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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2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4-2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4楼

(5)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10,730名,其中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人。

(7)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收费总额 8.3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5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 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80万元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何卫明,200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10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会计师:刘军,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淑平,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121.8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9.8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2023年度,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情况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

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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