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迪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金迪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77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中信证券于2021年7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2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5.18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213,9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283,870.00元,募集资金净额1,135,676,130.00元。截至2021年7月2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人民币158,034,299.76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1,396.00 |
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 | 6,349.19 |
收到募集资金总额 | 115,046.81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14,596.29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 342.30 |
减: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金额 | 1,136.90 |
减:直接投入募集项目的金额 | 84,551.14 |
减:购买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余额 | 12,500.00 |
加:累计收回理财产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存款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83.25 |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303.4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21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21年8月12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详情参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共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期末账户余额 | 期末未到期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余额 | 合计 |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高新区支行 | 12830078801400000670 | 1,402.76 | 6,500.00 | 7,902.7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8110501012001775448 | 1,900.67 | 6,000.00 | 7,900.6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 | 523901198910906 | 0.0007 | 0 | 0.0007 |
合计 | 3,303.43 | 12,500.00 | 15,803.43 |
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招商银行泰州分行账号为523901198910906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6.5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未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投资收益273.6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12,5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范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到期收益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19.60 | 2022.11.01 | 2023.01.30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8.77 | 2022.12.19 | 2023.01.20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14.75 | 2023.02.01 | 2023.03.28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14.86 | 2023.03.13 | 2023.04.13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7,000.00 | 17.45 | 2023.04.24 | 2023.07.03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38.56 | 2023.07.10 | 2023.10.10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 | 1.80 | 2023.10.14 | 2023.11.13 | 是 |
中信银行泰州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6,000.00 | 2023.10.14 | 2024.01.12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7.12 | 2022.12.16 | 2023.01.16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17 | 2023.01.06 | 2023.02.06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8.02 | 2023.01.20 | 2023.02.20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17 | 2023.2.10 | 2023.03.10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8.02 | 2023.02.24 | 2023.03.24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17 | 2023.03.17 | 2023.04.17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8.17 | 2023.03.28 | 2023.04.28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17 | 2023.04.19 | 2023.05.19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8.17 | 2023.05.08 | 2023.06.08 | 是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认购金额 | 到期收益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33 | 2023.05.22 | 2023.06.21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7.88 | 2023.06.14 | 2023.07.14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9.00 | 2023.06.28 | 2023.07.28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7.44 | 2023.07.21 | 2023.08.21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8.50 | 2023.08.07 | 2023.09.07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7.00 | 2023.08.25 | 2023.09.25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6.00 | 2023.09.13 | 2023.10.13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7.15 | 2023.09.26 | 2023.10.26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6.13 | 2023.10.23 | 2023.11.23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7.15 | 2023.11.06 | 2023.12.06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6.12 | 2023.11.27 | 2023.12.27 | 是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500.00 | 2023.12.11 | 2024.01.11 | 否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泰州高新区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12.16 | 2024.01.16 | 否 | |
合 计 | 119,000.00 | 273.67 | - | - | - |
注:上述认购合计金额为循环滚动使用合计金额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详情参见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五、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认为:
2023年度,金迪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金迪克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金迪克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金迪克在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编制单位: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35,676,13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412,139.2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91,474,304.4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注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15,975,279.51 | 529,767,867.05 | (70,232,132.95) | 88.29 | 2026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创新疫苗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4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436,859.75 | 26,030,307.37 | (73,969,692.63) | 26.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不适用 | 600,000,000.00 | 435,676,130.00 | 435,676,130.00 | 435,676,13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 | 1,600,000,000.00 | 1,135,676,130.00 | 1,135,676,130.00 | 18,412,139.26 | 991,474,304.42 | (144,201,825.58)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详见注2。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注3。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投资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募集资金尚未全部投入使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金额从160,000.00万元调整至113,567.61万元。公司根据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目前现金流量情况,决定调整新建新型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车间建设项目、创新疫苗研发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注2: 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14,938.59万元置换截止2021年8月5日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注3: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且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25,000,000.00元。注4: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等因素,同意将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周 游 | 赵 岩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