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鉴于本议案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均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冬先生、唐涛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级、岗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其他报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其他报酬包括岗位津贴、福利等收入。
2、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视工作情况而定,但报酬不得超过人民币60万/年(税前)。
3、公司独立董事固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际支付金额会有所波动。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3、董事(含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如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予以实报实销。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合理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强化董事、高管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水平,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