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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5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注册会计师2,272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2023年业务 收入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客户数量675家
审计收费6.63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3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3年12月3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3、2024年4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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