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
1. 引言......................................................................................................................... 4
1.1 公司简介..................................................................................................... 4
1.2 披露依据..................................................................................................... 4
1.3 披露声明..................................................................................................... 4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 6
2.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方法 ............................................................................ 6
2.2 纳入并表范围的主要被投资机构 ................................................................. 6
2.3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 6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 7
3.1 资本充足率 ................................................................................................. 7
3.2 资本构成..................................................................................................... 7
3.3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9
4.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 11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 11
4.2 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计划 .......................................................................... 11
5. 全面风险管理....................................................................................................... 13
5.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13
5.2 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情况 ...................................................................... 13
6. 信用风险............................................................................................................... 15
6.1 信用风险管理............................................................................................ 15
6.2 信用风险计量............................................................................................ 15
6.3 信用风险缓释............................................................................................ 16
6.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 17
6.5 资产证券化 ............................................................................................... 18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20
7. 市场风险............................................................................................................... 22
7.1 市场风险管理............................................................................................ 22
7.2 市场风险计量............................................................................................ 23
8. 操作风险............................................................................................................... 24
8.1 操作风险管理............................................................................................ 24
8.2 合规风险................................................................................................... 24
8.3 反洗钱 ...................................................................................................... 25
8.4 操作风险计量............................................................................................ 26
9. 流动性风险........................................................................................................... 27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 27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 27
10. 其他风险............................................................................................................... 27
10.1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28
10.2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28
10.3 声誉风险................................................................................................... 29
11. 薪酬....................................................................................................................... 30
11.1 薪酬治理架构............................................................................................ 30
11.2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30
11.3 薪酬管理政策............................................................................................ 30
12. 附件....................................................................................................................... 32
1. 引言
1.1 公司简介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是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股份制商业银行。2006年5月,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2007年7月19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002142),成为国内首批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拥有营业机构496家,其中总行营业部1家;专营机构1家,为资金营运中心;分行16家,分别为上海、杭州、南京、深圳、苏州、温州、北京、无锡、金华、绍兴、台州、嘉兴、丽水、湖州、衢州、舟山分行;子公司4家,分别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支行474家。近年来,公司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和金融技术创新,不断强化公司银行、零售公司、财富管理、消费信贷、信用卡、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票据业务、金融市场等各项业务在细分市场中的比较优势,实现利润来源多元化。公司为中国银行业资产质量好、盈利能力强、资本充足率高、不良贷款率低的银行之一。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23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按一级资本排名,公司位列第82位。
1.2 披露依据
本报告根据原中国银监会2012年6月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7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并披露。
1.3 披露声明
本报告包含若干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业务发展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现行计划、估计及预测而做出,与日后外部事件或公司日后财务、业
务或其他表现有关,可能涉及的未来计划亦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故投资者不应对其过分依赖。
2. 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
2.1 被投资机构并表处理方法
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各级资本充足率。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公司以及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各类被投资机构在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中采用的处理方法
被投资机构类别 | 并表处理方法 |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金融机构 | 纳入并表范围 |
对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 不纳入并表范围,将投资合计超出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的部分从各级监管资本中对应扣除,未达到门槛扣除限额的部分计算风险加权资产 |
2023年末,公司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和财务并表范围不存在差异。
2.2 纳入并表范围的主要被投资机构
下表列示了2023年末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的相关信息:
纳入并表范围的被投资机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 | 被投资机构名称 | 投资余额 | 持股比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1 |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47.2 | 71.49 | 中国宁波 | 基金公司 |
2 |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6,000 | 100 | 中国宁波 | 金融租赁公司 |
3 |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100 | 中国宁波 | 理财子公司 |
4 | 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694.94 | 92.79 | 中国宁波 | 消费金融公司 |
2.3 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限制
2023年末,公司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报告期内,集团内资金转移无重大限制。
3. 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3.1 资本充足率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集团及母公司资本充足率计算结果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集团 | 母公司 | 集团 | 母公司 |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74,611 | 152,455 | 151,288 | 136,697 |
一级资本净额 | 199,446 | 177,265 | 166,112 | 151,507 |
总资本净额 | 271,772 | 247,990 | 235,407 | 219,570 |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 1,811,196 | 1,670,655 | 1,551,141 | 1,443,082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9.64% | 9.13% | 9.75% | 9.47%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01% | 10.61% | 10.71% | 10.50% |
资本充足率 | 15.01% | 14.84% | 15.18% | 15.22% |
3.2 资本构成
2023年末,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4%,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1.01%,资本充足率为15.01%,均满足监管要求。2023年,公司发行100亿元永续债,同时公司利润继续保持增长,资本得到有效补充;资本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资本充足率继续保持稳健水平。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集团资本充足率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核心一级资本 | 176,572 | 152,923 |
实收资本 | 6,604 | 6,604 |
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 37,611 | 37,666 |
盈余公积 | 14,705 | 12,458 |
一般风险准备 | 24,510 | 20,944 |
未分配利润 | 87,154 | 71,493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187 | 107 |
其他 | 5,801 | 3,651 |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项目 | 1,961 | 1,635 |
商誉 | 293 | 293 |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 | 1,668 | 1,275 |
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 | - | 67 |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 | -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 | - |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 174,611 | 151,288 |
其他一级资本 | 24,835 | 14,824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 24,810 | 14,810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25 | 14 |
一级资本净额 | 199,446 | 166,112 |
二级资本 | 72,326 | 69,295 |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 51,500 | 51,500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20,776 | 17,767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50 | 28 |
二级资本扣除项目 | - |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 - |
总资本净额 | 271,772 | 235,407 |
风险加权资产 | 1,811,196 | 1,551,14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9.64% | 9.75%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01% | 10.71% |
资本充足率 | 15.01% | 15.18% |
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号)附件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的信息请参见本报告附件,包括资本构成、资产负债表项目展开说明表、资本构成项目与展开的资产负债表项目之间的对应关系以及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资本计算中的限额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一、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 ||
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 ||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 - | - |
内部评级法下计算的预期损失 | - | - |
内部评级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 | - |
内部评级法下不考虑并行期调整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 - | - |
并行期内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 | - |
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 ||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 43,039 | 38,724 |
权重法下贷款损失准备最低要求 | 9,499 | 7,846 |
权重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33,540 | 30,878 |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 20,776 | 17,767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20,776 | 17,767 |
二、适用门槛扣除法的各项目扣除限额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 | 316 | 157 |
相关限额 | 17,461 | 15,129 |
应扣除部分 | - |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 | - |
相关限额 | 17,461 | 15,129 |
应扣除部分 | ||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 | 6,260 | 6,984 |
相关限额 | 17,461 | 15,129 |
应扣除部分 | - |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 | 6,260 | 6,984 |
相关限额 | 26,192 | 22,693 |
应扣除部分 | - | - |
关于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重要事项”的相关内容。关于公司本报告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
3.3 风险加权资产计量
下表列示了公司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风险加权资产情况。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加权资产计量采用基本指标法。
风险加权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3年 12 月 31 日 | 2022年 12 月 31 日 |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 1,682,837 | 1,439,096 |
表内信用风险 | 1,454,956 | 1,243,550 |
表外信用风险 | 211,527 | 176,823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16,354 | 18,723 |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 21,043 | 17,206 |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 107,316 | 94,839 |
合计 | 1,811,196 | 1,551,141 |
4.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
4.1 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公司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目前由实质性风险评估、资本充足预测和压力测试等部分组成。实质性风险评估体系实现了对公司所有实质性风险的评估,对各类实质性风险的风险状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资本充足预测是在考虑公司业务规划和财务规划基础上,预测各类风险加权资产和资本的变动,进而预测未来几年的资本充足水平;压力测试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在分析未来宏观经济走势的前提下,设置能体现公司业务经营、资产负债组合和风险特征的压力情景,得出压力情景下公司资本充足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4.2 资本规划和资本管理计划
公司滚动开展三年资本规划,公司在制定资本规划时,综合考虑监管要求、市场环境、公司业务规划等因素,预计公司未来三年的风险资产增长规模及相应资本需求,并考虑外部政策、市场价格等因素制定资本补充方案。
为确保资本充足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公司制定了明确的资本管理计划。公司资本管理的目标包括:(1)保持合理的资本充足率水平和稳固的资本基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和战略规划的实施,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2)不断完善以经济资本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准确计量并覆盖各类风险,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和经营管理机制,为股东创造最佳回报。(3)合理运用各类资本工具,优化资本总量与结构,提高资本质量。公司资本管理主要包括资本充足率管理、资本融资管理和经济资本管理等内容。
资本充足率管理是公司资本管理的核心。202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23年全国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公司位列名单内第一组,面临附加资本0.25%与附加杠杆率0.125%等附加资本要求。公司定期监控资本充足率,每季度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所需信息;同时采用压力测试等手段,每月开展资本充足率预测,确保指标符合监管要求;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使公司能够根据业务实质更精确计量风险
加权资产。报告期内公司资本充足率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本新规”),公司推进了风险加权资产计量系统升级建设,实现资本新规下的资本监管指标计量。资本融资管理致力于进一步提高资本实力,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资本质量。公司注重资本的内生性增长,努力实现规模扩张、盈利能力和资本约束的平衡和协调,通过利润增长、留存盈余公积和计提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等方式补充资本。同时公司积极研究新型资本工具,合理利用外源性融资,进一步加强资本实力,2023年,公司发行100亿元永续债,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抗风险能力和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
经济资本管理致力于在公司中牢固树立资本约束理念,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本的集约化管理。2023年,公司稳步推进经济资本限额管理,制定经济资本分配计划,实现资本在各个业务条线、地区、产品、风险领域之间的优化配置,统筹安排各经营部门、各业务条线风险加权资产规模,持续加大经济资本考核力度,促进资本合理配置;进一步发挥公司综合化经营优势,完善并表管理等制度,逐步加强子公司资本管理,满足集团化、综合化经营对资本管理的需求。
5. 全面风险管理
5.1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已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各类风险以及各类风险之间相互影响。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国别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公司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监事会有效监督、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分支机构、所有业务及流程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条线部门、风险管理条线部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职责明确,确保运行机制相互衔接、有效制衡。2023年,国际经济增长放缓,地缘政治冲突持续,发达国家央行政策紧缩效应显现,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国内经济呈现恢复向好态势,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在党委会、董事会的领导下,风险管理主动适应新形势,始终坚守“控制风险就是减少成本”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强化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平稳经营。公司坚持党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把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起来,将党委审议“三重一大”事项,作为董事会决策前置程序,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均由党委研究讨论后,由董事会按照公司治理程序决策,高级管理层落实执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各级风险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会、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要求,加快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的深度融合,提升风险管理的数字化、系统化和智能化水平。在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公司有序开展对各类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工作,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各类型风险。
5.2 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情况
鉴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监管环境的变化和同业竞争的驱动,公司自2011年起全面推动新资本协议项目开展,推进资本计量高级方法下的风险与资本管理体系的建
设。2023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公司依据资本新规要求重新规划资本计量高级方法建设方案。同时,公司持续深化新资本协议项目成果的应用力度,全力提升业务风险识别、预防和化解等管控水平。
6.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银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公司的信用风险资产包括各项贷款、资金业务(含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银行账户债券投资等)、应收款项和表外信用业务。
6.1 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风险管理主要机制包括:
一是优化资源布局,授信政策精准引领。公司紧密围绕全行发展战略,结合市场动态变化,深入分析客群特点,制定审慎稳健、务实高效的授信政策。灵活运用优势产品,通过资产组合加强综合化经营;坚持深化行业研究,做大客群的同时做深客群;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重点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和数字金融等领域;持续优化资产投放,促进业务稳健增长。
二是深化管理机制,风险管理主动发力。升级预警体系,公司预警迭代优化智能监测模型,提高预警精准性和前瞻性;零售预警搭建前置分析流程,提升预警排查质效;个人预警升级关联图谱,增强风险挖掘能力。深化多层次风控人才培养体系,持续提升数据分析师覆盖率,全面打造数字化新军;重塑回访团队职能,进一步提升回访团队信用风险发现能力。
三是夯实系统支撑,数字风控固本强基。推进风险数据平台建设,实现风险领域底层数据与上层平台的互融互通;升级大数据分析平台,结合关联图谱、生成式AI等新技术,持续扩展风控覆盖面,提升平台易用性和智能化水平,提高风险识别、判断和分析效率。顺利落地新一代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群二期担保和贷后管理项目,有序推进三期项目的建设,建立统一风险视图,为信用风险管理提供有效抓手。
6.2 信用风险计量
下表列示了公司按照权重法计量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暴露类型 | 2023年12月31日 |
风险暴露 | 未缓释风险暴露 | |
表内信用风险 | 2,566,052 | 2,523,051 |
表外信用风险 | 536,506 | 179,186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33,565 | 22,903 |
合计 | 3,136,123 | 2,725,140 |
公司在信用风险权重法计量过程中采用的权重严格遵循《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下表列示了公司按照风险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情况。
按权重划分的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权重 | 2023年12月31日 | |
风险暴露 | 未缓释风险暴露 | |
0% | 801,931 | 591,639 |
20% | 361,073 | 355,415 |
25% | 237,547 | 90,519 |
50% | 85,794 | 85,794 |
75% | 547,482 | 542,502 |
100% | 1,091,272 | 1,048,247 |
150% | 4,667 | 4,667 |
250% | 6,279 | 6,279 |
400% | 39 | 39 |
1250% | 39 | 39 |
合计 | 3,136,123 | 2,725,140 |
6.3 信用风险缓释
公司高度重视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风险抵补作用,不断规范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管理方式,及时更新缓释管理政策体系,优化系统功能,提高智能化管理能力。
公司通常运用抵质押品和保证等方式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有效覆盖借款人的信用风险暴露。抵质押品种类上主要包括居住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和票据等。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业务流程和管理职责制定缓释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内部流程,明确押品贷前调查、审查、价值审定、抵质押率、价值重估频率,以及出入库、预警、清收处置等相关要求,及时识别押品价值波动、状态异常等风险,确保信用风险缓释工具的作用有效发挥。
公司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对风险缓释的集中度风险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通过信贷结构调整,不断优化抵质押品结构,降低抵质押品集中度风
险。
权重法下各类合格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覆盖的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缓释类型 | 2023年12月31日 | ||
表内信用风险 | 表外信用风险 |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 |
现金类资产 | 6,568 | 210,292 | - |
我国中央政府 | 2,265 | - | 7,095 |
中国人民银行 | - | - | - |
我国政策性银行 | 7,268 | - | 808 |
我国公共部门实体 | - | - | 2,459 |
我国商业银行 | 26,899 | 147,028 | 300 |
评级AA-以上(含AA-)的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 | - | - | - |
评级AA-及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 | 1 | - | - |
评级AA-以下,A-(含A-)以上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 | - | - | - |
合计 | 43,001 | 357,320 | 10,662 |
6.4 贷款质量及贷款减值准备
贷款五级分类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正常 | 1,235,113 | 98.59% | 1,032,112 | 98.67% |
关注 | 8,106 | 0.65% | 6,044 | 0.58% |
不良贷款 | 9,499 | 0.76% | 7,846 | 0.75% |
次级 | 1,256 | 0.10% | 2,546 | 0.24% |
可疑 | 4,227 | 0.34% | 3,553 | 0.34% |
损失 | 4,016 | 0.32% | 1,747 | 0.17% |
合计 | 1,252,718 | 100.00% | 1,046,002 | 100.00% |
逾期贷款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逾期3个月以内 | 4,698 | 0.37% | 3,220 | 0.31% |
逾期3个月至1年 | 5,001 | 0.40% | 3,318 | 0.32% |
逾期1年以上至3年以内 | 1,708 | 0.14% | 1,574 | 0.15% |
逾期3年以上 | 277 | 0.02% | 429 | 0.04% |
逾期贷款合计 | 11,684 | 0.93% | 8,541 | 0.82% |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为基础,基于客户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等参数,结合宏观经济前瞻性调整,计提贷款信用风险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和核销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调整前期初余额 | 39,456 | 34,595 |
其他转入 | - | 251 |
本期计提 | 10,742 | 10,688 |
本期核销 | (8,336) | (7,211) |
本期其他转出 | (4) | (204) |
本期收回 | 1,984 | 1,383 |
其中:收回原转销贷款及垫款导致的转回 | 1,984 | 1,383 |
已减值贷款利息回拨 | (45) | (46) |
期末余额 | 43,797 | 39,456 |
6.5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受益证券,以该财产所产生的现金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公司发起的资产证券化均为传统型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业务情况
为综合统筹资产负债布局,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以盘活存量资产,促进经营转型。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存续3期资产证券化项目,基础资产余额31.60亿元。外部评级机构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和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作为发起机构,参与了基础资产筛选、交易结构设计、路演发行等工作;作为贷款服务机构,提供资产池资产贷后管理、本息收取、资金划转、信息披露等工作。公司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持有的次级部分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公司作为资产支持证券市场的投资者,通过购买、持有资产支持证券获取投资收益,并承担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遵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依据原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计量资产证券化资本占用。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通常指95%或者以上的情形,下同)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并将该信贷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让而收到的对价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是指将信贷资产从发起机构的账上和资产负债表内转出。
下表列示了2023年末公司发起但尚未结清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具体信息:
公司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资产证券化产品 | 发起年份 | 发起时的基础资产暴露额 | 2023年末基础资产暴露余额 | 外部信用评级机构 | 发起机构 |
永动2022年第一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2022 | 3,000 | 114.69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本行 |
永动2022年第二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2022 | 4,000 | 868.47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本行 |
永动2022年第三期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 2022 | 4,000 | 2,176.71 | 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本行 |
公司作为发起机构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公司发起且报告期末尚未结清的证券化业务基础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基础资产类型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基础资产暴露余额 | 基础资产不良余额 | 基础资产逾期余额 | 基础资产暴露余额 | 基础资产不良余额 | 基础资产逾期余额 | |
公司类贷款 | - | - | - | - | - | - |
个人贷款 | 3,159.87 | - | - | 11,000 | - | - |
合计 | 3,159.87 | - | - | 11,000 | - | - |
报告期内公司新发起的资产证券化业务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基础资产类型 | 发起时基础资产暴露余额 | 报告期末基础资产暴露余额 |
公司类贷款 | 0 | 0 |
个人贷款 | 0 | 0 |
合计 | 0 | 0 |
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公司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采用标准法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
截至2023年末,公司作为发起人共持有自身发行的资产证券化资产合计2亿元,均为5%的规定自留部分。公司作为投资者购买的资产证券化资产合计220.7亿元。
6.6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出现于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中未结算的场外衍生工具及证券融资交易。公司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场外衍生工具交易。
公司将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报告与处置进行规范,并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监管要求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进行计量。
公司每日对未结算的场外衍生工具交易进行市值重估,经双方确认后以估值结果来决定抵押品的交割金额,及时有效地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进行缓释。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 ||
利率合约 | 56 | 86 |
汇率合约 | 15,063 | 18,244 |
股票合约 | 418 | 209 |
商品合约 | 0 | 0 |
信用衍生工具 | 0 | 2 |
场外衍生工具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合计 | 15,537 | 18,541 |
对中央交易对手的风险暴露 | 1,623 | 4,386 |
证券融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 | 16,405 | 26,408 |
7.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利率、汇率以及其他市场因素变动而引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未来收益或者未来现金流量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风险。影响公司业务的市场风险主要类别有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
7.1 市场风险管理
公司建立了与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完善的、可靠的交易账簿市场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市场风险治理架构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公司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报告要求,明确实施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和识别、计量、监测与控制程序,明确市场风险报告、信息披露、应急处置及市场风险资本计量程序和要求,明确市场风险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及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交易账簿市场风险指标限额管理体系,设置三层市场风险指标限额,第一层是董事会审批并授权给高级管理层的年度全行层级风险限额,包括交易账簿风险价值限额和压力测试最大损失限额;第二层是由高级管理层审批并授权给风险承担部门,按照具体业务或交易组合制定的分项限额,包括敏感度限额、敞口限额、止损限额等;第三层是职能管理限额,由风险承担部门在其内部进行分配和使用。风险管理部负责每日生成风险和损益日报,监测市场风险指标限额执行情况;定期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遇市场重大波动、政策变化等紧急情况则开展紧急场景压力测试并发布预警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监管要求和金融市场走势,持续完善交易账簿市场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强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控效能。一是落地高频、标准化的市场风险数据质量治理体系,规范数据管理标准,建立高频自动化监控体系,依托市场风险计量系统性能,落实高频高效的问题解决机制,提升市场风险管理精准度。二是持续强化市场风险各项验证工作,参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对资金业务估值模型、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资本计量及压力测试开展验证,确保公司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健全,模型指标、资本计量结果准确,符合监管要求。三是结合金融市场变化情况,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情景库综合评估和场景调整更
新,提高应对极端场景冲击的敏感性。
公司持续跟踪宏观经济和货币政策变动,每日对交易账簿头寸进行市值重估,每日监控市场风险限额指标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交易账簿业务盈利稳健增长,各项市场风险指标均运行稳定。
7.2 市场风险计量
2023年末,公司采用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资本要求,市场风险总的资本要求为16.83亿元。
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风险类型 | 资本要求 |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利率风险 | 1,002 | 1,149 |
股票风险 | 163 | 104 |
外汇风险 | 438 | 26 |
商品风险 | 57 | 53 |
期权风险 | 23 | 45 |
合计 | 1,683 | 1,377 |
8.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
8.1 操作风险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强化操作风险评估与监测分析,完善重点领域操作风险防控,深化信息科技风险管控,深入推进反诈工作,确保操作风险控制在适度范围。一是优化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应用。开展重点业务和管理流程操作风险评估,梳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定期召开操作风险联席会议,强化操作风险事件分析和应用。二是完善重点领域操作风险防控。规范线上业务签章管理,完善线上业务用印风险管控措施;从源头上加强档案管理,建立档案系统与投行、托管和国际业务系统的对接,定期监测档案登记和移交情况,督促各类档案及时规范归档。三是深化信息科技风险管控。开展信息科技全面自查和风险评估,有效识别薄弱环节,并落实整改;优化信息科技关键风险指标,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监测;建立健全邮件外发管控机制,强化办公电脑数据防泄漏管理。四是提升外包风险管理水平。修订外包制度规范,完善信息科技外包战略及风险管理策略;开展外包管理情况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外包风险管控措施。五是持续做好业务连续性管理。修订业务连续性管理办法,明确新产品业务影响分析要求;开展全行业务影响分析,梳理重要业务关联信息系统外部供应商连续性计划,持续开展业务连续性演练,完善应急恢复流程与策略。六是深入推进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源头管控与持续尽调并重,加强个人和单位客户的开户管控;优化预警和拦截模型,提高风险识别精准度;警银联动落实劝阻机制,发挥反诈工作成效。
8.2 合规风险
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保障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目标,积极开展合规风险防范
工作。一是持续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关注外部监管政策和内部经营管理实际需要,通过外部监管要求内化、内控制度多维度审核等合规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提升制度合理性和完备性。二是深化合规风险监测评估。公司持续追踪监管外规、处罚、监管意见、内外部检查等各类合规风险信息,定期评估全行合规风险分布及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合规风险点库,强化对条线、区域合规风险的识别、监测和管控,推动合规管理工作成效稳步提升。三是加强产品合规管理。推进产品合规全周期管理,从产品结构、制度流程、合同文本等多角度开展法律合规审查,确保产品合法合规。四是深化数据合规管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外规,制定数据合规审查模板,统一数据合规审查标准;优化数据合作审查流程,增强数据合作审查便利性;引入隐私计算技术,强化大数据经营支撑,推进数据合作及应用的合规落地。五是提升合规检查质效。围绕监管重点,以合规风险点变动为支撑开展合规风险动态监测;强化项目质量管控,开展检查前中后全流程的质量评估。六是强化合规文化建设。公司坚持“合规为本”的经营理念,通过向员工宣讲合规管理要求、解析违规案例等,提升员工合规意识;开展全行业务合规宣导,普及业务合规知识;组织日常学习、合规专业课题研究、发布法律合规双月报等,提升合规人员专业能力;开展特色合规文化活动,举办专题闯关、合规征文、知识技能竞赛等,营造良好的合规文化氛围。
8.3 反洗钱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重构机构洗钱风险评估体系,深入反洗钱科技赋能,提升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加速客户信息治理线上化。以新系统为依托,全面整合各业务条线的所有客户信息,加速客户信息质量的线上化智能管理。二是完成机构风险自评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梳理重建“风险为本”的立体式指标体系,修订完善自评估管理办法,并完成首次自评估。三是完善智能化可疑监测体系,在持续新增和优化交易监测传统规则模型,全面覆盖监管要求的常见洗钱类型和高风险业务的基础上,持续推进AI智能模型与图分析工具的应用,进一步填补监测盲区,提升分析效率。
8.4 操作风险计量
公司目前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要求。2023年末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85.85亿元。
9.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9.1 流动性风险管理
公司根据监管政策的要求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改进流动性风险管理技术,使得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和公司的经营战略、业务特点、财务实力、融资能力、总体风险偏好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程度较好,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同时,公司本外币基准、轻度、重度压力测试均达到了不低于30天的最短生存期要求,本外币应急缓冲能力较好。
2023年,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央行货币政策变动,结合公司资产负债业务增长和流动性缺口情况,提前部署、动态调整流动性管理策略。报告期内,为加强流动性风险管控,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持续提升流动性风险识别能力,升级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功能,提高风险风险计量效力,开展预警指标体系重检,提升预警指标敏感性;二是不断提升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优化头寸管理系统功能,提升分支行头寸管理能力;三是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9.2 流动性风险分析
公司一直密切跟踪宏观调控政策和市场资金面情况,根据全行资产负债业务增长和流动性缺口情况,提前部署、动态调整流动性管理策略,确保公司流动性风险处于安全范围。
2023年,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反映公司流动性状况的有关指标均满足监管要求。其中,流动性比例84.28%,流动性覆盖率244.48%,净稳定资金比例117.74%。
10. 其他风险
10.1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公司建立了与业务性质、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了董事会、高管层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公司主要采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久期分析、净利息收入分析、经济价值分析和压力测试等方法,针对不同币种、不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来源分别进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对经济价值变动幅度指标设置管理目标,并持续监测指标水平,确保公司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可控。2023年,公司密切关注外部利率环境和内部利率风险敞口结构变化,持续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水平。一是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体系,每季度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重检;二是优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模型,对客户行为模型的方法论进行进一步完善;三是提升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计量水平,完善资产负债管理系统功能。同时,公司继续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内外部定价策略,净息差保持稳定,实现了净利息收入的平稳增长。
10.2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截至2023年末,公司银行账簿股权投资风险暴露共计3.71亿元。公司对大额和非大额股权风险的计量严格遵循《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下表列示了公司持有的银行账簿股权风险情况:
银行账簿股权风险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股权类型 | 2022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金融机构 | 316 | 157 |
公司 | 55 | 57 |
合计 | 371 | 214 |
关于股权投资会计政策请参见2023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相关内容。
10.3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由银行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银行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其品牌价值,不利其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以监管要求为指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适时调整策略,继续提升声誉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匹配性、全覆盖和有效性。一是从前瞻性和有效性入手,积极应对舆情,妥善处理投诉。定期研判分析行业舆情热点,并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各项舆情应对预案。依托联动机制,确保应急处置时联络畅通、响应及时。二是从匹配性入手,加强支持实体经济、保护消费者权益、投资者权益等宣传,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等各类主题宣传。三是从全覆盖入手,顺应新媒体发展趋势,继续探索融媒体传播新形式。入驻主要媒体平台,从企业社会责任、服务实体经济、卓越服务等多维度入手,借助各类媒体传播平台,提升公司对外形象。通过冠名2023国际女子职业网联宁波网球公开赛、多地分行参与协办马拉松等体育赛事,全方位服务市民,倡导全民健身健康理念,覆盖人群过亿,在品牌曝光度和美誉度上有明显提升。
11. 薪酬
11.1 薪酬治理架构
公司从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出发,建立健全薪酬治理架构,明确相关主体职责,不断完善薪酬政策决策机制,致力于搭建由各利益相关者充分参与的薪酬治理体系。
公司董事会对薪酬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公司董事会积极监督薪酬体系的设计和运行,定期审查薪酬体系的合规性,确保薪酬体系按照预定目标运行。公司依据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授权开展薪酬管理相关工作。公司监事会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督。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薪酬管理相关决议,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制定考核激励、薪酬分配等办法;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薪酬管理事项的落实;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审计部、合规部等部门根据行内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授权参与并监督薪酬机制的执行和完善工作。
11.2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考核标准,视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审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方案建议,并监督方案实施;办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包括独立董事贝多广先生、独立董事洪佩丽女士和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独立董事贝多广先生担任委员会主任。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
11.3薪酬管理政策
公司实行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持续发展目标相结合、与风险管理体系相适应、与人才发展战略相协调以及与员工价值贡献相匹配的薪酬政策,为员工
提供良好的培训、职业发展机会和薪酬福利待遇,以促进全行稳健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薪酬管理政策适用于公司各类型机构和员工。
公司员工薪酬主要由基础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薪酬分配根据员工从事的工作岗位、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责任的差别合理体现收入差距。基础薪酬根据员工职级确定,绩效薪酬取决于公司整体、员工所在机构或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衡量结果。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薪酬均以现金形式支付。公司以价值创造、风险控制和持续发展为中心,建立由效益类、风险类、发展类三大类指标构成的完整的绩效评价体系,引导全行不但要注重各项即期指标的表现,也要注重客户、市场、结构调整等事关长期发展的指标表现,合理把握效益、风险和质量的平衡,提升经营管理的稳健性和科学性。公司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保持一致,并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匹配,从而抑制员工短期行为。根据风险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员工岗位性质实行不同的薪酬结构,对未在当期完全反映的风险因素,通过风险金提留、延期支付等风险缓释方法予以调节,并通过行为评价和相应激励倡导良性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公司对分支机构的薪酬工资总额分配实行以经济增加值为主的绩效挂钩模式,充分考虑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各种类型的风险,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不断挖掘潜力,提升长期业绩。公司风险、合规、审计部门员工的薪酬根据员工职级,结合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请参见2023年度报告。
12. 附件
以下信息根据原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银监发〔2013〕33号)附件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
资本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序号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码 |
核心一级资本: | ||||
1 | 实收资本 | 6,604 | 6,604 | X06 |
2 | 留存收益 | 126,369 | 104,895 | |
2a | 盈余公积 | 14,705 | 12,458 | X08 |
2b | 一般风险准备 | 24,510 | 20,944 | X09 |
2c | 未分配利润 | 87,154 | 71,493 | X10 |
3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 | 43,412 | 41,317 | |
3a | 资本公积 | 37,611 | 37,666 | X07 |
3b | 其他 | 5,801 | 3,651 | |
4 | 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 | |||
5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187 | 107 | X11 |
6 | 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 | 176,572 | 152,923 | |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 ||||
7 | 审慎估值调整 | - | - | |
8 | 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 | 293 | 293 | |
9 | 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 | 1,668 | 1,275 | X03-X04 |
10 | 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 - | 67 | |
11 |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 - | - | |
12 | 贷款损失准备缺口 | - | - | |
13 | 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 - | - | |
14 |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 - | - | |
15 | 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 | - | - | |
16 | 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 | - | -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码 |
股 | ||||
17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 | - | |
18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 - | |
19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 | - | |
20 | 抵押贷款服务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1 |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金额 | - | - | |
22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 - | - | |
23 |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 - | - | |
24 | 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5 |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 - | - | |
26a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 | - | |
26b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 - | - | |
26c | 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 | - | - | |
27 | 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 - | |
28 | 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1,961 | 1,635 | |
29 | 核心一级资本 | 174,611 | 151,288 | |
其他一级资本: | ||||
30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 24,810 | 14,810 | |
31 | 其中:权益部分 | 24,810 | 14,810 | |
32 | 其中:负债部分 | - | - | |
33 |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 | - | - | |
34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25 | 14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码 |
35 | 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 | - | - | |
36 | 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 | 24,835 | 14,824 | |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 | ||||
37 |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 - | - | |
38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 | - | |
39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 | - | |
40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 - | - | |
41a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 - | - | |
41b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 - | - | |
41c | 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 - | |
42 | 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 | - | - | |
43 | 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 - | |
44 | 其他一级资本 | 24,835 | 14,824 | |
45 | 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 | 199,446 | 166,112 | |
二级资本: | ||||
46 | 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 | 51,500 | 51,500 | X05 |
47 | 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 - | - | |
48 | 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 | 50 | 28 | |
49 | 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 | - | - | |
50 | 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 | 20,776 | 17,767 | X02 |
51 | 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 | 72,326 | 69,295 | |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 | ||||
52 |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 - | - | |
53 |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 - | -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码 |
54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 | - | |
55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 - | |
56a |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 | - | - | |
56b | 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 | - | - | |
56c | 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 | - | - | |
57 | 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 - | - | |
58 | 二级资本 | 72,326 | 69,295 | |
59 | 总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 271,772 | 235,407 | |
60 | 总风险加权资产 | 1,811,196 | 1,551,141 | |
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 | ||||
61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9.64% | 9.75% | |
62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11.01% | 10.71% | |
63 | 资本充足率 | 15.01% | 15.18% | |
64 | 储备资本要求 | 2.50% | 2.50% | |
65 |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 0.25% | 0.25% | |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 | ||||
66 |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 5% | 5% | |
67 | 一级资本充足率 | 6% | 6% | |
68 | 资本充足率 | 8% | 8% | |
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 | ||||
69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316 | 157 | X12 |
70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 | - | |
71 | 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72 |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 6,260 | 6,984 | |
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 ||||
73 | 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 43,039 | 38,724 | X01 |
74 | 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 20,776 | 17,767 | X02 |
75 | 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序号 |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代码 |
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 ||||
76 |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 | ||||
77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 | - | |
78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 | - | - | |
79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 | - | |
80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 | - | - | |
81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 - | - | |
82 | 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 - | - |
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
公司集团层面的资产负债表和监管并表下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差异,具体请参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
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 代码 |
客户贷款及垫款 | 1,213,753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小计 | 1,252,718 | |
加:应计利息 | 4,074 | |
减: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 43,039 | X01 |
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 20,776 | X02 |
减: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 不适用 | |
其中: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 不适用 | |
金融投资: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50,466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债权投资 | 418,710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其他债权投资 | 465,419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 - |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 代码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21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 | 316 | X12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其中: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 -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 | |
其中: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 | - | |
其他资产 | 8,769 | |
其他应收款 | 3,634 | |
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 943 | |
抵债资产 | 8 | |
应收利息 | 53 | |
无形资产 | 2,912 | X03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1,134 | X04 |
长期待摊费用 | 924 | |
待抵扣进项税 | 249 | |
其他 | 46 | |
应付债券 | 371,083 | |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部分 | 51,500 | X05 |
股本 | 6,604 | X06 |
其他权益工具 | 24,810 | |
其中:优先股 | 24,810 | |
资本公积 | 37,611 | X07 |
其他综合收益 | 5,801 | |
盈余公积 | 14,705 | X08 |
一般准备 | 24,510 | X09 |
项目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监管并表口径下的资产负债表 | 代码 |
未分配利润 | 87,154 | X10 |
少数股东权益 | 1015 | |
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 187 | X11 |
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 25 | |
其中:可计入二级资本 | 50 |
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1 | 发行机构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2 | 标识码 | 002142.SZ | 140001 | 140007 | 242300001 | 1920046 | 2020044 | 2120047 | 2120062 | 092280033 |
3 | 适用法律 | 《证券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 |
监管处理 | ||||||||||
4 |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 | 核心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5 |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 核心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其他一级 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二级资本 |
6 |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法人/集团 |
7 | 工具类型 | 普通股 | 优先股 | 优先股 |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 二级资本债券 | 二级资本债券 | 二级资本债券 | 二级资本债券 | 二级资本债券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券 | ||||||||||
8 |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单位为百万,最近一期报告日) | 44,299 | 4,825 | 9,985 | 10,000 | 10,000 | 10,000 | 6,000 | 3,500 | 22,000 |
9 | 工具面值(单位为百万) | 6,604 | 4,85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6,000 | 3,500 | 22,000 |
10 | 会计处理 | 股本、 资本公积 | 其他权益 工具 | 其他权益 工具 | 其他权益 工具 | 应付债券 | 应付债券 | 应付债券 | 应付债券 | 应付债券 |
11 | 初始发行日 | 2007/7/12 | 2015/11/16 | 2018/11/7 | 2023/7/10 | 2019/7/12 | 2020/8/10 | 2021/6/7 | 2021/7/12 | 2022/8/4 |
12 |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 永续 | 永续 | 永续 | 永续 | 存在期限 | 存在期限 | 存在期限 | 存在期限 | 存在期限 |
13 | 其中:原到期日 | 无到期日 | 无到期日 | 无到期日 | 无到期日 | 2029/7/12 | 2030/8/10 | 2031/6/7 | 2031/7/12 | 2032/8/4 |
14 |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15 |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 | 不适用 | 第一个赎回日为2020年11月16日,全额或部分 | 第一个赎回日为2023年11月7日,全额或部分 | 第一个赎回日为2028年7月10日,全额或部 | 2024/7/12,全额或部分 | 2025/8/10,全额或部分 | 2026/6/7,全额或部分 | 2026/7/12,全额或部分 | 2027/8/4,全额或部分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分 | ||||||||||
16 |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 不适用 | 第一个赎回日后的每年11月16日 | 第一个赎回日后的每年11月7日 | 第一个赎回日后的每年7月1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或派息 | ||||||||||
17 |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 浮动 | 固定到浮动 | 固定到浮动 | 固定到浮动 | 固定 | 固定 | 固定 | 固定 | 固定 |
18 |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 不适用 | 第二个计息周期4.68% | 第二个计息周期4.5% | 第一个计息周期3.45% | 4.4% | 4.10% | 3.87% | 3.68% | 3.24% |
19 |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 不适用 | 是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20 |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 | 完全自由 裁量 | 完全自由 裁量 | 完全自由 裁量 | 完全自由 裁量 | 无自由 裁量权 | 无自由 裁量权 | 无自由 裁量权 | 无自由 裁量权 | 无自由 裁量权 |
21 | 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22 | 其中:累计或 | 非累计 | 非累计 | 非累计 | 非累计 | 累计 | 累计 | 累计 | 累计 | 累计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非累计 | ||||||||||
23 | 是否可转股 | 否 | 是 | 是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24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 | 不适用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或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5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 不适用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 |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可全部转股或部分转股,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全部转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6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 不适用 |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 以审议通过其发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7年12月1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 |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作为初始转股价格 | |||||||||
27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 不适用 | 强制性 | 强制性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8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 | 不适用 | 核心一级 资本 | 核心一级 资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9 |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 不适用 | 公司 | 公司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 | 是否减记 | 否 | 否 | 否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31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无法生存 | 公司无法生存 | 公司无法 生存 | 公司无法 生存 | 公司无法 生存 | 公司无法生存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32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部分或全部减记 |
33 |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减记 | 永久减记 | 永久减记 | 永久减记 | 永久减记 | 永久减记 |
34 |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5 |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次级债权人、优先股股东之后 | 受偿顺序位列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债权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 受偿顺序位列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债权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 受偿顺序位列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债权人之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与发行人其他偿还顺序相同的其他一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 |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一般债权人之后,与其他次级债务具有同等的清偿顺序 |
序号
序号 | 监管资本工具的主要特征 | A股普通股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其他一级 资本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二级资本 工具 |
级资本工具同顺位受偿 | ||||||||||
36 |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37 |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