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3年度,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职责。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的组成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定期会议,共审议议案12项,听取报告7项,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2023年1月19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
( | 公司初稿 | )》 |
1. 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初稿,
未经审计),同意将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 | 会议听取了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 ( | 特殊 |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和《2022年度内控审计总体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
3. 《公司2022年年度业绩预
告情况》
普通合伙)关于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审计计划,同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制订的审计策略、进度安排、风险评估及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计划。
3.会议审议了公司年度业绩预告情况,并认
为业绩预告如实反映了年度经营成果。
4. 会议还通报了 《2022年第四季度暨2022年度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活动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监督公司理财产品
投资情况 | 。 |
2023年4月14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2年度财务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初稿)》
2.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3. 《2022年审计委员会履职
情况报告》
4.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
5.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提案》
1. 会议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2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工作情况表示认可;
2. 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评形成的报
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意见交换,同意将以上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 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2022年度总结及2023年度工作计划,并要求内审部门围绕年度审计计划,加强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的监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4. 会议审议通过拟修订年报工作规程,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4月19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1.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2023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编制流程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本次会议还对《2023年第一季度短期理
财产品投资活动情况报告》及《2023年第
一季度内部审计执行情况报告
一季度内部审计执行情况报告 | 》 | 作了通报 | 。 |
2023年5月23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1. 经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从事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所具有《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
准则 | , |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 |
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建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3年8月18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1.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2023年半年度
报告的编制流程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会议还对《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第二季度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活动情况报告》作了
通报
通报 | 。 |
2023年10月20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
告》
1. 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2023年第三季
度报告的编制流程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内控制度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本次会议还对《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及《2023年第三季度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活动情况报告》作了
通报
通报 | 。 |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2023年初,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进行讨论和协商,确定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范围、时间预算和人员安排等工作计划,并就审计风险评估、重大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所进行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中兴华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审阅其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及时形
成书面意见报公司董事会。
年报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评估,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建议董事会继续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与规范性,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执行情况报告及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处于有效运行。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内控执行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和季度报告。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可以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相关制度,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经审阅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结合内外部审计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并持续推进内控体系的优化,确保
内部控制的执行与监督处于有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等有关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对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审查、监督与评估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协调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为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曹惠民、胡渝、李迪、赵晓雷、刘战尧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