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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履职有为,充分发挥了监督指导作用,推动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促进了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现将 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本届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位,主任委员由专业的会计人士,独立董事担任。公司十届三十二次董事会选举王秀萍、王劲夫为川投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文志为川投能源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提案报告》《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公司十一届一次董事会选举王秀萍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选举王劲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副主任,选举李文志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如下:

王秀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曾任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曾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福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文志: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总经济师、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王劲夫: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技术专家(返聘),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参与了全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报告

2.关于审议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财务预算报告的提案报告

3.关于2022年度资产清理报废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报告

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

5.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6.关于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7.关于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8.关于审议2023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9.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10.关于对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1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报告

12.关于2022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提案报告

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提案报告

1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提案报告

15.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16.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提案报告

(二)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2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布置2023年度内控及风险管理工作重点的议案

2.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8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3年第3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3.关于新建《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提案报告

4.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5.关于公司2023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提案报告

(四)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0月16日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4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案报告

2.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

3.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提案报告

(五)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5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计划安排的提案报告。

(六)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提案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审计资质,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2.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并且审计团队勤勉尽责,在审计过程中为公司提出过良好的管理建议,因此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在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照商定计划进行审计,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未在审计中发现公司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经过不定期地对信永中和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和同意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

部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

1.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有关规定,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公司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检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和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邀请相关高管和审计人员列席会议,就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面对面有效沟通,保证了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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