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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非独立董事原瑞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增补委任刘壮先生、原瑞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委任刘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委任谢洪涛先生、刘壮先生、原瑞涛先生、付曙光先生、刘雪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谢洪涛先生任主任委员。

2.委任曲振尧先生、王承玉先生、刘雪娇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曲振尧先生任主任委员。

3.委任刘雪娇女士、王承玉先生、谢洪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刘雪娇女士任主任委员。

4.委任王承玉先生、曲振尧先生、刘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王承玉先生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章红钰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总法律顾问,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变更的公告》(2024-014号)。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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