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周亚宁,1955年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工。曾在冶金部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历任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从事电力电子及电气传动工程设计、产品研发及技术服务;1999年起在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管理规划部副部长、企管部部长、技术中心常务副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电力电子学会副秘书长。2021年5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没有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1次股东大会。
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均履行了法定
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本年度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战略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历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长期跟踪和研究电力电子技术发展趋势、功率半导体行业动态等情况,对公司发展战略、2023年度经营计划、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对公司后续发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2、提名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召集人,本人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以备公司选聘。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就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积极跟进和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充分运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本着勤勉尽责和对公司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品技术开发、内控情况等进行沟通和了解,及时获悉公司对外投资、募投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半导体行业动态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提醒公司管理层加快产品研发,拓展市场领域,同时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调研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情况,重点关注半导体行业动态、公司战略规划、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情况,运用自身的专长和经验,为公司稳健长远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4、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及时学习相关法规,提升独立董事履职能力,促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12月26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由公司关联方邢雁受让天津锐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深圳海德复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张志昊全部份额,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对浦峦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的管理与控制,符合浦峦半导体的发展规划和公司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按照实缴金额和比例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鉴证等服务,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服务的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因资本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
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利用自己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意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周亚宁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