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33 公司简称:永兴股份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谈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健松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按公司目前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6,8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3.6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部分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第四点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其他相关文件。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永兴股份 | 指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环投集团 | 指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城投投资公司 | 指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科学城投资集团 | 指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白云城投集团 | 指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环劲合伙 | 指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环卓合伙 | 指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 |
环投云山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福山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南沙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花城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增城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从化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设备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环投建材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设计研究院 | 指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油脂公司 | 指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孙公司 |
环投清新公司 | 指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环投邵东公司 | 指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肇庆公司 | 指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
洁晋公司 | 指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
生活垃圾 | 指 | 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
餐厨垃圾 | 指 | 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 |
BOT | 指 | 即“建设-运营-移交”经营模式,指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合作,政府部门向社会资本授予有期限的特许经营权,社会资本进行相关设施的融资、设计、建造、运营以及维护工作,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可向用户、服务对象收取费用。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社会资本将相关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 |
PPP | 指 |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在政府负有责任,也适宜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通过特许经营权、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进行合作。 |
政府采购服务 | 指 | 政府部门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兴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randtop Yongxing Group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谈强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三军 | 郑扬志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
电话 | 020-85806400 | 020-85806400 |
传真 | 020-85806310 | 020-85806310 |
电子信箱 | yxgf@yxgrandtop.com.cn | yxgf@yxgrandtop.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南塔10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015 |
公司网址 | http://www.yxgrandtop.com.cn/ |
电子信箱 | yxgf@yxgrandtop.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www.cs.com.cn/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证券时报》http://stcn.com/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兴股份 | 601033 | 无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朱娟、李雪娇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程欣、黄艺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4年1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3,536,463,867.96 | 3,293,286,910.21 | 7.38 | 2,535,788,857.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34,834,347.42 | 715,452,736.00 | 2.71 | 677,235,179.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1,643,685.03 | 670,033,491.93 | 0.24 | 648,727,871.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999,178.18 | 1,451,424,781.93 | 18.57 | 1,061,361,602.47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801,629,764.37 | 8,025,046,788.26 | -2.78 | 6,020,498,386.41 |
总资产 | 23,870,358,613.85 | 24,818,249,175.72 | -3.82 | 20,341,321,218.2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96 | 2.08 | 1.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96 | 2.08 | 1.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0 | 0.90 | - | 1.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29 | 9.47 | 减少0.18个百分点 | 11.2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9 | 8.87 | 减少0.38个百分点 | 10.7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80,018,671.91 | 885,597,397.59 | 945,657,938.17 | 825,189,860.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4,350,023.03 | 229,219,467.55 | 209,356,614.37 | 71,908,242.4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14,571,532.64 | 205,550,344.33 | 197,880,574.40 | 53,641,233.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3,746,914.08 | 490,415,212.47 | 648,191,394.53 | 238,645,657.1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 (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297.14 | 315,391.71 | -3,488,819.5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40,308.23 | 47,130,014.75 | 40,778,459.9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458,553.72 | 参股公司借款收取的利息 | 1,383,615.95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1,361,402.1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771,157.07 | -1,418,846.46 | 681,409.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1,203.28 | 5,700,817.90 | 98,219.0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028,159.09 | 7,611,855.09 | 8,196,844.9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103.68 | 79,894.69 | 3,712.50 | |
合计 | 63,190,662.39 | 45,419,244.07 | 28,507,308.7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
其他债权投资 | 513,412,027.80 | 525,268,219.18 | 11,856,191.38 | 16,856,191.38 |
合计 | 513,412,027.80 | 528,268,219.18 | 14,856,191.38 | 16,856,191.38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公司立足固废处理和清洁能源服务商定位,秉承“担责善为、不断超越”的理念,凭借深入的精细管理、扎实的成本管控、优存量扩增量、推进数字化转型等动作,整体经营情况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安全生产态势稳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项目运营方面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4个,已全部投入运营,分别位于广州、雷州、邵东等地,设计处理能力合计32,090吨/日;参股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个,分别位于肇庆、忻州等地,设计处理能力合计4,10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运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处理垃圾830.35万吨,同比增长8.10%;实现总发电量43.57亿度,同比增长18.61%;实现上网电量36.91亿度,同比增长20.06%。
生物质处理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资运营生物质处理项目4个,全部位于广州市,设计处理能力合计2,590吨/日。报告期内,公司生物质项目处理垃圾61.95万吨,同比增长92.93%
(二)业务拓展方面
公司一直坚持发展循环经济,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心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构建了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处理、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环保检测与咨询等环保业务产业链条。公司一直坚持“扎根广州、服务湾区、走向世界”,积极进行业务拓展:
第一、公司积极推进陈腐垃圾掺烧试验,全年累计掺烧陈腐垃圾64.60万吨,通过对掺烧比例、烟气处理等方面反复试验及研究,形成一系列技术成果;
第二、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助力公司核心业务向外省市延伸;公司联合中标新兴县循环经济环保项目,公司负责提供垃圾焚烧设备,对公司后续业务拓展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公司组建有专业化团队,积极在国内寻找优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瞄准东南亚海外市场,凭借公司的产业链优势、丰富的运营建设经验,寻求国际业务合作,审慎地推进海外投资;
第三、公司凭借优秀的专业技术团队和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拓展运营管理服务输出业务,全年累计开展运营管理对外输出服务项目3个,为公司后续继续扩大同类业务规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为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公司研究通过移动式供热、管网供热等方式积极推进垃圾焚烧供热业务,提升垃圾焚烧项目效益,全年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周边工业企业提供蒸汽合计13.56万吨。
(三)运营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日常运营管理,致力于不断提升运营效益,具体来说:
第一、公司高度重视生产标准化管理,理顺并提升模块化管理效率,充分发挥公司业务集中度高的优势,深度挖潜核心业务的经济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吨垃圾发电量、降低厂用电率;
第二、推国产,强自修,公司推进关键设备、关键材料的国产化替代,提升自我检修水平,进一步优化公司检修运营成本;
第三、公司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完善MIS/SIS,建设数字化洗车、地磅数据管理平台,并与财务用友BIP对接,业财融合迈上新台阶;搭建供应链管理系统,精确控制库存,提高物资共享实现,实现运营管理由数据化向数智化升级。
(四)科研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科研创新紧密围绕“优存量、提增量、谋变量”,以市场化为导向,服务生产运营,聚焦降本增效,助力业务开拓,具体来说:
助力降本增效方面:开展项目烟气经济性运行优化研究,探索出“双脱硫双脱硝”工艺烟气系统更为经济高效的运行方式,并在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全面实施;开展PNCR高分子脱硝、凹凸棒替代活性炭等试验,在满足环保要求前提下,降低物耗成本,提高生产效益;开展垃圾吊自动化、烟气预警防控、生产指标预警系统等项目的研究,实现生产指标的实时跟踪,以更智能、更快捷的方式掌握生产情况,指导生产运营。
助力业务拓展方面:以市场化为原则,对生物质沼气制氢、生物质沼渣深加工利用、飞灰及炉渣资源化利用等课题开展技术研究,为公司下一步的新业务拓展提供支持;开展多源固废掺烧试验与研究,被授权发明专利2项,发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协同处置一般工业有机固体废物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陈腐垃圾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2项,同时开展存量垃圾筛分试验,为后续填埋场陈腐垃圾掺烧处理积累广泛经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426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软著50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行业基本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建立以焚烧为主的完善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数量已达961座,焚烧处理能力合计约99.95万吨/日,占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日处理总能力的69.28%。国内主要城市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已基本建设完善,目前正向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区域持续深入推进,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理“补短板”和“全覆盖”。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主要以生活垃圾为原材料,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主要与城镇居民人口数量关联性较大。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未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将日益增长,垃圾焚烧处置占比将有望提高。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仍将继续处于增长区间。
经过前期的高速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正逐渐由投资规模扩张向运营效率提升转变,行业头部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整合项目资源,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二)相关行业政策
报告期内,固废处理行业持续发展,相关政策法律不断发展,促进和保障垃圾焚烧行业发展,具体新出台的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日期 | 政策名称 | 主管部门 | 相关内容 |
2023年2月10日 | 《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
2023年6月30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补齐公共卫生环境设施短板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整治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提出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禽畜养殖废弃物、废旧农膜等治理,坚持医疗卫生机构配套的垃圾、厕所、保洁等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同步规划实施,加强城市垃圾、污水、厕所、清扫保洁等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等。 |
2023年7月25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 | 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200万立方米/日,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网4.5万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以上,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以上。 |
2023年8月3日
2023年8月3日 | 《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 通知指出,核发绿证项目为: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
2023年10月19日 |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 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为了推动实现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控制和减少人为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温室气体自愿减排行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可以申请项目减排量登记。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可测量、可追溯、可核查。 |
2023年10月20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到2025年,试点城市和园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试点对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显现。 |
2023年11月3日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 提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明确垃圾固废处理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市场化程度较高、公共属性 |
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较弱的项目,应由民营企业独资或控股。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可通过特许经营模式规范参与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2009年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协议,为所在地城市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公司按照协议价格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将垃圾焚烧所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将项目所发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公司按照上网电量和协议价格结算电费。公司长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在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焚烧设备制造、烟气治理等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2、生物质处理业务
公司生物质处理项目自2021年起陆续投产,与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为所在地城市提供生物质(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等生物质废弃物)处理服务,公司按照协议价格收取生物质处理服务费。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两种模式开展相关业务。
1、政府采购服务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广州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物质处理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开展相关业务,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项目与所在地相关部门签订服务协议,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2、特许经营模式(BOT)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广州市外的控股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T),公司与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协议后,由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及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公司运营,特许经营期满后,公司需将项目有关设施移交。
(三)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32,090吨/日。公司是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具有一定的行业影响力。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区域优势
公司主要经营地位于广州市,广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由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和运营。广州市作为国内超大型一线城市,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及财政支付能力,政府部门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为公司业务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规模效益优势
《2022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我国城市(含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数量已达961座,焚烧处理能力合计约99.95万吨/日,按此数据计算,平均单个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处理能力1040吨/日。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单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处理能力远超行业平均水平,规模效益明显,公司焚烧发电项目平均吨垃圾发电量等运营指标处于行业前列。
(三)运营管理优势
2009年成立至今,公司一直从事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是国内最早专业从事该行业的企业之一。自成立至今,公司长期运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聚集了一批高级技术人才,公司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均长期深耕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对行业和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并且,公司坚持深化改革,落实职业经理人市场化选聘等创新体制,在公司IPO前实施了员工股权激励,进一步构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和条件,员工队伍稳定,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筑根强基。
(四)产业链优势
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精耕细作,围绕清洁能源生产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延伸,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形成了垃圾焚烧发电、生物质处理、环保设备研发制造、环保检测与咨询等环保业务,正在积极拓展垃圾焚烧供热业务,在广州市内拥有6大循环经济产业园,固废处理业务组团布局,功能分区完善合理,产业链协同优势显著。
(五)技术优势
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在垃圾焚烧、烟气处理、热能利用、陈腐垃圾掺烧等领域具备核心技术。公司在国内率先应用SNCR处理技术;率先采用中温次高压、次高温超高压高参数热能利用技术;率先采用高于欧盟标准的“双脱硫、双脱硝”全工艺先进烟气处理技术。公司通过技术创新落实解决方案,以设计研究院为技术创新载体,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多方面的产学研合作,解决公司业务发展或行业发展的技术难题,形成公司核心技术竞争力。
(六)控股股东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投集团是广东省内领先的综合环保企业之一,构建了以垃圾焚烧发电、智慧环卫业务为主营业务的环保全产业链业务板块,建设有国家CMA资质检测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及多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综合实力较强;控股股东拥有的智慧环卫业务与公司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备良好的协同效应,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5.36亿元,同上年比增加7.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5亿元,同上年比增加2.7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38.7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8.02亿元,资产负债率66.70%。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536,463,867.96 | 3,293,286,910.21 | 7.38 |
营业成本 | 1,934,445,516.58 | 1,947,248,038.57 | -0.66 |
销售费用 | 2,773,188.42 | 2,720,519.95 | 1.94 |
管理费用 | 288,153,712.63 | 281,405,355.71 | 2.40 |
财务费用 | 378,416,742.79 | 268,658,226.63 | 40.85 |
研发费用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0.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999,178.18 | 1,451,424,781.93 | 18.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115,221.51 | -2,783,261,227.80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201,155.72 | 2,613,778,453.37 | -152.35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垃圾处理量增加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确认的PPP建设成本减少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二期项目转固,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基本保持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陆续完工,支付购建长期资产的现金支出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建设项目本期陆续完工,银行借款减少,且本期实施利润分配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以下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等的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环保行业 | 3,477,762,588.24 | 1,897,921,342.85 | 45.43 | 7.10 | -1.27 | 增加4.62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 | 3,462,791,762.93 | 1,882,950,517.54 | 45.62 | 18.25 | 17.44 | 增加0.38个百分点 | ||
PPP项目建造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0.00 | -95.31 | -95.31 | 增加0.00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广州市内 | 3,241,258,282.16 | 1,749,529,158.64 | 45.96 | 15.71 | 14.75 | 增加450.39个百分点 | ||
广州市外 | 236,504,306.08 | 148,392,184.21 | 37.26 | -47.00 | -62.69 | 增加26.38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PPP项目建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初PPP建造项目完工所致。广州市外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年初PPP建造项目完工所致。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 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环保行业 | 折旧摊销 | 801,346,185.99 | 41.43 | 573,880,115.85 | 29.47 | 39.64 | 新项目投产 |
环保行业
环保行业 | 材料及运营成本 | 1,133,099,330.59 | 58.57 | 1,373,367,922.72 | 70.53 | -17.49 | 本年初PPP项目建造完工 |
合计 | 1,934,445,516.58 | 100.00 | 1,947,248,038.57 | 100.00 | -0.66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 | 折旧摊销 | 801,295,291.25 | 41.42 | 573,560,926.78 | 29.45 | 39.71 | 新项目投产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运营 | 材料及运营成本等 | 1,081,655,226.29 | 55.92 | 1,029,823,118.51 | 52.89 | 5.03 | |
PPP项目建造 | 建造成本 | 14,970,825.31 | 0.77 | 318,921,771.35 | 16.38 | -95.31 | 本年初PPP项目建造完工 |
其他业务 | 折旧摊销 | 50,894.74 | 0.00 | 319,189.07 | 0.02 | -84.05 | |
其他业务 | 人工及其他成本 | 36,473,278.99 | 1.89 | 24,623,032.86 | 1.26 | 48.13 | |
合计 | 1,934,445,516.58 | 100.00 | 1,947,248,038.57 | 100.00 | -0.66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增加的原因:2023年1月9日环投福山公司出资设立油脂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元,从设立之日起即纳入合并范围。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304,618.0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86.1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6,612.68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2.7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8,535.56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1.5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销售费用 | 2,773,188.42 | 2,720,519.95 | 1.94 |
管理费用 | 288,153,712.63 | 281,405,355.71 | 2.40 |
财务费用 | 378,416,742.79 | 268,658,226.63 | 40.85 |
研发费用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0.94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8,448,896.3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 128,448,896.3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3.6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0.00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412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2.67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27 |
本科 | 263 |
专科 | 110 |
高中及以下 | 12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49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53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8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27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999,178.18 | 1,451,424,781.93 | 18.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115,221.51 | -2,783,261,227.80 | -31.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201,155.72 | 2,613,778,453.37 | -152.35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705,088,286.92 | 2.95 | 2,248,594,075.34 | 9.06 | -68.64 | 注1 |
应收票据 | 50,000.00 | 0.00 | 3,600,000.00 | 0.01 | -98.61 | 注2 |
应收账款 | 1,469,875,490.23 | 6.16 | 1,018,292,854.24 | 4.10 | 44.35 | 注3 |
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0 | 0.01 | - | - | - | |
预付款项 | 14,716,505.13 | 0.06 | 13,404,082.17 | 0.05 | 9.79 | |
其他应收款 | 380,637,202.53 | 1.59 | 62,853,057.78 | 0.25 | 505.60 | 注4 |
存货 | 79,634,486.04 | 0.33 | 75,662,183.65 | 0.30 | 5.25 | |
合同资产 | 3,072,000.00 | 0.01 | 6,651,000.00 | 0.03 | -53.81 | 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406,080,668.14 | 1.70 | 343,335,127.39 | 1.38 | 18.28 | |
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2.20 | 513,412,027.80 | 2.07 | 2.31 | |
长期股权投资 | 623,679,675.94 | 2.61 | 245,419,206.29 | 0.99 | 154.13 | 注6 |
固定资产 | 12,905,953,755.17 | 54.07 | 11,186,798,209.48 | 45.07 | 15.37 | |
在建工程 | 30,962,546.31 | 0.13 | 1,953,939,201.17 | 7.87 | -98.42 | 注7 |
使用权资产 | 12,633,050.12 | 0.05 | 16,608,090.19 | 0.07 | -23.93 | |
无形资产 | 6,008,975,254.84 | 25.17 | 6,276,621,042.05 | 25.29 | -4.26 | |
长期待摊费用 | 50,636,816.01 | 0.21 | 27,336,448.74 | 0.11 | 85.24 | 注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987,633.98 | 0.38 | 101,837,909.02 | 0.41 | -10.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59,107,023.31 | 2.34 | 723,884,660.41 | 2.92 | -22.76 | |
应付票据 | 0.00 | 0.00 | 11,640,997.73 | 0.05 | -100.00 | 注9 |
应付账款 | 2,954,596,365.75 | 12.38 | 3,665,091,028.85 | 14.77 | -19.39 | |
合同负债 | 5,870,683.83 | 0.02 | 1,257,060.50 | 0.01 | 367.02 | 注10 |
应付职工薪酬 | 199,917,626.06 | 0.84 | 195,279,545.62 | 0.79 | 2.38 | |
应交税费 | 15,462,513.64 | 0.06 | 24,422,395.95 | 0.10 | -36.69 | 注11 |
其他应付款 | 1,509,571,232.77 | 6.32 | 1,688,757,703.89 | 6.80 | -10.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 | 944,094,867.44 | 3.96 | 663,287,638.87 | 2.67 | 42.34 | 注12 |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3,662,726.01 | 0.52 | 116,300,699.16 | 0.47 | 6.33 | |
长期借款 | 9,636,601,079.07 | 40.37 | 9,602,448,925.54 | 38.69 | 0.36 | |
应付债券 | 0.00 | 0.00 | 120,307,555.91 | 0.48 | -100.00 | 注13 |
租赁负债 | 8,893,944.69 | 0.04 | 12,716,699.51 | 0.05 | -30.06 | 注14 |
预计负债 | 49,048,077.20 | 0.21 | 44,610,846.45 | 0.18 | 9.95 | |
递延收益 | 465,044,701.61 | 1.95 | 503,667,215.78 | 2.03 | -7.6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21,966.75 | 0.04 | 10,743,900.33 | 0.04 | -10.44 |
其他说明注1:主要系公司分配现金股利和投资参股公司洁晋公司所致。注2: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所致。注3:主要系因为公司营收规模增加,导致公司应收款相应增加所致。注4:主要系向参股公司拆出资金所致。注5:主要系质保金到期收回所致。注6:主要系投资参股公司洁晋公司所致。注7:主要系福山电厂二期项目部分工程本期转固所致。注8:主要系电厂固定资产改良所致。注9:主要系汇票到期本期承兑所致。注10:主要系预收工业垃圾处理服务费所致。注11:主要系新投产项目当前处于免税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注12:主要系根据还款计划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注13:主要系该债券一年内全部到期所致。注14:主要系未确认融资费用摊销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第31点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备注 |
403,000,000.00 | 0 | 100% | 投资39,400.00万元持有洁晋公司49%股权;新设油脂公司出资900.00万元,持有其100%股权。 |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标的是否主营投资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是否并表 | 报表科目(如适用)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如适用) | 投资期限(如有)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如有) | 本期损益影响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是 | 收购 | 294,000,000.00 | 49%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自有资金 | 已完成 | 15,125,675.95 | 否 | |||||
增资 | 100,000,000.00 | |||||||||||||||
合计 | / | / | / | 394,000,000.00 | / | / | / | / | / | / | / | 15,125,675.95 | / | / | / |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其他-其他债权投资 | 513,412,027.80 | 5,000,000.00 | 16,856,191.38 | 525,268,219.18 | ||||
合计 | 513,412,027.80 | 5,000,000.00 | 19,856,191.38 | 528,268,219.1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率%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当期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环投云山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5,001.00 | 100 | 169,554.41 | 74,826.12 | 13,258.40 | 40,713.06 | 15,444.07 |
环投福山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122,873.00 | 100 | 573,628.47 | 144,862.35 | 23,083.77 | 87,499.75 | 23,634.54 |
环投增城公司 | 垃圾焚烧发电 | 72,600.00 | 100 | 333,795.00 | 83,440.44 | 8,359.13 | 52,992.19 | 7,865.15 |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 No.12》,到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2050年将达到80%左右,城镇化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随着城镇化水平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未来对垃圾处理的需求日益增加,垃圾焚烧已成为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961座,焚烧处理能力合计约99.95万吨/日。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迅速,目前行业发展已由投资规模驱动转变为技术运营管理提升,同时市场增量项目开始缩减,市场竞争将日益激烈,行业头部企业将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整合行业资源,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并且,垃圾焚烧发电主要集中在大中型城市,县域中小城市存在一定的“空白”,为行业发展提供一定的机遇和挑战。未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垃圾焚烧等固废处理行业仍将是环境保护的主力军。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担责善为、不断超越”的理念,以深耕广州、服务湾区、走向世界为目标,依托广州资源优势,深耕细作区域市场,以“科研创新+投资并购”双轮驱动,稳步推动环保产业价值链有效整合,发挥业务上下游的深度协同效应,实现资源最佳整合,促进公司整体发展与竞争力
提升,旨在将公司打造成为“行业领先的清洁能源综合服务商”。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挖掘内生潜力,多措并举提升公司产能利用率水平,全年争取处理垃圾1000万吨以上;实现焚烧关联项目的延伸及产业链上下游联通,稳步推进对外市场拓展。具体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1、加强精细化管理,遵循“标准是发展进步的阶梯”这一理念,向标准管理要效益,争取通过进一步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实现吨发电量提升、综合厂用电率下降,进一步提高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效率,实现提质增效的目的。
2、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原则,夯实主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产业园优势,探索孵化新业务,积极推进垃圾焚烧供热业务,实现焚烧关联项目的延伸及产业链上下游联通,形成区域用能产业集群。
3、2024年公司成功登陆资本市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注重投资者回报,争取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环保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和生物质处理业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将产生废气(烟气、臭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飞灰、炉渣、沼渣)等污染物。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对此施行严格监管。公司日常经营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公司各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随着未来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法规、环保标准的不断提高,如果公司未能满足更严格、更高标准的环保规范要求,则可能面临对公司运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通过持续不断的技术改造、标准化运营以及技术研发,保障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
2、安全生产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都是精细复杂的系统,对一线业务人员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要求较高,要求一线业务人员具备热力、电气、环保、化工、自动控制、工程等多个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此外,由于不同项目的环境情况、位置条件、处置对象特性等方面存在差异,项目非标准化程度较高,对一线业务人员的操作经验要求更高。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面临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公司有一支人员稳定、经验丰富、技术完备的一线业务队伍,有一套标准化的业务操作规程要求,下属项目全部覆盖有监控信息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总部建设有中央集控指挥中心,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稳定。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61,130.56万元,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能继续增长,如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将对公司资金周转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电价补贴政策风险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发展与产业政策高度相关。近年来,国家在价格政策、补贴覆盖、竞争配置等方面陆续颁布多项政策。若未来电价补贴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税收政策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国家对环保行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等,如果未来国家对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做出调整,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规范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治理实际情况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规定执行股东大会相关程序。会议程序公开透明,决策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均出席了历次会议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和表决,未发生无故未出席会议的情况。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履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或建议。公司独立董事在工作中勤勉尽责,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有职工代表监事1名。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均能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4、控股股东与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上市公司相关要求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独立核算,重大决策均按《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做出。
5、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独立
公司独立完整地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公司不存在依赖股东的资产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况。公司的资产产权清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产权界定明晰。
(二)人员独立
公司已逐步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程序合法有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建立了员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
(三)财务独立
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置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公司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独立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均系专职工作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公司独立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公司独立支配自有资金和资产。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组织结构,建立了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各机构依照《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已形成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已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承诺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第一部分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0日 | / | / | 审议通过: 1、关于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
2023年第二 | 2023年2月10 | / | / | 审议通过: |
次临时股东大
会
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 | 1、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申请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15日 | / | / |
审议通过:
1、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21日 | / | /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8月28日 | / | / | 审议通过: 1、关于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李水江 | 董事长 | 男 | 54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是 |
张雪球 | 董事 | 男 | 58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是 |
吴宁 | 董事 | 男 | 52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是 |
谈强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2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101.36 | 否 |
周林彬 | 独立董事 | 男 | 65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00 | 否 |
谢军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00 | 否 |
孔祥婷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00 | 否 |
王化平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9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是 |
陈燕珊 | 监事 | 女 | 42 | 2022年5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是 |
马云东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52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65.48 | 否 |
佘曙星 | 副总经理 | 男 | 47 | 2022年3月 | 2024年3月 | - | - | - | - | 109.73 | 否 |
邓伟荣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男 | 55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5.89 | 否 |
石峰 | 副总经理 | 男 | 45 | 2024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 | 否 |
温嘉华 | 副总经理 | 男 | 52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7.71 | 否 |
张金荣 | 副总经理 | 男 | 60 | 2022年3月 | 2024年3月 | - | - | - | - | 86.90 | 否 |
李三军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9 | 2022年3月 | 2025年3月 | - | - | - | - | 87.31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 | 648.3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李水江 | 男,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长;广州环投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州环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永兴股份董事长。 |
张雪球 | 男,196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广州环 |
投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环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永兴股份董事。
投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环投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永兴股份董事。 | |
吴宁 | 男,197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发电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广州环投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广州环投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永兴股份董事。 |
谈强 | 男,197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永兴有限(公司前身)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广州环投集团生技安健环部总经理。现任永兴股份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
周林彬 | 男,1959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系主任、院长。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永兴股份独立董事 |
谢军 | 男,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华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永兴股份独立董事。 |
孔祥婷 | 女,1983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研究员。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永兴股份独立董事。 |
王化平 | 男,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项目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裕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广州环投集团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永兴股份监事会主席、洁晋公司监事。 |
陈燕珊 | 女,198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资深主管、委派财务总监。现任广州环投集团财务中心副总经理、永兴股份监事。 |
马云东 | 男,197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东莞中电新能源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规划部经理,东莞中电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协鑫南方智慧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区域公司副总经理,环投设备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环投从化公司副总经理、永兴股份职工代表监事。 |
佘曙星 | 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环投集团造价合约部副部长、投资发展部部长兼环投建材公司总经理;环投增城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永兴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永兴股份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洁晋公司董事、总经理。 |
邓伟荣 | 男,1969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财金部副总经理助理、委派财务总监;海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广州环投集团财务副总监;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永兴股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石峰 | 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环投增城公司副总经理,环投福山公司副总经理,环投设备公司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现任永兴股份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环投设备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温嘉华 | 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广州环投集团工程技术部经理、项目经理;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开发部建设经理;环投福山公司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总经理。现任永兴股份副总经理。 |
张金荣 | 男,196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环投南沙公司项目副总指挥、项目总指挥、总经理;设计研究院执行董事、总经理;环投邵东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永兴股份副总经理。 |
李三军
李三军 | 男,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环投南沙公司项目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副总经理;环投增城公司副总经理;环投从化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环投云山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永兴股份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李水江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年10月 | - |
张雪球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11月 | - |
吴宁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副书记、董事、工会主席 | 2016年10月 | - |
王化平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 |
陈燕珊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财务中心副总经理 | 2021年12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吴宁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1月 | - |
谈强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4月 | -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 | - |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 | |
周林彬 | 广州白云电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月 | - |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
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1月 | - |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1月 | 2023年11月 | |
中山大学 | 教授 | 1999年12月 | - | |
谢军 |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7月 | - |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12月 | 2023年2月 | |
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 | - | |
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0月 | - | |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3月 | - | |
华南理工大学 | 教授 | 2014年2月 | - | |
孔祥婷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3月 | - |
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2月 | - | |
中山大学 | 副教授 | 2020年3月 | - | |
王化平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月 | - |
马云东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3年8月 | - |
佘曙星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3年2月 | - |
邓伟荣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年7月 | - |
石峰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 | -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2年5月 | - | |
温嘉华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 |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2月 | - | |
李三军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0年4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讨论后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审议决定。 监事报酬方案由公司监事会讨论最终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结合公司薪酬考核标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董事、监事兼任公司职务,按薪酬待遇领取其职务薪酬,公司不再另行计发董事、监事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48.38万元(税前)。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报告期内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应付报酬合计648.38万元(税前)。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石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4年3月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任石峰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
佘曙星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3月,佘曙星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张金荣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4年3月,张金荣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年1月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2.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1月2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申请2023年度开展资金增值业务额度的议案 3.关于申请2023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批准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11.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8.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11.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2.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年6月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调整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取消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年7月6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8月11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为洁晋公司及其子公司按股比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9月25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批准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10月10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2023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12月8日 | 审议通过: 1.关于进一步明确首发上市新股发行数量的议案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李水江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张雪球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吴宁 | 否 | 9 | 8 | 6 | 1 | 0 | 否 | 5 |
谈强 | 否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周林彬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谢军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孔祥婷 | 是 | 9 | 9 | 6 | 0 | 0 | 否 | 5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孔祥婷(主任委员)、李水江、周林彬 |
提名委员会 | 谢军(主任委员)、李水江、孔祥婷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军(主任委员)、李水江、孔祥婷 |
战略委员会 | 李水江(主任委员)、张雪球、周林彬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6日 | 关于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年1月20日 | 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年4月25日 | 1. 关于批准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3.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关于确认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7.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 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9.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2023年9月25日 | 1. 关于批准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2. 2023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审议通过 | 无 |
(三)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6日 | 关于收购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49%股权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25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 审议通过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7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4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1,817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706 |
销售人员 | 8 |
技术人员 | 209 |
财务人员 | 42 |
行政人员 | 265 |
管理人员 | 175 |
研发人员 | 412 |
合计 | 1,817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本科及以上 | 966 |
大专 | 651 |
中专及以下 | 200 |
合计 | 1,817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公司建立了“责任与利益一致、能力与价值一致、风险与回报一致、业绩与收益一致”为原则的薪酬制度,以及根据工作责任大小、工作复杂程度以及任职能力要求相匹配的职级体系。公司整体薪酬与市场水平有效对接,参考市场和公司实际收入状况确定公司薪酬水平。员工所获薪酬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动收入部分,浮动收入与员工个人绩效考核成绩以及公司整体业绩相匹配,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队伍建设,紧密围绕公司核心业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致力于开展全面、高效、针对性强、重视实操的员工培训,提升员工能力,构建更加专业的团队。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各类培训三百余次,实现员工培训全覆盖。公司还结合公司业务特点,通过
外部专家授课、紧急预案演练、技能操作竞赛等方式,开展活泼生动、形式多样培训活动,加深员工业务操作的准确度、熟练度,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量足质优的人才队伍支撑。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规划的议案》,在满足《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制度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形下,公司2023-2025年度单一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60%。
2、现金分红政策执行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2元(含税),按公司目前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6,80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3.69%。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5.2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468,00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34,834,347.42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3.69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468,000,00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63.69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激励和考核按照董事会通过的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确认高管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和薪酬兑现方案后,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已建立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结合行业与实际经营情况,已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对内控制度进行持续完善与细化,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实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对子公司的管理。公司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子公司进行管控: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应由公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担任,并接受公司的指导和监督;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控股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二)对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子公司应遵守公司统一的财务管理规定,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公司财务部对控股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子公司根据其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安排使用资金。
(三)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决策管理: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总体经营计划,在充分考虑控股子公司业务特征、经营情况等基础上,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其他重大事项由公司统一管理,由其将有关情况报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8,105.5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子公司环投云山公司、环投福山公司、环投南沙公司、环投花城公司、环投增城公司、环投从化公司、环投清新公司、环投邵东公司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营主体。公司重点排污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颗粒物等,上述污染物经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经烟囱排放。此外,产生的废水全部排向附属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后全部回用,已实现废水零排放。
报告期内,上述公司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1 | 环投云山公司 | 二氧化硫 | 一分厂#1炉 | 5.84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15.421″ 纬度:23°16′8.11″ |
一分厂#2炉 | 7.44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32.2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
二分厂#2炉 | 29.51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39.61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氮氧化物 | 一分厂#1炉 | 115.80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15.421″ 纬度:23°16′8.11″ | ||
一分厂#2炉 | 142.43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110.76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
二分厂#2炉 | 113.13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108.3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颗粒物 | 一分厂#1炉 | 2.4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5′15.421″ 纬度:23°16′8.11″ | ||
一分厂#2炉 | 3.21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11.44″ 纬度:23°16′8.08″ | |||
二分厂#1炉 | 3.27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7″ 纬度:23°16′12.11″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二分厂#2炉 | 1.23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0.40″ 纬度:23°16′8.11″ | |||
二分厂#3炉 | 3.72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0′21.23″ 纬度:23°16′11.42″ | |||
2 | 环投福山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2.47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2炉 | 2.03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1.62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7.37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3.73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4.04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7.06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8.6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7.28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
#10炉 | 7.62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1″ 纬度:23°17′2.33″ | |||
#11炉 | 4.32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4.7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氮氧化物 | #1炉 | 75.08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
#2炉 | 84.1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76.02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101.18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94.33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96.56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41.59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39.59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46.34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
#10炉 | 45.91 | 80 | 集中 | 经度:113°30′11.41″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排放 | 纬度:23°17′2.33″ | ||||||
#11炉 | 47.13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47.27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颗粒物 | #1炉 | 1.34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86″ 纬度:23°17′15.68″ | ||
#2炉 | 1.95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7″ 纬度:23°17′15.79″ | |||
#3炉 | 1.9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2.90″ 纬度:23°17′15.83″ | |||
#4炉 | 1.0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24″ | |||
#5炉 | 2.00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3.98″ 纬度:23°17′5.46″ | |||
#6炉 | 1.09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4.01″ 纬度:23°17′5.57″ | |||
#7炉 | 1.01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63″ 纬度:23°17′2.29″ | |||
#8炉 | 1.04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59″ 纬度:23°17′2.18″ | |||
#9炉 | 1.74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8″ 纬度:23°17′2.22″ | |||
#10炉 | 1.2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41″ 纬度:23°17′2.33″ | |||
#11炉 | 2.15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4″ 纬度:23°17′2.33″ | |||
#12炉 | 1.36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1.77″ 纬度:23°17′2.22″ | |||
3 | 环投南沙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18.1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2炉 | 41.6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
#3炉 | 31.5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7.7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9.7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7.7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12.70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氮氧化物 | #1炉 | 84.2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
#2炉 | 110.2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3炉 | 97.9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58.4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57.7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58.2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60.00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颗粒物 | #1炉 | 2.40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44″ | ||
#2炉 | 5.10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70″ 纬度:22°45′41.26″ | |||
#3炉 | 3.70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42.84″ 纬度:22°45′41.26″ | |||
#4炉 | 1.5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6.11″ 纬度:22°45′32.00″ | |||
#5炉 | 1.6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6″ 纬度:22°45′31.61″ | |||
#6炉 | 1.6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93″ 纬度:22°45′31.64″ | |||
#7炉 | 0.9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27′35.71″ 纬度:22°45′31.39″ | |||
4 | 环投花城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14.55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2炉 | 6.35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4.31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
#4炉 | 5.61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6.66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46″ 纬度:23°23′48.62″ | |||
#6炉 | 3.1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3.23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氮氧化物 | #1炉 | 101.34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
#2炉 | 113.41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99.69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
#4炉 | 57.21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51.45 | 100 | 集中 | 经度:113°1′20.46″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排放 | 纬度:23°23′48.62″ | ||||||
#6炉 | 56.6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52.59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颗粒物 | #1炉 | 2.03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55″ 纬度:23°23′35.70″ | ||
#2炉 | 1.2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2.37″ 纬度:23°23′35.74″ | |||
#3炉 | 1.31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3.38″ 纬度:23°23′35.84″ | |||
#4炉 | 1.56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57″ 纬度:23°23′48.52″ | |||
#5炉 | 2.13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20.46″ 纬度:23°23′48.62″ | |||
#6炉 | 1.50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49″ 纬度:23°23′47.98″ | |||
#7炉 | 0.86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1′19.88″ 纬度:23°23′48.34″ | |||
5 | 环投增城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13.32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2炉 | 5.12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11.86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11.0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15.13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
#6炉 | 14.53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14.24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
氮氧化物 | #1炉 | 56.05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
#2炉 | 59.25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50.26 | 1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45.95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51.31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
#6炉 | 53.15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46.59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颗粒物 | #1炉 | 4.77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4.76″ 纬度:23°12′36.79″ | ||
#2炉 | 1.26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6.71″ 纬度:23°12′36.54″ | |||
#3炉 | 2.01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3′7.32″ 纬度:23°12′37.73″ | |||
#4炉 | 1.84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3.60″ | |||
#5炉 | 1.5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3.64″ 纬度:23°12′46.44″ | |||
#6炉 | 2.52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55″ 纬度:23°12′47.92″ | |||
#7炉 | 0.68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42′51.48″ 纬度:23°12′43.11″ | |||
6 | 环投从化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54.54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2炉 | 39.35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
#3炉 | 11.1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14.50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29.38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02″ 纬度:23°38′48.70″ | |||
#6炉 | 26.95 | 3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氮氧化物 | #1炉 | 113.95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
#2炉 | 95.88 | 1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
#3炉 | 57.67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54.98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62.94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02″ 纬度:23°38′48.70″ | |||
#6炉 | 66.99 | 8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颗粒物 | #1炉 | 2.9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6.98″ 纬度:23°38′45.42″ | ||
#2炉 | 1.20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7.20″ 纬度:23°38′45.96″ | |||
#3炉 | 1.13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9.36″ 纬度:23°38′47.36″ | |||
#4炉 | 0.63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19.58″ 纬度:23°38′48.73″ | |||
#5炉 | 1.88 | 8 | 集中 | 经度:113°30′20.02″ |
序号
序号 | 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 | 排放浓度(mg/m?) | 排放限值 (mg/m?)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位置 | |
排放 | 纬度:23°38′48.70″ | ||||||
#6炉 | 1.49 | 8 | 集中排放 | 经度:113°30′20.20″ 纬度:23°38′48.70″ | |||
7 | 环投清新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26.28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2炉 | 36.62 | 1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氮氧化物 | #1炉 | 88.24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
#2炉 | 116.37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颗粒物 | #1炉 | 3.41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28″ 纬度:20°55′26.22″ | ||
#2炉 | 1.92 | 2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0°0′53.14″ 纬度:20°55′26.26″ | |||
8 | 环投邵东公司 | 二氧化硫 | #1炉 | 20.12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2炉 | 24.43 | 5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氮氧化物 | #1炉 | 147.06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2炉 | 135.21 | 20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颗粒物 | #1炉 | 0.44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
#2炉 | 0.48 | 10 | 集中排放 | 经度:111°48′7.67″ 纬度:27°11′35.34″ |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以及核定的年排放总量汇总如下:
污染物名称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颗粒物 |
年排放总量(吨) | 499.54 | 2,705.5 | 69.55 |
核定的年排放总(吨) | 2,163.88 | 5,524.94 | 523.33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项目全部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和设计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竣工后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公司项目运营的废气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其中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二噁英等特征污染物按环评批复的设计排放限值执行。项目废气处理工艺部分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干法脱酸+布袋除尘+湿法脱酸+GGH烟气再加热+SCR脱硝”工艺,部分采用“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全部回用。项目运行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按标准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处置、
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运行稳定,符合国家、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各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项目建成后开展环保验收工作。各项目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实施备案,并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制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本报告期,各重点排污单位均定期开展环境自行监测工作,并将自行监测结果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平台、本公司官网等平台进行对外公示。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环投云山公司、环投福山公司、环投南沙公司、环投花城公司、环投增城公司、环投从化公司均在年度环境信用评价中获得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称号。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环评文件的要求,采取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通过“装、树、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树立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展示污染排放数据、企业的自动监控系统与环保部门联网),提高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减少公众对垃圾焚烧厂产生的负面印象,同时也有助于倒逼企业进行绿色转型,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此外,公司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下属子公司园区被评定为“国家生态科普基地”“全国中小学环境教育实践基地”等,依托上述基地持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保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综合效益。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使用垃圾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有效降低了垃圾填埋处理过程中的甲烷等温室气体排放。同时,通过不断改进生产技术和工艺,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节能减排。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厂通过焚烧方式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的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垃圾焚烧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控制,达到减碳降碳的效果,公司以精细化运营管理为抓手,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和焚烧控制,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能耗。通过技术改进,提升“三废”处理效率,持续降低烟气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推动垃圾焚烧发电厂持续节能减排。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公司则积极开展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纸行动,鼓励员工使用低能耗电器,以达到绿色办公、节能减排的目的。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82.50 | |
其中:资金(万元) | / | |
物资折款(万元) | 182.50 | |
惠及人数(人) | 15,000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永兴股份各资源热力电厂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免费社会公众开放,向公众科普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及垃圾焚烧知识等,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助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为推动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经统计,2023年累计参观生态环境科普教育基地人数为4.96万人。
2.永兴股份及下属子公司工会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看望电厂周边村庄老人、困难群众,发放节日慰问物资等共182.50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80.86 | |
其中:资金(万元) | 80.86 | 公司工会以消费帮扶农产品销售 |
物资折款(万元) | / | |
惠及人数(人) | /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就业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广州环投集团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单位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永兴股份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单位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永兴股份的股票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自公司 A 股上市之 日起 | 是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 | / |
股份限售 | 环劲合伙、环卓合伙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企业取得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永兴股份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企业所持永兴股份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兴股份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 | 是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是 | / | / |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兴股份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兴股份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
股份限售 | 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白云城投集团 |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自本公司取得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永兴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永兴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永兴股份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永兴股份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 | 是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环劲合伙、环卓合伙、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 | 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上市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本单位将长期持有永兴股份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本单位拟减持所持永兴股份股份的,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永兴股份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划。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单位减持所持永兴股份股份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永兴股份股票的发行价;若永兴股份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单位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永兴股份股份总数的25%。 在遵守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具体减持方案将根据届时市场情况及本单位具体情况而定,并由永兴股份及时予以披露。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采取其他方式减持的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减持。 | 自公司 A 股上市之 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永兴股份、永兴股份非独 | 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永兴股份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均低于最近一 | 自公司 A 股上 | 是 | 上市之日起3年内 | 是 | / | / |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除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外,则永兴股份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依照以下法律程序实施具体的股价稳定措施。 触发启动条件后,公司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 在上述启动条件规定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尚未正式实施前,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期间内,如永兴股份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 在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达到启动条件的情形,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 市之日起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本单位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永兴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本单位将督促永兴股份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本单位亦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永兴股份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永兴股份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永兴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永兴股份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永兴股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永兴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前述行为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后,永兴股份将依法启动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工作。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永兴股份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
其他 | 永兴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招股书无虚假误导遗漏的承诺: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1、保证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永兴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审核/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将督促永兴股份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本单位亦将依法回购已转让的全部原限售股份。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永兴股份 | 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的承诺:1、保证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永兴股份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审核/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永兴股份本次发行上市的全部新股。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 / |
其他 | 广州环投集团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单位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发行人填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本单位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发行人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单位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作为控股股东期间 | 是 | / | / |
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4、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预算管理,本单位相关人员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单位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单位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5、本单位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单位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6、本单位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7、本单位将尽责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单位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9、本单位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
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10、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单位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所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4、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发行人的预算管理,本单位相关人员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单位对发行人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单位将严格接受发行人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5、本单位将不会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履行本单位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6、本单位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7、本单位将尽责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发行人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单位将全力支持发行人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9、本单位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10、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单位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发行人所处行业协会对本单位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其他 | 永兴股份董事、高管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本人将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全力支持及配合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规范,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对公司的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本人将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要求,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实现;5、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任职期间 | 是 | / | / |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
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7、本人将支持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证券交易所对本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广州环投集团、广州产投集团、环劲合伙、环卓合伙、城投投资公司、科学城投资集团、永兴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相关内容,详见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九)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3、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本单位/本人作为永兴股份控股股东、持股5%股东、董监高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 | / | |
解决同业竞争 | 广州环投集团、广州产投集团 | 关于规范同业竞争的承诺相关内容,详见永兴股份《招股说明书》附件二“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 自承诺签署之日起 | 是 | 本单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内持续有效 | 是 | / |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部分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第40点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4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朱娟、李雪娇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年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280,000 | |
财务顾问 | / | 不适用 | |
保荐人 | / | 不适用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2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5,500.00 | 2023/9/27 | 2023/9/27 | 2035/6/2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000.00 | 2023/9/8 | 2023/9/8 | 2027/9/3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5,000.00 | 2023/11/23 | 2023/11/23 | 2027/11/22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465.1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4/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1,523.9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4/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3,381.00 | 2023/12/18 | 2023/12/18 | 2037/1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永兴股份 | 公司本部 | 洁晋公司 | 21,070.00 | 2023/3/24 | 2023/3/24 | 2036/12/21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否 | 否 | / | / | 是 | 参股子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8,94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38,94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8,94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99% | |||||||||||||
其中: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38,940.00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38,94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相关程序,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事项及担保涉诉事项。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8,84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651,043,223 | 86.81 | 651,043,223 | 无 | / | 国有法人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 | 37,500,000 | 5.00 | 37,5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37,500,000 | 5.00 | 37,5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15,000,000 | 2.00 | 15,000,000 | 无 | / | 国有法人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6,298,904 | 0.84 | 6,298,904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2,657,873 | 0.35 | 2,657,873 | 无 | /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 | / | / |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环劲合伙、环卓合伙为广州环投集团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51,043,223 | 2027-07-19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承诺延长6个月 |
2 | 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025-01-27 | -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3 | 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7,500,000 | 2025-01-27 | -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4 | 广州市白云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 | 2025-01-27 | - | 自取得已发行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且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截止时间孰晚者为准) |
5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6,298,904 | 2027-07-19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承诺延长6个月 |
6 | 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2,657,873 | 2027-07-19 | -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因承诺延长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李水江 |
成立日期 | 2008年1月23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股权投资,负责下属企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和管理。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博世科(300422.SZ)19.64%。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广州市人民政府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 |
成立日期 | / |
主要经营业务 |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 | 交易机制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
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14穗热电债、PR穗热电 | 1480563.IB、123024.SH | 2014-11-18 | 2014-11-18 | 2024-11-18 | 12,000.00 | 6.38 | 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分次还本。本期债券从第三个计息年度开始偿还本金,第3、4、5、6、7、8、9、10个计息年度末分别按本期债券发行总额的7.5、10、12.5、15、15、15的比例偿还本金。本期债券 | 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 |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协商成交 | 否 |
存续期后八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存续期后八年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其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 间 |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 | 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
2014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2023年11月20日兑付本金120,000,000.00元,利息15,312,000.00元。 |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高德置地夏广场D座9楼 | - | 陈诚 |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B座11楼 | - | 刘杰生 |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 | - | 许狄龙 |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楼 | - | 金勇敏 |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 | 正常 | 无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 企业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71,643,685.03 | 670,033,491.93 | 0.24 | 与上期基本持平 |
流动比率 | 0.53 | 0.59 | -10.17 | 主要系利润分配所致 |
速动比率 | 0.52 | 0.58 | -10.34 | 主要系利润分配所致 |
资产负债率(%) | 66.70 | 67.13 | -0.64 | 与上期基本持平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13 | 0.11 | 18.18 | 主要系随着各项目陆续完工转固,应付工程款项逐步支付,导致债务较上期下降 |
利息保障倍数 | 3.02 | 2.38 | 26.89 | 本期息税前利润增加所致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72 | 4.84 | -2.48 | 本期现金支付的利息增加所致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5.15 | 4.10 | 25.61 | 本期EBITDA增加所致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 |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 |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大华审字[2024]0011001320号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股份)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永兴股份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永兴股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分别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1、收入确认;
2、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2023年度公司合并营业收入金额为353,646.39万元,其中项目运营收入为346,279.18万元,占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97.92%。
永兴股份项目运营收入主要包括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收入、生物质处理业务收入。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根据公司与政府部门及电网公司签订的协议,按公司实际提供的垃圾焚烧等服务处理量月度结算单和发电量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永兴股份关键经营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
(2)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比较分析各期间的收入变动情况,分析收入变动是否与运营数据相匹配;计算各期间的毛利率,比较分析收入波动与成本的匹配关系,关注各期间是否存异常情况。
(3)向重要客户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本期发生的收入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业务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
(4)检查交易过程中的相关单据,包括上网电量结算单、垃圾进厂量结算单、垃圾车辆过磅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确认交易是否真实及收入的准确性。
(5)复核账面收入与原始运营数据,并对实际产能、产量与营业收入进行分析。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原始运营数据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收入确认符合永兴股份的会计政策。
(二)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 事项描述
永兴股份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主要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1,891,492.90万元,占总资产比例79.24%。由于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建设期较长、前期资金投入较大,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的确认和计量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测试与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评价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并检查在建工程的合同台账及重要合同、工程结算、设备验收、付款凭证以及工程进度等文件。
(3)对工程项目实施现场勘察形象进度、监盘资产。
(4)取得政府投资批复、前期可研报告、施工结算等文件,核查工程实际支出及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检查项目建造成本归集的准确性,复核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初始入账价值。
(5)向重要供应商实施函证程序,询证报告期发生的采购金额及往来款项余额,确认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成本的真实性、完整性。
(6)检查协议约定的正式运营条件,复核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结转时点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复核与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相关的财务列报等数据。
(7)复核运营资产报告期内折旧和摊销的计算过程,确认折旧、摊销和账面价值的准确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资产确认与计量、列报与披露符合永兴股份的会计政策。
四、其他信息
永兴股份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永兴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永兴股份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永兴股份管理层负责评估永兴股份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永兴股份、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永兴股份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永兴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永兴股份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6.就永兴股份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朱娟 | |
中国·北京 |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李雪娇 | ||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05,088,286.92 | 2,248,594,075.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50,000.00 | 3,600,000.00 |
应收账款 | 七、5 | 1,469,875,490.23 | 1,018,292,854.2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3,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七、8 | 14,716,505.13 | 13,404,082.1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80,637,202.53 | 62,853,057.7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26,754,266.6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79,634,486.04 | 75,662,183.65 |
合同资产 | 七、6 | 3,072,000.00 | 6,651,000.00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06,080,668.14 | 343,335,127.39 |
流动资产合计 | 3,062,154,638.99 | 3,772,392,380.5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七、15 | 525,268,219.18 | 513,412,027.80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623,679,675.94 | 245,419,206.2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2,905,953,755.17 | 11,186,798,209.48 |
在建工程 | 七、22 | 30,962,546.31 | 1,953,939,201.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2,633,050.12 | 16,608,090.19 |
无形资产 | 七、26 | 6,008,975,254.84 | 6,276,621,042.05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0,636,816.01 | 27,336,448.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0,987,633.98 | 101,837,909.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59,107,023.31 | 723,884,660.4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0,808,203,974.86 | 21,045,856,795.15 | |
资产总计 | 23,870,358,613.85 | 24,818,249,175.7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1,640,997.73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954,596,365.75 | 3,665,091,028.8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5,870,683.83 | 1,257,060.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9,917,626.06 | 195,279,545.62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462,513.64 | 24,422,395.9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09,571,232.77 | 1,688,757,703.8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944,094,867.44 | 663,287,638.87 |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23,662,726.01 | 116,300,699.16 |
流动负债合计 | 5,753,176,015.50 | 6,366,037,070.5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9,636,601,079.07 | 9,602,448,925.54 |
应付债券 | 七、46 | 120,307,555.91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8,893,944.69 | 12,716,699.5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49,048,077.20 | 44,610,846.45 |
递延收益 | 七、51 | 465,044,701.61 | 503,667,215.7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9,621,966.75 | 10,743,900.3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169,209,769.32 | 10,294,495,143.52 | |
负债合计 | 15,922,385,784.82 | 16,660,532,214.0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891,769,754.06 | 5,891,769,754.0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七、58 | 2,545,216.86 | 23,296,588.17 |
盈余公积 | 七、59 | 167,077,052.60 | 15,320,108.2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990,237,740.85 | 1,344,660,337.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801,629,764.37 | 8,025,046,788.26 | |
少数股东权益 | 146,343,064.66 | 132,670,173.3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947,972,829.03 | 8,157,716,961.6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3,870,358,613.85 | 24,818,249,175.72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58,068,147.45 | 541,919,921.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28,533,275.71 | 290,896,457.0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1,690.00 | 73,621.3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759,660,264.48 | 472,460,449.0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十九、2 | 572,254,266.64 | |
存货 | 1,114,826.27 | ||
合同资产 | 27,560,000.00 | 27,560,000.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772,718.11 | 408,994.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78,686,095.75 | 1,334,434,270.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513,412,027.80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467,997,357.13 | 6,089,736,887.4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352,665.08 | 1,644,885.17 | |
在建工程 | 92,175.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 | 11,801,422.05 | 15,341,848.72 | |
无形资产 | 724,529.90 | 806,769.9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17,867.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311,312.45 | 377,055.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015,765,549.06 | 6,621,319,474.64 | |
资产总计 | 9,094,451,644.81 | 7,955,753,744.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94,036,385.20 | 68,913,064.94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64,150.94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073,026.71 | 16,666,561.56 | |
应交税费 | 1,059,274.35 | 19,095,807.13 | |
其他应付款 | 905,242,627.18 | 336,202,950.2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7,581,215.21 | 17,349,497.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448,881.02 | 8,920,396.39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40,441,409.67 | 467,912,428.2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3,485,933.34 | 317,019,289.56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700,705.96 | 12,018,230.14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950,355.51 |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5,136,994.81 | 329,037,519.70 | |
负债合计 | 1,355,578,404.48 | 796,949,947.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60,362,700.89 | 6,260,362,700.8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67,077,052.60 | 15,320,108.26 | |
未分配利润 | 561,433,486.84 | 133,120,987.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38,873,240.33 | 7,158,803,796.9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094,451,644.81 | 7,955,753,744.88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3,536,463,867.96 | 3,293,286,910.21 |
其中:营业收入 | 3,536,463,867.96 | 3,293,286,910.2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807,780,208.49 | 2,678,329,246.2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934,445,516.58 | 1,947,248,038.5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5,542,151.75 | 48,629,117.9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773,188.42 | 2,720,519.95 |
管理费用 | 七、64 | 288,153,712.63 | 281,405,355.71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8,416,742.79 | 268,658,226.63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403,194,552.58 | 304,923,977.08 |
利息收入 | 七、66 | 25,074,407.58 | 38,296,190.4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4,851,906.37 | 83,120,556.1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81,329,481.39 | 62,082,013.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55,014,736.29 | 48,169,985.4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4,978,132.67 | -13,550,871.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9,000.00 | -369,5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23,453.98 | 38,844.16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99,881,368.54 | 746,278,706.3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785,487.32 | 2,265,891.2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1,081.37 | 3,408,190.1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13,545,774.49 | 745,136,407.41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5,038,535.78 | 29,328,872.53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8,507,238.71 | 715,807,534.88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48,507,238.71 | 715,807,534.88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34,834,347.42 | 715,452,736.00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672,891.29 | 354,798.88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48,507,238.71 | 715,807,534.88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34,834,347.42 | 715,452,736.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672,891.29 | 354,798.88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9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8 | 0.96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3,062,843.10 | 157,662,150.59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7,208,966.52 | 24,592,227.32 |
税金及附加 | 517,989.80 | 1,552,944.61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49,911,681.88 | 39,736,040.89 | |
研发费用 | 3,678,141.06 | 11,692,937.16 | |
财务费用 | -18,550,649.55 | -30,941,881.47 | |
其中:利息费用 | 8,014,839.94 | 8,883,569.07 | |
利息收入 | 26,565,489.49 | 39,825,450.54 | |
加:其他收益 | 3,824,204.41 | 346,880.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549,522,281.39 | 62,082,013.2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014,736.29 | 48,169,985.45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591,737.11 | -1,089,055.9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8,844.16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515,051,462.08 | 172,408,563.71 | |
加:营业外收入 | 9,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1,841.0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15,051,462.08 | 171,795,722.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2,517,981.29 | 18,594,640.0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17,569,443.37 | 153,201,082.6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17,569,443.37 | 153,201,082.6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17,569,443.37 | 153,201,082.62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409,043,309.12 | 3,188,997,508.2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900,448.88 | 39,806,973.7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1,453,992.52 | 109,624,521.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26,397,750.52 | 3,338,429,003.3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29,400,830.83 | 1,011,419,899.9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01,416,642.92 | 493,021,688.3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2,597,123.43 | 215,472,766.0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71,983,975.16 | 167,089,867.1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05,398,572.34 | 1,887,004,221.4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999,178.18 | 1,451,424,781.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4,000,000.00 | 28,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82.00 | 324,668.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206,832.91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213,014.91 | 28,824,668.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七、78 | 1,250,799,214.41 | 2,312,085,895.8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000,000.00 | 50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28,529,022.0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73,328,236.42 | 2,812,085,895.8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17,115,221.51 | -2,783,261,227.8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83,677,061.25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454,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903,721,130.89 | 2,149,041,270.3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37,897,22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3,721,130.89 | 3,970,615,551.5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3,724,759.98 | 952,055,357.2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414,011,859.12 | 397,786,251.86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4,185,667.51 | 6,995,489.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71,922,286.61 | 1,356,837,098.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8,201,155.72 | 2,613,778,453.3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4,317,199.05 | 1,281,942,007.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25,093,737.57 | 943,151,730.0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7,329,269.33 | 228,874,078.5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81,936.5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3,026,043.45 | 153,305,129.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20,355,312.78 | 383,261,144.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9,043,822.25 | 83,732,392.6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3,464,530.23 | 32,098,007.2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253,282.48 | 35,719,585.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96,961.53 | 945,418,733.0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6,858,596.49 | 1,096,968,718.4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3,496,716.29 | -713,707,574.1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 | 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6,692,800.00 | 28,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391,670.41 | 295,217,252.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7,084,470.41 | 323,717,252.7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3,707.83 | 1,738,927.2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94,000,000.00 | 5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85,529,022.01 | 202,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80,472,729.84 | 703,738,927.2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88,259.43 | -380,021,674.5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69,223,061.2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69,223,061.2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3,500,000.00 | 169,108,6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939,353,996.69 | 6,069,855.3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85,667.51 | 3,368,157.2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57,039,664.20 | 178,546,612.6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7,039,664.20 | 1,090,676,448.6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76,931,207.34 | -3,052,800.0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34,471,794.83 | 537,524,594.8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7,540,587.49 | 534,471,794.83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3,296,588.17 | 15,320,108.26 | 1,344,660,337.77 | 8,025,046,788.26 | 132,670,173.37 | 8,157,716,961.6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3,296,588.17 | 15,320,108.26 | 1,344,660,337.77 | 8,025,046,788.26 | 132,670,173.37 | 8,157,716,961.6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751,371.31 | 151,756,944.34 | -354,422,596.92 | -223,417,023.89 | 13,672,891.29 | -209,744,132.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34,834,347.42 | 734,834,347.42 | 13,672,891.29 | 748,507,238.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1,756,944.34 | -1,089,256,944.34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1,756,944.34 | -151,756,944.3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0,751,371.31 | -20,751,371.31 | -20,751,371.31 | ||||||||||||
1.本期提取 | 39,540,123.10 | 39,540,123.10 | 39,540,123.10 | ||||||||||||
2.本期使用 | -60,291,494.41 | -60,291,494.41 | -60,291,494.4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5,891,769,754.06 | 2,545,216.86 | 167,077,052.60 | 990,237,740.85 | 7,801,629,764.37 | 146,343,064.66 | 7,947,972,829.0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986,843,861.28 | 0.00 | 0.00 | 3,423,983.57 | 59,597,632.57 | 770,632,908.99 | 6,020,498,386.41 | 117,861,374.49 | 6,138,359,760.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4,986,843,861.28 | 0.00 | 0.00 | 3,423,983.57 | 59,597,632.57 | 770,632,908.99 | 6,020,498,386.41 | 117,861,374.49 | 6,138,359,760.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904,925,892.78 | 0.00 | 0.00 | 19,872,604.60 | -44,277,524.31 | 574,027,428.78 | 2,004,548,401.85 | 14,808,798.88 | 2,019,357,200.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715,452,736.00 | 715,452,736.00 | 354,798.88 | 715,807,534.8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399,449.00 | 0.00 | 0.00 | 0.00 | 1,238,823,612.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69,223,061.25 | 14,454,000.00 | 1,283,677,061.2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399,449.00 | 1,238,823,612.25 | 1,269,223,061.25 | 14,454,000.00 | 1,283,677,061.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320,108.26 | -15,320,108.26 | 0.00 | 0.00 | 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20,108.26 | -15,320,108.26 | 0.00 | 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19,600,551.00 | 0.00 | 0.00 | 0.00 | -333,897,719.47 | 0.00 | 0.00 | 0.00 | -59,597,632.57 | -126,105,198.96 | 0.00 | 0.00 | 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19,600,551.00 | -519,600,551.00 | 0.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85,702,831.53 | -59,597,632.57 | -126,105,198.96 | 0.00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9,872,604.60 | 0.00 | 0.00 | 19,872,604.60 | 0.00 | 19,872,604.60 | ||
1.本期提取 | 55,321,458.68 | 55,321,458.68 | 55,321,458.68 | ||||||||||||
2.本期使用 | -35,448,854.08 | -35,448,854.08 | -35,448,854.0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891,769,754.06 | 0.00 | 0.00 | 23,296,588.17 | 15,320,108.26 | 1,344,660,337.77 | 8,025,046,788.26 | 132,670,173.37 | 8,157,716,961.63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项目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260,362,700.89 | 0.00 | 0.00 | 0.00 | 15,320,108.26 | 133,120,987.81 | 7,158,803,796.96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260,362,700.89 | 0.00 | 0.00 | 0.00 | 15,320,108.26 | 133,120,987.81 | 7,158,803,796.96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1,756,944.34 | 428,312,499.03 | 580,069,443.3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1,517,569,443.37 | 1,517,569,443.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1,756,944.34 | -1,089,256,944.34 | -937,5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1,756,944.34 | -151,756,944.34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37,500,000.00 | -937,50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260,362,700.89 | 0.00 | 0.00 | 0.00 | 167,077,052.60 | 561,433,486.84 | 7,738,873,240.33 |
优先股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354,542,939.44 | 0.00 | 0.00 | 0.00 | 60,491,501.24 | 121,345,212.41 | 5,736,379,653.09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0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5,354,542,939.44 | 0.00 | 0.00 | 0.00 | 60,491,501.24 | 121,345,212.41 | 5,736,379,653.0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905,819,761.45 | 0.00 | 0.00 | 0.00 | -45,171,392.98 | 11,775,775.40 | 1,422,424,143.8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0.00 | 153,201,082.62 | 153,201,082.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399,449.00 | 0.00 | 0.00 | 0.00 | 1,238,823,612.25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269,223,061.25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399,449.00 | 1,238,823,612.25 | 1,269,223,061.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15,320,108.26 | -15,320,108.26 | 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320,108.26 | -15,320,108.26 | 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19,600,551.00 | 0.00 | 0.00 | 0.00 | -333,003,850.80 | 0.00 | 0.00 | 0.00 | -60,491,501.24 | -126,105,198.96 | 0.00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19,600,551.00 | -519,600,551.00 | 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186,596,700.20 | -60,491,501.24 | -126,105,198.96 | 0.00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0,000,000.00 | 0.00 | 0.00 | 0.00 | 6,260,362,700.89 | 0.00 | 0.00 | 0.00 | 15,320,108.26 | 133,120,987.81 | 7,158,803,796.96 |
公司负责人:谈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伟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健松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广州永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6893140172的营业执照。
经过历年的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股本总数75,000万股,注册资本为7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州民营科技园科泰二路13-19号高新区产业创新园1栋4层401-199房,总部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0楼,母公司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上网电力和垃圾处理服务。
主营业务范围:电力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通用机械设备销售;环保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新增1家孙公司--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的确认时点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预付款项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000万元 |
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 单项投资金额占资产总额的2%以上 |
重要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占负债总额的2%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的预算大于2亿元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或单个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公司净资产的2%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5%以上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投资活动占公司净资产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5亿元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3. 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
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 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 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 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5) 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4)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5) 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应收其他客户组合、逾期应收其他客户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 11.金融工具。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为上述组合以外的银行或非银行机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组合2 以外的应收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应收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账龄按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 11.金融工具。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组合 | 除组合2 以外的应收款项 |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关联方组合 | 应收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款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采用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 存货的分类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 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五 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六)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
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固定资产初始计量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 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直线法 | 25 | 0-2% | 3.92%-4.00%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10-25 | 0-2% | 3.92%-10.00% |
工器模具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交通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数码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办公生活用具 | 直线法 | 3-5 | 2% | 19.60%-32.67%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软件等。
1. 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
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 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BOT项目资产 | 12-28 | 项目运营合同 |
特许经营权 | 28-30 | 特许经营协议 |
土地使用权 | 25-50 | 土地使用证或特许经营协议 |
专利权 | 10-16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非专有技术 | 10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软件 | 2-10 | 合同有约定的从合同,合同没有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费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
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项目运营收入;
(2)PPP建造收入;
(3)环保设备及材料销售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项目运营收入
项目运营期间内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供电收入、垃圾处理收入。具体如下:
供电收入: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时,本公司确认收入。本公司按购售电合同等约定的单价及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金额。
垃圾处理收入:本公司在提供垃圾处理服务的过程中确认收入。本公司按实际垃圾处理量及协议约定的单价确认垃圾处理收入。
(2)PPP建造收入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本公司提供实际建造服务,所提供的建造服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规定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本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确认建造服务收入。 自2021年1月1日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本公司提供建造服务(含建设和改扩建,下同)或发包给其他方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确定其身份是主要责任人的,确认建造合同的收入。
(3)环保设备及材料销售收入
针对本公司销售的产品价值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结合销售模式,根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条款确定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及时点,具体如下:
①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②对应物料耗材类销售一般价值相对较小,在商品发出,购货方收到商品并签收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主要包括租赁复印机等。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限短于1年(含)的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租赁资产价值低于5万元(含)的租赁 |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 详见如下 | 详见如下 |
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 详见如下 | 详见如下 |
其他说明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本年度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因适用解释16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月1日 | ||
2022年1月1日 原列报金额 | 累积影响金额 | 2022年1月1日 调整后列报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64,131,896.40 | 11,876,732.99 | 76,008,629.39 |
资产合计 | 20,330,076,932.28 | 11,876,732.99 | 20,341,953,665.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876,732.99 | 11,876,732.99 | |
负债合计 | 14,191,717,171.38 | 11,876,732.99 | 14,203,593,904.37 |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日)至解释施行日(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负债表项目
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1,094,008.69 | 10,743,900.33 | 101,837,909.02 |
资产合计 | 24,807,505,275.39 | 10,743,900.33 | 24,818,249,175.7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743,900.33 | 10,743,900.33 | |
负债合计 | 16,649,788,313.76 | 10,743,900.33 | 16,660,532,214.09 |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公司对损益表相关项目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执行解释17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免税、25.00%、15.00%、12.50%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项目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环投永兴公司 | 25.00% | |
环投云山公司 | 15.00% |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电厂(二期) | 免征 |
环投福山公司 | 福山生物质厂、福山污水处理厂 | 免征 |
环投南沙公司 | 南沙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南沙公司 | 南沙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免征 |
环投花城公司 | 花城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花城公司 | 花城电厂(二期)、花都生物质厂 | 免征 |
环投增城公司
环投增城公司 | 增城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增城公司 | 增城电厂(二期) | 免征 |
环投从化公司 | 从化电厂(一期) | 12.50% |
环投从化公司 | 从化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免征 |
环投清新公司 | 雷州电厂 | 免征 |
环投清新公司 | 一体化项目 | 免征 |
环投设备公司 | 15.00% | |
环投建材公司 | 25.00% | |
设计研究院 | 15.00% | |
环投邵东公司 | 免征 | |
油脂公司 | 25.0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利用垃圾发电产生的电力收入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厨余垃圾、畜禽粪污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100%的税收优惠;从事垃圾处理、污泥处理处置劳务,享受即征即退70%的税收优惠。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本公司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1295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云山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24401147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福山公司于2021年12月20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1440046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南沙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560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25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花城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1143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10121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增城公司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721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282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从化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0702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089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环投设备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204400420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34400485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设计研究院于2019年12月2日取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广东省税务局三部门联合颁发的编号为GR201944007330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2年12月通过高新复审,取得编号为GR20224401680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三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享受该优惠政策的明细如下:
序号
序号 | 项目 | 免征期 | 减半征收期 |
1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电厂(一期) | 2019年-2021年 | 2022年-2024年 |
2 | 环投南沙公司运营的南沙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3 | 环投花城公司运营的花城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4 | 环投增城公司运营的增城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5 | 环投从化公司运营的从化电厂(一期) | 2018年-2020年 | 2021年-2023年 |
6 | 环投清新公司运营的雷州电厂、一体化项目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7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电厂(二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8 | 环投南沙公司运营的南沙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9 | 环投花城公司运营的花城电厂(二期)、花都生物质项目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0 | 环投增城公司运营的增城电厂(二期)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1 | 环投从化公司运营的从化电厂(二期)、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 | 2021年-2023年 | 2024年-2026年 |
12 | 环投福山公司运营的福山生物质厂、污水处理厂 | 2022年-2024年 | 2025年-2027年 |
13 | 环投邵东公司运营的邵东焚烧发电厂项目 | 2023年-2025年 | 2026年-2028年 |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60,737,270.55 | 2,225,092,094.79 |
其他货币资金 | 44,127,073.78 | 22,356,117.02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223,942.59 | 1,145,863.53 |
合计 | 705,088,286.92 | 2,248,594,075.3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履约保证金 | 694,817.37 | 22,354,474.24 |
诉讼案件冻结资金 | 43,392,988.44 | |
合计 | 44,087,805.81 | 22,354,474.24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00.00 | 3,6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50,000.00 | 3,6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50,00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80,224,461.62 | 810,862,930.80 |
1年以内小计 | 1,180,224,461.62 | 810,862,930.80 |
1至2年 | 202,245,062.32 | 224,774,861.08 |
2至3年 | 174,078,876.11 | 57,094,618.79 |
3至4年 | 54,757,189.45 | / |
4至5年 | / | / |
5年以上 | / | / |
合计 | 1,611,305,589.50 | 1,092,732,410.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1,305,589.50 | 100.00 | 141,430,099.27 | 8.78 | 1,469,875,490.23 | 1,092,732,410.67 | 100.00 | 74,439,556.43 | 6.81 | 1,018,292,854.24 |
其中: | ||||||||||
组合1 按账龄组合 | 1,611,305,589.50 | 100.00 | 141,430,099.27 | 8.78 | 1,469,875,490.23 | 1,092,732,410.67 | 100.00 | 74,439,556.43 | 6.81 | 1,018,292,854.24 |
合计 | 1,611,305,589.50 | / | 141,430,099.27 | / | 1,469,875,490.23 | 1,092,732,410.67 | / | 74,439,556.43 | / | 1,018,292,854.2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 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80,224,461.62 | 59,011,223.10 | 5.00 |
1-2年 | 202,245,062.32 | 20,224,506.23 | 10.00 |
2-3年 | 174,078,876.11 | 34,815,775.21 | 20.00 |
3-4年 | 54,757,189.45 | 27,378,594.73 | 50.00 |
合计 | 1,611,305,589.50 | 141,430,099.27 | 8.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4,439,556.43 | 66,990,542.84 | 141,430,099.27 | |||
合计 | 74,439,556.43 | 66,990,542.84 | 141,430,099.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600,198,159.31 | 600,198,159.31 | 37.25 | 30,392,485.23 |
客户2
客户2 | 534,183,595.65 | 534,183,595.65 | 33.15 | 76,299,090.69 | |
客户3 | 159,726,980.68 | 159,726,980.68 | 9.91 | 10,178,720.02 | |
客户4 | 112,828,751.88 | 112,828,751.88 | 7.00 | 7,036,416.60 | |
客户5 | 37,640,985.49 | 37,640,985.49 | 2.34 | 2,223,067.04 | |
合计 | 1,444,578,473.01 | 1,444,578,473.01 | 89.65 | 126,129,779.58 |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受限情况明细如下:
项目 | 余额(元) | 受限原因 |
应收账款 | 1,269,155,819.80 | 银行借款质押收费权 |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3,840,000.00 | 768,000.00 | 3,072,000.00 | 7,390,000.00 | 739,000.00 | 6,651,000.00 |
合计 | 3,840,000.00 | 768,000.00 | 3,072,000.00 | 7,390,000.00 | 739,000.00 | 6,651,000.0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0,000.00 | 100.00 | 768,000.00 | 20.00 | 3,072,000.00 | 7,390,000.00 | 100.00 | 739,000.00 | 10.00 | 6,651,000.00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840,000.00 | 100.00 | 768,000.00 | 20.00 | 3,072,000.00 | 7,390,000.00 | 100.00 | 739,000.00 | 10.00 | 6,651,000.00 |
合计 | 3,840,000.00 | / | 768,000.00 | / | 3,072,000.00 | 7,390,000.00 | / | 739,000.00 | / | 6,651,00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合同资产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1-2年 | 3,840,000.00 | 768,000.00 | 20.00 |
合计 | 3,840,000.00 | 768,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29,000.00 | / | ||
合计 | 29,000.00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725,870.40 | |
合计 | 4,725,870.4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171,426.67 | 35.14 | 12,486,418.25 | 93.16 |
1至2年 | 8,673,078.46 | 58.93 | 717,663.92 | 5.35 |
2至3年 | 672,000.00 | 4.57 | / | / |
3年以上 | 200,000.00 | 1.36 | 200,000.00 | 1.49 |
合计 | 14,716,505.13 | 100.00 | 13,404,082.17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客户1 | 7,498,060.00 | 50.95 |
客户2 | 1,093,493.00 | 7.43 |
客户3 | 1,048,479.17 | 7.12 |
客户4 | 880,800.00 | 5.99 |
客户5 | 530,770.68 | 3.61 |
合计 | 11,051,602.85 | 75.1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 | 26,754,266.64 | |
其他应收款 | 353,882,935.89 | 62,853,057.78 |
合计 | 380,637,202.53 | 62,853,057.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6,754,266.64 | |
合计 | 26,754,266.64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355,989,021.82 | 49,454,414.16 |
1年以内小计 | 355,989,021.82 | 49,454,414.16 |
1至2年 | 5,136,009.92 | 14,011,957.43 |
2至3年 | 11,413,007.79 | 3,892,300.00 |
3至4年 | 3,841,100.00 | 103,000.00 |
4至5年 | 100,000.00 | 476,313.20 |
5年以上 | 490,313.20 | 14,000.00 |
合计 | 376,969,452.73 | 67,951,984.79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参股公司资金拆借本息 | 331,593,467.73 | /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10,576,041.46 | / |
代收代付款项 | 13,410,790.30 | 45,999,799.15 |
保证金 | 19,926,633.83 | 20,662,169.25 |
代扣代缴员工费用及其他 | 1,462,519.41 | 1,290,016.39 |
合计 | 376,969,452.73 | 67,951,984.79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098,927.01 | 5,098,927.0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7,809,589.83 | 17,809,589.83 |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3,086,516.84 | 23,086,516.8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1,593,467.73 | 87.96 | 内部拆借本息 | 1年以内 | 16,579,673.39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 10,580,201.34 | 2.81 | 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 1年以内 | 529,010.06 |
广州市花都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 8,887,900.00 | 2.36 | 保证金 | 4年以内 | 2,405,950.00 |
上海班德瑞工业用品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1.30 | 保证金 | 2年以内 | 295,000.00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2,827,400.37 | 0.75 | 代收代付款 | 2年以内 | 251,182.27 |
合计 | 358,788,969.44 | 95.18 | / | / | 20,060,815.72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的应收增值税退税款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前已收到。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79,567,315.09 | 79,567,315.09 | 75,374,930.45 | 75,374,930.45 | ||
库存商品 | 67,170.95 | 67,170.95 | 287,253.20 | 287,253.20 | ||
合计 | 79,634,486.04 | 79,634,486.04 | 75,662,183.65 | 75,662,183.6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待抵扣、待认证税额 | 397,811,250.41 | 324,964,161.03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3,848,289.99 | 18,370,966.36 |
其他 | 4,421,127.74 | |
合计 | 406,080,668.14 | 343,335,127.39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大额存单 | 513,412,027.80 | 16,856,191.38 | 525,268,219.18 | 494,500,000.00 | |||||
合计 | 513,412,027.80 | 16,856,191.38 | 525,268,219.18 | 494,500,000.00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大额存单 | 494,500,000.00 | 3.34 | 3.34 | 2025/3/7 | 499,500,000.00 | 3.34 | 3.34 | 2025/3/7 | ||
合计 | 494,500,000.00 | / | / | / | 499,500,000.00 | / | / | /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债务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45,419,206.29 | 39,889,060.34 | 70,754,266.64 | 214,553,999.99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94,000,000.00 | 15,125,675.95 | 409,125,675.95 | ||||||||
小计 | 245,419,206.29 | 394,000,000.00 | 55,014,736.29 | 70,754,266.64 | 623,679,675.94 | ||||||
合计 | 245,419,206.29 | 394,000,000.00 | 55,014,736.29 | 70,754,266.64 | 623,679,675.94 |
21、 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2,905,953,755.17 | 11,186,798,209.48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2,905,953,755.17 | 11,186,798,20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工器模具 | 交通运输设备 | 数码电子设备 | 办公生活用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545,650,106.13 | 7,000,538,072.40 | 15,782,742.80 | 14,271,133.36 | 11,031,308.95 | 5,734,061.07 | 11,593,007,424.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5,166,829.79 | 855,425,020.97 | 2,722,216.31 | 5,751,539.62 | 2,368,325.87 | 2,544,842.02 | 2,223,978,774.58 |
(1)购置 | 17,195,985.64 | 24,621,603.96 | 2,722,216.31 | 5,751,539.62 | 2,368,325.87 | 2,544,842.02 | 55,204,513.4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37,970,844.15 | 830,803,417.01 | 2,168,774,261.16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844.83 | 14,415.74 | 519,759.77 | 60,433.80 | 54,114.00 | 695,568.14 | |
(1)处置或报废 | 46,844.83 | 14,415.74 | 519,759.77 | 60,433.80 | 54,114.00 | 695,568.14 | |
4.期末余额 | 5,900,816,935.92 | 7,855,916,248.54 | 18,490,543.37 | 19,502,913.21 | 13,339,201.02 | 8,224,789.09 | 13,816,290,631.1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48,743,751.46 | 237,906,444.12 | 6,170,164.17 | 5,380,318.75 | 6,367,388.50 | 1,641,148.23 | 406,209,21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8,358,781.54 | 295,803,157.48 | 3,195,835.94 | 3,094,202.29 | 2,668,602.99 | 1,339,149.40 | 504,459,729.64 |
(1)计提 | 198,358,781.54 | 295,803,157.48 | 3,195,835.94 | 3,094,202.29 | 2,668,602.99 | 1,339,149.40 | 504,459,729.64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598.24 | 12,112.38 | 200,223.92 | 59,225.14 | 42,909.21 | 332,068.89 | |
(1)处置或报废 | 17,598.24 | 12,112.38 | 200,223.92 | 59,225.14 | 42,909.21 | 332,068.89 | |
4.期末余额 | 347,102,533.00 | 533,692,003.36 | 9,353,887.73 | 8,274,297.12 | 8,976,766.35 | 2,937,388.42 | 910,336,875.9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553,714,402.92 | 7,322,224,245.18 | 9,136,655.64 | 11,228,616.09 | 4,362,434.67 | 5,287,400.67 | 12,905,953,755.17 |
2.期初账面价值 | 4,396,906,354.67 | 6,762,631,628.28 | 9,612,578.63 | 8,890,814.61 | 4,663,920.45 | 4,092,912.84 | 11,186,798,209.4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2,129,422.42 |
合计 | 2,129,422.4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环投福山公司 | 2,112,140,397.52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花城公司 | 1,051,399,013.66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南沙公司 | 734,810,795.00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环投从化公司 | 851,159,438.62 | 正在办理项目验收,验收完成后申请办理房产证。 |
合计 | 4,749,509,644.80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962,546.31 | 1,953,939,201.17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0,962,546.31 | 1,953,939,201.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 | 1,940,398,464.39 | 1,940,398,464.39 | ||||
萝岗废弃食用油脂处理项目 | 8,483,647.24 | 8,483,647.24 | ||||
园区科教中心 | 4,682,734.03 | 4,682,734.03 | ||||
萝岗焚烧一厂大门和门楼项目 | 5,030,498.94 | 5,030,498.94 | ||||
福山医疗废弃二期项目 | 8,842,702.97 | 8,842,702.97 | ||||
萝岗焚烧二厂一二期连通桥施工项目 | 7,377,750.53 | 7,377,750.53 | ||||
其他 | 5,028,859.84 | 5,028,859.84 | 5,057,089.54 | 5,057,089.54 | ||
合计 | 30,962,546.31 | 30,962,546.31 | 1,953,939,201.17 | 1,953,939,201.1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福山循环经济产业园生活垃圾应急综合处理项目 | 3,259,806,500.00 | 1,940,398,464.39 | 135,253,943.23 | 2,062,457,435.67 | 13,194,971.95 | / | 92.33 | 100.00 | 123,366,623.09 | 25,865,682.59 | 3.72 | 自有资金、内部借款、银行贷款 |
合计 | 3,259,806,500.00 | 1,940,398,464.39 | 135,253,943.23 | 2,062,457,435.67 | 13,194,971.95 | / | 92.33 | 100.00 | 123,366,623.09 | 25,865,682.59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0,658,841.71 | 20,658,841.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租赁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租赁到期 | ||
4.期末余额 | 20,658,841.71 | 20,658,841.7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050,751.52 | 4,050,751.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75,040.07 | 3,975,040.07 |
(1)计提 | 3,975,040.07 | 3,975,040.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025,791.59 | 8,025,791.59 |
三、减值准备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633,050.12 | 12,633,050.1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608,090.19 | 16,608,090.1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经营权 | PPP在建项目 |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98,278,318.85 | 143,293.28 | 20,829,951.70 | 11,162,171.17 | 784,967,034.38 | 357,655,671.67 | 6,332,492,617.16 | 7,805,529,058.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402,031.10 | 3,911,678.17 | 373,104,362.67 | 14,970,825.31 | 10,959,576.25 | 438,348,473.50 | ||
(1)购置 | 35,402,031.10 | 3,911,678.17 | 477,865.69 | 10,959,576.25 | 50,751,151.2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PPP项目建设支出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
PPP项目完工转入 | 372,626,496.98 | 372,626,496.9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72,626,496.98 | 1,767,097.62 | 374,393,594.60 | |||||
(1)处置 | 1,767,097.62 | 1,767,097.62 | ||||||
PPP项目完工转出 | 372,626,496.98 | 372,626,496.98 | ||||||
4.期末余额 | 333,680,349.95 | 143,293.28 | 20,829,951.70 | 15,073,849.34 | 1,158,071,397.05 | 6,341,685,095.79 | 7,869,483,937.11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140,005.20 | 19,473.16 | 20,829,951.70 | 4,143,020.41 | 46,571,337.85 | 1,441,204,227.84 | 1,528,908,016.1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262,434.72 | 9,825.24 | 1,295,870.82 | 45,447,395.14 | 280,285,905.46 | 333,301,431.38 | ||
(1)计提 | 6,262,434.72 | 9,825.24 | 1,295,870.82 | 45,447,395.14 | 280,285,905.46 | 333,301,431.3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00,765.27 | 1,700,765.27 | ||||||
(1)处置 | 1,700,765.27 | 1,700,765.27 | ||||||
4.期末余额 | 22,402,439.92 | 29,298.40 | 20,829,951.70 | 5,438,891.23 | 92,018,732.99 | 1,719,789,368.03 | 1,860,508,682.2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1,277,910.03 | 113,994.88 | 9,634,958.11 | 1,066,052,664.06 | 4,621,895,727.76 | 6,008,975,254.8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82,138,313.65 | 123,820.12 | 7,019,150.76 | 738,395,696.53 | 357,655,671.67 | 4,891,288,389.32 | 6,276,621,042.0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环投花城公司 | 28,499,538.88 | 正在办理中 |
环投福山公司 | 0.00 | 划拨用地,土地权属为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合计 | 28,499,538.88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环投花城公司 | 464,428,464.65 | 环投花城公司一期项目尚未取得房产证,原因为土地权属单位为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花城公司正在办理土地增值税核缴与土地出让金核验手续,完成后将进行权利人变更为花城公司的不动产权证换证手续。 |
环投云山公司 | 6,704,306.66 | 正在办理,已依法办理必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等批准手续。 |
合计 | 471,132,771.31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园区维护改造费 | 23,838,769.04 | 26,749,607.86 | 17,981,305.30 | 32,607,071.60 | |
装修费 | 3,497,679.70 | 3,952,939.10 | 1,067,247.64 | 6,383,371.16 | |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12,175,347.76 | 528,974.51 | 11,646,373.25 | ||
合计 | 27,336,448.74 | 42,877,894.72 | 19,577,527.45 | 50,636,816.01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65,284,616.11 | 24,655,203.05 | 80,277,483.44 | 11,256,133.3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38,029,051.93 | 50,704,357.79 | 347,210,026.40 | 52,081,503.96 |
可抵扣亏损
可抵扣亏损 | / | / | 184,306,296.24 | 23,038,287.03 |
预计负债 | 49,048,077.20 | 12,262,019.30 | 44,610,846.45 | 11,152,711.60 |
租赁负债 | 13,464,215.37 | 3,366,053.84 | 17,237,092.51 | 4,309,273.13 |
合计 | 565,825,960.61 | 90,987,633.98 | 673,641,745.04 | 101,837,909.0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无形资产 | 25,854,816.84 | 6,463,704.22 | 26,422,850.72 | 6,605,712.68 |
使用权资产 | 12,633,050.12 | 3,158,262.53 | 16,552,750.59 | 4,138,187.65 |
合计 | 38,487,866.96 | 9,621,966.75 | 42,975,601.31 | 10,743,900.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报告期末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可抵扣亏损。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工程款 | 50,483,477.12 | 50,483,477.12 | 51,302,319.31 | 51,302,319.31 | ||
超过1年待抵扣、待认证的进项税 | 508,623,546.19 | 508,623,546.19 | 672,582,341.10 | 672,582,341.10 | ||
合计 | 559,107,023.31 | 559,107,023.31 | 723,884,660.41 | 723,884,660.41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94,817.37 | 694,817.37 | 冻结 | 履约保证金 | 22,354,474.24 | 22,354,474.24 | 冻结 | 履约保证金 |
43,392,988.44 | 43,392,988.44 | 冻结 | 诉讼案件等,资金被冻结 | / | / | / | / |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应收账款 | 1,269,155,819.80 | 1,269,155,819.80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收费权 | 494,933,860.10 | 494,933,860.10 | 质押 | 银行借款质押收费权 |
合计 | 1,313,243,625.61 | 1,313,243,625.61 | / | / | 517,288,334.34 | 517,288,334.34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1,640,997.73 |
合计 | / | 11,640,997.7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到期未付的原因是无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经营活动款 | 233,406,663.11 | 386,387,934.42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721,189,702.64 | 3,278,703,094.43 |
合计 | 2,954,596,365.75 | 3,665,091,028.8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1 | 363,829,921.82 | 未达结算时点 |
合计 | 363,829,921.8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870,683.83 | 1,257,060.50 |
合计 | 5,870,683.83 | 1,257,060.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95,279,545.62 | 531,240,532.19 | 527,518,772.75 | 199,001,305.06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0,097,941.59 | 79,181,620.59 | 916,321.00 | |
三、辞退福利 | 49,589.40 | 49,589.4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95,279,545.62 | 611,388,063.18 | 606,749,982.74 | 199,917,626.0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81,936,664.55 | 403,493,178.96 | 398,778,791.83 | 186,651,051.68 |
二、职工福利费 | 75,754.90 | 34,706,207.39 | 34,414,127.39 | 367,834.90 |
三、社会保险费 | 24,735,535.59 | 24,735,535.59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 | 23,489,888.58 | 23,489,888.58 | ||
补充医疗保险 | ||||
工伤保险费 | 1,209,769.65 | 1,209,769.65 | ||
生育保险费 | 35,846.10 | 35,846.10 | ||
重大疾病补助 | 31.26 | 31.26 | ||
四、住房公积金 | 10,397.00 | 41,880,742.00 | 41,880,742.00 | 10,39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256,729.17 | 8,056,293.87 | 9,341,001.56 | 11,972,021.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八、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 18,368,574.38 | 18,368,574.38 | ||
合计 | 195,279,545.62 | 531,240,532.19 | 527,518,772.75 | 199,001,305.06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6,750,563.33 | 46,750,563.33 | ||
2、失业保险费 | 2,325,473.56 | 2,325,473.5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31,021,904.70 | 30,105,583.70 | 916,321.00 | |
合计 | 80,097,941.59 | 79,181,620.59 | 916,32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4,632,605.49 | 21,284,948.81 |
增值税 | 144,427.45 | 2,207,299.2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844.92 | 154,510.95 |
教育费附加 | 7,746.36 | 110,364.95 |
印花税 | 388,968.38 | 245,183.33 |
个人所得税 | 277,921.04 | 420,088.70 |
合计 | 15,462,513.64 | 24,422,395.9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509,571,232.77 | 1,688,757,703.89 |
合计 | 1,509,571,232.77 | 1,688,757,703.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表中其他应付款指扣除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后的其他应付款。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垫款 | 210,314.76 | 1,230,685.35 |
保证金 | 29,780,194.34 | 36,183,460.82 |
资金拆借本息 | 1,326,405,007.51 | 1,497,420,323.41 |
代收代付款 | 4,286,083.46 | 40,050,877.14 |
应退电费 | 122,935,992.61 | 55,848,002.16 |
应退垃圾处理费 | 19,432,047.05 | 53,006,106.83 |
其他 | 6,521,593.04 | 5,018,248.18 |
合计 | 1,509,571,232.77 | 1,688,757,703.89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87,897,220.00 | 借款未到期 |
合计 | 1,287,897,22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19,666,202.06 | 538,767,245.87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19,858,394.70 | 120,0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0,270.68 | 4,520,393.00 |
合计 | 944,094,867.44 | 663,287,638.87 |
其他说明: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 | 123,662,726.01 | 112,700,699.16 |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已背书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 3,600,000.00 | |
合计 | 123,662,726.01 | 116,300,699.1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539,677,645.74 | 1,096,096,986.67 |
抵押借款 | / | / |
保证借款 | 845,848,164.08 | 1,145,051,107.08 |
信用借款 | 3,652,067,491.93 | 7,707,395,772.45 |
质押及保证借款 | 408,099,222.36 | 179,652,287.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0,574,757.02 | 13,020,018.2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819,666,202.06 | 538,767,245.87 |
合计 | 9,636,601,079.07 | 9,602,448,925.54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借款说明:
(1)于2023年12月31日,质押借款5,539,677,645.74元(2022年12月31日:7,707,395,772.45元)。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需将相关项目项下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贷款人。
(2)于2023年12月31日,保证借款845,848,164.08元(2022年12月31日:1,145,051,107.08元)为本公司母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本公司银行借款。
(3)于2023年12月31日,质押及保证借款408,099,222.36(2022年12月31日:179,652,287.00元)元为本公司母公司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本公司银行借款,同时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需将相关项目项下的收费权(包括电费收费权和垃圾处理费收费权)质押给贷款人。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因上述质押而受限的应收账款详见注释、53。
(5)于2023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区间为1.2%至4.41%(2022年12月31日:1.2%至5.145%)。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债券 | 119,858,394.70 | 240,307,555.91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119,858,394.70 | 120,000,000.00 |
合计 | - | 120,307,555.91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2014年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收益债券 | 100.00 | 6.38 | 2014年11月18日 | 10年 | 800,000,000.00 | 240,307,555.91 | 14,410,060.27 | 452,778.52 | 135,312,000.00 | 119,858,394.7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800,000,000.00 | 240,307,555.91 | 14,410,060.27 | 452,778.52 | 135,312,000.00 | 119,858,394.70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总额小计 | 14,543,264.44 | 18,992,601.49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079,049.07 | 1,755,508.98 |
租赁付款额现值小计 | 13,464,215.37 | 17,237,092.5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570,270.68 | 4,520,393.00 |
合计 | 8,893,944.69 | 12,716,699.51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恢复性大修支出 | 44,610,846.45 | 49,048,077.20 | 运营期满设备恢复性大修 |
合计 | 44,610,846.45 | 49,048,077.20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503,067,215.78 | 39,322,514.17 | 463,744,701.61 | /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600,000.00 | 700,000.00 | 1,300,000.00 | / | |
合计 | 503,667,215.78 | 700,000.00 | 39,322,514.17 | 465,044,701.6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第十一部分政府补助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891,769,754.06 | 5,891,769,754.06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 | ||
合计 | 5,891,769,754.06 | 5,891,769,754.0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3,296,588.17 | 39,540,123.10 | 60,291,494.41 | 2,545,216.86 |
合计 | 23,296,588.17 | 39,540,123.10 | 60,291,494.41 | 2,545,216.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以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新建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
以本年营业收入为依据,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320,108.26 | 151,756,944.34 | 167,077,052.6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320,108.26 | 151,756,944.34 | 167,077,052.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
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44,660,337.77 | 608,534,302.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62,098,606.7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44,660,337.77 | 770,632,908.9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34,834,347.42 | 715,452,736.0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51,756,944.34 | 15,320,108.26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37,5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净资产折股) | 126,105,198.96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990,237,740.85 | 1,344,660,337.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77,762,588.24 | 1,897,921,342.85 | 3,247,353,989.68 | 1,922,305,816.64 |
其他业务 | 58,701,279.72 | 36,524,173.73 | 45,932,920.53 | 24,942,221.93 |
合计 | 3,536,463,867.96 | 1,934,445,516.58 | 3,293,286,910.21 | 1,947,248,038.57 |
(2). 营业收入、运营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项目运营 | 项目运营 | 其他项目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项目运营 | 3,462,791,762.93 | 1,882,950,517.54 | 3,462,791,762.93 | 1,882,950,517.54 | ||||
PPP建造业务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
其他业务 | 58,701,279.72 | 36,524,173.73 | 58,701,279.72 | 36,524,173.73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3,462,791,762.93 | 14,970,825.31 | 58,701,279.72 | 3,536,463,867.96 | 1,934,445,516.58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合计
合计 | 3,462,791,762.93 | 1,882,950,517.54 | 14,970,825.31 | 14,970,825.31 | 58,701,279.72 | 36,524,173.73 | 3,536,463,867.96 | 1,934,445,51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63,194,801.21 | 37,756,846.4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12,263.61 | 3,074,527.11 |
教育费附加 | 2,651,616.84 | 2,196,090.76 |
印花税 | 2,347,964.26 | 2,293,579.38 |
土地使用税 | 3,625,475.33 | 3,303,584.07 |
车船使用税 | 10,030.50 | 4,490.16 |
合计 | 75,542,151.75 | 48,629,117.93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25,595.03 | 2,250,740.83 |
办公费用 | 4,059.19 | 7,111.92 |
差旅费用 | 89,416.60 | 51,768.85 |
车辆费用 | 1,484.37 | 28,576.94 |
其他 | 152,633.23 | 382,321.41 |
合计 | 2,773,188.42 | 2,720,519.9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1,376,714.31 | 156,003,674.19 |
办公费用 | 7,107,339.72 | 4,707,752.71 |
市内交通费 | 12,614,923.62 | 14,032,453.35 |
咨询顾问费 | 11,591,403.98 | 13,371,014.87 |
广告宣传费 | 2,312,839.62 | 2,462,680.24 |
维护修理费 | 3,408,710.82 | 3,177,860.27 |
安保防范费 | 14,690,975.17 | 13,942,029.89 |
环保清洁费 | 8,632,204.47 | 20,748,201.96 |
财产保险费 | 3,875,329.29 | 2,145,743.53 |
折旧摊销费用 | 24,204,498.32 | 28,784,281.83 |
劳动保护费 | 3,740,930.70 | 5,798,760.93 |
其他 | 14,597,842.61 | 16,230,901.94 |
合计 | 288,153,712.63 | 281,405,355.7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280,385.72 | 82,890,466.01 |
直接投入 | 17,200,659.04 | 20,144,951.10 |
折旧摊销费用 | 35,742,805.12 | 22,493,290.01 |
其他费用 | 1,225,046.44 | 4,139,280.34 |
合计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98,755,675.44 | 300,638,809.60 |
减:利息收入 | 25,074,407.58 | 38,296,190.45 |
银行手续费 | 296,597.79 | 2,030,440.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438,877.14 | 4,285,167.48 |
合计 | 378,416,742.79 | 268,658,226.63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4,540,703.09 | 77,419,738.21 |
征地补偿收入 | / | 5,353,739.0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233,990.37 | 198,252.84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77,212.91 | 148,826.03 |
合计 | 74,851,906.37 | 83,120,556.11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014,736.29 | 48,169,985.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856,191.38 | 13,912,027.80 |
参股公司拆借资金利息收益 | 9,458,553.72 | |
合计 | 81,329,481.39 | 62,082,013.2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6,990,542.84 | -23,337,640.7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987,589.83 | 9,786,769.57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合计 | -84,978,132.67 | -13,550,871.16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29,000.00 | -369,500.00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9,000.00 | -369,500.00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23,453.98 | 38,844.16 |
合计 | 23,453.98 | 38,844.16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287,316.8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87,316.81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 | |||
违约赔偿收入 | 105,900.00 | 302,000.00 | 105,900.00 |
党员教育基地经费 | 150,000.00 | 130,000.00 | 150,000.00 |
保险赔偿收入 | 13,324,846.83 | 1,469,002.00 | 13,324,846.83 |
其他 | 204,740.49 | 77,572.43 | 204,740.49 |
合计 | 13,785,487.32 | 2,265,891.24 | 13,785,487.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106,751.12 | 10,769.26 | 106,751.12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106,751.12 | 10,769.26 | 106,751.12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0,000.00 | ||
滞纳金 | 330.24 | 862,533.53 | 330.24 |
罚款 | 4,000.00 | 404,887.30 | 4,000.00 |
违约金 | 10,000.00 | 2,100,000.00 | 10,000.00 |
其他 | 0.01 | 0.06 | 0.01 |
合计 | 121,081.37 | 3,408,190.15 | 121,081.37 |
其他说明: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55,310,194.32 | 56,290,984.82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28,341.46 | -26,962,112.29 |
合计 | 65,038,535.78 | 29,328,872.53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13,545,774.4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03,386,443.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3,141,852.6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391,255.3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66,918,856.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343,227.8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22,301,345.39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251,370.33 |
所得税费用 | 65,038,535.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5,996,328.52 | 37,927,440.22 |
押金保证金 | 17,791,818.46 | 49,574,233.75 |
其他收益 | 13,454,784.43 | 18,329,801.42 |
营业外收入 | 13,445,771.05 | 1,691,252.00 |
其他暂收款 | 9,419,565.06 | 1,893,978.70 |
备用金 | 1,345,725.00 | 207,815.25 |
合计 | 81,453,992.52 | 109,624,521.3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保证金 | 23,459,549.52 | 15,118,490.12 |
期间费用 | 101,312,492.70 | 134,672,877.71 |
营业外支出 | 10,330.24 | 3,348,245.83 |
委托代垫款 | 2,512,889.26 | 12,158,774.03 |
备用金 | 1,295,725.00 | 790,000.00 |
其他 | 1,001,479.44 | |
冻结资金 | 43,392,988.44 | |
合计 | 171,983,975.16 | 167,089,867.1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50,799,214.41 | 2,312,085,895.80 |
购买大额存单 | 500,000,000.00 | |
合计 | 1,250,799,214.41 | 2,812,085,895.80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参股公司借款利息 | 6,961,621.24 | / |
收到大额存单利息 | 245,211.67 | / |
合计 | 7,206,832.91 | /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参股公司借款 | 328,529,022.01 | |
合计 | 328,529,022.01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537,897,220.00 | |
合计 | 537,897,22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 | 150,000,000.00 | |
租赁支出 | 4,185,667.51 | 6,995,489.12 |
合计 | 154,185,667.51 | 6,995,489.1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48,507,238.71 | 715,807,534.88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4,978,132.67 | 13,550,871.16 |
信用减值损失 | 29,000.00 | 369,500.0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04,459,729.64 | 268,321,067.3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75,040.07 | 3,897,591.96 |
无形资产摊销 | 333,301,431.38 | 327,396,322.4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9,577,527.45 | 25,561,644.8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453.98 | -38,844.16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751.12 | -276,547.5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03,194,552.58 | 304,923,977.0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1,329,481.39 | -62,082,013.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50,275.04 | -26,962,112.2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21,933.58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72,302.39 | 10,346,130.1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90,209,602.00 | -89,184,486.6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8,676,272.86 | -40,205,854.0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20,999,178.18 | 1,451,424,781.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债务转为资本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225,093,737.57 | 943,151,730.0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64,317,199.05 | 1,281,942,007.5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60,737,270.55 | 2,225,092,094.7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9,267.97 | 1,642.78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0,776,538.52 | 2,225,093,737.5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223,942.59 | 1,145,863.53 | 未到期应收利息 |
履约保证金 | 694,817.37 | 22,354,474.24 | 履约保证金 |
诉讼案件,资金被冻结 | 43,392,988.44 | / | 诉讼案件,资金被冻结 |
合计 | 44,311,748.40 | 23,500,337.7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 | 676,459.85 | 930,927.09 |
短期租赁费用 | 15,630,850.07 | 7,634,599.5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318,147.68 | 156,570.43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0,134,665.26 | 14,786,659.11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0,134,665.2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不动产租赁 | 138,752.29 | 138,752.29 |
动产租赁 | 620,309.73 | 620,309.73 |
合计 | 759,062.02 | 759,062.0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4,280,385.72 | 82,890,466.01 |
直接投入 | 17,200,659.04 | 20,144,951.10 |
折旧摊销费用 | 35,742,805.12 | 22,493,290.01 |
其他费用 | 1,225,046.44 | 4,139,280.34 |
合计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8,448,896.32 | 129,667,987.4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三级子公司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900.00万人民币,持股比例100%。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1.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122,873.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80,787.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85,279.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72,600.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76,456.00 | 广东广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雷州 | 19,905.06 | 广东雷州 | 垃圾焚烧发电 | 58.37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0.00 | 广东广州 | 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制造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500.00 | 广东广州 | 批发业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4,000.00 | 广东广州 | 技术咨询和设计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湖南邵东 | 14,454.00 | 湖南邵东 | 垃圾焚烧发电 | 5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900.00 | 广东广州 | 固体废物治理 | 100.00 | 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本公司对环投清新公司的垃圾焚烧电厂项目及无害化项目的持股比例55%、表决权比例55%,对一体化项目的持股比例100%,表决权比例100%,其他股东不参与一体化项目的经营决策及利润分配。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本公司系环投邵东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两名股东之间无关联。环投邵东公司的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均由本公司委任。环投邵东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决策须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经营决策需经董事会2/3及以上通过,董事会7名董
事中本公司委派4名,少数股东邵东市市政工程公司委派1名,且该少数股东系本公司一致行动人,故本公司可以对环投邵东公司实施控制。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广东肇庆 | 广东肇庆 | 垃圾焚烧处理 | 40.00 | 权益法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山西忻州 | 山西忻州 | 垃圾焚烧处理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9,448,867.55 | 541,931,114.01 | 203,246,276.57 | |
非流动资产 | 718,798,637.39 | 1,570,692,114.93 | 747,344,801.71 | |
资产合计 | 898,247,504.94 | 2,112,623,228.94 | 950,591,078.28 | |
流动负债 | 143,917,990.05 | 827,265,713.58 | 82,706,947.52 | |
非流动负债 | 327,944,514.91 | 889,098,204.60 | 364,336,115.04 | |
负债合计 | 471,862,504.96 | 1,716,363,918.18 | 447,043,062.56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70,553,999.99 | 194,167,062.27 | 201,419,206.29 | |
调整事项 | 44,000,000.00 | 214,958,613.68 | 44,000,000.00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44,000,000.00 | 214,958,613.68 | 44,000,000.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14,553,999.99 | 409,125,675.95 | 245,419,206.29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221,365,080.05 | 158,843,797.55 | 221,391,177.55 | |
净利润 | 99,722,650.85 | 15,674,209.75 | 120,424,963.6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99,722,650.85 | 15,674,209.75 | 120,424,963.6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70,754,266.64 | 28,00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洁晋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约定,过渡期间产生的亏损或收益由新老股东在交割后按照持股比共同承担及享有,由于转让基准日为2022年5月31日,本期确认的投资收益系2022年6月至2023年12月。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10,576,041.4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03,067,215.78 | 39,322,514.17 | 463,744,701.61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 | 600,000.00 | 700,000.00 | 1,3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03,667,215.78 | 700,000.00 | 39,322,514.17 | 465,044,701.6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5,218,188.92 | 39,380,324.04 |
与收益相关 | 39,322,514.17 | 38,039,414.17 |
合计 | 74,540,703.09 | 77,419,738.2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
(一)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客户主要系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该等客户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50,000.00 | |
应收账款 | 1,611,305,589.50 | 141,430,099.27 |
其他应收款 | 376,969,452.73 | 23,086,516.84 |
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
合计 | 2,517,948,511.21 | 163,958,837.54 |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金额3,282,083.76万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1,239,538.65万元。
(三) 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汇率风险较低。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来降低利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525,268,219.18 | 525,268,219.18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25,268,219.18 | 3,000,000.00 | 528,268,219.18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层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债权投资系公司购买的大额存单,对该等投资的公允价值主要采用参考产品预期收益率的方法得出。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层次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系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又以出售为目的的银行承兑汇票,鉴于银行承兑汇票时间短,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对其公允价值的影响不重大,因此公允价值基本等于摊余成本。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股权投资,负责下属企业的国有资本投资和管理。 | 354,399.53 | 86.81 | 88.00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86.81%的股份,并通过与广州环劲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环卓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本公司
1.19%的表决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附注十、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参阅本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广环投(雷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环卫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
广州环投云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孙公司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参股公司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最终控制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过去12个月内控制的其他企业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母公司过去12个月内控制的其他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188,679.25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 10,202,124.13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41,846,581.27 | 39,433,947.62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陈腐垃圾开挖服务费 | 12,273,829.23 | 1,604,988.68 |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10,375,364.13 | 7,567,885.84 |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4,570,962.39 |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飞灰固化物填埋 | 9,126,513.23 | 6,117,237.81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环卫保洁及安保服务 | 20,827,271.32 | 18,778,083.94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21,273,898.79 | 401,247.17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物业及水电 | 6,251.93 |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26,650.94 |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物业及水电 | 2,366,990.90 | 1,756,316.15 |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运输服务 | 37,133,025.32 | 22,849,732.11 |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环卫作业车辆秩序监管服务 | 605,377.35 |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采购运输设备及其他 | 3,743,479.12 | 1,112,058.10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洗车设备污水处理系统 | 2,646,017.70 | 1,323,008.83 |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废弃油脂处理系统 | 27,925,221.24 |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监测服务 | 694,339.63 | 405,377.36 |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燃气 | 7,119,418.26 | 17,711,092.50 |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585,866.67 | 207,079.64 | ||
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安保防范费 | 8,497.50 |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陈腐垃圾开挖服务费 | 9,279,623.13 |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危废转移处置服务款 | 63,592.44 |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除臭剂 | 129,960.62 |
注: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已于2023年5月不再是公司的关联方,并已于2023年11月更名为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与服务 | 2,892,215.44 | 20,943.44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劳保及防疫用品 | 2,050.96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劳保及防疫用品 | 96.90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生产耗材 | 30,371.68 |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 | 30,397.96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劳保及防疫用品 | 18.94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4,634,938.96 | 36,671,273.99 |
广州环投控股有限公司 | 劳保及防疫用品 | 884.65 |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4,754,304.20 |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垃圾处理服务 | 9,977,995.28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与服务 | 3,942,461.92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与服务 | 2,221,698.1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采购和接受/提供劳务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并按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的条款和协议执行。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动产租赁 | 222,079.65 |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租赁设备 | 398,230.08 | 265,486.73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设备 | 14,159.30 | |
广州环投云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不动产租赁 | 138,752.29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4,187,884.36 | 4,251,866.72 | 647,457.69 | 463,382.74 |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车辆 | 202,300.8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5,500.00 | 2023/9/27 | 2035/6/20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3/9/8 | 2027/9/3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3/11/23 | 2027/11/22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465.10 | 2023/12/18 | 2034/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1,523.90 | 2023/12/18 | 2034/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81.00 | 2023/12/18 | 2037/12/18 | 否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21,070.00 | 2023/3/24 | 2036/12/21 | 否 |
合计 | 38,940.0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8/12/21 | 2035/12/20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8/7/12 | 2033/7/11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 | 2019/9/27 | 2031/9/25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 | 2016/10/24 | 2033/10/23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6/11/5 | 2033/11/18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 | 2017/6/28 | 2034/6/27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7/6/29 | 2033/12/21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16/7/15 | 2033/12/21 | 否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800.00 | 2019/7/19 | 2035/7/18 | 否 |
合计 | 420,800.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2,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77,500,000.00 | 2021/10/25 | 2024/10/2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000,000.00 | 2021/5/31 | 2031/5/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1/5/31 | 2041/5/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1/7/7 | 2031/7/6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1/7/15 | 2041/7/1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0,000,000.00 | 2021/8/5 | 2026/8/4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5,500,000.00 | 2021/10/20 | 2024/10/19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9,058,570.00 | 2022/6/13 | 2025/6/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1,527,130.00 | 2022/7/1 | 2025/6/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241,109.00 | 2022/6/13 | 2025/6/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46,169,981.00 | 2022/7/1 | 2025/6/30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8,490,043.00 | 2022/6/13 | 2025/6/12 |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66,410,387.00 | 2022/7/1 | 2025/6/30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出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28,529,022.01 | 2023/3/6 | 2025/3/5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48.38 | 562.06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50,000.00 | 87,500.00 | 1,179,192.31 | 82,723.59 |
应收账款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7,334,025.00 | 366,701.25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343,338.80 | 17,166.94 | 20,143,883.47 | 1,007,194.18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净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216,990.00 | 43,398.00 | 251,310.00 | 23,415.00 |
应收账款 | 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3,754,235.40 | 187,711.77 | ||
应收账款 | 广州增城区环投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50,000.00 | 7,500.00 | ||
应收账款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324.50 | 16.23 | ||
预付款项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71,401.88 | |||
预付款项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97,000.00 | |||
应收股利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6,754,266.64 | |||
其他应收款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1,593,467.73 | 16,579,673.39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1,780,000.00 | 178,000.00 | 1,780,000.00 | 89,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3,883.77 | 3,194.19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325.00 | 166.25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广日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4,574.80 | 228.74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346.40 | 167.32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352,575.20 | 17,628.76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99,000.00 | 7,208,1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0,709,614.25 | 10,594,987.63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6,956,028.50 | 5,830,095.46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城市建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5,270.05 |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 | 908,349.00 | 51,514.00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9,986,165.91 | 5,521,676.93 |
应付账款 | 广州市广环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10,060,472.18 | 7,103,645.48 |
应付账款 | 广州花都区环投城市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1,697,261.14 | 612,889.35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42,595.54 | |
应付账款 | 广州环投清洁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693,844.98 | 448,502.58 |
应付账款 | 安徽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43,799.17 | 732,500.00 |
应付账款 | 广州东部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489,416.10 | 1,013,352.57 |
应付账款 |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603,611.34 | 2,434,629.42 |
应付账款 | 广州发展电力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15,842.60 | |
应付账款 | 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68,113.20 | 187,481.13 |
应付账款 | 广西艾科宁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 13,909.74 | |
合同负债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150,943.39 |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1,326,450,072.31 | 1,497,420,323.41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开出保函、信用证
开立人 |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函起始日 | 保函到期日 |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00,000.00 | 2020/9/1 | 2024/3/1 | 否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5,000,000.00 | 2022/1/25 | 2024/8/27 | 否 |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000,000.00 | 2022/1/25 | 2024/8/27 | 否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 2,058,400.00 | 2021/3/29 | 2025/2/28 | 否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57,504,462.03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61,535,387.68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70,183,102.38 | 2022/6/13 | 2023/6/13 | 是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 52,997,887.92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000,000.00 | 2022/5/5 | 2025/3/26 | 否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89,174,018.79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6,635,021.08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19,255,039.65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357,922.97 | 2022/6/20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16,052,210.76 | 2022/6/29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7,258,658.87 | 2022/7/1 | 2023/6/20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699,265.12 | 2023/1/4 | 2023/3/6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20,746.24 | 2023/1/5 | 2023/12/31 | 是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 100,551,940.83 | 2023/9/28 | 2024/7/31 | 否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2,700,000.00 | 2023/2/28 | 2024/2/16 | 否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366,000.00 | 2023/2/28 | 2024/2/16 | 否 |
广州环投油脂技术有限公司 |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816,000.00 | 2023/2/28 | 2024/2/16 | 否 |
开立人
开立人 | 受益人 | 保函金额 | 保函起始日 | 保函到期日 | 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邵东市自然资源局 | 1,610,400.00 | 2022/6/6 | 2027/5/19 | 否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苏州苏尔寿泵业有限公司 | 149,620.00 | 2022/3/23 | 2024/4/1 | 否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湖南硕安建设有限公司 | 289, 380.00 | 2022/11/12 | 2024/9/24 | 否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5,000.00 | 2022/11/15 | 2023/12/31 | 是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北京智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420,000.00 | 2023/2/24 | 2024/2/24 | 否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广州市殡葬服务中心 | 122,900.00 | 2023/10/20 | 2024/9/1 | 否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762,667.50 | 2023/11/3 | 2024/11/24 | 否 |
合计 | 510,256,651.82 |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2023年3月5日,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施公司”)诉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具体说明如下:
2015年12月25日,机施公司与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州市广园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机施公司承建广州市第四资源热力电厂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暂定合同总价为44,422,200.00元。机施公司主张,工程已于2017年竣工验收,由监理单位及第三人盖章确认合同内部分工程阶段金额为50,509,216.90元,但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未予盖章确认。机施公司认为,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审核报告存在核减项目无依据、遗漏计算工程量及工程造价的情况,且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完成结算内审,导致机施公司投入的施工成本无法回收,故机施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1,009,573.12元及利息。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南沙公司账面累计已支付机施公司26,653,320.00元,应付账款余额17,251,339.81元。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此案正处于一审审理中,南沙区人民法院已冻结南沙公司银行账户相应价值的财产。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6.20元,共计募集人民币243,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100.30万元。 | 公司股本增加15,000.00万元,资本公积增加218,100.30万元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无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无 | ||
自然灾害 | 无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无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468,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468,000,000.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本公司总股本90,0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0.52元(含税)总计468,000,000.00元。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本公司第一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须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012,260.84 | 134,259,658.32 |
1年以内小计 | 7,012,260.84 | 134,259,658.32 |
1至2年 | 81,600,392.66 | 156,928,600.00 |
2至3年 | 39,986,022.21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8,598,675.71 | 291,188,258.3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8,598,675.71 | 100.00 | 65,400.00 | 0.05 | 128,533,275.71 | 291,188,258.32 | 100.00 | 291,801.28 | 0.10 | 290,896,457.0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308,000.00 | 1.02 | 65,400.00 | 5.00 | 1,242,600.00 | 5,836,025.63 | 2.00 | 291,801.28 | 5.00 | 5,544,224.35 |
关联方组合 | 127,290,675.71 | 98.98 | 127,290,675.71 | 285,352,232.69 | 98.00 | 285,352,232.69 | ||||
合计 | 128,598,675.71 | / | 65,400.00 | / | 128,533,275.71 | 291,188,258.32 | / | 291,801.28 | / | 290,896,457.0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账龄组合 | 1,308,000.00 | 65,400.00 | 5.00 |
合计 | 1,308,000.00 | 65,400.00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291,801.28 | 226,401.28 | 65,400.00 | |||
合计 | 291,801.28 | 226,401.28 | 65,4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34,628,328.70 | / | 34,628,328.70 | 22.18 |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7,492,000.00 | 9,164,000.00 | 36,656,000.00 | 23.47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2,449,215.11 | 6,132,000.00 | 28,581,215.11 | 18.3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396,000.00 | 6,132,000.00 | 24,528,000.00 | 15.71 |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8,396,000.00 | 6,132,000.00 | 24,528,000.00 | 15.71 | |
合计 | 121,361,543.81 | 27,560,000.00 | 148921543.81 | 95.37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572,254,266.64 | / |
其他应收款 | 1,187,405,997.84 | 472,460,449.09 |
合计 | 1,759,660,264.48 | 472,460,449.09 |
注:上表中其他应收款指扣除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后的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8,000,000.00 |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203,000,000.00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4,000,000.00 |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85,000,000.00 |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22,000,000.00 |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6,754,266.64 | |
合计 | 572,254,266.64 |
(8).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9).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2).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3).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85,203,937.44 | 55,605,097.77 |
1年以内小计 | 885,203,937.44 | 55,605,097.77 |
1至2年 | 5,690,569.69 | 418,551,374.89 |
2至3年 | 317,025,652.67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07,920,159.80 | 474,156,472.66 |
(14).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本息 | 331,593,467.73 |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798,034,424.88 | 440,236,001.10 |
代收代付款项 | 77,904,994.31 | 33,453,504.88 |
代扣代缴员工费用及其他 | 382,525.91 | 465,524.51 |
备用金 | 4,746.97 | |
受托代垫款 | 1,442.17 | |
合计 | 1,207,920,159.80 | 474,156,472.66 |
(15).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 |
信用减值)
信用减值) | 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96,023.57 | 1,696,023.5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8,818,138.39 | 18,818,138.3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0,514,161.96 | 20,514,161.9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31,593,467.73 | 27.45 | 参股公司资金拆借本息 | 1年以内 | 16,579,673.39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494,250,983.35 | 40.9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5,544,214.55 | 7.91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0,803,259.46 | 7.52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广州市生活废弃物管理中心 | 75,603,469.96 | 6.26 | 代收代付款项 | 1年以内 | 3,780,173.50 |
合计 | 1,087,795,395.05 | 90.06 | / | / | 20,359,846.89 |
(19).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623,679,675.94 | 623,679,675.94 | 245,419,206.29 | 245,419,206.29 | ||
合计 | 6,467,997,357.13 | 6,467,997,357.13 | 6,089,736,887.48 | 6,089,736,887.4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 | |||||||
追加投资 | 减少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广州环投福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282,038,396.70 | 1,282,038,396.70 | ||||
广州环投南沙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13,567,659.80 | 913,567,659.80 | ||||
广州环投花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938,153,897.93 | 938,153,897.93 | ||||
广州环投增城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884,288,943.82 | 884,288,943.82 | ||||
广州环投从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761,883,050.32 | 761,883,050.32 | ||||
广州环投技术设备有限公司 | 132,295,153.07 | 132,295,153.07 | ||||
广州环投建材有限公司 | 36,160,483.28 | 36,160,483.28 | ||||
广环投清新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139,929,400.00 | 139,929,400.00 | ||||
广环投光国环保能源(邵东)有限公司 | 72,270,000.00 | 72,270,000.00 | ||||
广州环投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261,493.24 | 40,261,493.24 | ||||
广州环投云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643,469,203.03 | 643,469,203.03 | ||||
合计 | 5,844,317,681.19 | 5,844,317,681.19 |
投资
投资 | 合收益调整 | 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光大广环投环保能源(肇庆)有限公司 | 245,419,206.29 | 39,889,060.34 | 70,754,266.64 | 214,553,999.99 | |||||||
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 | 394,000,000.00 | 15,125,675.95 | 409,125,675.95 | ||||||||
小计 | 245,419,206.29 | 394,000,000.00 | 55,014,736.29 | 70,754,266.64 | 623,679,675.94 | ||||||
合计 | 245,419,206.29 | 394,000,000.00 | 55,014,736.29 | 70,754,266.64 | 623,679,675.94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1,948,016.83 | 16,094,140.25 | 157,662,150.59 | 24,592,227.32 |
其他业务 | 1,114,826.27 | 1,114,826.27 | / | / |
合计 | 33,062,843.10 | 17,208,966.52 | 157,662,150.59 | 24,592,227.3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468,192,8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014,736.29 | 48,169,985.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大额存单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6,856,191.38 | 13,912,027.80 |
参股公司拆借资金利息收益 | 9,458,553.72 | |
合计 | 1,549,522,281.39 | 62,082,013.25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83,297.1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51,840,30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458,553.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3,771,157.0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11,203.2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2,028,159.0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79,103.68 | |
合计 | 63,190,662.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29 | 0.98 | 0.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9 | 0.90 | 0.9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李水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3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