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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天海龙: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677 股票简称:恒天海龙 公告编号:2024-002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各位监事。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江桂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公司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5次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均得到了执行,在公司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参与了公司重大决

策的讨论。2023年度,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认真监督公司财务及资金运用等情况,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规范。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主要风险均得到了有效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内控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拟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584,500,709.53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313,064,843.3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述现金分红条款。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复核,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与财务报表保持了一致。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9月)》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12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12月)》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董监高责任险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年,赔偿限额不超过5000万元。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恒天海龙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4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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