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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05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11点。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15:00—2024年4月24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36871派特尔2024年4月18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瀛凯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号派特尔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一)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号派特尔公司会议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3年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4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1)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审议《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七)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审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北京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

审议《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十)说明>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十一)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9 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资金占用及 其审计》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 4 月 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4-01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焱军)》(公告编号:

2024-0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 (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矫庆泽)》(公告编号: 2024-00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六;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焱军)》(公告编号:

2024-007)、《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娟)》 (公告编号:2024-008)、《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矫庆泽)》(公告编号: 2024-009)。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

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赵伟才;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联港

工业区创业中路 8 号;联系电话:0756-7237806;传真:0756-723782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东账户卡。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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