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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信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锋)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治理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锋,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永久居留权,1961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解放军工程兵工程学院学习;1983年8月至1990年6月,在解放军北京军区后勤部工作;1990年6月至1997年11月,在解放军总后勤部工作;1997年11月至2015年6月在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任办公室主任、行长助理、副行长;2015年6月至2016年3月在招商银行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兼北京分行副行长;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在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任行长;2019年3月至2021年3月,任招商银行首席客户经理;2021年3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8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各项议案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缺席的情形,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阅,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2023年度,本人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定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列席股东大会0次。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在

充分了解的前提下,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了客观、独立、公正的判断,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以下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发表意见事项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3/29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受让宇新大数据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2、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7、《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4、《关于受让宇新大数据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5、《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6、《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7、《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8、《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4/25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5/25
4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6/5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5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8/29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向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9/12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投项目建设期延期的议案》。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9/28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10/26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独立意见:

1、《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调查与沟通

2023年任职期间,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了多次考察,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各项议案和公司提供的材料,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并对2023年任职期间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动查询,了解各项交易价格是否有失公允,各项交易履行程序是否完备、合规,是否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这些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充分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机遇,以及技术发展对公司产品研发的挑战,并随时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内部管理等动向,成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桥梁。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情况并进行沟通,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勤勉尽责,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规范关联交易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本人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积极有效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没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没有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公司对于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独立董事的独立判断。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23年度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治理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

见,对董事会决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锋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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