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作为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或“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定期的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沟通访谈等方式,对传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06号文《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54.1237万股新股。公司实际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685.503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9,999.998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09.721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1,142.08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58,790.276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10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4,073.602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8,833.386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共支付16,866.0587 万元,加上律师、会计师、印花税等其他发行费用(含税)109.7218万元(该部分款项通过自有账户进行转账,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尚未使用为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江苏银行高邮支行90270188000262060账户已于2021年1月27日销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为: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1,965.575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2,905.2368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36,039.178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16,866.058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077.954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通过。公司从2017年4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相关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 | 90270188000262306 | 537.870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 | 90270188000262485 | 164.0880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支行 | 90270188000310033 | 6,375.9963 |
合计 | 7,077.9546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52,905.236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传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容诚专字[2024]215Z0116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沟通了解、银行账单核对
等多种方式,对传艺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传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机构对传艺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吴 昺 蔡 城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790.276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965.5759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2,905.236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9.77%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是 | 42,044.2800 | 24,544.2800 | 781.6124 | 24,855.2146 | 101.27 | 2021年1月 | 2,477.8542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745.9968 | 16,745.9968 | 16,866.0587 | 100.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 | 否 | 17,500.0000 | 11,183.9636 | 11,183.9636 | 63.91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58,790.2768 | 58,790.2768 | 11,965.5759 | 52,905.2368 | 2,477.85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部分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尾款后)17,5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入“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原预计效益测算依据的项目投资规模发生变化,故实际效益不可比;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为非生产型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 3、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4、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受到相关融资进度以及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调整建设节奏等因素影响,公司拟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5月”调整为“2025年6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中的SMT工序实施地点由公司一厂(地址: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33号)改建为公司二厂(地址:江苏省高邮市经济开发区凌波路49号),实施主体不变,仍为江苏胜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10月28日,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9,268.4883万元,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0月28日出具“容诚专字【2020】210Z0084号”《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 |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1月16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在原先审议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额度的基础上增加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并增加总额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将变更为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原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到期为止。在上述额度和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元,购买大额定期存单余额0元;期末余额中,63,681,241.81元转入“E周存”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业务。185,922,001.26元转入“E周存”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业务。 2021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滚动使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元,购买大额定期存单余额0元;期末余额中,16,740.1988万元转入“E周存”90270181000259959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业务。1,448.8716万元转入“E周存”90270181000260632账户,办理了七天通知存款自动转存业务。 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 |
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金额17500万元。其中,用于购买江苏银行高邮支行结构性存款(账号:90270053000200963)12,500.00万元,用于购买江苏银行高邮支行结构性存款(账号:90270181000295934)4,000.00万元,用于购买江苏银行高邮支行结构性存款(账号:90270181000298534)1,000.00万元。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0元,购买大额定期存单余额0元。 2023年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的收益金额为90.73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于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支付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以及投入“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2023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 | 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 | 17,500.0000 | 11,183.9636 | 11,183.9636 | 63.91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经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深化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布局战略,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年产18万平方米中高端印制电路板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部分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的设备尾款后)17,500.00万元变更用于投入“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项目尚处于建设中,尚未产生效益。 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
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受到相关融资进度以及公司根据市场环境调整建设节奏等因素影响,公司拟将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钠离子电池制造二期5.5GWh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5月”调整为“2025年6月”。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