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333 公司简称:长春燃气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董事 | 赵旭 | 工作出差 | 佟韶光 |
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东辉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影响公司业绩的主要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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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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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长春燃气/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 指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指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长春燃气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chun Gas Co.,Ltd.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志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东辉 | 赵勇 |
联系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电话 | 0431-85954591 | 0431-85954383 |
传真 | 0431-85954665 | 0431-85954665 |
电子信箱 | ldh6671@126.com | Ccrq_zy@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21 |
公司网址 | http://www.ccrq.com.cn |
电子信箱 | changchungas@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42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长春燃气 | 600333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楠 李旭 |
2023年年度报告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2,308,438,779.72 | 1,896,089,675.28 | 1,896,089,675.28 | 21.75 | 1,796,739,862.83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2,274,333,753.24 | 1,856,400,356.77 | 1,856,400,356.77 | 22.51 | 1,764,321,917.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7,720,781.37 | -98,618,389.94 | -98,569,642.66 | 不适用 | 24,492,620.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842,087.72 | -104,677,453.14 | -116,293,633.81 | 不适用 | -19,300,279.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33,163.40 | 143,684,870.30 | 143,684,870.30 | -61.63 | 241,467,445.0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49,257,149.30 | 2,018,541,539.97 | 2,018,590,287.25 | -3.43 | 2,115,587,356.69 |
总资产 | 6,881,721,232.10 | 6,060,953,179.57 | 6,060,953,179.57 | 13.54 | 5,779,509,049.44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6 | -0.16 | 31.25 | 0.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6 | -0.16 | 31.25 | 0.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19 | -0.19 | 31.58 | -0.0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1 | -4.77 | -4.77 | 增加1.36个百分点 | 1.1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7 | -5.63 | -5.63 | 增加1.56个百分点 | -0.9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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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657,409,237.42 | 313,859,481.44 | 362,143,977.04 | 975,026,083.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4,582,126.23 | -50,890,295.46 | -7,756,641.32 | 45,508,281.6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62,905,759.73 | -53,375,823.70 | -11,922,340.79 | 47,361,836.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484,412.11 | 11,330,219.52 | 196,832,824.48 | -55,545,468.49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43,654.98 | 86.95 | 25,118,247.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47,949.76 | 9,873,969.14 | 31,925,973.0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7,283.88 | -2,609,078.71 | 671,517.3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90,214.32 | 1,164,058.12 | 13,859,098.97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2,800.19 | 41,856.06 | 63,738.44 |
合计 | 13,121,306.35 | 6,059,063.20 | 43,792,900.5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862,188.22 | 天然气配套项目、管网改造项目等政府补助事项,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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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是公司董事会换届后与经营班子共同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经科学研判,谋划调整了组织架构,将运营管理按专业划分为五大业务版块。
公司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发展燃气主业,拓展延伸业务,开发外埠市场,克服了上游气源涨价等不利因素,释放创新活力,提升服务品质,从而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相比2022年,公司在安全管理、清洁能源综合利用、营商环境满意度、服务品质等方面均有较明显提高。
1、主业增收,营收创历史新高
2023年开栓供气用户7.31万户,燃气用户达到174.77万户,天然气年销气量5.57亿立方米,较上年增长5.7%,全年实现业务收入23.08亿元,较上年增长21.75%。因上游采购价格持续上涨,公司压力较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仅较上年减亏3,089.76万元。
2、大力实施阀管改造,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023年公司实行版块化管理模式,各版块在聚焦主业的同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年无责任事故,主动巡出率达100%,改造旧管网51.92公里,完成客户端阀、管改造102.68万户。各级部门进行实战化应急演练,无论是阀、管改造工程,还是日常经营管理均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及社会各方的好评。
3、多方渠道协调天然气气源,低成本采购
2023年除年初天气较冷时,气源紧张时,采购的部分气源价格较高外,全年未采取“竞拍”方式采购气源,有效缓解了上游气价不断上涨给公司造成的影响。
4、利用相关政策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本年度争取燃气设施改造资金20,425.27万元,减少了公司的改造支出。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依据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的《2023年油气行业发展报告》和《吉林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
1、2023年全球天然气价格下降超过50%。
2023年,我国能源供应充足稳定,全年原油产量站稳2亿吨,连续6年保持增长;天然气产量2,353亿立方米,连续7年增产超100亿立方米。2023年,全球能源价格总体回落,石油价格下降接近20%,天然气和煤炭价格下降超过50%,碳酸锂、光伏组件价格下降超过50%。同时,能源转型加速进行,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首次跌破80%。
2、2023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6.6%。
2023年,石油消费快速增长至7.56亿吨,同比增长11.5%,创历史峰值纪录;成品油消费
3.99亿吨,同比增长9.5%,已接近2019年的水平。天然气消费恢复增长,全年天然气消费量3,9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
3、2023年国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
2023年国家积极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发展,出台一系列热电联产行业相关政策,鼓励和发展热能产业。根据中电联数据,2022 年我国热电联产装机容量规模约为 600GW;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预计2028年中国热电联产行业市场规模或达到15,324亿元。在政策的推动及市场的需求下,清洁能源热能市场有一定增长动能。
4、2023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
2023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增速居全国第7位,为近年来最好位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6.3%,增速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重点产业增长强劲,汽车、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冶金建材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11.4%、12.5%、
47.8%、21.9%。固定资产投资增长0.3%,其中,亿元以上项目投资增长7.9%,高技术制造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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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7%。长春都市圈环线、沿边开放旅游大通道、长春龙嘉国际机场三期、延吉机场迁建等项目取得重大进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高于全国1.8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国第9位。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9%,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58.2%。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5.6%,高于全国14.1个百分点、居全国第8位。长春龙嘉国际机场航班量、旅客量恢复率均位列国内千万级机场第1 位。
(二)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是以城市管道燃气经营为主业,以燃气投资、全产业链发展为引擎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企业。长春市作为国内最早拥有管道燃气的城市,近百年的供气历史为公司积淀了丰富的燃气管理经验,积累了充足的燃气专业人才。目前公司在8个城市、1个国家级开发区开展城市管道特许经营业务,拥有燃气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全链条专业人才。管网输气系统的全面升级,并联同于外环高压管网、应急气源调峰厂,形成了集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四级压力机制的供气管网。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部的经营区域内为175万用户提供管道天然气服务,供应的天然气为5.57亿立方米。公司持续深耕现有市场并适时拓展新区域市场,提高天然气供应规模。同时,公司在热能领域及技术研发方面加大投入,多业务协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优势。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积极推进城市管道燃气业务、市政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业务、综合能源利用业务及延伸业务的发展,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燃气业务
报告期内,燃气销售量为5.57亿方,同比增长 5.7%。其中,居民用气占比约 27.11%,工商业用户占比68.87%,综合能源用户占比4.02%。
(1)成立市政管网公司,增强城区燃气管网运维能力
2023年成立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城区地下燃气管网及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优化现有地下风险管网改造计划,提升新建工程验收、配合开栓供气等业务的工作效率。
(2)城西集输站与国网哈沈线互联互通
公司连通城西集输站与国家管网公司哈沈线8号阀室,可以向外环高压管网输送天然气,进一步提升整体供气保障能力,该项目于2023年10月31日正式通气。
(3)多渠道协调气源,降低采购成本
2023年天然气采购工作克服了上游气源涨价、天然气供需缺口增加、区域性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不利因素,通过积极与上游天然气供应企业沟通、协调,多渠道、多方法探究问题解决方案,圆满完成了天然气采购工作任务。在多气源采购模式下,引进新的燃气供应商最终以充足的气量和合理的价格,代替高价竞拍气补充气源缺口,降低天然气采购成本。
(4)发展燃气核心业务,深挖燃气市场潜力
2023年密切关注市场动态,持续发掘客户潜在燃气需求,全力推进燃气市场拓展,从而实现燃气销售量的稳步增长。
一是针对各城区及开发区积极挖掘潜在项目资源,重点培育季节性影响较小的工业生产用户及大型商业用户。同时,通过精简办事流程、简化报装资料以及设立快捷服务通道等措施,有力推动了中小型非居民客户市场的拓展。
二是积极协调当地街道和社区,对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加速推进“应改尽改、能改全改”,完成了“瓶改管”工作目标。
三是新增LNG贸易,2023年新增LNG贸易和LNG代加工业务,利用调峰气源厂的优势,在天然气充足时液化储存,在天然气短缺时卖出,即增加公司销量和利润,也适当解决天然气冬夏差问题,紧盯LNG市场行情变化,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5)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公司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响应时间,提升业务处理能力,实现服务标准化管理,从而有效提高客户服务工作效率。同时,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梳理客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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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与热点问题,分析原因,持续优化改进,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在2023年被长春市政数局评为先进审批单位,驻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被评为市审批标兵。
2023年,通过多种方式,如发放安全宣传单、张贴安全用气海报、制作微视频以及开展“燃气安全大家讲”等活动,大力推进燃气安全宣传工作。
(6)积极进行管阀改造,确保室内安全
一是为进一步提高室内燃气安全管理质量,积极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2023年完成102.68万户的阀管改造。
二是在2023年,精心组织室内安检工作,特别针对三年及以上未到访的客户,积极联动街道、社区和物业,确保安检工作的落实到位。通过室内燃气设施安全检查,消除了可能导致室内燃气事故的风险隐患,使客户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得到了显著提升。
(7)在现有GIS系统、SCADA系统、TCIS客服系统、管网监测系统的基础上,集中梳理地下管网及设备信息,升级完善GIS系统数据,增加管网和场站监测及感知设备投入,逐步建设智慧燃气TOP系统,全面整合输配端、用户端、运行端的信息监测系统,实时感知城市燃气系统的运行状态。
2、市政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始终将燃气工程高质量建设作为保证运营安全、用户安全的根本出发点,在工程“一根管”建设理念上,拥有完整的城市燃气市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总承包专业资质,拥有具备丰富专业能力的市政建设人才队伍。同时,公司的设计、施工、监理等队伍走向市场,将学习到的城市燃气行业先进管理理念、管理方法,融入到公司城市管道燃气业务主业中,形成良性发展的态势。
(1)公司确保从工程受理、合同签订、质量监控、表后管安装至开栓通气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服务,2023年开栓供气用户7.31万户,燃气用户达到174.77万户。
(2)拓展市场、创造增量。在设计、监理、施工业务方面,立足本地区业务的同时积极开拓外埠市场,积极开展工程总承包模式,不断拓展经营项目,提高业务承接能力,从而实业务的稳步增长。
3、综合能源利用业务
2023年综合能源业务市场开发在国家“双碳”目标战略指导下,与燃气业务协同发展,以燃气为依托为客户提供多种形式的能源服务,业务覆盖民用供暖、工商业冷热联供、工业蒸汽、酒店热水等。
(1)深入挖掘市场潜力,整合清洁能源再利用策略,主动签订区域天然气供应及供暖协议。积极发展零碳园区项目和综合能源项目,供热供暖装机规模呈增长趋势。
(2)节能新技术应用。公司首次采用楼宇分布式为居民小区供暖,示范项目节能效果明显,客户满意度高,为大规模推广提供有利依据。另外,投资多个燃气+其他低碳能源的试点项目,提高了供能质量,发挥多能互补优势,实现降本增效、低碳减排的目标。
(3)公司开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完成一、二期建设,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能源站智慧运营管理,部分实现“无人值守”,运行数据及时反馈,及时调节生产参数,保障供能安全和质量。
4、拓展延伸业务
以现有产业链资源为基础,持续拓展业务领域,培育新的盈利支柱。延伸业务涵盖了厨电产品、社区零售、到家服务以及保险等四大领域。在拓宽业务范畴的同时,重视与民用燃气客户及工商户建立稳固合作关系,通过线上平台、线下社区门店和上门服务三大渠道,为客户提供全面支持与服务,合理制定激励政策,使延伸业务收入不断增长。
(二)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目前的业绩主要来源于城市燃气业务。公司业绩的增长主要受上游天然气成本、市场规模、政府政策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将继续围绕燃气业务深耕细作,在服务好现有客户的基础上持续开发工商业用户,稳健地推动燃气主业的发展。
公司的业绩增长还来源于产业链相关的工程业务、综合能源业务、延伸业务的发展。公司将围绕客户的用能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服务,同时稳步推进促进业务发展的投资与建设等。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优势
2023年年度报告
2022年长春市总人口为906.5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08.6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67.1%,增长0.3个百分点。与2010年相比,增加了29.95万人,10年间增长3.42%,年平均增长率为0.34%。长春市在东北地区处于地理中心位置,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和核心优势。长春市在十四五规划中战略目标为“千万人口、万亿产值”,2023年,长春进一步强化了在“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在现代化都市圈建设和“三强市、三中心”“六城联动”中发挥作用,将在东北全面振兴中扛起省会城市担当。
(二)天然气市场优势
天然气的环保优势特性、安全优势和经济优势,奠定了天然气在能源转型中的重要地位,伴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调整和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清洁能源的地位日益凸显。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经济的能源,在能源转型中有着巨大作用。国际上也愈来愈多地将天然气作为替代煤炭、石油的首选清洁能源。随着公司冷、热、电三联供技术的成熟,立足现有的客户资源将更大的发挥天然气市场优势。
(三)充足稳定的气源优势
随着2023年,全球能源价格总体回落,石油价格下降接近20%,天然气和煤炭价格下降超过50%。同时,能源转型加速进行,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首次跌破80%。加之,俄乌冲突不断升级,俄罗斯能源出口受限,世界经济动荡,均影响了整个国际能源市场,产生天然气资源年度内相对充足的结果,我国东北地区天然气资源供应也步入稳定、充足阶段。公司作为长春市最大的城市燃气运营商,多年来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公司年度气源需求。
(四)特许经营区域内的管网布局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以市区输气网络为枢纽,联动延伸外环高压管网、应急调峰气源厂供气半径,建成集高压、次高压、中压、低压四级压力于“一张网”的管道燃气安全运行机制,充分保障了工、商、民各种用户高峰时段的用气需求。
(五)安全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环境整体稳定、态势良好,危旧管网改造基本完成,在中央预算内资金的支持下,基本完成居民用户阀、管改造工作。公司继续执行工、商、民用户定期入户安检,在物防、技防、制度防的基础上,更充分地发挥人防的主观能动性。
报告期内,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工作成效显著,“主动安全管理”常态化,“隐患即事故”的安全理念在全公司范围达成高度共识。主动安全管控、专业风险辨识、危旧管网“精准改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已成为常态化工作,均得到国家、省、市认可,成熟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成为长春市2家燃气公司的共享资源,为城市安全供气提供了强大的安全保障。2023年度公司2名同事荣获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优秀个人荣誉称号。
(六)品质与服务优势
不忘“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以服务促上市公司发展,2023年公司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得客户表扬及政府的表彰。公司通过召开全体干部营商环境大会,树立全员“优质服务”意识,实现“一站式”服务、“接诉即办”,切实提高用气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构建便捷、高效、优质的便民服务体系。
2023年公司通过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持续深化互联网+燃气服务模式,以信息化手段提升智慧燃气、智慧服务、智慧能源等领域的创新工作,通过信息化管理,快捷、高效地为用户解决具体问题,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也为具体业务人员赋能,提高反映、处理能力,使公司品质服务水平提升。
公司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渠道,不断提升办理用气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推行“五零一优”用气报装服务,即报装零跑动、零材料、零成本、零审批、零等待、优服务,实现全程线上办理,为企业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的“管家式”服务,方便用户,推行“网上办、简化办、就近办”,让用户由最多跑一次转为零跑动。公司2023年荣获“长春市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七)专业人才优势
长春市作为国内最早拥有管道燃气的城市,近百年的管道燃气历史为公司积淀了丰富的燃气管理经验,积累了充足的燃气专业人才,拥有一批业务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多年来,持续保障经营区域内天然气安全平稳供应及专业高效的服务。
2023年年度报告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天然气供应量5.57亿立方米,同比增加5.7%;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亿元,同比增加21.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72.08万元,较上年减亏3,089.76万元。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308,438,779.72 | 1,896,089,675.28 | 21.75 |
营业成本 | 1,947,548,986.10 | 1,589,710,491.60 | 22.51 |
销售费用 | 184,761,079.20 | 193,203,148.45 | -4.37 |
管理费用 | 157,090,396.75 | 140,177,948.31 | 12.06 |
财务费用 | 96,029,818.23 | 93,834,810.98 | 2.34 |
研发费用 | 10,508,144.76 | 5,025,165.29 | 109.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33,163.40 | 143,684,870.30 | -6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792,726.83 | -193,644,813.3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595,452.23 | 145,851,413.14 | 108.8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天然气销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天然气销量增加及采购单价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相关费用和维修费用减少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相关费用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贷款利息费用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研发项目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管、阀改造项目贷款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燃气销售 | 1,754,853,561.95 | 1,600,909,768.51 | 8.77 | 13.26 | 17.79 | 减少3.51个百分点 |
燃气安装 | 400,230,046.22 | 258,330,363.34 | 35.45 | 78.83 | 79.49 | 减少0.24个百分点 |
其他 | 153,355,171.55 | 88,308,854.25 | 42.42 | 24.81 | 24.81 | 增加8.63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省内 | 2,298,454,469.64 | 1,943,355,575.87 | 15.18 | 21.58 | 22.53 | 减少0.66个 |
2023年年度报告
百分点 | ||||||
省外 | 9,984,310.08 | 4,193,410.23 | 58.00 | 1.83 | 5.79 | 减少1.58个百分点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燃气 | 1,600,909,768.51 | 1,359,116,172.94 | ||||
其中:材料成本 | 1,443,667,944.46 | 90.18 | 1,213,156,969.45 | 89.26 | 19.00 | |
制造费用 | 157,241,824.05 | 9.82 | 145,959,203.49 | 10.74 | 7.73 | |
燃气安装 | 258,330,363.34 | 143,924,039.64 | ||||
其中:材料成本 | 132,652,641.58 | 51.35 | 70,522,779.42 | 49.00 | 88.10 | |
施工成本 | 125,677,721.76 | 48.65 | 73,401,260.22 | 51.00 | 71.22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2,767.6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97%;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22,769.6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1.97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41,588.1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24%;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2023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0,508,144.76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10,508,144.7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0.46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23,191,329.38 | 7.60 | 276,105,440.58 | 4.56 | 89.49 | 主要是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150,000.00 | 0.00 | -100.00 | 主要是报告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
应收账款 | 180,277,927.17 | 2.62 | 120,122,975.64 | 1.98 | 50.08 | 主要是报告期应收燃气款增加所致。 |
预付款项 | 184,890,741.30 | 2.69 | 40,605,179.60 | 0.67 | 355.34 | 主要是报告期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8,899,642.60 | 0.13 | 14,689,889.37 | 0.24 | -39.42 | 主要是报告期单位往来结算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717,651.99 | 0.04 | 4,701,383.98 | 0.08 | -42.19 | 主要是报告期计提折旧所致。 |
其他非流动 | 27,338,253.02 | 0.40 | 50,740,019.22 | 0.84 | -46.12 | 主要是报告期预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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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 程款重分类减少所致。 | |||||
短期借款 | 1,620,570,000.00 | 23.55 | 1,237,200,000.00 | 20.41 | 30.99 | 主要是报告期增加银行借款所致。 |
合同负债 | 818,186,702.15 | 11.89 | 580,959,964.70 | 9.59 | 40.83 | 主要是报告期预收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59,097,925.70 | 0.86 | 45,254,175.53 | 0.75 | 30.59 | 主要是报告期应交增值税增加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155,162,738.56 | 2.25 | 95,622,209.66 | 1.58 | 62.27 | 主要是报告期单位往来结算所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184,946.29 | 0.50 | 1,127,071,635.19 | 18.60 | -96.97 | 主要是报告期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7,305,163.92 | 0.98 | 39,667,452.10 | 0.65 | 69.67 | 主要是报告期预收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558,579.51 | 0.02 | 2,507,833.27 | 0.04 | -37.85 | 主要是报告期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长期应付款 | 270,779,622.00 | 3.93 | 117,843,286.97 | 1.94 | 129.78 | 主要是报告期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万元) | 占被投资单位权益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车用液化石油气的经销等 | 5,000.00 | 100 | 75,765,754.01 | 44,662,288.36 | 83,619,753.70 | -9,498,152.33 | -9,601,779.80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区域内工业、公用以及民用气的受理安装(凭资质证书经营) | 2,000.00 | 75 | 304,750,995.84 | 232,406,341.45 | 151,723,575.79 | 30,152,795.29 | 21,072,050.12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生产有机化工产品及建筑材料 | 3,000.00 | 100 | 3,479,984.15 | -27,569,022.29 | -181,840.32 | -181,840.32 | |
长春燃气(德惠)发展有限公司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6,000.00 | 100 | 175,553,270.66 | 85,764,753.70 | 111,926,303.36 | -866,004.20 | -888,713.27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管道燃气生产供应、瓶装液化气生产供应等 | 6,000.00 | 100 | 341,827,914.48 | 79,506,823.50 | 114,995,077.14 | 5,946,751.48 | 3,905,074.55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工程、压力管道设计及咨询等 | 600.00 | 100 | 247,317,002.00 | 49,099,970.04 | 78,465,708.01 | 9,394,837.62 | 8,635,878.36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及技术咨询等 | 500.00 | 65 | 20,377,346.54 | 19,459,233.61 | 12,085,010.56 | 252,708.62 | 376,802.30 |
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6,000.00 | 100 | 203,670,973.09 | 121,243,501.22 | 112,101,620.28 | 1,996,645.73 | -36,675.16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分布式能源项目的研究与开发应用,供热服务、制冷服务、燃气具、空调、锅炉经销 | 3,000.00 | 51 | 147,899,889.91 | 59,434,721.37 | 77,580,423.64 | 6,443,071.31 | 6,722,070.00 |
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天然气经销、管道安装等 | 5,000.00 | 100 | 87,547,961.10 | 30,227,617.65 | 46,979,434.22 | 2,545,484.76 | 2,534,273.28 |
吉林省长燃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从事吉林省长春市及周边区域内的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充电桩、充电站的建设以及天然气的采购和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00.00 | 60 | 12,686,892.67 | 1,015,898.89 | 748,232.24 | -3,900,976.07 | -3,900,977.52 |
吉林省名尚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软件开发;燃气设备、家用电器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装维修;橱柜、家具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安防器材销售、安装;日用百货、汽车用品、酒店用品、酒、饮料、粮油、眼镜、预包装食品销售;香烟零售;网上贸易代理;室内设计;家政服务;代客户办理保险业务;旅游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00.00 | 100 | 17,791,603.09 | 11,088,588.96 | 30,872,573.28 | 5,291,990.47 | 3,955,496.86 |
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4,000.00 | 100 | 38,153,730.67 | 1,181,856.07 | 12,521,146.19 | -1,873,120.07 | -1,723,480.02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5,000.00 | 100 | 45,842,998.68 | -19,050,353.98 | 21,090,721.23 | -2,685,540.39 | -2,601,570.80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天然气销售、燃气运营服务、燃气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汽车燃气改装、汽车加气、燃气工程安装、天然气利用项目开发、燃气直燃机经销项目 | 6,000.00 | 100 | 135,394,150.53 | 12,951,511.98 | 22,495,712.40 | -3,687,319.77 | -3,252,564.96 |
长春卓越精工管件有限公司 | 管件加工 | 100.00 | 100 | 9,558,267.30 | 5,243,732.89 | 5,150,719.91 | 37,709.05 | 34,919.08 |
长春燃气公主岭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燃气生产和供应、天然气管道经销、燃气管道及设备安装 | 2000.00 | 50 | 5,005,790.41 | 4,285,098.67 | 7,113,368.38 | 2,395,921.64 | 2,276,138.03 |
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有限公司 | 燃气设施建设 | 6,000.00 | 100 | 114,330,855.78 | 36,725,292.47 | 6,894,919.71 | -2,715,336.36 | -2,715,336.36 |
长春市长燃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销售 | 100,000.00 | 100 | 1,121,494,739.26 | 1,067,143,248.71 | 152,093,850.33 | -6,218,096.25 | -8,089,615.07 |
长春朝阳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 | 2,051.27 | 100 | 96,561,159.32 | 21,280,224.92 | 146,192,540.06 | 1,983,215.79 | 767,563.86 |
2023年年度报告
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927.13 | 100 | 56,021,289.53 | 8,330,452.22 | 56,999,972.96 | 2,569.85 | -202,595.17 |
长春南部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098.35 | 100 | 73,691,598.90 | 36,031,448.74 | 65,804,150.96 | 3,960,283.20 | 2,639,849.61 |
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3,815.54 | 100 | 75,260,644.74 | 26,613,661.62 | 68,548,305.76 | 1,037,300.39 | 344,996.87 |
长春北部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409.36 | 100 | 54,867,897.46 | 13,016,825.23 | 48,630,988.73 | -851,578.93 | -1,076,782.68 |
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 | 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燃气器具生产;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特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00.00 | 100 | 44,265,860.87 | -6,148,714.53 | 57,512,398.16 | -6,628,465.34 | -6,627,286.78 |
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燃气经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 | 201,862.41 | 100 | 2,073,826,210.72 | 2,019,320,221.77 | 14,013,798.51 | 1,992,958.02 | 969,113.20 |
长春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集贸市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等 | 1,000.00 | 100 | 160,544.56 | -362,562.13 | -562,562.13 | -562,562.13 | |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天然气管道输送、天然气供应、管道工程专业承包 | 7,829.26 | 20 | 4,480,207,938.22 | 1,248,452,042.03 | 1,489,639,922.06 | 79,664,990.44 | 59,924,025.91 |
2023年年度报告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天然气在中国能源消费结构占比
目前我国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不高,2022 年天然气占我国一次能源的消费比重约9.40%,与23.4%的国际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仍然以煤炭、石油等能源为主,天然气位居第三位,2023年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首次跌破80%。
2、天然气消费量及增长率
2023年中国能源消费总量57.2亿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5.7%。2023年,天然气消费恢复增长,全年天然气消费量3,91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6%。
3、天然气消费结构
从近年消费结构看,城市燃气占天然气消费总量的33%,工业用气占比42%,发电用气占比17%,化工行业用气占比8%。
4、国家城市燃气行业趋势
2023年7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3)》,受经济形势及国内外天然气价格走势影响,天然气需求将持续回暖,但波动性将有所加大。未来天然气增长主要受城市燃气和发电用气驱动。城市燃气增量主要来自商业服务业、交通和采暖用气;发电用气增量主要来自气电装机增长以及迎峰度夏顶峰发电需求影响;工业用户对气价更为敏感,需求增量受气价走势影响较大。供应增量主要来自国产气增产和中俄东线管道气按合同增供,LNG进口将恢复性增长。
5、吉林省城市燃气行业趋势
2022年11月9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石油天然气发展“十四五”规划》。“十三五”期间,吉林省天然气利用保持平稳发展,以保障居民用气为基础,并适度发展大型工业用户。“十四五”规划指出,将统筹考虑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与城市配气设施的发展,加快天然气入户工作,鼓励地方燃气企业加快城市配气管网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级以上城市居民的管道天然气全覆盖。在管道尚未通达的偏远城镇,鼓励使用CNG或LNG等方式实现城镇的燃气利用。2025年吉林省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60亿立方米,较2022年,吉林省天然气供气总量22.81亿立方米,将大幅增长。2025年全省气化人口约1,700万人,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例提高至9.6%。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在“十四五”期间,公司将秉持“为客户供应安全可靠的能源,并提供亲切、专业和高效率的服务,同时致力保护及改善环境”的企业使命。积极致力于实现“以燃气业务为本,发展成为国内品质最优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和优质服务商”的愿景,以达成社会、客户、员工和股东的满意,并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的最大化。
公司重点发展天然气主营业务,利用管道优势发展综合能源业务,以及加快延伸业务推进,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管理效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同时,秉持市场化经营理念,增强产业价值创造,助力企业升级转型,实现价值创造,保持燃气主业规模回报持续增加,推动整体业务价值不断增长。
1、管道燃气业务
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平台作用,推动本地区及周边行业资源整合,形成发展合力,充分整合气源、管网、用户等资源打造完整产业链,实行一体化经营,以深化企业改革,增强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减少重复投资成本,释放发展潜力,实现多方共赢。
2023年年度报告
持续开发新用户,扩大增量。深入挖掘老用户,激发潜力提高户均用气量。以大型锅炉煤改气、直燃机油改气、瓶装LPG改天然气为重点,加大开发力度,积极扩大市场份额。围绕城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做到城市发展到哪里,燃气基础设施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全力保障城市发展。
2、综合能源利用业务
公司将持续创新发展思路,采取新技术和多能互补模式,不断发展居民和商业热能业务,增加供热面积;深挖原有工商客户资源和商机实现二次开发,放眼省内优势项目开发光伏业务;自有项目自投或引入合作方开展节能改造,向外输出节能服务试点;尝试酒店、医院、政府机关业态开展能源托管业务。
3、市政工程建设业务
在设计方面:发展外部市场、承接总包项目、大型项目、综合能源、新能源、非常规天然气项目,发展科研创新并进行成果转化。
在施工方面:改革施工管理体系,提高省外市场产值,增加安检工程收入,开发非管道施工市场,扩充施工力量。
在监理方面:向全行业、全资质的方向发展,增加集团外业务收入,开拓新业务。
4、延伸业务
全面拓展智慧厨房、保险金融、安全家居三大业务。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优化,构筑核心套系,聚焦推广,精简提效,开展主题营销活动;扩充险种品类,增加燃气综合险,重点推动入户渠道,激活安检增量,升级激励模式;为用户提供标准及个性化服务,升级燃气改造及美厨业务,提供智能化产品及配套服务安全解决方案。
5、其他业务
公司将开拓创新、多元发展新业态,激活闲置低效厂区各类资产,开展充电桩、出租房屋等业务,充分利用培训资质承接培训及职业技能竞赛业务,不断挖掘和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6、安全管理工作
(1)针对管道自然泄漏、巡线查着率、施工破坏、隐患整改故等具体指标,实行逐级分解,量化各分子公司主要安全责任,优化考核标准。
(2)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已纳入《新安全生产法》,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双体系建设相关培训,通过实际工作落实双体系建设,提升本质安全管理。
(3)利用公司内部各信息化管理平台,逐步实施科技化监管,研究思考安全风险管理端口或模块,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数据资源汇总、分析、整合,提升监管能力和工作效率。
(4)对户内燃气设施整体改造升级,借助街道、社区等网格化管理外部资源,提升安检入户率,打出安全生产组合拳,助推安全管理水平再提升。
7、智慧燃气建设
在现有GIS系统、SCADA系统、TCIS客服系统、管网监测系统的基础上,集中梳理地下管网及设备信息,逐步建设智慧燃气TOP系统,全面整合输配端、用户端、运行端的信息监测系统,实时感知城市燃气系统的运行状态。通过数据互联、用户画像分析等手段,对燃气消耗、泄漏等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从而及时作出调整和优化,确保全市燃气管网安全平稳运行。真正建立起完善、先进的集可视化、智能化、数字化于一体的地下燃气管网全景式版图,真正做到智慧监测全覆盖、智慧服务全链条。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为公司“创新执行年”,以“稳主业、拓新业、控成本、强服务”为经营管理方针。将继续围绕城市管道燃气业务深耕燃气市场,利用管道优势发展综合能源业务,充分发挥业务协同优势,加快延伸业务的推进,努力实现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同时,推动燃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落实,加强对运营费用的控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会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规避各类经营风险,但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仍存在下述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1、区域市场发展风险
2023年年度报告
吉林省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3%,增速居全国第7位,为近年来最好位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6.3%,增速居全国前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8%,高于全国2.2个百分点。2024年对公司业务发展,我们持相对乐观的态度,但由于区域经济发展的系统风险,公司将通过积极扩展市场,加大燃气主业发展,以面对可能存在的市场风险。
2、价格风险
天然气价格受市场需求变化、生产与供应波动、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终端销售价格由发改委制定且缺乏弹性,天然气采购协议多采用“照付不议”原则,近年来受进口气源成本影响,天然气出厂价格出现波动,终端消费,尤其是居民用气领域存在气价倒挂现象。终端价格由地方政府综合考虑居民承受能力、燃气企业经营状况及地方财政等因素后统筹决定,价格调整的频次和幅度滞后。天然气价格传导机制的不合理可能影响行业可持续发展。企业需通过合理的价格策略及风险管理手段,控制价格波动风险,同时做好调整价格的各项准备工作。
3、安全生产风险
天然气易燃、易爆的特性是固有的,公司通过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公司的各项安全责任制、管理措施,安检人员入户安检,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安全宣传,从学生抓起培养燃气安全用气知识和意识,但是天然气一旦泄漏,仍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安全生产管理是城市燃气企业始终必须面对的工作重点。
2023年公司对居民“阀、管”进行了大范围改造,使用管网哨兵检测管网、阀门的安全运营状态,SCADA系统监测燃气设备运营情况,GIS系统准确定位管网位置,科学制定安全管理、操作规章制度,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因使用不当、燃烧器具质量问题或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4、折旧增加的风险
城市燃气行业具有投资额大的特点,燃气资产既是公司的运营资源,也同样需要计提折旧,随着生产经营燃气设备、设施和管网的投资,以及阀、管等改造支出不断加大,将会产生折旧成本增加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规范公司运作,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工作,切实做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着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职责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董事、监事能够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能认真履行职责。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参与权、表决权等合法、平等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如期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认真执行网络投票制度,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按规定推举股东、律师及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以确保表决结果公平、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由两名见证律师参会,并出具见证意见。
2、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完全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各自独立核算。控股股东不干预公司的日常运营,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九届董事会有董事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4人,非独立董事5人,董事数量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司其责,各位董事认真负责,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4、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包含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建立严格遵循《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相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确保所有股东平等获得信息。
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在重大事项未披露前,公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保密措施,严格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把信息设定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相关违规事项;在定期报告未披露前,公司及时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并与外部信息使用人签订《保密协议》并发送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书。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
2023年年度报告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7.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董志宇 | 董事长 | 男 | 53 | 2022-12-20 | 2025-12-19 | 11.63 | 是 | ||||
纪伟毅 | 董事 | 男 | 56 | 2021-06-24 | 2025-12-19 | 7.79 | 否 | ||||
毕明慧 | 董事 | 女 | 51 | 2022-12-20 | 2025-12-19 | 55.66 | 否 | ||||
佟韶光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4 | 2022-12-20 | 2025-12-19 | 30,000 | 30,000 | 86.10 | 否 | ||
赵旭 | 董事 | 男 | 58 | 2021-06-24 | 2025-12-19 | 7.79 | 否 | ||||
任建春 | 独立董事 | 女 | 59 | 2019-03-25 | 2025-12-19 | 7.79 | 否 | ||||
李建勋 | 独立董事 | 男 | 63 | 2022-12-20 | 2025-12-19 | 7.79 | 否 | ||||
张蕴奂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2-12-20 | 2025-12-19 | 7.79 | 否 | ||||
赵岩(独董) | 独立董事 | 男 | 47 | 2022-12-20 | 2025-12-19 | 7.79 | 否 | ||||
孙树怀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8 | 2022-12-20 | 2025-12-19 | 42,278 | 42,278 | 43.10 | 是 | ||
黄红军 | 监事 | 男 | 59 | 2012-02-27 | 2025-12-19 | 50.28 | 否 | ||||
郭军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0 | 2016-06-01 | 2025-12-19 | 10,000 | 10,000 | 13.14 | 是 | ||
赵岩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08-12-03 | 2025-12-19 | 65.25 | 否 | ||||
刘延智 | 副总经理 | 男 | 57 | 2012-02-27 | 2025-12-19 | 22,500 | 22,500 | 69.57 | 否 | ||
于革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08-12-03 | 2025-12-19 | 60.70 | 否 | ||||
李森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08-12-03 | 2025-12-19 | 60.68 | 否 | ||||
金永浩 | 副总经理 | 男 | 55 | 2015-06-24 | 2025-12-19 | 40,000 | 40,000 | 60.78 | 否 | ||
张大海 | 财务总监 | 男 | 51 | 2022-12-20 | 2025-12-19 | 35.57 | 否 |
2023年年度报告
李东辉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4 | 2023-9-28 | 2025-12-19 | 29.27 | 否 | ||||
崔同权 | 董事(离任) | 男 | 59 | 2022-12-20 | 2023-4-13 | 0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688.47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董志宇 | 曾任长春市南关区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科长,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局副局长,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政协长春市南关区委员会秘书长,中共长春市南关区鸿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长春市南关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长春市南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中共长春市南关区委常委、南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现任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纪伟毅 | 曾任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江苏及安徽区域),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南区域总经理。现任中华煤气国际有限公司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暨华衍水务执行副总裁,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毕明慧 | 曾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助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办公室副主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经理、南部分公司总经理、工会主席,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 |
佟韶光 | 曾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审计总监、项目总监,沈阳三全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阜新新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阜新大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赵旭 | 曾任中科院沈阳金属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沈阳商品交易所总裁助理,南方证券沈阳营业部总经理,百江燃气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现任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港华燃气东北区域总经理,港华集团多家内地附属公司之法人代表及董事长,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任建春 | 曾任北京市朝阳门街道劳动服务公司财务主管,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普华永道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华安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建勋 | 曾任《煤气与热力》杂志社编辑委员会主任、建设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燃气专家组成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设计四所助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张蕴奂 | 国家二级律师,长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长春市律师协会理事,长春市律师协会重大职务犯罪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赵岩(独董) | 曾任吉林大学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吉林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兼任美国丹佛大学访问学者,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会计学会高级专家,吉林省首批管理会计咨询专家,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孙树怀 | 曾任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办公室主任,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
2023年年度报告
黄红军 | 曾任长春燃气延吉盛世光华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审计总监。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监事。 |
郭军 | 曾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东郊煤气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党政工作部部长、职工监事。 |
赵岩 | 曾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管理处业务科主管、处长助理、处长,长春燃气客户服务中心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刘延智 | 曾任鞍山市煤气总公司天然气公司经理,鞍山市煤气总公司技术处处长,新奥燃气控股公司浙江区域协调中心副总经理,港华燃气宜兴港华燃气有限公司营运总监,龙口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总监,西安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于革 | 曾任长春站前煤气厂车间技术员、副主任,长春东郊煤气厂车间主任、调度长、厂长助理、厂长,长春高祥管道公司总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李森 | 曾任双阳天然气总公司科长、副经理,双阳燃气安装公司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部副部长、供应销售公司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金永浩 | 曾任长春市煤气公司站前煤气厂技术员,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院长,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张大海 | 曾任中国三冶三公司财务人员、工程项目财务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企业管理咨询公司管理咨询师。2004年起先后任职港华东北办事处高级项目经理,本溪港华财务总监,鞍山港华财务副总经理,长兴港华常务副总经理,四平港华常务副总经理,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李东辉 | 曾任长春振威燃气安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区域公司财务及运营总监、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运营部经理、审计监察部经理、审计总监。现任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共享中心经理。 |
崔同权 | 曾任长春航空机载设备公司铸造分厂副厂长,长春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人事)处副处长,长春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董事,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董志宇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
纪伟毅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
郭军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董事会秘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纪伟毅 | 港华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暨营运总裁 | 2017年7月 | |
港华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董事:2013年2月总经理:2021年7月 | ||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董事:2015年8月总经理:2018年9月 | ||
赵旭 | 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2007年8月 | |
张蕴奂 | 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 | 执业律师合伙人 | ||
赵岩(独立董事) | 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 | 会计系副主任 | 2008年5月 | |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李建勋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参考其他上市公司,同行业企业标准及年初签订的任务书中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确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全部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期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88.47万元。 |
2023年年度报告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李东辉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崔同权 | 董事 | 离任 | 退休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2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内部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4月18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2.审议通过《董事会确认经营层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3.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与中石油成立合资公司相关事项》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全部或部分转让公主岭丰瑞公司、明城公司股权事项》的议案 |
九届二次董事会 | 2023年4月27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6.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7.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8.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资产报废的议案》10.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8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出租部分房屋的议案》 |
九届三次董事会 | 2023年8月17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 | 2023年9月11日 | 1.关于申请户内燃气安全改造项目配套资金的议案 |
九届四次董事会 | 2023年10月26日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六、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 |
2023年年度报告
次数 | 加次数 | 加会议 | 数 | |||||
董志宇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纪伟毅 | 否 | 7 | 6 | 7 | 1 | 0 | 否 | 1 |
毕明慧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佟韶光 | 否 | 7 | 7 | 0 | 0 | 0 | 否 | 1 |
赵旭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任建春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1 |
李建勋 | 是 | 7 | 7 | 1 | 0 | 0 | 否 | 1 |
张蕴奂 | 是 | 7 | 6 | 0 | 1 | 0 | 否 | 1 |
赵岩(独董) | 是 | 7 | 5 | 0 | 2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6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任建春、赵岩、张蕴奂、董志宇、赵旭 |
提名委员会 | 张蕴奂、赵岩、任建春、董志宇、佟韶光、毕明慧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赵岩、张蕴奂、任建春、董志宇、佟韶光、毕明慧 |
战略委员会 | 董志宇、纪伟毅、佟韶光、李建勋、张蕴奂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8日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情况与审计师沟通。 | 确保内容更加精准严谨,做到项目组人员的具体情况以及资质能力明确,工作计划时间精确,审计范围表述完整。 | |
2023年4月23日 | 1.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和《公 |
2023年年度报告
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3.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3年8月17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 ||
2023年10月26日 | 1.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8月17日 | 1.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通过对董事长提名推荐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李东辉先生的审核,认为李东辉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4日 | 1.讨论确认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2.讨论确定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 同意公司经营层2022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2023年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0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96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296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633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1,591 | |
销售人员 | 65 | |
技术人员 | 369 | |
财务人员 | 95 | |
行政人员 | 142 | |
人力资源管理 | 34 | |
合计 | 2,296 |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31 | |
本科 | 748 |
2023年年度报告
大专 | 561 |
中专 | 180 |
技校 | 223 |
高中 | 337 |
初中及以下 | 216 |
合计 | 2,296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围绕企业战略定位和战略目标,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坚持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可持续发展为基本分配原则,实现员工绩效与公司经营效益持续提升,贯彻集团发展目标,落实公司方略,促进效率与效益持续提升。着眼于公司未来发展,立足于公司现实需求,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和制度规程,划小核算单位,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建立工效挂钩、成本共担、多劳多得的绩效考核框架。充分发挥薪酬结构各部分功用,完善基础工资、岗技工资、工司龄工资等薪酬的保障功能,突出计件工资、绩效工资、安全奖等薪酬的激励功能。实现薪酬可高可低,效益为王的价值导向标准,形成更加适应市场竞争的薪酬分配机制和奖励激励机制。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赋能企业的人才持续发展战略,为人才保障、人才储备、人才培养注入新动力,全年组织开展各类培训24项,采取直播、线上、线下、实操等多种培训方式,参与培训9.4万人次。为充分发挥员工个人潜力、进行技能人才和技术人才的培养储备,全年多次组织各类技能竞赛、业务能力考核项目,在长春市燃气供应服务员竞赛、吉林省燃气行业技能竞赛取得的了优异成绩,首次在全国燃气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荣获客服类三等奖的佳绩。利用职业技能等级和燃气工程专业副高级以下职称自主评审资格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双通道。按照分类管理、各有侧重的原则进行员工队伍和职业生涯规划,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助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13.6万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398.05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否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7.7万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用天然气供热替代传统燃煤供热,节能改造。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绿色发展理念,2023 年公司全年供应天然气5.57亿立方米,与燃煤相比,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约115.53万吨,为实现节能减排、推动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贡献。
公司在用天然气供热替代传统燃煤供热以及节能改造方面,进行多能互补新尝试、并试点“楼宇分布式”精准供热新技术等方面有新的突破。目前,居民供热总面积184万平方米,非居民供热总面积75万平方米,销售蒸汽量为8万吨。可替散煤5.04万吨,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量
469.2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41.1吨,年减少二氧化碳7.7万吨(相当于新种树9.6万棵),年减少烟尘量为504吨。
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0.585 | 公司开展点亮“微心愿”活动,党员干部为包保社区的130户贫困户购买燃气保险。 |
其中:资金(万元) | 0.585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4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以惠及民生为己任,积极推进“瓶改气”、“瓶改管”、老旧小区天然气改造等惠民工作,近年来在长春市、德惠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区、双阳区等多地组织建设相关普及管道天然气项目。
1、2023 年新增1,321户老旧小区居民用户告别搬瓶装液化石油气上楼的日子,展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担当。
2、积极协调当地街道和社区,加速推进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用户“应改尽改、能改全改”的目标实现,2023年共计完成673户“瓶改管”工作,消除中小餐饮安全隐患。
3、为进一步提高室内燃气安全管理质量,遵循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积极配合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居民用户阀管改造工程,2023年完成102.68万户的管阀升级改造任务。
4、公司以社会公益事业为回报社会的抓手,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活动。通过多种方式如发放安全宣传单、张贴安全用气海报、制作微视频以及开展“燃气安全大家讲”等活动,大力推进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这些举措旨在帮助广大用户深入了解燃气安全注意事项,提高燃气用户的安全防护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本报告期,共开展集中宣传活动306次,成功发放安全宣传资料105万份,为包保社区的130户贫困户赠送燃气保险。
5、公司2023年荣获“长春市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40.02 | 为包保村基础设施建设路灯、节日慰问、购买冬季取暖燃煤 |
其中:资金(万元) | 36.85 | |
物资折款(万元) | 3.17 | |
惠及人数(人) | 2,414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产业扶贫、消费帮扶、乡村振兴七项活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积极相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扶贫村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开展消费帮扶,强化带农增收。
(一)产业帮扶情况
1、建立农机推进项目,实现长期稳定的收益。
2、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推进望龙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动脱贫户持续增收,防止返贫。
(二)消费帮扶
为脱贫户提供家禽养殖场地,并积极推广销售帮扶村的家禽、农副产品等,提高村民收入。
(三)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七个活动”
1、开展书记争先活动,扎实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2、深化开展“五星级”村党组织创建,望龙村在评比中获得“三星级”村荣誉。
3、协助望龙村党支部资产清收,依法合理利用闲置土地,发展庭院经济,饲养家禽。
4、开展集中攻坚治脏、治污、治乱活动。
5、吸引人才返乡创业。
6、协助脱贫户获得惠农贷款,提高经济收益。
7、常态、长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认领群众“微心愿”。
2023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楠 李旭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5 |
2023年年度报告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年度报告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3,73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2,121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份数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0 | 357,810,876 | 58.7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苏福彬 | 212,900 | 2,228,600 | 0.3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芦华丽 | 800 | 2,103,400 | 0.3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薛典平 | 0 | 1,600,000 | 0.2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81,955 | 1,581,955 | 0.2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10,428 | 1,510,428 | 0.2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李川城 | 1,486,900 | 1,486,900 | 0.2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北京元亨利业科技有限公司 | 938,217 | 1,405,600 | 0.2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姜锋 | 1,300,000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志强 | 757,000 | 1,279,845 | 0.21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357,810,87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810,876 | ||||||
苏福彬 | 2,228,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28,600 | ||||||
芦华丽 | 2,10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3,400 | ||||||
薛典平 | 1,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0,00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81,955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1,955 |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510,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0,428 | ||||||
李川城 | 1,48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6,900 | ||||||
北京元亨利业科技有限公司 | 1,40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05,600 | ||||||
姜锋 | 1,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0,000 | ||||||
陈志强 | 1,279,84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9,845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不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0 | 0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0 | 0 |
李川城 | 新增 | 0 | 0 | 0 | 0 |
北京元亨利业科技有限公司 | 新增 | 0 | 0 | 0 | 0 |
姜锋 | 新增 | 0 | 0 | 0 | 0 |
陈志强 | 新增 | 0 | 0 | 0 | 0 |
孙大海 | 退出 | 0 | 0 | 0 | 0 |
任舟顺 | 退出 | 0 | 0 | 0 | 0 |
黄天才 | 退出 | 0 | 0 | 0 | 0 |
张林度 | 退出 | 0 | 0 | 0 | 0 |
齐勇 | 退出 | 0 | 0 | 0 | 0 |
王宝进 | 退出 | 0 | 0 | 0 | 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董志宇 |
成立日期 | 2004年3月25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建设(及运营)城市燃气及输气基础设施项目,城市燃气经营发展相关业务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股权发生变更,原股权结构为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长春市国资委”)持股40.83%,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发集团”)持股11.17%,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港华投资”)持股48%;长春市国资委将其部分股权无偿划转给长发集团,划转后股权结构为:长春市国资委持股1%,长发集团持股51%,港华投资持股48%,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长春市国资委。此次股权划转已于披露日前变更完毕,具体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编号:
2023-016、2024-004),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信审字[2024]第7-00014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燃气销售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七)所述,贵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30,843.88万元,其中燃气销售收入175,485.3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76.02%,2022年燃气销售收入154,941.12万元,本期燃气销售收入比上期增加20,544.24万元。由于燃气销售对贵公司的重要性及对贵公司利润产生较大影响,影响关键业务指标,产生错报的固有风险较高。因此本期将贵公司燃气销售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燃气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和评价与燃气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销售合同、确认单等支持性凭证;
(4)利用IT专家审计工作,检查营销系统运行的有效性;
(5)执行分析性程序,判断本期燃气售量及售价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对本期整体毛利率与上期毛利率差异进行分析;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是否存在跨期收入。
(二)固定资产折旧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十)所述,贵公司2023年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5,651.54万元,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对利润总额及公司费用影响较大,可能产生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本期将贵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固定资产折旧确认相关的上述关键审计事项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如下:
(1)测试和评价与固定资产折旧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评价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确认固定资产折旧期限的合理性;
(3)检查在建工程转固及时性,以及新增转固的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是否充分;
(4)对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进行测算。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楠(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旭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3,191,329.38 | 276,105,440.58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0,000.00 | ||
应收账款 | 180,277,927.17 | 120,122,975.64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84,890,741.30 | 40,605,179.60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8,899,642.60 | 14,689,889.3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420,850,734.16 | 373,269,672.5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0,767,338.65 | 33,133,504.57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18,877,713.26 | 858,076,662.3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长期股权投资 | 332,481,785.16 | 322,233,228.5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78,212.36 | 1,236,740.9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1,384,394.73 | 14,003,977.71 | |
固定资产 | 3,987,910,035.27 | 3,919,456,491.08 | |
在建工程 | 407,431,702.02 | 407,380,653.1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17,651.99 | 4,701,383.98 | |
无形资产 | 296,705,123.58 | 309,209,796.1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248,980.74 | 1,248,980.74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4,347,379.97 | 172,665,245.7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338,253.02 | 50,740,019.2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62,843,518.84 | 5,202,876,517.25 | |
资产总计 | 6,881,721,232.10 | 6,060,953,179.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20,570,000.00 | 1,237,2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21,222,080.07 | 447,686,167.6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818,186,702.15 | 580,959,964.7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0,463,137.98 | 27,549,937.98 | |
应交税费 | 59,097,925.70 | 45,254,175.53 | |
其他应付款 | 155,162,738.56 | 95,622,209.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184,946.29 | 1,127,071,635.1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7,305,163.92 | 39,667,452.1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206,192,694.67 | 3,601,011,542.78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14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558,579.51 | 2,507,833.27 | |
长期应付款 | 270,779,622.00 | 117,843,286.9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31,245,143.21 | 245,328,585.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073.88 | 48,747.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38,634,556.72 | 34,568,212.95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82,284,975.32 | 400,296,666.06 | |
负债合计 | 4,888,477,669.99 | 4,001,308,208.8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9,030,684.00 | 609,030,68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0,976,156.26 | 990,976,156.2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591,340.73 | -13,622,444.29 | |
专项储备 | 22,689,937.06 | 24,284,649.92 | |
盈余公积 | 167,243,221.97 | 167,243,221.9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2,908,490.74 | 240,629,272.1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49,257,149.30 | 2,018,541,539.97 | |
少数股东权益 | 43,986,412.81 | 41,103,430.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93,243,562.11 | 2,059,644,970.7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881,721,232.10 | 6,060,953,179.57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8,663,335.68 | 133,894,191.0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0,000.00 | ||
应收账款 | 128,110,177.17 | 78,898,530.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23,006,769.25 | 24,649,802.97 | |
其他应收款 | 252,148,447.06 | 205,758,994.68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存货 | 116,797,057.94 | 138,086,844.3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5,579,004.87 | 14,132,341.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4,304,791.97 | 595,570,705.29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207,524,520.55 | 2,075,323,959.6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78,212.36 | 1,236,740.95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5,514,167.62 | 6,407,530.20 | |
固定资产 | 256,819,313.82 | 2,425,924,795.69 | |
在建工程 | 183,132,183.43 | 224,052,518.4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702,822.41 | ||
无形资产 | 161,139,451.71 | 170,415,121.3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7,049,344.51 | 162,508,890.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964,570.61 | 30,341,742.9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28,421,764.61 | 5,098,914,122.47 | |
资产总计 | 6,072,726,556.58 | 5,694,484,827.7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620,570,000.00 | 1,237,2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55,669,808.48 | 398,062,931.1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07,144,621.71 | 297,616,629.53 | |
应付职工薪酬 | 18,458,117.46 | 16,731,997.37 | |
应交税费 | 17,107,065.55 | 11,956,549.15 | |
其他应付款 | 264,606,112.05 | 250,338,300.4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3,294,169.37 | 1,126,387,5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643,015.94 | 26,785,496.68 | |
流动负债合计 | 2,535,492,910.56 | 3,365,079,404.3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14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07,833.27 | ||
长期应付款 | 270,779,622.00 | 117,843,286.97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17,854,652.00 | 233,760,751.3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8,747.28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28,634,274.00 | 354,160,618.91 | |
负债合计 | 4,164,127,184.56 | 3,719,240,023.3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09,030,684.00 | 609,030,68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06,884,199.64 | 1,006,884,199.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3,591,340.73 | -13,622,444.29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7,243,221.97 | 167,243,221.97 | |
未分配利润 | 139,032,607.14 | 205,709,143.1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08,599,372.02 | 1,975,244,804.4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072,726,556.58 | 5,694,484,827.76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308,438,779.72 | 1,896,089,675.28 | |
其中:营业收入 | 2,308,438,779.72 | 1,896,089,675.2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12,335,983.93 | 2,038,525,685.91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47,548,986.10 | 1,589,710,491.60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16,397,558.89 | 16,574,121.28 | |
销售费用 | 184,761,079.20 | 193,203,148.45 | |
管理费用 | 157,090,396.75 | 140,177,948.31 | |
研发费用 | 10,508,144.76 | 5,025,165.29 | |
财务费用 | 96,029,818.23 | 93,834,810.98 | |
其中:利息费用 | 97,599,019.08 | 94,791,457.44 | |
利息收入 | 3,144,044.45 | 1,424,838.90 | |
加:其他收益 | 23,910,137.98 | 25,427,206.4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41,644.22 | -14,081,011.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020.2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743,654.98 | 86.95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0,336,498.90 | -121,612,005.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23,876.92 | 2,585,797.32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91,160.80 | 5,194,876.0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3,603,782.78 | -124,221,084.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8,604,449.62 | -25,798,809.1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99,333.16 | -98,422,275.2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4,999,333.16 | -98,422,275.2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720,781.37 | -98,618,389.9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21,448.20 | 196,114.6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103.56 | 82,082.2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103.56 | 82,082.29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103.56 | 82,082.2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103.56 | 82,082.2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4,968,229.60 | -98,340,192.9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7,689,677.80 | -98,536,307.65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21,448.20 | 196,114.6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1 | -0.16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777,265,057.73 | 1,570,384,075.73 | |
减:营业成本 | 1,618,349,297.26 | 1,412,104,332.63 | |
税金及附加 | 9,506,015.36 | 11,370,791.98 | |
销售费用 | 100,708,361.81 | 133,975,279.73 | |
管理费用 | 80,806,605.56 | 68,634,731.56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95,533,849.80 | 94,424,768.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97,571,080.16 | 94,749,419.49 | |
利息收入 | 2,288,011.03 | 584,173.63 | |
加:其他收益 | 17,729,697.12 | 18,545,132.8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62,014.52 | 3,101,382.0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61,758.1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0,437,045.69 | -119,022,610.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25,548.06 | 508,777.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54,919.33 | 4,484,973.3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1,266,416.96 | -122,998,806.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24,589,880.96 | -32,037,222.9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76,536.00 | -90,961,583.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6,676,536.00 | -90,961,583.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1,103.56 | 82,082.29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1,103.56 | 82,082.29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1,103.56 | 82,082.29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6,645,432.44 | -90,879,500.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412,603,754.64 | 1,899,539,579.5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862,137.23 | 27,950,276.0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8,358,777.92 | 132,099,680.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88,824,669.79 | 2,059,589,535.7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58,185,033.50 | 1,473,293,078.9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5,458,874.92 | 310,308,050.4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0,186,015.54 | 65,688,821.2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9,861,582.43 | 66,614,714.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3,691,506.39 | 1,915,904,665.4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33,163.40 | 143,684,870.3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13,659.00 | 47,30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3,659.00 | 47,30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3,106,385.83 | 193,692,118.3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106,385.83 | 193,692,118.3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792,726.83 | -193,644,813.3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52,350,000.00 | 1,56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2,350,000.00 | 1,56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88,980,000.00 | 1,251,0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387,047.77 | 85,159,086.8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87,500.00 | 81,899,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7,754,547.77 | 1,418,148,586.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595,452.23 | 145,851,413.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935,888.80 | 95,891,470.1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4,683,275.87 | 178,791,805.7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1,619,164.67 | 274,683,275.87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75,281,798.54 | 1,507,984,440.0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06,770.43 | 10,489,060.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619,621.53 | 417,749,461.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30,308,190.50 | 1,936,222,962.0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53,107,751.02 | 1,401,055,563.6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1,467,241.66 | 167,709,837.1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055,816.99 | 29,070,263.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775,395.04 | 231,148,037.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9,406,204.71 | 1,828,983,701.7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098,014.21 | 107,239,260.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777.00 | 6,4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777.00 | 6,4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0,724,070.40 | 159,872,405.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0,924,070.40 | 159,872,405.9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878,293.40 | -159,866,005.9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52,350,000.00 | 1,564,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452,350,000.00 | 1,564,0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988,980,000.00 | 1,251,0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2,387,047.77 | 85,159,086.86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387,500.00 | 81,899,5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47,754,547.77 | 1,418,148,586.8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4,595,452.23 | 145,851,413.1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19,144.62 | 93,224,667.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044,191.06 | 40,819,523.4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8,663,335.68 | 134,044,191.06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622,444.29 | 24,284,649.92 | 167,243,221.97 | 240,678,019.39 | 2,018,590,287.25 | 41,103,430.76 | 2,059,693,718.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8,747.28 | -48,747.28 | -48,747.2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622,444.29 | 24,284,649.92 | 167,243,221.97 | 240,629,272.11 | 2,018,541,539.97 | 41,103,430.76 | 2,059,644,970.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103.56 | -1,594,712.86 | -67,720,781.37 | -69,284,390.67 | 2,882,982.05 | -66,401,408.6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03.56 | -67,720,781.37 | -67,689,677.81 | 2,721,448.20 | -64,968,229.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594,712.86 | -1,594,712.86 | 161,533.85 | -1,433,179.02 | |||||||||||
1.本期提取 | 15,258,196.22 | 15,258,196.22 | 161,533.85 | 15,419,730.06 | |||||||||||
2.本期使用 | 16,852,909.08 | 16,852,909.08 | 16,852,909.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591,340.73 | 22,689,937.06 | 167,243,221.97 | 172,908,490.74 | 1,949,257,149.30 | 43,986,412.81 | 1,993,243,562.11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704,526.58 | 22,794,158.99 | 167,243,221.97 | 339,247,662.05 | 2,115,587,356.69 | 40,890,968.98 | 2,156,478,325.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704,526.58 | 22,794,158.99 | 167,243,221.97 | 339,247,662.05 | 2,115,587,356.69 | 40,890,968.98 | 2,156,478,325.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082.29 | 1,490,490.93 | -98,618,389.94 | -97,045,816.72 | 212,461.78 | -96,833,354.9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082.29 | -98,618,389.94 | -98,536,307.65 | 196,114.66 | -98,340,192.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490,490.93 | 1,490,490.93 | 16,347.12 | 1,506,838.05 | |||||||||||
1.本期提取 | 22,962,716.25 | 22,962,716.25 | 16,347.12 | 22,979,063.37 | |||||||||||
2.本期使用 | 21,472,225.32 | 21,472,225.32 | 21,472,225.3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9,030,684.00 | 990,976,156.26 | -13,622,444.29 | 24,284,649.92 | 167,243,221.97 | 240,629,272.11 | 2,018,541,539.97 | 41,103,430.76 | 2,059,644,970.73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622,444.29 | 167,243,221.97 | 205,757,890.42 | 1,975,293,551.7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8,747.28 | -48,747.28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622,444.29 | 167,243,221.97 | 205,709,143.14 | 1,975,244,804.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1,103.56 | -66,676,536.00 | -66,645,432.4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03.56 | -66,676,536.00 | -66,645,432.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096,611.64 | 1,096,611.64 | |||||||||
2.本期使用 | 1,096,611.64 | 1,096,611.6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591,340.73 | 167,243,221.97 | 139,032,607.14 | 1,908,599,372.0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704,526.58 | 778,380.20 | 167,243,221.97 | 296,670,726.29 | 2,066,902,685.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704,526.58 | 778,380.20 | 167,243,221.97 | 296,670,726.29 | 2,066,902,685.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2,082.29 | -778,380.20 | -90,961,583.15 | -91,657,881.0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082.29 | -90,961,583.15 | -90,879,500.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78,380.20 | -778,380.20 | |||||||||
1.本期提取 | 12,722,325.50 | 12,722,325.50 | |||||||||
2.本期使用 | 13,500,705.70 | 13,500,705.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09,030,684.00 | 1,006,884,199.64 | -13,622,444.29 | 167,243,221.97 | 205,709,143.14 | 1,975,244,804.46 |
公司负责人:董志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大海会计机构负责人:李东辉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3月15日“长体改[1993]88号”文批准筹建,经长春市体改委1993年5月21日“长体改[1993]162号”文批准正式组建,由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独家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股本17,913.60万元,股份总额为17,913.60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14,400.00万股、内部职工股3,513.60万股。公司于1993年6月8日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名称为长春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96年9月2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6]131号文”批准,公司更名为长春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31日,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经长春市体改委“长体改[1998]135号”文批准,公司以其拥有的电力资产与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拥有的燃气资产进行了置换,并更名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11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0)152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0万股A股、每股面值一元,并于2000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600333)。发行A股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至23,913.60万元,股份总额为23,913.60万股。
2002年4月19日,经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2001年末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7股的比例转增股本。转增以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增加至40,653.12万元,股份总额为40,653.12万股。
2004年6月28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4]503号”文批准同意,将长春市建设投资公司所持有公司的24,480.00法人股全部划转给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此次股权划转完毕后,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22%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吉国资发产权[2006]253号文”批复,公司以流通股股份161,731,200.00股,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东转增54,988,608.00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定向转增股票3.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增加至461,519,808.00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4,480万股或53.04%的股权。公司于2006年12月22日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178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4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了6,81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增加至529,619,808.00元,股份总额为529,619,808.00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2.57%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己于2013年3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2015年8月14日,经吉林省经济技术合作局批复,并经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核准,公司控股股东长春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3号文”核准,2017年6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发行了79,410,87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增加至609,030,684.00元,股份总额609,030,684股,其中,公司控股股东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8.75%的股权。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之登记托管手续已于2017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公司注册地为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总部办公地址为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
(二)企业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公用事业行业,主要从事燃气销售业务。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170257210XR。经营范围主要为:煤气、焦炭、煤焦油生产销售;天然气销售、电力项目开发、燃气管理、燃器具生产销售;液化气供应、煤焦油深加工、燃气工程安装、工程材料销售;粗苯生产、销售(仅供分公司持证经营);燃气直燃机空调销售;销售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使用的煤炭及制品、砂、碎石;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包括金融租
赁)。
(三)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告经第九届五次董事会批准同意于2024年4月11日报出。
(四)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等31家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增加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南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北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朝阳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本年合并范围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有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且有财务资源支持,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或当期计提坏账准备影响盈亏变化。 |
重要的应收款项实际核销 | 单项金额占应收款项或坏账准备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合同负债及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 当期变动幅度超过30%。 |
重要的债权投资 | 单项金额占债权投资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投资预算占固定资产金额5%以上,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或期末余额占比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金额占应付账款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超过一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金额占其他应付款总额5%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万元。 |
少数股东持有的权益重要的子公司 | 少数股东持有5%以上权益,且子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中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单项投资占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来源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以绝对金额计算)占合并报表净利润10%以上。 |
重要的资产置换和资产转让及出售 | 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任一项目占合并报表相应项目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净利润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作为基础予以确定。具备以下三个要素的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对其控制: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2)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母公司的库存股,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3)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4)处置子公司的会计处理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参与方,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则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合营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为非合营方,根据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1)金融资产
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公司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该类金融资产后续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消除或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转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2.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有限情况下,如果用以确定公允价值的近期信息不足,或者公允价值的可能估计金额分布范围很广,而成本代表了该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的,该成本可代表其在该分布范围内对公允价值的恰当估计。本公司利用初始确认日后可获得的关于被投资方业绩和经营的所有信息,判断成本能否代表公允价值。
3.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得以解除的,终止确认已解除的部分。如果现有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被实质性修改,终止确认现有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预期信用损失的范围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坏账准备。
2.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方法,即始终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3.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
4.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坏账准备的方法
(1)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除单项认定的应收款项,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账龄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账龄组合 |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采用按客户应收款项发生日作为计算账龄的起点,对于存在多笔业务的客户,账龄的计算根据每笔业务对应发生的日期作为账龄发生日期分别计算账龄最终收回的时间。
③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进行单项认定并计提坏账准备,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包括发生诉讼、客户已破产、财务发生重大困难等的应收款项单项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和单项计提的判断标准同不含融资成分的认定标准一致。
5.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参照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法。对于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发生减值损失,按应减记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做相反分录。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债务重组准则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有关规定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
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20. 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类别,包括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5% | 2.11-6.33%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0 | 5% | 9.5-11.875%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50 | 5% | 1.90-6.33%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下表列示进行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和摊销方法:
资产类别 | 使用寿命(年) | 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摊销方法 |
土地使用权 | 根据土地使用年限 | 土地使用权证 | 直线摊销法 |
软件 | 10 | 预计使用年限 | 直线摊销法 |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己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按照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取决于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则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于客户取得相关资产控制权的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1、销售商品的收入
(1)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分为天然气零售和天然气批发。对于天然气零售,根据定期抄表数量来确认收入;对于管道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在天然气到达双方约定的交付地点后,以计量的交付数量确认销售收入;对于槽车模式的天然气批发,在货物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并经客户验收后确认收入;对于客户自提模式的天然气批发,按实际装车量确认收入。
(2)其他商品销售
其他商品销售主要为热水器、壁挂炉等燃气具的销售。对于销售无须安装的燃气具,公司以燃气具发出并交付给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对于销售热水器、壁挂炉等需安装的燃气具,公司以将燃气具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给客户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提供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用户类型及需求,与终端用户签订燃气工程安装合同并组织施工,于项目达到通气条件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时,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的实现。对于新建的大规模居民小区,公司通常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燃气工程安装
合同,在项目竣工并交付验收达到通气条件并办理完毕结算手续时,按照实际完工户数与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分批确认燃气工程安装收入的实现。
3.供暖收入
根据与被供暖方确认的实际供暖面积,按照物价部门的指导价格在供暖期内平均结转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合同成本包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合同取得成本”)是指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等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用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存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本公司将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的,在资产负债表计入“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在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以上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及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金额,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
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政府补助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确认。除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外的其他政府补助,在实际收到补助款项时予以确认。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递延所得税的确认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递延所得税的净额抵消依据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以及单项资产全新时价值低于40,000.00的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相关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除以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对首次执行日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比较报表及累积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对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 递延所得税负债 未分配利润 所得税费用 | 48,747.28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纳税销售额或应税服务收入按相应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服务按相应的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缴增值税。 | 13%/9%/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0%/15% |
房产税 | 计税房产余值/房租收入。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15%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15%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20% |
长春卓越精工管件有限公司 | 20% |
吉林省诚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子公司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1月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22年起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子公司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1月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从2023年起将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集团子公司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长春卓越精工管件有限公司以及吉林省诚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242.58 | 22,946.10 |
银行存款 | 523,187,086.80 | 276,082,494.48 |
其他货币资金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523,191,329.38 | 276,105,440.5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55,811,792.21 | 75,378,521.98 | |
1年以内小计 | 155,811,792.21 | 75,378,521.98 |
1至2年 | 18,201,793.40 | 29,283,576.34 |
2至3年 | 20,109,631.73 | 28,933,587.56 |
3至4年 | 13,892,207.53 | 9,776,879.48 |
4至5年 | 9,671,823.88 | 4,363,704.44 |
5年以上 | 5,227,349.80 | 3,671,747.16 |
减:坏账准备 | 42,636,671.38 | 31,285,041.32 |
合计 | 180,277,927.17 | 120,122,975.64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43,378.08 | 0.51 | 1,143,378.08 | 100.00 | 1,143,378.08 | 1.25 | 1,143,378.0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771,220.47 | 99.49 | 41,493,293.30 | 18.71 | 180,277,927.17 | 150,264,638.88 | 99.24 | 30,141,663.24 | 20.06 | 120,122,975.64 |
其中: | ||||||||||
合计 | 222,914,598.55 | / | 42,636,671.38 | / | 180,277,927.17 | 151,408,016.96 | / | 31,285,041.32 | / | 120,122,975.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采用预计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5,811,792.21 | 11,047,056.09 | 7.09 |
1至2年 | 18,201,793.40 | 3,225,357.78 | 17.72 |
2至3年 | 20,109,631.73 | 7,498,881.68 | 37.29 |
3至4年 | 13,892,207.53 | 8,422,845.42 | 60.63 |
4至5年 | 9,671,823.88 | 7,215,180.61 | 74.60 |
5年以上 | 4,083,971.72 | 4,083,971.72 | 100.00 |
合计 | 221,771,220.47 | 41,493,293.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670,14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销公司 | 44,142,387.39 | 44,142,387.39 | 19.80 | 17,940,919.21 | |
松原市威王实业经贸有限公司(三个站) | 13,350,991.83 | 13,350,991.83 | 5.99 | 2,864,913.04 | |
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13,344,907.10 | 13,344,907.10 | 5.99 | 946,153.91 | |
吉林省肿瘤医院 | 12,553,295.97 | 12,553,295.97 | 5.63 | 890,028.68 | |
长春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5,953,947.61 | 5,953,947.61 | 2.67 | 422,134.89 | |
合计 | 89,345,529.90 | 89,345,529.90 | 40.08 | 23,064,149.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187,651.78 | 95.83 | 30,645,692.69 | 75.47 |
1至2年 | 3,585,223.62 | 1.94 | 5,777,999.59 | 14.23 |
2至3年 | 93,060.00 | 0.05 | 714,416.25 | 1.76 |
3年以上 | 4,024,805.90 | 2.18 | 3,467,071.07 | 8.54 |
合计 | 184,890,741.30 | 100.00 | 40,605,179.6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情况
债权单位 | 债务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长春市长燃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鹤城建设集团股份公司 | 1,000,000.00 | 1-2年 | 工程未完工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珲春市耀天新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1,716,930.70 | 5年以上 | 尚未结算 |
合计 | 2,716,930.7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吉林分公司 | 73,037,665.12 | 39.50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东北天然气销售中心 | 12,978,050.00 | 7.02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东北油气分公司 | 9,550,941.65 | 5.17 |
吉林省有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910,000.00 | 2.11 |
吉林省永晟燃气安装开发有限公司 | 2,945,166.98 | 1.59 |
合计 | 102,421,823.75 | 5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899,642.60 | 14,689,889.37 |
合计 | 8,899,642.60 | 14,689,889.3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17,930.37 | 5,030,504.80 |
1年以内小计 | 1,817,930.37 | 5,030,504.80 |
1至2年 | 1,234,307.82 | 4,086,290.02 |
2至3年 | 1,892,687.91 | 338,462.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288,342.08 | 10,555,124.61 |
4至5年 | 10,555,124.61 | 144,493.03 |
5年以上 | 3,326,023.87 | 4,584,581.38 |
减:坏账准备 | 10,214,774.06 | 10,049,566.71 |
合计 | 8,899,642.60 | 14,689,889.3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6,601,806.60 | 11,031,005.97 |
存出保证金 | 11,397,315.00 | 12,304,915.00 |
备用金 | 934,667.06 | 1,215,213.11 |
应收出租包装物押金 | 180,628.00 | 188,322.00 |
减:坏账准备 | 10,214,774.06 | 10,049,566.71 |
合计 | 8,899,642.60 | 14,689,889.37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55,153.65 | 9,257,029.77 | 437,383.29 | 10,049,566.7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14,892.99 | 214,892.99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本期计提 | 647,773.54 | 647,773.54 | ||
本期转回 | 45,182.90 | 437,383.29 | 482,566.19 | |
本期转销 | - | |||
本期核销 | -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5,077.76 | 10,119,696.30 | 10,214,774.06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154,666.8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 10,500,000.00 | 54.93 | 保证金 | 4-5年 | 6,690,600.00 |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3,620,568.19 | 18.94 | 往来款 | 2-3年及5年以上 | 2,140,652.94 |
长春港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1,295,210.62 | 6.78 | 往来款 | 1-3年 | 183,341.88 |
重庆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517,294.41 | 2.71 | 往来款 | 2-3年 | 157,102.31 |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5 | 存出保证金 | 5年以上 | 146,760.00 |
合计 | 16,133,073.22 | 84.41 | 9,318,457.1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13,493,773.84 | 1,591,627.17 | 111,902,146.67 | 49,984,083.22 | 1,591,627.17 | 48,392,456.05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2,796,936.17 | 12,796,936.17 | 26,954,257.28 | 26,954,257.28 | ||
周转材料 | 20,515.85 | 20,515.85 | 18,654.97 | 18,654.97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工程成本 | 299,700,628.09 | 3,569,492.62 | 296,131,135.47 | 301,703,803.34 | 3,799,499.08 | 297,904,304.26 |
合计 | 426,011,853.95 | 5,161,119.79 | 420,850,734.16 | 378,660,798.81 | 5,391,126.25 | 373,269,672.56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91,627.17 | 1,591,627.1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工程成本 | 3,799,499.08 | 230,006.46 | 3,569,492.62 | |||
合计 | 5,391,126.25 | 230,006.46 | 5,161,119.79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24,002,265.82 | 23,639,440.09 |
预缴所得税 | 3,895,251.60 | 7,490,185.88 |
预缴其他税款 | 371,421.23 | 2,003,878.60 |
2022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预付款 | 272,498,400.00 | |
合计 | 300,767,338.65 | 33,133,504.57 |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22,233,228.59 | 10,248,556.57 | 332,481,785.16 | ||||||||
小计 | |||||||||||
合计 | 322,233,228.59 | 10,248,556.57 | 332,481,785.16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本溪北台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 1,236,740.95 | 41,471.41 | 1,278,212.36 | 18,121,787.64 | |||||||
合计 | 1,236,740.95 | 41,471.41 | 1,278,212.36 | 18,121,787.64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08,459.98 | 8,888,740.25 | 31,497,200.2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45,620.75 | 1,945,620.75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945,620.75 | 1,945,620.7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406,962.25 | 4,406,962.25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406,962.25 | 4,406,962.25 | ||
4.期末余额 | 20,147,118.48 | 8,888,740.25 | 29,035,858.7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79,420.68 | 8,013,801.84 | 17,493,222.5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12,923.17 | 66,845.21 | 879,768.38 | |
(1)计提或摊销 | 812,923.17 | 66,845.21 | 879,768.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1,526.90 | 721,526.90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721,526.90 | 721,526.90 | ||
4.期末余额 | 9,570,816.95 | 8,080,647.05 | 17,651,464.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576,301.53 | 808,093.20 | 11,384,394.7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129,039.30 | 874,938.41 | 14,003,977.71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87,910,035.27 | 3,919,456,491.08 |
合计 | 3,987,910,035.27 | 3,919,456,491.0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房屋装修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7,819,544.43 | 4,828,979,685.43 | 260,985,225.30 | 81,335,845.44 | 81,776,951.99 | 37,997,518.83 | 5,928,894,771.4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640,817.00 | 176,674,482.74 | 33,787,108.39 | 2,654,680.78 | 2,475,240.30 | 3,641,488.96 | 234,873,818.17 |
(1)购置 | 3,828,917.01 | 44,469,769.77 | 13,132,100.18 | 2,654,680.78 | 2,409,446.30 | 2,936,513.37 | 69,431,427.41 |
(2)在建工程转入 | 120,613.00 | 132,204,712.97 | 20,655,008.21 | 514,975.59 | 153,495,309.77 |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及抵债资产 | 11,691,286.99 | 65,794.00 | 190,000.00 | 11,947,080.9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75,769.00 | 18,240,737.36 | 239,668.39 | 28,539,198.92 | 11,940,793.82 | 1,023,463.03 | 61,759,630.52 |
(1)处置或报废 | 354,349.00 | 18,240,737.36 | 239,668.39 | 28,539,198.92 | 11,940,793.82 | 1,023,463.03 | 60,338,210.52 |
1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1,421,420.00 | 1,421,420.00 | |||||
4.期末余额 | 651,684,592.43 | 4,987,413,430.81 | 294,532,665.30 | 55,451,327.30 | 72,311,398.47 | 40,615,544.76 | 6,102,008,959.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7,866,955.21 | 1,031,846,222.43 | 158,076,461.59 | 65,928,554.02 | 61,455,210.20 | 22,353,819.70 | 1,607,527,223.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052,492.30 | 118,667,925.83 | 14,910,743.95 | 878,671.69 | 5,969,619.94 | 2,757,463.23 | 157,236,916.94 |
(1)计提 | 13,330,965.40 | 118,667,925.83 | 14,910,743.95 | 878,671.69 | 5,969,619.94 | 2,757,463.23 | 156,515,390.04 |
(2)其他转入 | 721,526.90 | 721,526.9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84,211.42 | 12,028,634.93 | 227,248.37 | 27,237,248.51 | 11,231,837.04 | 935,424.22 | 52,044,604.49 |
(1)处置或报废 | 95,375.18 | 12,028,634.93 | 227,248.37 | 27,237,248.51 | 11,231,837.04 | 935,424.22 | 51,755,768.25 |
(2)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 288,836.24 | 288,836.24 | |||||
4.期末余额 | 281,535,236.09 | 1,138,485,513.33 | 172,759,957.17 | 39,569,977.20 | 56,192,993.10 | 24,175,858.71 | 1,712,719,535.60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5,110,579.10 | 309,721,363.90 | 20,095,838.20 | 291,807.40 | 499,490.35 | 6,191,978.24 | 401,911,057.1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70,750.67 | - | 248,965.68 | - | 11,271.01 | 681.63 | 531,668.99 |
(1)处置或报废 | 270,750.67 | - | 248,965.68 | - | 11,271.01 | 681.63 | 531,668.99 |
4.期末余额 | 64,839,828.43 | 309,721,363.90 | 19,846,872.52 | 291,807.40 | 488,219.34 | 6,191,296.61 | 401,379,388.20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309,527.91 | 3,539,206,553.58 | 101,925,835.61 | 15,589,542.70 | 15,630,186.03 | 10,248,389.44 | 3,987,910,035.2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4,842,010.12 | 3,487,412,099.10 | 82,812,925.51 | 15,115,484.02 | 19,822,251.44 | 9,451,720.89 | 3,919,456,491.0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206,028,671.52 | 141,210,555.85 | 64,818,115.67 | - | 焦化公司资产 |
专用设备 | 369,502,344.96 | 60,271,433.18 | 309,230,911.78 | - | 焦化公司资产 |
通用设备 | 52,770,158.89 | 33,141,978.53 | 19,628,180.36 | - | 焦化公司资产 |
运输设备 | 3,997,208.33 | 3,589,835.81 | 176,436.81 | 230,935.71 | 焦化公司资产 |
其他设备 | 15,280,132.85 | 9,085,713.23 | 6,190,302.13 | 4,117.49 | 焦化公司资产 |
合计 | 647,578,516.55 | 247,299,516.60 | 400,043,946.75 | 235,053.20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407,431,702.02 | 407,380,653.13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407,431,702.02 | 407,380,653.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管网项目 | 296,044,868.57 | 296,044,868.57 | 290,868,159.14 | 290,868,159.14 | ||
加气站项目 | 66,286,960.06 | 46,062.75 | 66,240,897.31 | 48,433,177.99 | 46,062.75 | 48,387,115.24 |
其他项目 | 45,145,936.14 | 45,145,936.14 | 68,125,378.75 | 68,125,378.75 | ||
合计 | 407,477,764.77 | 46,062.75 | 407,431,702.02 | 407,426,715.88 | 46,062.75 | 407,380,653.1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长春市中心城区燃气配套及改造工程 | 1,159,155,600.00 | 122,794,629.62 | 100,135,824.84 | 90,251,374.10 | 132,679,080.36 | 81.46% | 81.46% | 自筹 | ||||
长春市天然气置换煤气综合利用项目 | 1,708,400,000.00 | 52,340,605.68 | 5,333,125.02 | 32,981,682.43 | 24,692,048.27 | 81.42% | 81.42% | 82,332,853.33 | 募投资金及贷款 | |||
池西区杜鹃路混合站 | 34,967,500.00 | 32,005,596.31 | 32,005,596.31 | 91.53% | 91.53% | 自筹 | ||||||
中压管网项目 | 67,291,000.00 | 58,672,654.64 | 42,393,467.92 | 7,234,885.56 | 93,831,237.00 | 73.65% | 73.65% | 自筹 | ||||
池北区北山门场站 | 47,800,000.00 | 9,421,388.58 | 21,777,333.43 | 31,198,722.01 | 63.26% | 63.26% | 自筹 | |||||
合计 | 275,234,874.83 | 169,639,751.21 | 130,467,942.09 | 314,406,683.95 | 82,332,853.33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汽车加气站项目 | 46,062.75 | 46,062.75 | 合作方终止合作 | ||
合计 | 46,062.75 | 46,062.75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土地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628,553.37 | 790,220.00 | 7,418,773.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9,823.33 | 1,329,823.33 |
(1)新增租赁 | 1,329,823.33 | 1,329,823.3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68,695.63 | 790,220.00 | 3,858,915.63 |
(1)终止确认 | 3,068,695.63 | 790,220.00 | 3,858,915.63 |
4.期末余额 | 4,889,681.07 | - | 4,889,681.0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77,878.39 | 39,511.00 | 2,717,389.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7,484.89 | 39,511.00 | 1,696,995.89 |
(1)计提 | 1,657,484.89 | 39,511.00 | 1,696,995.8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63,334.20 | 79,022.00 | 2,242,356.20 |
(1) 终止确认 | 2,163,334.20 | 79,022.00 | 2,242,356.20 |
4.期末余额 | 2,172,029.08 | 2,172,029.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7,651.99 | 2,717,651.9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50,674.98 | 750,709.00 | 4,701,383.9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60,241,121.57 | 44,014,471.85 | 404,255,593.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0,988.16 | 1,060,988.16 | |||
(1)购置 | 1,060,988.16 | 1,060,988.1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0,241,121.57 | 45,075,460.01 | 405,316,581.5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4,748,148.94 | 30,297,648.34 | 95,045,797.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861,465.80 | 5,704,194.92 | 13,565,660.72 |
(1)计提 | 7,861,465.80 | 5,704,194.92 | 13,565,660.72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2,609,614.74 | 36,001,843.26 | 108,611,458.0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87,631,506.83 | 9,073,616.75 | 296,705,123.5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5,492,972.63 | 13,716,823.51 | 309,209,796.14 |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25,057,567.31 | 25,057,567.31 |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12,571,737.10 | 12,571,737.10 | ||||
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 | 7,294,535.35 | 7,294,535.35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2,612,818.10 | 2,612,818.10 |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369,444.05 | 1,369,444.05 |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653,740.51 | 653,740.51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595,240.23 | 595,240.23 |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124,513.87 | 124,513.87 |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76,935.66 | 76,935.66 | ||||
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54,130.46 | 54,130.46 |
合计 | 50,410,662.64 | 50,410,662.64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12,571,737.10 | 12,571,737.10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2,612,818.10 | 2,612,818.10 |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369,444.05 | 1,369,444.05 |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124,513.87 | 124,513.87 |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76,935.66 | 76,935.66 |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25,057,567.31 | 25,057,567.31 | ||||
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54,130.46 | 54,130.46 | ||||
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 | 7,294,535.35 | 7,294,535.35 | ||||
合计 | 49,161,681.90 | 49,161,681.90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93,090,643.68 | 72,734,751.73 | 310,758,714.13 | 77,181,817.35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121,787.64 | 4,530,446.91 | 18,163,259.05 | 4,540,814.76 |
可抵扣亏损 | 301,969,911.84 | 74,885,586.37 | 195,837,329.30 | 48,959,332.3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72,142,982.15 | 38,020,048.41 | 176,171,813.53 | 37,230,340.93 |
入网费 | 27,843,643.66 | 4,176,546.55 | 19,011,761.33 | 4,752,940.33 |
租赁负债 | 2,449,356.43 | 612,339.12 | 2,702,822.41 | 626,958.32 |
合计 | 815,618,325.40 | 194,959,719.09 | 722,645,699.75 | 173,292,204.0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2,717,651.99 | 679,413.00 | 2,702,822.41 | 675,705.60 |
合计 | 2,717,651.99 | 679,413.00 | 2,702,822.41 | 675,705.60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12,339.12 | 194,347,379.97 | 626,958.32 | 172,665,245.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12,339.12 | 67,073.88 | 626,958.32 | 48,747.28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6,803,129.14 | 36,763,587.25 |
可抵扣亏损 | 133,238,259.44 | 133,143,918.22 |
其他 | 14,557,137.69 | 22,113,127.91 |
合计 | 194,598,526.27 | 192,020,633.3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27,822,398.96 | ||
2024年度 | 23,020,088.55 | 24,857,457.55 | |
2025年度 | 30,656,649.36 | 30,656,649.36 | |
2026年度 | 23,770,319.39 | 23,770,319.39 | |
2027年度 | 26,037,092.96 | 26,037,092.96 | |
2028年及以后年度 | 29,754,109.18 | ||
合计 | 133,238,259.44 | 133,143,918.2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 | 26,072,300.61 | 26,072,300.61 | 50,740,019.22 | 50,740,019.22 | ||
其他 | 1,265,952.41 | 1,265,952.41 | ||||
合计 | 27,338,253.02 | 27,338,253.02 | 50,740,019.22 | 50,740,019.22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572,164.71 | 1,572,164.71 | 冻结 | 银行账户冻结 | 1,572,164.71 | 1,572,164.71 | 冻结 | 银行账户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418,988,436.68 | 336,104,522.93 | 其他 | 融资租赁 | 418,988,436.68 | 345,075,902.65 | 其他 | 融资租赁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420,560,601.39 | 337,676,687.64 | / | / | 420,560,601.39 | 346,648,067.36 | / | / |
32、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620,570,000.00 | 1,237,200,000.00 |
合计 | 1,620,570,000.00 | 1,237,200,000.00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45,084,477.59 | 362,146,742.16 |
1年以上 | 76,137,602.48 | 85,539,425.46 |
合计 | 421,222,080.07 | 447,686,167.62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燃气款 | 113,523,247.38 | 143,149,618.45 |
预收安装工程款 | 435,600,863.50 | 402,800,674.91 |
预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材料款 | 82,572,690.43 | |
预收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工程款 | 140,509,357.80 | |
预收供热费 | 24,637,114.84 | 24,251,729.25 |
其他 | 21,343,428.20 | 10,757,942.09 |
合计 | 818,186,702.15 | 580,959,964.7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4,324,745.97 | 278,152,178.84 | 273,655,326.31 | 28,821,598.5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225,192.01 | 30,219,896.08 | 31,803,548.61 | 1,641,539.48 |
三、辞退福利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7,549,937.98 | 308,372,074.92 | 305,458,874.92 | 30,463,137.98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32,448.18 | 216,090,037.11 | 213,321,324.38 | 4,101,160.91 |
二、职工福利费 | 16,199.15 | 13,952,775.33 | 13,957,820.33 | 11,154.15 |
三、社会保险费 | 12,649.34 | 18,655,994.74 | 18,664,829.44 | 3,814.64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589.01 | 17,824,382.72 | 17,829,405.15 | 1,566.58 |
工伤保险费 | 6,060.33 | 831,612.02 | 835,424.29 | 2,248.06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37,775.00 | 23,137,561.00 | 23,151,734.00 | 23,60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925,674.30 | 6,315,810.66 | 4,559,618.16 | 24,681,866.80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4,324,745.97 | 278,152,178.84 | 273,655,326.31 | 28,821,598.50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89,098.70 | 28,954,588.32 | 30,469,003.61 | 1,574,683.41 |
2、失业保险费 | 136,093.31 | 1,265,307.76 | 1,334,545.00 | 66,856.0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225,192.01 | 30,219,896.08 | 31,803,548.61 | 1,641,53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579,700.13 | 10,760,830.11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332,544.91 | 332,544.9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74,291.94 | 677,829.22 |
教育费附加 | 418,113.50 | 291,053.05 |
企业所得税 | 25,343,615.39 | 20,501,061.75 |
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 | 119,862.65 | 119,862.65 |
防洪基金 | 6,438,103.54 | 6,097,950.85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2,936,957.98 | 2,936,957.98 |
个人所得税 | 751,098.08 | 1,132,214.94 |
房产税 | 937,709.34 | 797,211.56 |
印花税 | 446,594.11 | 166,219.0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75,142.49 | 186,861.15 |
其他 | 544,191.64 | 1,253,578.33 |
合计 | 59,097,925.70 | 45,254,175.53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5,162,738.56 | 95,622,209.66 |
合计 | 155,162,738.56 | 95,622,209.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存入保证金 | 5,397,040.67 | 7,554,630.55 |
应付、暂收款、备用金 | 149,765,697.89 | 88,067,579.11 |
合计 | 155,162,738.56 | 95,622,209.6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060,0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33,294,169.37 | 66,387,500.0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90,776.92 | 684,135.19 |
合计 | 34,184,946.29 | 1,127,071,635.19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67,305,163.92 | 39,667,452.10 |
合计 | 67,305,163.92 | 39,667,452.1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140,000,000.00 | |
合计 | 1,140,000,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591,685.65 | 3,339,141.30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42,329.22 | 147,172.84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890,776.92 | 684,135.19 |
合计 | 1,558,579.51 | 2,507,833.27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270,779,622.00 | 87,536,900.00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0,306,386.97 | |
合计 | 270,779,622.00 | 117,843,286.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改造项目 | 87,536,900.00 | 204,252,700.00 | 21,009,978.00 | 270,779,622.00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拨款 |
合计 | 87,536,900.00 | 204,252,700.00 | 21,009,978.00 | 270,779,622.00 |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45,328,585.59 | 2,383,180.71 | 16,466,623.09 | 231,245,143.21 | 根据相关政策给予补助 |
合计 | 245,328,585.59 | 2,383,180.71 | 16,466,623.09 | 231,245,143.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入网费 | 38,634,556.72 | 34,568,212.95 |
合计 | 38,634,556.72 | 34,568,212.95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609,030,684.00 | 609,030,684.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76,050,789.15 | 976,050,789.1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925,367.11 | 14,925,367.11 | ||
合计 | 990,976,156.26 | 990,976,156.26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622,444.29 | 41,471.41 | 10,367.85 | 31,103.56 | -13,591,340.73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3,622,444.29 | 41,471.41 | 10,367.85 | 31,103.56 | -13,591,340.73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622,444.29 | 41,471.41 | 10,367.85 | 31,103.56 | -13,591,340.73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284,649.92 | 15,258,196.22 | 16,852,909.08 | 22,689,937.06 |
合计 | 24,284,649.92 | 15,258,196.22 | 16,852,909.08 | 22,689,937.06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67,243,221.97 | 167,243,221.9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67,243,221.97 | 167,243,221.97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40,678,019.39 | 339,247,662.0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8,747.2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40,629,272.11 | 339,247,662.0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7,720,781.37 | -98,618,389.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2,908,490.74 | 240,629,272.11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274,333,753.24 | 1,927,596,224.70 | 1,856,400,356.77 | 1,558,114,204.76 |
其他业务 | 34,105,026.48 | 19,952,761.40 | 39,689,318.51 | 31,596,286.84 |
合计 | 2,308,438,779.72 | 1,947,548,986.10 | 1,896,089,675.28 | 1,589,710,491.60 |
(2).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30,843.88 | 189,608.97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410.50 | 3,968.9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48 | / | 2.0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410.50 | 3,968.93 | 材料销售、车辆、管道改装、租赁费、水电费等收入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410.50 | 3,968.93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27,433.38 | 185,640.03 |
(3).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吉林省内 | 2,298,454,469.64 | 1,943,355,575.87 | 2,298,454,469.64 | 1,943,355,575.87 |
吉林省外 | 9,984,310.08 | 4,193,410.23 | 9,984,310.08 | 4,193,410.2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按业务类型 | ||||
燃气销售 | 1,754,853,561.95 | 1,600,909,768.51 | 1,754,853,561.95 | 1,600,909,768.51 |
燃气安装 | 400,230,046.22 | 258,330,363.34 | 400,230,046.22 | 258,330,363.34 |
其他 | 153,355,171.55 | 88,308,854.25 | 153,355,171.55 | 88,308,854.25 |
合计 | 2,308,438,779.72 | 1,947,548,986.10 | 2,308,438,779.72 | 1,947,548,986.1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83,534.04 | 2,479,447.89 |
教育费附加 | 940,393.74 | 1,063,334.7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4,040,708.41 | 4,018,150.76 |
土地使用税 | 3,922,211.20 | 4,162,409.78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179,618.68 | 364,781.77 |
其他 | 3,504,158.98 | 3,776,184.8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26,933.84 | 709,811.49 |
合计 | 16,397,558.89 | 16,574,121.2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2,511,360.84 | 110,956,580.20 |
折旧费 | 30,079,244.04 | 25,441,751.32 |
修理费 | 22,896,132.67 | 31,145,434.61 |
物料消耗 | 5,044,866.16 | 6,696,806.17 |
保险费 | 335,851.16 | 496,474.16 |
取暖费 | 1,079,117.51 | 379,839.42 |
办公费 | 1,850,824.16 | 2,383,689.33 |
水电费 | 3,107,973.02 | 1,964,184.61 |
差旅费 | 134,450.95 | 18,250.16 |
事故费 | 88,981.13 | 1,072,000.00 |
其他 | 7,632,277.56 | 12,648,138.47 |
合计 | 184,761,079.20 | 193,203,148.45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94,861,025.90 | 91,231,891.89 |
折旧费 | 9,481,123.57 | 9,537,438.35 |
无形资产摊销 | 11,073,799.46 | 11,025,943.79 |
办公费 | 8,301,272.46 | 8,035,698.50 |
水电费 | 2,754,323.88 | 2,027,237.74 |
取暖费 | 1,339,940.99 | 2,256,644.82 |
审计评估费 | 1,812,796.33 | 1,745,179.51 |
租赁费 | 1,587,741.01 | 839,078.32 |
物料消耗 | 1,601,292.93 | 1,241,242.77 |
保险费 | 1,066,040.29 | 1,087,416.85 |
差旅费 | 991,639.53 | 200,122.04 |
劳务费用 | 1,781,431.54 | 1,894,092.37 |
修理费 | 3,318,880.74 | 934,459.90 |
业务招待费 | 832,861.72 | 492,307.86 |
咨询费 | 1,231,736.81 | 1,673,733.74 |
劳动保护费 | 332,567.14 | 239,720.33 |
排污费 | 67,592.06 | 20,041.00 |
检定费 | 7,774,531.39 | 382,719.58 |
其他 | 6,879,799.00 | 5,312,978.95 |
合计 | 157,090,396.75 | 140,177,948.3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53,055.96 | 4,571,214.42 |
直接投入 | 2,621,383.77 | |
折旧摊销 | 904,062.56 | 274,227.40 |
其他 | 129,642.47 | 179,723.47 |
合计 | 10,508,144.76 | 5,025,165.29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97,532,207.42 | 94,791,457.44 |
减:利息收入 | 3,237,372.77 | 1,424,838.90 |
手续费支出 | 1,734,983.58 | 468,192.44 |
合计 | 96,029,818.23 | 93,834,810.9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6,227,006.38 | 15,553,237.26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7,683,131.60 | 9,873,969.14 |
合计 | 23,910,137.98 | 25,427,206.4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 -12,021,770.06 | -13,703,140.43 |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 -319,874.16 | -377,871.54 |
合计 | -12,341,644.22 | -14,081,011.97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0 | 21,020.29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0 | 21,020.29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11,743,654.98 | 86.95 |
合计 | 11,743,654.98 | 86.95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2,000.00 | ||
其他 | 3,123,876.92 | 2,583,797.32 | 3,123,876.92 |
合计 | 3,123,876.92 | 2,585,797.32 | 3,123,876.9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4,514,290.59 | 2,149,533.98 | 4,514,290.59 |
其他 | 1,876,870.21 | 2,945,342.05 | 1,876,870.21 |
合计 | 6,391,160.80 | 5,194,876.03 | 6,391,160.80 |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059,358.04 | 7,912,765.3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1,663,807.66 | -33,711,574.45 |
合计 | -8,604,449.62 | -25,798,809.1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3,603,782.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8,400,945.7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9,963.0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549,00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04,495.53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03,392.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0,153,207.49 |
其他影响 | -45,562.76 |
所得税费用 | -8,604,449.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政府补助收入 | 6,498,951.26 | 12,949,362.56 |
收到其他往来款 | 51,534,275.20 | 29,641,613.36 |
利息收入 | 3,237,576.15 | 1,424,874.93 |
赔款、罚款等 | 2,835,275.31 | 546,929.40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拨款 | 204,252,700.00 | 87,536,900.00 |
合计 | 268,358,777.92 | 132,099,680.25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管理费用 | 24,963,034.47 | 21,407,494.18 |
付现的销售费用 | 7,755,989.00 | 27,798,832.22 |
往来款 | 71,617,793.47 | 13,171,177.46 |
保证金及受限资金 | 1,315,929.00 | 2,598,411.33 |
其他 | 4,208,836.49 | 1,638,799.60 |
合计 | 109,861,582.43 | 66,614,714.79 |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售后回租支付融资租赁款 | 66,387,500.00 | 81,899,500.00 |
合计 | 66,387,500.00 | 81,899,5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7,071,635.19 | 34,184,946.29 | 1,126,387,500.00 | 684,135.19 | 34,184,946.29 | |
短期借款 | 1,237,200,000.00 | 2,312,350,000.00 | 1,928,980,000.00 | 1,620,570,000.00 | ||
长期借款 | 1,140,000,000.00 | 1,140,000,000.00 | ||||
租赁负债 | 2,507,833.27 | 83,852.38 | 1,033,106.14 | 1,558,579.51 | ||
长期应付款-交银售后回租 | 33,294,169.37 | 33,294,169.37 | ||||
其他应付款-长港借款 | 62,642,310.76 | 2,087,969.84 | 64,730,280.60 | |||
合计 | 2,462,715,948.59 | 3,452,350,000.00 | 36,356,768.51 | 3,055,367,500.00 | 35,011,410.70 | 2,861,043,806.40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4,999,333.16 | -98,422,275.2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1,020.29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341,644.22 | 14,081,011.9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57,395,158.42 | 163,031,918.87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696,995.89 | 1,784,546.95 |
无形资产摊销 | 13,565,660.72 | 13,542,971.9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743,654.98 | -86.9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573,429.42 | 1,965,972.9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7,532,207.42 | 94,791,457.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1,682,134.26 | -33,732,960.9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01.56 | 48,747.28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650,915.01 | 56,101,964.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27,071,093.53 | 13,521,234.43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51,435,956.38 | -73,551,908.86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133,163.40 | 143,684,870.3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1,619,164.67 | 274,533,275.8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74,533,275.87 | 178,791,805.7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150,000.00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150,000.0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935,888.80 | 95,891,470.1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21,619,164.67 | 274,533,275.87 |
其中:库存现金 | 4,242.58 | 22,946.1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1,614,922.09 | 274,510,329.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150,000.00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150,000.0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1,619,164.67 | 274,683,275.8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572,164.71 | 1,572,164.71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存款 | 1,572,164.71 | 冻结及质押 |
合计 | 1,572,164.71 | /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66,387,500.0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出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原焦化公司院内储煤场 | 1,344,828.57 | 1,344,828.57 |
租出长春市南关区民康路6号的房产、场地及附属设施 | 973,015.87 | 973,015.87 |
租出其他房屋、场地 | 4,808,700.99 | 4,808,700.99 |
合计 | 7,126,545.43 | 7,126,545.43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853,055.96 | 4,571,214.42 |
直接投入 | 2,915,011.17 | |
折旧摊销 | 729,574.66 | 274,227.40 |
其他 | 10,502.97 | 179,723.47 |
合计 | 10,508,144.76 | 5,025,165.2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0,508,144.76 | 5,025,165.2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0月期间投资成立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南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北部燃气有限公司、长春朝阳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长春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8家子公司,投资比例100.00%,纳入本年度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建筑业 | 75.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延吉市 | 延吉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燃气(德惠)有限公司 | 德惠市 | 德惠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技术服务业 | 100.00 | 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燃气 (双阳)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技术服务业 | 65.00 | 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能源项目研究与开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燃气 (图们)有限公司 | 图们市 | 图们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及收购 |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龙井市 | 龙井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及收购 | ||
长春燃气 (珲春)有限公司 | 珲春市 | 珲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及收购 | ||
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 有限公司 | 安图县 | 安图县 | 燃气项目建设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卓越精工管件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管件加工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省长燃交通新能源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供应和加气站建设 | 6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省名尚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软件开发、 商品零售及其他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市长燃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天然气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德惠市 | 德惠市 | 天然气经营及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明城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磐石市 | 磐石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燃气公主岭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经营 | 50.00 | 投资设立 | ||
吉林省诚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科技中介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南部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北部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朝阳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房地产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25% | 208,837.48 | 7,201,323.67 |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49% | 3,293,814.30 | 29,151,548.88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03年3月6日,经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长经外资字[2013]019”号文的批准,本公司投资1500万元与百江投资有限公司(现为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中外合作经营单位-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期10年,根据合作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利润,投资的第一年长燃股份分得合作公司全部利润的95%;第二年分得合作公司利润97.5%;第三年和第四年分得合作公司利润的99%;第五年和第六年分得合作公司利润的97.5%;从第七年开始到合作期满,长燃股份分得合作公司利润的99%,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公司的全部净资产无偿归长春燃气所有,并且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股权以零对价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与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期限于2013年到期,2013年1月,经长春市商务局“长商审外资字[2013]2号”文的批准,投资双方决定延长合作期20年,延长后的利润分配方案不变。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29,903.79 | 571.31 | 30,475.10 | 7,204.47 | 30.00 | 7,234.47 | 24,287.76 | 923.17 | 25,210.93 | 4,151.81 | 4.06 | 4,155.87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7,685.17 | 7,104.82 | 14,789.99 | 4,983.06 | 3,863.46 | 8,846.52 | 7,664.86 | 5,789.68 | 13,454.54 | 4,726.45 | 3,456.82 | 8,183.27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15,172.36 | 2,107.21 | 2,107.21 | 8,836.21 | 11,321.23 | -194.98 | -194.98 | -576.97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7,758.04 | 672.21 | 672.21 | 302.98 | 5,241.00 | 568.82 | 568.82 | 2,486.83 |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市 | 长春市 |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20% | 权益法 |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63,622,276.63 | 1,554,554,795.61 |
非流动资产 | 2,716,585,661.59 | 2,290,063,666.46 |
资产合计 | 4,480,207,938.22 | 3,844,618,462.07 |
流动负债 | 1,418,302,822.58 | 1,330,265,473.44 |
非流动负债 | 1,813,453,073.61 | 1,326,318,555.54 |
负债合计 | 3,231,755,896.19 | 2,656,584,028.98 |
少数股东权益 | 9,615,376.74 | 10,415,173.8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238,836,665.29 | 1,177,619,259.2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47,767,333.06 | 235,523,851.84 |
调整事项 | 84,714,452.10 | 86,709,376.75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84,714,452.10 | 86,709,376.75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332,481,785.16 | 322,233,228.5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1,489,639,922.06 | 1,379,294,941.96 |
净利润 | 59,924,025.91 | 56,688,429.8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59,924,025.91 | 56,688,429.8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45,288,034.53 | 1,944,396.16 | 16,287,258.54 | 230,945,172.15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40,551.06 | 438,784.55 | 179,364.55 | 299,971.06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45,328,585.59 | 2,383,180.71 | 16,466,623.09 | 231,245,143.2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6,227,006.38 | 15,553,237.26 |
与收益相关 | 7,683,131.60 | 9,873,969.14 |
其他 | 2,000.00 | |
合计 | 23,910,137.98 | 25,429,206.40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河街3300号 | 城市燃气基础设施的建设及运营 | 102,189.64 | 58.75 | 58.7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其他说明:
2024年3月,长春市国资委已出具《长春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将所持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39.83%股权无偿划转至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长国资[2024]5 号),同时长春市国资委已与长发集团签署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长港燃气已办理完毕相关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长港燃气的公司章程也已变更完毕并备案。变更后的工商登记股权结构信息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8%,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截至本公司财务报表报出日,长发集团通过控股长春燃气的控股股东长港燃气,间接控制公司357,810,87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75%)。本公司的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天然气 | 26,467,536.1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天然气 | 367,519.09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9-30 | 2024-9-30 | 尚未偿还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88.47 | 791.01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400,595.81 | 28,402.24 |
(2).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 | 64,730,280.60 | 62,642,310.76 |
应付账款 |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4,450,471.76 |
(3).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22,289,747.48 | 75,423,170.73 |
1年以内小计 | 122,289,747.48 | 75,423,170.73 |
1至2年 | 19,628,089.50 | 2,576,751.24 |
2至3年 | 1,691,378.00 | 8,775,778.2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624,210.20 | 359,246.00 |
4至5年 | 354,190.40 | 949,563.60 |
5年以上 | 19,233,391.70 | 18,830,509.90 |
合计 | 163,821,007.28 | 106,915,019.7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1,273,421.02 | 12.99 | 21,273,421.02 | 100.00 | 21,273,421.02 | 17,984,648.77 | 16.82 | 17,984,648.77 | 100.00 | 17,984,648.77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42,547,586.26 | 87.01 | 14,437,409.09 | 10.13 | 142,547,586.26 | 88,930,370.94 | 83.18 | 10,031,839.97 | 11.28 | 88,930,370.94 |
合计 | 163,821,007.28 | 100.00 | 35,710,830.11 | 21.80 | 163,821,007.28 | 106,915,019.71 | 100.00 | 28,016,488.74 | 26.20 | 106,915,019.7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21,273,421.02 | 21,273,421.02 | 100.00 | 无偿债能力 |
合计 | 21,273,421.02 | 21,273,421.02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采用减值矩阵法计算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9,000,975.23 | 8,437,169.16 | 7.09 |
1至2年 | 19,628,089.50 | 3,478,097.46 | 17.72 |
2至3年 | 1,691,378.00 | 630,714.86 | 37.29 |
3至4年 | 624,210.20 | 378,458.64 | 60.63 |
4至5年 | 354,190.40 | 264,226.04 | 74.60 |
5年以上 | 1,248,742.93 | 1,248,742.93 | 100.00 |
合计 | 142,547,586.26 | 14,437,409.0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36,494,806.96 | 36,494,806.96 | 22.28 | 4,564,080.36 | |
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 | 21,338,272.38 | 21,338,272.38 | 13.03 | 1,512,883.51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21,273,421.02 | 21,273,421.02 | 12.99 | 21,273,421.02 | |
吉林调峰天然气有限公司 | 18,851,771.71 | 18,851,771.71 | 11.51 | 1,150,758.68 | |
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 | 16,230,728.98 | 16,230,728.98 | 9.91 | 1,022,131.71 | |
合计 | 114,189,001.05 | 114,189,001.05 | 69.72 | 29,523,275.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52,148,447.06 | 205,758,994.68 |
合计 | 252,148,447.06 | 205,758,994.6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9,811,837.43 | 43,992,830.24 |
1年以内小计 | 119,811,837.43 | 43,992,830.24 |
1至2年 | 26,001,265.23 | 68,659,519.46 |
2至3年 | 46,081,583.18 | 81,943,130.34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75,756,063.30 | 45,928,536.59 |
4至5年 | 43,543,951.28 | 4,115,833.57 |
5年以上 | 107,185,061.85 | 136,415,535.58 |
合计 | 418,379,762.27 | 381,055,385.78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460,557.51 | 834,723.06 |
存出保证金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 407,419,204.76 | 369,720,662.72 |
合计 | 418,379,762.27 | 381,055,385.7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71,342.40 | 169,051,158.86 | 3,151,297.85 | 175,273,799.1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1,835,548.13 | 1,835,548.13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5,051,019.94 | 32,846.06 | 5,083,866.00 | |
本期转回 | 20,306.91 | 10,954,745.14 | 3,151,297.85 | 14,126,349.90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6,266,507.30 | 159,964,807.91 | - | 166,231,315.21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114,176,558.22 | 27.29 | 往来款 | 1-5年及5年以上 | 45,165,301.25 |
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有限公司 | 64,369,122.09 | 15.39 | 往来款 | 1-5年及5年以上 | 20,277,880.94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53,404,892.32 | 12.76 | 往来款 | 1-5年及5年以上 | 37,694,094.26 |
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52,145,300.53 | 12.46 | 往来款 | 1年以内 | 2,727,199.22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44,809,855.51 | 10.71 | 往来款 | 1-5年及5年以上 | 27,994,430.99 |
合计 | 328,905,728.67 | 78.61 | / | / | 133,858,906.6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24,402,735.39 | 49,360,000.00 | 3,875,042,735.39 | 1,802,450,731.10 | 49,360,000.00 | 1,753,090,731.1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32,481,785.16 | 332,481,785.16 | 322,233,228.59 | 322,233,228.59 | ||
合计 | 4,256,884,520.55 | 49,360,000.00 | 4,207,524,520.55 | 2,124,683,959.69 | 49,360,000.00 | 2,075,323,959.69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长春汽车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55,926,423.08 | 55,926,423.08 | ||||
长春振威燃气安装发展有限公司 | 15,595,240.23 | 15,595,240.23 | ||||
长春燃气(延吉)有限公司 | 61,294,054.49 | 61,294,054.49 | ||||
长春燃气(德惠)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长春燃气热力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长春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 49,360,000.00 | 49,360,000.00 | 49,360,000.00 | |||
长春燃气(双阳)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公主岭长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吉林省公用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4,889,532.41 | 4,889,532.41 |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长春燃气(图们)有限公司 | 39,837,488.29 | 39,837,488.29 | ||||
长春燃气(龙井)有限公司 | 42,616,123.20 | 42,616,123.20 | ||||
长春燃气(珲春)有限公司 | 61,955,529.04 | 61,955,529.04 | ||||
长春燃气(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
长春卓越精工管件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吉林省长燃交通新能源有限 | 3,000,000.00 | 3,000,000.00 |
公司 | ||||||
吉林省名尚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长春市长燃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责任公司 | 1,193,976,340.36 | 1,193,976,340.36 | ||||
长春燃气公主岭丰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长春东部燃气有限公司 | 8,533,047.39 | 8,533,047.39 | ||||
长春西部燃气有限公司 | 26,268,664.75 | 26,268,664.75 | ||||
长春南部燃气有限公司 | 33,391,599.13 | 33,391,599.13 | ||||
长春北部燃气有限公司 | 14,093,607.91 | 14,093,607.91 | ||||
长春朝阳燃气有限公司 | 20,512,661.06 | 20,512,661.06 | ||||
长春净月燃气有限公司 | 328,315.48 | 328,315.48 | ||||
长春德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
长春城燃市政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 2,018,624,108.57 | 2,018,624,108.57 | ||||
合计 | 1,802,450,731.10 | 2,121,952,004.29 | 3,924,402,735.39 | 49,36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322,233,228.59 | 10,248,556.57 | 332,481,785.16 | ||||||||
小计 | 322,233,228.59 | 10,248,556.57 | 332,481,785.16 | ||||||||
合计 | 322,233,228.59 | 10,248,556.57 | 332,481,785.16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718,645,839.06 | 1,563,664,684.80 | 1,540,939,563.55 | 1,388,095,776.45 |
其他业务 | 58,619,218.67 | 54,684,612.46 | 29,444,512.18 | 24,008,556.18 |
合计 | 1,777,265,057.73 | 1,618,349,297.26 | 1,570,384,075.73 | 1,412,104,332.6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分类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按业务类型 | ||
燃气销售 | 1,578,018,209.69 | 1,480,851,272.88 |
燃气安装 | 140,627,629.37 | 82,813,411.92 |
其他 | 58,619,218.67 | 54,684,612.46 |
按经营地区 | ||
吉林省内 | 1,777,265,057.73 | 1,618,349,297.26 |
合计 | 1,777,265,057.73 | 1,618,349,297.2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10,248,556.57 | 9,456,703.2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743,654.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9,047,949.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267,283.8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090,214.3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12,800.19 | |
合计 | 13,121,306.35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862,188.22 | 天然气配套项目、管网改造项目等政府补助事项,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并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41 | -0.11 | -0.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7 | -0.13 | -0.1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董志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