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就《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符合实际情况,所有关联交易符合程序规范的要求,符合市场公平原则。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开展业务中所发生的,公司将根据市场化原则,以公允价格开展交易。我们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所述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签署页)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签字:
曹贵平:袁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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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海东:罗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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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