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副董事长张琴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鉴于覃衡德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应敏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戴晨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同意选举其担任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5日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4-017)。
特此公告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