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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导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6

证券代码:688230 证券简称:芯导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符志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042.6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8%;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648.7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57.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33.39%。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审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事宜。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0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由于所有监事均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无法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3名同意,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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