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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2011-07-18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2023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675家,收费6.63亿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1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3月,2023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公司2023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公司2023年度

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函证安排及控制、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计划》。

(三)2024年1月,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的重大调整事项、存货盘点情况、海外收入、第三方回款、期后事项、研发费用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的汇报,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同时,在后续的工作中持续关注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了解会计师的工作进展情况。

(四)2024年3月,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各类回函结果、境外存款情况、应收票据、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及审计报告出具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五)2024年4月,公司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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