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2024年04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总裁陈士刚、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李安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恒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年度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已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描述了公司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37,959,23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55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 73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8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25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26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释义项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本公司/深桑达 | 指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集团公司 | 指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信息/控股股东 | 指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中电金投 | 指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中电进出口 | 指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瑞达集团 | 指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电海河基金 | 指 | 中电海河智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电财务 | 指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系统 | 指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云公司 | 指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中电二公司 | 指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中电三公司 | 指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中电四公司 | 指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中电建设 | 指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中电招远 | 指 | 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电智通 | 指 | 河北中电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洲际 | 指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河北煜泰 | 指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武强 | 指 |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
中电万潍 | 指 | 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 |
中电淄博 | 指 |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中电京安 | 指 | 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中电行唐 | 指 |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桑达无线 | 指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桑达设备 | 指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中电桑飞 | 指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捷达国际 | 指 | 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数字广东 | 指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易捷思达 | 指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宏德嘉业 | 指 | 横琴宏德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宏图嘉业 | 指 | 横琴宏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宏伟嘉业 | 指 | 横琴宏伟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宏达嘉业 | 指 | 横琴宏达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宏景嘉业 | 指 | 横琴宏景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宏寰嘉业 | 指 | 珠海宏寰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科技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
中央网信办 | 指 | 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
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信通院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
IDC | 指 | InternationalDataCorporation,简称IDC,是全球著名的信息技术、电信行业和消费科技咨询、顾问和活动服务专业提供商 |
IaaS | 指 | 基础即服务,是Infrastructure-as-a-Service的缩写名称,用户通过Internet可以租用到完善的计算机基础设施,例如计算能力、存储能力、网络能力等。 |
PaaS | 指 | 平台即服务,是Platform-as-a-Service的缩写名称,指将软件研发的平台作为一种服务,以SaaS的模式提交给用户。在PaaS平台上,企业级用户可以快速开发应用,第三方软件提供商也可以快速开发出适合企业的定制化应用。 |
SaaS | 指 | 软件即服务,是Software-as-a-Service的缩写名称,即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
AI | 指 | 人工智能,是ArtificialIntelligence的缩写名称,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
VR | 指 | 虚拟现实,是VirtualReality的缩写,是虚拟和现实相互结合,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使用户沉浸到该环境中。 |
MR | 指 | 混合现实,是MixedReality的缩写名称,是虚拟现实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该技术通过在虚拟环境中引入现实场景信息,在虚拟世界、现实世界和用户之间搭起一个交互反馈的信息回路,以增强用户体验的真实感。 |
XR | 指 | 扩展现实,是ExtendedReality的缩写名称,是指通过计算机将真实与虚拟相结合,打造一个可人机交互的虚拟环境,也是AR、VR、MR等多种技术的统称。 |
POC测试 | 指 | 验证性测试,是ProofofConcept的缩写名称,它是一种针对客户具体应用的验证性测试,用于概念设计方案的评估和论证。POC的评价可能会引起设计方案和规格的调整。 |
PB级 | 指 | 指Petabytes级别,它是较高级的存储单位,1PB=1024TB。 |
云原生 | 指 | 一种构建和运行应用程序的方法,是一套技术体系和方法论。云原生包含了一组应用的模式,用于帮助企业快速、持续、可靠、规模化地交付业务软件,云原生由微服务架构、DevOps和以容器为代表的敏捷基础架构组成。 |
混合云 | 指 | 云基础设施由两个或多个云(私有云、公有云等)组成,独立存在,但是通过标准的或私有的技术绑定在一起,这些技术可促成数据和应用的可移植性,满足低成本和数据安全的双重要求。 |
分布式存储 | 指 | 分布式存储是一种数据存储技术,通过网络使用企业中的每台机器上的磁盘空间,并将这些分散的存储资源构成一个虚拟的存储设备,数据分散地存储在企业的各个角落。 |
隐私计算 | 指 | 是指在保护数据本身不对外泄露的前提下实现数据分析计算的技术集合,达到对数据“可用不可见”的目的,在充分保护数据和隐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价值的转化和释放。 |
洁净室 | 指 | 将一定空间范围内的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气体、细菌等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的温度、湿度、洁净度、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流向、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的空间。洁净室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精细化工、新能源等行业的使用十分广泛,是重要的生产环境。 |
EPC | 指 | 工程总承包,是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的缩写名称,是指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深桑达A | 股票代码 | 000032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SEDINDUSTRY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士刚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成立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7号414栋西半栋二楼;2000年8月变更为: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78号414栋西二楼;2008年5月变更为: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2008年7月变更为现注册地址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
公司网址 | www.sedind.com | ||
电子信箱 | sed@sedin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安东 | 朱晨星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 |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15-17层 |
电话 | 0755-86316073 | 0755-86316073 |
传真 | 0755-86316006 | 0755-86316006 |
电子信箱 | sed@sedind.com | sed@sedin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1922517431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2015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新增高速铁路移动通讯GSM-R系统终端业务以及专业仓储物流业务;2018年3 |
月,公司现金收购桑达设备公司51%股权,新增智慧安防(含智能交通管控)、智慧公共设施管理等智慧产业业务;2021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系统96.7186%股权事项,进一步贯彻中国电子打造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目标,聚焦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等四大主责主业方向,形成了数字与信息服务、产业服务两大业务布局。
月,公司现金收购桑达设备公司51%股权,新增智慧安防(含智能交通管控)、智慧公共设施管理等智慧产业业务;2021年,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系统96.7186%股权事项,进一步贯彻中国电子打造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目标,聚焦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等四大主责主业方向,形成了数字与信息服务、产业服务两大业务布局。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丽泽SOHOB座20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申海洋、吴兴华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56,283,718,641.15 | 51,051,921,142.62 | 51,051,921,142.62 | 10.25% | 42,703,635,785.50 | 44,134,317,283.8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29,641,229.16 | -162,254,738.90 | -158,404,699.08 | 308.10% | 362,231,919.01 | 385,577,568.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8,582,960.48 | -270,888,777.40 | -267,038,737.58 | 125.68% | 339,705,037.47 | 338,281,308.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5,307,988.03 | -246,859,123.02 | -246,859,123.02 | 365.46% | 94,010,748.62 | 285,850,365.7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97 | -0.1425 | -0.1391 | 308.27% | 0.3651 | 0.388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97 | -0.1425 | -0.1391 | 308.27% | 0.3651 | 0.3887 |
加权平均净资 | 5.29% | -2.75% | -2.69% | 7.98% | 7.98% | 8.22% |
产收益率
产收益率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56,518,387,860.33 | 52,840,413,844.90 | 52,844,373,203.02 | 6.95% | 44,130,194,913.52 | 45,934,156,937.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488,818,048.97 | 5,569,832,457.85 | 5,573,195,221.75 | 16.43% | 6,033,764,761.54 | 6,197,718,618.61 |
注:除本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外,2021年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原因包含2022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影响,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部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内容,根据该解释内容的衔接规定,对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详见会计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926,328,439.38 | 13,793,353,138.26 | 11,951,674,414.24 | 17,612,362,649.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570,897.29 | -92,262,629.49 | -120,963,661.45 | 599,438,417.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73,495,169.03 | -109,746,560.00 | -156,309,773.39 | 408,134,462.90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8,343,434.38 | -479,327,451.97 | 2,754,185,445.31 | 598,793,429.07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20,373.97 | -2,099,685.63 | 10,908,176.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095,680.02 | 56,036,066.87 | 27,467,473.6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1,013,402.03 | 67,163,859.80 | 2,607,595.9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12,787.71 | 862,282.75 | 654,654.11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9,832,196.91 | 155,336,760.32 | ||
债务重组损益 | -14,454.62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4,018,215.75 | 4,446,623.6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524,690.62 | 7,810,681.28 | 505,491.2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173,762.70 | 11,649,967.89 | 9,629,437.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034,322.17 | 25,885,079.12 | 14,403,647.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6,607,358.26 | 20,754,468.00 | 149,841,848.67 | |
合计 | 261,058,268.68 | 108,634,038.50 | 47,296,260.8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高新公寓拆迁过渡期临时安置费 | 8,268,105.67 | 高新公寓拆迁过渡期间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取得的临时安置费。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905,657.03 |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因其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公司将其列为非经常性损益。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参见下文。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参见下文。
(一)宏观政策及发展形势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复杂的国际环境凸显“关键核心技术是买不来的”这一论断的现实意义。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二十大”)胜利召开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科技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等做出重要战略部署,并在数字中国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进行布局,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国家宏观政策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主要包括:
1、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升至战略高度,各地加快布局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讲话时首次提出“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增强发展新动能。”新质生产力有别于依靠大量资源投入、高度消耗资源能源的传统生产力,是依靠创新驱动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摆脱了传统增长路径、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生产力。新质生产力的提出为我国新时代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是持续驱动未来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以科技推动产业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别是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并列为2024年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九大重点任务的首要一项。如何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在关键技术领域实现突破,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速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科技驱动创新体系,助力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任务与战略选择。
2、数字中国顶层规划出台,数字中国建设进入加速期
明确“2522”整体框架,为数字中国推进指明方向。202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简称“规划”),强调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明确数字中国“2522”整体框架,从夯实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两大基
础”,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强化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和数字安全屏障“两大能力”,优化数字化发展国内国际“两个环境”,为全国各地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顶层规划、指明了前进方向。同时,《规划》明确提出建立健全数字中国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推动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将数字中国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参考,结合地区基础条件和优势特色,全面加快推动、督促落实各地数字中国建设。
组建国家数据局,做好数字中国建设的组织保障。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正式挂牌成立,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国家数据局的成立,是我国强化国家数据资源建设顶层统筹和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数字中国建设组织保障,加快建设全国统一、辐射全球的数据大市场,集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重大举措。
3、加快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开辟培育未来产业
持续聚焦八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九大未来产业。2023年8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聚焦“8+9”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提出“持续完善新兴产业标准体系、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标准研究,充分发挥标准的行业指导作用,系统提升标准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引领新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打造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开辟量子、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新赛道,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背景下,重大前沿技术、颠覆性技术持续涌现,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融合不断加深,大力布局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既是我国引领科技进步、带动产业升级,加快形成发展新质生产
力的战略机遇,也是我国保障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在关键领域实现自主可控、避免被“卡脖子”,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挑战。
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2024年1月,工信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未来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全面部署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打造标志性产品、壮大产业主体、丰富应用场景、优化产业支撑体系六方面重点任务,聚焦推进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和未来健康六大方向产业发展,在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遍应用,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虚实融合发展未来产业,构建先进元宇宙产业体系。2023年8月,工信部等五部门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调元宇宙是集合人工智能、区块链、5G、物联网、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未来产业,发展元宇宙产业将极大开辟数字经济的新场景、新应用、新生态,培育经济新动能。
特别是发展虚实融合互促的工业元宇宙,将进一步加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是新型工业化建设的重要发力点之一,具有广阔空间和巨大潜力。央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等方面承担重要使命。2023年7月,国务院国资委部署推进央企产业焕新行动和未来产业启航行动,聚焦新一代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等15个重点产业领域方向,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布局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国务院国资委要求央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为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贡献”,并强调央企要“围绕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更加注重提升五个方面的价值”。央企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被赋予更高使命。
(二)行业发展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当前,我国正处在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迈进的关键跃升阶段,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23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简称“《政府工作报告》”)均将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强化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列入重要工作任务,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高度重视。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等领域,在前文所述各项政策支撑下,公司各项业务均具有广阔发展空间。
1、数字中国建设及数字经济发展带动算力、存储等数字基础设施需求扩张,专属云预计将保持持续增长《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要“打通数字基础设施大动脉”,加快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整体提升应用基础设施水平。算力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生产力。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截止2022年底,我国数据中心机架总规模已超过650万标准机架,近5年年均增速超过30%,在用数据中心算力总规模超180EFLOPS,位居世界第二;我国存力总规模超1000EB,数据存储量达724.5EB,同比增长21.1%,占全球数据总存储量的14.4%。
伴随着数字中国建设及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不断提升,以及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政企数字化转型不断深入发展,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逐渐深度融合,算力、存储等数字基础设施需求还将继续扩张。《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度超前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加快形成全国一体化算力体系,培育算力产业生态”,第三方科技市场分析机构Canalys最新报告显示,2023年全年,中国云服务市场总体增长16%,高于2022年的10%。Canalys预计,2024年中国云基础设施服务支出的增速将进一步加快,达到18%。与此同时,专属云已成为我国云计算市场的增长主力。根据IDC发布的《中国专属云服务市场(2023上半年)》报告,专属云服务贡献了整体市场
65.2%的营收,领跑整个云计算市场,成为市场增长的坚实动力。根据IDC预测,2027年专属云服务市场规模将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
随着我国对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视程度及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自主可信的云平台还将迎来持续增长。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发改数据〔2023〕1779号,简称“《实施意见》”)中,提出“以算力高质量发展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基座”。《实施意见》还指出,要构建可信计算网络环境、完善算网安全保障体系,并强调“面向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服务的云平台应当通过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以党政、关键行业央企国企、公共服务为代表的用户群体对自主安全计算、自主安全存储的需求还将逐步提升,基于国产CPU、操作系统的自主安全云平台受到高度重视,为专属云、存储市场提供广阔市场空间。
2、数据资源体系加快建设,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加速发展
数据资源是数字中国建设的核心要素,近年来我国数据资源规模稳步提升,公共数据资源流通共享能力加强,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根据2024年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信息,经初步测算,2023年我国数据生产总量预计超32ZB。这表明我国已是全球数据大国,让流动的数据创造更多价值是未来方向。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开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新篇章。“数据二十条”系统提出我国数据基础制度框架,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四方面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其中,在数据资产登记确权方面,财政部于2023年8月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加速推动企业数据资源化与资产化进程,对于企业数据开发利用与流通共享具有重要意义;在数据资产流通交易方面,自“数据二十条”中明确提出“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以来,全国各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不断深入,多地纷纷出台地方性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相关政策,建立授权运营工作机制,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大力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已取得可喜进展。各地加快探索推进数据交易机构建设,多地交易机构联合开展数据要素流通标准体系研究,促进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在数据资产收益分配等方面,财政部于2023年12月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在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等方面提出重要指导意见。
同时,继2023年10月国家数据局成立以来,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级行政区挂牌成立地方数据主管部门,各地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明显提速,在地方数据要素制度体系、资源体系、市场体系、生态体系、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国家数据局会同各部委于2023年12月发布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聚焦12个行业领域激活数据要素潜能,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
3、人工智能的加速发展带动算力需求进一步增长,“人工智能+”的快速落地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
2023年是人工智能大模型的元年,人工智能发展取得重大突破,以ChatGPT、Sora为代表的各种大模型、生成式AI应用层出不穷,重视通用人工智能(AGI)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2023年5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科技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研究中心联合相关研究机构发布《中国人工智能大模型地图研究报告》,从全球已发布的大模型分布来看,中国和美国大幅领先,超过全球总数的80%,中国研发的大模型数量排名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在参数规模10亿以上的大模型中,美国已发布100个,中国已发布79个。根据信通院发布的《2023智能算力发展白皮书》,我国智能算力正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截止到2022年底,我国智能算力规模为41EFLOPS,同比增速41.4%,规模占比达22.8%,超过全球整体智能算力增速(25.7%)。国家信息中心发布的《智能计算中心创新发展指南》显示,随着“东数西算”工程、新型基础设施等国家政策规划出台,我国智算中心掀起落地热潮,当前我国超过30个城市正在建设或提出建设智算中心。通过布局建设智算中心等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撬动人工智能产业与生态聚集,探索构建地方经济高质量新增长极。
人工智能正在驱动千行百业加速裂变,与实体经济的融合不断深入。《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迭代驱动了应用场景的进一步落地,同时各行各业对自身“数字化”“数智化”转型的积极推动又进一步催生出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多元化需求,为中国人工智能市场规模的长期增长奠定了基础。根据IDC预测数据,2026年中国人工智能市场将实现264.4亿美元市场规模,2021-2026五年复合增长率将超过20%。在五年预测期内,人工智能领域的主要支出仍将来自于专业服务领域的行业用户,紧随其后的是政府和金融行业,三者合计约占市场总量的一半以上。以政务领域为例,大模型凭借其超强的语言理解能力、超高的预测准确率等优势,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智能+政务服务”演进升级,在广泛的应用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帮助政府机构提升信息处理效率和服务质量,全面监测、分析和预测政务运行状况、决策影响因素、施政效果等,为政府管理和服务提供智能化支持,为政府治理带来新机遇。AI大模型已成数字政府建设标配,政务大模型已取得实践落地。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数字时代治理现代化研究报告(2023年)——大模型在政务领域应用的实践及前景》,我国至少有56家大模型厂商在政务领域开展了布局,超过15家厂商的政务大模型产品通过备案,在政务热线、智能客户、城市治理、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探索落地。
4、我国数字政府建设仍处重要窗口期,县域数字政务、政务云、一体化大数据体系等将成为建设重点
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深化,全面进入县域治理时代。信通院研究数据显示,当前我国智慧城市的试点已超过700个,开展新型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地级市分别达94%和71%,城镇数字化建设呈现放缓趋势,市场有望进一步下沉至区县,全面进入县域治理时代。作为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发展县域数字政府,推动县域政府数字化转型是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突破口。2022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进县城数字化改造,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县城等要求。县域治理将成为未来数字政府建设市场全新驱动力。
政府信息基础设施持续云化,政务云潜力有待挖掘。2023年11月,根据IDC发布的《中国数字政府整体市场预测,2023-2028》,在“十四五”规划和数字政府政策的引导下,数字政府市场处在重要发展窗口期,数字化转型意识的持续深入,数字化应用场景不断涌现,以及国家政务信息化重大工程接连启动,应急、医保、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健等细分领域的数字化建设也在持续推进,政务云的应用场景在不断丰富创新,政务云市场将进入新的发展机遇期。其中政务云相关投资为超500亿元人民币,占比达到79%,当前基于云架构部署的政府信息系统大概仅占25%,传统IT架构占比仍然高达75%,未来还有很大的上云潜力有待挖掘。
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和平台建设。国务院办公厅于2022年9月发布了《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提出到“到2025年,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更加完备,政务数据管理更加高效,政务数据资源全部纳入目录管理。政务数据质量显著提升,……有效支撑数字政府建设”。在我国构建统一大市场、推进全国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的背景下,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将进一步促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持续推进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
5、我国加快自立自强的科技创新产业布局,为高科技产业工程带来增量市场空间
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以及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我国着力打造未来发展新优势,加快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推动制造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2022年以来,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13%,“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目标比重超过17%。截至2023年9月,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总数已突破200万家。其中,生物产业、相关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企业占比最多,分别为25%、19%和17%。随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高科技产业工程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基础设施也具有较大增量市场空间。
集成电路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集成电路产量3514亿块,同比增长6.9%。据美国半导体行业协会(SIA)最新预测,2024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预估将增长13.1%至5884亿美元。新材料方面,2023年前9个月,中国新材料产业总产值超过5万亿元,保持两位数增长。新材料产业结构逐渐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据相关机构预计,到2025年产业规模有望突破11万亿元。生物医药方面,受社会各界健康保障意识增强等因素影响,我国生物医药行业迎来快速增长期,已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市场,预计2025年我国制药行业市场规模将达5.2万亿元,生命科学行业总产值将达13万亿元。
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科技自立自强方面的发展要求,将带动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进而带动高洁净度、复杂生产工序为核心的生产环境建设需求,最终形成在工艺设计、咨询规划、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等全产业链上自主安全的增量需求,形成高科技产业工程发展的增量空间。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中国电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顺应网信技术发展趋势,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全力打造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着力推动网信领域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公司积极践行中国电子战略使命以及重点业务布局,聚焦主责主业,构筑数字与信息服务、产业服务两大业务板块,推动产业创新升级。
(一)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2023年内,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数字基础设施及数据资源体系作为数字中国建设的基础组成部分,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公司是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者和运营商,旗下“中国电子云”依托中国电子自主计算体系,以市场需求为牵引,面向党政军、能源、金融、教育、医疗、制造等领域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
1、云计算及存储“中国电子云”作为中国电子旗下唯一的云平台,经多年研发,形成专属云平台软件CECSTACK、分布式存储软件CeaStor、服务器虚拟化软件CeaSphere等核心自研产品,为客户建设高安全算力基础设施,输出多元异构算力、先进存力和高效运载力。
(1)自研产品进展情况在专属云平台方面,报告期内迭代发布了面向智算中心、超算中心的CECSTACKV5一体化算力平台。CECSTACKV5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规模大、灵活弹性,单集群规模可达到2万台,支持“一池多芯”,可统一管理传统IT基础资源,实现计算、存储、网络资源的统一云原生分布式调度与协同;二是具有支撑多元混合异构算力的能力,支持全栈信创并兼容多体系、多架构芯片,现已兼容适配6款以上国产GPU芯片,可为政府和行业客户提供通用计算、智能计算和高性能计算等一体化算力服务,满足用户混合算力和异构算力部署需求。
在存储产品方面,公司以自研的“磐石引擎”等核心技术为基础,研发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分布式存储CeaStor产品,具备超大规模、高可靠、智能高效等先进特性,让用户数据跑得更快、存得更稳、管得更好。报告期内,公司迭代发布了分布式通用存储产品CeaStor3.1.0版本、分布式文件存储产品CeaStor5.0.0版本。公司分布式存储产品在全球存储性能委员会SPC-1的测试认证中取得了性能和性价比方面的优异成绩。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还研发了服务器虚拟化软件CeaSphere,对标业内领先厂商,支持虚拟机与容器实例,实现国产替代。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承担了工信部高质量发展专项之“分布式加速服务器项目”“面向工业互联网的高性能可靠多方安全计算项目”等专题,参与国务院国资委未来产业专项之“自主算力底座项目”等四个专项,参
与国资央企信息化重大课题“国资央企自主可控应用适配云平台建设和标准规范体系研究”,发改委及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于高性能图计算的生物医学信息增强智能技术及可信应用系统开发”“高性能安全云平台项目”等若干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中国电子云”亦成为中国信通院首批“全栈信创云解决方案”产品。
(2)业务进展情况公司以上述各项核心自研软件及服务参与城市及央国企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支撑数字政府、央国企在安全可信算力底座上推进数字化转型。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云”在原有大理、遂宁等地政务云基础上,承建了温州信创云、上海黄浦区信创云、北京互联网法院信创云等多个政务云建设项目,支撑了石家庄、武汉经开区、北京经开区等地智算中心建设。面向关键行业央国企,在持续服务管网集团、某通信行业央企集团等原有客户基础上,报告期内公司为南方电网、中石化、东风汽车等不同行业央国企建设信创云,并参与多个央企项目POC测试。同时,“中国电子云”在北京顺义打造了高安全算力服务中心,为国资央企、政务和国家金融云提供核心算力基础设施。
在落地模式上,公司专属云平台主要有交付云和运营云两种。其中,交付型云模式是指公司直接交付云计算软件产品,后期运营服务由业主方自主承担;运营型云模式是指公司自行投资或与第三方合作共同投资软硬件、网络、带宽等资源及技术服务,并以云服务的形式提供给用户,按使用量或使用周期结算,通过持续运营获取运营收益。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建成使用或建设中的运营云项目共24个。
(3)所获认可情况
根据IDC发布的《IDCTechnologyAssessment:云基础架构技术能力评估,2023》报告显示,中国电子云在算力、安全、云边等三项能力评估上达到满分,在存储、网络、灾备、运维等多个能力业界领先,具备高安全、高可靠、高性能,拥有算力多元融合能力。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云”获评的其他主要认可包括:赛迪顾问《2022-2023年中国政务云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政务云领导厂商,IDC《MarketScape:中国政务云厂商评估,2023》政务云领导者厂商,IDC《中国专属云服务市场(2022上半年)跟踪》专属云关键服务商,IDC《云基础架构技术能力评估,2023》领先技术厂商等。数字CEC项目入选“2023IT市场年会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中国华电燃机智慧云入选“第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领域公有云项目清单”。
2、数据创新
公司坚持“云数融合”理念,面向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数据资产登记入表、数据资产登记交易等行业需求发展,自主研发形成了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数据交易平台等系列自研产品,开始与若干地市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并为国资央企提供各类数据服务,产品及服务涵盖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数据运营两端。
(1)自研产品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飞瞰数据中台等数据管理平台产品基础上,迭代推出若干自研软件。数据资源平台产品助力大型政企数字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践行《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建设指南》八个一体化的建设要求,面向省级政府、部委及相关行业公司推出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产品,可实现资源普查登记、资源编目挂接、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数据治理、数据供需协同、数据运营评估等多项功能。公司还迭代推出了数据中台V4.0版本,面向城市数字化治理、大型企业数据资产治理及混合数仓建设需求,可实现数仓规划、数据探查、数据集成、数据开发、数据治理等综合功能。
数据资产登记产品助力数据资产化。基于数据资源入表、数据资产管理等相关政策,公司以“卡位政府数据登记,布局企业数据入表”的打法,孵化数据资产登记平台、整合数据资产入表平台。数据运营平台产品助力公共数据价值化。公司基于隐私计算、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自主研发推出了数据运营服务平台V1.0版本,首家通过中国信通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基础能力专项测试。
数据交易平台产品支撑场内交易规模化。公司参与深圳数据交易所交易商业平台建设,集安全保障、标准规范、业务运营、运行维护为一体。该交易平台由4大技术中心、4大体系支撑、N个数据要素服务工作站组成,融合应用数据沙箱、区块链、隐私计算、可信数据空间、AI大模型及智能推荐等技术,支撑深圳数据交易所智能撮合、全域合规、产品图谱、估值定价的规模化发展要求。
(2)业务进展情况
公司向多层次客户提供数据创新服务。在公共数据领域,公司为深圳、湖南、四川、南阳、广州增城等全国多个地方政府建设公共数据资源中心,实现“数据赋能、协同智治”数字政府模式,累计梳理超100万目录、汇聚超4000亿条数据,助力地方政府服务企业主体超过1000万、服务个人主体超过1亿。在央国企客户领域,公司以云原生大数据平台、数据中台产品,为中海油、中国化学、南京港、广东机场等大型央国企提供支持PB级海量数据、万级数据表、千级实时计算链路的全域数据治理服务,推动中海油智能油田上线、中国化学业财一体化上线、南京港产业链协同、广东机场数据目录等。
同时,公司积极参与各地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数据局成立后,公司已与河北省、石家庄、大连、唐山、沈阳、长春等地市签署数据运营合作协议,参与设计“蚝宝保”“婚信宝”等产品,实现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发掘及增值保值。
(3)所获认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中国信通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成效评估标准》、国家工信安全发展中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技术标准》等标准编制,并协助各地发布地方公共数据运营管理办法等。同时,公司多款数据创新产品和服务能力获得业内奖项:2023年5月,中国电子云CeaInsight智能数据云荣获DDIS2023数字驱动创新峰会“2022-2023数字化创新优秀产品”;2023年10月,中国电子云飞瞰企业数据中台荣获DAMA中国数据管理峰会评选的“数据治理优秀产品奖”。
公司数据创新业务位列IDC《中国数据治理市场份额,2022》市场份额第二,IDC《中国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市场份额,2022》市场份额第二,IDC《中国数字政府一体化大数据管理平台市场份额,2022》市场份额第五,IDC《MarketScape:中国数据安全管理平台2023年厂商评估》数据安全管理平台主要厂商。
3、人工智能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1+N+M”的可信智算战略,即开发一套可信智算平台产品,建设N个可信智算中心,基于行业场景开发M个行业模型,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产业落地。公司积极推动“1+N+M”战略,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1)打造人工智能在垂直行业中的应用
公司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不同行业的落地应用,开发了城市级大模型行业智能平台——星智2.0,可以提供强大的文本理解和生成能力以及深度多模态融合处理能力。
在政务领域,公司结合70个以上的城市数字化治理实践经验,打造了星智政务大模型,具备感知协同、治理协同、服务协同等特点,可基于大模型的多模态理解能力、对最优解秒级推理能力以及城市资源融会贯通能力,重塑城市感知能力、城市治理能力、城市服务能力,目前已在包括武汉在内的数个城市实现落地。
在公安、医疗、交通领域,与某省公安部门、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楚天高速等客户合作打造的垂直行业的模型已经实现落地应用。
(2)构建智算生态联盟
为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创新,公司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智源研究院共建大模型国产算力云平台开放实验室,与哈工大(深圳)共同成立人工智能创新应用联合实验室,与电子科技大学共同成立智能协同计算联合实验室,围绕人工智能及应用技术展开前沿研究。此外,公司牵头发起成立中电云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产业联盟,整合产学研各界力量,共同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创新,目前联盟成员已经超过150家。
4、产业元宇宙
公司深入探索产业元宇宙领域,以核心技术为基石,打磨自研产品。
(1)自研产品进展
在自研产品方面,公司充分利用云原生、大数据、AI及MR技术,依托信创云平台和混合现实技术,成功构建了包括云境XROS、云境云渲染平台、云境XR培训平台等在内的MR产品矩阵。
(2)拓展应用场景
在应用拓展方面,公司积极与行业伙伴合作,为教育、文旅、能源、医疗、制造等关键行业提供全面的MR解决方案,包括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电网岗位技能智慧培评、矿山虚拟现实安全培训、文旅VR多人大空间沉浸式剧场等,有效促进了各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业务发展。其中,南方电网智慧培评基地项目成功解决了南方电网全国各培评基地每年近百万人次的岗前培训、安全生产及培训评价问题,显著降低了培训相关成本。
5、数字政府及行业数字化公司充分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迭代优化数字政府、央国企及行业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加速推动数字化应用落地。
(1)自研产品进展公司自研“一网统管”基础平台,充分激活数据要素潜能,赋能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安全治理和经济治理等四大业务域,强化长效监管与运营服务机制,构建数字城市发展新格局。公司围绕数字城市治理数百个细分的融合创新场景,以数字资源为基础、事件协同联动为抓手、智能应用为支撑,面向省、市、区县三级政府,打造“业数一体化”数字城市管理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并发布繁星基础平台V3.0、城市治理平台V2.0、安全治理平台V2.0等相关产品,并通过了中国信通院城市大脑运营中心测评认证。
(2)业务进展情况在行业数字化领域,中国电子云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核心客户,基于安全为先、全面上云、融入移动三大原则推动“数字CEC”顺利实施,并凭借丰富的央企信创云建设经验为某通信行业央企集团提供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一网统管产品已经在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多个地市以及50多个区县进行了落地应用,打造了德阳“一网统管”项目、安庆社会治理项目、常州安全治理项目、重庆江津区运管服项目等一批标杆型项目。
在能源电力领域信息化转型中,中国电子云协助南方电网构建了南方电网调度云的异地灾备体系,为华电燃机提供了智能运维平台,助力中海油建设了“标准统一、集中管理、服务共享”的勘探开发数据湖项目。中国电子云基于CECSTACK全栈云产品,推进河北高速集团数字化业务的31个业务子系统完成信创适配及优化上云工作,并参与河北高速集团智慧收费站研究及试点工程建设,为高速公路运营降本增效提供有力支撑。
(3)所获认可情况
公司获评一网统管市场主要技术厂商及最佳实践,IDC《中国数字政府IT解决方案市场份额,2022》核心厂商。中国数字政府IT解决方案市场核心厂商(Top5)。行业数字化业务位列艾瑞咨询《2023年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市场洞察报告》中国金融行业Fintech卓越者;IDC《中国智慧教育解决方案市场分析,2023》中国教育行业基础设施主要技术商等。
德阳城市大脑项目入选2023年IDC中国智慧城市特别奖-数字城市领军者;西咸新区智慧城市共性平台(一期)项目获2023年第二届中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会年度优秀实践案例;天津市西青区大数据中心项目、智慧河东项目、洛阳市智慧西工建设项目、眉县数字政府建设项目入选标准化支撑数字政府建设50强;数字魏县项目、泸州市“城市大脑”、广州市增城区“增智管”城市运行管理中枢获2023年第二届中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大会年度优秀实践案例;数字CEC、重庆江津区城市大脑荣获赛迪2023IT市场年
会“数字化创新实践案例”;郴州市城市大脑入选2023年中国智慧城市年度优秀案例;“数字徐州”荣获2023年数字政府建设实践领航案例;“数字黄陵”入选城市(区域)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等等。
(二)产业服务业务公司产业服务业务包括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及其他业务。
1、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公司是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领域的龙头企业,为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数据中心、高端制造等产业客户,提供以洁净室工程咨询、设计、数字化交付及运维等各项产业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巩固在半导体、平板显示等优势行业中的龙头地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7.5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1%。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持续增加设计人员,提升咨询设计收入规模。截至2023年末,该板块设计人员共3,198人,较年初增加216人,占工程业务总人数18.66%,较年初提高1.8个百分点。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咨询设计业务收入4.43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80.66%。公司设计能力的提升还体现在EPC业务收入增长。2023年EPC业务新签合同额超160亿元,较上一年度增长60%。
在半导体领域,公司是国内集成电路、半导体设备、半导体材料工厂的主要建设者,服务客户涵盖12寸芯片、8寸芯片、化合物半导体、封装测试、半导体设备材料等领域国内外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长江存储、比亚迪半导体、合肥长鑫集成、北京集成电路装备创新中心有限公司等行业内龙头企业。2023年度公司新承建重点项目包括成都比亚迪半导体厂房、滁州半导体外延片项目、中国蚌埠传感谷二期(器件孵化中试厂房)EPC项目、润鹏半导体12吋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工艺设备安装配套工程项目、芯恩(青岛)电子信息产业园配套项目等。
在平板显示领域,公司是国内平板显示工厂的主力建设者,服务客户涵盖面板制造、显示模组、产品组装、电子终端部件等领域国内外企业,主要客户包括京东方、华星光电、厦门天马、翌光科技、维信诺、闻泰科技等。2023年度新增承建了厦门天马第8.6代新型显示面板生产线等重点项目。
在生物医药领域,公司服务于国内外百强医药企业、疾控中心、知名三甲医院等,涵盖医疗卫生、生物制药、生物安全实验室等领域,为中国生物、中国医院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华熙生物等生物医药行业知名企业和机构提供服务。
在新材料、新能源领域,公司服务涵盖锂电(锂电池、干法/湿法制膜、正负极材料、锂电组件车间)、电子化学品、光刻胶、氟化工等细分产业核心生产车间建设,主要客户有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星源新能源、胜华新材料、中创新航、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等。2023年度公司新承建重点项目包括徐州弘元新材料光伏产业一体化制造基地项目、包头弘元新材料四期20GW拉单晶项目、东台晶澳太阳能科技F3厂10GW项目、湾沚新能源协鑫能源10GW光伏电池项目等。
在航空航天设备制造、汽车制造、食品饮料等高端制造行业,公司同样积累了丰富经验,主要项目及客户包括无锡惠山航空航天产业园、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法拉伐(江阴)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味食品有限公司、蚌埠大成食品有限公司等。
同时,随着近年来我国高端制造业企业向海外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产业转移趋势,公司亦紧抓海外市场尤其是东南亚市场快速增长机会,为高端制造业客户在东南亚地区新增产能提供建设咨询及洁净室建设服务,扩大业务版图,提升盈利规模。报告期内,公司在越南、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完成若干项目落地,新签合同额超1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板块获得了众多认可。下属中电建设获批成为第五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获得的国家级协会重要奖项包括中电四公司承建的“特斯拉超级工厂”获评“中国钢结构工程金奖”,中电四公司“PCB工厂高效制冷机房项目实践与研究”、中电二公司的“电子厂房能源管理系统应用平台开发研究”“防控应急设施设计与建设关键技术”荣获“2023年中国安装协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电四公司承建的“卓朗新疆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中电二公司承建的普利项目等获评“2023年中国安装之星”,中电四公司承建的“京东方重庆第6代AMOLED(柔性)生产线项目”“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水电硅材高纯晶硅绿色能源项目”获评“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2、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数字供热服务。公司的数字供热业务以低碳、舒适、高效为目标,依托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基础设施,以“按需供热、精准供热”为导向,对“源、网、站、户”四个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不断构建和完善数字供热智能管控一体化平台,目前已具备了端到端的自动化、智能化控制能力,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不断聚焦主业,在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节能减排也取得明显成效,能耗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在河北省邯郸市、石家庄市、衡水市以及山东潍坊市、淄博市等区域形成了稳定的业务布局。截至2023年末,供热面积已超过一亿平方米。公司基于现有的企业级供热管控平台,进一步加强了与产业链优势企业的合作,加大高科技硬件设备及软件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投入,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对现有供热项目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并在实际运行中持续优化智慧供热解决方案。2023年热耗、水耗、电单耗较去年同期明显下降,在节能降耗的同时进一步提升了供热服务品质。
供热业务通过数字技术切入到业务流,其中涉及财务、生产调度、资产、收费、客服等多个领域,实现生产经营过程可度量、可追溯、可预测、可传承,从而构建质量、效率、成本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为推动供热业务整体协同发展,公司建成并运行智慧供热集团级管控平台,实现了线上6家供热子公司的数据共享和联结,进一步加强管理能力,推动重点任务的执行与落地。同时,完成了智慧供热调控平台和客服系统的数字化优化升级。
新能源服务。公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及衡水市安平县建设运营两座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5MW。根据生物质业务“走出去”战略,打造数字化“产品研发-销售应用-产品研发”的良性循环,完成了生物质电厂智控系统和智能燃料管控系统产品化,得到生物质发电行业认可,预计年内完成产品市场化推广。在生产运营精益化控制、全成本管理方面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借助技术优势开展技术及管理咨询工作。
3、其他业务
精密物流服务。公司所属捷达国际提供以温控+减震为特色的精密物流服务。主营业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项目物流、国内精密及普货陆运、冷链物流、仓储及搬入等,业务主要集中在液晶、半导体、新能源、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等领域,可为客户定制一体化物流解决方案。多年来捷达国际在该行业领域不断拓展与深耕,发展成为中国精密物流领域的一支生力军。
物业租赁。公司在深圳市华强北及科技园片区有部分物业用于对外租赁,能为公司带来较为稳定的收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的要求,公司已退出商业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参见上文。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紧跟中国电子战略,承担央企使命,具备战略布局优势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是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为主业的中央企业,通过全方位超常规创新,中国电子闯出了一条服务国家战略、顺应行业规律、符合自身实际的自主计算产业发展之路,成功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操作系统等关键核心技术,构建了兼容移动生态、比肩国际主流架构的中国自主计算技术体系和最具活力与朝气的应用生态与产业共同体。
中国电子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和统筹“两个大局”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对网信工作的战略要求,主动承担国家使命,围绕“打造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的战略定位,努力打造自主安全计算原创技术“策源地”和自主计算产业链“链长”,聚焦重构自主安全计算产业体系。
公司作为中国电子重要二级企业,紧跟集团公司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彰显国资央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公司在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两大业务领域,肩负“云数”领域中国化时代化的战略使命,承担国家部委、中国电子集团等重要科技攻坚任务,助力各地政府、国资央企以安全数字底座实现数字化转型,为国家在新时代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具备战略布局优势。
2、市场化体制机制优势
公司下属高科技产业工程板块各企业均已完成混改并实现员工持股,信息服务板块下中电云公司亦已完成混改并引入核心骨干持股。通过实施混改及员工持股,在确保党的领导及中国电子控股的原则下,公司搭建市场化体制机制,符合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的相关精神,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3、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持续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一是科技人才占比高、覆盖领域广,中国电子云公司拥有科技人才1557人,占比64.7%,其中青年科技人员占比72%,广泛分布在云计算、云存储、数据业务等核心板块。二是高精尖人才持续涌现,中国电子云累计拥有省部级科技人才6人,集团级科技人才2人,中国电子云公司高级副总裁朱国平先生获选为中国电子首席科学家(计算体系)。2023年成功申报中国电子科技人才奖1项。
4、深耕高科技产业工程领域多年,具备多项核心优势。
公司是从事工业建筑及洁净室工程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专业提供商和龙头企业,致力于为高科技产业领域企业提供洁净室工程一站式服务,洁净室净化工程级别最高已达到国际领先标准,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基建等高科技行业的洁净室工程领域处于国内技术领先地位,并多次获得全国洁净工程行业“鲁班奖”(同行业内首位获得者)、优秀施工企业、全国安装行业先进企业、中国电子百强三甲等多项荣誉,是中国工程咨询协会成员单位及电子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编写单位之一,先后参与几十项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公司先后参与数百个高科技领域内中国本土及国际巨头重大项目建设,为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的洁净室提供系统集成工程服务,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影响力。此外,公司供热业务的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也取得了可喜进展,并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能耗水平不断降低。供热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
5、产品体系具有安全基因,具备产品技术优势
公司旗下中国电子云品牌,作为中国电子旗下唯一云计算品牌,为国家重大工程、政府及关键行业提供数据时代具备“可靠设备、可靠技术、可靠力量”的高安全数字基础设施,具有安全基因,并具有产品技术优势。
一是自主研发、全面领先的CECSTACKV5一体化算力平台,基于先进的云原生理念设计,实现超大规模多元混合算力、异构算力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智算版本,可为政府和行业客户提供通用计算、智能计算和高性能计算等类型的一体化算力服务。二是全栈优化、专精“政务”的星智政务垂直大模型,在超过70个城市数字化治理实践的基础上,基于中国电子云自主研发的星智大模型行业智能平台构建,针对政务垂直领域特点全栈优化打造而成。
6、布局数据要素全新赛道,取得先发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电子在数据创新业务的“排头兵”,已率先在数据工具、数据安全与数据要素化领域进行产品和技术研发。报告期内,公司加快布局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业务,并取得重要突破。一是具备完善的产品运营体系,依靠充足的技术储备,迅速打造技术领先、功能丰富、安全可靠的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逐步构建
“2+3+5+N”的一体化数据要素创新运营体系。二是具有丰富的实践案例,中标深圳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平台项目,并与深圳数据交易所达成战略合作建设全国性数据交易平台。在杭州、德阳和大理开展数据运营共创共建,在6个省级单位、30多家地级市和80多个区县落地开花——通过公共数据资源中心,主动赋能数字政府,实现一图观全数、看图管全数和数据全域一体化,加速数据价值转化。三是与广泛的生态伙伴对接合作,与数据管理部门、专业咨询机构、数据服务商建立广泛联系,合作成果丰硕。在杭州联合承办各地数据主管部门负责人参与的构建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地方数据局局长闭门会,在成都承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交流座谈会,联合赛迪顾问发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创新指南》。四是创新探索数据运营模式,建设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数据交易商业平台,满足监管、集成、隐私计算、加工处理需求,实现公共数据资源流通与价值释放,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新模式。2024年1月16日,与石家庄数据资源管理局就石家庄公共数据运营合作协议签约,打造公共数据运营新标杆;2024年2月27日,与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包括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等。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参见上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实现营业收入562.84亿元,同比增长10.25%,实现利润总额13.44亿元,同比增长
13.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0亿元,同比增长308.10%。主要业务详情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从事的主要业务”。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56,283,718,641.15 | 100% | 51,051,921,142.62 | 100% | 10.25% |
分行业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3.93% | 2,644,366,078.72 | 5.18% | -16.25% |
产业服务 | 54,069,181,067.44 | 96.07% | 48,407,555,063.90 | 94.82% | 11.70% |
分产品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3.93% | 2,644,366,078.72 | 5.18% | -16.25%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51,756,986,940.86 | 91.96% | 45,762,282,495.08 | 89.64% | 13.10%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974,314,969.16 | 3.51% | 1,992,003,525.63 | 3.90% | -0.89% |
其他产业服务 | 337,879,157.42 | 0.60% | 653,269,043.19 | 1.28% | -48.28% |
分地区
分地区 | |||||
境内 | 55,365,889,599.84 | 98.37% | 50,608,915,167.10 | 99.13% | 9.40% |
境外 | 917,829,041.31 | 1.63% | 443,005,975.52 | 0.87% | 107.1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6,283,718,641.15 | 100.00% | 51,051,921,142.62 | 100.00% | 10.25%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2,926,328,439.38 | 13,793,353,138.26 | 11,951,674,414.24 | 17,612,362,649.27 | 11,029,358,476.68 | 10,601,136,670.19 | 11,511,175,332.49 | 17,910,250,663.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6,570,897.29 | -92,262,629.49 | -120,963,661.45 | 599,438,417.39 | -128,333,763.44 | -203,607,501.77 | -214,937,996.86 | 388,474,562.99 |
说明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发生的原因及波动风险
公司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党政、关键行业央国企等客户,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主要服务于战略新兴产业的规模企业,此类客户通常在年初制定项目预算及安排,并通过招投标等方式选取供应商,于下半年完成交付实施、验收等工作。因此,根据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核算制度,总体上公司在第四季度确认的营业收入及利润高于前三季度。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产业服务 | 54,069,181,067.44 | 48,420,468,620.20 | 10.45% | 11.70% | 11.82% | -0.10% |
分产品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51,756,986,940.86 | 46,523,659,529.61 | 10.11% | 13.10% | 13.22% | -0.10%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974,314,969.16 | 1,671,849,960.71 | 15.32% | -0.89% | -1.22% | 0.29% |
分地区 | ||||||
境内 | 55,365,889,599.84 | 49,062,931,705.96 | 11.38% | 9.40% | 9.50% | -0.0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56,283,718,641.15 | 49,934,432,344.04 | 11.28% | 10.25% | 10.41% | -0.1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同业务类型的情况
单位:元
业务类型
业务类型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设计咨询 | 487,492,815.63 | 317,260,478.15 | 34.92% |
总承包 | 21,345,060,215.59 | 19,522,624,259.38 | 8.54% |
专业承包 | 27,153,195,163.71 | 24,323,039,802.06 | 10.42% |
洁净室系统产品及解决方案 | 1,557,642,712.99 | 1,305,240,661.81 | 16.20% |
数字厂务运维及工业数字服务 | 1,003,000,766.68 | 871,077,700.10 | 13.15%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974,314,969.16 | 1,671,849,960.71 | 15.32% |
精密运输 | 253,051,292.85 | 213,659,996.35 | 15.57% |
其他产业服务业务 | 295,423,130.83 | 195,715,761.64 | 33.75% |
合计 | 54,069,181,067.44 | 48,420,468,620.20 | 10.45% |
公司是否需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业务
□是√否公司是否需开展境外项目
√是□否
项目所在地 | 项目数量 | 业务类型 | 合同金额 |
泰国/越南 | 37 | 总承包、专业承包 | 1,788,513,861.73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客户所处行业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其中:政府 | 1,340,328,147.12 | 919,810,354.10 | 31.37% | -15.85% | -22.80% | 6.18% |
企事业单位 | 874,209,426.59 | 594,153,369.74 | 32.04% | -16.87% | -19.01% | 1.80% |
分产品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分地区 | ||||||
境内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2,214,537,573.71 | 1,513,963,723.84 | 31.64% | -16.25% | -21.36% | 4.44%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杭州吉海半导体制造厂房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杭州吉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13,637.52 | 282,646.96 | 118,777.63 | 130,990.56 | 是 | - | 108,970.30 | 272,839.63 | 273,958.00 |
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及续建项目 | 南昌鹏勤置业有限公司 | 329,350.10 | 240,611.62 | 48,869.74 | 88,738.48 | 是 | - | 44,834.62 | 236,576.50 | 183,403.00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金额 | 累计确认产值 | 未完工部分金额 | |
未完工项目 | 162,023,134,807.65 | 104,779,640,908.65 | 57,243,493,899.00 |
是否存在重大未完工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金额 | 工期 | 履约进度 | 本期确认收入 | 累计确认收入 | 回款情况 | 应收账款余额 |
杭州吉海半导体制造厂房项目工程(EPC)总承包 | 4,416,370,000 | 24个月 | 62% | 1,089,703,001.30 | 2,728,396,347.46 | 2,739,580,000.00 | 140,058,341.71 |
高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及续建项目 | 3,157,638,781.91 | 42个月 | 75% | 448,346,197.12 | 2,365,765,015.69 | 1,834,030,000.00 | 0.00 |
注:上表项目金额为项目整体预计总收入(不含税)金额,包含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项目变更影响。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累计已发生成本 | 累计已确认毛利 | 预计损失 | 已办理结算的金额 | 已完工未结算的余额 | |
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 153,541,301,047.03 | 12,628,614,383.44 | 94,641,457.99 | 150,450,871,973.90 | 15,624,401,998.58 |
是否存在重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1年6月1日披露了《关于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之下属公司中电四公司中标“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项目中标暂估总价为人民币10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四公司与招标单位湖南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最终签署该项目合同,金额37,602.13万元。广西中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部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正在结算中。
(5)营业成本构成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设备及分包成本 | 1,079,705,854.16 | 2.16% | 1,492,819,441.62 | 3.30% | -27.67%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人工成本 | 187,067,049.24 | 0.37% | 181,734,199.62 | 0.40% | 2.93%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247,190,820.44 | 0.50% | 250,540,582.71 | 0.55% | -1.34% |
产业服务 | 设备及原材料 | 21,707,642,723.95 | 43.47% | 19,476,022,646.35 | 43.06% | 11.46% |
产业服务 | 分包成本 | 20,778,380,581.71 | 41.62% | 17,304,373,664.95 | 38.26% | 20.08% |
产业服务 | 人工成本 | 2,957,345,754.32 | 5.92% | 2,772,705,436.42 | 6.13% | 6.66% |
产业服务 | 货运代理成本 | 213,659,996.35 | 0.43% | 481,226,915.48 | 1.06% | -55.60% |
产业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2,763,439,563.87 | 5.53% | 3,268,405,213.30 | 7.23% | -15.45% |
合计 | -- | 49,934,432,344.04 | 100.00% | 45,227,828,100.45 | 100.00% | 10.41%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金额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设备及分包成本 | 1,079,705,854.16 | 2.16% | 1,492,819,441.62 | 3.30% | -27.67%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人工成本 | 187,067,049.24 | 0.37% | 181,734,199.62 | 0.40% | 2.93%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247,190,820.44 | 0.50% | 250,540,582.71 | 0.55% | -1.34%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小计 | 1,513,963,723.84 | 3.03% | 1,925,094,223.95 | 4.25% | -21.36%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设备及原材料 | 20,510,042,153.25 | 41.07% | 18,311,187,292.05 | 40.49% | 12.01%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分包成本 | 20,748,146,757.05 | 41.55% | 17,240,471,289.43 | 38.12% | 20.35%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人工成本 | 2,813,750,567.77 | 5.63% | 2,578,207,597.14 | 5.70% | 9.14%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2,451,720,051.54 | 4.92% | 2,960,989,446.48 | 6.55% | -17.20%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小计 | 46,523,659,529.61 | 93.17% | 41,090,855,625.10 | 90.86% | 13.22%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设备及原材料 | 1,196,313,872.47 | 2.40% | 1,154,284,244.45 | 2.55% | 3.64%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分包成本 | 30,233,824.66 | 0.06% | 63,902,375.52 | 0.14% | -52.69%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人工成本 | 143,595,186.55 | 0.29% | 187,750,593.07 | 0.42% | -23.52%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301,707,077.03 | 0.60% | 286,604,690.20 | 0.63% | 5.27%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小计 | 1,671,849,960.71 | 3.35% | 1,692,541,903.24 | 3.74% | -1.22% |
其他产业服务 | 设备及原材料 | 1,286,698.23 | 0.00% | 10,551,109.85 | 0.02% | -87.81% |
其他产业服务 | 人工成本 | 0.00 | 0.00% | 6,747,246.21 | 0.01% | -100.00% |
其他产业服务 | 货运代理成本 | 213,659,996.35 | 0.43% | 481,226,915.48 | 1.06% | -55.60% |
其他产业服务 | 项目管理成本及其他 | 10,012,435.30 | 0.02% | 20,811,076.62 | 0.06% | -51.89% |
其他产业服务 | 小计 | 224,959,129.88 | 0.45% | 519,336,348.16 | 1.15% | -56.68% |
说明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参见上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参见上表。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是□否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成立及收购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及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具体参见报表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281,080,558.7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4.71%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2,687,027,275.45 | 4.77% |
2 | 客户二 | 1,922,301,336.17 | 3.42% |
3 | 客户三 | 1,308,170,629.81 | 2.32% |
4 | 客户四 | 1,273,878,315.98 | 2.26% |
5 | 杭州吉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089,703,001.30 | 1.94% |
合计 | -- | 8,281,080,558.71 | 14.71%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3,667,372,381.5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1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309,385,174.37 | 2.20% |
2 | 供应商二 | 996,237,524.48 | 1.67% |
3 | 供应商三 | 413,323,936.21 | 0.68% |
4 | 供应商四 | 563,553,390.93 | 0.95% |
5 | 供应商五 | 384,872,355.51 | 0.65% |
合计 | -- | 3,667,372,381.50 | 6.15%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965,180,673.74 | 915,694,171.91 | 5.40% | 无重大变动 |
管理费用 | 1,736,330,913.69 | 1,819,811,117.20 | -4.59% | 无重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335,633,917.21 | 315,410,901.03 | 6.41% | 无重大变动 |
研发费用 | 1,835,613,474.50 | 1,527,299,104.17 | 20.19% | 主要由于公司“云数智”关键技术领域及高科技工程产业服务领域的研发投入大幅增加所致。 |
4、研发投入
?适用□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CECSTACK专属云平台研发项目 | 为政府、企业数字化建设提供高安全算力基础设施,提供通用计算、智算、超算和边缘计算一体化算力平台 | 发布基于云原生架构的CECSTACKV5产品,支持多元混合异构算力部署,可提供覆盖IaaS、PaaS、DaaS、SECaaS以及智算、智能边缘等全栈 | 发布有市场竞争力的专属云产品,拓展专属运营云、私有云、智算中心等市场。 | CECSTACK专属云平台是中国电子云在专属云领域的核心产品,整合中国电子的自主技术能力和网信产业资源优势,奠定公司在云计算行业全栈信创专属云和智算 |
服务。
服务。 | 生态的领先地位。 | |||
高安全数字平台研发项目 | 中国电子云高安全数字平台以CeaKE为容器底座,集成PaaS,数据库服务,大数据分析,AI,智能边缘服务及容器安全能力,为企业和数字化建设提供统一的数字平台。 | 已发布高安全数字平台5.0版本,并在深圳数据交易所等多个重要市场项目中部署实施 | 为企业和政府数字化建设提供统一的高安全数字平台 | 结合云原生容器底座,使用自研高性能分布式存储,打造业界领先的数字平台。 |
CeaCube超融合研发项目 | 兼容X86和国产信创环境融合部署,为客户提供安全、先进、绿色的超融合产品,助力政府、央国企、金融、医疗、教育等客户数字化转型。 | 已发布CeaCube5.1版本,在医疗,交通,政务等领域部署实施。 | 在政府、央国企、金融、医疗、教育等领域提供数字化转型支持,与专属云平台一起形成云、边、端整体解决方案。 | 整合中国电子云的专属云和自研分布式存储自主技术能力和网信产业资源优势,奠定公司在云计算行业全栈信创超融合生态的领先地位。 |
CeaSphere虚拟化软件研发项目 | 传统的服务器虚拟化软件,以VMwarevSphere为代表,CeaSphere基于云原生虚拟化技术,替代国内VMWarevSphere产品。 | 已发布CeaSphere5.1版本,在多领域完成VMWare产品替换和业务迁移。 | 通过云原生虚拟化技术,国产信创环境的广泛兼容,推进各领域的VMWare产品替代和国产化转换。 | 中国电子云计算虚拟化产品CeaSphere,通过云原生虚拟化技术和国产信创环境的广泛兼容,在重点领域作为VMWare产品国产化替代。 |
CeaStor分布式存储研发项目 | 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业界领先的分布式信创存储产品,为政府、央国企、金融、医疗、教育等行业客户的数字化转型提供高性能数据存储底座。 | 通用存储产品分布式块存储和分布式对象存储已商业交付,在政府、公安、医疗等行业部署实施;分布式信创存储已发布上市,持续推进商业交付中。 | 通用存储产品大规模商业交付,助力政府、医疗、央国企进行数字化转型;分布式信创存储产品的技术规格达到业界领先水平。 | CeaStor技术领先的国产自主可控高性能全闪和混闪分布式存储产品,为公司“存算一体”“云数融合”的平台产品体系提供稳定可靠、性能领先的数据存储底座,跻身国内主流存储产品厂商系列。 |
CeaEdge边缘云平台研发项目 | 提供高安全边缘算力基础设施,实现多元异构边缘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为能源、交通、工业制造、教育、医疗等多行业客户提供支撑通用边缘计算、边缘智算等类型应用的云边端一体化解决方案。 | 推进研发中 | 将云原生技术延伸到边缘,采用云边一体化架构,统一管理调度传统、虚机及容器应用,提供虚机、容器和进程等多种边缘应用的部署,为边缘计算、边缘智算应用场景提供边缘节点及设备,支持云边端资源协同、应用协同、数据系统和AI智能协同。 | 补齐分布式云战略在边缘侧的能力场景,将边缘云技术和智算技术推进到包括能源、制造、交通在内的多个行业,形成一整套能力方案,打造业界领先的边缘云平台。 |
CeaInsight大数据平 | CeaInsight大数据平台基于自研核心能力,支撑部 | 持续研发迭代中。现有产品已经在多个重 | CeaInsight大数据平台打造成拥有水平扩展架 | CeaInsight大数据平台聚焦政府、交通、医 |
台研发项目
台研发项目 | 委、政府、央企的大规模海量数据分析处理。云原生架构,解决海量数据存不起,查不出的情况。多模融合计算,一站式处理,简化客户/ISV的数据业务开发 | 大关键数据平台项目中大规模交付 | 构,对海量数据提供大规模集群的分布式存储,提供离线、实时、交互、检索多种计算引擎。 | 疗、能源、制造,成为行业ISV国产化大数据平台的首选,成为行业国产大数据平台第一梯队,打造中国电子云的核心数据产品战略标签。 |
云原生安全研发项目 | 为数字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构筑数字安全屏障,满足政企、金融、能源、交通、医疗等关键行业提供云原生安全平台,确保高等级对抗环境中云环境安全和数据安全。 | 持续迭代优化中。已发布8款自研CECSTACK云原生安全产和数据安全产品5.0版本,支持全栈安全防护,满足等保3/4级和攻防实战要求,并已在多个重点专属云项目和数据创新项目中落地。 | 应对不断提升的数字安全风险,打造新一代云原生安全平台和数据安全平台,保障数字基础设施。产品技术能力和攻防能力达到行业一流。 | 依托云原生技术优势,构建弹性、智能、可靠的新一代高安全能力,支撑公司云数智产品的原生安全能力,提供高安全属性,并可独立输出防护多云、云原生容器、数据业务等数字化业务场景。 |
数据中台研发项目 | 布局大型政企的数据治理及数据运营市场,构建面向政府、部委、央企等客户数智融合的全栈数据治理工程能力套件,赋能中国系统现代数字城市业务拓展,为政企数字化转型提供能力支撑。 | 已构建包括数据中台、轻量级数据工坊、共享交换、数据沙箱、知识图谱、AI中台等覆盖数据资产化、资产智能化、数据流动化全栈数据工程能力体系,广泛应用在数字城市、能源、医疗、央企等多个领域,帮助客户实现数据治理工程化。 | 一站式大数据开发、治理、服务的运营化平台,提供涵盖数据集成、建模、标准、开发、标签、资产、服务的能力,帮助政企客户汇集分散数据,提炼高质量数据资产,并通过多元数据服务支撑应用创新需要,释放数据价值。 | 不断完善强化数据中台能力体系,扩展项目应用,为公司带来丰厚经济效应的同时,也会带来更强的品牌效应,助力中国系统成为现代数字城市头部企业,引领并代表政务数据治理国家队实力 |
一体化公共大数据平台研发项目 | 以一体化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为政策指导,以云数融合,可信链路为技术革新手段,构建全域数据采集、治理、存储、计算和共享的一体化智能服务平台,促进数据资源可信交换与流通,支撑政府客户高效完成一体化数据路网体系建设。 | 目前已发布1.3版本,构建了包含普查、填报、编目、供需、直通等一体化闭环支撑能力,积累了配套制度规范,帮助客户高效响应数据目录和责任部门双清单,提升政府内部的数据供需支撑能力。 | 支撑国家政策落地,以新兴的刚需项目为切入口,进入客户服务商名单,为后续云、数产品的进入打开入口。 | 项目已服务多个省/市级政府客户,预期可持续助力公司在新的省/市级政府客户取得突破,并为公司其他产品带来机会。 |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研发项目 | 为公共数据拥有方或运营方提供一体化运营平台,让数据在全链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公共数据的接入以及数据产品的开发、交 | 首批通过信通院评测,当前在客户侧交付。 | 以平台建设赋能公共数据运营、社会数据运营、生态运营、场景运营,开拓数据要素统一大市场,获得持续性运 | 从数据治理红海转向数据运营蓝海,紧跟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快速形成竞争力占领市场。 |
易、交付,确保公共数据流通赋能,释放数据价值。
易、交付,确保公共数据流通赋能,释放数据价值。 | 营收入。 | |||
数据交易平台研发项目 | 数据要素市场化加速推进时代下,面向数据交易机构提供主体准入、业务运营、数据交易、产品交付、过程监管等能力的交易流通的在线服务平台。 | 持续推进研发中 | 围绕国家数据要素政策发展,打造国内功能最全、活跃度最高、上架数据产品最多的数据交易商业平台。推广到全国多个个城市,构建互联互通数据要素大市场。 | 通过数据交易商业平台卡位数据要素市场,为市场客户提供开箱即用的数据交易平台及服务,快速占领新的蓝海市场。构建年收入稳健的运营增长新产品模式。 |
一网统管城市治理平台研发项目 | 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实现城市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系统性提升城市风险防控能力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 已初步完成城市运管服基础平台建设,基本具备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监督考核和综合评价等能力。目前正在逐步拓展、丰富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宽城市治理业务多跨融合的广度和深度。 | 通过汇聚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相关数据资源,支撑城市设施运行安全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实现业务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测预警和综合评价,提升城市宜居环境和优化城市市容市貌,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 推动城市运行安全高效健康、城市管理干净整洁有序、为民服务精准精细精致,引领科技赋能城市精细化管理,业数融合模式助推城市“智”治新业态。 |
一网统管基础平台研发项目 | 以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为指引,打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大事全网联动、小事格内解决的治理格局,构建资源整合共享、信息互联互通、工作协调联动的治理体系,推进平安建设、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已成功构建了基础平台的核心产品体系,其中数字资源中心、智能预警、事件服务总线、联动指挥、应用中枢、城市体征等模块均已完成稳定版本的研发,并在多个项目中得到了广泛应用与认可。 | 打造一个集态势监测、事件高效处置、应急指挥、城市体征、评价考核等核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基础平台。做到队伍整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联动治理,打造一体化城市数字化治理新格局。 | 以领先的理念和产品为基础,持续参与标准制定引领行业发展,提升公司在数字政府领域的品牌影响力,让公司跻身数字政府一网统管建设领域第一梯队, |
一网统管社会治理一体化平台研发项目 | 以一体化平台和丰富的场景为依托,融入大数据和AI技术,助力政府客户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数字化新格局。 | 持续提升基础平台产品标准化的程度,并在多个项目中交付。打造社会风险防范、矛盾纠纷调解、平安指数等亮点应用场景产品。 | 成为社会治理信息化领域头部企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遵循国家制定的2035年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大方向,以及政府对精细化治理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丰富治理场景,助力中国电子云成长为社会治理行业的领军企业。 |
产业营商-企业服务平台研发 | 基于政府营商需求,构建政府对外部企业服务综合服务体系。针对政府内部所有对企服务进行统一归 | 已经完成标杆项目的落地上线,福建易企办帮助福建省打造统一的涉企营商闭环体 | 构建企业、政府、个人的全营商闭环体系。同时针对企业高价值业务和数据,进行企业服务 | 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的关联纽带。数字政府经济、营商体系的全面支撑。政府内 |
口和呈现。该产品以法人为中心,通过数据价值转化,实现业务创新赋能,全面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塑造数字营商服务品牌。
口和呈现。该产品以法人为中心,通过数据价值转化,实现业务创新赋能,全面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塑造数字营商服务品牌。 | 系。 | 的运营,从而达到企业服务全面“增值化”。 | 高价值涉企数据的融合和运营创新。 | |
“星智”政务大模型项目 | 面向泛政府客户,构建高可用、高安全、低成本的大模型智能产品,助力政务和行业传统产品与应用场景的智能化升级。 | 已发布“星智”政务大模型,配套研发星智·基础大模型、星智·问政组件、星智·看数组件、星智·智能中心四大业务系统,并在多个项目中部署实施。 | 迭代升级“星智”政务大模型底层技术架构和场景应用能力,构建新一代人工智能(大模型)在泛政务领域的应用典范和商业闭环。 | 落地人工智能在政务领域的创新应用,构建公司在政务与行业应用智能化领域的领先地位。 |
云境XR操作系统研发项目 | 通过融合Slam技术、手势眼动追踪、空间计算等技术,为各行业虚实融合场景提供沉浸的终端体验,致力于打造成为国产化通用元宇宙操作系统 | 已发布适配自有品牌云境MIXONEMR设备的操作系统,其他XR设备持续适配优化中 | 打造国产化通用元宇宙操作系统,支持各类MR/AR/VR等元宇宙终端 | 助力公司成为中国产业元宇宙引领者 |
云境云渲染研发项目 | 以自研音视频RTC为基础,通过GPU资源统一管理,为各类终端提供GPU算力支持和串流渲染服务,满足元宇宙时代海量终端云渲染需求 | 已发布并具备实时云渲染平台通用能力,性能在持续优化中 | 完成信创适配,打造全栈信创的元宇宙基础设施 | 助力公司扩大专属云全栈信创能力,扩大公司在产业元宇宙行业影响力 |
云境XR教学培训与资源共享平台研发项目 | 为用户提供一种更为沉浸式和互动性的XR教学培训体验,打造教育领域的XR课程资源共享与交易平台,实现优质课程资源生产与交易闭环,促进教育领域优质资源升级 | 已构建基于“云境云渲染系统”和“云境XR专属培训操作系统”为底层技术支撑的教学培训管理平台,资源交易共享平台持续优化中 | 成为国内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能源等重点行业培训核心服务商 | 扩大在教育和能源等关键行业影响力,协同专属云等产品共同打造教育智能云解决方案 |
半导体厂房静电离子棒设计的研究和应用 | 静电消除设备是半导体厂房必不可少的风险防控设备,目前仍以国外技术引进为主,受技术垄断的限制。通过本项目研发,意图在国产静电消除设备领域取得突破。 | 进行中,目前已完成对国内主流产品的性能参数进行分析;对不同产品进行实验测试;后续将对数据进行整理并完成对应模型 | 研发成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设备,提升公司在半导体厂房该系统的技术能力,提高竞争力 | 扩充公司所可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类型,提高公司整体技术服务能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
电子厂房海绵城市设计的研究和应用 | 通过对海绵城市的深度研究,提高专项设计能力,改变公司对外包的依赖,全面提升公司专项设计水 | 待验收,已完成相关技术成果,并授权两项专利。 | 形成海绵城市设计指导手册,补齐公司专项设计能力,形成内部统一的海绵城市设计标准化 | 填补公司在海绵城市设计的技术空白,补齐EPC项目设计能力,提升盈利规模、降低外包 |
平
平 | 文件 | 费用。 | ||
生物制药工艺的单元化设计研究与应用 | 1、建立生物制药工艺单元技术整体性的知识体系,提高项目实施人员的系统性认知水平;2、实现关键工艺设备从无到有的突破;为公司积累单元化工艺设备产品研发能力; | 完成课题材料编制及验收工作,于2023年4季度完成答辩验收。 | 1、对公司的生物制药工艺等技术,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的深入研究提炼,促进公司在生物制药行业EPC总包工程上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发展。2、计划对关键的工艺设备进行梳理研究并研发出一款高附加值的发酵单元设备。 | 有效提升公司制药行业技术品牌影响力;改变行业内对公司只做施工安装的刻板印象。 |
电子工业废水回用过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 | 聚焦电子工业废水回用过程的节能减排技术,通过产学研合作技术攻关,解决电子工业废水再生回用过程存在的高能耗、低效率问题,减少碳排放量,为电子行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显著效益。 | 进行中,目前完成节能减碳初步方案,后续计划进行设备开发。 | 1、电子废水回用节能减碳成套解决方案1套,实现减碳26-31%;2、开发膜回收、膜浓缩、光催化、电催化设备;3、电子工业废水回用过程碳排放核算团体标准、技术指南各1份;4、申请发明6项,发表论文5篇。 | 形成电子工业废水回用节能减碳成套解决方案,申请碳排放核算团标和技术指南,助力公司成为水处理碳排放的先行者,开拓电子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业务。 |
基于系统运维平台的通用数据协议开发与应用 | 将厂务运维系统和能源管理系统的通讯方式及协议进行标准化,使用统一的中间件进行数据的对接,可以提高部署效率,简化运维成本。未来可助力于生产系统的数据标准化采集。 | 完成课题材料编制及验收工作,于2023年3季度完成答辩验收,验收等级“良好”。 | 开发一套集多数据源的采集中间件,为智慧厂务运维、能源管理、Web组态、报表、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提供数据支撑。 | 集成第三方系统的SDK,为智慧运维服务提供安防等系统的支持;4、促进智慧运维产品的业务附加值和用户粘性。 |
基于BIM技术的三维可视化应用软件平台研发 | 实现“基于BIM技术的三维可视化应用软件平台研发”,在典型工业厂房及机构中对设备、厂房、各站、各子系统的运维可视化管理与运行数据动态管理 | 完成课题材料编制及验收工作,于2024年1季度完成答辩验收,验收等级“良好”。 | 1、形成“基于BIM技术的数字孪生三维可视化应用平台”软件产品,形成相关软件著作权 | 提升公司在L-EPC的核心竞争力。 |
BIM正向设计协同管理平台开发与应用 | 实现参建各方基于BIM的全过程信息协同、在线集成浏览模型、基于模型问题沟通交流等市场需求;同时,需要在BIM技术应用的基础上建设统一的协 | 待完成项目验证中。 | 1、定制管理平台及形成应用于设计与施工的《BIM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应用。2、技术指标:首个三维 | 通过应用BIM正向设计协同管理平台,提供高质量设计项目管理服务,同时与业主间提供更便利的可视化、远程、在线方案沟通演 |
作平台实现全过程数据管理、分享、业务流程管控,用以实现及时沟通并追踪解决各方之间的问题,实现项目管理的高效协作。
作平台实现全过程数据管理、分享、业务流程管控,用以实现及时沟通并追踪解决各方之间的问题,实现项目管理的高效协作。 | 与二维结合的管理平台;3、经济指标:项目沟通成本降低约10%以上,4、预期成果可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未使用管理平台的公司相比优势明显。 | 示,有利于赢得更多客户和业务;此外,BIM正向设计协同管理平台是公司未来数字化转型的基础技术储备。 | ||
电子行业异丙醇(IPA)废液作生物脱氮碳源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 以电子行业IPA废液为研究对象,系统分析IPA废液成分以及其中潜在的生物抑制因子,通过中试实验验证和数据采集开展绩效评估,建立电子行业有机危废制备技术规范。 | 进行中,目前完成若干技术成果,后续将继续以IPA复合碳源为外加碳源的电子行业含氮废水和城镇污水生物脱氮新工艺技术开发 | 形成电子行业有机危废制备生物脱氮复合碳源产品关键技术,实现电子企业IPA废液削减量大于95%,降低吨水碳源成本。 | 电子行业IPA废液为案例,建立电子行业有机危废制备技术规范,为无锡市乃至全国电子行业有机废液资源化利用提供科技支撑。 |
二次配5D设计研究 | 通过DMS平台衍生开发,实现标准化、低误差、高质量、批量绘图,以提高设计环节生产效率,缩短前期设计工期,降低一定的成本,为业主提供一套较优质的解决方案,从而提升企业在二次配工程上一定的业务水平与竞争力 | 持续推进研发中 | 实现高科技工厂设计软件的国产替代,持续收集并丰富数据库,成为数字化工程研究平台(eLAB)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实现数字化孪生工厂建设愿景 | 开发一个能够快速完成三维施工图纸的程序软件,提高出图质量与减少项目时间和人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
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金属资源回收利用工艺研究 | 研究归纳磷酸铁锂电池回收全流程设计要点、及关键技术,为我司以后承接此类型项目提供技术指导。 | 结题阶段 | 完成废旧磷酸铁锂电池金属资源回收利用全流程工艺研究 | 自研形成自有技术工艺包,为项目竞争提供技术支持,推动项目落地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544 | 2,797 | 62.4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8.07% | 11.57% | 6.50%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3,365 | 1,892 | 77.83% |
硕士 | 1,013 | 735 | 37.8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1,040 | 820 | 26.82% |
30~40岁 | 2,809 | 1,521 | 84.6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研发投入金额(元)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855,048,384.72 | 1,535,568,587.15 | 20.8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0% | 3.01% | 0.29%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19,434,910.22 | 8,269,482.98 | 135.02%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1.05% | 0.54% | 0.51%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不适用
研发人员占比较2022年增幅6.5%,人员增长主要来源于高科技工程业务和数字化业务。其中高科技工程企业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希望通过着眼于科技创新来寻找公司在未来竞争市场中新的利润增长点,保持健康、可持续的发展,2023年随着承接的科研项目数量较去年增加,支撑项目的研发人数增加。数字化业务重点引进云计算、存储、大数据、人工智能、数据安全领域资深技术专家支撑数字化信息业务能力建设。公司将持续提升科技创新的人才队伍素质和水平,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研发资本化金额 | 相关项目的基本情况 | 实施进度 |
分布式混闪存储产品CeaStor3.1.0 | 13,315,247.72 | 研发自主知识产权和业界领先的分布式存储产品,混闪产品技术规格进入行业第一阵营 | 已开发完成并转入无形资产,相关产品持续迭代中 |
注:上表研发资本化金额为该项目累计研发资本化金额。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1)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主要包括概念及计划阶段,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研发项目完成计划决策评审后进入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
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
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的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自该项目到期验收且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599,681,197.40 | 48,045,590,971.83 | 17.8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44,373,209.37 | 48,292,450,094.85 | 15.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307,988.03 | -246,859,123.02 | 365.4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042,010.95 | 65,438,965.45 | 624.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9,823,765.19 | 1,520,505,956.28 | -40.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781,754.24 | -1,455,066,990.83 | 70.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32,128,229.55 | 8,829,502,694.44 | -21.4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41,178,635.02 | 6,754,288,517.98 | -0.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49,594.53 | 2,075,214,176.46 | -90.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3,618,436.70 | 386,981,237.23 | 9.4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不适用
1.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转正且增幅365.46%,主要由于本年度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加大项目回款催收力度,项目回款增幅高于付款增幅所致。
2.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净流出70.74%,主要由于本年度对长江云通有限公司非等比例减资收回投资1.79亿元,以及上年度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及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高所致。
3.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0.8%,主要由于本年度新增的有息负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17,764,171.79 | -1.32% | 主要是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以及部分应收款项终止确认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6,832,872.88 | 2.74%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资产减值 | -424,668,804.29 | -31.60% | 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应收款项减值损失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收入 | 231,303,281.16 | 17.21% | 主要是高新公寓回迁交房换入价值高于换出价值,差额部分确认营业外收入。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营业外支出 | 34,402,464.84 | 2.56% | 主要是预计诉讼损失、违约赔偿支出及罚款滞纳金支出等。 | 不具有可持续性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9,847,526,779.61 | 17.42% | 9,140,861,744.72 | 17.30% | 0.12% | 无重大变动 |
应收账款 | 11,002,139,132.33 | 19.47% | 10,177,995,278.58 | 19.26% | 0.21%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资产 | 17,435,190,903.52 | 30.85% | 17,556,786,236.97 | 33.22% | -2.37% | 无重大变动 |
存货 | 923,473,743.40 | 1.63% | 1,123,907,417.13 | 2.13% | -0.50% | 无重大变动 |
投资性房地产 | 139,987,166.60 | 0.25% | 129,718,429.96 | 0.25% | 0.00%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股权投资 | 1,633,572,598.69 | 2.89% | 1,778,491,080.61 | 3.37% | -0.48% | 无重大变动 |
固定资产 | 4,916,125,904.49 | 8.70% | 4,385,020,329.42 | 8.30% | 0.40% | 无重大变动 |
在建工程 | 1,060,340,867.83 | 1.88% | 950,575,722.36 | 1.80% | 0.08% | 无重大变动 |
使用权资产 | 241,136,916.64 | 0.43% | 194,937,743.47 | 0.37% | 0.06% | 无重大变动 |
短期借款 | 1,374,676,561.59 | 2.43% | 1,851,322,157.33 | 3.50% | -1.07% | 无重大变动 |
合同负债 | 4,777,666,533.84 | 8.45% | 5,171,826,862.33 | 9.79% | -1.34% | 无重大变动 |
长期借款 | 5,980,810,334.34 | 10.58% | 5,715,687,544.51 | 10.82% | -0.24% | 无重大变动 |
租赁负债 | 214,603,017.56 | 0.38% | 187,964,075.98 | 0.36% | 0.02% | 无重大变动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476,050,850.59 | 36,832,872.88 | 0.00 | 0.00 | 0.00 | 207,177,240.19 | 0.00 | 305,706,483.28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5,298,448.63 | 41,865,591.98 | 0.00 | 30,000,000.00 | 0.00 | 0.00 | 145,035,900.19 | |
金融资产小计 | 591,349,299.22 | 36,832,872.88 | 41,865,591.98 | 0.00 | 30,000,000.00 | 207,177,240.19 | 0.00 | 450,742,383.47 |
应收款项融资 | 266,410,395.64 | 0.00 | 3,217,355,197.13 | 3,067,959,604.66 | 0.00 | 415,805,988.11 | ||
上述合计 | 857,759,694.86 | 36,832,872.88 | 41,865,591.98 | 0.00 | 3,247,355,197.13 | 3,275,136,844.85 | 0.00 | 866,548,371.58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0.00 | 0.00 | 0.00 | -2,649,167.86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81,349,758.3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167,526,640.8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应收账款 | 1,001,203,871.97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48,020,545.7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55,171,197.15 | 质押借款 |
合计 | 3,253,272,014.05 |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13,137,841.85 | 1,190,130,229.16 | -14.9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云上陕西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 | 收购 | 30,000,000.0 | 6.00% | 自筹 |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长安汇通投资管理 | 未约定期限 | 信息技术服务 | 已完成 | - | 594,000.00 | 否 | 2023年04月26日 | www.cninfo.com |
服务
服务 | 0 | 有限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 ||||||||||||
凉山绿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 | 新设 | 4,900,000.00 | 49.00% | 自筹 | 凉山州工投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未约定期限 | 信息技术服务 | 已完成 | - | 0.00 | 否 | 2023年02月18日 | www.cninfo.com |
数字抚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 | 新设 | 3,500,000.00 | 35.00% | 自筹 | 抚州市数字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未约定期限 | 信息技术服务 | 已完成 | - | 869,637.25 | 否 | 2023年02月18日 | www.cninfo.com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增资 | 41,320,000.00 | 71.00% | 自筹 | - | 未约定期限 | 工程服务 | 已完成 | - | - | 否 | 2023年04月26日 | www.cninfo.com |
四川圣洁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 | 新设 | 1,860,000.00 | 49.00% | 自筹 | - | 未约定期限 | 信息技术服务 | 已完成 | - | 577,068.10 | 否 | 2023年02月18日 | www.cninfo.com |
合计 | -- | -- | 81,580,000.00 | -- | -- | -- | -- | -- | -- | - | 2,040,705.35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 | 是否为 | 投资项目涉及 | 本报告期投入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 | 资金来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 | 未达到计划进 | 披露日期(如 | 披露索引(如 |
式
式 | 固定资产投资 | 行业 | 金额 | 际投入金额 | 源 | 累计实现的收益 | 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有) | 有) | |||
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一期项目 | 自建 | 是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135,490,000.00 | 135,490,000.00 | 自筹 | 29.45% | - | - | - | - | - |
深桑达购置中国电子华北总部(一期)自用研发办公场地 | 收购 | 是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47,500,000.00 | 47,500,000.00 | 自筹 | 50.00% | - | - | - | - | - |
中电二公司中电创新园区8号楼商务用房项目 | 自建 | 是 | 工程服务 | 39,034,668.92 | 63,016,469.38 | 自筹 | 70.02% | - | - | - | - | - |
中电洲际东热西输热力管线工程 | 自建 | 是 | 智慧供热 | 67,450,040.41 | 166,764,094.00 | 自筹 | 57.52% | - | - | - | - | - |
中电洲际东郊电厂至邯郸热电厂供热连接线工程 | 自建 | 是 | 智慧供热 | 282,497,259.66 | 415,215,414.39 | 自筹 | 100.00%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571,971,968.99 | 827,985,977.77 | -- | -- | - | -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00717 | 天津港 | 44,591,035.21 | 公允价值计量 | 71,414,784.00 | 174,182.40 | 26,997,931.19 | 0.00 | 0.00 | 0.00 | 71,588,966.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430009 | 华环电子 | 2,237,353.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5,583,411.80 | -2,134,034.10 | 11,212,024.70 | 0.00 | 0.00 | 0.00 | 13,449,377.7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830899 | 粤开证券 | 2,175,4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2,011,500.00 | -29,800.00 | -193,700.00 | 0.00 | 0.00 | 0.00 | 1,981,7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境内外股票 | 301197 | 工大科雅 | 100,000,000.00 | 成本法计量 | 160,318,944.97 | 0.00 | 0.00 | 0.00 | 0.00 | 4,695,140.00 | 165,014,084.97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合计 | 149,003,788.21 | -- | 249,328,640.77 | -1,989,651.70 | 38,016,255.89 | 0.00 | 0.00 | 4,695,140.00 | 252,034,129.07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
注:天津港、华环电子、粤开证券由重组前中国系统投资持有。中国系统于重组前持有工大科雅部分股权,工大科雅于2022年8月上市。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100,999.99 | 99,983.24 | 4,584.32 | 83,777.43 | 0 | 0 | 0.00% | 16,205.81 | 继续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支出 | 16,205.81 |
合计 | -- | 100,999.99 | 99,983.24 | 4,584.32 | 83,777.43 | 0 | 0 | 0.00% | 16,205.81 | -- | 16,205.81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18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13,36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9,999,895.52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以及截至2021年10月19日募集资金到账日尚未支付的发行登记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9,832,383.21元。 |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99,983.24万元,低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2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1-109),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70,031.3370,000.0070,000.002偿还金融机构贷款50,000.0050,000.0029,983.243高科技工程服务项目115,321.9380,000.00-
合计235,353.26200,000.0099,983.24注: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孳息,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孳息将根据实际划转日的金额分配至“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上述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110),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其孳息向中国系统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后续募投项目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37,774,301.06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81,026,491.76元、偿还金融机构贷款302,598,110.3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4,125,499.58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12,067,417.43元)。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净额为99,983.24万元,低于拟募集的资金金额200,000万元,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详见公告:
2021-109),对募集资金的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1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70,031.3370,000.0070,000.002偿还金融机构贷款50,000.0050,000.0029,983.243高科技工程服务项目115,321.9380,000.00-
合计235,353.26200,000.0099,983.24注:调整后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暂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孳息,本次全部募集资金孳息将根据实际划转日的金额分配至“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
因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上述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详见公告:2021-110),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及其孳息向中国系统提供有息借款,用于后续募投项目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投项目837,774,301.06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381,026,491.76元、偿还金融机构贷款302,598,110.34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74,125,499.58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净额12,067,417.43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 | 否 | 70,000 | 70,000 | 4,124.51 | 53,517.62 | 76.4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金融机构贷款 | 否 | 29,983.24 | 29,983.24 | 459.81 | 30,259.81 | 100.9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9,983.24 | 99,983.24 | 4,584.32 | 83,777.43 | -- | --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 | 99,983.24 | 99,983.24 | 4,584.32 | 83,777.43 | -- | -- | 不适用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 | 1.中国系统基于业务规划,在城市大脑、城市数字中台、信创新型基础设施等方向,以数据中台、大数据平台等产品为基础,为客户提供用于构建数据资源体系的数据工具及数据基础设施。结合数字城市、数字政府的发展趋势,以及党政及关键行业客户需求变化,中国系统不断迭代、完善自身产品,保证相关产品和技术能更好满足数字政府领域从电子政务向“数字政府2.0”的提升,适应公司长期持续发展需要。因此,本募投项目下各子研发项目均处于持续更新、迭代研发中,故未设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具体日期。如后续需根据技术迭代需求调整募投项目,将按照规定履行审议披露程序。 |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2.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是依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在现有研发体系基础上建设专属的研发和测试环境,完善产品体系和技术研发创新探索,强化公司研发力量。本项目所形成的产品会通过中国系统及中国电子云公司承接的各类数字与信息服务项目共同对外销售,并交予党政及行业客户使用,一般不单独对外售卖或提供服务,因此未单独对本项目进行经济效益测算。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资产结构,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2年10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及《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将募投项目“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实施方式,由向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提供借款的方式,变更为以部分借款资金10亿元向中国系统增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截至2021年11月30日,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6,490.41万元,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增发登记费为人民币6.75万元。根据2021年12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增发登记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497.16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继续用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国系统的现代数字城市技术研发项目支出。2.截止本报告期末,调整后的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资金额度为29,983.24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孳息),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0,259.81万元,超出部分金额为276.57万元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孳息,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要求一并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鉴于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的募集专户资金已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于2023年12月办理了该募集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该募集专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详见公告:2023-060)。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中国系统 | 控股子公司 | 产业服务与数字与信息服务 | 100,000.00 | 5,197,408.83 | 1,049,501.32 | 5,542,354.82 | 219,765.38 | 176,316.50 |
其中:中电二公司 | 中国系统之子公司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0,000.00 | 1,695,213.30 | 346,496.56 | 2,425,484.48 | 93,446.28 | 80,800.58 |
中电四公司 | 中国系统之子公司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0,125.00 | 1,421,897.06 | 347,287.54 | 2,100,868.55 | 101,583.33 | 80,693.44 |
中国电子云公司 | 子公司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333,333.33 | 264,972.22 | 107,374.74 | 109,665.56 | -93,015.06 | -93,040.92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武汉云通商务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武汉公交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长江云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武汉通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临沧市大数据有限公司(曾用名:云端武汉互联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该公司的收购在报告期内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中电智慧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 | 清算注销 |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处置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中电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吸收合并 |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处置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被稀释,失去控股权 | 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处置未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中国系统:该公司主要从事数字与信息服务和产业服务业务,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5,542,354.82万元,实现净利润176,316.50万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12%、23.41%。主要是公司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及利润规模保持稳步增长所致;其中:
(1)中电二公司:该公司是中国系统的重要控股子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工业建筑及洁净室工程服务,致力于服务国家高科技产业,提供全方位工程服务。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425,484.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96%,实现净利润80,800.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32%。公司报告期内继续巩固在产业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持续服务高新电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产业客户,报告期内新签合同较上年同期增长,项目施工进展顺利,整体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2)中电四公司:该公司是中国系统的重要控股子公司之一,主要从事工业建筑及洁净室工程服务、设计咨询、设施管理及装备制造业务,致力于服务国家高科技产业,提供全方位工程服务。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100,868.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5%;实现净利润80,693.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公司报告期内继续巩固在产业服务领域的优势地位,持续服务高新电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基建等战略新兴产业客户,报告期内新签合同较上年同期增长,项目施工进展顺利,整体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2.中国电子云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本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09,665.5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17%;净利润-93,040.92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长31.64%。公司报告期内积极拓展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收入大幅增加;与此同时,为提升公司在“云数智”关键技术领域的核心研发能力,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因此亏损额存在暂时性增长;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践行国家发展战略,筑牢安全数字底座”为使命,致力于成为国内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及数据创新服务商,以及世界领先的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商。公司围绕打造国内一流高价值科技型公司的战略目标,坚持“国家战略、平台思维、爆款产品、合作共赢”的发展思路,加快提升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核心竞争力,聚焦党政和关键行业,持续完善和迭代自研产品体系,参与国家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构建面向产业数字化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持续推动高科技产业服务业务升级提效,以咨询设计为核心提高传统工程业务发展质量,打造产品制造、数字工厂等增长曲线,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全面提升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业务的数字化与精益管理水平。
(二)2024年公司主要经营计划2024年,公司将践行集团战略,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聚焦科技创新,加强合规管理。
1、完成全年预算指标,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对标国内外、同行业领先企业,在市场开拓、降本控费、亏损治理、“两金”压降等方面狠下功夫,持续改善关键财务指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经营质量,以更好回馈广大投资者。
在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自研产品,加大在能源、金融、交通、医疗、教育、国防、先进制造等关键行业的投入,突破一批灯塔项目,打造业务根据地、形成长期产粮区。同时,公司将积极开展政企合作,依托政务云建设进一步拓展运营云,布局智算中心等先进算力网络,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建设。公司还将积极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及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合作,打造商业闭环的数据运营服务标杆案例,加速数据资源资产化、助力数据交易规模化、推动公共数据价值化。在产业服务板块,公司将继续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基建等重点优势行业,在巩固原有市场领先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国防军工、科学大装置、民航、新材料等新领域。同时,公司还将基于现有客户资源,选取重点优势客户,以公司“云”“数”业务能力为依托,为客户提供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智慧运维管理等服务,丰富业务收入类型。对于现有数字供热及新能源服务项目,公司将积极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创新发展路径,稳步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等低碳能源,对现有燃煤热源进行低碳、低成本替代,同时积极参与碳交易工作,提升企业综合价值。
2、强化科技创新,全面向科技型公司转型
公司将制定科技创新规划,健全科技管理体系,提升科研成果质量(国家级平台、省部级以上奖项),争取成为集团公司科技水平领先的企业,提升对集团打造国家网信事业核心战略科技力量的贡献。
在数字与信息服务板块,公司将聚焦关键技术“卡脖子”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积极承担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公司将坚持推进“云数智”一体的整体产品布局,持续完善自有产品体系,并建立市场导向的研发管理体系,提升研发投入产出比,提高自有产品丰富度和竞争力,并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和落地、补充外部科研力量等,形成一批产业化的创新成果。公司还将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广泛开展生态合作,整合内外部资源,布局战新产业和未来产业,并通过投资、整合、并购等方式,补齐技术短板,布局产业新赛道。
在产业服务板块,公司将持续加大高水平工艺设计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培养工艺设计骨干人员和团队,充实设计与建造一体化的人才体系。同时积极构建第二增长曲线,通过设立关键工艺研究所和实验室,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打造一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并拓展纯废水处理系统等关键生产设备的国产化替代、工业制造领域环境工程国产化解决方案。公司还将构建数字工厂服务能力,提升运维业务数字化水平。
3、积极开拓境外市场,全面推动海外业务布局
中资企业近年来纷纷加大业务出海探索。在此背景下,公司立足现有业务布局,系统性布局高科技产业工程和数字化业务海外市场,“借船出海”和“造船出海”并重,将公司具备竞争优势的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中国电子云”系列产品、铁路通信领域终端产品、精密物流运输服务等产品及服务,全面推向境外市场,抢抓制造业产业转移机遇,推动海外业务布局。
4、全面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数字化总体规划,加强“管理驾驶舱”建设,完善业财一体化平台建设,组织跨板块推广应用,特别是推动工程板块以项目为中心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及落地应用。公司将全面推广终端安全,建立常态化安全运营机制,推动数据安全试点落地。公司将制定数字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数字化规范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投资企业及员工数字化能力和意识,并谋划对外输出数字化管理服务。
5、加强队伍建设,构筑人才发展高地
公司将持续引进应届毕业生及行业内专家等优秀人才,持续优化人才结构,深化干部队伍领导力培养,分层次开展人才管理。同时,公司将持续规范职业经理人管控,加强职业经理人绩效管理的刚性约束,规范工作行为、提升政治素养。按照任期制契约化要求,严格经理层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确保收益与价值贡献挂钩。公司还将进一步完善企业文化体系。开展企业文化氛围塑造的序列项目,有效促进目标认同、身份认同、文化认同。
6、加强合规管理,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根据国资委和中国电子要求,公司深入完善“五位一体”风控体系,宣贯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建立公司合规文化,着力防范化解合规风险、廉洁自律风险、安全风险等,保障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将制定《2024年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深入推进公司及投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案件管理,完善案件管理制度机制并将案件管控指标纳入投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同时,公司还将落实审计与内控评价全覆盖。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完工项目采购、结算审计全覆盖,海外项目审计全覆盖,内控评价全覆盖,并落实审计整改动态化监控,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的督促整改。
7、加强安全风险管控
公司将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实现重点工程项目、合资公司和数字化业务重点在施项目安全检查全覆盖。公司将持续开展安全培训,确保全年安全生产零死亡、零重大损失。公司还将全面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信息安全事故。
以上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提示投资者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并且应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三)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宏观政策风险
在数字与信息服务领域,公司从事的“云数智”业务均属于建设数字基础设施、构建数据资源体系所需要的产品和技术;在产业服务领域,公司业务聚焦的电子信息、大健康、新基建、新能源等行业均属于“十四五”规划、二十大报告中重点强调的现代产业体系及战略新兴产业。如果国家政策和政府投资方向或力度有所调整,未来经济增速放缓或出现衰退,客户或投资减少,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针对宏观政策风险,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发展环境分析与发展趋势研判,紧密围绕政策变化积极调整业务重点,另一方面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2、“云数智”研发投入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风险
公司所从事的“云数智”业务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基础设施,具有战略意义,符合行业发展趋势。但考虑到行业竞争压力大、技术更新迭代快、高端人才相对稀缺的特点,公司还需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以满足客户需求,确保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这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整体经营业绩。
对此,公司一是继续以销售自研产品和自有解决方案为核心,进一步提高公司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的总体利润率水平;二是通过全国性销售布局和重点行业推广,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市场占有率和收入水平;三是通过创新联合体项目、创新实验室建设、生态合作等方式开展协同创新、联合研发,节约研发费用,提升研发水平。
3、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无法按期收回的风险。公司客户多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等,资信良好、实力雄厚,应收账款回收可能性较大,但若客户延迟付款,可能会导致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增加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管理,成立应收账款清收专班,拟订年度应收账款压降目标,按项目每月跟进应收账款回收进展。明确每个项目应收账款回收责任人,并对每一个责任人制订明确的奖惩措施,将应收账款清收与业绩考核挂钩。对应收账款异常项目,建立商务、财务、法务联合管控小组,加快应收账款的回收。
(2)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公司下属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因行业特点,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如果公司流动资金紧张,或客户拖欠款项时间较长,则可能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项目的正常运转,会对公司偿债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将通过以下举措,持续降低资产负债率:设置资产负债率警戒线和管控线,强化考核约束及责任追究机制;贯彻落实降本增效攻坚工程,提高公司盈利质量,增加公司经营积累;加强资金流动性管理,合理控制有息负债规模;拓展多渠道资本补充机制,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
间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3月17日 |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裕龙大道大理创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建投,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吴证券,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东方证券,南方基金,国新投资,诺安基金,国寿安保,嘉实基金,万家基金 | 详见000032深桑达A调研活动信息2023031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
业园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业园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nfo.com.cn) | |||||
2023年05月12日 | 深圳市福田区深业上城B座18楼全景网及线上直播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现场参会: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招商证券、国泰君安、民生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浙商证券、光大证券、西南证券、东北证券、华创证券、财通证券、万联证券、华安证券、开源证券、太平洋证券、银淞资本、前海开源基金、中国人保资管、生命保险资管、前海无忧基金、中国新闻社、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经济日报、证券日报、南方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财联社等线上直播:面向所有投资者 | 详见000032深桑达A业绩说明会、路演活动信息20230515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2023年06月19日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具区路88号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长江证券、德邦证券等券商行业分析师,以及百年保险资管、贝莱德基金等投资机构代表共19人 | 详见000032深桑达A调研活动信息20230620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08月27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信证券、华泰证券、平安证券、兴业证券、国金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天风证券、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国联证券、国海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开源证券、东北证券、德邦证券等券商行业分析师,以及国新投资、博时基金、嘉实基金、广发基金、中国人民保险、诺安基金、银华基金等投资机构代表共382人 | 详见000032深桑达A调研活动信息20230828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0月27日 | 电话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建投、中金公司、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国盛证券、东吴证券、财通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浙商证券、开源证券、德邦证券、华鑫证券等券商行业分析师,以及国新投资、招商基金、银华基金等投资机构代表共154人 | 详见000032深桑达A调研活动信息20231027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1月01日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太平金融大厦23楼会议室及电话会议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证券,招银理财,人保资产,国泰基金,农银汇理,富国基金,鹏华基金,财通资管,天治基金,宁银理财 | 详见000032深桑达A调研活动信息20231101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电话沟通 | 电话沟通 | 个人 | 个人 | 1.谈论的主要内容: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和定增项目情况2.提供的资料:公司定期报告和定增预案等 | -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公司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尽职尽责,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与公司建立的各项制度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报告期内未收到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公司根据国资委、财政部有关财务快报、合并报表、预算管理及工信部制定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存在向控股股东中电信息、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报送年度预算报告、月度财务报表、经营计划月度跟踪指标表等未公开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报送未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内幕信息内部流转和审批程序进行。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情况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的管理,并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工作。公司严格遵照内幕信息内部流转和审批程序推进各项工作。
2、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内幕交易防控工作,以各种形式强化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内幕交易防控意识。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自主经营能力。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业务方面独立。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理体系,市场和产品不同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业务运营不受控股股东等股东单位、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控制和影响。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人员方面独立。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兼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用工权力,不存在受股东干涉的情形。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资产方面独立。公司资产独立完整,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资产关系明晰、产权清晰。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偿占有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机构方面独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监事会、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经营管理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公司拥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
(五)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财务方面独立。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67% | 2023年01月17日 | 2023年01月18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36.45% | 2023年05月17日 | 2023年05月18日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6.64%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5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9.12% | 2023年09月13日 | 2023年09月14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7.09% | 2023年12月08日 | 2023年12月09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司云聪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6月14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0 |
刘桂林 | 男 | 52 | 原董事长 | 离任 | 2020年04月20日 | 2023年05月26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士刚 | 男 | 58 | 副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48,595,470 | 0 | 0 | 0 | 48,595,470 | - |
男 | 58 | 总裁 | 现任 | 2021 | 2024 | 48,59 | 0 | 0 | 0 | 48,59 | - |
年05月24日
年05月24日 | 年12月21日 | 5,470 | 5,470 | |||||||||
周浪波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9月21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赵磊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孔繁敏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谢庆华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2020年04月20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姜军成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张向宏 | 男 | 59 | 董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穆国强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13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郑曦 | 男 | 49 | 原董事 | 离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3年06月13日 | 0 | 0 | 0 | 0 | 0 | - |
崔辉 | 男 | 6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陈扬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钞金屏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王晓亮 | 男 | 45 | 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知谕 | 女 | 45 | 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2021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李安东 | 男 | 50 | 总会计师 | 现任 | 2021年12 | 2024年12 | 0 | 0 | 0 | 0 | 0 | - |
月22日
月22日 | 月21日 | |||||||||||
李安东 | 男 | 5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2年08月05日 | 2024年12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 |
合计 | -- | -- | -- | -- | -- | -- | 48,595,470 | 0 | 0 | 0 | 48,595,47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否
1、原董事长刘桂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3年05月26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息披露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2、原董事郑曦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3年06月13日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刘桂林 | 董事长 | 离任 | 2023年05月26日 | 工作变动 |
郑曦 | 董事 | 离任 | 2023年06月13日 | 工作变动 |
司云聪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14日 | 被选举 |
穆国强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9月13日 | 被选举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司云聪男,1964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华东电子管厂生产安全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厂长,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彩虹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彩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彩虹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咸阳中电彩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陈士刚男,1966年3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周浪波男,1971年10月出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硕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注册会计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财务。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会计与财务系副教授、高层管理教育(EDP)中心执行主任,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磊男,1977年3月出生,英国杜伦大学法学院国际商法硕士,最近五年一直在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任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孔繁敏男,1963年6月出生。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博士(PhDinHRIR)。历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法国巴黎第一大学(索邦)访问学者;美国明尼苏达大学助教、研究员、访问教授;韩国庆熙大学访问教授;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文化研究所所长,本硕博项目执行主任;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兼MBA项目主任;深圳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学术委员会主席。现任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湾区国际商学院访问教授、深圳市政协特区研究会研究员;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庆华,男,196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工程师。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总)公司干部,吉通通信有限公司部门经理,航天四创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长城计算机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负责人,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电子北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泸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中电光谷联合有限公司CEO。现任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中电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三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创智(上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新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电科技产业集成创新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科技产城发展(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电盐城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海宁江南总部基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星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电信创(盐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中电成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姜军成男,1975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部副主任,宁波麒飞网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产业规划部副主任,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本公司董事。
张向宏男,1964年12月出生,博士学位。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中国计算机报社副总编,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常务副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副院长。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科技委委员,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穆国强男,1964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器材总公司总经理、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现任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
崔辉男,1962年4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计算机软件与技术服务总公司副总裁,中国软件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扬男,1983年7月出生,美国密西西比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管理会计师,审计师。历任美国洛杉矶市史维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高级审计员,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治理审计处及管理审计处业务主管,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治理审计处副处长。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与法律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本公司监事。
钞金屏女,1969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党群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纪检部主任、职工监事。
王晓亮男,1978年8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铁通集团天津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共青团天津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天津市红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政府党组副书记,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李知谕女,1978年9月出生,工学硕士学位。历任万科集团本部人力资源部组织发展中心负责人,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兼计划运营负责人,砂之船集团副总裁,乐享汁味(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趣店集团(金融科技)副总裁,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高级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
李安东男,1974年3月出生,博士学位。历任财政部预算司收入处副处长、收入处正处级一级调研员、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姜军成 | 中国电子 | 产业规划部副主任 | 2022年12月23日 | 是 | |
张向宏 | 中国电子 | 专职董事 | 2021年11月01日 | 是 | |
中国电子 | 科技委委员 | 2023年05月15日 | 否 | ||
穆国强 | 瑞达集团 | 董事 | 2023年06月05日 | 否 | |
崔辉 | 中电信息 | 监事会主席 | 2019年01月22日 | 是 | |
瑞达集团 | 监事会主席 | 2022年02月10日 | 否 | ||
陈扬 | 中国电子 | 审计部治理审计处副处长 | 2019年03月11日 | 2023年02月26日 | 是 |
中国电子 | 审计与法律部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 | 2023年02月26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司云聪 |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监事 | 2023年11月16日 | 是 | |
周浪波 | 中南大学商学院 | 副教授、高层管理教育(EDP)中心执行主任 | 1998年09月01日 | 是 | |
湖南邵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8月01日 | 是 | ||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3月31日 | 是 | ||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9月30日 | 是 | ||
赵磊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17年03月13日 | 是 | |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26日 | 是 | ||
孔繁敏 | 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 副教授 | 2014年08月14日 | 2023年07月01日 | 是 |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5月21日 | 是 | ||
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4月15日 | 是 |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湾区国际商学院 | 访问教授 | 2023年07月01日 | 是 | ||
深圳市政协特区研究会 | 研究员 | 2021年11月22日 | 否 | ||
延安大学乡村发展研究院 | 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 2019年09月15日 | 否 | ||
谢庆华 | 海南生态软件园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8年11月01日 | 否 | |
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2年07月30日 | 是 | ||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 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 2021年09月08日 | 2023年11月06日 | 是 | |
中电光谷联合有限公司 | CEO | 2016年11月16日 | 2023年11月15日 | 否 | |
中电盐城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01日 | 否 | ||
深圳市中电科技产业集成创新服务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9月01日 | 否 | ||
中电科技产城发展(杭州)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3月01日 | 否 | ||
云南省中电科技产业发展有 | 董事长 | 2019年06月01日 | 否 |
限公司
限公司 | |||||
中电创智(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1月01日 | 否 | ||
中电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1月01日 | 否 | ||
中电(三亚)信息港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19日 | 否 | ||
海宁江南总部基地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3月22日 | 否 |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4月28日 | 否 | ||
中电(泸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30日 | 2024年02月06日 | 否 | |
广东星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2月19日 | 否 | ||
中电信创(盐城)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3月31日 | 否 | ||
中电新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03月22日 | 否 | ||
四川中电成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1月04日 | 否 | ||
中国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负责人 | 2017年05月24日 | 否 | ||
姜军成 | 宁波麒飞网安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9年04月18日 | 2024年01月17日 | 否 |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5月30日 | 否 | ||
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6月17日 | 否 |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副局长(挂职) | 2023年11月30日 | 否 | ||
张向宏 | 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3月30日 | 否 | |
崔辉 | 北京华利计算机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8年01月31日 | 否 | |
陈扬 | 电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08日 | 否 | |
陈士刚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15日 | 2022年07月28日 | 否 |
宏德嘉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05月18日 | 否 | ||
宏图嘉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05月13日 | 否 | ||
李知谕 | 宏德嘉业 | 有限合伙人 | 2016年05月18日 | 否 | |
钞金屏 | 宏德嘉业 | 有限合伙人 | 2016年05月18日 | 否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会年初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下达各项指标,年末进行指标考核,监事会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针对每年考核目标及完成情况,确定其薪酬标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 公司严格按照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与确定依据支付薪酬。 |
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姓名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司云聪 | 男 | 59 | 董事长 | 现任 | 25.94 | 否 |
刘桂林 | 男 | 52 | 原董事长 | 离任 | 0 | 是 |
陈士刚 | 男 | 58 | 副董事长 | 现任 | 144.18 | 否 |
总裁 | ||||||
周浪波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赵磊 | 男 | 47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孔繁敏 | 男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5 | 否 |
谢庆华 | 男 | 57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姜军成 | 男 | 48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张向宏 | 男 | 59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穆国强 | 男 | 60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郑曦 | 男 | 49 | 原董事 | 离任 | 0 | 是 |
崔辉 | 男 | 62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0 | 是 |
陈扬 | 男 | 40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钞金屏 | 女 | 54 | 职工监事 | 现任 | 69.62 | 否 |
王晓亮 | 男 | 45 | 高级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 现任 | 243.07 | 否 |
李知谕 | 女 | 45 | 高级副总裁 | 现任 | 251.11 | 否 |
李安东 | 男 | 50 | 总会计师 | 现任 | 229.49 | 否 |
合计 | -- | -- | -- | -- | 1,008.41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02月17日 | 2023年02月18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04月04日 | 2023年04月0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04月24日 | 2023年04月26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年05月28日 | 2023年05月29日 | 《董事长辞职暨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5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年08月22日 | 2023年08月24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3年09月03日 | 2023年09月04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0月27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3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30日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桂林 | 3 | 2 | 0 | 1 | 0 | 否 | 2 |
司云聪 | 6 | 5 | 1 | 0 | 0 | 否 | 1 |
陈士刚 | 10 | 6 | 2 | 2 | 0 | 否 | 3 |
周浪波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赵磊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孔繁敏 | 10 | 8 | 2 | 0 | 0 | 否 | 5 |
谢庆华 | 10 | 4 | 2 | 4 | 0 | 是 | 3 |
姜军成 | 10 | 6 | 2 | 2 | 0 | 否 | 5 |
张向宏 | 10 | 7 | 2 | 1 | 0 | 否 | 4 |
郑曦 | 4 | 1 | 1 | 2 | 0 | 否 | 1 |
穆国强 | 3 | 3 | 0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21日和2023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谢庆华先生因公务原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谢庆华先生会前认真研阅董事会议案材料,并提出明确表决意见,授权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表决。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否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继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勤勉尽责地履行董事职责和义务,积极的出席了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 |
有)
有)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郑曦 | 4 | 2023年01月17日 | 会计师事务所向独董(审计委员会)介绍2022年年报审计安排及预审问题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工作要求。 | 无 | 无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郑曦 | 2023年04月04日 | 关于继续为中国电子云提供担保并调整已有担保额度的议案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郑曦 | 2023年04月18日 | 2022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与治理层的沟通、公司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工作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工作要求。 | 无 | 无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郑曦 | 2023年04月18日 | 1.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公司2022年度依法治企工作报告3.公司2022年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报告4.关于公司计提信用、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5.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2.12.31)6.《中电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2.12.31)7.关于中国系统承诺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8.关于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0.公司2022年度重大关联交易11.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12.关于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13.关于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14.关于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3.03.31)
16.《中电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3.03.31)
17.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18.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9.听取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20.听取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1.听取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2.听取公司2022年度风险清单23.听取公司2023年一季度风险清单
14.关于公司2023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15.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3.03.31)16.《中电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3.03.31)17.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18.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9.听取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听取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1.听取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2.听取公司2022年度风险清单23.听取公司2023年一季度风险清单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 | 3 | 2023年08月1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已披露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3.06.30)3.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4.关于对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的议案(2023.6.30)5.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8.听取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听取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重大重要风险事项报告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 | 2023年10月21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关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已披露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议案(2023.09.30)4.听取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重大重要风险事项报告5.听取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 | 2023年11月21日 |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 | 无 | 无 |
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周浪波、赵磊、孔繁敏 | 1 | 2023年12月29日 | 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战略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孔繁敏、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 | 5 | 2023年02月17日 | 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凉山合资公司的议案2.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甘孜合资公司的议案3.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抚州合资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战略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孔繁敏、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 | 2023年03月27日 | 1.关于中国系统增资中电三公司的议案2.关于中国电子云投资云上陕西公司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孔繁敏、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 | 2023年04月24日 | 1.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孔繁敏、谢庆华、姜军成、张向宏、郑曦 | 2023年11月21日 | 1.关于与信达资产共同合作设立资产盘活平台推进“两非”企业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战略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孔繁敏、谢庆华、姜军 | 2023年12月29日 | 1.关于中电三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成、张向宏、郑曦
成、张向宏、郑曦 |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孔繁敏、谢庆华、赵磊 | 4 | 2023年04月24日 | 1.核实公司2022年度报告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情况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孔繁敏、谢庆华、赵磊 | 2023年05月28日 | 1.关于提名司云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孔繁敏、谢庆华、赵磊 | 2023年06月14日 | 1.关于提名穆国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孔繁敏、谢庆华、赵磊 | 2023年12月29日 | 1.关于签订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
信息披露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周浪波、姜军成、李安东 | 2 | 2023年04月24日 | 1.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3.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报告 | 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信息披露委员会 | 刘桂林、陈士刚、周浪波、姜军成、李安东 | 2023年08月22日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 信息披露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工作。经讨论,一致通过所有议案。 | 无 | 无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否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出席了五次股东大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在监事会的职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报表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募集资金投资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5、再融资报告期内,公司启动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23年11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合规,没有违法法律法规及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6、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相关提案表决时,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活动的控制目标基本实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监事会认为,为规范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公司按照制度规定,定期登记《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情况表》,其中包括未公开信息的知情人员名单及相关情况,该项制度执行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内幕交易的情况。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5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3,201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3,355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3,35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169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266 |
销售人员 | 2,244 |
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 | 16,082 |
财务人员 | 272 |
行政人员 | 1,491 |
合计 | 23,35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学历 | 31 |
硕士学历 | 2,363 |
本科学历 | 15,289 |
本科以下 | 5,672 |
合计 | 23,355 |
2、薪酬政策
为了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公司致力于建立一个规范化、系统化的薪酬管理体系。坚持薪酬激励与公司经营状况、重点工作以及个人绩效完成情况相结合,通过薪酬与绩效管理改革,深化全员绩效管理理念,确保薪酬体系的外部竞争性和内部公平性,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重视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关键岗位能力,加速科技创新人才成长,发挥科技创新人才在企业中的价值。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披露要求
职工薪酬总额(计入成本部分)及占公司成本总额的比重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2、收入与成本(5)营业成本构成”。
3、培训计划
公司围绕“以客为尊、服务领先”经营理念和“求实、诚信、和谐、勤奋”企业文化核心价值观,继续加强中高管企业经营与核心文化价值观教育,优化员工职业发展路径,建设支撑公司战略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加速关键岗位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培养;沿着LTC业务流程,开展铁三角培训认证,不断规范和优化铁三角作战阵型和作战方式,助力公司组织能力提升;训战结合,加快赋能信息服务领域成熟产品的复制推广和创新产品的孵化成长,加快赋能产业服务领域成员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持续提升后端职能、专业支撑平台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风险管控能力。
公司基于中国电子云学习平台,建立健全训、战、评、用一体化的新数字化赋能体系,不断提升员工培训效率和学习体验,高标准满足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让学习和运动成为员工的一种生活方式。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7,959,2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2023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1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137,959,234.00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25,175,515.74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25,175,515.74 |
可分配利润(元) | 513,575,330.32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母公司口径,2023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16,475,338.5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647,533.85元;扣除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91,036,738.72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9,784,264.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513,575,330.32元。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7,959,23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计125,175,515.74元,余388,399,814.58元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2023年公司持续完善优化公司内控体系。组织完成重点控股企业中电建设、中电三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已完成中国系统、四家高科技工程板块企业及七家智慧供热板块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基本完成全系统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同时针对部分企业的业务规模及发展阶段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内控体系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内控风险管理人才培训,组织开展为期两天的内控管理人才专题培训班,邀请专业学者、律所合伙人、大型央企内控合规负责人等行业专家和资深从业者进行授课,主要内容包括内部控制管理实务、内控监管部门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建设项目案例、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实务及合规体系建设案例等。公司重视内控合规管理培训,通过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务体系工作汇报会、纪检工作交流会、内控体系建设启动会及项目巡察等各种机会宣贯合规风险,培养合规意识。
公司高度重视内控缺陷整改见效、落地有效,扎实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后半篇文章”,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发现缺陷整改工作,深挖缺陷背后反映的管理问题。2023年共对三家重点企业进行缺陷整改现场检查并开展内控知识培训,加强内控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形成闭环机制。
公司着力加强以制度和流程为核心的内控体系建设,完善风险、合规、内控人才体系建设工作;逐步构建重点领域合规管理指引体系,完成《合规管理制度》《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工程领域采购工作专项合规指引》《合规管理手册》的制定。公司总部制度流程经过一年多的梳理和修订已基本趋于完善,下属企业的制度和流程也更加完善,基本能和内部控制目标想契合。公司内控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风控理念逐步深入人心、融入业务,内控环境得到改善。
公司将内控工作成果风险控制矩阵(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风险清单)实现信息化,确保内控检查和内控自评工作线上流转、工作全程留痕、控制实时跟进,完成公司70多家二、三级企业内控自评线上化。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www.cninfo.com.cn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99.79%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
定量标准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控评价报告》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18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深圳证监局关于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落实主体责任提高治理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20〕128号)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于2021年第一季度对2018至2020三年的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经过自查,公司认为本公司治理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体系,运作情况较为规范。需整改事项已于2021年内完成整改,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到期未换届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原应于2020年12月26日届满,鉴于公司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为保证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并保持董事会、监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详见《关于董事会及监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监事相关议案,完成换届工作(详见《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7)。
2、独立董事超期任职(连续任超过六年)情况如上文所述,为顺利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原独立董事亦超期任职。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未建立相应的制度、流程、沟通和报告机制确定并及时更新关联方名单
对此,公司制定了《关联人管理工作细则》,明确关联人识别流程和机制,并及时更新关联人名单,确保关联人名单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已于2021年9月完成此项整改工作。
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重点排污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火力发电厂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河北省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重点排污子公司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合法合规排污。所有排污单位的许可证的申领时间及有效期如下表:
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名称
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名称 | 许可文件名称 | 申领时间 | 有效期限 |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3年10月20日 | 2028年10月19日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1年8月11日 | 2026年8月10日 |
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0年10月15日 | 2025年10月30日 |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1年5月28日 | 2026年5月27日 |
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1年9月2日 | 2026年9月1日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邱县分公司 | 排污许可证 | 2023年12月21日 | 2028年12月20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0.45 | 10 | 0.18 | 无 | 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2.44 | 35 | 1.19 | 33.20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28.74 | 50 | 10.282 | 33.20 | 无 |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3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2.22 | 10 | 1.08 | 33.676 | 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3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5.35 | 35 | 3.29 | 87.266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3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27.08 | 50 | 14.789 | 168.38 | 无 | |
河北中电京安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 | 1 | 锅炉烟气 | 9.22 | 20 | 6.24 | 21.03 | 无 |
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排放 | 排气筒 |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气排气筒 | 15.19 | 50 | 20.49 | 46.01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烟气排气筒 | 70.95 | 100 | 85.16 | 92.02 | 无 | |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1 | 生产厂区锅炉烟囱 | 0.96 | 20 | 1.137 | 30.69 | 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生产厂区锅炉烟囱 | 20.79 | 50 | 23.25 | 72.30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生产厂区锅炉烟囱 | 66.53 | 100 | 71.94 | 144.25 | 无 | |
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2.75 | 10 | 0.44 | 3.33 | 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19.80 | 50 | 4.61 | 26.19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锅炉烟气排放口 | 55.80 | 100 | 12.90 | 38.09 | 无 |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邱县分公司 | 废气 | 烟尘 | 有组织排放 | 3 | 热源厂院内 | 3.50 | 10 | 0.52 | 4.03 | 无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源厂院内 | 2.50 | 35 | 0.12 | 26.89 | 无 |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热源厂院内 | 30.0 | 50 | 2.81 | 26.89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积极开展污染物源头削减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工作,通过源头削减、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公司加大了环保设备升级提标工作和节能减碳项目的投入,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降低8.7%,减碳量显著。以河北煜泰公司为例,公司完成#1炉电除尘器升级改造为电袋复合除尘器的工作,大大降低烟尘排放浓度;开展锅炉生物质掺烧改造工作,减少了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公司下属中电行唐和中电京安生物质热电公司实施完成了生物质电厂智能控制平台、智能燃料管控平台、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超低温深度脱硝等重点节能减排项目。报告期内,除了中电洲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铁西第一热源厂、第二热源厂、东部热源处于长期停产状态并未运行以外,其他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下属企业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未出现超标排放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各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上报当地环保部门进行备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按照环境污染物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在环保部门进行备案,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按时如实公开企业排污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指导。自行监测指标主要为锅炉烟气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公司倡导和践行环境可持续发展理念,持续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通过不断改进生产运营各环节对环境的保护手段,达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最小化。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子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及属地政府要求,缴纳环境保护税。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动践行国家“双碳”战略,创新发展路径,稳步推进热源的低碳能源替代。发挥各企业地域和资源的比较优势,实施“一厂一策”的精准治理方案,开展生物质能、地热能、工业余热等低碳能源,对现有燃煤
热源进行低碳替代,减碳效果显著;运营的两个生物质热电公司,以农林生物质作为原料,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农林废弃物露天焚烧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而且生物质作为零碳能源,年度减碳量达到42万吨。完成了河北省减碳157万吨的核定认证工作。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详见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深桑达、深桑达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桑达无线自然人股东、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 | 其他 |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2014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14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4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 | 其他 | 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 2014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电信息 | 其他 | 关于无线通讯瑕疵租赁的说明和承诺 | 2014年11月13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陈士刚、宏德嘉业、宏图嘉业、宏伟嘉业、宏达嘉业、宏景嘉业、宏寰嘉业、中电金投、瑞达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0年01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进出口、陈士刚、宏德嘉业、宏图嘉业、宏伟嘉业、宏达嘉业、宏景嘉业、宏寰嘉业、中电金投、中电海河基金、瑞达集团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20年07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陈士刚、宏德嘉业、宏图嘉业、宏伟嘉业、宏达嘉业、宏景嘉业、宏寰嘉业、中电金投、瑞达集团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承诺 | 2021年01月28日 | 2024年12月31日 | 根据审计结果,中国系统已完成2021、2022、2023年业绩承诺。该承诺持续履行中 | |
中国电子、陈士刚、宏德嘉业、宏图嘉业、宏伟嘉业、宏达嘉业、宏景嘉业、宏寰嘉业、中电金 | 股份限售承诺 |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2021年05月17日 | 在(i)在本次交易中以资产认购取得的 | 持续履行中 |
投、瑞达集团
投、瑞达集团 | 深桑达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及(ii)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实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项下承诺净利润或本企业履行完毕盈利补偿及期末减值补偿义务前(以孰晚为准)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控股股东:中电信息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为避免将来出现同业竞争现象,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现中电信息)已出具了《不竞争承诺函》,就有关不竞争事项承诺如下:不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经营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在今后的经营和投资项目安排上,避免同业竞争;如因国家政策原因,致使经营或投资项目不可避免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时,在同等条件下,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优先选择权,或由总公司与股份公司共同投资经营。 | 2002年10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中国电子、中电有限、中电信息、中电金投、中电进出口、瑞达集团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23年12月31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电子、中电财务 | 其他 | 1、关于防止资金占用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中电财务承诺不会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现象和可能。2、关于风险控制措施的承诺:中国电子承诺:当中电财务出现支付困难的紧急情况时,按照解决支付困难的实际需要,增加相应的资本金。该承诺已经中国银保监会核准列入中电财务公司章程第四十八条。 | 2024年1月17日 | 三年 | 持续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 | 关于同业竞争的承诺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18年03月06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 | 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8年03月06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分红承诺 | 公司在《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中明确了分红的方式、条件、比例等,详见公司2022年9月1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 2023年08月22日 | 2023-2025年 | 持续履行中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 | 其他 | 鉴于国资委等监管部门关于非房地产主业中央企业退出房地产业务的相关要求,公司未来不再从事房地产业务,现有物业将用于自用或对外租赁 | 2021年01月24日 | 长期有效 | 持续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适用□不适用
盈利预测资产或项目名称 | 预测起始时间 | 预测终止时间 | 当期预测业绩(万元) | 当期实际业绩(万元) | 未达预测的原因(如适用) | 原预测披露日期 | 原预测披露索引 |
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系统96.7186%股权 | 2021年01月0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80,000 | 90,269.16 | 不适用 | 2021年01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
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做出的承诺情况?适用□不适用发行股份购买中国系统股权相关业绩承诺2021年4月,公司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并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包含中国电子及其下属公司、陈
士刚、中国系统核心骨干持股平台在内的10名交易对方作为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就中国系统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作出承诺和补偿安排。公司已与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对本次重组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进行了如下安排:本次交易项下中国系统的业绩承诺期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四个完整会计年度。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中国系统在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52,000万元、64,000万元、80,000万元及87,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各年度预测净利润数额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106号)和《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111号),中国系统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为53,378.86万元,超过2021年度承诺净利润52,000万元,净利润数完成率达到承诺净利润的102.65%.公司收购中国系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形成商誉。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12630号)和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系统2022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3]第010741号),中国系统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为65,475.19万元,超过2022年度承诺净利润64,000万元,净利润数完成率达到承诺净利润的102.3%.公司收购中国系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形成商誉。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4)第012329号)和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系统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24)第010776号),中国系统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实现数为90,269.16万元,超过2023年度承诺净利润80,000万元,净利润数完成率达到承诺净利润的112.84%.公司收购中国系统,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未形成商誉。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该部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解释内容,根据该解释内容的衔接规定,对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的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具体影响详见会计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成立及收购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丧失控制权的子公司及注销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具体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05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申海洋、吴兴华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否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不适用
经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董事会审议,并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内部控制审计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既往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进展: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电四公司诉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2,000 | 否 | 2017年7月29日,中电四公司与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城投)签订《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实际占有该项目,后因乌海城投、京运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于2019年8月7日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起诉。2021年1月5日,中电四公司收到乌海中院的通知,本案件进入了造价鉴定程序。2021年6月,鉴定造价机构出具初稿意见,针对意见中的部分内容,中电四公司提交了异议书及资料。2022年4月2日,中电四公司收到乌海中院的一审判决书。2023年7月26日,收到二审判决,判决结果如右表所示。二审判决已生效。 | 一审判决:(1)解除中电四公司与乌海城投于2017年7月29日、2018年1月9日分别签订的《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补充协议》;(2)被告乌海城投、京运通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共同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23,560.6万元;(3)乌海城投、京运通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共同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建设期利息670.54万元及以工程款23,560.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的利息;(4)中电四公司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23,560.6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四项;(2)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二、三、五项;(3)乌海城投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23,560.6万元;(4)乌海城投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建设期利息670.54万元及以工程款23,560.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的利 | 中电四公司对二审判决不服,已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暂未申请执行 | 2021年02月0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息;(5)驳回中电四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息;(5)驳回中电四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
中电二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纠纷 | 24,379.36 | 否 | 2018年8月底,中电二公司通过招投标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签订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系列施工合同,中建八局作为项目的总承包人将该项目洁净A包、废气系统A包及废气系统B包分包给中电二公司。中电二公司依约定完成所有分包义务,但中电二公司申报的工程量签证(大部分为根据中建八局指令增加工程量而申报)中建八局均未确认,更没有随月进度款支付。2021年6月上述工程完成最终竣工验收,但中建八局至今未支付欠付工程款。为此,中电二公司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双方达成调解。 | 双方达成调解,约定中建八局分期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64,464,774.13元。 | 本案已收回款项55,094,518元 | 2022年01月29日 |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
其他诉讼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马士基航运公司(MaerskA/S)诉广东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案件1)与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诉广东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马士基航运公司(案件2)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1,371.9 | 否 | 2019年1月,广东捷达接受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简称“中山天贸”)委托代理开展海运出口订舱业务,向马士基航运公司(MaerskA/S)(简称“马士基”)订舱配载2个集装箱的货物,集装箱船发生爆炸造成货损(包括广东捷达订舱的1个集装箱),船舶停靠新加坡港进行事故调查后,马士基认为是中山天贸所托运的货物引发此次爆炸。经中山天贸请求后,马士基仍未将另一个未受损集装箱运往目的地,导致货物滞留。案件1:广州海事法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马士基诉请判令广东捷达、中山天贸连带赔偿人民币827.1万元并申请了财产保全。受案法院通知该(2020)粤72民初145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于2020年3月31日开庭(不可抗力影响未开庭),并裁定保全广东捷达、中山天贸名下财 | 2022年2月21日,广州海事法院就案件1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马士基诉讼请求;就案件2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中山天贸诉讼请求。2023年6月27日广东高院对案件2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11月17日广东高院对案件1作出二审判决:判令广东捷达向马士基赔偿约591.6 | 广东捷达已完全履行判决,向马士基支付赔偿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6,947,343.39元。 | 2020年8月29日 | 2020年半年度报告 |
案
案 | 产,冻结了广东捷达的基本账户794.6万元,广东捷达申请复议后被受案法院于2月28日裁定驳回复议请求。案件2:广州海事法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中山天贸诉请判令广东捷达、马士基继续履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将另一个未受货损的集装箱货物运往目的地,如不能交付货物则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544.8万元及其利息损失。受案法院通知该(2020)粤72民初531号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于7月16日开庭(不可抗力影响未开庭)。2020年7月14日,受案法院通知将“案件1”与“案件2”合并审理,并于2021年1月13、14日开庭审理。2022年2月21日,广州海事法院就案件1和案件2作出判决。2023年6月27日,广东高院对案件2作出二审判决;2023年11月17日,广东高院对案件1作出二审判决。目前捷达运输已履行完毕判决,本案已终结。 | 万元人民币及利息。 | |||||
中电二公司诉融基(烟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181.86 | 否 | 2014年9月22日,中电二公司与融基(烟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中电二公司遂起诉。2021年5月25日,一审法院裁定驳回中电二公司起诉。目前,中电二公司已上诉。 | 一审裁定中电二公司诉讼请求表述不具体,驳回中电二公司起诉,中电二公司已上诉。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二公司起诉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811.08 | 否 | 2018年6月4日,中电二公司与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遨优)签订《工程合同书》,因浙江遨优未支付工程款且发生重大经营风险,中电二公司遂起诉。2020年7月22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浙江遨优上诉后,2020年10月29日,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目前,浙江遨优破产清算,中电二公司 | 一审法院判令浙江遨优返还中电二公司履约保证金132.5万元,并支付工程款2,138.8万元。二审法院判决驳回浙江遨优上诉,维持原判。 | 被告破产清算,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已收到分配款,案件终结。
已收到分配款,案件终结。 | 收到分配款4,247,625.74元。 | ||||||
中电二公司诉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43.06 | 否 | 2015年-2016年期间,中电二公司与山东晶泰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晶泰星)签订系列《施工合同》,因山东晶泰星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履行调解协议过程中中电二公司申请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又达成执行和解,现对方正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双方就山东晶泰星向中电二公司分期支付工程款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山东晶泰星分5期、于2021年9月之前向中电二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1,314余万及利息;调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山东晶泰星未如约履行,中电二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另行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山东晶泰星分18期、于2022年7月31日之前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 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中,已回款893万元;山东晶泰星未严格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现中电二公司又申请了恢复执行。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二公司诉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516.95 | 否 | 2019年5月22日,中电二公司与华夏易能(南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夏易能)签订《洁净机电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因南京华夏易能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2021年3月15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南京华夏易能于2021年4月2日上诉。2021年11月8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目前,被告破产清算,中电二公司已收到分配款,本案终结。 | 一审判令南京华夏易能向中电二公司支付4,516.9万元及利息,二审确认中电二公司对南京华夏易能享有4,516.95万元及利息的债权。 | 被告破产清算,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收到分配款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21,979,489.1元。
21,979,489.1元。 | |||||||
中电二公司诉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 | 1,360.06 | 否 | 中电二公司曾与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中)签订《乳膏剂车间及质量部净化工程施工合同》、《制剂/提取车间净化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制剂/提取车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合同》以及一份补充协议,截止2019年6月4日山东润中尚欠中电二公司工程款1,376万元。后山东润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指定烟台瑞成资产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担任被告的管理人,中电二公司按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后在管理人公布的第三批债权中,确认中电二公司享有债权金额1,360万元,中电二公司对确认金额无异议,但对该本应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被确认为普通债权存在异议,遂起诉。2020年6月12日,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电二公司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被告已宣告破产,中电二公司已收到分配款,本案终结。 | 一审法院驳回中电二公司诉讼请求。 | 中电二公司已收到分配款1,075,571.48元。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二公司诉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71.64 | 否 | 2011年3月、2015年4月,中电二公司与广东汉能薄膜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汉能)签订2份施工合同,因广东汉能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2020年1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东汉能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被告破产清算中,中电二公司等待分配方案。 | 一审判令广东汉能向中电二公司支付2,171.64万元及利息,广东汉能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 被告破产,中电二公司已完成债权申报,已确认优先债权2,171万元,普通债权131万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元。
元。 | |||||||
中电二公司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900.48 | 否 | 2017年11月28日,中电二公司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芯存)签订施工合同,因江苏时代芯存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申请仲裁。2020年12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江苏时代芯存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1,672.3万元及利息。 | 已回款243万元,剩余款项等待管理人分配。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二公司诉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956.76 | 否 | 2017年11月28日,中电二公司与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全芯)签订施工合同,因江苏时代全芯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申请仲裁。2020年12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2021年5月,双方就裁决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江苏时代全芯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180.8万元及利息。 | 已回款487万元,剩余款项等待管理人分配。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二公司诉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971.18 | 否 | 2018年2月,中电二公司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康得新)签订《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纳米层层叠膜-多层保护膜厂房洁净工程施工合同》,因张家港康得新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2019年7月中电二公司起诉。2020年8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家港康得新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被告重整中,债权已确认,等待分配。 | 一审判令张家港康得新向中电二公司支付2,420万元及利息。 | 被告重整中,被告管理人确定中电二公司的债权为:普通债权286,16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或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其他优先债权)2,420万元。暂未执行回款。
其他优先债权)2,420万元。暂未执行回款。 | |||||||
中电四公司诉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4,052.32 | 否 | 2018年,中电四公司与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益丰泰)签订系列施工合同,因江西益丰泰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2020年5月19日,中电四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12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江西益丰泰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正在强制执行中。 | 判令江西益丰泰向中电四公司支付3,440.4万元及利息。 | 执行中。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上海莎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中电四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 | 1,249.07 | 否 | 上海莎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莎鸥)与中电四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签订《临桂溢达新建特纺厂项目土建1标段工程劳务合同》,因结算分歧大,2020年9月18日,上海莎鸥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2023年7月11日收到裁决书,裁决中电四公司支付质保金171,88.99元并赔偿窝工损失等500,000。中电四公司已履行裁决,本案终结。 | 2023年7月11日收到裁决书,裁决中电四公司支付质保金171,88.99元并赔偿窝工损失等500,000元。 | 中电四公司已履行完毕裁决。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洲际诉河北润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77.3 | 否 | 因河北润实月亮湾小区需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中电洲际与河北润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润实)于2017年12月1日签订《供热入网合同》。河北润实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洲际遂起诉。2020年7月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0年8月27日,河北润实提出上诉。2020年12月25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 一审判决河北润实向中电洲际支付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工程建设费1,014.2万元及利息。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执行中。 | 2021年2月8日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中电四公司诉安徽 | 2,833 | 否 | 2017年9月18日、2018年5月23日,中电四公司与二被告分别签订2份《施 | 2021年10月8日,一审判决被 | 已回款55 | 2021年6 | 公告编号:2021 |
中跃电动车有限公司、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跃电动车有限公司、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工合同》,中电四公司已按约定进行施工,因约定支付期限已届满,但安徽中跃电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跃)、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仍有部分款项未支付,中电四公司起诉请求判令安徽中跃支付工程款2,833万元,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8日受理本案。2021年10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电四公司已上诉。2022年3月15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同步中电四公司提交了再审申请。 | 告向原告支付2,833万元及利息,未支持优先受偿权。2022年3月15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万元;再审中。 | 月24日 | -048 | ||
中国系统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433.7 | 否 | 2017年6月20日,中国系统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芯存)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9年11月27日,中国系统与时代芯存以及中电二公司、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书》,约定由时代芯存分两次向中国系统支付工程款,但时代芯存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中国系统遂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时代芯存支付工程款9,433.7万元。2020年12月3日,无锡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系统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时代芯存向中国系统支付9,433.7万元并确认中国系统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告破产重整中,等待分配财产。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中国系统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宁波时代全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631.4 | 否 | 2015年,中国系统与宁波时代全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时代)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国系统依约履行合同,但宁波时代未按约支付工程款。2019年11月27日,中国系统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芯存)、宁波时代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书》,约定由时代芯存代宁波时代支付工程款,但时代芯存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中国系统遂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时代芯存、宁波时代支付工程款2,631.4万元。2020年12月3日,无锡仲裁委员会作 | 裁令宁波时代向中国系统支付2592.4万元,时代芯存对该工程款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确认中国系统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告破产重整中,等待分配财产。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系统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系统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
中电二公司诉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本诉2,710/反诉314 | 否 | 2017年12月20日,盛隆电气集团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电二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因其施工原因导致重大质量问题,造成中电二公司经济损失。中电二公司起诉请求判令被告赔偿中电二公司经济损失2,710万元。被告于2021年6月11日提起反诉,请求判令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14万元及利息。2022年8月29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驳回中电二公司诉讼请求,中电二公司须向盛隆电气支付工程款2,733,718.18元。双方均提起上诉。2023年11月收到二审判决,维持原判。中电二公司已付款,案件终结。 | 一审判决驳回中电二公司诉讼请求,中电二公司须向盛隆电气支付工程款2,733,718.18元。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 中电二公司已履行判决,向盛隆电气支付2,733,718.18元。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中电二公司诉华夏易能(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114 | 否 | 2017年9月,华夏易能(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电二公司签订《施工合同》,2019年11月双方就案涉工程进行结算,但被告未依约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支付3,114万元工程款并确认其对诉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21年9月一审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27,802,009.94元及利息,并确认中电二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执行阶段暂未回款,中电二公司申请对被告进行破产清算。 | 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向中电二公司支付3,114万元并确认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3,114万元内中电二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 | 被告破产重整中,等待分配财产。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中电二公司诉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3,714.2 | 否 | 2018年2月28日,中电二公司与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金能)签订《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泸州金能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项,故中电二公司诉请法院判令泸州金能支付欠付工程款3,714.2万元、解除讼争合同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于2021年7月29日在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023年4月10日收到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中电二公司诉讼请求。双方均提起上诉。2023年9月19日收到二审判决书。目前中电二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4月10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解除;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欠款18,527,146.38元及利息;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支付工期延误损失33,960.52元;中电二公司享有 | 执行中。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117,790元,中电二公司承担114721元;鉴定费由中电二公司负担。2023年
月
日收到二审判决书,改判被告支付中电二公司工程款18,579,779.89元、工期延误损失33,960.52元,鉴定费由中电二公司负担493,861.12元、被告负担740,790元。
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117,790元,中电二公司承担114721元;鉴定费由中电二公司负担。2023年9月19日收到二审判决书,改判被告支付中电二公司工程款18,579,779.89元、工期延误损失33,960.52元,鉴定费由中电二公司负担493,861.12元、被告负担740,790元。 | |||||||
中电四公司诉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902.7 | 否 | 2016年至2019年间,中电四公司与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签订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金宇保灵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起诉诉请判令金宇保灵支付工程款且返还履约保证金共计5,902.7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9日受理本案。目前,本案处于一审造价鉴定阶段。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审判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1年8月31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中电四公司诉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556.97 | 否 | 2019年7月1日,中电四公司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莱生活)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电四公司承建罗莱生活“罗莱家纺智能仓储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因罗莱生活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起诉诉请判令罗莱生活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556.97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23年6月30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7月25日对方提起上诉,目前,本案二审中。 | 2023年6月30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14,307,753.83元的主张。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目前本案在二审中。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 | - | 2021年9月2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中电二公司诉远东电池江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159.46 | 否 | 2018年1月,中电二公司与远东电池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电池)签订《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中试线净化总包工程》合同。2018年6月,中电二公司与远东电池签订《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动力站机电工程》合同,因远东电池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起诉诉请判令远东电池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159.46万元及利息,并确认解除《远东福斯特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动力站机电工程》合同。2023年9月,中电二公司与被告及被告所属集团远东电缆达成和解(债务抵消)结案,本案已终结。 | 2023年9月,中电二公司与被告及被告所属集团远东电缆公司达成和解:约定中电二公司欠付远东电缆公司的债务与本案被告欠付中电二公司债务相抵消。 | 中电二公司与被告及被告所属集团远东电缆达成债务抵消协议。 | 2021年9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四公司诉江苏锦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780.69 | 否 | 2019年6月,中电四公司与江苏锦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徐州经济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A-7厂房机电设备安装及洁净室装修工程,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金龙湖城投作为案涉项目发包人,应当在欠付江苏锦柏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故原告起诉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9,780.69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22年12月9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55,993,006.12元的主张;对方上诉,目前案件二审中。 | 2022年12月9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四公司55,993,006.12元的主张。对方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1年9月24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系统诉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本诉:627.51;反诉:1,311.65 | 否 | 2008年6月,中国系统与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建广电)签订《福建广播电视中心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施工合同》,因福建广电未支付剩余工程款,中国系统起诉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627.51万元及利息。2021年10月11日,被告提起反诉诉请判令中国系统支付1,311.65万元。2021年5月31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2年6月27日福建广电上诉。2022年9月23日,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后中国系统申请强制执行。 | 2021年5月31日一审判决中国系统胜诉并驳回福建省广播电视中心工程办公室反诉请求。2022年9月23日,二审判决驳回福建广电上诉。2023年4月,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 终结执行。如有财产线索,将申请恢复执行。 | 2021年12月21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诉河北煜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诉河北煜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 1,069.5 | 否 | 香山红叶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红叶)与河北煜泰于2019年签订《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1#2#循环流化床锅炉深度减排、烟羽脱白及余热回收改造项目总承包》,2022年1月,香山红叶起诉诉请判令河北煜泰支付1,069.5万元。2023年4月12日,收到一审判决,判令河北煜泰向香山红叶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2023年4月23日,河北煜泰针对违约金提起上诉;2023年8月8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结。 | 2023年4月12日,收到一审判决,判令河北煜泰向香山红叶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2023年8月8日,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河北煜泰已履行完毕判决,本案终结。 | 河北煜泰已履行完毕判决,并提起再审申请。 | 2022年1月29日 |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4,122.79 | 否 | 中电四公司承建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汽车)国能新能源汽车制造项目工程,并签订系列施工合同,其中三个合同一个已经结算,两个未结算,被告均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就此三个合同起诉至广州黄埔区人民法院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4,122.79万元及利息。一审庭前会议中法院提出三个合同不应在同一案件中处理,经与法院协商确定保留已结算合同的相关诉请(同步提交变更诉请申请书,诉讼请求变更为187.72万元);另外两个施工合同未办理结算,考虑到要走鉴定程序,由中电四公司另行在天津滨海新区法院起诉。目前,标的额187.72万元保留在广州黄埔区法院审理,2023年4月14日收到一审判决,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中电四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处于执行中。 | 2023年4月14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主张的工程款与赶工奖合计约96万元人民币。 | 执行中。 | 2022年1月29日 | 《关于重大仲裁事项公告》 |
中电四公司诉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960.96 | 否 | 2017年4月,中电四公司与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长宇)签订《恒大海花岛海洋世界(极地世界区及热带世界区)维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因儋州长宇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起诉诉请判令儋州长宇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960.96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在一审中。由于审限问题,经与法院沟通,中电四公司已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后续会重新立案。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2年4月22日 | 《2021年年度报告》 |
中电四公司 | 2,298.25 | 否 | 2019年10月29日,中电四公司与中建八 | 2022年10月28 | - | 2022 | 《2022年 |
诉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M1洁净室工程),并依约完成施工,中建八局拖欠中电四公司工程款及利息未付。中电四公司遂起诉,诉请判令中建八局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2,298.25万元。2022年10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2022年12月23日,收到二审判决。中电四公司申请再审。2023年10月收到再审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目前重审一审中。 | 日一审判决,判令中建八局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进度款183万及利息;中电四公司向中建八局支付水电费32万、房租15.8万、违约金11.3万。2022年12月23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10月收到再审裁定,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年8月25日 | 半年度报告》 | |||
中电四公司诉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003.78 | 否 | 中电四公司与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就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项目年产12GWH先进三元软包动力锂电首期机电安装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签署《施工合同》、系列补充协议及委托书。中电四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但恒大新能源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另外,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恒大新能源欠付工程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被告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起诉。2023年7月21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9月8日收到上诉状,目前案件处于二审中。 | 2023年7月21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诉求工程款及利息、赶工奖及利息、复工索赔、担保费、鉴定费共82,736,211.34元、优先受偿权、恒大集团承担汇票未兑付连带责任、恒大新能源对案件确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河北大昌建材租赁有限公司诉安徽麟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 | 1,003.58 | 否 | 2021年6月4日,河北大昌检材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大昌”)与安徽麟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麟智”)签订《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电二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租赁物。河北大昌提供 | 一审判决已生效,中电二公司不承担责任。 | 不涉及履行或执行。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公司、中电二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能达投资有限公司、黄科、黄有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公司、中电二公司、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格润中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佳能达投资有限公司、黄科、黄有爽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 | 租赁物后,安徽麟智未按约定支付租赁费,河北大昌遂起诉要求安徽麟智支付租赁费,并要求租赁物实际使用方承担连带责任。收到一审判决,中电二公司不承担责任,一审判决已生效,本案终结。 | ||||||
中电四公司诉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254.37 | 否 | 中电四公司承建内蒙古必威安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威安泰”)发包的检验用动物房及实验室的扩建工程机电项目、GMP生产车间的改建工程机电安装项目,双方先后签署了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上述项目均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必威安泰使用,但必威安泰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起诉。2022年8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目前对方履行调解协议中。 | 2022年8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对方分期支付中电四公司应付款项。 | 已回款530万,剩余款项持续回款中。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河北煜泰诉辛集东方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1,028.96 | 否 | 2018年7月13日,辛集市东方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印染)与河北煜泰签订《供用热合同》,使用蒸汽用于生产,自2018年12月起东方印染未按合同要求缴纳汽费,期间虽经历多方沟通协调,始终未能如期交纳费用,河北煜泰遂起诉。一审法院出具判决后,对方上诉,2023年4月24日,二审法院出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目前在重审一审中。 | 一审判决支持河北煜泰诉讼请求。2023年4月24日,二审法院出具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 - | 2022年8月25日 | 《2022年半年度报告》 |
中电二公司申请仲裁PT.BIOTISPRIMAAGRISINDO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019.26 | 否 | 2017年9月,中电二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货物采购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其位于印度尼西亚的“1#生产厂房、2#综合楼(3-4层)、3#动物实验楼项目”,后中电二公司收回77,674,925元,现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尚欠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目前案件正在仲裁庭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三公司诉成都拓维 | 1,328.16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8年8月1日,原告中电三公司与被告成都 | 2023年8月达成调解:被告支付 | 已回款765万 | 2022年11 | 《关于累计诉讼的 |
高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高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拓维公司签订了《成都拓维高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有机发光半导体(OLED)制造装置膜剥离、精密再生及热喷涂项目机电及洁净&非洁净工程包承包合同》。签订后,拓维公司严重迟延向中电三公司交付工作界面,导致中电三公司产生了大量停工、窝工损失。中电三公司进场施工后,拓维公司又多次支付进度款迟延,经中电三公司多次催告后,仍未按约支付,最终导致案涉工程停工。因此引发纠纷。2023年8月调解结案,2023年9月收回案款,本案终结。 | 765万元。 | 元,回款完毕。 | 月5日 | 公告》 | ||
中电三公司诉青海首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908.31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原被告双方分别于2014年9月、2014年10月、2015年6月、2017年9月签订了《青海汉能300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洁净室安装工程合同》、《青海汉能300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柔性封装区洁净室安装合同》、《青海汉能300MW铜铟镓硒(CIGS)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基地项目辅助用房施工工程合同》、《辅助用房补充协议》、《洁净室安装工程合同补充协议》。目前案涉工程项目自2015年以来已停工两次,时间跨度四年之久,原告因此多承担了机械、劳务、管理等费用,被告拒不向原告支付合同款项,构成违约,因此引发纠纷。目前案件在执行阶段。 | 2020年1月双方达成调解,约定2020年5月31日前由被告向原告支付1836.7万元。后被告未履行调解协议,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目前案件在执行阶段。 | 执行中。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三公司诉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 | 1,500 | 否 | 本案案由为票据追索权纠纷,2021年5月20日,被告聚创公司开具给被告深圳建业公司一张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承兑汇票到期被拒付,因此引发纠纷。2022年5月,法院出具一审判决。2022年8月20日,中电三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2月28日,法院出具执行终本裁定。2023年6月30日发现新的财产线索,重新启动执行程序,目前仍处于执行中。 | 一审判决生效,判令二被告向原告中电三公司支付人民币1,500万元。 | 执行中。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三公司诉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 | 8,650.29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9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试验工厂、试制验证车间、动力站A、安全实验车间、危废品库、非机动车车棚A---机电 | 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建业支付款项5,50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 | -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司、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司、深圳市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博腾投资有限公司、昆山聚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 安装承包工程合同》,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试验工厂、试制验证车间、动力站A、安全实验车间、危废品库、非机动车车棚A---装饰装修承包工程合同》,2021年8月27日多方签署会议纪要,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案涉项目停工,并将已完工程进行移交撤场。至今被告迟迟未与原告进行结算,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尾款一直未支付,因此引发纠纷。收到一审判决,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 由被告承担,其余诉讼请求驳回。目前处于二审阶段。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中电三公司诉兰州佛慈制药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 1,802.91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6年11月原告与被告签订《兰州新区佛慈制药科技工业园(一期)项目净化安装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中电三公司按约定完成施工,验收合格,2022年1月29日完成结算二审工作,施工合同结算金额为51,214,170.48元,但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尾款一直未支付,因此引发纠纷。调解结案,对方履行中。 | 双方达成调解,对方分期支付。 | 对方履行中。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建设诉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 | 2,406.70 | 否 | 原告与第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曾于2020年8月24日向北京仲裁委进行仲裁;北京仲裁委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京仲字第1132号裁决书,裁定由第三人支付原告合同款22,274,546.5元及违约金、诉讼保全费25,000元、律师费100,000元、仲裁费208,151.42元共计24,067,027.02元;被告为原告向第三人供货的货物使用方,曾与第三人、案外人中铁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该向第三人支付合同款项。然由于第三人怠于向被告提起支付申请,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提起诉讼。2023年6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7月18日对方提起上诉。2023年11月8日,收到二审判决。对方已完成付款,本案已终结。 | 2023年6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建设2,120,600.65元主张。2023年11月8日,二审判决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 | 对方已完成付款。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建设申请追加北京天乐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刘春梅为被执 | 2,260.77 | 否 | 本案案由为股东侵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由于天乐泰力的债权人较多,中电建设与北京天乐泰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案件已终本,未执行到回款。通过查询天乐泰力的银行流水及工商档案,发现天乐泰力的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的 | 2022年11月11日,收到法院驳回中电建设追加申请的裁定;2022年11月23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行人异议之诉
行人异议之诉 | 行为,于是提起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之诉。后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之诉撤诉,转为继续向执行法院北京一中院申请追加天乐泰力股东未被执行人,被裁定驳回追加申请后,另行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目前本执行异议之诉于2023年5月收到一审判决,驳回中电建设全部诉讼请求。中电建设于2023年6月6日提起上诉,目前二审中。 | 2023年5月,执行异议之诉收到一审判决,驳回中电建设全部诉讼请求。中电建设提起上诉。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中电建设诉呼和浩特市地铁二号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2,417.84 | 否 | 原告与第三人因买卖合同纠纷曾于2020年8月24日向北京仲裁委进行仲裁;北京仲裁委于2021年4月19日作出(2021)京仲字第1132号裁决书,裁定由第三人支付原告合同款22,274,546.5元及违约金、诉讼保全费25,000元、律师费100,000元、仲裁费208,151.42元共计24,067,027.02元;第三人曾与被告签订《采购安装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竣工验收后应付款到签约合同价的90%。然由于第三人怠于向被告提起支付申请,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遂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提起诉讼。2023年7月14日收到一审判决。对方上诉。2023年11月3日收到二审判决。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7月14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建设约2,145万元主张。2023年11月3日收到二审判决,驳回对方上诉,维持原判。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2年11月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4,206.63 | 否 | 2020年3月24日,原告与被告就“汤河子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净化工程”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该项目,后被告迟迟不予结算及付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一审判决支持中电二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但与预期差距较大。中电二公司提起上诉,目前处于二审中。 | 一审判决支持中电二公司部分诉讼请求,与预期差距较大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3月3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江苏中 | 1,471.49 | 否 | 2018年4月,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中电二公司依约进场施工,后因被告原因项目中止,被告欠付工程款未给付,遂起诉。2024年1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书。一审 | 一审判决:1、案涉合同解除;2、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工程 | - | 2023年3月3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芯联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芯联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判决已生效。 | 款8,481,365.37元及利息;3、原告在8,192,725.21元范围内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已生效,等待对方履行。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上海碧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100.48 | 否 | 2020年11月,中电二公司与被告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其生物药大规模CDMO综合平台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后被告迟迟拖延结算及付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3月3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诉明通装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案 | 2,816.66 | 否 | 明通公司与中电三公司就厦门天马废水项目签订管道及电气分包合同,至今两合同未完成结算,明通公司上报结算金额30,292,979.81元(含管道和电气),项目部初步确定产值为7,385,522.62元,已付款6,013,787.09元。双方结算争议较大,故明通公司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3月3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系统诉佛山市中鸿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731.64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3年2月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原告按约定对工程进行了施工,但是被告未依约向原告支付工程款,导致原告中途停工。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遂起诉。目前案件一审判决已经生效;被告破产,现在在破产程序,已经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一审判决:(1)确认中国系统与中鸿公司于2013年2月5日签订的《中鸿华美达酒店式公寓项目通风、空调采暖系统分包工程合同》于2017年4月4日解除;(2)中鸿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系统 | 被告破产中,已申报债权,等待分配财产。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 |
支付工程款?1,633.3万元;(
)中鸿公司向中国系统支付利息(以?1,143.3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
月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489.99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
月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中鸿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系统支付材料款?43.32万元及利息(以?43.3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
月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案件诉讼费?17.9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共计?18.43万元,我公司负担?0.38万元,中鸿公司负担?18.05万元。
支付工程款?1,633.3万元;(3)中鸿公司向中国系统支付利息(以?1,143.3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以?489.99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4)中鸿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系统支付材料款?43.32万元及利息(以?43.32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4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5)案件诉讼费?17.93万元、财产保全费?0.5万元,共计?18.43万元,我公司负担?0.38万元,中鸿公司负担?18.05万元。 | |||||||
中电四公司诉远东电池江苏有限公司、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3,885.5 | 否 |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屡次拖延进度款,多次催款无果,遂提起诉讼。由于审限问题,法院协调中电四公司撤诉,2023年6月19日收到撤诉裁定;2023年6月30日重新立案,目前仍处于一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 |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4,000.42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承建恒大新能源汽车上海项目工程,中电四公司依约完成工程建设,被告仍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赶工奖,遂提起诉讼。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11月13日,收到对方上诉状,目前处于二审中。 | 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二公司39,849,466.13元诉求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 |
中电四公司诉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 | 1,5750.07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与二连浩特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依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二连浩特公司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索要未果,因此引发纠纷。目前案件处于仲裁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 |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3,241.44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承建国能新能源汽车总装车间项目,并依约完成工程建设,被告仍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2023年3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中电四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7月收到二审判决。目前处于执行中。 | 2023年3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26,911,566.43元工程款及1,957,676.45元赶工奖,驳回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7月收到二审判决,改判中电四对欠付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判决维持。 | 执行中。 | 2023年04月26日 | 《2022年年度报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起诉山东鲁抗医药股 | 1,860.71 | 否 | 原被告双方于2016年7月签订3份施工合同,2017年12月工程竣工验收,2022年12月完成工程决算,其依旧拖延工程款支付,遂起诉。双方达成调解,对方履行调解协议中。 | 双方达成调解,约定被告分期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5,472,139.66元。 | 被告履行调解协议中。 | 2023年08月0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份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
份有限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处、安庆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175.61 | 否 | 2019年,中电二公司承接案涉项目,后施工完成,被申请人迟迟不予审计及付款,中电二公司遂提起仲裁。双方就项目结算达成一致,中电二公司撤回仲裁申请,本案终结。 | 双方达成调解结案。 | 不涉及履行或执行。 | 2023年08月0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恒光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邵航燕、郭蔚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55.46 | 否 | 申请人主张其为消防实际施工人,主张福维公司欠付工程款,遂提起诉讼。收到一审判决,内蒙古恒光大药业上诉,目前处于二审中。 | 一审判决福维支付原告9,350,297.16元工程款及利息。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0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诉内蒙古恒光大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邵航燕、郭蔚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221.46 | 否 | 内蒙古恒光大为业主,欠付福维公司工程款。邵航燕、郭蔚冰为夫妻关系且为恒光大实际控制人,遂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一审判决支持福维10,025,032.76元诉求,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一审判决支持福维10,025,032.76元诉求,目前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05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江苏易安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诉武汉益士天慧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中国电子系 | 2,050.83 | 否 | 2020年,原被告签订《销售合同》,原告向被告支付了约1,500万货款,但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诉请要求被告返还货款,将中国系统列为第三人。2023年10月,原告撤诉,本案终结。 | 2023年10月,原告撤诉。 | 不涉及履行或执行。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统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统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常州顺风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3,055.04 | 否 | 被申请人系中电二公司业主,双方于2021年1月签订施工合同,后案涉工程完工,但被申请人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及决算并投入使用,其欠付中电二公司高额工程款,遂申请仲裁。双方达成和解,中电二公司撤诉,本案终结。 | 和解结案,原告撤诉。 | 中电二公司收回10,767,325.71元。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CESE2(Thailand)CO.,LTD.申请仲裁TalesunTechnologies(Thailand)Co.,Lt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857.09 | 否 | 2020年9月、2021年5月,中电二泰国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三份合同,约定中电二泰国承建被申请人位于泰国的工程项目,但被申请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遂申请仲裁。目前案件处于仲裁庭审阶段。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廖勇、杜江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好医生攀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佳能达投资有限公司、第三人四川省欧荣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192.63 | 否 | 被告二四川好医生公司系中电二公司业主,中电二公司承接其案涉项目,后将部分土建工程分包给第三人,原告自称系借用第三人名义施工的实际施工人,现向案涉项目各主体主张工程款支付责任。原告撤诉,本案终结。 | 原告撤诉,本案终结。 | 不涉及履行或执行。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诉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 | 2,293.48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告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遂起诉。2023年3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生效。中电四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目前案件处于执行程序中。 | 2023年3月2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主张的商票贴息部分金额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确认结算金额 | 执行中。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施工合同纠纷案
施工合同纠纷案 | 22,934,846.26元,判令被告向中电四公司给付上述款项。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诉上海维科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829.51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为上海维科项目总承包,依约完成施工后,业主欠付工程款,遂起诉。双方和解结案,对方履行中。 | 双方和解结案。 | 已回款10,751,611.41元,剩余款项持续回款中。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苏州爱康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278.99 | 否 | 2019年9月2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原告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遂起诉。双方调解,被告履行调解协议中。 | 达成调解,对方分期支付5,863万元。 | 对方履行中,已收回3,763万元。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江苏淳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 4,092.32 | 否 | 中电建设与江苏淳佑就钢筋、混凝土买卖事宜分别订立采购合同,现江苏淳佑认为中电建设未足额支付款项,故引发诉讼。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上诉。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终结。 | 法院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原告上诉。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不涉及履行或执行。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441.36 | 否 | 2018年12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原告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遂起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中电建设工程款34,181,365.70元及利息,确认中电建设对案涉项目在原告欠付工程款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天津丰盈科技集团有限 | 1,185.42 | 否 | 2019年4月30日,天津丰盈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丰盈公司”)与天津滕锐科 | 原告撤诉。 | 不涉及履行或 | 2023年08 | 《2023年度半年度 |
公司诉天津滕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公司诉天津滕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 | 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腾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约定腾锐公司向丰盈公司申请借款1,000万元整,后经丰盈公司核查,腾锐公司通过天津市瑞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将借款交由中电建设使用,引发纠纷。2023年11月,原告撤诉,本案终结。 | 执行。 | 月24日 | 报告》 |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邯郸市勒泰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 1,582.82 | 否 | 被告和原告签订的供热合同纠纷,被告欠原告供热工程建设费,故原告于2023年5月6日向邯郸仲裁委提起仲裁。目前案件处于仲裁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诉中电洲际、中电惠特、热力公司合同纠纷案 | 1,016.5 | 否 | 被告和原告签订的邯钢余热利用协议纠纷,被告欠原告供热力费,故原告于2023年5月11日向复兴区人民法院起诉。2023年12月,收到一审判决。中电洲际提起上诉,目前处于二审中。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中电洲际支付716万余元。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邯钢集团邯宝钢铁有限公司诉北京亿玮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中电惠特热力设计技术服务邯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1,998.88 | 否 | 被告和原告签订的邯钢余热利用协议纠纷,被告欠原告供热力费,故原告于2023年5月11日向复兴区人民法院起诉。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段。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3年08月24日 | 《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襄城县裕达开发投 | 1,122.42 | 否 | 2016年11月,中电二公司与襄城县汉达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一份施工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案涉项目施工,2017年案涉工程竣工,2022年完成第三方审计,但被告迟迟不予付款,遂起诉。2023年10月7日立案;2023年11月30日开庭;2023年12月4日调解结案。目前对方未履行调解协议,中电二公司已 | 2023年12月4日双方达成调解,约定被告于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工程款9,256,489.98元。 | 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申请强制执行。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诉华宇生物科技(腾冲)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2,334.16 | 否 | 2021年5月7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接被告动物生物制剂生产基地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实验动物房机电工程项目,工程总价款为70,500,000元,2022年7月完工,2023年7月,中电二公司向被告递交结算申请,截止日前,被告应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仅支付至53%,遂起诉。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南海工程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仲裁案 | 1,994.99 | 否 | 中电四公司为案涉项目总承包方,原告为钢结构专业分包,主张中电四公司欠付工程款,遂提起仲裁。目前案件处于仲裁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诉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 8,396.08 | 否 | 中电四公司承接宏晖公司项目,天宏阳光公司为宏晖公司实际控制人,三方签订了《保证金支付协议》。后保证金支付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宏晖公司及天宏阳光公司皆未按照约定返还工程建设工程保证金,中电四公司此前已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因天宏阳光公司认为中电四公司与其没有仲裁协议,无法一并仲裁处理,特另行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诉四川网讯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网讯基业科技有限公司、白银市、王利梅、白银山买卖合同纠纷案 | 3,054.03 | 否 | 原告起诉后,追加中电四公司为第三人。一审判决已出,中电四公司不承担责任。原审原告、被告二上诉,与中电四公司无实质关联。目前案件处于二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芜湖长信科 | 2,132.90 | 否 | 中电四公司承包原告项目,后原告委托第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 | - | 2024 | 《关于累 |
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三方审计后主张中电四公司有部分未按合同施工拒绝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起诉索要款项。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公司将依据最终裁决结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 年02月08日 | 计诉讼的公告》 | |||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诉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 1,857.99 | 否 |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于2018年就案涉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案涉项目已施工完毕,因最终结算价格产生分歧,故申请人申请仲裁。2023年11月22日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案件终结。 | 申请人撤回仲裁请求,本案结案。 | 中电洲际付款后申请人撤回申请。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淄博辉晟热电有限公司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1,123.22 | 否 | 原告与被告于2022年12月19日签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集中供热供用热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即按照合同7.1条的约定,在2022年12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4,200万元的热费预付款,因此原告已按约履行完毕供用热合同的相关义务。按照供用热合同7.1条的约定被告应退还原告热费1,123.22万元。原告就退热费事项已与被告多次沟通,但被告至今未按合同约定将相关款项退回原告。遂起诉。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淄博辉晟热电有限公司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电淄博申请强制执行,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 一审判决:(1)被告淄博辉晟热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热费11,201,804.00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以11,201,804.00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自2023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2)被告淄博辉晟热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律师费212,322.00元;(3)驳回原告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暂未履行或执行。 | 2024年02月08日 | 《关于累计诉讼的公告》 |
二审判决驳回辉晟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二审判决驳回辉晟公司上诉,维持原判。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 |||||||
其他诉讼合计:766件。 | 102,679.76 | 否 | 其中574件已结,尚余192件未结。 | - | - | - | -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采购软硬件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4,452.96 | 3.10% | 15,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采购软硬件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930.49 | 1.34%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 | 控股股东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采购软硬件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332.13 | 0.03% | 1,000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公司
公司 | |||||||||||||
冠捷电子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采购软硬件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621.33 | 0.43%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水电费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605.37 | 0.42% | 600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采购软硬件设备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252.24 | 0.18% | 5,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研究技术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7,997.71 | 3.74%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3,653.43 | 0.07% | 6,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3,039.93 | 0.06%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2,050.21 | 0.04%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提供云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585.70 | 0.74%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608.24 | 0.75%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277.57 | 0.02% | 1,5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货运代理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013.57 | 3.00% | 1,5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提供云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727.61 | 0.34%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812.94 | 0.02% | 4,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工程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415.16 | 0.01% | 8,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南京中电熊猫 | 受同一最终控 | 向关联人销售 | 向关联人销售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317.34 | 0.15% | 1,0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 | 公告编号: |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产品、商品 | 产品、商品 | 日 | 2022-102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669.91 | 2.98% | 7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333.39 | 0.23% | 6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20 | 0.08% | 4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528.65 | 0.32% | 6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327.77 | 0.23% | 4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租用关联人物业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231.73 | 0.15% | 是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 |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77.21 | 0.52% | 4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业
业 |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121.5 | 0.36% | 400 | 否 | 银行存款/票据 | 市场价格 | 2022年12月31日 | 公告编号:2022-102 |
合计 | -- | -- | 36,204.09 | -- | 47,1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1)经2022年12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月17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鉴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预计2023年将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服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102号)。采购商品/接受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34,000万元,报告期实发金额11,602.1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全年预计31,000万元,报告期实发金额26,319.73万元;上述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公司预计2023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内进行,未超全年预计总金额。(2)上表列示的为报告期内累计金额较大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中“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上、下游关系,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在计划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前,业务部门基于市场前景、产销计划、合作关系、实际履约能力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预计应当是合理的;主要误差出现在联合参与项目投标、公司作为备选供应商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等不可把控的情形;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严控关联交易,保证公平、公正,价格公允。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中电信息 | 控股股东 | 资产收购 | 收购房产 | 市场定价 | 969.92 | 836.76 | 836.76 | 现金 | - | 2022年12月30日 | 公告编号:2022-100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其他企业 | 资产收购 | 深桑达购置中国电子华北总部(一期)自用研发办公场地 | 市场定价 | - | 9,502.5 | 9,500 | 现金 | - | 2023年10月27日 | 公告编号:2023-049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不适用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无重大影响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 | 800,000 | 0.35%~2.75% | 612,885.76 | 6,283,246.41 | 6,257,736.27 | 638,395.90 |
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万元)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 | 1,000,000 | (LPR-25BP)~(LPR+50BP) | 121,984.72 | 128,900.00 | 160,876.72 | 90,008.00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 | 授信 | 719,000 | 202,851.43 |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部分物业用于对外出租,根据市场价格收取租金。公司之下属公司同时因业务发展需要租赁部分物业(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六十七)租赁;关联方租赁情况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九(五)2.关联交易情况)。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45,000 | 2023年10月07日 | 3,2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00个月 | 否 | 否 |
中国电子云 | 2023年4月26日 | 150,000 | - | - | - | - |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 | 4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 | 3,243 |
(B1)
(B1) | 计(B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95,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24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中电武强 | 2023年04月26日 | 8,000 | 2021年01月26日 | 5,72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20个月 | 否 | 否 |
中电智通 | 2023年04月26日 | 17,800 | 2017年12月10日 | 4,8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20个月 | 否 | 否 |
中电招远 | 2023年04月26日 | 35,000 | 2019年10月28日 | 19,04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68个月 | 否 | 否 |
河北煜泰 | 2023年04月26日 | 7,000 | 2021年08月26日 | 1,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0个月 | 否 | 否 |
中国电子云 | 2023年04月26日 | 50,000 | 2022年06月20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0个月 | 否 | 否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5,000 | 2023年10月19日 | 2,50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8个月 | 否 | 否 |
桑达(香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8,000 | 2023年04月03日 | 3,982.6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3个月 | 否 | 否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越南)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15,000 | - | - | - | |||||
中电智维(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3,000 | - | - |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2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486.64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58,8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87,474.64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 | 66,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 | 9,729.64 |
额度合计(A1+B1+C1)
额度合计(A1+B1+C1) | 发生额合计(A2+B2+C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53,8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90,717.64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3.98% | ||
其中: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32,091.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20,313.08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35,104.61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无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为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担保,发生额3,243.00万元,期末余额3,243.00万元;中国系统为中电武强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担保,发生额0.00万元,期末余额5,725.00万元;为中电智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担保,发生额0.00万元,期末余额4,822.00万元;为中电招远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提供担保,发生额0.00万元,期末余额19,040.00万元;为河北煜泰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发生额0.00万元,期末余额1,400.00万元。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等项目。2024年4月3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装修装饰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中国电子云公司新取得CMMI3级、ITSS运行维护三级、ITSS云服务三级(IaaS私有云)等认证,增加IDC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覆盖区域,还获得企业3A信用等级证书、全国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荣誉。
公司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对标管理活动,学习国际一流企业安全管理经验和标准,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和安全管理强化年活动,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安全与健康环境。2023年,公司未发生因工伤亡、职业健康损害及重大设备停运和非计划停运事件,预期完成了年度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有效保障公司安全运营稳定发展。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1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提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终结该破产案件,现管理人正推进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注销工作。
2、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凉山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甘孜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抚州合资公司的议案》,为了全面推动公司在凉山州、甘孜州、抚州数字政府及行业数字化业务拓展,同意中国系统(凉山合资公司、甘孜合资公司)、中国电子云公司(抚州合资公司)分别与地方国资平台共同投资设立上述三个合资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数字抚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圣洁云创科技有限公司及凉山绿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3、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系统增资中电三公司的议案》。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中电三公司已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已由8,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其中中国系统持股比例仍保持71%不变。
4、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云公司投资云上陕西的议案》。为深度参与陕西省数字政府建设及运营、持续扩大公司在陕西省内影响力,董事会同意中国电子云公司合计出资3,000万元,受让由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云上陕西科技运营有限公司6%股权及完成剩余实缴出资义务。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已完成上述交易的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自用研发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着力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在华北地区的数字城市业务市场拓展及研发支撑能力,同意中国系统在石家庄市购置由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中电智慧广场房产,作为自用研发办公场地,购置面积约为7,269平方米,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按照约定分期缴纳部分款项,尚待该房产完工及交付。
6、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信达资产共同合作设立资产盘活平台推进“两非”企业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计划出资32,000万元,联合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信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伙企业作为资产盘活平台,服务两非企业股权出清及亏损企业治理目的。本次计划列入股权出清的标的股权包括:中国系统持有的汾阳市中能生态
修复有限公司100%股权、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出清事项正在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7、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电三公司投资设立越南子公司的议案》。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同意中电三公司在越南河内设立子公司。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事项现正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8、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4年2月8日对公司子公司中电建设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市)字[2024]第010010号),主要内容为:中电建设是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霖新材料(徐州)有限公司建设工地的总承包施工单位,2022年12月2日,该工地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中电建设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责令中电建设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处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的行政处罚。中电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已于2024年4月9日凌晨0:00恢复正常。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93,195,423 | 43.34% | 0 | 0 | 0 | 0 | 0 | 493,195,423 | 43.34%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296,432,367 | 26.05% | 0 | 0 | 0 | 0 | 0 | 296,432,367 | 26.05% |
3、其他内资持股 | 196,763,056 | 17.29% | 0 | 0 | 0 | 0 | 0 | 196,763,056 | 17.29%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48,167,586 | 13.02% | 0 | 0 | 0 | 0 | 0 | 148,167,586 | 13.02%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595,470 | 4.27% | 0 | 0 | 0 | 0 | 0 | 48,595,470 | 4.27%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44,763,811 | 56.66% | 0 | 0 | 0 | 0 | 0 | 644,763,811 | 56.66% |
1、人民币普通股 | 644,763,811 | 56.66% | 0 | 0 | 0 | 0 | 0 | 644,763,811 | 56.6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137,959,234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137,959,234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01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5,57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电信息 | 国有法人 | 17.81% | 202,650,154 | 0 | 0 | 202,650,154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中国电子 | 国有法人 | 17.51% | 199,241,427 | 0 | 199,241,427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中电金投 | 国有法人 | 6.83% | 77,752,752 | -4,110,888 | 77,752,752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陈士刚 | 境内自然人 | 4.27% | 48,595,470 | 0 | 48,595,470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中电进出口 | 国有法人 | 3.37% | 38,391,238 | 0 | 0 | 38,391,238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宏图嘉业 | 其他 | 3.13% | 35,581,603 | 0 | 35,581,603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宏德嘉业 | 其他 | 3.13% | 35,581,603 | 0 | 35,581,603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宏达嘉业 | 其他 | 2.70% | 30,697,758 | 0 | 30,697,758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宏伟嘉业 | 其他 | 2.45% | 27,903,518 | 0 | 27,903,518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瑞达集团 | 国有法人 | 1.71% | 19,438,188 | 0 | 19,438,188 | 0 | 无质押或冻结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国电子、中电信息、中电金投、中电进出口、瑞达集团存在关联关系,陈士刚与宏图嘉业、宏德嘉业系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中电信息 | 202,650,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650,154 |
中电进出口 | 38,391,2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91,23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652,78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52,785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14,080,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80,035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1,367,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67,529 |
吴安 | 8,5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40,00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5,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500,000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89,737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9,737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3,05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55,800 |
王新 | 2,809,17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09,172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电信息和中电进出口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王新通过信用交易账户持有公司股票2,804,172股、本报告期增加2,804,172股,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000股、本报告期减少328,7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控股股东性质:中央国有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郭昭平 | 1985年05月24日 | 91440300192174995A | 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资产经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凭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经营);酒店管理;进出口业务(凭进出口资格证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不含国家限制项目);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研发和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建筑工程承包、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网络信息产品、软件、通信产品、消费电子产品、电子仪器与设备、电子元器件及其他电子产品。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序号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1中电光谷00798HK33.67%2中电港00128731.34%3云天励飞6883431.62%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性质:中央国资管理机构实际控制人类型:法人
实际控制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曾毅 | 1989年05月26日 | 91110000100010249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控制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直接持股,及通过一致行动人持股:序号股票名称股票代码持股比例(%)1深科技00002134.51%2上海贝岭60017125.03%3中国长城00006640.32%4中国软件60053635.77%5冠捷科技00072728.13%6南京熊猫600775/00553HK29.98%7振华科技00073330.71%8彩虹股份60070721.06%9中电华大科技00085HK59.42% |
10彩虹新能源00438HK74.91%11中电光谷00798HK33.67%12晶门半导体02878HK28.29%13振华新材68870736.07%14奇安信68856118.10%15澜起科技6880087.24%16振华风光68843943.04%17华大九天30126934.06%18安路科技68856129.11%19盛科通信68870228.68%20中电港00128735.65%21云天励飞6883433.24%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16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兴华审字(2024)第01232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申海洋、吴兴华 |
二、财务报表(附后)
三、财务报表附注(附后)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号丽泽SOHOB座20层邮编:
100073电话:
(010)51423818传真:
(010)51423816
目录
一、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1-5 |
二、审计报告附送 | |
1.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3-4 |
3.合并利润表 | 5 |
4.母公司利润表 | 6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 7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8 |
7.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9-10 |
8.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1-12 |
9.财务报表附注 | 13-173 |
三、审计报告附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
地址(location):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丽泽SOHOB座20层20/F,TowerB,LizeSOHO,20LizeRoad,FengtaiDistrict,BeijingPRChina电话(tel):010-51423818传真(fax):010-51423816 |
-1-
审计报告
中兴华审字(2024)第012329号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桑达”)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深桑达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深桑达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关于收入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二十七),关于收入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十八)。
深桑达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本年度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为
517.57亿元,占深桑达营业收入比重为92%。
深桑达对所提供的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主要根据项目的性质,以投入法为计算方法,按照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管理层需要在项目初始阶段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当初始估计条件发生变化时,对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进行修订,并根据修订后的合同预计总收入和合同预计总成本调整履约进度和确认收入的金额。
由于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是深桑达关键财务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此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还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确认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工程承包合同预算编制和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选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承包合同样本,对合同进行识别,确认合同具有权利和义务的法律约束力,具有商业实质。识别合同后,根据合同订立的商业目的和履约情况,通过合同合并、合同变更,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的构成;
(
)选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检查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所依据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成本预算资料,评估管理层对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估计依据是否充分;
(4)对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或毛利率发生异常波动的大额项目实施询问、分析性复核等相关程序,检查工程项目是否异常,并对异常执行进一步检查程序;
(5)选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样本,对本年度发生的合同履约成本进行测试;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工程承包合同履约进度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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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向客户函证与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收入相关的事项,如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结算情况等;
(7)选取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样本,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现场查看,与工程管理部门讨论确认工程完工进度,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比较,对异常偏差执行进一步的检查程序;
(
)检查与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项目工程承包合同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1、事项描述关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关于应收账款的披露详见附注五、(四);合同资产的披露详见附注五、(九)。
截至2023年
月
日,深桑达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24.14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
14.12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110.02亿元;合同资产账面余额为177.20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为
2.84亿元,合同资产账面价值为174.35亿元。深桑达管理层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于单项计提且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深桑达管理层基于已发生信用损失的客观证据,通过估计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单独确定信用损失。除单独确定信用损失之外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管理层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以及考虑前瞻性信息,采用账龄分析法或其他方法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其对于财务报表整体具有重要性。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将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复核以前年度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坏账计提后转回或实际发生损失的情况,判断管理层对历史数据预期的准确性;
(
)对于单项计提单独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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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所作评估的依据及假设的合理性;
(4)对于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采用组合计提的方法确定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抽样检查组合分类重点是账龄分类的适当性,同时,结合历史发生的损失率和前瞻性信息,评价管理层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
)检查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深桑达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深桑达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深桑达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深桑达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停止营运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深桑达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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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深桑达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深桑达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深桑达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4年
月
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一) | 9,847,526,779.61 | 9,140,861,744.7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五、(二) | 305,706,483.28 | 476,050,850.5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五、(三) | 238,454,480.92 | 437,156,193.80 |
应收账款 | 五、(四) | 11,002,139,132.33 | 10,177,995,278.58 |
应收款项融资 | 五、(五) | 415,805,988.11 | 266,410,395.64 |
预付款项 | 五、(六) | 2,973,958,936.25 | 1,747,095,445.89 |
其他应收款 | 五、(七) | 740,545,118.81 | 637,117,588.94 |
存货 | 五、(八) | 923,473,743.40 | 1,123,907,417.13 |
合同资产 | 五、(九) | 17,435,190,903.52 | 17,556,786,236.9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十) | 1,079,933,729.74 | 745,928,088.86 |
流动资产合计 | 44,962,735,295.97 | 42,309,309,241.12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五、(十一) | 1,124,175,598.23 | 817,199,038.84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十二) | 1,633,572,598.69 | 1,778,491,080.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十三) | 145,035,900.19 | 115,298,448.63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五、(十四) | 139,987,166.60 | 129,718,429.96 |
固定资产 | 五、(十五) | 4,916,125,904.49 | 4,385,020,329.42 |
在建工程 | 五、(十六) | 1,060,340,867.83 | 950,575,722.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十七) | 241,136,916.64 | 194,937,743.47 |
无形资产 | 五、(十八) | 1,101,524,329.16 | 1,074,365,480.30 |
开发支出 | 五、(十九) | 6,409,337.36 | 8,269,482.98 |
商誉 | 五、(二十) | 140,730,523.57 | 91,231,137.53 |
长期待摊费用 | 五、(二十一) | 198,478,071.32 | 134,657,542.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二十二) | 343,289,100.51 | 294,249,103.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二十三) | 504,846,249.77 | 561,050,421.9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555,652,564.36 | 10,535,063,961.90 | |
资产总计 | 56,518,387,860.33 | 52,844,373,203.02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五、(二十四) | 1,374,676,561.59 | 1,851,322,157.3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五、(二十五) | 2,649,167.86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五、(二十六) | 6,226,481,956.62 | 5,557,125,852.28 |
应付账款 | 五、(二十七) | 19,296,205,077.49 | 18,033,345,604.32 |
预收款项 | 五、(二十八) | 481,499.11 | 28,912.40 |
合同负债 | 五、(二十九) | 4,777,666,533.84 | 5,171,826,862.33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三十) | 946,942,637.33 | 860,877,838.63 |
应交税费 | 五、(三十一) | 369,614,584.16 | 344,749,486.16 |
其他应付款 | 五、(三十二) | 1,100,111,291.97 | 636,282,883.10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三十三) | 1,978,396,076.94 | 1,651,749,087.00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三十四) | 597,080,543.46 | 1,030,124,498.02 |
流动负债合计 | 36,667,656,762.51 | 35,140,082,349.4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五、(三十五) | 5,980,810,334.34 | 5,715,687,544.51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三十六) | 214,603,017.56 | 187,964,075.98 |
长期应付款 | 五、(三十七) | 239,369,305.36 | 412,204,554.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五、(三十八) | 100,450,000.00 | 92,260,000.00 |
预计负债 | 五、(三十九) | 114,553,271.60 | 76,745,853.58 |
递延收益 | 五、(四十) | 156,255,795.71 | 149,908,937.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五、(二十二) | 108,586,338.12 | 90,029,637.9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五、(四十一) | 1,061,128,996.98 | 850,228,523.5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975,757,059.67 | 7,575,029,126.82 | |
负债合计 | 44,643,413,822.18 | 42,715,111,476.25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五、(四十二) | 1,137,959,234.00 | 1,137,959,23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四十三) | 3,566,176,152.17 | 2,928,043,121.0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五、(四十四) | -16,295,198.78 | -15,752,667.83 |
专项储备 | 五、(四十五) | 100,750,899.96 | 61,323,063.32 |
盈余公积 | 五、(四十六) | 304,676,060.53 | 293,028,526.68 |
未分配利润 | 五、(四十七) | 1,395,550,901.09 | 1,168,593,944.5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6,488,818,048.97 | 5,573,195,221.75 | |
少数股东权益 | 5,386,155,989.18 | 4,556,066,505.02 | |
股东权益合计 | 11,874,974,038.15 | 10,129,261,726.77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56,518,387,860.33 | 52,844,373,203.02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5,264,376.49 | 465,504,239.4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706,483.28 | 265,752,630.4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三、(一) | 28,187,016.87 | 27,669,113.3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74,973.13 | 2,210,772.34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三、(二) | 350,295,555.29 | 162,660,930.99 |
存货 | 4,702,381.25 | 5,229,047.9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326,125.55 | 11,064,395.49 | |
流动资产合计 | 835,956,911.86 | 940,091,129.91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37,291,729.20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三、(三) | 8,908,322,917.40 | 8,828,322,917.4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81,492,837.11 | 87,902,439.66 | |
固定资产 | 13,738,239.85 | 13,245,771.49 | |
在建工程 | 227,971,210.9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1,281,917.07 | 31,689,085.33 | |
使用权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166,183.59 | 5,833,114.9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29,311.74 | 9,494,569.2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02,853,062.03 | 478,242,841.3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718,147,408.89 | 9,454,730,739.38 | |
资产总计 | 10,554,104,320.75 | 10,394,821,869.2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0,277,902.77 | 697,790,313.8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18,734,869.66 | 349,917,325.4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906,362.54 | 10,811,645.74 | |
应付职工薪酬 | 10,211,337.99 | 3,115,662.46 | |
应交税费 | 7,922,902.76 | 1,412,124.32 | |
其他应付款 | 263,685,676.47 | 625,511,145.97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1,066,950.90 | 3,075,625.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949,147.73 | 2,257,939.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966,755,150.82 | 1,696,540,950.5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492,380,000.00 | 655,176,969.4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234,873.91 | 234,873.9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75,000.00 | 475,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6,426,620.8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19,516,494.73 | 655,886,843.34 | |
负债合计 | 2,486,271,645.55 | 2,352,427,793.92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1,137,959,234.00 | 1,137,959,23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134,835,368.68 | 6,134,835,368.6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81,462,742.20 | 269,815,208.35 | |
未分配利润 | 513,575,330.32 | 499,784,264.34 | |
股东权益合计 | 8,067,832,675.20 | 8,042,394,075.37 |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 10,554,104,320.75 | 10,394,821,869.29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合并利润表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五、(四十八) | 56,283,718,641.15 | 51,051,921,142.62 |
减:营业成本 | 五、(四十八) | 49,934,432,344.04 | 45,227,828,100.45 |
税金及附加 | 五、(四十九) | 133,785,905.39 | 94,478,180.73 |
销售费用 | 五、(五十) | 965,180,673.74 | 915,694,171.91 |
管理费用 | 五、(五十一) | 1,736,330,913.69 | 1,819,811,117.20 |
研发费用 | 五、(五十二) | 1,835,613,474.50 | 1,527,299,104.17 |
财务费用 | 五、(五十三) | 335,633,917.21 | 315,410,901.03 |
其中:利息费用 | 484,837,041.61 | 406,472,925.69 | |
利息收入 | 195,929,687.63 | 125,156,503.47 | |
加:其他收益 | 五、(五十四) | 211,445,845.07 | 237,882,276.4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五十五) | -17,764,171.79 | 15,631,812.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996,308.60 | 16,061,826.1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0,632,532.47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五十六) | 36,832,872.88 | 65,143,624.49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五十七) | -255,914,871.10 | -195,651,964.3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五十八) | -168,753,933.19 | -84,601,267.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五、(五十九) | -1,662,152.77 | -6,126,883.83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46,925,001.68 | 1,183,677,165.1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六十) | 231,303,281.16 | 20,109,875.60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六十一) | 34,402,464.84 | 18,732,208.62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343,825,818.00 | 1,185,054,832.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六十二) | 469,393,750.28 | 467,378,313.4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4,432,067.72 | 717,676,518.6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74,432,067.72 | 717,676,518.61 | |
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9,641,229.16 | -158,404,699.08 | |
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4,790,838.56 | 876,081,217.69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262.63 | 13,261,425.9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42,530.95 | 7,050,572.5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86,915.63 | 7,186,211.87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530,017.93 | 1,092,630.02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56,897.70 | 6,093,581.85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44,384.68 | -135,639.3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44,384.68 | -135,639.3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553,793.58 | 6,210,853.41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74,443,330.35 | 730,937,944.55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9,098,698.21 | -151,354,126.55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5,344,632.14 | 882,292,071.1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十四、(二) | 0.2897 | -0.139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十四、(二) | 0.2897 | -0.1391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利润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三、(四) | 87,015,214.03 | 205,627,848.73 |
减:营业成本 | 十三、(四) | 27,866,065.83 | 135,853,328.01 |
税金及附加 | 3,185,434.95 | 2,563,313.09 | |
销售费用 | 1,867,242.93 | 5,901,824.44 | |
管理费用 | 117,820,027.43 | 164,774,142.77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1,941,486.91 | -7,286,961.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64,268,447.63 | 34,436,936.60 | |
利息收入 | 12,883,669.94 | 43,430,554.18 | |
加:其他收益 | 655,803.56 | 910,662.1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三、(五) | 10,179,614.50 | 229,89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9,953,852.88 | 62,752,630.4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109,058.01 | -534,368.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54,292.3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021,007.42 | 196,841,125.75 | |
加:营业外收入 | 211,430,394.02 | 4,266,432.8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91,823.81 | 1,692,755.3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7,917,562.79 | 199,414,803.3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442,224.24 | -4,630,913.4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475,338.55 | 204,045,716.71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6,475,338.55 | 204,045,716.71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16,475,338.55 | 204,045,716.71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263,589,007.04 | 45,917,437,617.1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81,154,243.99 | 195,236,026.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2,154,937,946.37 | 1,932,917,328.4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599,681,197.40 | 48,045,590,971.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737,330,927.93 | 39,563,800,550.07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68,056,184.50 | 5,815,234,255.9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49,817,877.31 | 1,150,202,502.3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2,389,168,219.63 | 1,763,212,786.4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44,373,209.37 | 48,292,450,094.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307,988.03 | -246,859,123.0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1,512,362.10 | 32,423,93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176,638.69 | 1,880,235.3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454,175.31 | 770,990.6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五、(六十四) | 1,975.45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179,898,834.85 | 30,361,834.0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74,042,010.95 | 65,438,965.45 |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55,380,969.12 | 640,758,043.0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5,446,967.07 | 388,036,270.23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五、(六十四) | 420,641,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178,995,829.00 | 71,070,642.9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9,823,765.19 | 1,520,505,956.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5,781,754.24 | -1,455,066,990.8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11,679,000.00 | 322,957,3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11,679,000.00 | 322,957,3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820,449,229.55 | 8,408,265,999.9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98,279,394.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32,128,229.55 | 8,829,502,694.4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782,718,468.95 | 6,018,632,113.2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5,119,546.48 | 680,990,817.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2,973,620.45 | 176,388,522.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六十三) | 133,340,619.59 | 54,665,587.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41,178,635.02 | 6,754,288,517.9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0,949,594.53 | 2,075,214,176.4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142,608.38 | 13,693,174.62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3,618,436.70 | 386,981,237.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六十四) | 7,542,558,584.61 | 7,155,577,347.3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五、(六十四) | 7,966,177,021.31 | 7,542,558,584.61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7,171,416.61 | 177,509,798.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178,254.76 | 32,848,034.0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2,808,835.98 | 679,534,000.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6,158,507.35 | 889,891,833.4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3,535,213.16 | 106,891,765.00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907,930.24 | 97,937,475.8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559,907.62 | 5,872,704.7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0,919,370.97 | 681,933,891.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67,922,421.99 | 892,635,837.5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763,914.64 | -2,744,004.0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179,614.50 | 242,13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000,000.00 | 30,361,834.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8,179,614.50 | 272,506,834.05 | |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412,756.13 | 354,515.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0,000,000.00 | 635,04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200,000.00 | 518,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8,612,756.13 | 1,153,394,515.6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433,141.63 | -880,887,681.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7,000,000.00 | 1,566,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7,000,000.00 | 1,566,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9,440,000.00 | 211,501,406.2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5,617,233.94 | 133,760,212.3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5,057,233.94 | 345,261,618.5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942,766.06 | 1,220,738,381.4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427.30 | -227,009.9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30,239,862.91 | 336,879,685.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65,504,239.40 | 128,624,553.5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264,376.49 | 465,504,239.40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2,928,043,121.08 | -15,752,667.83 | 61,323,063.32 | 293,028,526.68 | 1,168,593,944.50 | 5,573,195,221.75 | 4,556,066,505.02 | 10,129,261,726.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7,959,234.00 | 2,928,043,121.08 | -15,752,667.83 | 61,323,063.32 | 293,028,526.68 | 1,168,593,944.50 | 5,573,195,221.75 | 4,556,066,505.02 | 10,129,261,726.77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38,133,031.09 | -542,530.95 | 39,427,836.64 | 11,647,533.85 | 226,956,956.59 | 915,622,827.22 | 830,089,484.16 | 1,745,712,311.3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2,530.95 | 329,641,229.16 | 329,098,698.21 | 545,344,632.14 | 874,443,330.3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638,133,031.09 | 638,133,031.09 | 517,568,269.61 | 1,155,701,300.70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1,111,679,000.00 | 1,111,679,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638,133,031.09 | 638,133,031.09 | -594,110,730.39 | 44,022,300.70 | |||||||
(三)利润分配 | 11,647,533.85 | -102,684,272.57 | -91,036,738.72 | -269,972,507.42 | -361,009,246.1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647,533.85 | -11,647,533.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91,036,738.72 | -91,036,738.72 | -269,972,507.42 | -361,009,246.14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9,427,836.64 | 39,427,836.64 | 37,149,089.83 | 76,576,926.47 | |||||||
1.本期提取 | 184,563,473.12 | 184,563,473.12 | 151,256,694.56 | 335,820,167.68 | |||||||
2.本期使用 | -145,135,636.48 | -145,135,636.48 | -114,107,604.73 | -259,243,241.21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3,566,176,152.17 | -16,295,198.78 | 100,750,899.96 | 304,676,060.53 | 1,395,550,901.09 | 6,488,818,048.97 | 5,386,155,989.18 | 11,874,974,038.15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上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8,744,840.00 | 3,317,450,996.06 | -16,713,722.89 | 30,502,929.25 | 272,624,557.79 | 1,455,596,294.32 | 6,198,205,894.53 | 3,519,568,034.48 | 9,717,773,929.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87,275.92 | -487,275.92 | -376,995.04 | -864,270.96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8,744,840.00 | 3,317,450,996.06 | -16,713,722.89 | 30,502,929.25 | 272,624,557.79 | 1,455,109,018.40 | 6,197,718,618.61 | 3,519,191,039.44 | 9,716,909,658.05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5,606.00 | -389,407,874.98 | 961,055.06 | 30,820,134.07 | 20,403,968.89 | -286,515,073.90 | -624,523,396.86 | 1,036,875,465.58 | 412,352,068.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050,572.53 | -158,404,699.08 | -151,354,126.55 | 882,292,071.10 | 730,937,944.5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5,606.00 | -389,407,874.98 | -390,193,480.98 | 420,738,050.90 | 30,544,569.92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442,957,300.00 | 442,957,3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85,606.00 | -389,407,874.98 | -390,193,480.98 | -22,219,249.10 | -412,412,730.08 | ||||||
(三)利润分配 | 20,403,968.89 | -134,199,892.29 | -113,795,923.40 | -290,074,776.25 | -403,870,699.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403,968.89 | -20,403,968.8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13,795,923.40 | -113,795,923.40 | -290,074,776.25 | -403,870,699.65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6,089,517.47 | 6,089,517.47 | -6,255,812.53 | -6,255,812.53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089,517.47 | 6,089,517.47 | -6,255,812.53 | -6,255,812.53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0,820,134.07 | 30,820,134.07 | 30,175,932.36 | 60,996,066.43 | |||||||
1.本期提取 | 48,043,272.99 | 48,043,272.99 | 51,619,536.45 | 99,662,809.44 | |||||||
2.本期使用 | -17,223,138.92 | -17,223,138.92 | -21,443,604.09 | -38,666,743.01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2,928,043,121.08 | -15,752,667.83 | 61,323,063.32 | 293,028,526.68 | 1,168,593,944.50 | 5,573,195,221.75 | 4,556,066,505.02 | 10,129,261,726.77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6,134,835,368.68 | 269,815,208.35 | 499,784,264.34 | 8,042,394,075.3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7,959,234.00 | 6,134,835,368.68 | 269,815,208.35 | 499,784,264.34 | 8,042,394,075.37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647,533.85 | 13,791,065.98 | 25,438,599.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6,475,338.55 | 116,475,338.55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647,533.85 | -102,684,272.57 | -91,036,738.7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647,533.85 | -11,647,533.8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91,036,738.72 | -91,036,738.72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6,134,835,368.68 | 281,462,742.20 | 513,575,330.32 | 8,067,832,675.20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2023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项目 | 上期金额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138,744,840.00 | 6,162,050,770.66 | 249,411,239.46 | 429,938,439.92 | 7,980,145,290.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1,138,744,840.00 | 6,162,050,770.66 | 249,411,239.46 | 429,938,439.92 | 7,980,145,290.04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85,606.00 | -27,215,401.98 | 20,403,968.89 | 69,845,824.42 | 62,248,785.3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4,045,716.71 | 204,045,716.71 | ||||||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785,606.00 | -27,215,401.98 | -28,001,007.98 | |||||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785,606.00 | -27,215,401.98 | -28,001,007.98 | |||||
(三)利润分配 | 20,403,968.89 | -134,199,892.29 | -113,795,923.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0,403,968.89 | -20,403,968.8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113,795,923.40 | -113,795,923.40 | ||||||
4.其他 | ||||||||
(四)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1,137,959,234.00 | 6,134,835,368.68 | 269,815,208.35 | 499,784,264.34 | 8,042,394,075.37 |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是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李安东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邱恒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一)公司概况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52号文批准,于1993年12月4日由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信息”)、深圳市鑫德莱实业有限公司(原名:龙岗区工业发展总公司)、无锡市尧龙无线电变压器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市无线电变压器厂)三方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以募集方式分别向公司内部职工发行250万股A股股票及向社会公众发行2,500万股A股股票,总股本为13,081.20万元。根据本公司2002年
月
日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2年
月
日证监发行字(2022)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2年10月向社会公开增加发行1,846.00万股股票。根据本公司2003年
月
日召开的200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以2002年
月
日的总股本为基准,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股转增3股。转增股本合计人民币4,478.16万元,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9,405.36万元。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
月
日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流通股股东按流通股数每10股获得3.2股的对价;2006年2月6日为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方案实施后本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为19,405.36万股。根据本公司2008年
月
日通过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份总数为38,810,720股,每股面值
元,转增股本合计人民币38,810,720.00元,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232,864,320.00元。根据本公司2014年11月13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5年5月14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15年
月
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763号)核准,本公司向中电信息及何兵等
名自然人股东发行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8,838,028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中电信息及郎建国等
名自然人股东发行8,183,399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彩物流”)100%股权;向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原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中电进出口”)发行31,992,698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51,878,445.00元,股本为人民币351,878,445.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6日通过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
股转增
股。转增股份总数为70,375,689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股本合计人民币70,375,689.00元,实施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422,254,134.00元。
因神彩物流未能完成业绩承诺,2018年
月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提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后注销相关事宜的提案》等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提案,对神彩物流原
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回购及注销。2018年
月
日,本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原股东应补偿股份及现金返还的公告》等本次回购方案的相关提案。由于未能与神彩物流原股东文超先生取得联系,本公司将分两批办理回购注销事宜。本公司以
0.92
元总价回购了除文超先生以外的
名神彩物流原股东所持有的9,034,473股股份,并完成了注销。本次回购的股票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公司股份总数由422,254,134股减少至413,219,661股。为尽快完成回购注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19年11月1日,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山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以0.08元回购文超先生所持公司785,606股股份,并要求返还分红收益及支付逾期利息。南山法院于2021年
月
日作出(2019)粤0305民初27319号民事判决,支持了公司的诉讼请求。2021年11月11日,公司向南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标的资产“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的
名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018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持有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共计
96.7186%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658,011,817.00股股票,发行面值1元,发行价格11.29元/股,用于支付96.7186%股权的购买价款。截至2021年4月15日,本公司已取得各交易对方用以认缴新增注册资本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的资产。本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1,231,478.00元,股本为人民币1,071,231,478.00元。
2021年10月19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13,362股,发行价格为
14.96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009,999,895.52元,扣除承销费、本次发行股权登记等发行费用共计9,591,992.75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0,407,902.77元,其中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67,513,362.00元,资本溢价932,894,540.77元,计入“资本公积”。2022年7月14日,公司通过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0.08元回购了神彩物流原股东文超先生所持有的公司785,606股股份,经公司申请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该等股份已于2022年8月11日予以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股本为1,137,959,234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493,195,423股,占总股本的
43.34%;无限售条件股份644,763,811股,占总股本的
56.66%。本公司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1922517431,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7,959,234元,公司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1号桑达科技大厦
-
层。本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3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士刚。本公司属装修装饰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经营范围主要为:研发、生产、销售通信设备、交通通讯设备(生产场地营业执照另行办理)、计算机及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机械、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电子检测设备、税控设备、税控收款机(不含限制项目)、半导体照明产品;电子信息系统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变配电工程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集成及技术咨询服务;智能交通设备及产品、通信设备及产品、安防监控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制造、调试、销售;软件及网络通讯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开发、咨询;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523号外贸企业审定证书规定办理;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物业租赁;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储服务、国内外货物运输及代理服务(需许可经营项目另行办理申请)。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为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
月
日批准报出。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报告期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及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益”。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其中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越南)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越南盾,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泰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泰铢,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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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
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三、(十四)“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通常包括母公司拥有其半数以上的表决权的被投资单位和公司虽拥有其半数以下的表决权但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的多数成员;在被投资单位董事会占多数表决权。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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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三、
(十四)“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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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七)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三、(十四)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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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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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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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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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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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十一)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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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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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以银行承兑汇票中承兑银行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商业承兑汇票中承兑公司的信用评级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
)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27-项目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国补电价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其他应收款确认组合的依据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方法如下: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 |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中:上述组合中,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0-10 | 0-10 |
1-2年 | 10-30 | 10-30 |
2-3年 | 20-50 | 20-50 |
3-4年 | 30-100 | 30-100 |
4-5年 | 50-100 | 50-100 |
5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按照单项认定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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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⑦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3)对于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工程承包及设计服务原材料领用和发出按个别计价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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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持有待售和终止经营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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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独立的主营经营地区;(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公司在利润表中列报相关终止经营损益并在附注披露终止经营的影响。(十四)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十)“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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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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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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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三、(六)、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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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十五)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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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固定资产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35-
类别
类别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50 | 3-10 | 1.80-4.85 |
机器设备 | 5-20 | 3-10 | 4.50-19.40 |
运输设备 | 4-10 | 3-10 | 9.00-24.50 |
电子设备 | 3-10 | 3-10 | 9.00-32.33 |
办公设备 | 3-10 | 3-10 | 9.00-32.33 |
管网资产 | 20.00 | 5.00 | 4.75 |
其他 | 3-10 | 3-10 | 9.00-32.33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十七)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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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十八)借款费用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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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有限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项目的使用寿命、确定依据及摊销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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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软件 | 3-10 | 年限平均法 |
土地使用权 | 20-70 | 年限平均法 |
专利权 | 5-10 | 年限平均法 |
特许权 | 3-20 | 年限平均法 |
客户关系 | 5-8 | 年限平均法 |
非专利技术 | 10.00 | 年限平均法 |
其他 | 3-20 | 年限平均法 |
注:其他包含锅炉燃煤指标、软件著作权等。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发支出归集范围包括研发领用的材料、人工及劳务成本、研发设备摊销、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无形资产及固定资产的摊销、水电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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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三、(二十)“长期资产减值”。
(二十)长期资产减值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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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二十二)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三、(十一)4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3.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及标准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二十三)职工薪酬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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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四)预计负债
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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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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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另一在本公司合并范围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
)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二十六)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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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
三、(十八)“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二十七)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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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按照公司业务板块区分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1)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数字与信息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云计算及存储、数据创新、数字政府与行业数字化服务收入。收入确认主要根据合同条款判断是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还是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对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验收环节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投入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
)产业服务业务产业服务板块收入主要包括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业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及其他业务,具体如下:
a.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本公司履约进度按照投入法确定。具体为根据累计实际发成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的,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计入预计负债,并确认为当期成本。
b.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收入主要是供热和生物质发电收入。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收入确认在供热季开始到结束的时间段内,按照收取的供热费用,平均分摊到每月确认收入。生物质发电收入在月末根据与电网公司结算单上载明的发电量和发电单价确认收入。
c.其他业务其他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商贸业务收入、电子物流业务收入、自有产品销售收入和房屋租赁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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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电子商贸收入:国内贸易,根据合同约定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国外贸易,在已经办理完毕货物出口报关手续且取得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
②电子物流收入: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应的物流服务,与客户完成对账且取得结算单后确认收入;
③自有产品销售收入: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完成产品出库,取得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销售收入;
④房屋租赁收入:根据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二十八)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九)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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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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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企业合并;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三十一)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分别确认折旧费用和利息费用。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计入当期费用。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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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④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⑤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财务费用。该周期性利率是指公司所采用的折现率或修订后的折现率。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本公司对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或者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当实质租赁付款额、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发生变动的,则按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价值低于2000元)租赁,本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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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安全生产费用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的有关规定,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于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三十三)分部报告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公司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本公司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公司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三十四)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49-
项目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合同资产、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认定为合同资产、合同负债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金额或当期发生额超过1000万元认定为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资产总额占比超过4%的子公司认定为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一年以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付款项 | 单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以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一年以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付款项 |
重要的资本化开发项目 | 累计资本化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资本化开发项目 |
(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解释16号”)。本公司于2023年
月
日起执行解释
号中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根据规定,对于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而产生的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相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并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中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50-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 变更前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影响金额 | 变更后2023年1月1日余额 |
资产: | 52,840,413,844.90 | 3,959,358.12 | 52,844,373,203.0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90,289,745.59 | 3,959,358.12 | 294,249,103.71 |
负债: | 42,714,405,782.62 | 705,693.63 | 42,715,111,476.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9,323,944.28 | 705,693.63 | 90,029,637.91 |
股东权益: | 10,126,008,062.28 | 3,253,664.49 | 10,129,261,726.77 |
未分配利润 | 1,165,231,180.60 | 3,362,763.90 | 1,168,593,944.50 |
少数股东权益 | 4,556,175,604.43 | -109,099.41 | 4,556,066,505.02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2年度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公司利润表项目 | 变更前 | 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所得税费用 | 471,496,248.93 | -4,117,935.45 | 467,378,313.48 |
净利润 | 713,558,583.16 | 4,117,935.45 | 717,676,518.6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62,254,738.90 | 3,850,039.82 | -158,404,699.08 |
少数股东损益 | 875,813,322.06 | 267,895.63 | 876,081,217.69 |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四、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0%、1%、5%、6%、9%、13% |
本公司亦有业务按简易方式征收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 | 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1-
税种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8.25%、15%、16.5%、20%、25%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 | 2% |
教育费附加 | 按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缴 | 1.5%、2%、3%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 | 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
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15%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15%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 | 25% |
深圳市中电联合置业有限公司 | 25% |
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25% |
天津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20% |
广东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20%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15%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越南)有限公司 | 20% |
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25% |
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5% |
江苏中电安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江苏中电创达建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诚达医药工程设计(河北)有限公司 | 1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 | 20% |
中电智维(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江苏中电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 |
中电(天津)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 |
中电慧峰邯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2-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河北中电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25% |
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昆山协多利洁净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协多利洁净系统(常州)有限公司 | 25% |
中电科工环境技术(武汉)有限公司 | 25% |
北京中电凯尔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惠特热力设计技术服务邯郸有限公司 | 25% |
邯郸市新兴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 25% |
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25% |
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 | 25%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辛集热力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 25% |
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 25% |
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京安安平热力有限公司 | 25% |
汾阳市中能生态修复有限公司 | 25% |
中系建筑科技(安徽)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5% |
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中电(浙江)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武汉)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数字城市(江西)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中电(山东)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中电(陕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5% |
遂宁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国泰(江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中电(天津)大数据有限公司 | 20% |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 |
鼎智中电(邵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3-
纳税主体名称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安徽中电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湖南中电现代数字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中电智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20% |
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5% |
桑达(香港)有限公司 | 8.25%、16.5%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15% |
中电智慧环境(四川)有限公司 | 25% |
上海金瑞铂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 |
中电(重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 25% |
中电浦智数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5% |
中系数字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5% |
中电万维(合肥)科技有限公司 | 5%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25% |
长江云通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5% |
武汉公交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5% |
武汉通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5% |
云端武汉互联网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 |
武汉云通商务有限公司 | 5%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在报告期间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根据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供热企业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中电京安安平热力有限公司、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中电(淄博)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第二条,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8号)文件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供暖期结束。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
号)第一条,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满足税收优惠政策,对满足条件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4.北京中电凯尔设施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京中瑞高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156号文)规定,江苏中电创达建设装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属面岩棉夹芯板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优惠政策。
公司在报告期间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下列子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具体如下: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55-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证书编号 | 获得年份 | 有效期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GR202144201145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144202659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132000918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中电诚达医药工程设计(河北)有限公司 | GR202113002265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北京中电凯尔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GR202111003042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GR202151000632 | 2021年 | 2021年至2023年 |
昆山协多利洁净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GR202232009292 | 2022年 | 2022年至2024年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GR202211001401 | 2022年 | 2022年至2024年 |
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11002214 | 2022年 | 2022年至2024年 |
江苏中电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332003782 | 2023年 | 2023年至2026年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GR202244206774 | 2022年 | 2022年至2024年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GR202342009759 | 2023年 | 2023年至2026年 |
注:1.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其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若实行查账征收并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此项目可享受财税[2010]110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若分享型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
年的,按实际分享期享受优惠。
2.桑达(香港)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利润在200万港元以内的部分,按照
8.25%的税率进行征收,超过
万港元部分的利润,按照
16.5%的税率全额征收。
3.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生产属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规定范围内,相关收入减按9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汾阳市中能生态修复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公共垃圾处理项目,适用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本报告期所得税减半征收。
5.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6.天津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上海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中电(天津)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电数字城市(江西)科技有限公司、中电(山东)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湖南中电现代数字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中电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鼎智中电(邵阳)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中电(天津)大数据有限公司、中电智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等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56-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1,293.77 | 57,112.40 |
银行存款 | 7,771,214,158.10 | 7,716,077,087.98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6,383,958,968.53 | 6,128,857,594.75 |
其他货币资金 | 2,076,281,327.74 | 1,424,727,544.34 |
合计 | 9,847,526,779.61 | 9,140,861,744.7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4,562,757.19 | 110,231,822.69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689,365,078.31 | 483,581,071.12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27,800,274.86 | 580,642,314.01 |
保函保证金 | 277,338,735.45 | 131,665,998.62 |
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及应计利息 | 191,245,329.17 | 158,627,006.00 |
银行冻结资金 | 147,880,266.99 | 92,495,430.87 |
三方监管资金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27,720,073.52 | 31,291,339.49 |
合计 | 1,881,349,758.30 | 1,598,303,160.11 |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初公允价值 |
分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5,706,483.28 | 476,050,850.59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305,706,483.28 | 476,050,850.59 |
合计 | 305,706,483.28 | 476,050,850.59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三)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
-57-
种类
种类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6,506,880.92 | 236,506,880.92 | 419,242,076.41 | 419,242,076.41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47,600.00 | 1,947,600.00 | 17,914,117.39 | 17,914,117.39 | ||
合计 | 238,454,480.92 | 238,454,480.92 | 437,156,193.80 | 437,156,193.80 |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类别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8,454,480.92 | 100.00 | 238,454,480.92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6,506,880.92 | 99.18 | 236,506,880.92 | ||
商业承兑汇票 | 1,947,600.00 | 0.82 | 1,947,600.00 | ||
合计 | 238,454,480.92 | 100.00 | / | 238,454,480.92 |
(续上表)
类别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37,156,193.80 | 100.00 | 437,156,193.80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419,242,076.41 | 95.90 | 419,242,076.41 | ||
商业承兑汇票 | 17,914,117.39 | 4.10 | 17,914,117.39 | ||
合计 | 437,156,193.80 | 100.00 | / | 437,156,193.80 |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种类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67,526,640.89 | |
合计 | 167,526,640.89 |
4.期末因出票人未履约而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无
(四)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58-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290,307,006.26 | 7,411,158,669.39 |
1至2年 | 1,942,902,523.63 | 2,055,885,528.15 |
2至3年 | 955,782,592.30 | 1,082,428,422.49 |
3至4年 | 621,694,891.50 | 611,277,316.65 |
4至5年 | 387,544,294.04 | 125,410,749.02 |
5年以上 | 215,434,275.57 | 159,698,677.33 |
小计 | 12,413,665,583.30 | 11,445,859,363.03 |
减:坏账准备 | 1,411,526,450.97 | 1,267,864,084.45 |
合计 | 11,002,139,132.33 | 10,177,995,278.58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应收账款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41,880,538.89 | 5.98 | 430,028,575.45 | 57.96 | 311,851,963.4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671,785,044.41 | 94.02 | 981,497,875.52 | 8.41 | 10,690,287,168.89 |
其中:账龄组合 | 10,730,240,180.19 | 86.44 | 981,497,875.52 | 9.15 | 9,748,742,304.67 |
应收国补电价组合 | 941,544,864.22 | 7.58 | 941,544,864.22 | ||
合计 | 12,413,665,583.30 | 100.00 | 1,411,526,450.97 | / | 11,002,139,132.33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94,824,060.14 | 4.32 | 238,148,150.07 | 48.13 | 256,675,910.07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951,035,302.89 | 95.68 | 1,029,715,934.38 | 9.40 | 9,921,319,368.51 |
其中:账龄组合 | 10,183,412,448.48 | 88.97 | 1,029,715,934.38 | 10.11 | 9,153,696,514.10 |
应收国补电价组合 | 767,622,854.41 | 6.71 | 767,622,854.41 | ||
合计 | 11,445,859,363.03 | 100.00 | 1,267,864,084.45 | / | 10,177,995,278.58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59-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230,326,476.91 | 69,097,943.08 | 3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1,894,513.21 | 35,947,256.61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江苏锦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5,993,006.12 | 27,996,503.06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 | 35,692,905.05 | 17,846,452.53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宁波时代全芯科技有限公司 | 30,924,214.00 | 9,277,264.20 | 3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安徽中跃电动车有限公司 | 27,291,194.62 | 13,645,597.31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华夏易能(广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247,724.56 | 27,247,724.5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22,759,174.31 | 22,759,174.3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2,723,951.12 | 12,955,053.52 | 57.01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广东河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333,486.39 | 22,333,486.3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泸州金能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269,705.77 | 19,269,705.7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6,088,778.00 | 8,044,389.00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前途汽车(苏州)有限公司 | 10,082,926.40 | 10,082,926.4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恒大国能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 10,008,379.52 | 5,004,189.76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 8,438,500.00 | 8,438,5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华夏易能(海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251,282.56 | 8,251,282.5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柔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8,138,530.22 | 8,138,530.2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天津赞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031,423.67 | 8,031,423.6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湖南五夷芯视界(怀化高新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845,337.83 | 7,845,337.8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宏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7,709,022.00 | 7,709,022.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桂林融创城投资有限公司 | 7,550,575.12 | 3,775,287.56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7,402,332.00 | 5,871,985.84 | 79.33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江苏新一亭建设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7,0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华夏易能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 6,503,138.74 | 6,503,138.7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国能新能源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 5,680,699.24 | 2,840,349.62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湖南时变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5,412,421.11 | 5,412,421.1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罕王微电子(辽宁)有限公司 | 5,030,524.79 | 5,030,524.79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950,700.04 | 2,475,350.02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4,800,510.20 | 4,800,510.2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恒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596,176.50 | 4,596,176.5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0-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东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30,790.73 | 4,530,790.7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复兴区西苑街道办事处前郝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 3,548,343.70 | 3,548,343.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安天星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172,978.14 | 3,172,978.14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扬州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40,606.05 | 3,040,606.0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邱县民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912,385.88 | 2,912,385.8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2,448,327.42 | 2,448,327.4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迈科锂电(江苏)有限公司 | 2,116,513.76 | 2,116,513.76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辰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82,916.83 | 2,082,916.8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大庆科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523,300.97 | 1,523,300.9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裕健药业有限公司 | 895,678.58 | 895,678.5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新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793,750.00 | 793,75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 769,600.38 | 769,600.38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长沙桑达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599,000.00 | 599,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省长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513,372.27 | 513,372.2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新纶光电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 505,689.43 | 505,689.4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河北海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70,994.80 | 270,994.8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200.00 | 265,2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陕西大洋立恒装饰有限公司 | 262,578.17 | 262,578.17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吉成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210,000.00 | 21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西安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09,861.70 | 209,861.7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海南恒乾材料设备有限公司 | 203,721.21 | 101,860.61 | 5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HOMINGSYSTEMSLLC | 178,198.65 | 178,198.6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南京电子设备研究所 | 173,742.23 | 173,742.23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福建晶安光电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爱尔发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91,000.00 | 91,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邱县交通运输局 | 90,039.75 | 90,039.75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窦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90,024.00 | 90,024.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潘显东 | 64,195.00 | 64,195.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62,154.51 | 62,154.5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华远交通光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无锡市银仁房屋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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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42,420.00 | 42,42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30,370.00 | 30,370.00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西卡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74.72 | 5,174.72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 0.01 | 0.01 | 1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741,880,538.89 | 430,028,575.45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账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793,826,124.45 | 72.63 | 102,165,701.07 | 7,031,775,300.95 | 69.04 | 125,959,631.06 |
1至2年 | 1,558,030,625.76 | 14.52 | 225,867,587.44 | 1,698,963,897.40 | 16.68 | 261,347,383.38 |
2至3年 | 716,795,558.02 | 6.68 | 214,837,908.88 | 844,851,807.66 | 8.30 | 250,528,800.37 |
3至4年 | 358,068,140.39 | 3.34 | 173,633,603.95 | 365,177,468.36 | 3.59 | 173,687,810.47 |
4至5年 | 157,666,586.93 | 1.47 | 119,139,929.54 | 115,701,850.67 | 1.14 | 91,409,538.24 |
5年以上 | 145,853,144.64 | 1.36 | 145,853,144.64 | 126,942,123.44 | 1.25 | 126,782,770.86 |
合计 | 10,730,240,180.19 | 100.00 | 981,497,875.52 | 10,183,412,448.48 | 100.00 | 1,029,715,934.38 |
(2)其他组合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应收国补电价组合 | 941,544,864.22 | 767,622,854.41 | ||||
合计 | 941,544,864.22 | 767,622,854.41 |
3.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收购子公司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8,148,150.07 | 216,282,029.95 | 1,113,473.88 | 23,288,130.69 | 430,028,575.45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29,715,934.38 | -14,103,413.21 | 32,902,320.80 | 5,091,122.51 | -6,303,447.36 | 981,497,875.52 | |
合计 | 1,267,864,084.45 | 202,178,616.74 | 1,113,473.88 | 56,190,451.49 | 5,091,122.51 | -6,303,447.36 | 1,411,526,450.9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注:其他变动系本年应收账款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所致。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62-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确定原坏账准备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转回或收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0,010.87 | 信用状况明显下降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邯郸市丛台区四季青街道办事处窦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 62,897.00 | 信用状况明显下降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 | 40,566.01 | 信用状况明显下降 | 收回款项 | 银行转账 |
合计 | 1,113,473.88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6,190,451.49 |
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明细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1,604,814.49 | 执行终本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邯郸市华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入网费 | 10,592,460.00 | 无法收回且诉讼强制执行终止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邯郸市锦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入网费 | 10,202,539.00 | 无法收回且诉讼强制执行终止 | 董事会审批 | 否 |
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8,000,000.46 | 执行终本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邯郸市宁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应收入网费 | 4,324,697.00 | 无法收回且诉讼强制执行终止 | 董事会审批 | 否 |
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1,920,000.00 | 对方破产 | 董事会决议 | 否 |
米亚索乐装备集成(福建)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1,509,6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成都纽瑞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1,385,475.8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1,278,697.66 | 对方破产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商丘新浩纸业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840,000.00 | 对方破产 | 董事会决议 | 否 |
道中道(山东)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801,569.94 | 诉讼调解失败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商丘新荣纸业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637,268.32 | 对方破产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张家港保税区康得菲尔实业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589,618.00 | 执行终本 | 董事会审批 | 否 |
上海华力微电子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552,426.0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昆明北方红外光电子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98,758.93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深圳柔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43,116.74 | 执行终本 | 董事会审批 | 否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3-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重庆市音乐一号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273,443.59 | 执行终本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邯郸博特制药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21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智联华通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 应收房租 | 194,155.16 | 对方注销 | 董事会审批 | 否 |
长沙市第一医院 | 应收服务费 | 9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河北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7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河北九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67,388.35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博尔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6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山东润中药业有限公司 | 应收工程款 | 24,422.00 | 对方破产 | 董事会决议 | 否 |
武汉天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四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应收服务费 | 10,000.0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56,190,451.49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 952,628,692.76 | 952,628,692.76 | 3.16% | 5,871,985.84 | |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275,076,280.87 | 315,450,860.45 | 590,527,141.32 | 1.96% | 49,594,398.24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盐城分公司 | 306,413,574.60 | 208,505,189.27 | 514,918,763.87 | 1.71% | 22,975,408.43 |
中创新航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58,217,021.98 | 309,399,757.37 | 367,616,779.35 | 1.22% | 3,369,575.92 |
杭州吉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40,058,341.71 | 151,714,557.06 | 291,772,898.77 | 0.97% | 1,638,517.22 |
合计 | 1,732,393,911.92 | 985,070,364.15 | 2,717,464,276.07 | 9.02% | 83,449,885.65 |
6.由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和损失(损失以“-”填列) |
应收账款 | 无追索权保理 | 595,930,000.00 | -20,632,532.47 |
合计 | 595,930,000.00 | -20,632,532.47 |
(五)应收款项融资1.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415,805,988.11 | 266,410,395.64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4-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415,805,988.11 | 266,410,395.64 |
2.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应收票据 | 266,410,395.64 | 3,217,355,197.13 | 3,067,959,604.66 | 415,805,988.11 | ||
应收账款 | ||||||
合计 | 266,410,395.64 | 3,217,355,197.13 | 3,067,959,604.66 | 415,805,988.11 |
3.期末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40,409,798.50 | |
合计 | 4,640,409,798.50 |
(六)预付款项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514,591,406.88 | 84.56 | 1,531,700,397.62 | 87.67 |
1至2年 | 352,772,007.04 | 11.86 | 192,498,241.13 | 11.02 |
2至3年 | 87,256,707.19 | 2.93 | 17,823,763.82 | 1.02 |
3年以上 | 19,338,815.14 | 0.65 | 5,073,043.32 | 0.29 |
合计 | 2,973,958,936.25 | 100.00 | 1,747,095,445.89 | 100.00 |
2.账龄超过
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的原因 |
AGRUPlastics(HongKong)Limited | 116,486,112.47 | 1-2年 | 合同在执行中 |
苏州弘亿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38,650,941.05 | 1-2年、2-3年 | 合同在执行中 |
西门子中压开关技术(无锡)有限公司 | 22,869,070.70 | 1-2年 | 合同在执行中 |
江西中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21,642,791.55 | 1-2年 | 服务未履行完毕 |
中垠物产有限公司 | 21,626,329.62 | 1-2年 | 服务未履行完毕 |
合肥阿雷斯提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14,084,256.46 | 1-2年 | 未到结算期 |
厦门奇莱科技有限公司 | 11,744,375.21 | 1-2年 | 未到结算期 |
247,103,877.06 | —— | ——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65-
预付对象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AGRUPlastics(HongKong)Limited | 116,486,112.47 | 3.92 |
南京华易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57,140,982.91 | 1.92 |
镇江西门子母线有限公司 | 47,101,709.93 | 1.58 |
天津世通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40,730,228.92 | 1.37 |
国能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40,157,584.84 | 1.35 |
合计 | 301,616,619.07 | 10.14 |
(七)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项 | 740,545,118.81 | 637,117,588.94 |
合计 | 740,545,118.81 | 637,117,588.94 |
1.其他应收款项(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8,779,656.94 | 366,012,958.69 |
1至2年 | 252,253,395.79 | 118,522,709.21 |
2至3年 | 113,750,756.81 | 89,042,495.93 |
3至4年 | 93,602,210.04 | 48,693,331.30 |
4至5年 | 24,686,355.49 | 27,367,053.09 |
5年以上 | 55,411,051.13 | 56,849,927.93 |
小计 | 868,483,426.20 | 706,488,476.15 |
减:坏账准备 | 127,938,307.39 | 69,370,887.21 |
合计 | 740,545,118.81 | 637,117,588.94 |
(
)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97,976,850.06 | 11.28 | 79,208,850.06 | 80.84 | 18,768,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6-
种类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770,506,576.14 | 88.72 | 48,729,457.33 | 6.32 | 721,777,118.81 |
其中: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334,352,912.48 | 38.50 | 334,352,912.48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82,910,454.27 | 9.55 | 82,910,454.27 | ||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353,243,209.39 | 40.67 | 48,729,457.33 | 13.79 | 304,513,752.06 |
合计 | 868,483,426.20 | 100.00 | 127,938,307.39 | / | 740,545,118.81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40,300,020.30 | 5.70 | 40,300,020.30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666,188,455.85 | 94.30 | 29,070,866.91 | 4.36 | 637,117,588.94 |
其中: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434,261,691.99 | 61.47 | 434,261,691.99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81,567,086.02 | 11.55 | 81,567,086.02 | ||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150,359,677.84 | 21.28 | 29,070,866.91 | 19.33 | 121,288,810.93 |
合计 | 706,488,476.15 | 100.00 | 69,370,887.21 | / | 637,117,588.94 |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 | 62,560,000.00 | 43,792,000.00 | 7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032,365.87 | 24,032,365.8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鑫能物贸有限公司 | 3,303,274.14 | 3,303,274.1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紫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600,000.00 | 1,6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浙江遨优动力系统有限公司 | 1,325,000.00 | 1,32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联合创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8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易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70,000.00 | 7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营恒力威管件有限公司 | 754,700.00 | 754,7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上海集越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741,724.00 | 741,724.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 | 631,000.00 | 63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李宝光 | 295,000.00 | 295,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7-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山东潍坊烟草有限公司 | 241,362.50 | 241,362.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航天智能科技(武汉)有限公司 | 229,617.83 | 229,617.8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敖汉旗中电惠德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8,333.33 | 178,333.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东省发展集团商务总公司 | 124,656.63 | 124,656.6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代扣代缴社保公积金及水电等 | 97,563.58 | 97,563.5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捷锦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6,740.00 | 96,7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肖云生 | 77,864.49 | 77,864.4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潍坊诗琴轩建筑有限公司 | 57,647.69 | 57,647.6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王廷新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川南玻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97,976,850.06 | 79,208,850.06 | /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1)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
账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23,439,096.49 | 63.25 | 1,821,785.84 |
1至2年 | 65,846,767.33 | 18.64 | 9,837,627.51 |
2至3年 | 12,998,409.43 | 3.68 | 3,889,161.31 |
3至4年 | 32,625,161.91 | 9.24 | 16,229,517.93 |
4至5年 | 6,912,047.41 | 1.96 | 5,529,637.92 |
5年以上 | 11,421,726.82 | 3.23 | 11,421,726.82 |
合计 | 353,243,209.39 | 100.00 | 48,729,457.33 |
(续上表)
名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76,294,035.66 | 50.73 | 965,473.85 |
1-2年 | 30,237,328.20 | 20.11 | 4,234,050.47 |
2-3年 | 15,933,766.01 | 10.60 | 4,656,859.28 |
3-4年 | 12,473,853.22 | 8.30 | 6,104,307.27 |
4-5年 | 5,348,001.51 | 3.56 | 3,937,482.81 |
5年以上 | 10,072,693.24 | 6.70 | 9,172,693.2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8-
名称
名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合计 | 150,359,677.84 | 100.00 | 29,070,866.91 |
(2)其他组合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334,352,912.48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82,910,454.27 | ||
合计 | 417,263,366.75 |
(续上表)
组合名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434,261,691.99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81,567,086.02 | ||
合计 | 515,828,778.01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29,070,866.91 | 40,300,020.30 | 69,370,887.21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29,070,866.91 | 40,300,020.30 | 69,370,887.21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2,998,849.64 | 47,650,192.43 | 60,649,042.07 | |
本期转回 | 5,799,313.83 | 5,799,313.83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3,350,000.00 | 3,350,000.00 | ||
其他变动 | 6,659,740.78 | 407,951.16 | 7,067,691.94 | |
期末余额 | 48,729,457.33 | 79,208,850.06 | 127,938,307.39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项账面余额变动如下
-69-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666,188,455.85 | 40,300,020.30 | 706,488,476.15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666,188,455.85 | 40,300,020.30 | 706,488,476.15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新增 | 4,353,508,889.17 | 58,160,617.90 | 4,411,669,507.07 | |
本期终止确认 | 4,322,879,101.95 | 662,121.47 | 4,323,541,223.42 | |
其他变动 | 73,688,333.07 | 178,333.33 | 73,866,666.40 | |
期末余额 | 770,506,576.14 | 97,976,850.06 | 868,483,426.20 |
(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0,300,020.30 | 44,478,525.76 | 5,799,313.83 | 229,617.83 | 79,208,850.0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9,070,866.91 | 16,170,516.31 | 3,350,000.00 | 6,838,074.11 | 48,729,457.33 | |
合计 | 69,370,887.21 | 60,649,042.07 | 5,799,313.83 | 3,350,000.00 | 7,067,691.94 | 127,938,307.39 |
注:其他变动系公司合并范围变动影响所致。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 | 3,350,000.00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项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1,85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苏州龙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董事会决议 | 否 |
三圣埃塞(重庆)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00,000.00 | 无法收回且诉讼强制执行终止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3,35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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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项性质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履约保证金、意向金 | 223,715,657.24 | 257,921,970.91 |
其他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 67,205,603.68 | 79,488,932.02 |
投标保证金 | 123,017,437.83 | 136,298,289.58 |
其他单位往来 | 349,711,726.34 | 114,768,254.02 |
押金、备用金 | 82,910,454.27 | 66,466,498.73 |
代扣代缴 | 21,922,546.84 | 51,544,530.89 |
合计 | 868,483,426.20 | 706,488,476.15 |
(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 | 履约保证金 | 62,560,000.00 | 3-4年 | 7.20 | 43,792,000.00 |
浙江煜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6,064,408.06 | 1年以内 | 6.46 | |
武汉光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8,554,879.23 | 1-3年 | 4.44 | 6,365,873.93 |
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政府补助 | 28,346,000.00 | 1年以内 | 3.26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032,365.87 | 5年以上 | 2.77 | 24,032,365.87 |
合计 | 209,557,653.16 | 24.13 | 74,190,239.80 |
(8)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供暖补贴款 | 50,919,181.43 | 1年以内,1-2年 | 报告日前已收回1830万元,剩余款项将于一年内收回。 |
增值税退税 | 3,609,522.65 | 1年以内 | 报告日前已收回 |
54,528,704.08 |
(八)存货1.存货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83,216,430.69 | 3,616,709.99 | 179,599,720.70 |
周转材料 | 12,414,341.96 | 12,414,341.96 | |
委托加工物资 | 46,334.16 | 46,334.16 | |
库存商品 | 141,695,296.02 | 4,638,961.46 | 137,056,334.5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1-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482,465,380.06 | 15,401,579.58 | 467,063,800.48 |
发出商品 | 127,293,211.54 | 127,293,211.54 | |
合计 | 947,130,994.43 | 23,657,251.03 | 923,473,743.40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0,024,832.17 | 2,780,036.71 | 237,244,795.46 |
周转材料 | 12,557,656.33 | 12,557,656.33 | |
委托加工物资 | 158,635.90 | 158,635.90 | |
在产品 | 10,612.83 | 10,612.83 | |
库存商品 | 63,156,841.43 | 2,668,800.24 | 60,488,041.19 |
合同履约成本 | 658,616,011.47 | 8,520,603.20 | 650,095,408.27 |
发出商品 | 163,352,267.15 | 163,352,267.15 | |
合计 | 1,137,876,857.28 | 13,969,440.15 | 1,123,907,417.13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780,036.71 | 1,616,604.12 | 779,930.84 | 3,616,709.99 | ||
库存商品 | 2,668,800.24 | 1,995,545.65 | 25,384.43 | 4,638,961.46 | ||
合同履约成本 | 8,520,603.20 | 6,880,976.38 | 15,401,579.58 | |||
合计 | 13,969,440.15 | 10,493,126.15 | 805,315.27 | 23,657,251.03 |
(九)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5,736,137,993.26 | 257,778,368.54 | 15,478,359,624.72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1,983,487,042.97 | 26,655,764.17 | 1,956,831,278.80 |
合计 | 17,719,625,036.23 | 284,434,132.71 | 17,435,190,903.52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2-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5,467,161,379.08 | 122,627,921.52 | 15,344,533,457.56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0,194,786.12 | 11,293,158.47 | 2,198,901,627.65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3,351,151.76 | 13,351,151.76 | |
合计 | 17,690,707,316.96 | 133,921,079.99 | 17,556,786,236.97 |
2.合同资产按减值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1,885,213.97 | 0.69 | 94,378,542.63 | 77.43 | 27,506,671.34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597,739,822.26 | 99.31 | 190,055,590.08 | 1.08 | 17,407,684,232.18 |
合计 | 17,719,625,036.23 | 100.00 | 284,434,132.71 | / | 17,435,190,903.52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6,429,883.66 | 0.43 | 40,921,152.38 | 53.54 | 35,508,731.28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14,277,433.30 | 99.57 | 92,999,927.61 | 0.53 | 17,521,277,505.69 |
合计 | 17,690,707,316.96 | 100.00 | 133,921,079.99 | / | 17,556,786,236.97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 | 39,999,999.99 | 27,999,999.99 | 7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德科码(南京)半导体有限公司 | 25,311,444.57 | 25,311,444.5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恒大国能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 | 15,043,653.34 | 7,521,826.67 | 5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江苏中芯联电子有限公司 | 9,719,253.82 | 9,719,253.8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8,777,087.10 | 4,388,543.55 | 5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深圳柔宇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 4,536,769.00 | 4,536,76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120,179.59 | 2,060,089.80 | 5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龙能科技(宁夏)有限责任公司 | 3,937,007.61 | 3,937,007.6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3-
名称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应急监测预警平台组委会 | 3,646,751.08 | 3,646,751.0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 | 2,865,764.46 | 1,432,882.24 | 5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 | 2,076,146.66 | 2,076,146.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商丘市梁园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 1,644,498.52 | 1,644,498.5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舒城鼎兴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206,658.23 | 103,329.12 | 50.00 | 信用风险显著提高 |
合计 | 121,885,213.97 | 94,378,542.63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5,619,544,028.89 | 168,691,075.51 | 1.08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1,978,195,793.37 | 21,364,514.57 | 1.08 |
合计 | 17,597,739,822.26 | 190,055,590.08 | / |
(续上表)
名称 | 期初余额 | ||
合同资产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15,390,731,495.42 | 81,706,769.14 | 0.53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01,656,498.00 | 11,218,585.58 | 0.51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3,351,151.76 | ||
其他产业服务 | 8,538,288.12 | 74,572.89 | 0.87 |
合计 | 17,614,277,433.3 | 92,999,927.61 | / |
3.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其他 | 原因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53,457,390.25 | 本公司结合款项可收回情况,对其全部或部分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101,212,251.12 | 4,176,362.75 | 19,774.10 | 本公司结合款项可收回情况,对其全部或部分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 |
合计 | 154,669,641.37 | 4,176,362.75 | 19,774.10 |
注:其他变动系因公司合并范围变动所致。
(十)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 | 116,393,413.54 | 241,549,259.15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4-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金 | 867,952,746.96 | 485,038,517.94 |
代垫理赔款及其他 | 95,587,569.24 | 19,340,311.77 |
合计 | 1,079,933,729.74 | 745,928,088.86 |
(十一)长期应收款1.长期应收款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末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317,293,771.46 | 317,293,771.46 | 3.03-6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813,185,274.13 | 6,303,447.36 | 806,881,826.77 | 4.2-4.99 |
合计 | 1,130,479,045.59 | 6,303,447.36 | 1,124,175,598.23 | /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84,449,942.20 | 84,449,942.20 | 4-6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732,749,096.64 | 732,749,096.64 | 5.2 | |
合计 | 817,199,038.84 | 817,199,038.84 | / |
2.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分期收款提供劳务 | 6,303,447.36 | 6,303,447.36 | ||||
合计 | 6,303,447.36 | 6,303,447.36 |
注:其他变动系本年应收账款重分类至长期应收款所致。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75-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1.合营企业 |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35,700,000.00 | 37,094,251.61 | 4,477,816.06 | 41,572,067.67 |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5,635,000.00 | 6,557,822.26 | 775,836.60 | 7,333,658.86 | ||||||||
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24,500,000.00 | 8,593,687.44 | -7,431,601.65 | 1,162,085.79 | ||||||||
中电(济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162,310.87 | -2,176,956.81 | 1,985,354.06 | ||||||||
商丘市慧城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49,801,772.78 | 292,289.68 | 50,094,062.46 | ||||||||
湖北东楚通科技有限公司 | 20,580,000.00 | 19,834,078.43 | 807,820.86 | 20,641,899.29 | ||||||||
西部(重庆)科学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201.33 | 400,201.33 | |||||||||
中电(江苏)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3,350,000.00 | 5,076,420.43 | -899,617.42 | 4,176,803.01 | ||||||||
山东智城云享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68,075.00 | 775,105.65 | -775,105.65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3,600,000.00 | 4,247,385.62 | 1,320,345.04 | 5,567,730.66 |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6,120,000.00 | 6,221,803.82 | 573,509.56 | 6,795,313.38 | ||||||||
凉山绿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 | 36,745,317.00 | 73,791,190.62 | 11,062,978.22 | 84,854,168.84 | ||||||||
中电黄陵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T.E.COCLEAMROOMSA | 18,583,493.09 | 5,533,900.05 | 16,636.07 | 16,636.07 | 5,533,900.05 | 13,885,971.56 | ||||||
四川圣洁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577,068.10 | 5,477,068.10 | ||||||||
西咸新区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960,000.00 | 1,960,000.00 | 83,109.39 | 2,043,109.39 | ||||||||
数字抚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4,550,000.00 | 4,550,000.00 | 869,637.25 | 5,419,637.25 | ||||||||
小计 | 226,591,885.09 | 213,496,243.47 | 16,710,000.00 | 400,201.33 | 25,599,054.39 | 16,636.07 | -7,431,601.65 | 247,956,858.81 | 13,885,971.56 | |||
2.联营企业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51,000,000.00 | 274,604,952.93 | -4,509,979.54 | 270,094,973.39 | ||||||||
中电(海南)数字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050,000.00 | 17,502,502.91 | -2,239,688.67 | 15,262,814.24 | ||||||||
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 32,000,000.00 | 17,738,871.19 | -1,423,698.30 | 16,315,172.89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6-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投资成本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2,940,000.00 | 9,198,848.91 | 48,012.16 | 9,246,861.07 | ||||||||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60,318,944.97 | 5,965,640.00 | -1,270,500.00 | 165,014,084.97 |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281,980,909.23 | 284,223,159.17 | 153,159,149.28 | 179,113,629.67 | -22,483,822.48 | -235,784,856.30 |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1,176,000.00 | 1,015,036.86 | 735,000.00 | 1,312,494.76 | 3,062,531.62 | |||||||
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 | 100,151,005.77 | 100,404,044.33 | 54,070,057.98 | -7,172,785.91 | 147,301,316.40 | |||||||
常州仁晟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17,335,316.47 | -318,760.38 | 17,016,556.09 | ||||||||
北京中泰嘉华环保科技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98,678.85 | 1,756,570.57 | 540,416.56 | 2,296,987.13 | ||||||||
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13,995,829.00 | -226,784.15 | 13,995,829.00 | 13,769,044.85 | ||||||||
潍坊创源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0,866,223.74 | 2,321,770.01 | 13,187,993.75 | 139,874.51 | |||||||
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13,392,000.00 | 27,576,933.11 | 5,567,440.87 | -1,541,370.51 | 31,603,003.47 | 7,394,741.61 | ||||||
北京北控工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500,000.00 | 18,903,299.02 | -9,573,158.11 | 9,330,140.91 | 1,817,677.84 | |||||||
武汉光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682,280.00 | 176,712.06 | 9,896,086.07 | 10,072,798.13 | 9,511,255.04 | |||||||
长江云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5,300,000.00 | -5,591,013.36 | 19,628,825.98 | 14,037,812.62 | ||||||||
楚客云行智能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 2,104,311.00 | 73,131.88 | 1,312,751.02 | 1,385,882.90 | ||||||||
武汉碳普惠管理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97,335.59 | 7,500,000.00 | 7,597,335.59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363,550,000.00 | 384,692,743.88 | 22,491,141.48 | 407,183,885.36 | ||||||||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250,897,195.23 | 238,857,389.08 | -8,657,150.26 | 1,636,305.68 | 231,836,544.50 | |||||||
小计 | 1,658,218,209.08 | 1,564,994,837.14 | 207,964,207.26 | 179,113,629.67 | -23,602,745.79 | 1,636,305.68 | -2,811,870.51 | -183,451,364.23 | 1,385,615,739.88 | 18,863,549.00 | ||
合计 | 1,884,810,094.17 | 1,778,491,080.61 | 224,674,207.26 | 179,513,831.00 | 1,996,308.60 | 1,636,305.68 | -2,811,870.51 | 16,636.07 | -190,882,965.88 | 1,633,572,598.69 | 32,749,520.56 |
注:1、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于2023年9月对联营企业长江云通非等比例减资,中国系统公司持股比例由38.88%提升至80%,中国系统公司将长江云通纳入合并范围;武汉光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江云通智慧城市科技有限公司、楚客云行智能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武汉碳普惠管理有限公司为长江云通的联营企业;
2、公司原下属公司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因其他股东增资,导致公司对其丧失控制权,转为权益法核算,详见附注六(三)处置子公司;
3、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或不重要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相关财务信息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十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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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票投资 | 87,020,044.10 | 89,009,695.80 |
其中: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13,449,377.70 | 15,583,411.80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71,588,966.40 | 71,414,784.00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81,700.00 | 2,011,500.00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58,015,856.09 | 26,288,752.83 |
其中: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86,020.58 | 3,683,681.18 |
内蒙古中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8,213,552.33 | 18,213,552.33 |
喜利得(邯郸)制造有限公司 | 2,640,000.00 | 3,224,393.01 |
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82,283.18 | 1,167,126.31 |
云上陕西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 30,594,000.00 | |
合计 | 145,035,900.19 | 115,298,448.63 |
2.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项目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股票投资 | 1,341,204.48 | 174,182.40 | 2,163,834.10 | 计划长期持有并非用于交易目的而持有的投资 | ||
其中:北京华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2,134,034.10 | |||||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 1,341,204.48 | 174,182.40 | ||||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800.00 |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215,649.68 | 2,311,496.27 | 584,393.01 | |||
其中:嘉兴中电艾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49.68 | 1,702,339.40 | ||||
喜利得(邯郸)制造有限公司 | 584,393.01 | |||||
中电智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5,156.87 | ||||
云上陕西科技运营有限公司 | 594,000.00 | |||||
合计 | 1,556,854.16 | 2,485,678.67 | 2,748,227.11 |
(十四)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78-
项目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54,608,257.70 | 12,645,152.10 | 267,253,409.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549,727.40 | 18,549,727.40 | |
—固定资产转入 | 18,549,727.40 | 18,549,727.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转入固定资产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4)期末余额 | 271,131,842.77 | 12,645,152.10 | 283,776,994.87 |
2.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5,444,950.00 | 2,090,029.84 | 137,534,979.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28,087.76 | 252,903.00 | 8,280,990.76 |
—计提或摊销 | 5,802,682.88 | 252,903.00 | 6,055,585.88 |
—固定资产转入 | 2,225,404.88 | 2,225,404.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转入固定资产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4)期末余额 | 141,446,895.43 | 2,342,932.84 | 143,789,828.27 |
3.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684,947.34 | 10,302,219.26 | 139,987,166.6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9,163,307.70 | 10,555,122.26 | 129,718,429.96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414栋一层二层 | 290,069.50 | 该房产证在中电信息名下,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变更 |
415栋五层 | 184,932.00 | 该房产证在中电信息名下,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变更 |
415栋三层东侧 | 99,578.40 | 该房产证在中电信息名下,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变更 |
415栋厂房西三层 | 85,353.60 | 该房产证在中电信息名下,因政策原因,无法办理变更 |
桑达新村裙楼 | 188,650.00 | 因历史原因,不满足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未办妥产权证 |
合计 | 848,583.50 |
(十五)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初账面价值 |
固定资产 | 4,916,125,904.49 | 4,385,020,329.4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4,916,125,904.49 | 4,385,020,329.4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固定资产情况
-79-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管网资产 | 其他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20,877,757.11 | 1,683,539,304.84 | 161,142,599.78 | 456,236,105.30 | 68,112,397.42 | 2,607,556,479.93 | 29,499,123.26 | 6,326,963,767.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98,680.14 | 44,902,606.51 | 17,779,404.48 | 190,014,339.76 | 17,520,365.89 | 811,201,830.78 | 12,630,217.31 | 1,129,647,444.87 |
—购置 | 13,070,900.86 | 23,208,284.33 | 16,911,940.41 | 170,664,665.78 | 15,613,083.91 | 12,630,217.31 | 252,099,092.60 | |
—在建工程转入 | 20,501,636.95 | 21,694,322.18 | 18,266,945.02 | 25,346.53 | 678,899,874.00 | 739,388,124.68 |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重分类 | 93,166.79 | 132,301,956.78 | 132,395,123.57 | |||||
—企业合并增加 | 867,464.07 | 989,562.17 | 1,881,935.45 | 3,738,961.6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4,125,226.86 | 134,509,709.13 | 4,283,039.23 | 19,033,702.30 | 2,243,136.45 | 879,343.42 | 185,074,157.39 | |
—处置或报废 | 5,575,499.46 | 2,342,263.30 | 4,197,456.26 | 19,033,702.30 | 2,190,481.91 | 789,903.19 | 34,129,306.42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8,549,727.40 | 18,549,727.40 | ||||||
—重分类 | 132,167,445.83 | 85,582.97 | 52,654.54 | 89,440.23 | 132,395,123.57 | |||
—处置子公司 | ||||||||
(4)期末余额 | 1,332,351,210.39 | 1,593,932,202.22 | 174,638,965.03 | 627,216,742.76 | 83,389,626.86 | 3,418,758,310.71 | 41,249,997.15 | 7,271,537,055.12 |
2.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2,130,499.16 | 524,153,378.70 | 93,427,065.17 | 129,979,366.82 | 38,459,631.55 | 644,388,703.39 | 12,179,689.94 | 1,774,718,334.73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136,702.84 | 76,968,835.55 | 11,346,204.39 | 114,819,179.24 | 16,735,053.03 | 174,333,428.44 | 3,785,003.47 | 446,124,406.96 |
—计提 | 46,110,560.51 | 76,968,835.55 | 10,747,575.50 | 114,001,160.28 | 15,529,786.72 | 158,198,328.41 | 3,785,003.47 | 425,341,250.44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80-
项目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管网资产 | 其他 | 合计 |
—重分类 | 304,009.63 | 16,135,100.03 | 16,439,109.66 | |||||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2,026,142.33 | 2,026,142.33 | ||||||
—企业合并增加 | 598,628.89 | 818,018.96 | 901,256.68 | 2,317,904.5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5,773.08 | 17,442,260.55 | 4,468,229.36 | 5,890,969.26 | 1,761,484.89 | 287,977.41 | 32,656,694.55 | |
—处置或报废 | 580,368.20 | 2,048,924.62 | 4,043,314.53 | 5,292,394.78 | 1,761,484.89 | 265,692.99 | 13,992,180.01 | |
—重分类 | 15,393,335.93 | 424,914.83 | 598,574.48 | 22,284.42 | 16,439,109.66 | |||
—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2,225,404.88 | 2,225,404.88 | ||||||
(4)期末余额 | 377,461,428.92 | 583,679,953.70 | 100,305,040.20 | 238,907,576.80 | 53,433,199.69 | 818,722,131.83 | 15,676,716.00 | 2,188,186,047.14 |
3.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001,942.82 | 142,966,491.18 | 150,063.38 | 52,837.31 | 25,396.36 | 17,028,372.44 | 167,225,103.4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001,942.82 | 142,966,491.18 | 150,063.38 | 52,837.31 | 25,396.36 | 17,028,372.44 | 167,225,103.49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47,887,838.65 | 867,285,757.34 | 74,183,861.45 | 388,256,328.65 | 29,931,030.81 | 2,583,007,806.44 | 25,573,281.15 | 4,916,125,904.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981,745,315.13 | 1,016,419,434.96 | 67,565,471.23 | 326,203,901.17 | 29,627,369.51 | 1,946,139,404.10 | 17,319,433.32 | 4,385,020,329.4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81-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74,867,357.95 |
合计 | 74,867,357.95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振华路402栋第4层 | 749,018.11 | 该房产登记在原子公司深圳环球电容器有限公司名下,但该子公司已注销,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
邱县分公司锅炉主厂房 | 9,646,134.12 | 正在办理中 |
集控附跨间、上料配电室、汽机主厂房,综合水泵房及配电室 | 13,144,261.35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23,539,413.58 |
(十六)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及工程物资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060,272,250.05 | 950,507,104.58 |
工程物资 | 68,617.78 | 68,617.78 |
合计 | 1,060,340,867.83 | 950,575,722.36 |
2.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中电洲际邯郸市主城区集中供热管网配改项目 | 297,504,592.16 | 297,504,592.16 | 285,326,315.76 | 285,326,315.76 | ||
桑达高新公寓装修项目 | 225,958,727.75 | 225,958,727.75 | ||||
中电洲际东热西输热力管线工程 | 166,764,094.00 | 166,764,094.00 | 99,314,053.59 | 99,314,053.59 | ||
中电万潍西部热源 | 71,579,310.08 | 71,579,310.08 | 92,591,537.06 | 92,591,537.06 | ||
中电洲际热力管网工程汇总 | 64,077,164.38 | 64,077,164.38 | 33,702,513.06 | 33,702,513.06 | ||
中电洲际供热管网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 1,954,470.94 | 1,954,470.94 | 36,555,213.86 | 36,555,213.86 | ||
中电二公司中电创新园区8号楼商务用房项目 | 63,016,469.38 | 63,016,469.38 | 23,981,800.46 | 23,981,800.46 | ||
中电武汉电子云研发基地项目 | 61,705,144.42 | 61,705,144.42 | 5,328,495.13 | 5,328,495.13 | ||
中电洲际新城东大街供热工程 | 43,987,312.76 | 43,987,312.76 | 119,685,577.35 | 119,685,577.35 | ||
中电万潍热力管道 | 18,794,561.49 | 18,794,561.49 | 16,169,847.71 | 16,169,847.71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82-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云计算金电金融云 | 14,518,646.37 | 14,518,646.37 | ||||
中电行唐中电柏乡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1,697,339.36 | 11,697,339.36 | 11,697,339.36 | 11,697,339.36 | ||
安徽中电安徽视界瑶海项目装修 | 5,658,295.88 | 5,658,295.88 | ||||
中电浦智上海市黄浦区信创云项目(系统--浦智) | 5,595,243.69 | 5,595,243.69 | ||||
中电万潍高温水管网 | 4,766,236.45 | 4,766,236.45 | 2,826,352.04 | 2,826,352.04 | ||
小额工程项目汇总 | 4,470,041.80 | 4,470,041.80 | 11,941,410.70 | 11,941,410.70 | ||
中电洲际新区纬五路供热工程 | 3,952,216.89 | 3,952,216.89 | 15,659,738.77 | 15,659,738.77 | ||
中电二公司党建数字化展馆 | 2,818,106.44 | 2,818,106.44 | ||||
桑达科技大厦入口改造项目 | 2,012,483.15 | 2,012,483.15 | ||||
中国电子2021年信息部信息化专项 | 1,597,728.49 | 1,597,728.49 | ||||
云计算江西省抚州市信创云项目 | 517,597.57 | 517,597.57 | ||||
中电万潍换热站改造 | 259,816.50 | 259,816.50 | 259,816.50 | 259,816.50 | ||
中电二公司项目管理系统集成开发 | 181,132.08 | 181,132.08 | 4,613,021.02 | 4,613,021.02 | ||
云计算易派客专属云项目 | 102,427.24 | 102,427.24 | ||||
云计算吉林省长春市政务云项目 | 78,158.63 | 78,158.63 | ||||
中电洲际东郊电厂至邯郸热电厂供热连接线工程 | 132,718,154.73 | 132,718,154.73 | ||||
中电万潍汽改水工程 | 17,572,150.19 | 17,572,150.19 | ||||
中电洲际太极路热力管线工程 | 17,855,094.58 | 17,855,094.58 | ||||
中电洲际电厂街、北环路、丛台东路过新开河和军亓沟工程 | 7,788,423.46 | 7,788,423.46 | ||||
中电洲际分布式供能项目工程 | 7,263,641.14 | 7,263,641.14 | ||||
中电洲际果园路管线顶管过滏阳河工程 | 5,948,085.16 | 5,948,085.16 | ||||
中电二公司财务一体化平台购买及实施 | 4,501,132.08 | 4,501,132.08 | ||||
中电洲际东环路南延(支漳河北岸—邯大路)供热工程 | 3,108,959.62 | 3,108,959.62 | ||||
中电京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 1,817,704.37 | 1,817,704.37 | ||||
中电洲际电厂街(北环路—果园北路)供热工程 | 1,279,869.90 | 1,279,869.90 | ||||
中电洲际学院北路(陵西街-浴新街)供热工程 | 674,601.04 | 674,601.04 | ||||
中电云展厅专项装修工程 | 425,866.81 | 425,866.81 | ||||
合计 | 1,071,969,589.41 | 11,697,339.36 | 1,060,272,250.05 | 962,204,443.94 | 11,697,339.36 | 950,507,104.58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83-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中电洲际邯郸市主城区集中供热管网配改项目 | 380,000,000.00 | 285,326,315.76 | 12,178,276.40 | 297,504,592.16 | 78.29 | 80.00 | 24,373,999.67 | 6,700,795.82 | 4.20 | 银行贷款 | ||
桑达高新公寓装修项目 | 237,958,727.75 | 225,958,727.75 | 225,958,727.75 | 94.96 | 95.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洲际东热西输热力管线工程 | 289,937,300.00 | 99,314,053.59 | 67,450,040.41 | 166,764,094.00 | 57.52 | 57.00 | 2,305,604.50 | 2,305,604.50 | 4.10 | 银行贷款 | ||
中电万潍西部热源 | 241,220,000.00 | 92,591,537.06 | 14,879,304.16 | 35,891,531.14 | 71,579,310.08 | 44.55 | 45.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二公司中电创新园区8号楼商务用房项目 | 90,000,000.00 | 23,981,800.46 | 39,034,668.92 | 63,016,469.38 | 70.02 | 70.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武汉电子云研发基地项目 | 459,000,000.00 | 5,328,495.13 | 56,376,649.29 | 61,705,144.42 | 13.44 | 12.00 | 104,979.17 | 104,979.17 | 3.00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 ||
中电洲际新城东大街供热工程 | 176,682,500.00 | 119,685,577.35 | 7,487,033.97 | 83,185,298.56 | 43,987,312.76 | 71.98 | 72.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万潍热力管道 | 36,762,200.00 | 16,169,847.71 | 7,878,174.29 | 5,253,460.51 | 18,794,561.49 | 65.42 | 65.00 | 自有资金 | ||||
云计算金电金融云 | 171,654,395.20 | 14,518,646.37 | 14,518,646.37 | 8.46 | 10.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洲际新区纬五路供热工程 | 40,920,000.00 | 15,659,738.77 | 7,272,489.54 | 18,980,011.42 | 3,952,216.89 | 56.04 | 56.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洲际供热管网技术改造升级工程 | 63,625,400.00 | 36,555,213.86 | 964,803.97 | 28,301,905.75 | 7,263,641.14 | 1,954,470.94 | 58.97 | 60.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洲际太极路热力管线工程 | 37,655,700.00 | 17,855,094.58 | 14,216,950.35 | 32,072,044.93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万潍汽改水工程 | 103,000,000.00 | 17,572,150.19 | 6,704,875.70 | 24,277,025.89 | 100.00 | 100.00 | 自有资金 | |||||
中电洲际东郊电厂至邯郸热电厂供热连接线工程 | 451,053,200.00 | 132,718,154.73 | 282,497,259.66 | 415,215,414.39 | 100.00 | 100.00 | 6,260,694.74 | 6,260,694.74 | 4.10 | 银行贷款 | ||
二公司项目管理系统集成开发等 | 20,902,886.40 | 12,341,316.68 | 10,342,592.74 | - | 22,117,683.01 | 566,226.41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800,372,309.35 | 875,099,295.87 | 767,760,493.52 | 643,176,692.59 | 29,381,324.15 | 970,301,772.65 | 33,045,278.08 | 15,372,074.2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4.工程物资
-84-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专用材料 | 68,617.78 | 68,617.78 | 68,617.78 | 68,617.78 | ||
合计 | 68,617.78 | 68,617.78 | 68,617.78 | 68,617.78 |
(十七)使用权资产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土地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339,340,205.35 | 5,206,600.48 | 116,876.46 | 52,102.39 | 1,875,203.20 | 346,590,987.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7,709,501.65 | 295,486.64 | 4,692,303.68 | 122,697,291.97 | ||
—新增租赁 | 117,709,501.65 | 295,486.64 | 4,692,303.68 | 122,697,291.9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472,954.41 | 3,218,329.20 | 116,876.46 | 52,102.39 | 113,860,262.46 | |
—合同终止确认转出 | 110,472,954.41 | 3,218,329.20 | 116,876.46 | 52,102.39 | 113,860,262.46 | |
(4)期末余额 | 346,576,752.59 | 1,988,271.28 | 295,486.64 | 4,692,303.68 | 1,875,203.20 | 355,428,017.39 |
2.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147,309,666.28 | 3,710,684.43 | 97,397.05 | 46,313.21 | 489,183.44 | 151,653,244.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570,455.27 | 142,019.40 | 50,259.26 | 1,661,896.36 | 244,591.72 | 61,669,222.01 |
—计提 | 59,570,455.27 | 142,019.40 | 50,259.26 | 1,661,896.36 | 244,591.72 | 61,669,222.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95,644,057.62 | 3,218,329.20 | 116,876.46 | 52,102.39 | 99,031,365.67 | |
—合同终止确认转出 | 95,644,057.62 | 3,218,329.20 | 116,876.46 | 52,102.39 | 99,031,365.67 | |
(4)期末余额 | 111,236,063.93 | 634,374.63 | 30,779.85 | 1,656,107.18 | 733,775.16 | 114,291,100.75 |
3.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4.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5,340,688.66 | 1,353,896.65 | 264,706.79 | 3,036,196.50 | 1,141,428.04 | 241,136,916.64 |
(2)年初账面价值 | 192,030,539.07 | 1,495,916.05 | 19,479.41 | 5,789.18 | 1,386,019.76 | 194,937,743.4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十八)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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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著作权 | 特许权 | 客户关系 | 其他 | 合计 |
1.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8,194,352.55 | 1,089,119,103.49 | 23,543,959.97 | 20,541,833.42 | 324,582,277.38 | 25,900,000.00 | 8,836,725.27 | 1,590,718,252.0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181,345.76 | 19,399,244.97 | 118,580,590.73 | |||||||
—购置 | 39,291,936.05 | 19,399,244.97 | 58,691,181.02 | |||||||
—在建工程转入 | 23,116,076.62 | 23,116,076.62 | ||||||||
—企业合并增加 | 282,401.13 | 282,401.13 | ||||||||
—开发支出转入 | 36,174,624.61 | 36,174,624.61 | ||||||||
—重分类 | 316,307.35 | 316,307.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94,817.07 | 23,541,865.95 | 316,307.35 | 24,652,990.37 | ||||||
—处置 | 794,817.07 | 23,541,865.95 | 24,336,683.02 | |||||||
—重分类 | 316,307.35 | 316,307.35 | ||||||||
(4)期末余额 | 196,580,881.24 | 1,065,577,237.54 | 23,543,959.97 | 20,541,833.42 | 343,981,522.35 | 25,900,000.00 | 8,520,417.92 | 1,684,645,852.44 | ||
2.累计摊销 | - | |||||||||
(1)期初余额 | 40,833,721.18 | 233,272,514.90 | 23,249,793.12 | 19,546,113.59 | 136,122,972.24 | 25,809,374.17 | 6,788,952.89 | 485,623,442.0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001,529.30 | 27,608,519.97 | 8,000.00 | 52,637.16 | 37,547,763.82 | 90,625.83 | 79,488.60 | 90,388,564.68 | ||
—企业合并增加 | 50,304.85 | 50,304.85 | ||||||||
—计提 | 24,886,524.45 | 27,608,519.97 | 8,000.00 | 52,637.16 | 37,547,763.82 | 90,625.83 | 79,488.60 | 90,273,559.8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86-
项目
项目 | 软件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著作权 | 特许权 | 客户关系 | 其他 | 合计 |
—重分类 | 64,700.00 | 64,7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247.23 | 23,541,865.95 | 64,700.00 | 23,619,813.18 | ||||||
—处置 | 13,247.23 | 23,541,865.95 | 23,555,113.18 | |||||||
—重分类 | 64,700.00 | 64,700.00 | ||||||||
(4)期末余额 | 65,822,003.25 | 237,339,168.92 | 23,257,793.12 | 19,598,750.75 | 173,670,736.06 | 25,900,000.00 | 6,803,741.49 | 552,392,193.59 | ||
3.减值准备 | - | |||||||||
(1)期初余额 | 9,296,859.00 | 21,432,470.69 | 30,729,329.6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计提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处置 | - | |||||||||
(4)期末余额 | 9,296,859.00 | 21,432,470.69 | 30,729,329.69 | |||||||
4.账面价值 |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0,758,877.99 | 818,941,209.62 | 286,166.85 | 943,082.67 | 148,878,315.60 | 1,716,676.43 | 1,101,524,329.1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7,360,631.37 | 846,549,729.59 | 294,166.85 | 995,719.83 | 167,026,834.45 | 90,625.83 | 2,047,772.38 | 1,074,365,480.30 |
(十九)开发支出本公司开发支出情况详见附注五、(六十九)研发支出。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十)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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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账面原值 | ||||
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昆山协多利洁净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 146,830.13 | 146,830.13 | ||
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12,354,067.00 | 12,354,067.00 |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668,050.61 | 3,668,050.61 | ||
中电惠特热力设计技术服务邯郸有限公司 | 723,289.56 | 723,289.56 | ||
邯郸市新兴供热设备有限公司 | 2,365,619.91 | 2,365,619.91 |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34,296,473.56 | 34,296,473.56 | ||
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52,246,826.59 | 52,246,826.59 | ||
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16,514,328.37 | 16,514,328.37 | ||
中电诚达医药工程设计(河北)有限公司 | 6,160,133.53 | 6,160,133.53 |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53,995,986.04 | 53,995,986.04 | ||
小计 | 133,475,619.26 | 53,995,986.04 | 187,471,605.3 | |
减值准备 | ||||
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4,496,600.00 | 4,496,600.00 | ||
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 12,354,067.00 | 12,354,067.00 |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668,050.61 | 3,668,050.61 |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6,222,364.12 | 26,222,364.12 | ||
小计 | 42,244,481.73 | 4,496,600.00 | 46,741,081.73 | |
账面价值 | 91,231,137.53 | 140,730,523.57 |
注1:公司商誉的形成:
(
)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价为51,000,0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12,354,067.00元。
(2)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17年收购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收购价为185,300,0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3,668,050.61元。
(3)下属公司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收购邱县新源供热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54,860,4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26,222,364.12元;收购中电惠特热力设计技术服务邯郸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4,588,8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723,289.56元;收购邯郸市新兴供热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3,978,9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2,365,619.91元;购买邯郸市热力公司资产构成业务合并,合并对价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为8,074,109.44元。2022年度,中电洲际完成对邱县新源供热有限公司的吸收合并,其收购邱县新源供热有限公司股权所形成的商誉及减值准备金额调整至中电洲际。
(4)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18年收购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80%股权,收购价为200,000,0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52,246,826.59元。
(5)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收购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58.14%股权,收购价为50,000,00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16,514,328.37元。
(6)下属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收购中电诚达医药工程设计(河北)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为12,462,150.00元,按照被收购资产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6,160,133.53元。
(7)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对联营企业长江云通非等比例减资,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对其持股比例由38.88%提升至80%,按照购买日公允价值计算的商誉为53,995,986.04元。
注2: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分配至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管理层的经营计划和调整后的折现率计算。在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按照稳定的增长率和终值推算。
(1)下属公司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福斯特惠勒(河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所处建设工程施工行业,因公司战略规划及工程资质变动导致未来现金流量无法可靠预测,故本次含商誉资产组的减值测试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作为可收回金额,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449.66万元。
(2)下属公司邯郸市新兴供热设备有限公司所处管道和设备安装行业,在2023年度及预测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3.98%,稳定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3.98%。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平均3%,稳定期增长率为0.00%。
(6)下属公司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处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在2023年度及预测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9.40%,稳定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9.40%。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平均8%,稳定期增长率为0.00%。
(7)下属公司山东中电富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处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在2023年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度及预测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8.40%,稳定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8.40%。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平均5%,稳定期增长率为
0.00%。
(8)下属公司中电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所处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在2023年度及预测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3.90%,稳定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3.90%。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区间为3%~20%,稳定期增长率为
0.00%。
(9)下属公司中电诚达(河北)医药设计有限公司所处医药设计行业,在2023度及预测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29%,稳定期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29%。预测期内收入增长率平均
2.4%,稳定期增长率为
0.00%。
(10)下属公司中电易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邱县新源供热有限公司和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已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
计算各公司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增长率—确定基础是在历史经营成果的平均增长率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基础上制定。
折现率—所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各公司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公司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管理层本年度根据上述假设分析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除福维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商誉计提减值
449.66万元外,其他公司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十一)长期待摊费用
-89-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费 | 127,565,644.30 | 108,055,144.77 | 56,681,723.31 | 178,939,065.76 | |
租赁费 | 2,829,880.84 | 4,954,948.29 | 25,811.24 | 7,759,017.89 | |
项目运营费 | 7,775,560.65 | 284,062.14 | 7,491,498.51 | ||
构筑物及临时设施 | 1,213,570.51 | 378,194.68 | 159,565.69 | 1,432,199.50 | |
信息化及展厅建设支出 | 897,491.24 | 409,256.58 | 488,234.66 | ||
检修费 | 497,311.73 | 17,104.36 | 136,528.07 | 377,888.02 | |
排污权 | 22,446.33 | 79,921.52 | 31,326.49 | 71,041.36 | |
其他 | 2,528,688.39 | 1,696,697.51 | 2,306,260.28 | 1,919,125.62 | |
合计 | 134,657,542.10 | 123,855,063.02 | 60,034,533.80 | 198,478,071.32 |
(二十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90-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03,377,932.01 | 303,917,812.17 | 1,394,163,344.74 | 261,825,747.60 |
递延收益 | 1,259,531.58 | 288,941.91 | 1,528,605.43 | 345,626.8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662,291.97 | ||
租赁负债 | 270,253,590.35 | 61,320,015.69 | 232,449,410.89 | 48,731,866.33 |
应付职工薪酬 | 14,380,000.00 | 3,595,000.00 | 39,768,527.62 | 7,231,279.14 |
预计负债 | 102,661,997.59 | 18,924,800.11 | 71,779,277.13 | 13,230,062.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8,839,860.44 | 5,629,936.68 | 27,978,950.28 | 6,994,737.57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45,832,597.55 | 6,874,889.63 | ||
合计 | 2,066,605,509.52 | 400,551,396.19 | 1,770,317,283.95 | 339,021,611.92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241,136,916.64 | 57,535,997.32 | 199,961,669.62 | 45,478,201.84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105,706,483.28 | 26,426,620.82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9,954,787.18 | 46,880,796.30 | 199,314,347.16 | 50,742,630.14 |
拟出售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 4,979,706.31 | 746,955.95 | 4,833,131.25 | 724,969.69 |
改制评估增值 | 94,226,051.03 | 23,556,512.75 | 108,243,498.69 | 27,088,956.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807,002.68 | 10,701,750.67 | 43,069,551.06 | 10,767,387.77 |
合计 | 678,810,947.12 | 165,848,633.81 | 555,422,197.78 | 134,802,146.12 |
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03,377,932.01 | 303,917,812.17 | 1,394,163,344.74 | 261,825,747.60 |
递延收益 | 1,259,531.58 | 288,941.91 | 1,528,605.43 | 345,626.8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662,291.97 | ||
租赁负债 | 16,533,822.19 | 4,057,720.01 | 16,209,363.92 | 3,959,358.12 |
应付职工薪酬 | 14,380,000.00 | 3,595,000.00 | 39,768,527.62 | 7,231,279.14 |
预计负债 | 102,661,997.59 | 18,924,800.11 | 71,779,277.13 | 13,230,062.49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8,839,860.44 | 5,629,936.68 | 27,978,950.28 | 6,994,737.57 |
未实现融资收益 | 45,832,597.55 | 6,874,889.63 | ||
合计 | 1,812,885,741.36 | 343,289,100.51 | 1,554,077,236.98 | 294,249,103.71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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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交易性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 | 105,706,483.28 | 26,426,620.82 | ||
使用权资产 | 1,319,276.36 | 273,701.63 | 3,939,615.43 | 705,693.63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89,954,787.18 | 46,880,796.30 | 199,314,347.16 | 50,742,630.14 |
拟出售联营企业投资收益 | 4,979,706.31 | 746,955.95 | 4,833,131.25 | 724,969.69 |
改制评估增值 | 94,226,051.03 | 23,556,512.75 | 108,243,498.69 | 27,088,956.6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807,002.68 | 10,701,750.67 | 43,069,551.06 | 10,767,387.77 |
合计 | 438,993,306.84 | 108,586,338.12 | 359,400,143.59 | 90,029,637.91 |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互抵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 | 57,262,295.68 |
合计 | 57,262,295.6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82,251,271.34 | 373,607,678.84 |
可抵扣亏损 | 3,009,863,972.44 | 2,289,575,353.15 |
合计 | 3,492,115,243.78 | 2,663,183,031.99 |
6.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年度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177,780,829.49 | ||
2024年度 | 124,499,558.29 | 125,990,288.43 | |
2025年度 | 505,406,737.58 | 508,784,699.18 | |
2026年度 | 246,247,016.00 | 249,840,300.10 | |
2027年度 | 1,219,344,489.83 | 1,227,179,235.95 | |
2028年度及以后年度 | 914,366,170.74 | ||
合计 | 3,009,863,972.44 | 2,289,575,353.15 |
(二十三)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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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完工未结算工程款 | 409,242,100.46 | 533,302,382.07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94,620,602.20 | 20,352,556.88 |
龙港化工热源站工程拆迁费用 | 983,547.11 | 983,547.11 |
高新公寓拆迁转出 | 6,411,935.93 | |
合计 | 504,846,249.77 | 561,050,421.99 |
(二十四)短期借款1.短期借款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5,548,987.00 | 206,952,541.90 |
抵押借款 | 73,570,000.00 | 74,068,400.00 |
保证借款 | 3,016,041.67 | |
信用借款 | 1,215,557,574.59 | 1,567,285,173.76 |
合计 | 1,374,676,561.59 | 1,851,322,157.33 |
注1:质押借款
(1)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在2023年
月
日和2023年
月
日分别签署了合同编号为中电惠融[2023]线下保理第(004)、中电惠融[2023]线下保理第(005)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4,000.00万元
(2)2023年2月20日,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行签订了合同编号为37000090100220020003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笔合同由中电万潍持有的供热收费权提供质押保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期末金额3,000.00万元。
(
)2023年度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支行分别签订了编号为:Z2304LN15678440、Z2303LN15640424、Z2201LN15645583的三笔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该三笔交易由中电行唐持有的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费收费权提供质押,2023年共取得借款1,586.61万元,截至2023年
月
日,借款期末金额1,554.90万元。
注2:抵押借款
(1)2023年11月6日,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1106第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2023年1106第
号的抵押合同,取得借款1,000.00万元,抵押物为新华路等区域的管网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期末金额为1,000.00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2023年11月6日,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1106第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2023年1106第
号的抵押合同,取得借款1,900.00万元,抵押物为马少野等区域的高温水资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期末金额为1,900.00万元。
(
)2023年
月
日,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凤凰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3年1109第90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编号为2023年1119第71号的抵押合同,取得借款450.00万元,抵押物为第三方土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借款期末金额为450.00万元。
(4)2023年12月21日潍坊中电万潍热电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城支行签了编号为0160700021-2023年(潍城)字001756号借款合同取得借款1000万元,该笔借款以编号为0160700021-2023年潍城(抵)字00116号抵押合同项下的健康街(白浪和桥西-安顺路)高温水管道、青年路胶济铁路高温水管道、和平路(健康街-民生街)高温水管道以及编号为0160700021-2023年潍城(质)字00116号质押合同项下的西湖御景小区供热收益权为质押抵押物,截止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余额为1000.00万元。
(5)2022年2月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220222MG1318006的抵押合同。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截止2023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007.00万元。
(二十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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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对桑达设备少数股东超额奖励 | 2,649,167.86 | |
合计 | 2,649,167.86 |
(二十六)应付票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962,687,265.14 | 5,411,553,136.10 |
商业承兑汇票 | 263,794,691.48 | 145,572,716.18 |
合计 | 6,226,481,956.62 | 5,557,125,852.28 |
(二十七)应付账款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5,471,302,376.24 | 15,003,223,568.11 |
1至2年(含2年) | 2,110,924,195.55 | 1,551,358,088.7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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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至3年(含3年) | 692,389,629.58 | 924,699,382.77 |
3年以上 | 1,021,588,876.12 | 554,064,564.71 |
合计 | 19,296,205,077.49 | 18,033,345,604.3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债权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原因 |
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7,993,518.53 | 尚未结算 |
江西恒普实业有限公司 | 37,559,510.89 | 尚未结算 |
福建南威软件有限公司 | 33,713,890.80 | 尚未结算 |
中软国际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31,550,355.53 | 尚未结算 |
上海亮嘉环保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23,948,619.46 | 尚未结算 |
河北容达劳务有限公司 | 21,173,188.74 | 尚未结算 |
上海野村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 21,121,222.76 | 尚未结算 |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 19,812,671.93 | 尚未结算 |
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18,596,665.94 | 尚未结算 |
江苏地基工程有限公司 | 18,554,886.33 | 尚未结算 |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14,567,934.40 | 尚未结算 |
江西省中邦建设有限公司 | 13,197,711.65 | 尚未结算 |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209,823.07 | 尚未结算 |
深圳市正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12,046,133.42 | 尚未结算 |
双杨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11,814,521.36 | 尚未结算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赤城县分公司 | 11,502,849.35 | 尚未结算 |
栗田工业(苏州)水处理有限公司 | 10,522,387.41 | 尚未结算 |
德州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 10,477,524.37 | 尚未结算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10,360,674.25 | 尚未结算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 10,301,674.53 | 尚未结算 |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10,233,600.00 | 尚未结算 |
中电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031,316.65 | 尚未结算 |
合计 | 401,290,681.37 |
(二十八)预收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81,499.11 | 28,912.40 |
1年以上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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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481,499.11 | 28,912.40 |
(二十九)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3,665,927,555.00 | 3,428,672,055.32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19,288,162.02 | 765,231,710.00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889,342,977.23 | 953,669,000.26 |
其他产业服务 | 3,107,839.59 | 24,254,096.75 |
合计 | 4,777,666,533.84 | 5,171,826,862.33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237,255,499.68 | 收到合同预付款及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545,943,547.98 | 收到合同预付款及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64,326,023.03 | 收到合同预付款及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其他产业服务 | -21,146,257.16 | 收到合同预付款及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金额所确认的收入 |
合计 | -394,160,328.49 |
(三十)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856,562,621.87 | 5,893,242,490.71 | 5,812,607,429.95 | 937,197,682.6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315,216.76 | 484,877,069.33 | 479,936,773.34 | 9,255,512.75 |
三、辞退福利 | 46,951,087.01 | 46,461,645.06 | 489,441.9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五、其他 | ||||
合计 | 860,877,838.63 | 6,425,070,647.05 | 6,339,005,848.35 | 946,942,637.33 |
2.短期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82,316,706.02 | 4,952,338,458.52 | 4,870,514,959.07 | 864,140,205.4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96-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二、职工福利费 | 1,797,209.87 | 46,199,746.19 | 47,882,854.31 | 114,101.75 |
三、社会保险费 | 3,257,392.78 | 257,469,079.87 | 255,065,933.61 | 5,660,539.04 |
其中:医疗及生育保险费 | 3,030,326.78 | 235,098,075.26 | 232,831,117.98 | 5,297,284.06 |
工伤保险费 | 225,200.20 | 22,297,365.83 | 22,159,311.05 | 363,254.98 |
其他 | 1,865.80 | 73,638.78 | 75,504.58 |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50,639.99 | 355,548,604.38 | 352,088,651.89 | 4,910,592.48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7,428,335.44 | 49,396,201.86 | 55,177,576.71 | 61,646,960.5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312,337.77 | 232,290,399.89 | 231,877,454.36 | 725,283.30 |
合计 | 856,562,621.87 | 5,893,242,490.71 | 5,812,607,429.95 | 937,197,682.6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基本养老保险 | 3,741,802.83 | 463,730,739.56 | 458,964,329.37 | 8,508,213.02 |
二、失业保险费 | 566,648.95 | 15,612,340.52 | 15,431,689.74 | 747,299.73 |
三、企业年金缴费 | 6,764.98 | 5,533,989.25 | 5,540,754.23 | |
合计 | 4,315,216.76 | 484,877,069.33 | 479,936,773.34 | 9,255,512.75 |
(三十一)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6,410,272.40 | 95,317,244.07 |
企业所得税 | 154,547,994.16 | 218,917,596.5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45,958.21 | 652,548.63 |
房产税 | 351,714.53 | 781,391.09 |
土地使用税 | 168,982.60 | 168,962.35 |
个人所得税 | 22,036,950.41 | 27,378,146.86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33,585.93 | 574,291.56 |
其他税费 | 819,125.92 | 959,305.04 |
合计 | 369,614,584.16 | 344,749,486.16 |
(三十二)其他应付款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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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07,534,486.97 | 140,535,600.00 |
其他应付款项 | 992,576,805.00 | 495,747,283.10 |
合计 | 1,100,111,291.97 | 636,282,883.10 |
1.应付股利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07,534,486.97 | 140,535,600.00 |
合计 | 107,534,486.97 | 140,535,600.00 |
2.其他应付款项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项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往来款 | 688,514,117.39 | 213,945,992.47 |
应付保证金及押金 | 141,883,615.25 | 211,525,437.34 |
代垫社保及公积金 | 48,873,480.07 | 28,270,879.70 |
其他 | 113,305,592.29 | 42,004,973.59 |
合计 | 992,576,805.00 | 495,747,283.1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公司期末无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项。
(三十三)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1,498,423.10 | 1,581,482,035.68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247,081.05 | 25,293,574.38 |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长期负债 | 488,142.03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5,650,572.79 | 44,485,334.91 |
合计 | 1,978,396,076.94 | 1,651,749,087.00 |
(三十四)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416,850,409.73 | 666,836,682.1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3,992,901.81 |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 167,526,640.89 | 355,626,787.31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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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 101,589.58 | |
未到期已转让供应链账单 | 12,703,492.84 | 3,566,537.13 |
合计 | 597,080,543.46 | 1,030,124,498.02 |
(三十五)长期借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59,201,900.00 | 346,857,517.32 |
抵押借款 | 429,115,584.13 | 505,605,266.31 |
保证借款 | - | 1,22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7,153,991,273.31 | 5,219,706,796.56 |
小计 | 7,842,308,757.44 | 7,297,169,580.19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861,498,423.10 | 1,581,482,035.68 |
合计 | 5,980,810,334.34 | 5,715,687,544.51 |
注1:质押借款(
)2022年,子公司河北中电京安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平支行签订了编号为HTZ130717700GDZC2022N002的长期借款合同,借款额度为23,785万元,实际借款额为23,783.19万元。上述借款合同由本公司持有的从2017年5月10日至2030年
月
日止,因售电给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付款人)而产生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部分”的应收账款收款权质押保证。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余额为21,098.19万元,其中2,300.00万元已划分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17年,子公司河北中电智通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冀-09-2017-122(借),以《任丘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冀-09-2017-122(质)号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
10.5
年期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长期借款余额为4,822.00万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1,334.00万元。注2:抵押借款(
)2020年度,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支行签订了石贷字202001001号的长期借款合同及石质字202001001号的质押合同,该笔合同由子公司中电行唐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冀(2020)行唐县不动产权证第0000969号抵押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担保以及公司应收账款的收款权为质押担保,用于置换光大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和支付项目建设未支付合同款21,346.74万元,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长期借款期末余额9,979.04万元。其中4,985.14万元已划分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2019年10月28日,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为:
HTZ370666200GDZC201900003,取得
年期长期借款20,000.00万元,利率为LPR+5基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长期借款余额为16,500.00万元,其中1,200.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
月
日,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合同编号为:HTZ370666200GDZC202100003,取得12.25年期长期借款12,000.00万元,利率为LPR+98.5基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笔长期借款余额为10,700.00万元,其中
600.00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2021年,子公司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强县支行签订借款以及质押合同,以固定资产质押取得借款8,000万元,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武强县支行签订担保合同,截至2023年
月
日,该笔借款期末余额为5,732.52万元,其中1,057.52万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三十六)租赁负债
-99-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0,545,954.14 | 287,320,959.71 |
减: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90,292,363.79 | 54,871,548.82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650,572.79 | 44,485,334.91 |
租赁负债净额 | 214,603,017.56 | 187,964,075.98 |
(三十七)长期应付款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长期应付款项 | 315,122,715.95 | 1,152,994.61 | 119,053,014.82 | 197,222,695.74 |
专项应付款 | 97,081,838.05 | 1,354,102.94 | 56,289,331.37 | 42,146,609.62 |
合计 | 412,204,554.00 | 2,507,097.55 | 175,342,346.19 | 239,369,305.36 |
1.长期应付款项期末余额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75,635,946.07 | 268,281,733.3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0-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未实现融资费用 | -20,854,786.44 | -34,404,060.15 |
BOT项目长期应付款 | 18,029,237.86 | 18,029,237.86 |
其他长期应付款 | 85,659,379.30 | 88,509,379.3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1,247,081.05 | 25,293,574.38 |
合计 | 197,222,695.74 | 315,122,715.95 |
2.专项应付款期末余额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三供一业补助资金 | 2,739,401.19 | 2,739,401.19 | ||
职工安置费 | 54,342,436.86 | 64,002.94 | 14,999,231.37 | 39,407,208.43 |
中国电子云CCOS科研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数据治理工程项目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97,081,838.05 | 64,002.94 | 54,999,231.37 | 42,146,609.62 |
注:职工安置费,是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及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形成,其中:
(1)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改制前为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公司),于2003年经中国电子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中电资[2003]89号),根据相关政策于2003年将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公司的净资产提留1,124.27万元用于安置职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剩余541.86万元尚未支付完毕。
(
)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与邯郸市热力公司于2017年
月共同设立的公司。2018年,根据邯郸市政府批准的事业单位改制方案,邯郸市热力公司由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将其机器设备、管网等资产以131,856.85万元出售给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根据《市热力公司转企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将上述资产转让款中的18,894.60万元转给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用于职工安置。截至2023年
月
日,剩余3,398.86万元尚未支付完毕。(三十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明细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74,440,000.00 | 75,060,000.00 |
二、辞退福利 | 26,010,000.00 | 17,200,000.00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1-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100,450,000.00 | 92,260,000.00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期初余额 | 75,060,000.00 | 77,800,000.00 |
2.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2,760,000.00 | 2,860,000.00 |
(1)当期服务成本 | 570,000.00 | 610,000.00 |
(2)过去服务成本 |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4)利息净额 | 2,190,000.00 | 2,250,000.00 |
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490,000.00 | 1,170,000.00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490,000.00 | 1,170,000.00 |
4.其他变动 | -3,870,000.00 | -4,430,000.00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320,000.00 | |
(2)已支付的福利 | -3,910,000.00 | -4,460,000.00 |
(3)处置子公司 | ||
(4)新增人员的影响 | 360,000.00 | 30,000.00 |
5.期末余额 | 74,440,000.00 | 75,060,000.00 |
(三十九)预计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决诉讼 | 10,739,806.39 | 3,846,317.52 |
产品质量保证 | 5,232,007.22 | 4,936,952.91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94,641,457.99 | 64,272,583.15 |
其他 | 3,940,000.00 | 3,690,000.00 |
合计 | 114,553,271.60 | 76,745,853.58 |
注1、未决诉讼见附注十一、承诺及或有事项的披露。
、其他:(
)子公司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度因责任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预计的赔偿款,2018年度中电洲际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购买日尚未支付的预计赔偿款余额为1,612.4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赔偿款余额194.00万元;(
)子公司中电建设因徐州金霖项目现场发生意外事故,对可能产生的政府处罚进行预提负债200.00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十)递延收益
-102-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政府补助 | 149,908,937.25 | 25,151,026.00 | 18,804,167.54 | 156,255,795.71 |
合计 | 149,908,937.25 | 25,151,026.00 | 18,804,167.54 | 156,255,795.71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五、(七十)政府补助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四十一)其他非流动负债
-103-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管网建设费 | 987,871,632.51 | 776,873,132.55 |
待转销项税 | 73,257,364.47 | 62,123,789.55 |
联营企业内部未实现的交易损益 | 7,431,601.65 | |
递延收益 | 3,799,999.84 | |
合计 | 1,061,128,996.98 | 850,228,523.59 |
(四十二)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额 | 1,137,959,234.00 | 1,137,959,234.00 |
(四十三)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资本(或股本)溢价 | 1,566,425,857.42 | 637,151,247.68 | 2,203,577,105.10 | |
二、其他资本公积 | 1,361,617,263.66 | 981,783.41 | 1,362,599,047.07 | |
合计 | 2,928,043,121.08 | 638,133,031.09 | 3,566,176,152.17 |
注:1.公司子公司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少数股东投资14.38亿元,根据持股比例计算公司应享有的资本溢价部分确认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6.37
亿元。
2.公司子公司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之联营企业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资本公积变动,确认其他资本公积变动98.18万元。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十四)其他综合收益
-104-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357,882.90 | -752,548.44 | -65,637.10 | -886,915.63 | 200,004.29 | -17,244,798.5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626,231.06 | -490,000.00 | -530,017.93 | 40,017.93 | -1,156,248.99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5,731,651.84 | -262,548.44 | -65,637.10 | -356,897.70 | 159,986.36 | -16,088,549.54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605,215.07 | 698,173.97 | 344,384.68 | 353,789.29 | 949,599.75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05,215.07 | 698,173.97 | 344,384.68 | 353,789.29 | 949,599.7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5,752,667.83 | -54,374.47 | -65,637.10 | -542,530.95 | 553,793.58 | -16,295,198.78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十五)专项储备
-105-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备注 |
安全生产费 | 61,323,063.32 | 184,563,473.12 | 145,135,636.48 | 100,750,899.96 | |
合计 | 61,323,063.32 | 184,563,473.12 | 145,135,636.48 | 100,750,899.96 |
(四十六)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5,399,220.66 | 11,647,533.85 | 157,046,754.51 | |
任意盈余公积 | 147,629,306.02 | 147,629,306.02 | ||
合计 | 293,028,526.68 | 11,647,533.85 | 304,676,060.53 |
(四十七)未分配利润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1,168,593,944.50 | 1,455,596,294.32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87,275.92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1,168,593,944.50 | 1,455,109,018.4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29,641,229.16 | -158,404,699.08 |
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089,517.4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1,647,533.85 | 20,403,968.8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1,036,738.72 | 113,795,923.4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95,550,901.09 | 1,168,593,944.50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解释》,对2022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进行追溯调整-487,275.92元,详见“附注三、(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十八)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56,017,805,921.09 | 49,711,812,035.73 | 50,710,103,470.25 | 45,032,838,385.16 |
其他业务 | 265,912,720.06 | 222,620,308.31 | 341,817,672.37 | 194,989,715.29 |
合计 | 56,283,718,641.15 | 49,934,432,344.04 | 51,051,921,142.62 | 45,227,828,100.45 |
2.营业收入明细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6-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51,756,986,940.86 | 45,762,282,495.08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2,214,537,573.71 | 2,644,366,078.72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1,974,314,969.16 | 1,992,003,525.63 |
其他产业服务 | 337,879,157.42 | 653,269,043.19 |
合计 | 56,283,718,641.15 | 51,051,921,142.62 |
(四十九)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5,191,255.34 | 27,218,302.99 |
教育费附加(含地方教育费附加) | 34,632,965.96 | 20,610,600.81 |
印花税 | 29,534,877.84 | 24,823,514.84 |
房产税 | 15,690,848.26 | 14,069,795.95 |
土地使用税 | 3,423,432.97 | 2,996,536.39 |
环境保护税 | 1,997,021.62 | 1,917,123.85 |
车船税 | 234,211.45 | 239,133.42 |
其他 | 3,081,291.95 | 2,603,172.48 |
合计 | 133,785,905.39 | 94,478,180.73 |
(五十)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1,497,263.46 | 694,304,335.53 |
差旅费 | 78,136,526.74 | 49,288,169.92 |
业务招待费 | 47,537,259.38 | 42,897,814.89 |
广告费 | 14,379,418.88 | 21,404,785.55 |
招投标费用 | 22,012,126.84 | 18,254,699.61 |
租赁及物业费 | 17,876,936.13 | 19,735,158.67 |
服务费 | 22,828,679.44 | 30,512,869.46 |
折旧费 | 8,019,834.67 | 12,691,248.98 |
摊销费 | 5,305,425.16 | 9,952,367.51 |
办公费 | 5,637,258.96 | 3,833,602.10 |
修理费 | 4,113,701.51 | 3,421,535.88 |
代理费 | 2,085,418.15 | 994,572.04 |
其他 | 25,750,824.42 | 8,403,011.77 |
合计 | 965,180,673.74 | 915,694,171.91 |
(五十一)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7-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203,196,120.92 | 1,319,252,010.59 |
折旧费 | 65,691,620.86 | 61,488,061.18 |
差旅费 | 56,903,006.02 | 46,170,207.73 |
租赁及物业费 | 96,600,971.99 | 93,896,027.32 |
无形资产摊销 | 40,021,804.54 | 31,253,688.87 |
咨询费 | 7,354,814.62 | 24,503,594.04 |
业务招待费 | 41,083,958.14 | 31,593,472.60 |
中介机构费 | 51,230,378.98 | 30,729,561.35 |
办公费 | 28,679,398.17 | 32,716,849.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161,994.16 | 18,064,965.69 |
修理费 | 3,070,895.81 | 6,138,525.15 |
会议费 | 11,419,677.65 | 7,177,611.97 |
能源费 | 5,422,490.02 | 7,013,540.67 |
车辆使用费 | 5,807,579.78 | 5,949,893.27 |
劳动保护费 | 10,943,089.28 | 5,559,606.58 |
通讯费 | 5,854,232.72 | 5,620,158.62 |
诉讼费 | 2,018,797.77 | 803,272.34 |
其他 | 81,870,082.26 | 91,880,069.54 |
合计 | 1,736,330,913.69 | 1,819,811,117.20 |
(五十二)研发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37,388,658.32 | 827,616,806.92 |
材料费 | 670,189,291.14 | 638,562,642.00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1,316,034.15 | 10,289,337.22 |
折旧与摊销 | 41,172,508.56 | 16,009,551.45 |
其他 | 75,546,982.33 | 34,820,766.58 |
合计 | 1,835,613,474.50 | 1,527,299,104.17 |
(五十三)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484,837,041.61 | 406,472,925.69 |
减:利息收入 | 195,929,687.63 | 125,156,503.47 |
汇兑损失 | 3,193,275.39 | 1,171,540.39 |
减:汇兑收益 | 3,373,144.16 | 8,355,454.68 |
手续费支出 | 27,012,855.52 | 28,082,466.25 |
其他支出 | 19,893,576.48 | 13,195,926.85 |
合计 | 335,633,917.21 | 315,410,901.0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十四)其他收益
1.其他收益明细情况
-108-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99,372,314.99 | 224,629,565.87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4,167,873.05 | 9,477,129.09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7,905,657.03 | 3,775,581.53 |
合计 | 211,445,845.07 | 237,882,276.49 |
2.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政府补助详见附注五、
(七十)政府补助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五十五)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996,308.60 | 16,061,826.12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734,346.90 | 10,460,171.88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791,811.98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8.8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556,854.16 | 2,020,235.3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20,632,532.47 | |
其他 | -742,746.03 | -12,910,420.56 |
合计 | -17,764,171.79 | 15,631,812.75 |
(五十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6,832,872.88 | 65,143,624.49 |
合计 | 36,832,872.88 | 65,143,624.49 |
(五十七)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01,065,142.86 | -209,425,374.3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54,849,728.24 | 13,773,409.92 |
合计 | -255,914,871.10 | -195,651,964.39 |
(五十八)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09-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 | -10,493,126.15 | -7,340,968.38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50,493,278.62 | -52,328,847.76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16,636.07 | -129,938.99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56,638.57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1,697,339.36 | |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13,047,534.47 | |
商誉减值损失 | -4,496,6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一年以上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254,292.35 | |
合计 | -168,753,933.19 | -84,601,267.53 |
(五十九)资产处置收益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662,152.77 | -6,126,883.83 | -1,662,152.77 |
合计 | -1,662,152.77 | -6,126,883.83 | -1,662,152.77 |
(六十)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690,527.33 | 73,996.70 | 690,527.33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15,264.90 | ||
违约金及理赔款收入 | 2,136,490.62 | 7,521,086.12 | 2,136,490.62 |
罚款收入 | 339,100.56 | 550,798.36 | 339,100.56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22,086,241.35 | 8,746,286.47 | 22,086,241.35 |
高新公寓回迁房屋确认收益 | 202,812,144.07 | 202,812,144.07 | |
其他 | 3,238,777.23 | 3,202,443.05 | 3,238,777.23 |
合计 | 231,303,281.16 | 20,109,875.60 | 231,303,281.16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明细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高新区财政局吸纳应届毕业生就业补贴 | 12,764.90 | |
信用报告补贴 | 2,500.00 | |
合计 | 15,264.90 |
(六十一)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314,401.63 | 6,506,970.38 | 314,401.6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10-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支出 | 1,897,760.00 | 2,197,825.83 | 1,897,76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3,846,931.00 | 1,011,064.37 | 3,846,931.00 |
预计诉讼损失 | 10,654,076.98 | 10,654,076.98 | |
违约赔偿支出 | 8,116,534.17 | 1,483,753.69 | 8,116,534.17 |
事故赔偿支出 | 5,156,865.21 | 5,156,865.21 | |
其他 | 4,415,895.85 | 7,532,594.35 | 4,415,895.85 |
合计 | 34,402,464.84 | 18,732,208.62 | 34,402,464.84 |
(六十二)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98,407,991.46 | 518,798,365.25 |
递延所得税调整 | -29,014,241.18 | -51,420,051.77 |
其他 | - | |
合计 | 469,393,750.28 | 467,378,313.48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金额 |
利润总额 | 1,343,825,818.00 |
按法定[或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35,956,454.5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5,386,488.3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092,642.9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9,773,445.17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522,171.4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9,606,625.35 |
环保节能项目减免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71,714,448.74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469,393,750.28 |
(六十三)现金流量表项目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11-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95,929,687.63 | 125,818,199.05 |
收到的政府补助 | 214,968,173.45 | 176,368,057.70 |
收回保证金押金等 | 480,051,891.34 | 521,732,581.77 |
其他 | 1,263,988,193.95 | 1,108,998,489.90 |
合计 | 2,154,937,946.37 | 1,932,917,328.42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736,134,352.30 | 633,608,714.56 |
支付的押金、保证金 | 621,646,828.06 | 450,945,147.93 |
往来款 | 1,031,387,039.27 | 678,658,923.98 |
合计 | 2,389,168,219.63 | 1,763,212,786.47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支付现金流重分类 | 15,096,828.85 | |
收到的定期存款及利息 | 164,802,006.00 | 30,361,834.05 |
合计 | 179,898,834.85 | 30,361,834.05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准备持有到期的定期存款 | 165,000,000.00 | 53,062,335.71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重分类 | 13,995,829.00 | 12,008,307.28 |
支付业绩承诺款项 | 6,000,000.00 | |
合计 | 178,995,829.00 | 71,070,642.99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款项 | 98,279,394.45 | |
合计 | 98,279,394.45 |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融资租赁还款及手续费 | 83,409,622.35 | 33,219,184.53 |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40,416,997.24 | 13,655,403.25 |
担保费支出 | 9,514,000.00 | 7,791,000.00 |
合计 | 133,340,619.59 | 54,665,587.78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六十四)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12-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 |
净利润 | 874,432,067.72 | 717,676,518.61 |
加:资产减值损失 | 168,753,933.19 | 84,601,267.53 |
信用减值损失 | 255,914,871.10 | 195,651,964.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455,845,830.79 | 308,108,598.9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61,669,222.01 | 88,183,925.73 |
无形资产摊销 | 90,260,312.60 | 77,568,987.3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60,034,533.80 | 38,085,627.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662,152.77 | 6,126,883.8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76,125.70 | 6,432,973.6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832,872.88 | -65,143,624.49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50,758,309.80 | 403,861,120.9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764,171.79 | -15,631,812.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039,996.80 | -43,899,132.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556,700.21 | -7,520,919.33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0,745,862.85 | -70,035,822.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34,939,114.66 | -4,142,875,478.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30,098,129.44 | 2,171,949,798.25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5,307,988.03 | -246,859,123.02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7,966,177,021.31 | 7,542,558,584.6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542,558,584.61 | 7,155,577,347.3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3,618,436.70 | 386,981,237.23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13-
项目
项目 | 金额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5,096,828.85 |
其中: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15,096,828.8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5,096,828.85 |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项目 | 金额 |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3,995,829.00 |
其中: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13,995,829.00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13,995,829.00 |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7,966,177,021.31 | 7,542,558,584.61 |
其中:库存现金 | 31,293.77 | 57,112.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7,623,206,202.86 | 7,374,482,202.3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42,939,524.68 | 168,019,269.84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66,177,021.31 | 7,542,558,584.6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六十五)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45,104,675.20 |
其中:美元 | 12,000,541.11 | 7.0827 | 84,996,232.5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14-
项目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港币 | 811,062.91 | 0.9062 | 734,985.21 |
泰铢 | 201,368,326.91 | 0.2074 | 41,763,791.00 |
越南盾 | 58,685,633,000.00 | 0.0003 | 17,605,689.90 |
日元 | 5,051.00 | 0.0502 | 253.56 |
台币 | 16,103.00 | 0.2312 | 3,723.01 |
应收账款 | —— | —— | 22,192,161.64 |
其中:美元 | 2,961,287.44 | 7.0827 | 20,973,910.55 |
欧元 | 144,055.64 | 7.8592 | 1,132,162.09 |
港币 | 95,000.00 | 0.9062 | 86,089.00 |
(六十六)所有权和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881,349,758.3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定期存款等 |
应收票据 | 167,526,640.89 | 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 |
应收账款 | 1,001,203,871.97 | 质押借款 |
固定资产 | 148,020,545.74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55,171,197.15 | 抵押借款 |
合计 | 3,253,272,014.05 |
(六十七)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项目 | 本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5,872,839.79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93,107,511.76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122,891,863.8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
其他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预计未来年度现金流出的情况如下:
-115-
剩余租赁期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付款额 |
1年以内 | 52,770,322.59 |
1至2年 | 41,020,397.06 |
2至3年 | 16,576,116.02 |
3年以上 | 250,179,118.47 |
合计 | 360,545,954.14 |
2.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经营租赁收入 | 103,452,112.70 |
于资产负债表日后将收到的未折现的租赁收款额如下:
剩余租赁期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第1年 | 92,570,580.41 |
第2年 | 58,396,681.11 |
第3年 | 24,305,809.57 |
合计 | 175.273.071.09 |
(六十八)PPP项目合同2017年12月15日,由于本公司子公司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招远公司)还未成立,招远市财政局暂与本公司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编号为“XYCG-ZY2017-003”的《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合同规定合作期限为20年,包括总建设期3年和运营期17年。项目计划建设内容包括6个领域32个子项目,估计总投资11.98亿元,项目资本金暂定为总投资的20%,约23,960.00万元。根据《招远市“智慧金都”顶层规划》把项目初步划分为:数据资源体系、融合窗口和共性平台、惠民服务、城市管理、产业服务和基础设施。
年度折现率为5.88%,运营合理利润率为5.9%。非经营性项目:
1、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方式,运营期第n年政府付费额计算公式为:
An=P1*(1+i)^n/财政运营补贴周期(
)+年度运营成本*(1+r)-运维绩效罚款说明: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P1为非经营性项目的全部建设成本=项目建设费用(包含工程费、软硬件设:备费、系统集成费)+项目建设其他费+建设期利息-建设期绩效考核罚款;
(2)项目政府补贴周期为运营期17年,n=1、.....16..117;
(3)i为年度折现率,以乙方中标折现率计取,并根据调价机制调整;
(4)r
为运营合理利润率,以乙方中标利润率计取;
(5)年度运营成本以政府方审计结果为准(其中硬件设备更新和软件系统升级的外购费用单独据实核算,不计算合理利润率);
(6)后期项目运营过程中,若非经营性项目产生其他使用者付费收入,则该收入全部用于冲抵政府付费数额。
2、回报机制:准经营性项目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方式。运营期内第n年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额计算公式为:
Bn=P2*(1+i)^n/财政运营补贴周期(17)+年度运营成本*(1+r)-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运维绩效罚款
说明:
(1)P2为准经营性项目的全部建设成本=项目建设费用(包含工程费、软硬件设,备费、系统集成费)+项目建设其他费+建设期利息一建设期绩效考核罚款。
(
)项目政府补贴周期为运营期
年,n=1、.....16..17.
(3)i为年度折现率,以方中标折现率计取,根据调价机制调整。
(4)r为运营合理利润率,以乙方中标利润率计取。
(
)年度运营成本以政府方审计结果为准(其中硬件设备更新和软件系统升级的外购费用单独据实核算,不计算合理利润率)。
(6)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最终以政府方审计结果为准。
(
)若运营期内某一年度核算Bn为负值时,政府方当年不再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该金额的绝对值可用于冲抵非经营性项目的政府付费金额。
3.激励与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对于准经营性项目,根据运营期内核算出的运营净收益情况,采用不同的激励与超额收益分配机制,各子项目单独核算。
运营期第n年运营净收益=当年运营成本-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
运营期第n年运营净收益累计净现值
=?=??(运营期第?年运营净收益/(?+?)?^n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运营期第n年运营净收益累计净现值+经审计的项目建设投资额≤1时,按用上述“可行性缺口补助”的计算方式向项目公司支付运营补贴。
(2)运营期第n年运营净收益累计净现值+经审计的项目建设投资额>1时,从电期第n+1年起,政府方将不再向项目公司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并在剩余运百年对项目公司每年子以一定奖励,具体奖励机制如下:
①剩余运营年政府按照上述回报机制中核算出的当年应付建设投资补贴额(不含运营成本)的30%支付给本公司作为奖励。
②剩余运营年运营净收益政府方和本公司按照60%:40%的比例进行分成。
③若由于设备更新重置或软件升级等原因导致某一年度项目运营净收益小于0,则政府方向本公司支付相应运营补贴。
经营性项目:
1.经营性项目采用“使用者付费”的回报方式,由本公司承担项目的建设投资并对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使用者付费获取项目投资收益。
如运营期内某年度实际的使用者付费额小于“项目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项目运营成本*(1+运营合理利润率r)”之和时,该部分金额计入亏损资金池,亏损资金池未弥补的部分,按照年度折现率i复利计息,通过以后年度使用者付费额进行弥补,直至亏损资金池全部得到弥补。
如运营期结束时,亏损资金池累计余额依然大于0,则政府方不再为亏损资金池额外向本公司支付任何补贴。
说明:
(1)年度折现率i以乙方中标折现率计取。
(2)运营合理利润率r以乙方中标利润率计取。
(
)项目年均建设成本(折算成各年度现值)=审定的项目建设投资/运营期年限
(17)*(1+i)^n
(4)年度运营成本以政府方审计结果为准(其中硬件设备更新和软件系统升级的外购费用单独据实核算,不计算合理利润率)。
(5)当年使用者付费数额最终以政府方审计结果为准。
2.超额收益分配机制
运营期内各年度使用者付费额优先用于弥补项目年均建设成本(按年度折现率i折算成各年度现值)、项目运营成本(考虑合理利润率r)以及以前年度经营性项目的亏损资金池,若弥补完成后仍有剩余(Q),则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Q)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分配: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若运营期第n年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Q)满足条件:
Q/(年均建设成本*(1+i)^n+项目运营成本*(1+r))≤10%时,则运营期第n年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付惯额(Q)全部归本公司所有;
(2)若运营期第n年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Q)满足条件:
10%<Q/(年均建设成本*(1+i)^n+项目运营成本*(1+r))≤20%时,则运营期第n年超出10%部分的使用者付费额(Q1)的80%归本公司所有,20%归政府方所有。
(3)若运营期第n年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Q)满足条件:
20%<Q/(年均建设成本*(1+i)^n+项目运营成本*(1+r))≤40%时,则运营期第n年超出20%部分的使用者付费额(Q2)的50%归本公司所有,50%归政府方所有。10%至20%的部分按照本条第(2)款分配。若运营期第n年剩余的使用者付费额(Q)满足条件:Q/(年均建设成本*(1+i)^n+项目运营成本*(1+r))>40%时,则运营期第n年超出40%部分的使用者付费额(Q3)的20%归本公司所有,80%归政府方所有。10%至20%的部分按照本条第(2)款分配。20%至40%的部分按照本条第(3)款分配。本项目采用DBF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合作期内,政府方负责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文件的审批,项目建设运营相关手续的协调,以及项目建设运营的监管、绩效考核、公共产品及服务定价和质量的监管、财政补贴费用的拨付、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等工作。本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全生命周期工作。建设期内本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投融资、建设,后续项目建设手续的办理,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相关软件系统的开发、购置等。运营期内本公司负责项目的整体运营和管理,包括项目设施及数据库的维护、设备更新重置、软件系统的更新等,保证项目设施的正常使用和运行:在满足国家、地方政策法规及政府安全、保密要求的前提下,经过政府方许可,对可经营项目进行市场化运营,并通过数据开发和提供增值服务等获取部分运营收益。合作期满,本公司将项目设施和运营权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方:运营期内项目公司自主开发经营形成的无形资产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另行协商处理。
本公司子公司招远公司享有本项目经营权并获取利益,有权要求招远市财政局按照约定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费用。在本合同提前终止可根据合同约定获得赔偿。合同期满后如招远市财政局继续选择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经营本公司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选权。
待招远公司2018年01月30日成立后,于2018年04月18日签订了《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一)”),由招远公司承继PPP项目合同项下中选社会资本方的各项权利义务,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全部工作。
2019年08月09日,出于双方合作细节角度考虑,在“补充协议(一)”的基础上变更部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分条款,签订《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二)》。
2022年
月
日,招远市财政局、招远公司、招远市大数据服务中心签订了《山东省招远市“智慧金都”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三)》。根据协议:本项目建设结束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自2023年1月1日起项目整体正式进入运营期,运营期限17年。完工项目24个,项目决算审定金额59,880万元,其中:工程款54,828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用5,052万元。本年度,中电招远根据补充协议规定,重新调整结算金额并确认长期应收款。截止到2023年
月
日累计收到政府回款2,641万元,其中项目建设回款2,341万元、已完工项目运维收入回款300万元。
(六十九)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本期发生额情况
-119-
项目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56,589,221.54 | 835,881,928.84 |
材料费 | 670,189,291.14 | 638,562,642.00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11,316,034.15 | 10,289,337.22 |
折旧与摊销 | 41,172,508.56 | 16,009,551.45 |
其他 | 75,781,329.33 | 34,825,127.64 |
合计 | 1,855,048,384.72 | 1,535,568,587.15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835,613,474.50 | 1,527,299,104.17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9,434,910.22 | 8,269,482.98 |
2.资本化开发项目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企业合并增加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 | 220,694.34 | 1,228,478.91 | 1,449,173.25 | |||
智能化燃料管控系统 | 896,226.42 | 1,178,382.79 | 2,074,609.21 | |||
厂区智能巡检系统 | 4,361.06 | 4,361.06 | ||||
高速公路云控平台 | 1,192,597.22 | 400,833.94 | 1,593,431.16 | |||
智慧公路养护系统 | 631,947.80 | 218,235.90 | 850,183.70 | |||
物联网平台 | 1,074,023.22 | 369,858.35 | 1,443,881.57 | |||
数字交通底座产品 | 839,452.00 | 839,452.00 | ||||
智慧公路产品 | 1,791,039.00 | 1,791,039.00 | ||||
出行一体化平台项目 | 2,505,362.28 | 2,505,362.28 | ||||
机场快线项目 | 5,168,081.59 | 5,168,081.59 | ||||
低代码开发平台(含移动端) | 663,589.76 | 663,589.7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0-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企业合并增加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数字化防疫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 | 1,882,847.61 | 1,882,847.61 | ||||
青创贷2.0 | 2,017,702.48 | 2,592,730.51 | 4,610,432.99 | |||
潜江市商保一站式服务平台 | 1,502,339.14 | 1,502,339.14 | ||||
双活数据中台 | 564,617.88 | 564,617.88 | ||||
以安全为核心的医疗数字金库暨与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成立联合实验室 | 488,162.63 | 488,162.63 | ||||
人工智能模型服务平台产品 | 1,382,133.63 | 1,382,133.63 | ||||
人工智能应用平台产品 | 455,015.79 | 455,015.79 | ||||
分布式混闪存储产品CeaStor3.1.0 | 4,249,632.92 | 9,065,614.80 | 13,315,247.72 | |||
合计 | 8,269,482.98 | 19,434,910.22 | 14,879,568.77 | 36,174,624.61 | 6,409,337.36 |
(1)重要的资本化开发项目情况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分布式混闪存储产品CeaStor3.1.0 | 已完成 | 2023年05月31日 | 自研产品销售收入 | 2023年09月01日 | 完成技术评审,进入开发阶段 |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变动情况以及减值测试情况无
3.重要外购在研项目情况无
(七十)政府补助
1.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本期返还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石家庄市行唐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 | 38,396,579.83 | 894,805.28 | 37,501,774.55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高新区产业升级培育资金 | 34,239,049.40 | 1,384,251.22 | 32,854,798.18 | 与资产相关 | |||
潍坊市燃煤锅炉关停补贴 | 18,050,000.00 | 18,0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南通适配中心装修项目收入 | 18,700,462.27 | 5,342,989.20 | 13,357,473.07 | 与资产相关 | |||
无锡市城市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 7,403,487.23 | 7,403,487.23 | 与资产相关 | ||||
共建中国-南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合作项目 | 11,000,000.00 | 3,666,666.68 | 7,333,333.32 | 与资产相关 | |||
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 | 6,597,499.95 | 390,000.00 | 6,207,499.95 | 与资产相关 | |||
数字经济创新中心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衡水市安平县集中供热设备补贴资金 | 5,337,499.81 | 350,000.04 | 4,987,499.77 | 与资产相关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1-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金额 | 本期返还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中电浙江宁波网安创新基地项目 | 5,666,666.67 | 2,000,000.00 | 3,666,666.67 | 与资产相关 | |||
衡水市安平县支持优势产业发展专项“热电联产项目”资金 | 3,687,500.21 | 249,999.96 | 3,437,500.25 | 与资产相关 | |||
面向工业互联网的高性能可靠多方安全计算和产品项目 | 3,150,000.00 | 3,1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工信部软件开发测试工具项目分包1软件开发集成系统 | 2,250,000.00 | 2,2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工信部恶意代码分析项目的国拨资金 | 2,996,000.00 | 898,800.00 | 2,097,2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3年绿色建筑专项资金 | 2,000,000.00 | 2,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燃煤锅炉改造补贴 | 1,966,500.00 | 248,400.00 | 1,718,1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河北省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供热前期工作”补贴资金 | 1,143,333.48 | 69,999.96 | 1,073,333.52 | 与资产相关 | |||
西咸新区适配中心项目补贴 | 1,275,000.00 | 450,000.00 | 82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21溧阳市先进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补贴 | 751,026.00 | 68,844.05 | 682,181.95 | 与资产相关 | |||
武汉市科技局专项资金 | 1,000,000.00 | 350,000.00 | 6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信息化重点项目资金 | 475,000.00 | 47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秸秆倒料机补贴摊销、秸秆收储补贴款 | 454,333.42 | 57,999.96 | 396,333.46 | 与资产相关 | |||
2019溧阳市先进制造专项资金项目补贴 | 363,360.00 | 45,420.00 | 317,940.00 | 与资产相关 | |||
河北省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装载机”补贴资金 | 377,502.20 | 75,500.04 | 302,002.16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设备购置补助 | 365,245.43 | 105,835.80 | 259,409.63 | 与资产相关 | |||
河北省农作物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自卸车、皮带机”补贴资金 | 218,214.80 | 43,638.24 | 174,576.56 | 与资产相关 | |||
衡水市安平县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秸秆能源化”补贴资金 | 510,702.55 | 426,017.11 | 84,685.44 | 与资产相关 | |||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研究补助 | 800,000.00 | 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优势产业专项资金 | 885,000.00 | 885,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149,908,937.25 | 25,151,026.00 | 18,804,167.54 | 156,255,795.71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类型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供热运营补贴 | 82,742,877.74 | 138,207,182.12 | 与收益相关 |
增值税即征即退 | 45,533,757.23 | 31,400,716.11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经费补贴 | 23,150,364.05 | 8,345,420.00 | 与收益相关 |
研发设备补贴 | 1,889,635.80 | 105,835.80 | 与资产相关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2-
稳岗就业补贴
稳岗就业补贴 | 8,544,016.00 | 9,848,745.80 | 与收益相关 |
税收补贴 | 7,440,500.00 | 15,811,619.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园区补贴 | 11,459,655.88 | 6,824,734.80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人才补贴 | 4,087,507.03 | 375,836.81 | 与收益相关 |
生产设备补贴 | 4,095,960.59 | 1,828,401.53 | 与资产相关 |
产业扶持资金补贴 | 3,319,950.89 | 3,025,042.85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基金补贴 | 1,384,251.22 | 1,384,251.18 | 与资产相关 |
政府奖励补贴 | 3,199,749.26 | 3,514,264.44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补贴 | 2,524,089.30 | 3,957,515.43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199,372,314.99 | 224,629,565.87 |
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企业集团的构成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电子产品生产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房屋租赁 | 72.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智慧照明系统集成 | 70.00 | 投资设立 | |
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物流服务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江苏省 | 南京市 |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5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96.7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 | 武汉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59.36 | 投资设立 | |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其他技术推广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湖北省 | 武汉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中电智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3.2814% | 906,823,021.43 | 269,972,507.42 | 4,709,879,019.18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40.6434% | -342,964,098.87 | 459,358,029.54 |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3-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43,072,930,607.99 | 8,901,157,642.91 | 51,974,088,250.90 | 35,781,579,139.75 | 5,697,495,903.42 | 41,479,075,043.17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1,615,455,614.76 | 1,034,266,631.80 | 2,649,722,246.56 | 1,063,325,878.93 | 512,648,978.33 | 1,575,974,857.26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40,076,713,288.73 | 8,515,454,672.42 | 48,592,167,961.15 | 33,485,199,034.74 | 6,249,318,987.85 | 39,734,518,022.59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1,389,014,184.02 | 828,641,954.89 | 2,217,656,138.91 | 763,521,347.13 | 540,000,000.00 | 1,303,521,347.13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本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55,423,548,239.24 | 1,763,165,047.78 | 1,762,730,810.41 | 2,282,493,581.73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1,096,655,641.98 | -930,409,162.72 | -929,963,662.72 | -942,093,544.88 |
(续上表)
子公司名称 | 上期金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49,878,575,781.95 | 1,428,728,515.02 | 1,441,989,940.96 | 874,936,645.13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302,797,581.90 | -706,791,217.76 | -706,791,217.76 | -1,084,384,905.60 |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23年9月,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之原联营公司长江云通有限公司进行非等比例减资,中国系统持股比例由
38.88%提升至80%,中国系统取得长江云通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具体如下: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30日 | 233,446,378.84 | 80% | 非等比例减资 | 2023年9月30日 | 实际取得被购买方控制权 |
(续上表)
被购买方名称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量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4-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35,055,688.55 | 837,618.17 | 10,592,976.41 |
2.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项目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合并成本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233,446,378.84 |
合并成本合计 | 233,446,378.84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179,450,392.80 |
商誉 | 53,995,986.04 |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项目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53,927,164.40 | 53,927,164.4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应收款项 | 110,238,353.77 | 110,238,353.77 |
预付款项 | 10,743,479.74 | 10,743,479.74 |
其他应收款 | 43,188,452.90 | 43,188,452.90 |
存货 | 9,212,710.68 | 9,212,710.68 |
其他流动资产 | 6,029,446.15 | 6,029,446.15 |
长期应收款 | 22,826,153.92 | 22,826,153.92 |
长期股权投资 | 38,337,663.07 | 38,337,663.07 |
开发支出 | 14,889,568.77 | 14,889,568.7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407,163.55 | 7,407,163.55 |
负债: | ||
应付款项 | 191,184,587.80 | 191,184,587.8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02,578.15 | 1,302,578.15 |
净资产 | 224,312,991.00 | 224,312,991.00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4,862,598.20 | 44,862,598.20 |
取得的净资产 | 179,450,392.80 | 179,450,392.80 |
(三)处置子公司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子公司名称 | 股权处置价款 | 股权处置比例(%) | 股权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 | 51.73 | 被动稀释 | 2023年7月 | 工商变更日 | / |
(续)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5-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
湖北兴磷科技有限公司 | 48.27 | 13,995,829.00 | 13,995,829.00 | / | / | / |
(四)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1.本报告期注销子公司中电智慧环境治理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完成注销登记;2.本报告期注销子公司中电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完成注销登记。
(五)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对本公司活动是否具有战略性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软件开发 | 26.00 | 权益法 | 是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广东省 | 广州市 | 软件开发 | 29.92 | 权益法 | 是 |
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66,123,054.34 | 4,192,287,466.05 |
非流动资产 | 22,816,563.88 | 219,821,988.77 |
资产合计 | 188,939,618.22 | 4,412,109,454.82 |
流动负债 | 89,473,298.47 | 3,697,917,956.13 |
非流动负债 | 9,913,523.08 | 43,805,633.80 |
负债合计 | 99,386,821.55 | 3,741,723,589.93 |
净资产 | 89,552,796.67 | 670,385,864.8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3,283,727.13 | 200,591,517.72 |
调整事项 | 246,811,246.26 | 206,592,367.64 |
其中:商誉 | 250,474,587.75 | 21,404,324.71 |
其他 | -3,663,341.49 | 185,188,042.9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0,094,973.39 | 407,183,885.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61,007,847.17 | 3,717,013,938.04 |
财务费用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6-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7,346,075.17 | 76,053,285.76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346,075.17 | 76,053,285.76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97,027,823.68 | 1,006,367,364.48 | 3,662,048,301.39 |
非流动资产 | 22,456,854.14 | 399,443,693.02 | 243,941,905.31 |
资产合计 | 219,484,677.82 | 1,405,811,057.50 | 3,905,990,206.70 |
流动负债 | 111,671,700.63 | 290,138,124.02 | 3,284,437,060.53 |
非流动负债 | 12,531,000.36 | 8,873,809.93 | 28,968,917.43 |
负债合计 | 124,202,700.99 | 299,011,933.95 | 3,313,405,977.96 |
少数股东权益 | 18,635,637.6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5,281,976.83 | 1,088,163,485.91 | 592,584,228.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773,313.98 | 273,999,565.75 | 177,301,201.24 |
调整事项 | 249,831,638.95 | 10,973,111.72 | 207,391,542.64 |
—商誉 | 250,474,587.75 | 21,404,324.71 | |
—其他 | -642,948.80 | 10,973,111.72 | 185,987,217.93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74,604,952.93 | 284,972,677.47 | 384,692,743.88 |
存在公开报价的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34,701,788.84 | 340,680,045.10 | 3,811,069,330.94 |
净利润 | -82,971,973.54 | 15,418,015.74 | 70,622,412.92 |
其他综合收益 | 279,134.75 | ||
综合收益总额 | -82,692,838.79 | 15,418,015.74 | 70,622,412.92 |
注:控股子公司中国系统于2023年9月对联营企业长江云通非等比例减资,中国系统公司持股比例由
38.88%提升至80%,中国系统公司将长江云通纳入合并范围;
3.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47,956,858.81 | 213,496,243.4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27-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金额 | 期初余额/上期金额 |
—净利润 | 25,599,054.39 | 15,430,875.8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25,599,054.39 | 15,430,875.82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708,336,881.13 | 620,724,462.8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1,583,907.73 | -338,887.0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1,583,907.73 | -338,887.07 |
七、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各类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它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并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
3.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于本期及上期,本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泰铢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128-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美元 | 港币 | 泰铢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84,996,232.52 | 734,985.21 | 41,763,791.00 | 17,609,666.47 | 145,104,675.20 |
应收账款 | 20,973,910.55 | 86,089.00 | 1,132,162.09 | 22,192,161.64 | |
合计 | 105,970,143.07 | 821,074.21 | 41,763,791.00 | 18,741,828.56 | 167,296,836.84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美元 | 港币 | 泰铢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77,883,462.76 | 106,122.83 | 87,933,557.21 | 569,254.48 | 166,492,397.28 |
应收账款 | 14,711,228.75 | 724,468.09 | 15,435,696.84 | ||
合计 | 92,594,691.51 | 830,590.92 | 87,933,557.21 | 569,254.48 | 181,928,094.12 |
4.信用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5.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
个月现金流量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及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129-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9,847,526,779.61 | 9,847,526,779.6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706,483.28 | 305,706,483.28 | ||||
应收票据 | 238,454,480.92 | 238,454,480.92 | ||||
应收账款 | 11,002,139,132.33 | 11,002,139,132.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5,805,988.11 | 415,805,988.11 | ||||
其他应收款 | 740,545,118.81 | 740,545,118.81 | ||||
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74,676,561.59 | 1,374,676,561.5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6,226,481,956.62 | 6,226,481,956.62 | ||||
应付账款 | 19,296,205,077.49 | 19,296,205,077.49 | ||||
其他应付款 | 1,100,111,291.97 | 1,100,111,291.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978,396,076.94 | 1,978,396,076.94 | ||||
长期借款 | 2,718,446,641.79 | 2,629,866,506.63 | 632,497,185.92 | 5,980,810,334.34 |
(续上表)
项目 | 期初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9,140,861,744.72 | 9,140,861,744.7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6,050,850.59 | 476,050,850.59 | ||||
应收票据 | 437,156,193.80 | 437,156,193.80 | ||||
应收账款 | 10,177,995,278.58 | 10,177,995,278.58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6,410,395.64 | 266,410,395.64 | ||||
其他应收款 | 637,117,588.94 | 637,117,588.94 | ||||
金融负债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0-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851,322,157.33 | 1,851,322,157.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2,649,167.86 | ||||
应付票据 | 5,557,125,852.28 | 5,557,125,852.28 | ||||
应付账款 | 18,033,345,604.32 | 18,033,345,604.32 | ||||
其他应付款 | 636,282,883.10 | 636,282,883.1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51,749,087.00 | 1,651,749,087.00 | ||||
长期借款 | 3,567,645,280.51 | 758,441,430.00 | 1,077,118,934.00 | 312,481,900.00 | 5,715,687,544.51 |
(二)金融资产转移
1.本公司发生的金融资产转移情况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应收账款保理 | 应收账款 | 595,930,000.00 | 终止确认 | 向保理公司进行的无追索应收账款保理 |
背书 | 应收票据 | 162,526,640.89 | 未终止确认 | 保留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4,022,116,970.08 | 终止确认 | 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贴现 | 应收款项融资 | 618,292,828.42 | 终止确认 | 转移了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2.本公司发生的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保理 | 595,930,000.00 | -20,632,532.47 |
应收款项融资 | 贴现 | 618,292,828.42 | -249,506.95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4,022,116,970.08 |
八、公允价值的披露
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1-
项目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5,706,483.28 | 305,706,483.2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5,706,483.28 | 305,706,483.28 | ||
权益工具投资 | 305,706,483.28 | 305,706,483.2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5,805,988.11 | 415,805,988.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1,588,966.40 | 15,431,077.70 | 58,015,856.09 | 145,035,900.19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1,588,966.40 | 15,431,077.70 | 779,528,327.48 | 866,548,371.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其他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二)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本公司将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三)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将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目前将新三板股票作为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
(四)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本公司将输入值是不可观察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工具作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参考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净资产基础法确定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或者贴现,且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本公司持有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为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以截止资产负债表日的净资产基础法确定公允价值。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五)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上年年末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1.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的调节信息
-132-
项目
项目 | 期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发行、出售和结算 | 期末余额 | 对于在报告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476,050,850.59 | 36,832,872.88 | 207,177,240.19 | 305,706,483.28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476,050,850.59 | 36,832,872.88 | 207,177,240.19 | 305,706,483.28 | |||||||
—权益工具投资 | 476,050,850.59 | 36,832,872.88 | 207,177,240.19 | 305,706,483.28 | |||||||
—其他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6,410,395.64 | 3,217,355,197.13 | 3,067,959,604.66 | 415,805,988.1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288,752.83 | 1,727,103.26 | 30,000,000.00 | 58,015,856.09 | |||||||
合计 | 768,749,999.06 | 36,832,872.88 | 1,727,103.26 | 3,247,355,197.13 | 3,275,136,844.85 | 779,528,327.48 | |||||
其中: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 | 36,832,872.88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49,167.86 | 2,649,167.8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本企业的母公司
-133-母公司名称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生产、开发、销售 | 364,000.00 | 17.81 | 17.81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二)本企业的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三)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中电(江苏)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武汉城市一卡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四川圣洁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湖北东楚通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电(济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中电黄陵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4-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山东智城云享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合营企业 |
(四)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海南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辽宁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冠捷电子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5-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成都文思海辉智科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金信(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陕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之联营企业 |
深圳中电前海仓储运营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中电富嘉工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基础产品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创思慧达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 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6-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 |
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惠融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中软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重庆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7-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国营第七七一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数科(北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长城(长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吉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8-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艾弗世(苏州)专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六所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苏南极星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浦东软件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北京中泽林萃置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金信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湖南中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南京中软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中软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天津中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西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39-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系 |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银河麒麟软件(长沙)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星原科技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长城桂林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国中电浙江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受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所属企业集团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城计算机软件与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子公司现进入破产清算 |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泸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河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江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鹰硕(深圳)智慧互联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中电和瑞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五)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140-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3,419,121.68 | 29,707,511.66 |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333,929.79 | 6,183,775.39 |
海南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85,044.25 | |
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34,690.27 | 239,823.01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522,397.15 | 10,376,888.53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200,000.00 | 2,046,400.00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29,203.54 | 2,165,457.24 |
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76,992.78 | 5,846,610.04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487,369.12 | 227,032.39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98,334.71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277,705.51 | 5,381,651.52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993,848.67 | 48,003,289.46 |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1,977,406.34 | |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209,196.37 | 23,997,360.87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3,321,322.53 | 2,278,576.00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87,162.00 | 711,383.40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5,701,916.66 | 176,987.03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3,074,031.54 | 28,706,015.85 |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7,553,915.18 | 52,001,506.79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315,177.83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802,033.32 | 4,241,966.96 |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75,887.07 | |
中电金信(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28,773.58 | 488,490.57 |
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371,681.42 | |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47,760.00 | 371,640.00 |
辽宁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81,796.46 |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48,962.27 | 7,907,580.56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053,663.18 | 5,245,989.90 |
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034,264.00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344,635.56 | |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2,699.10 | 51,044.25 |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26,265.49 |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57,964.60 |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61,792.45 |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366,037.74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1-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981,132.08 | |
成都文思海辉智科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434,209.43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897,583.96 | |
冠捷电子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6,213,286.22 | |
广东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46,902.65 |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0,663.72 | |
陕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629,711.50 |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587,694.38 | |
深圳中电前海仓储运营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4,788.68 | |
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0.01 | |
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55,221.24 | |
中电金信(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28,773.58 |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9,057,179.83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322,641.51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06,194.69 | |
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59,967.69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16,449,704.87 |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20,754.72 |
(2)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表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898,483.09 | 5,289,132.64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67,800.65 |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96,581.43 | 2,142,351.00 |
广东中电富嘉工贸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9,393.00 | |
桂林长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9,337.52 | 148,271.84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8,849.91 | 328,257.00 |
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301.89 | 10,849.06 |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6,037.74 | 36,792.46 |
南京熊猫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0,849.06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50.00 | 167,221.66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37,264.15 | 1,083,494.02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067,854.71 | 2,220,454.82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34,520.73 | 356,035.16 |
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3,773.60 | |
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92,088.74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2-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507,771.15 | 1,519,267.38 |
中电基础产品装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6,633.50 | 49,064.72 |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31,766.57 | 1,657,647.51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920,096.43 | 1,768,818.03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53,216.01 | 4,848,133.92 |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8,944.65 | 103,441.88 |
北京创思慧达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2,011.40 | |
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8,639.05 | |
广东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335.84 | 27,166.87 |
广州中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9,476.74 | 82,676.40 |
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5,196.24 | 60,933.73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600.00 | 230,627.52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29,201.98 | 2,033,367.27 |
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4,630.19 | 49,342.00 |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003,526.37 | 15,876,820.53 |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7,641.51 | |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037,851.18 | 10,926,114.23 |
天津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8,781.10 | 65,041.07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84,548.69 | 481,912.12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335.84 | 29,275.12 |
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9,347.14 | 99,026.94 |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6,768.64 | 332,149.68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3,896.39 | 533,617.67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1,479.53 | 67,851.32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2,311.48 | 355,119.40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7,534.25 | 165,580.24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4,440.57 | 58,101.26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151,552.21 | 880,023.12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2,845.74 | 165,050.85 |
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916,271.71 | 24,358,693.80 |
合肥沛顿存储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187,072.54 | 95,000,965.00 |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452,819.64 | 49,571,911.69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5,856,984.13 | 21,791,648.49 |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50,655.25 | 8,918,981.02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1,576.04 | 8,815,209.65 |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353,682.44 | 7,117,105.1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3-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25,747.25 | 3,015,696.41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334,583.54 | 2,903,948.33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74,685.14 | 2,204,679.41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63,998.31 | 2,067,175.94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511,906.76 | 1,590,576.00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86,951.45 | 505,412.11 |
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80,000.00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1,354.14 | 339,055.65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34,051.43 | 278,002.08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8,441.31 | 220,076.63 |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8,471.68 | 213,498.50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4,665.38 | 211,377.25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500.00 | 199,729.92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792,791.00 | 188,869.34 |
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6,449.02 | 168,969.41 |
中电凯杰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3,966.04 | 152,524.55 |
江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7,218.90 | 110,773.04 |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8,124.55 | 112,491.66 |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4,284.61 | 106,703.86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3,990.19 | 103,175.21 |
中电惠融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90,534.90 | 120,826.71 |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5,804.73 | 98,950.72 |
深圳中软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4,630.19 | 94,341.50 |
北京中软万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2,148.11 | 84,788.02 |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8,524.03 | 74,952.77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0,547.14 | 88,208.87 |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439.61 | 89,864.04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155.85 | 65,159.21 |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0,188.68 | 64,150.94 |
重庆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4,630.20 | 59,798.71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93,777.63 | 62,119.18 |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6,045.28 | 101,496.11 |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七三厂)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3,773.59 | |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国营第八九一厂)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3,773.59 | |
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0,331.06 | 54,080.3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4-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34,240.32 | 89,330.54 |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083.77 | 45,922.64 |
中软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9,205.66 | 45,478.02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国营第七七一厂)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886.80 | 45,283.02 |
中国电子物资东北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3,874.43 | |
长沙湘计海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335.84 | 70,514.76 |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7,350.57 | 38,604.71 |
中电数科(北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5,735.82 | 37,411.35 |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996.24 | 34,869.30 |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4,170.46 | 34,104.72 |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0,055.23 | 33,451.03 |
中电长城(长沙)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2,075.48 | |
南京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9,813.25 | 35,457.10 |
高怡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383.88 | 27,670.92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9,805.68 | 27,484.00 |
吉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467.92 |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4,053.77 | 27,054.72 |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5,471.70 |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国营第四三二六厂)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5,471.70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2,184.91 | 41,018.86 |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630.20 | 22,240.66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630.45 | 21,243.73 |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1,216.32 | 19,874.53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3,955.16 | 35,169.84 |
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301.89 | 16,037.73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9,618.81 | 24,327.20 |
南京中电熊猫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0,573.56 | 15,910.62 |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0,479.22 | 14,848.47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76,940.74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3,858.47 | 12,053.00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00,127.51 | 4,034,514.03 |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301.89 | 11,792.45 |
艾弗世(苏州)专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8,836.13 | 10,548.00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213.41 | 10,248.00 |
中电六所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3,732.48 | 17,382.36 |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490.5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5-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江苏南极星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335.84 | 7,481.04 |
中国通广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03,851.35 |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492.08 | 4,245.28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7,988.68 | 4,150.95 |
上海浦东软件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113.16 | 2,594.34 |
南京中电熊猫磁电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358.49 | |
武汉长光电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421.17 | 715.54 |
北京中泽林萃置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09,767.01 | |
中电金信软件(上海)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9,202.52 | 256,753.77 |
长江云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 | 8,520,321.33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14,415.08 | 45,283.02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5,010,300.58 | 93,957,999.61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688,103.35 | 6,656,144.15 |
中电(江苏)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943,396.23 | |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965,041.37 | 797,441.34 |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30,188.68 | |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799,375.58 | |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1,675.25 |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096,460.18 |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9,526,446.18 | |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65,418.74 | |
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276,677.49 | |
东莞市中电爱华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7,982.77 | |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862.25 | |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402.51 | |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99.53 | |
湖北东楚通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573,136.38 | |
湖南弈安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577.07 |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9,782.96 | |
湖南中电星河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377.36 | |
湖南中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50,659.60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635,216.26 | |
南京华睿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2,917.61 | |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9,467.92 | |
南京熊猫智成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5,743.37 | |
南京中软软件与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8,729.0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6-
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上海中软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44,313.19 | |
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2,822.30 | |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530.20 | |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00.61 | |
深圳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26.12 |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44,515.74 | |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726.55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6,082,365.31 | |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3,008.75 | |
天津中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90,814.21 | |
西藏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8,046.79 | |
亿安仓(香港)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25.44 | |
银河麒麟软件(长沙)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837.74 | |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228.30 |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11,295.14 | |
长沙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75.17 | |
中电防务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46,088.21 | |
中电鹏程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4,536.91 | |
中电数科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19,954.75 | |
中电星原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6,520.39 | |
中电智能卡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74,504.74 |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4,083.02 | |
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5,060.84 |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825.44 | |
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5,210.62 | |
中国电子物资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32,103.00 | |
中国长城桂林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1,478.90 | |
中国中电浙江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2,936.32 | |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199,611.69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6,363,958.97 |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4,482,200.72 |
2.关联租赁情况
(1)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对方单位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本年度确认的租赁收入/支出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47-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3/4/1 | 2026/3/31 | 407,245.68 |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3/1/1 | 2023/12/31 | 1,364,852.52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3/1/1 | 2025/12/31 | 474,095.04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2/1/1 | 2023/12/31 | 1,215,035.22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3/1/1 | 2023/12/31 | 113,207.55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屋 | 2023/1/1 | 2023/12/31 | 205,112.1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148-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2,317,303.24 | 1,217,802.00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房屋 | 4,063,454.31 | 787,691.74 | 85,558.34 | 548,351.05 | 14,221,754.31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房屋 | 98,334.71 |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487,162.00 | 711,383.40 | 487,162.00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房屋 | 3,277,705.51 | 5,381,651.5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149-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备注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电(武汉)数字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32,430,000.00 | 2023/10/7 | 2048/12/12 | 否 |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23,000.00 | 2021/10/18 | 2023/10/19 | 是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2/6/20 | 2027/6/20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河北中电智通科技有限公司 | 48,220,000.00 | 2017/12/10 | 2027/12/10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招远中电智慧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0,400,000.00 | 2019/10/28 | 2033/10/28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中电武强热力有限公司 | 57,250,000.00 | 2021/1/26 | 2031/1/26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河北煜泰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2021/8/26 | 2026/8/26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泰国)有限公司 | 25,040,000.00 | 2023/10/19 | 2024/7/2 | 否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 桑达(香港)有限公司 | 39,826,379.42 | 2023/4/3 | 2025/3/15 | 否 |
4.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 | 购买房产 | 8,367,600.00 |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购买房产 | 47,500,000.00 |
5.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项目 | 本期金额(万元) | 上期金额(万元)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1,008.41 | 2,539.69 |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6,383,958,968.53 | 6,128,857,594.75 | |||
应收账款 | |||||
艾弗世(苏州)专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21,096.00 | 10,548.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0-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北京中电华大电子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102,000.00 | 102,000.00 | 13,500.16 | ||
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 | 1,624,684.18 | 812,342.09 | 1,624,684.18 | 487,405.25 |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307,855.00 | ||||
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388,290.00 | 1,149.00 | 746,556.82 | 19,000.00 | |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 4,509,194.38 | 2,600,779.08 | 4,836,479.08 | 2,075,583.26 | |
成都京东方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4,532,756.66 | 226,003.93 | |||
东莞中电熊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484.00 | ||||
合肥彩虹蓝光科技有限公司 | 5,101,247.49 | 5,101,247.49 | 6,805,497.49 | 5,456,420.07 | |
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60,933.73 |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33,681.50 | 33,681.50 | 1,684.08 | ||
湖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96,946.00 |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17,296.00 | 864.80 | 175,614.86 | 52,684.46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0,251,717.02 | 326,652.00 | 10,430,200.00 | ||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7,960.00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3,724,963.20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880.00 | ||||
南京中电熊猫液晶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165,121.60 | 154,729.27 | 386,734.60 | 152,502.34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3,209,491.94 | 160,474.60 | 5,308,778.79 | 420,263.22 |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317,068.00 | ||||
山东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49,342.00 | ||||
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78,384.40 | 8,919.22 |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97,438.50 | ||||
上海积塔半导体有限公司 | 19,569,583.02 | 5,912,919.04 | 17,975,066.12 | 2,820,842.90 |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0,248.00 | 1,537.20 | 10,248.00 | 512.40 | |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7,252.00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750.00 | 412.50 | 2,750.00 | ||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 750,670.70 | 666.40 |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199,730.00 | ||||
深圳中软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99,357.0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1-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武汉中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25,859.12 | 25,859.12 | 1,292.96 | ||
武汉中元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 | ||||
武汉中原长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317.95 | ||||
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8,003,483.35 | 913,838.17 | 2,273,261.64 | 548,379.73 |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155,037.50 | ||||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7,098,049.31 | 1,028,764.70 | 7,156,349.31 | ||
浙江确安科技有限公司 | 3,948,513.09 | 190,218.21 | 1,743,289.43 | ||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 | 202,486.86 | ||||
中电会展与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 21,244.00 | ||||
中电基础产品装备有限公司 | 600.00 | 180.00 | 600.00 | 90.00 |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38,323.89 | 10,231.08 | 68,207.23 | ||
中电科创智联(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 29,676.00 | 34,869.30 |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181,130.00 | 181,130.00 | 9,056.50 | ||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 8,968,195.50 |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108,930.00 | 108,930.00 | |||
中电智能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 14,443.20 | 14,443.20 |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40,163.43 | 12,774.51 | 57,663.43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3,846,478.32 | 6,764,154.50 | 13,834,866.74 | 3,542,262.64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641,532.01 | 59,700.00 | 398,000.00 | 19,900.00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44,168.00 | 639,220.41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5,026.83 | 754.02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70,137.60 | 33,506.88 | 3,627,716.94 | 302,332.18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210,708.00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3,980.00 | 3,597.00 | 23,980.00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10,010.87 | 1,010,010.87 | |||
湖北东楚通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84,800.00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3,265,900.00 | 11,061,800.00 | 718,720.00 | ||
中电(江苏)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7,103,897.80 | 744,339.78 | 13,498,729.40 | ||
石家庄市智慧产业有限公司 | 1,844.00 | 178,829.00 | 26,824.35 |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65,692,074.62 | 9,256,963.65 | 153,198,589.32 | 3,371,636.2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2-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44,811,468.63 | 1,040,849.69 | 6,992,818.94 | ||
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67,710.00 | 3,385.50 | |||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200,213.81 | 260,010.69 |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8,891,492.60 | 74,000.00 | |||
广东艾矽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750.00 | 87.50 | |||
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 | 400.00 | |||
广东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9,190.40 | ||||
江西彩虹光伏有限公司 | 2,385,863.98 | 19,882.20 | |||
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 | 36,480.00 | 1,824.00 | |||
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 | 12,290.00 | 614.50 | |||
深圳市思尼克技术有限公司 | 6,932.00 | 346.60 |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916.00 | ||||
深圳思尔泰技术有限公司 | 2,000.00 | 100.00 | |||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 0.08 | 0.01 | |||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 3,137.40 | 156.87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13,381,597.29 | ||||
四川圣洁云创科技有限公司 | 12,568,078.65 | ||||
咸阳彩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 | 137,576.74 | 6,878.84 | |||
银河麒麟软件(长沙)有限公司 | 8,308.00 | 415.40 |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0,496.00 |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81,280.00 | 11,864.00 | |||
长城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 49,302.00 | ||||
长城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8,964.00 | 448.20 | |||
长城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663,972.82 |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25.00 | 96.25 | |||
中电(济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23,613,360.00 | 3,542,004.00 | |||
中电(泸州)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 | 15.00 |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2,695,887.00 | 1,010.60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35,856.00 | 1,792.80 | |||
中电惠融科技(海南)有限公司 | 319,306.48 | 13,166.32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3-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71,757,500.00 | ||||
中电数科(北京)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3,517.50 | 1,175.88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9,932.00 | ||||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 554,831.60 | 137,848.28 | |||
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 | 14,300.00 | 715.00 | |||
中国电子器材国际有限公司 | 1,500.00 | 75.00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1,037,068.00 | 48,387.50 | |||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 6,838,102.70 | 5,000.00 |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0,120.00 | 2,006.00 |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750,110.12 | 37,505.51 | |||
重庆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36,708.00 | ||||
上海先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165,856.71 | 4,366.71 | |||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1,923,283.20 | ||||
中电泰日升马鞍山科技有限公司 | 68,195.50 |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307,855.00 | ||||
山东智城云享大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285,223.00 |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2,630,600.00 | ||||
预付款项 | |||||
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5,000.00 | ||||
深圳中电长城信息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 91,000.00 | 91,000.00 |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 3,148.00 | 3,148.00 |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10,000.00 | 120,000.00 | |||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44,300.00 | 140,000.00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28,773.58 | 128,773.58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15,540.00 | 15,540.00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7,486.74 | 137,486.74 | |||
安徽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0.01 | ||||
长沙智能制造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0.0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4-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河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0.01 | ||||
武汉中原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 0.01 |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1,675,354.73 | ||||
深圳中电前海仓储运营有限公司 | 2,736.00 |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7,500,000.00 | ||||
北京长城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 0.01 | ||||
海南长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7,143.40 | ||||
陕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54,247.79 | ||||
浙江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09,292.03 |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77,283.86 | ||||
成都文思海辉智科科技有限公司 | 242,391.41 | ||||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43,350.98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725,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2,507,024.00 | ||||
其他应收款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24,032,365.87 | 24,032,365.87 | 29,169,558.23 | 29,169,558.23 | |
彩虹(合肥)光伏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
彩虹集团(邵阳)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 7,500.00 | 7,500.00 | |||
中电河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000.00 | 2,000.00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 233,739.00 | 11,686.95 | |||
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 335,000.00 | 830,000.00 |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318,962.00 | 318,962.00 | 318,962.00 | 318,962.00 |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214,499.65 | 214,499.65 | 214,499.65 | 214,499.65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820,255.32 | 2,940.00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386,217.20 | 627,913.40 |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29,751.00 | 129,751.00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0,519.00 | 210,519.00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5-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962,148.02 | 37,173.55 | 261,373.79 | ||
数字大理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1,197,500.00 | 1,197,500.00 | |||
中电(江苏)数字产业有限公司 | 3,404.36 | 348,011.23 | |||
中电(天津)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 1,231,055.49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7,400.00 | 370.00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 | ||||
彩虹(延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河北中电云城科技有限公司 | 662,264.15 | ||||
中电智开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45,867.15 | ||||
中电(济南)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73,263.84 |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64,568.23 |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30,510.00 | ||||
合同资产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24,495,350.49 | 24,480,384.12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深圳南方信息企业有限公司 | 359,221.07 | ||
东莞长城开发科技有限公司 | 1,333,648.56 | ||
中电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7,934,932.25 | 956,989.00 | |
江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18,560,199.25 | 18,560,199.25 | |
深圳市中电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985,625.30 | 782,209.00 | |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3 | 47,965,930.97 | |
北京中电瑞达物业有限公司 | 9,756,372.77 | 6,795,313.26 | |
河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0.04 | 259,495.61 | |
湖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3,628.33 | 23,628.33 | |
湖南长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 265,486.73 | 265,486.73 | |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4,468,996.52 | 3,050,898.69 | |
中电金信(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671,103.77 | ||
南京中电熊猫照明有限公司 | 1,020,333.35 | 5,253,251.81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6-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259,315.19 | 1,264,940.50 | |
陕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8.87 | ||
四川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722,711.01 | ||
云南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313,358.30 |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3,300,541.49 | 4,857,004.49 | |
中电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838,650.00 | 838,650.00 | |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134,723.65 | 3,433,138.88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1,888,250.03 | 1,186,203.95 | |
中软信息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 73,394.50 | 73,394.50 | |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769,551.54 | 5,161,345.12 | |
北京易捷思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8,936,227.59 | 29,302,532.81 | |
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3,143,906.46 | 3,022,069.99 | |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 4,344,635.56 | 4,344,635.56 | |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 190,000.00 | 190,000.00 | |
成都文思海辉智科科技有限公司 | 276,139.38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11,069,568.41 | ||
冠捷电子科技(四川)有限公司 | 241,942.04 | ||
山西长城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2,034,264.00 | ||
新长城科技有限公司 | 247,760.00 | ||
长城超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8,883,286.02 | ||
中电金信(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95,339.62 | ||
中电商洛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283,018.87 |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19,057,179.83 | ||
中国电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1,654,185.18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83,207.55 | ||
中电鹰硕(深圳)智慧互联有限公司 | 5,524,252.41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106,194.69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2,638,897.35 | ||
安徽中电数城科技有限公司 | 220,754.72 | ||
其他应付款 | |||
冠捷视听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460.00 | 468,705.5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57-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深圳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3,618.20 | 93,618.20 | |
中国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 100.00 | 100.00 | |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 77,048.00 | 77,048.00 | |
中电华大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56,647.20 | 256,647.20 | |
深圳桑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486,635.31 |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238,333.33 | 772,226.53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14,900.00 | 5,114,900.00 | |
中电长城圣非凡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66,995.21 | 256,750.96 | |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670,000.00 | 7,761,000.00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6,404,924.34 | 4,937,626.87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第六研究所 | 499,000.00 | ||
深圳中电智方舟运营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德阳数字城市科技有限公司 | 48,190.00 | ||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4,452.84 | ||
湖北东楚通科技有限公司 | 6,602.20 | ||
德州数字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50,835.21 | ||
泸州市数字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 139,139.08 | ||
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 | 299,375.46 | ||
小华半导体有限公司 | 77,048.00 | ||
深圳市中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427,673.07 | ||
应付股利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9,750,000.00 | ||
合同负债 | |||
中电和瑞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 420,365.80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7,200,030.00 | ||
中电数据产业有限公司 | 40,260.00 |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415,009.24 | ||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 129,720.00 | ||
麒麟软件有限公司 | 1,645,753.96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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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湖南中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28,602.00 | ||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 7,636.00 | ||
湖南计算机厂有限公司 | 1,245.00 | ||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 141,231.60 | ||
中国电子进出口珠海有限公司 | 21,096.00 | ||
中电金信软件有限公司 | 233,465.49 | ||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119,210.40 | ||
长期应付款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七)资金集中管理1.本公司归集至集团的资金本公司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货币资金 | 6,383,958,968.53 | 6,128,857,594.75 | ||
合计 | 6,383,958,968.53 | 6,128,857,594.75 | ||
其中: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的资金 |
本公司从集团母公司或成员单位拆借的资金
拆入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647,000,000.00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169,000,000.00 | 211,767,152.27 |
北京中电凯尔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 | 31,080,000.00 | 31,080,000.00 |
合计 | 900,080,000.00 | 1,219,847,152.27 |
2.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
关联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9,606,878.04 | 23,560,663.38 |
3.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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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关联方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41,044,269.04 | 46,296,381.14 |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1,484,199.50 | 1,484,199.50 |
十、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重要承诺事项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无。(二)或有事项
1.重要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中电四公司诉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2,000.00 | 否 | 2017年7月29日,中电四公司与乌海市海勃湾区城市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城投)签订《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建设(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乌海市京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实际占有该项目,后因乌海城投、京运通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于2019年8月7日向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海中院)起诉。2021年1月5日,中电四公司收到乌海中院的通知,本案件进入了造价鉴定程序。2021年6月,鉴定造价机构出具初稿意见,针对意见中的部分内容,中电四公司提交了异议书及资料。2022年4月2日,中电四公司收到乌海中院的一审判决书。2023年7月26日,收到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1)解除中电四公司与乌海城投于2017年7月29日、2018年1月9日分别签订的《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乌海市海勃湾工业园厂房(一期)项目进场协议>补充协议》;(2)被告乌海城投、京运通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共同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23,560.6万元;(3)乌海城投、京运通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共同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建设期利息670.54万元及以工程款23,560.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的利息;(4)中电四公司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部分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23,560.6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二审判决:(1)维持一审判决第四项;(2)撤销一审判决第一、二、三、五项;(3)乌海城投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23,560.6万元;(4)乌海城投于本判决生效后15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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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日内向中电四公司支付工程款建设期利息670.54万元及以工程款23,560.6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计算的利息;(5)驳回中电四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中电四公司已向最高院申请再审。 | ||||
中电二公司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纠纷 | 24,379.36 | 否 | 2018年8月底,中电二公司通过招投标与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签订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第5代TFT-LCD高端显示器项目系列施工合同,中建八局作为项目的总承包人将该项目洁净A包、废气系统A包及废气系统B包分包给中电二公司。中电二公司依约定完成所有分包义务,但中电二公司申报的工程量签证(大部分为根据中建八局指令增加工程量而申报)中建八局均未确认,更没有随月进度款支付。2021年6月上述工程完成最终竣工验收,但中建八局至今未支付欠付工程款。为此,中电二公司向济南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目前,双方达成调解。 | 双方已签订合同解协议,约定对方分期向我司支付工程款16,446.48万元,现已收回6,775.47万元。 |
中电二公司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900.49 | 否 | 2017年11月28日,中电二公司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芯存)签订施工合同,因江苏时代芯存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申请仲裁。2020年12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江苏时代芯存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1672.3万元及利息,就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已回款243万元,剩余款项等待管理人分配。 |
中电二公司诉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956.76 | 否 | 2017年11月28日,中电二公司与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时代全芯)签订施工合同,因江苏时代全芯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申请仲裁。2020年12月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电二公司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江苏时代全芯向中电二公司支付工程款1,180.8万元及利息。已回款487万元,剩余款项等待管理人分配。 |
中电二公司诉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971.18 | 否 | 2018年2月,中电二公司与张家港康得新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康得新)签订《先进高分子膜材料项目纳米层层叠膜-多层保护膜厂房洁净工程施工合同》,因张家港康得新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2020年8月17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家港康得新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目前,本案正在强制执行,被告重整中,债权已确认,等待分配。。 | 一审判令张家港康得新向中电二公司支付2,420万元及利息。被告重整中,被告管理人确定中电二公司的债权为:普通债权286,16万元,有财产担保债权(或其他优先债权)2,420万元。暂未执行回款。 |
中国系统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宁波时代全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 | 2,631.42 | 否 | 2015年,本公司与宁波时代全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时代)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本公司依约履行合同,但宁波时代未按约支付工程款。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芯存)、宁波时代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书》,约定由时代芯存代宁波时代支付工程款,但时代芯存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遂向无锡仲 | 裁令宁波时代向本公司支付2,592.42万元,时代芯存对该工程款支付承担连带责任,并确认本公司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破产重整中,等待分配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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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
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纷 | 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时代芯存、宁波时代支付工程款2,631.4万元。2020年12月3日,无锡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系统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
中国系统诉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433.79 | 否 | 2017年6月20日,本公司与江苏时代芯存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芯存)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19年11月27日,本公司与时代芯存以及中电二公司、江苏时代全芯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工程款支付协议书》,约定由时代芯存分两次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但时代芯存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本公司遂向无锡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令时代芯存支付工程款9,433.7万元。2020年12月3日,无锡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目前本案被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中国系统作为债权人已申报债权,等待管理人分配财产。 | 裁令时代芯存向本公司支付9,433.79万元并确认本公司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破产重整中,等待分配财产。 |
中电四公司诉二连浩特北控宏晖能源有限公司、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 | 15,750.07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与二连浩特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依约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二连浩特公司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索要未果,因此引发纠纷,目前案件处于仲裁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二公司诉上海碧博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0,100.48 | 否 | 2020年11月,中电二公司与被告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其生物药大规模CDMO综合平台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后被告迟迟拖延结算及付款,中电二公司遂起诉。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诉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10,003.78 | 否 | 中电四公司与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新能源)就扬州恒大新能源科技项目年产12GWH先进三元软包动力锂电首期机电安装及室内精装修工程签署《施工合同》、系列补充协议及委托书。中电四公司按约履行合同,但恒大新能源未按约支付工程款。另外,恒大集团有限公司、恒大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恒大新能源欠付工程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被告未按约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遂起诉。2023年7月21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9月8日收到上诉状,目前案件处于二审中。 | 2023年7月21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诉求工程款及利息、赶工奖及利息、复工索赔、担保费、鉴定费共8,273.62万元元、优先受偿权、恒大集团承担汇票未兑付连带责任、恒大新能源对案件确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诉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 8,650.29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9年9月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试验工厂、试制验证车间、动力站A、安全实验车间、危废品库、非机动车车棚A---机电安装承包工程合同》,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试验工厂、试制验证车间、动力站A、安全实验车间、危废品库、非机动车车棚A---装饰装修承包工程合同》,2021年8月27日多方签署会议纪要,因建设单位资金问题案涉项目停工,并将已完工程进行移交撤 | 一审判决被告深圳建业支付款项5,500万元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其余诉讼请求驳回。目前处于二审阶段。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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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场。至今被告迟迟未与原告进行结算,仅支付了部分货款,剩余尾款一直未支付,因此引发纠纷。收到一审判决,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上诉。目前处于二审阶段。 | ||||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诉天宏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 8,396.08 | 否 | 中电四公司承接宏晖公司项目,天宏阳光公司为宏晖公司实际控制人,三方签订了《保证金支付协议》。后保证金支付协议约定的期限届满,宏晖公司及天宏阳光公司皆未按照约定返还工程建设工程保证金,中电四公司此前已向北京仲裁委提起仲裁,因天宏阳光公司认为中电四公司与其没有仲裁协议,无法一并仲裁处理,特另行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中。 | 等待开庭,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系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贵州遵铁物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遵义市铁路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441.36 | 否 | 2018年12月6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建设施工合同》,原告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被告未按约定支付款项,遂起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 一审判决被告支付中电建设工程款3,418.14万元及利息,确认中电建设对案涉项目在原告欠付工程款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恒驰新能源汽车(上海)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4,000.42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承建恒大新能源汽车上海项目工程,中电四公司依约完成工程建设,被告仍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赶工奖,遂提起诉讼。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2023年11月13日,收到对方上诉状,目前处于二审中。 | 2023年10月31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3,984.95万元诉求及利息、优先受偿权。对方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四公司诉恒大新能源汽车(天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3,241.44 | 否 | 本案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电四公司承建国能新能源汽车总装车间项目,并依约完成工程建设,被告仍欠付中电四公司工程款。2023年3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中电四公司提起上诉。2023年7月收到二审判决。目前处于执行中。 | 2023年3月3日,收到一审判决,支持2,691.16万元工程款及195.77万元赶工奖,驳回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7月收到二审判决,改判中电四对欠付工程款本金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他判决维持。 |
中电四公司诉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2,960.96 | 否 | 2017年4月,中电四公司与儋州长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长宇)签订《恒大海花岛海洋世界(极地世界区及热带世界区)维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因儋州长宇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起诉诉请判令儋州长宇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2,960.96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目前在一审中。由于审限问题,经与法院沟通,中电四公司已向法院提起撤诉申请,后续会重新立案。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明通装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 | 2,816.66 | 否 | 明通公司与中电三公司就厦门天马废水项目签订管道及电气分包合同,至今两合同未完成结算,明通公司上报结算金额3,029.30万元(含管道和电气),项目部初步确定产值为738.55万元,已付款601.38万元。双方结算争议较大,故明通公司提起诉讼。目前案件处于一审阶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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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基
本情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 |
司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 段。 | |||
中电四公司诉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5,902.70 | 否 | 2016年至2019年间,中电四公司与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保灵)签订系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金宇保灵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中电四公司起诉诉请判令金宇保灵支付工程款且返还履约保证金共计5,902.7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29日受理本案。目前,本案处于一审造价鉴定阶段。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二公司申请仲裁PT.BIOTISPRIMAAGRISINDO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 5,019.26 | 否 | 2017年9月,中电二公司与被申请人签订了一份《货物采购合同》,约定中电二公司承接其位于印度尼西亚的“1#生产厂房、2#综合楼(3-4层)、3#动物实验楼项目”,后中电二公司收回77,674,925元,现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尚欠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目前案件正在仲裁庭审中。 | 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中电四公司诉江苏锦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湖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9,780.69 | 否 | 2019年6月,中电四公司与江苏锦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徐州经济开发区凤凰湾电子信息产业园高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A-7厂房机电设备安装及洁净室装修工程,因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金龙湖城投作为案涉项目发包人,应当在欠付江苏锦柏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故原告起诉诉请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共计9,780.69万元及利息,并确认其对讼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2022年12月9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中电四公司5,599.30万元的主张;对方上诉,目前案件二审中。 | 2022年12月9日,法院出具一审判决,支持四公司5,599.30万元的主张。对方上诉,一审判决未生效。最终影响金额需待审理终结后方能确定。 |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进展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9月13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为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进行,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对募集资金金额和募投项目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亿元,用于投资运营型云项目、分布式存储研发、中国电子云研发基地等项目。2024年
月
日,公司收到了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事项正在积极推进中。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利润分配情况本公司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116,475,338.55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11,647,533.85元,2023年度实际分配2022年股利91,036,738.72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499,784,264.3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513,575,330.32元。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及股东利益等因素,公司拟以2023年
月
日公司总股数1,137,959,234股为基数,每
股派发现金1.10元(含税),计125,175,515.74元,余388,399,814.58元结转以后年度。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分部信息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根据本公司的业务板块确定了四个报告分部,分别为: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数字与信息服务、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及其他产业服务。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
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负债根据分部的经营进行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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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项目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产业服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高科技产业工程服务 | 数字供热与新能源服务 | 其他产业服务 | ||||
一、营业收入 | 2,323,215,739.64 | 51,767,590,093.34 | 1,976,186,176.76 | 341,720,465.00 | -124,993,833.59 | 56,283,718,641.1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214,537,573.71 | 51,756,986,940.86 | 1,974,314,969.16 | 337,879,157.42 | 56,283,718,641.1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08,678,165.93 | 10,603,152.48 | 1,871,207.60 | 3,841,308 | -124,993,833.59 | |
二、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696,483.52 | 11,508.10 | -1,683,947.23 | 13,365,231.25 | 1,996,308.60 | |
三、信用减值损失 | -70,944,551.94 | -182,415,791.74 | -7,022,120.72 | 4,467,593.30 | -255,914,871.10 | |
四、资产减值损失 | -29,966,693.97 | -138,787,239.22 | 0.00 | - | -168,753,933.19 | |
五、折旧费和摊销费 | 204,794,081.37 | 111,989,502.94 | 310,114,813.78 | 28,314,770.97 | 655,213,169.06 | |
六、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 -987,146,775.68 | 2,170,163,551.55 | 225,816,038.69 | 43,963,255.83 | -108,970,252.39 | 1,343,825,818.00 |
七、所得税费用 | 11,824,455.05 | 373,589,931.70 | 51,990,466.66 | 546,672.63 | 31,442,224.24 | 469,393,750.28 |
八、净利润(净亏损) | -998,971,230.73 | 1,796,573,619.85 | 173,825,572.03 | 43,416,583.20 | -140,412,476.63 | 874,432,067.72 |
九、资产总额 | 10,233,572,791.97 | 36,585,809,904.02 | 7,911,934,871.93 | 1,787,070,292.41 | 56,518,387,860.33 | |
十、负债总额 | 8,949,786,800.91 | 28,753,855,925.81 | 5,017,681,125.40 | 1,922,089,970.06 | 44,643,413,822.18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无。
十三、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1.按账龄披露应收账款
-166-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658,910.25 | 27,381,671.86 |
1至2年 | 601,369.68 | |
2至3年 | 251,462.65 | |
3至4年 | 916,618.59 | |
4至5年 | 250,000.00 | 844,004.87 |
5年以上 | 1,204,339.51 | 1,548,800.67 |
小计 | 30,364,712.41 | 31,292,465.67 |
减:坏账准备 | 2,177,695.54 | 3,623,352.33 |
合计 | 28,187,016.87 | 27,669,113.34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应收账款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82,538.16 | 4.55 | 1,382,538.16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982,174.25 | 95.45 | 795,157.38 | 2.74 | 28,187,016.87 |
其中:账龄组合 | 28,982,174.25 | 95.45 | 795,157.38 | 2.74 | 28,187,016.87 |
合并内关联方金额 | |||||
合计 | 30,364,712.41 | 100.00 | 2,177,695.54 | 28,187,016.87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92,549.03 | 7.65 | 2,392,549.03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8,899,916.64 | 92.35 | 1,230,803.30 | 4.26 | 27,669,113.34 |
其中:账龄组合 | 28,598,523.72 | 91.39 | 1,230,803.30 | 4.30 | 27,367,720.42 |
合并内关联方金额 | 301,392.92 | 0.96 | 301,392.92 | ||
合计 | 31,292,465.67 | 100.00 | 3,623,352.33 | 27,669,113.34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期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67-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计提理由 |
长沙桑达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599,000.00 | 599,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200.00 | 265,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爱尔发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91,000.00 | 91,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潘显东 | 64,195.00 | 64,1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广东飞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 62,154.51 | 62,154.5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华远交通光电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有限公司 | 42,420.00 | 42,4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井冈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 30,370.00 | 30,37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HOMINGSYSTEMSLLC | 178,198.65 | 178,198.6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382,538.16 | 1,382,538.16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1)账龄组合
账龄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8,658,910.25 | 98.89 | 573,178.18 | 27,051,951.97 | 94.59 | 541,039.04 |
1至2年 | 451,498.00 | 1.58 | 45,149.80 | |||
2至3年 | 73,264.00 | 0.25 | 21,979.20 | |||
3至4年 | 900,918.59 | 3.15 | 450,459.30 | |||
4至5年 | 250,000.00 | 0.86 | 200,000.00 | |||
5年以上 | 194,155.16 | 0.68 | 194,155.16 | |||
合计 | 28,982,174.25 | 100.00 | 795,157.38 | 28,598,523.72 | 100.00 | 1,230,803.30 |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 | 26,452,000.00 | 87.11 | 529,040.00 |
ZHONGMUNICHBUSINESS(EUROPE)GMBH | 1,118,408.49 | 3.68 | 22,368.17 |
长沙桑达科技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 599,000.00 | 1.97 | 599,000.00 |
深圳市泰兴隆实业有限公司宜宾海鲜酒家 | 399,426.72 | 1.32 | 7,988.53 |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65,200.00 | 0.87 | 265,200.0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68-
债务人名称
债务人名称 | 账面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合计 | 28,834,035.21 | 94.95 | 1,423,596.70 |
(二)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项 | 350,295,555.29 | 162,660,930.99 |
合计 | 350,295,555.29 | 162,660,930.99 |
1.其他应收款项(
)按账龄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70,732,850.11 | 61,496,809.31 |
1至2年 | 46,376.10 | 21,194,554.87 |
2至3年 | 5,143,628.66 | 4,059,854.41 |
3至4年 | 459,854.41 | 625,192.53 |
4至5年 | 625,192.53 | 1,348,916.04 |
5年以上 | 97,401,822.10 | 103,180,772.42 |
小计 | 374,409,723.91 | 191,906,099.58 |
减:坏账准备 | 24,114,168.62 | 29,245,168.59 |
合计 | 350,295,555.29 | 162,660,930.99 |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其他应收款项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24,032,365.87 | 6.42 | 24,032,365.87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350,377,358.04 | 93.58 | 81,802.75 | 0.02 | 350,295,555.29 |
其中: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49,390.00 | 0.01 | 49,390.00 | ||
押金、备用金组合 | 2,237,928.34 | 0.60 | 2,237,928.34 | ||
关联方组合 | 347,978,984.42 | 92.94 | 347,978,984.42 | ||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111,055.28 | 0.03 | 81,802.75 | 73.66 | 29,252.53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69-
种类
种类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合计 | 374,409,723.91 | 100.00 | 24,114,168.62 | 350,295,555.29 |
(续上表)
种类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29,169,558.23 | 15.20 | 29,169,558.23 | 10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162,736,541.35 | 84.80 | 75,610.36 | 0.05 | 162,660,930.99 |
其中:押金、备用金组合 | 2,840,823.74 | 1.48 | 2,840,823.74 | ||
关联方组合 | 159,798,785.64 | 83.27 | 159,798,785.64 | ||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组合 | 96,931.97 | 0.05 | 75,610.36 | 78.00 | 21,321.61 |
合计 | 191,906,099.58 | 100.00 | 29,245,168.59 | 162,660,930.99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代垫往来款、其他保证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按账龄划分)
账龄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5,028.92 | 13.53 | 300.58 |
1至2年 | 16,137.99 | 14.53 | 1,613.80 |
5年以上 | 79,888.37 | 71.94 | 79,888.37 |
合计 | 111,055.28 | 100.00 | 81,802.75 |
(续上表)
账龄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7,043.60 | 17.58 | 340.87 |
4至5年 | 23,094.39 | 23.83 | 18,475.51 |
5年以上 | 56,793.98 | 58.59 | 56,793.98 |
合计 | 96,931.97 | 100.00 | 75,610.36 |
(
)其他组合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70-组合名称
组合名称 | 期末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49,390.00 | ||
押金、备用金 | 2,237,928.34 | ||
关联方组合 | 347,978,984.42 | ||
合计 | 350,266,302.76 |
(续上表)
组合名称 | 期初数 | ||
账面余额 | 计提比例(%) | 坏账准备 | |
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意向金组合 | |||
押金、备用金 | 2,840,823.74 | ||
关联方组合 | 159,798,785.64 | ||
合计 | 162,639,609.38 |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期初余额 | 75,610.36 | 29,169,558.23 | 29,245,168.59 | |
期初余额在本期 | 75,610.36 | 29,169,558.23 | 29,245,168.59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92.39 | 6,192.39 | ||
本期转回 | 5,137,192.36 | 5,137,192.36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期末余额 | 81,802.75 | 24,032,365.87 | 24,114,168.62 |
(4)本期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 | 29,169,558.23 | 5,137,192.36 | 24,032,365.87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71-
类别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 | ||||||
按账龄计提坏账 | 75,610.36 | 6,192.39 | 81,802.75 | |||
合计 | 29,245,168.59 | 6,192.39 | 5,137,192.36 | 24,114,168.62 |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中电桑达电子设备(江苏)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04,473,610.56 | 1年以内 | 54.61 | |
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0,039,658.00 | 1-5年 | 21.38 | |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61,231,100.11 | 1年以内 | 16.35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4,032,365.87 | 2-5年 | 6.42 | 24,032,365.8700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42,380.75 | 2-3年 | 0.41 | |
合计 | 371,319,115.29 | 99.17 | 24,032,365.87 |
(三)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额 | 本期减少额 | 期末余额 |
对子公司投资 | 8,838,834,484.09 | 80,000,000.00 | 8,918,834,484.09 | |
对合营企业投资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 ||||
小计 | 8,838,834,484.09 | 80,000,000.00 | 8,918,834,484.09 | |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10,511,566.69 | 10,511,566.69 | ||
合计 | 8,828,322,917.40 | 80,000,000.00 | 8,908,322,917.40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对子公司投资
-172-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深圳中电桑飞智能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284,703,584.75 | 284,703,584.75 | |||||||||
捷达国际运输有限公司 | 188,954,149.72 | 188,954,149.72 | |||||||||
深圳中联电子有限公司 | 165,316,455.86 | 165,316,455.86 | |||||||||
深圳桑达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161,087,171.89 | 161,087,171.89 | |||||||||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6,451,222,563.08 | 6,451,222,563.08 | |||||||||
中电云计算技术有限公司 | 1,400,000,000.00 | 1,400,000,000.00 | |||||||||
中电数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中电(武汉)数字经济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57,038,992.10 | 75,000,000.00 | 132,038,992.10 | ||||||||
深圳桑达国际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511,566.69 | ||||||||||
中电智广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8,828,322,917.40 | 80,000,000.00 | 8,908,322,917.40 | 10,511,566.69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四)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173-
项目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015,214.03 | 27,866,065.83 | 205,627,848.73 | 135,853,328.01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87,015,214.03 | 27,866,065.83 | 205,627,848.73 | 135,853,328.01 |
2.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明细: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数字与信息服务 | 7,781,888.08 | 7,203,167.53 | 38,433,460.01 | 37,523,156.10 |
其他产业服务 | 79,233,325.95 | 20,662,898.30 | 167,194,388.72 | 98,330,171.91 |
合计 | 87,015,214.03 | 27,866,065.83 | 205,627,848.73 | 135,853,328.01 |
(五)投资收益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555,939.51 | 229,89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2,623,674.99 | |
合计 | 10,179,614.50 | 229,890,000.00 |
十四、补充资料
(一)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1、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020,373.97 | |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1,095,680.02 | |
3、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1,013,402.03 | |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5、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7、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174-
项目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8、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12,787.71 | |
9、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1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1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12、债务重组损益; | ||
13、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14、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15、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 ||
16、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18、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19、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20、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21、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96,524,690.62 | |
22、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6,173,762.70 | |
扣除所得税前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326,699,949.11 | |
减:所得税影响金额 | 39,034,322.17 | |
扣除所得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287,665,626.94 | |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亏损以“-”表示) | 26,607,358.2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额 | 261,058,268.68 |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高新公寓拆迁过渡期临时安置费 | 8,268,105.67 | 高新公寓拆迁过渡期间参照同类房屋市场租金取得的临时安置费。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7,905,657.03 | |
合计 | 16,173,762.70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9 | 0.2897 | 0.28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0 | 0.0603 | 0.0603 |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