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或者“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4号)核准,公司2021年6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570,000股,发行价为14.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3,767,4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55,542,826.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224,573.85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6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6月17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3490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84,849.27元,
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05,038,440.55元,本年度使用36,846,408.72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341,884,849.2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38,224,573.85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660,275.42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4,486,259.38元,节余的募集资金销户转入基本存款账户金额820,994.3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或者公司预算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总监签署意见、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过计划投入时,按不同的限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上报董事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公司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并将检查情况报告总经理、董事会及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7月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8月11日,因公司将持续督导机构变更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气派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3年8月3日,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92829100604014的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8月4日,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000092829100604262以及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科技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03004561359的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11月9日,公司注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石排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69174492837的募集资金账户。至此,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已经全部注销完毕,节余募集资金820,994.35元转入公司基本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66.5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10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涉及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者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七、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附件1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38,224,573.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846,408.7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1,884,849.2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高密度大矩阵小型化先进集成电路封装测试扩产项目 | 否 | 437,167,647.56 | 318,224,573.85 | 318,224,573.85 | 23,041,655.84 | 321,233,340.34 | 3,008,766.49 | 100.95 | 2024年6月 | -20,993,384.28 | 不适用 | 否 |
2.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 | 否 | 48,761,684.5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13,804,752.88 | 20,651,508.93 | 651,508.93 | 103.26 | 2023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合计 | 485,929,332.06 | 338,224,573.85 | 338,224,573.85 | 36,846,408.72 | 341,884,849.27 | 3,660,275.42 | 101.0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8,066.54万元。上述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4510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1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2年4月1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元。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扩建)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公司研发中心的升级扩建,通过办公场地装修、购置国内外先进研发设备和软件,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提升公司的整体研发实力,进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