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票据付款请求权诉讼事项款项全额收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电子”)于近日已累计全额收回与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一案相关款项。其中,2023年度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2,943.46万元(含利息),2024年度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6,285.92万元(含利息),累计收回中信国安所欠款项合计9,229.37万元(含利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9月,银河电子对于2020年9月收到的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5日变更公司名称为北京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货款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8,415万元到期无法兑付事项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出票人中信国安立即兑付该票据。
2021年12月,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京03民初1921号,一审判决如下:判决被告中信国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银河电子支付8,415万元及利息。被告中信国安在上诉期内就一审判决书中关于支付利息及诉讼费部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3年11月,诉讼和解,中信国安撤回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一审判决生效。
有关本次诉讼案件的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3日、2023年1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1)、《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款项收回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会计准则要求全额计提该项坏账准备,2024年度累计收回所欠款项6,285.92万元(含利息),预计将增加公司2024年度利润约6,200万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