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等证照资料,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及风险指标等信息,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71%。
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
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按照《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三会分设、三权分开、有效制约、协调发展”的原则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确保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原则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财务公司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建立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合规管理监督为重点,严格、规范、全面、有效的内控体系,形成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各业务部门及审计稽核部为依托的组织架构体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确保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同时,财务公司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内部各项业务流程,基本建成“体系完整、结构清晰、内容明确、协同一致”的规章制度体系,使其成为内控体系落地执行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编制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作为建立、执行、评价及维护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的指导和依据。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对各业务流程的风险水平进行评估,明确业务流程各环节中存在的风险点。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项目责任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财务公司制定了《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制度管理办法》,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会同各部门推进公司制度体系和制度管理框架的规划、建设与优化,各部门每年编制各自业务领域内的制度管理年度工作报告,对制度管理的计划执行、建设、变更、培训、检查等情况进行总结并对下年度制度的新增、修订、废止、培训等进行布置安排,不断优化主要风险控制点及风险控制有效性相关内容,不断健全制度管理体系,为业务操作层面提供制度指引。财务公司的主要业务控制如下: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办法》《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客户对账管理办法》《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证明业务管理办法》《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定期存款管理办法》《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通知存款管理办法》等账户管理、结算管理办法及制度,明确相关内部控制程序,有效控制资金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2)结算业务方面,财务公司通过《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结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成员单位的账户、存款业务等进行规范,通过建立核心业务系统及终端与成员单位开展资金结算业务,为成员单位提供银行收付款、内部转账及查询等服务,实现结算业务信息化,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安全。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财务公司全球金融管理服务平台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每日营业终了,通过财务公司业务运营信息系统将结算业务数据自动导入财务核算系统,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
将资金核算纳入到财务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4)结算印鉴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预留印鉴、结算业务章、转讫章由结算业务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监督使用,严格规范印鉴适用范围,工作日终将结算业务印章入保险箱、柜,加锁保管,严格防范资金业务风险。
2.信贷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客户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委托贷款管理办法》《银团贷款管理办法》《贷后管理暂行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多项业务制度及操作规程,涵盖财务公司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并购贷款、银团贷款、电票贴现和承兑等业务,构成信贷业务制度体系。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实行贷前调查、贷中管理和贷后检查,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每笔业务按照操作规程经由信贷部审查、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风险合规审核、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审议,提请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后续还款业务等贷后管理事宜均按照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定期不定期贷后检查,为财务公司采取风险预警或主动退出措施提供参考,确保贷款本息安全回收。贷款流程结束后,信贷管理部及时将客户评价、授信管理、贷款申请及审批、借款和还款等信贷档案资料归档以备查询。
此外,在信贷业务风险控制方面,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一方面审慎控制新增授信及续贷事宜,合理调配信贷
资金投放,逐步将资金引导流向骨干企业和经营效益较好、还款能力较强企业。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和漏洞,持续跟进处僵治困政策要求和工作进展,根据贷款行业分布、到期情况以及贷款企业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对不同贷款企业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财务公司继续维持零不良,信贷资产质量处于可控区间。
3.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有较为完善的投资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制定《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债券投资业务实施细则》《基金投资业务实施细则》《投资业务市场风险管理办法》《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实现研究和决策分离、决策和交易分离、业务和账务分离、业务链和资金链分离、风险管控独立。在严控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财务公司审慎稳健进行投资。投资业务纳入财务公司统一年度预算管理,并在年内严格执行。财务公司资金部门对所有投资业务设立投资业务台账,按季度与财务部进行对账,确保账实相符,保护财产安全。
4.内部审计
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审计部门针对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有效
防范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各部门和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财务公司根据非银部《关于加强非银行金融机构信息科技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制度及指引制定《信息化需求管理办法》《信息系统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信息系统交付测试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生产变更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访问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规范信息系统规划开发、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以及安全监控各个环节,严格落实账户权限、密钥管理、访问控制、研发与测试、数据备份、物理与环境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及信息保护等各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
财务公司新核心业务系统涵盖资金结算、网上银行、财务核算、资金监控、信贷管理、风险管理、客户管理等功能,从需求管理、信息系统访问控制、业务系统账户权限变更、第三方信息安全、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计算机安全检查管理、计算机软件产品管理及间连北京金融城域网专网管理等方面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和保障制度。通过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规范对信息系统的访问行为,防止信息系统未经授权使用,防范信息被窃取、泄露、篡改,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实现信息系统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财务公司在建立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中,做到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明确、流程清晰、操作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科学合理。财务公司定期开展对员工的信息安全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在对信息系统涉及人员进行岗位设置或安排访问操作时,严格控制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对不相容岗位实行职责分离,对重要访问实行双人复核。
6.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建立“一个基础,三道防线”的风险管理体系,建立“3+3+3”权利运行风向防控体系,编制“3+3+3+N”清单,形成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框架。“一个基础”是指良好的治理结构;“三道防线”指由各业务、职能部门构成的前台防线,风险管理、合规管理部门构成的中台防线和稽核,内部审计部门构成的后台防线。
财务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经营层下设信贷业务审查委员会和投资业务审查委员会,经营层设置风险管理与法律事务部、审计稽核部,具备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组织保障。董事会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层,确定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原则,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经营层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全面风险管理总体原则,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风险管理职责。审计稽核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责情况的审计责任,对一二道防线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再监督和评价,确保风险可控。
财务公司打造以《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为核心,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为基础,投资、信贷、票据、结算业务审核细则为保障的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实现管理和业务领域全覆盖。
(四)内部控制整体评价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都建立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755.85亿元,净资产332.16亿元。2023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6.7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7.7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29.30亿元。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表1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百万元 | 4,670 | 4,036 |
利润总额 | 百万元 | 3,775 | 2,546 |
净利润 | 百万元 | 2,930 | 2,010 |
表2
项目 | 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百万元 | 275,585 | 221,886 |
项目
项目 | 单位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负债合计 | 百万元 | 242,369 | 196,733 |
所有者权益 | 百万元 | 33,216 | 25,153 |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二)风险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COSO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三)风险指标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的主要风险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风险指标 | 指标要求 | 2023年12月31日 |
1 | 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 ≥10.50% | 12.90% |
2 | 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 ≥25% | 33.89% |
3 | 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 ≤80% | 78.05%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 ≤100% | 0.00% |
5 |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 ≤15% | 3.25% |
6 | 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 ≤300% | 80.52% |
7 |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 ≤100% | 24.50% |
— 11 —序号
序号 | 风险指标 | 指标要求 | 2023年12月31日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 ≤10% | 0.00% |
9 | 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 ≤70% | 58.63% |
10 | 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 ≤20% | 0.05% |
(四)其他事项
2023年,财务公司未发生过挤兑事件、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有权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未受到过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公司存放资金也不存在安全隐患。
四、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于财务公司存款18,334,044,923.25元,收取的利息149,801,887.08元;向财务公司借款57,362,022,044.94元,支付的利息、手续费1,102,504,543.03元。本期票据贴现金额1,135,651,734.81元,票据承兑金额6,673,466,485.44元。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制定《国电电力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
案》,在《金融服务协议》中约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将予以严格执行,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公司将及时取得财务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评估财务公司的业务和财务风险,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
六、风险评估意见
公司与财务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原则发生业务往来。经查阅财务公司相关资料,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能够严格按照监管规定经营,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流程等均有效执行。根据公司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以及对存放于财务公司资金的风险状况的评估和监督,目前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