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装置检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化工企业生产装置运行周期的要求,按照年度计划决定从2024年4月6日起对全资子公司连云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聚乙烯装置、73万吨环氧乙烷与91万吨乙二醇联产装置,以及配套原料装置进行检修,以上装置于2021年5月20日投产并连续运行至今,达到行业例行检修期,检修期限预计50天左右;同时,对全资子公司平湖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2万吨丙烯酸和30万吨丙烯酸酯装置进行例行检修及部分工艺升级改造,检修期限预计60天左右。公司将确保检修工作安全、环保、高效进行,不会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计划的完成及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根据本次停车检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