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天火箭: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火箭”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进行了核查,对中天火箭2023年度涉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为节约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于2023年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金融服务协议》,2023年财务公司拟为公司提供不超过3.2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二)财务公司情况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成立,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支持我国航天事业持续稳定发展,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以及航天科技集团其他十六家成员单位共十七方共同出资设立的一家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金人民币65亿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法定代表人:史伟国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15H2110000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股东情况:航天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65亿元,其中:航天科技集团出资占比30.20%;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4.56%;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92%;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0.01%;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9.10%;西安航天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出资占比7.29%;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5.46%;中国航天时代电子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73%;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占比2.64%;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1.82%;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出资占比1.82%;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91%;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68%;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8%;中国航天系统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出资占比0.48%;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占比0.45%。

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11.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12.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13.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14.有价证券投资;15.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二、金融服务协议的履行情况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金融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①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资金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除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特别情况,甲方可随时提取在乙

方的全部存款。

②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适用的利率,也不低于财务公司吸收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定利率;

③财务公司保障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在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及时足额予以兑付;

(2)综合授信服务

①财务公司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按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结合自身经营原则和信贷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使用财务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担保、保理、融资租赁以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服务;

②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础上,综合考虑期限、业务类别、产业政策、客户性质、风险溢价等因素进行定价。财务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有关政策,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贷款利率应具有竞争性;

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票据贴现、票据承兑、融资租赁等信贷利率及费率,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提供同种类服务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及费率水平;

④本协议有效期内,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业务,为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3.25亿元,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贴现、担保及其他形式的资金融通;

(3)结算服务

①财务公司根据公司要求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②除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外,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③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

险,满足公司支付需求。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资金平台系统建设,加强对公司成员单位的资金管理;

(4)其他金融服务

①财务公司按照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要求,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金融服务之前,双方需进行协商并签订独立的协议;

②就财务公司提供的其他金融服务,财务公司的收费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收费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在遵守本协议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财务公司应分别就相关金融服务的提供进一步签订具体合同/协议以约定具体交易条款,该等具体合同/协议必须依据并符合本协议的原则、条款和相关的法律规定。

2、协议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本协议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并于本协议项下之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本协议仍然有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双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利息、收取费用。财务公司的支付利息及收取费用的标准需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就该类型服务规定的标准,且应不高于国内其他一般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同时,不高于财务公司向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开展同类业务费用的水平。

(三)公司在航天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航天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14,276.42万元,贷款余额18,515.83万元,共计使用航天财务公司授信21,665.06万元。航天财务

公司未对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航天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述在航天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评估及风险防范情况

(一)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关于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认为:

1、航天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2、未发现航天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航天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

3、航天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之规定经营,航天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航天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二)风险防范情况

公司资产情况优良、资信情况良好,是财务公司优先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针对以后可能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保证了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履行情况良好,相关关联交易事项遵守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已制定了风险处置预案,将按照该预案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公司关于《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协议的执行情况、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朱宏印 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