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多瑞医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0号文),公司于2021年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27.27元,共计募集资金54,540.0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75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0,780.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于2021年
月
日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保荐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75.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204.9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项目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48,204.97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1,613.80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741.26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779.23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69.63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5,393.03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1,510.89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4,322.83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4,322.83 | |
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F1 | 8,944.00 | |
未到期理财及存单、账户余款等账户余额 | F2 | 25,738.83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于2021年
月
日分别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
月
日与子公司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
月
日分别与子公司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多瑞)、武汉嘉诺康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诺康)、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3年
7月20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子公司湖北多瑞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通知存款账户和5个大额存单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拉萨分行营业部 | 664866669 | 48,005,486.3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720447648 | 43,748,855.59 | 7天通知存款 | |
721349579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721349546 | 10,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802710010122806260 | 726,440.22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42050101100100000322 | 1,166,470.14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
42050101100100000323 | 9,173,782.85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
42050101100100000776 | 4,428,133.08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
42050201100100000120*1 | 25,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42050201100100000002*3 | 17,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42050201100100000110*1 | 11,000,000.00 | 大额存单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416010100102291618 | 21,210,684.19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营业部 | 8116201013300014342 | 4,345,389.20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支行 | 8111501011300833191 | 383,611.30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账户) |
合计 | 206,188,852.91 |
2、公司购买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
财产品的账户期末余额合计为137,039,483.04元,其中56,999,000.00元为未到期理财产品,80,039,583.04元为已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已于2023年12月29日进行到期赎回,因逢元旦节假日,该部分募集资金的赎回时间顺延至工作日,于2024年1月3日到期转回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经2021年
月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63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6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630.00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募投项目中的新产品开发项目、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其他说明
1、经2021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变更,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900.00万元购买昌都市泰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藏(2020)昌都市不动产权第0002615号),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昌都市经开区A区机场互通高架北变更为上述不动产所在地块;实施方式由自建模式变更为购置不动产并根据公司需求改造模式。
2、经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多瑞、嘉诺康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3、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计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并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市瑞蒂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蒂莲)作为募投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该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暂缓实施的情况。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敦促公司持续关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的变化趋势,尽快寻求解决方案。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部分研发项目存在实施进展略晚于预期的情况,保荐机构敦促公司积极加快推动相关研发项目的进展。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查阅了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多瑞医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 48,204.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9.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93.03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无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无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 | 否 | 20,254.00 | 20,254.00 | - | 57.31 | 0.28 | 2023/12/31 | 尚未产生效益 | 不适用 | 是 |
2.新产品开发项目 | 是 | 7,359.00 | 7,359.00 | 744.59 | 744.59 | 1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4,489.00 | 4,489.00 | 260.44 | 2,424.61 | 54.01 | 2022/10/31[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 否 | 3,336.00 | 3,336.00 | 144.20 | 2,906.52 | 87.1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补充流动资金
5.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000.00 | 4,000.00 | - | 4,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9,438.00 | 39,438.00 | 1,149.23 | 10,133.03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260.00 | 5,260.00 | 2,630.00 | 5,26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否 | 3,506.97 | 3,506.97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766.97 | 8,766.97 | 2,630.00 | 5,260.00 | —— | |||||
合计 | 48,204.97 | 48,204.97 | 3,779.23 | 15,393.0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2022年以来,公司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陆续从各地方医保目录中调出,公司重点开发自费市场,相关的市场营销和推广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基于2022年经营实际,结合2022年产销量,公司目前的产能可以满足当前需求,盲目扩大产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较大压力。出于谨慎投资考虑,“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际进度与规划进度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一直使用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为研发项目从子公司转移至多瑞医药在操作上较为复杂,因此公司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具体实施主体尚未明确。为满足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及湖北多瑞、嘉诺康。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出资和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新产品开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并增加公司控股子公司瑞蒂莲公司作为募投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主要由于部分子项目工艺开发难度较大或缺乏工艺验证生产所需的生产车间(正在筹划 |
建设符合GMP要求的生产车间),因此部分子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略晚于预期进度。总体来说,截至2023年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较少。
建设符合GMP要求的生产车间),因此部分子项目实际实施进度略晚于预期进度。总体来说,截至2023年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较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受医保控费、带量采购制度化和常态化等政策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最近两年公司该产品销量和收入持续下降。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对“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已暂缓实施该项目。公司正在研究对策,并持续关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的变化趋势,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一)2”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核查意见“四”之说明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52.00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69.51万元,共计3,121.51万元。其中,2,652.00万元已于2022年1月置换完毕,469.51万元已于2022年3月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经2021年11月8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不超过45,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经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不超过37,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经2023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
月
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7,374.79万元。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经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不超过3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议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7,374.79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未完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二(二)”之说明。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暂缓实施的情况。经2023年2月1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暂缓实施年产1600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荐机构敦促公司持续关注醋酸钠林格注射液市场的变化趋势,尽快寻求解决方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进度较为缓慢,部分研发项目存在实施进展略晚于预期的情况,保荐机构敦促公司积极加快推动相关研发项目的进展。 |
[注]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购置不动产,并于2022年6月办妥产权登记手续。研发中心的装修工程已完成,尚未通过验收,目前已配备相应研发设备,后续将持续推进项目进程。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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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磊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