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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深度: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津贴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方案已经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和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

(1)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津贴按月发放。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依据其所担任的公司经营管理职务及岗位职能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监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实报实销。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和奖金组成。

1、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职位价值、责任、能力、市场薪酬等因素确定的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并按月发放。

2、津贴: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福利政策和标准执行。

3、绩效和奖金:

(1)公司绩效奖金:充分体现公司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效益的相关性与联动性,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兼顾经营业绩的存量与增量贡献,提取公司绩效奖金。

(2)个人绩效考核:是体现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考核指标,每年年底由董事长会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估考核,并确定个人绩效奖金。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同意将前述薪酬方案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魏强回避表决。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同意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津贴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方案均含税,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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