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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证券代码:301588 证券简称:美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会议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实例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制订《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案均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以下简称“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持股凭证、股东登记表办理登记;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请在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同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在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星期一),9:00-11:30,14:00-16: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晗笑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镇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52-6531633

传真:0752-6531634

邮箱:hanxiaosun@meixin-wpc.com

邮政编码:516321

6.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7.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务必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588”

2.投票简称:“美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会议全部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下列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或本人)对提案若无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单位(或本人)承担。本单位(或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00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00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关于制订《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投票说明:

1、请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每项议案投票人只能有一种表决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3、授权委托期限: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自然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 参会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本表,如参会股东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导致股东不能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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