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琳明)
作为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基于独立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于公司2023年1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履职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彭琳明,男,1963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有限生产部副总经理,上海贝尔阿尔卡特公司终端事业部总经理、光通信事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裁,上海贝曼元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5月起至2023年4月任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上海轱辘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级顾问。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4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战略发展委员会,本人列席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列席股东大会,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沟通交流,对公司的战略方向、生产经营、业务模式等有了全面的了解,对后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暂未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审核。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规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理解,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4年,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继续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营销与管理经验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彭琳明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