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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天化学: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当前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的管理要求,适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合理保证,总体上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作,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营管理风险。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持续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荣钰工业服务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信息披露、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研发管理、财务报告、募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安全与环保管理、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具体阐述如下: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内部组织架构,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各司其职,并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公司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内控执行事项进行审计和监督,以有效推进公司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制定了一套完整、合规、有效运行的制度体系,形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的内部控制机制,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保证了公司能够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

为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原则、内容及披露标准、披露流程、信息披露的职

责划分、档案管理、信息保密等内容。制定未公开重大信息的保密措施,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明确规定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披露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投资者关系活动的行为规范等,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沟通和反馈渠道,所有应当披露的信息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公开发布,并遵循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能够公平的获取相关信息。

3、内部审计

公司审计部为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了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履行情况、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审计部和内审人员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4、人力资源

人才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公司充分认识到人力资源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因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制度,实行劳动合同制,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内部调动、职务升迁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

5、研发管理

公司鼓励自主创新,重视新产品开发,设立了技术研发中心,在研发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流程,同时贯彻执行《保密协议》,确保整个研发过程有章可循、规范、安全、有效,有力地保障了研发成果的质量,提高了产品竞争力,实现效益最大化。

6、财务报告

公司在财务方面建立严格的内部审批流程,清晰地划分了审批权限,明确了授权及签章等内部控制环节,实施了有效的控制管理,对采购、生产、销售、财务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会计凭证、核算与记录及其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年度财务报告,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

具审计报告。

7、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信息披露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透明。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始终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执行。

8、工程项目管理

公司制定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了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报告期内,工程相关人员均能按照上述制度严格执行,控制措施已被有效执行。

9、安全与环保管理

根据公司行业特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环保体系,涵盖安全运营、检查监督、突发事件应急、人员教育等方面,确保公司运营管理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标准。10、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对公司资产实施管理。明确了各层次固定资产的采购权限,并建立了较完善的请购、审批、采购、验收、财产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等程序,采取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影响资产安全的情形。

11、销售与收款

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客户信用管理制度》《产品定价管理办法》等,对销售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销售与收款管理,应收账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财务对货款回收情况进行监控,定期向销售部提供应收账款明细,由销售部负责催收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在销售与收款的内部控制执行是有效的。

12、采购与付款

公司制定了《采购管理程序》《采购操作规范》《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在物资的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择、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申请、审批与执行环节明确了各自的权责及相互制约要求与措施。采购所需支付的款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付款时由采购员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主管审核、财务负责人复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报告期内,公司在采购与付款的控制方面没有重大漏洞。

13、子公司管理

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制定了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14、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1)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为避免由关联交易产生利益冲突,董事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执行关联董事回避制度,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严格执行关联股东回避制度,不参加表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2)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公司在《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管理(特别关注募集资金)、资产管理、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财务报告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型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不利影响; 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③公司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发生重大差错或违规事件; 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⑤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以合并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利润总额的2%<错报金错报金额≤利润总
指标额的5%。额≤利润总额的5%。额的2%。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受到国家政府部门行政处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性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媒体频频曝光重大负面新闻,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复声誉; ⑤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安全责任事故; ⑥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重要缺陷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②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③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⑤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①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②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③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评价标准给公司带来的直接损失金额(S)潜在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S>利润总额的5%。对公司带来较大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2%<S≤利润总额的5%。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但未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S≤利润总额的2%。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造成负面影响。

五、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六、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2024年,公司将结合战略和发展规划,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各项政策、法规的学习。根据实际业务环境的变化,对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和管理制度汇编及时更新和修订,保证公司现有内控体系符合公司实际运行现状、强化对各项制度的执行,细化内控监督管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董事长:朱辉南通江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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