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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特尔: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836871 证券简称:派特尔 公告编号:2024-015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7.6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45,6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895,07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650,526.7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610005号)。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927,902.22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2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6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0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77.60万股(不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所发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6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45,6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895,07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650,526.79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7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7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2)0610005号)。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927,902.22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8月22日到位,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610008号验资报告。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2023年度募投项目投入情况请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表)。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金额(元)
1、募集资金账户年初余额79,979,145.59
减:募集项目使用情况8,766,166.00
减:补充流动资金19,973,616.05
加:用于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回208,773,810.96
减:用于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支出248,30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37,384.99
注:1、募集资金账户年初余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坐扣不含税承销保荐费后实际到账金额; 2、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含超额配售账户未置换转出的前期发行费用3,233,018.87元。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金额为7,650,666.00元。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报告期,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委托方名称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万元)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13314期2,400.002023年1月16日2023年1月30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3%-2.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证券产品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龙鼎定制348期1,500.002023年1月16日2024年1月16日保本浮动收益型固定收益率0.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黄金二元结构1,500.002023年1月18日2023年2月27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75%-2.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1天结构性存款1,000.00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17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75%-2.7%

中信银行股

中信银行股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2,400.002023年3月2023年6月1日保本浮动收1.3%-3.05%
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13922期1日益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2,000.00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8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25-2.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2,000.002023年4月24日2023年6月9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75%-2.8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6302期2,000.002023年6月12日2023年7月14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05%-2.8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结构2,000.002023年6月21日2023年9月22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75%-2.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36384期2,000.002023年7月24日2023年10月24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05-2.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汇率二元三段结构2,000.00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2月14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25%-2.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共赢慧信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692期2,000.002023年11月11日2024年2月7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05%-2.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黄金二元结构1,500.002022年11月17日2023年1月12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75%-2.9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协议挂钩黄金二元结构2,030.002023年12月18日2024年2月19日保本浮动收益型1.25%-1.95%

(五)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10,032,729.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额配售账户余额7,061.35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特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派特尔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经核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派特尔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派特尔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备查文件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104,578,429.0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506,763.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560,172.6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扩建项目46,570,600.008,766,166.008,766,166.0018.82%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9,975,100.00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28,000,000.006,618,794.8719,672,204.3270.26%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10,032,729.0110,121,802.3110,121,802.31100.89%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104,578,429.0125,506,763.1838,560,172.63----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2022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实际金额为7,650,666.00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
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5,530.00万元。
超募资金投向补充流动资金。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超募资金10,032,729.01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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