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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磁体: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罗珉)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独立、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公司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珉,195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2019年7月退休。2022年5月31日至今,任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成都新筑路桥股份公司、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3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以现场方式参会5次,没有委托他人出席和请假、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会所有议案资料均仔细审阅、充分向公司经营层了解情况后审慎判断,对上述五次会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3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均列席1次。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组织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会议审阅了董事和高管人员的履职评价及考核,对董事和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提出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重大项目的投入均积极提出意见及建议。报告期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原材料储备的战略决策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

定,公司2023年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报告期,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审议《关于推举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参加了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进场前、审计中和审计结束的沟通会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到公司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定期到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检查内控、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检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等,现场工作时间大于15日。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阅读互动易上投资者的提问,并向公司董秘、证代了解投资者邮件、电话等形式所关注的问题。报告期,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大会、回复互动易平台和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的提问,与中小股东进行了沟通。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相关人员密切配合并积极协助本人履职,及时提供相关备查资料,配合本人现场检查工作等,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积极采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重点关注的事项如下:

(一)利润分配事项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人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公司所有定期报告均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审议程序符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及时。对内幕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报备,无违法违规事项。

(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基于对公司的现场了解、相关制度的检查,认为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人对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向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询,确认了其必要性后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还关注了公司是否存在交联交易、对外担保或大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经核查,公司未发生这些事项。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在 2023年度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4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勤勉履职,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长,为公司发展献言献策。(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珉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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