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7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3名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九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4年4月12日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永峰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
3.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构成负面影响。表决结果: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监事高永峰、李君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8.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