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24-1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末股本总数415,718,9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兴商业 | 股票代码 | 00071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杨军 | 刘丹 | |
办公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86号 | |
传真 | 024-23408889 | 024-23408889 | |
电话 | 024-23837309 | 024-23838888-3703 | |
电子信箱 | zqb715@zhongxingsy.com | zqb715@zhongxingsy.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情况
公司以商业零售为主要业务,经营业态包括百货、超市、网络购物平台等。主要分布于沈阳市核心商圈,辐射周边鞍山、抚顺、本溪、铁岭、辽阳等主要城市。
公司经营模式包括联营、自营及物业租赁等,其中以联营模式为主。
联营模式主要涉及国际精品、男女服装、钟表眼镜、黄金珠宝、家居电器、鞋品皮具、运动休闲、针织床品及部分化妆品等品类,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联合销售合同,约定结算扣率和费用承担方式,实现与供应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自营模式主要涉及部分化妆品及连锁超市百货等品类,通过对采购、运输、仓储、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完善,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物业租赁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经营场所内餐饮异业等租赁经营;二是商务写字间租赁经营。
(2)行业发展状况
2023年是商务部确立的“消费提振年”,2023年1月份以来,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消费市场恢复态势向好,消费热点亮点明显增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持续上升。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为1,260,582亿元,同比增长5.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495亿元,同比增长7.2%,总量创历史新高。服务消费较快回暖,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20.0%;全国网上零售额154,264亿元,同比增长11.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30,174亿元,同比增长8.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6%。
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与百货零售行业发展趋势基本一致。2023年,公司积极抓住消费市场持续回暖、客流稳步回升的有利契机,秉承“三个有利”企业价值观,以“守正创新 提质增效”为工作目标和工作方向,创新营销赛道,强化导流引流能力,夯实管理基础,实现工作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提升,巩固了区域优势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总资产 | 2,569,071,068.91 | 2,402,926,707.82 | 6.91% | 2,443,708,408.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26,612,745.07 | 1,735,444,051.02 | 5.25% | 1,657,701,788.75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809,946,661.11 | 693,300,673.64 | 16.82% | 867,994,83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34,347,562.72 | 85,625,744.93 | 56.90% | 135,904,85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32,308,391.97 | 84,038,387.59 | 57.44% | 116,067,025.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3,262,560.44 | 58,727,264.64 | 348.28% | 158,764,771.8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1 | 52.38% | 0.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21 | 52.38% | 0.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45% | 5.07% | 2.38% | 8.48%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22,301,382.94 | 197,462,393.42 | 194,859,303.39 | 195,323,581.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419,288.24 | 27,747,277.19 | 27,790,244.83 | 54,390,752.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126,885.04 | 27,794,727.74 | 27,595,457.31 | 52,791,321.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4,991,365.25 | 28,041,837.58 | 71,731,461.65 | 28,497,895.9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48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6,55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34% | 63,751,569 | 质押 | 38,596,500 | ||||||||
方泽鑫 | 境内自然人 | 13.00% | 54,043,462 | ||||||||||
方鹏翔 | 境内自然人 | 10.00% | 41,571,894 | ||||||||||
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其他 | 6.95% | 28,898,459 | 质押 | 28,894,500 | ||||||||
大商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 | 6.90% | 28,676,265 | 质押 | 16,605,500 | ||||||||
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0% | 12,889,266 | 656,205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2.96% | 12,310,005 | ||||||||||
蒋丽春 | 境内自然人 | 1.41% | 5,872,573 |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1.05% | 4,356,300 | ||||||||||
方威 | 境内自然人 | 0.90% | 3,741,39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与方威、方泽鑫(曾用名:方铭显)、方鹏翔为一致行动人;大商集团有限公司与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未知有其他关联关系,也未知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发生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及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 新增 | 不适用 | — | 12,310,005 | 2.96% |
蒋丽春 | 新增 | 不适用 | — | 5,872,573 | 1.41% |
张正舟 | 退出 | 不适用 | — | 未知 | — |
段明元 | 退出 | 不适用 | — | 未知 | —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1.8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310,0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38)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ZXSY2023-66)等相关公告。
2.全资子公司注销
2021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业务资源,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战略的实施,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兴云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中兴云购完成注销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5月27日刊登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23-2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