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3 证券简称:科泰电源 公告编号:2024-002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公司六楼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少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2023年监事会的运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形成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宏观和市场环境变化,紧抓大客户项目执行效率,严控成本费用,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努力为相关业务方向的拓展打好基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9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7万元。根据2023年度公司实际运行
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03)。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报告及其摘要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09,2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24.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2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70%。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出具了《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470号)。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科泰电源
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3470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8,332,081.02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94,637,891.87元;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0,743,028.46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488,937,301.74元。
鉴于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结合上市公司相关要求,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需要,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合理保证,公司据此编制了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适应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覆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责权统一,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并审核通过了《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2024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方案》。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4,706,608.68元,具体构成如下表:
类别 | 项目 | 金额(元) |
信用减值损失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605,024.14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77,109.31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613,223.18 | |
资产减值损失 | 存货跌价准备 | -2,026,361.17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908,168.16 | |
合计 | 14,706,608.68 |
注:损失以“-”号填列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拟授信期限为一至二年(以实际签署文件为准),主要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额度 | 授信 期限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2.5亿人民币 | 一年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2.5亿人民币 |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亿人民币 | |
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5亿人民币 |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5亿人民币 | |
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1亿人民币 | |
7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5000万人民币 |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 | 2亿人民币 | |
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支行 | 1.83亿人民币 | 二年 |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能源”)、上海科泰
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专用车”)、上海科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输配电”)、上海科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工程服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更好地开展相关业务,上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用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事项。
授信银行及拟申请额度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授信银行 | 拟申请额度 | 授信 期限 |
1 | 科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4000万港币 | 一年 |
2 | 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 2000万港币 | ||
3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2000万港币 | ||
4 | 上海科泰专用车有限公司 | 待定 | <=2000万人民币 | 一年 |
5 | 上海科泰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 | 待定 | <=2000万人民币 | 一年 |
6 | 上海科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 待定 | <=2000万人民币 | 一年 |
按照银行要求,公司需为上述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此项议案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上海科泰安特优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安特优”)开展经营活动的日常生产办公需要,科泰安特优向公司
租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天辰路1633号的部分厂房和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20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1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与科泰安特优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本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子公司租赁经营场地暨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此项议案3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该项解释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此项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泰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