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曹钟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专门会议审查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委托、缺席的情况,且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2 | 5 | 0 | 0 | 否 | 1 |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也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提出专业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从股东利益出发,对报告期内公司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具体如下:
发表时间 | 事项 | 意见类型 |
2023年2月24日 | 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担保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名第十届董事候选人、第十届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 同意 |
2023年8月25日 | 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 | |
2023年11月17日 | 关于终止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事项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召开发展战略委员会2次,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外投资等事项提供了建设性意见,切实履行了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报告期内,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及其他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及新一届董事会董事津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
四、出席董事会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独立董事候选人宋明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程序合规。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3年,为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对公司现场实地调研等方式,听取公司经营情况的现场汇报,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保持密切联系,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公司治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把握行业发展形势及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立足自身专业背景,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从宏观政策和数字经济等角度,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股东大会、年度业绩说明会、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都认真查阅相关文件,特别针对公司利润分配、对外担保等事项,本着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原则,进行客观、公正的判断,审慎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了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九、独立性自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十、其它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独立董事:曹钟雄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