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是依据2023年日常交易情况及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水江先生、张雪球先生、吴宁先
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该项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金额 (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采购设备、产品 | 1,221 | 3,139.56 | /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购买燃气 | 1,343 | 711.94 | /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购买原材料、运输设备等 | 183 | 374.35 | / | |
小计 | 2,747 | 4,225.85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等服务 | 10,475 | 8,290.19 |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飞灰固化物运输、绿化、保洁等服务 | 8,844 | 7,924.04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预计金额 (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物业水电、车辆维修等服务 | 518 | 255.57 | / | |
小计 | 19,837 | 16,469.80 |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330 | 394.25 |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 470 | 1,461.29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设备维护服务等 | 322 | 289.22 | / | |
小计 | 1,122 | 2,144.76 | / | ||
其他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承租办公楼、车辆等 | 396 | 439.02 | / |
小计 | 396 | 439.02 | / | ||
其他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出租厂房及周边场地、设备等 | 69 | 75.91 | / |
小计 | 69 | 75.91 | / | ||
合计 | 24,171 | 23,355.34 | / |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2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购买燃气 | 860 | 40% | 91.55 | 711.94 | 52.99% |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购买原材料、运输设备等 | 200 | / | / | 374.35 | / | / | |
小计 | 1,060 | / | 91.55 | 1,086.29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等服务 | 8,800 | 100.00% | 1,258.62 | 8,290.19 | 100.00% |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飞灰固化物运输、绿化、保洁等服务 | 5,700 | 90.00% | 1,485.93 | 7,924.04 | 92% | /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物业水电、车辆维修等服务 | 350 | 100.00% | 28.76 | 255.57 | 100.00% | / | |
小计 | 14,850 | / | 2,773.31 | 16,469.8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运营服务等 | 40 | / | 18.25 | / | / |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服务 | 100 | / | 11.60 | 1,461.29 | 0.49%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4年预计金额 (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2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万元)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提供垃圾处理、设备维护服务等 | 300 | / | 127.35 | 289.22 | / | / | |
小计 | 440 | / | 157.20 | 1,750.51 | / | / | ||
其他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承租办公楼、车辆等 | 700 | 40% | 124.94 | 439.02 | 30.46% | / |
小计 | 700 | / | 124.94 | 439.02 | / | / | ||
其他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出租厂房及周边场地、设备等 | 170 | 55% | 47.76 | 75.91 | 49.60% | / |
小计 | 170 | / | 47.76 | 75.91 | / | / | ||
合计 | 17,220 | / | 3,194.76 | 19,821.53 | / | / |
注: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总额不超过预计金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1815024A
2、成立时间:2008-01-23
3、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218房
4、法定代表人:李水江
5、注册资本:354,399.531915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环保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85.61亿元,净资产92.33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0.73亿元,净利润6.4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6650180Y
2、成立时间:2010-05-18
3、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001号
4、法定代表人:齐添
5、注册资本:25,5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2.71亿元,净资产4.39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91亿元,净利润0.4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4YD5L
2、成立时间:2018-01-12
3、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701房(仅限办公)
4、法定代表人:徐学安
5、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55亿元,净资产3.6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净利润0.0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78048502N
2、成立时间:2011-07-14
3、注册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城大道400号新城总部中心22号楼301
4、法定代表人:王电
5、注册资本:9,5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工程管理服务;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燃气经营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资产总额6.55亿元,净资产2.25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7.79亿元,净利润0.2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32371K
2、成立时间:2015-06-29
3、注册地: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港前大道南162号第十六层自编12单元
4、法定代表人:陈文
5、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太阳能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电力输送设施安装工程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太阳能光伏供电系统的安装及售后服务;热力管网建设;实验室检测(涉及许可项目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经营);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充电桩设施安装、管理;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
能源管理服务;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输油、输气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油、输气管道设施安装服务;输水管道工程施工服务;输水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打包、装卸、运输全套服务代理;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46亿元,净资产0.1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73亿元,净利润0.0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六)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状态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要求,关联方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燃料供应、飞灰固化物填埋、运输、绿化保洁、物业管理、生产办公场地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
(二)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双方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同非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或通过采购招标确定的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