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16日,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市统众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统众公司”)与新疆阿拉尔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尔水利水电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签订了《股票转让协议》,公司股东阿拉尔水利水电公司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4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9%)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公司。阿拉尔统众公司与阿拉尔水利水电公司均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制下的企业,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
二、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阿拉尔统众公司转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4年4月15日办理完毕。
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数为4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9%。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阿拉尔统众公司持有公司股份627,281,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9%),阿拉尔水利水电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163,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公司实际控制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控股比例为39.49%。
四、 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阿拉尔统众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五、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