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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节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3

公司代码:603126 公司简称:中材节能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分、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货币资金管理方面、采购付款方面、投资管理方面、项目管理方面、销售收款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货币资金管理:对资金运营活动管控力度的大小,资金计划是否全面、及时、准确,资金调度是否规范与合理。

(2)采购付款方面:采购定价政策的有效性与合理性,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的规范性,采购付款流程的严格性与资金风险可控性。

(3)投资管理方面:投资前期调研的充分性,投资决策程序的严谨性,投资决策材料的完整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有效性。

(4)项目管理方面:工程项目质量的达标情况,工程项目回访的及时性、有效性,工程项目执行审批的合法性,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合规性。

(5)销售收款方面:客户信用管理的到位程度,票据管理的合理性,账款回收的及时性,销售结

算方式的合理性。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高于5%(含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3%(含3%)-5%错报绝对金额占利润总额比例低于3%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高于1%(含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含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低于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1%(含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0.5%(含0.5%)-1%错报绝对金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低于0.5%
净资产潜在错报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高于1%(含1%)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0.8%(含0.8%)-1%错报绝对金额占净资产比例低于0.8%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经纪检和司法部门认定;(3)控制环境无效;(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
和控制措施;(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并非无关紧要的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高于1%(含1%)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0.5%(含0.5%)-1%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低于0.5%

说明:

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上一年度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重大社会影响;(3)一年内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超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数15%的,或一个季度内流失超过8%;(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且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并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1)上一年度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2)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情况属实,造成较大社会影响;(3)一年内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超过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总数10%的,或一个季度内流失超过6%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下述几个方面的工作仍需要加强:

一是加强所属分、子公司内部控制执行力度,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监督水平;二是境外分、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继续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要求,不断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合法合规披露公司信息,通过制度“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更新全级次企业《内控手册》,强化内部控制管理,健康有序地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强化风险管理与内控工作的协同效应,通过内部控制明确风险事项与控制活动,强化风险排查,完成各项自查自纠专项治理工作,加强问题整改跟踪力度,实现管理闭环。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及风险防控的协同工作,通过规范内控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防范各类风险发生。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孟庆林

中材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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