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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剑智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03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东云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相关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重大事项决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审议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监事会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审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拟定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披露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9、《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孙东云、刘延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会监事对本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孙东云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2选举刘延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兰剑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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