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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展健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德展健康”)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德展健康、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林药业”)、天津嘉林科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嘉林”)、嘉林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林西集”)和北京嘉林惠康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林惠康”);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74%,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5.93%;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募集资金、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内部信息传递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管理、销售及收款管理、存货与储运管理、投资管理、资金活动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 (1)错报≥资产总额的3%; (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5%。

重要缺陷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 (1)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总额的3%; (2)经营收入总额的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5%。
一般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大于等于: (1)错报<资产总额的1%; (2)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 (2)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影响其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公司予以更正;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潜在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潜在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潜在财产损失<资产总额的0.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分类定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重大缺陷(1)重大事项缺乏合法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重大失误;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3)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流失人员≥总数的10%); (4)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流失人员≥总数的15%); (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6)媒体频现负面新闻,导致公司股价急剧大幅下跌,直接影响公司生存发展。
重要缺陷(1)决策程序存在但运行不畅,或决策程序不规范导致出现较大失误;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受到除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以外的行政处罚; (3)中高级管理人员流失严重(总数的5%≤流失人员<总数的10%); (4)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总数的10%≤流失人员<总数的15%); (5)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较大缺陷; (6)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公司公众形象和市场拓展。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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