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0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955 | 维远股份 | 2024/4/2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1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9.73%股份的股东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2024年3月2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本公司提出《关于在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新增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述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累计投票制。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1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10点00分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118号维远股份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4-04-10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
9 |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
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1 |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 |
13 | 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5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6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7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
18.01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 |
18.02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 |
18.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
18.04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 |
18.05 |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 √ |
18.06 |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
18.07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 √ |
18.08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19.00 | 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4)人 |
19.01 | 魏玉东先生 | √ |
19.02 | 李秀民先生 | √ |
19.03 | 吕立强先生 | √ |
19.04 | 宋成国先生 | √ |
20.00 | 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独立董事(3)人 |
20.01 | 李润生先生 | √ |
20.02 | 刘兴华先生 | √ |
20.03 | 巴树青先生 | √ |
21.00 | 关于选举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监事(2)人 |
21.01 | 董利国先生 | √ |
21.02 | 季官文先生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4、5、6、7、8、9、10、12、13、14、15、16、17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事项与全体董事、监事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8、19、20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1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4、1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10、11、13、17、18、19、2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云亭、李玉生、魏玉东、陈敏华、郭建国、郭兆年、张吉奎、索树城、赵宝民、王海峰、李秀民、袁崇敬、薄立安、陈国玉、张尧宗、王守业、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益安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12 | 关于公司2024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 |
议案 | ||||
13 | 关于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5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6 |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7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8.00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
18.01 |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 |||
18.02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 |||
18.03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 |||
18.04 | 回购股份的期限 | |||
18.05 |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 | |||
18.06 |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 |||
18.07 |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 |||
18.08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投票数 |
19.00 | 关于选举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9.01 | 魏玉东先生 | |
19.02 | 李秀民先生 | |
19.03 | 吕立强先生 | |
19.04 | 宋成国先生 | |
20.00 | 关于选举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20.01 | 李润生先生 | |
20.02 | 刘兴华先生 | |
20.03 | 巴树青先生 | |
21.00 | 关于选举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21.01 | 董利国先生 |
21.02 | 季官文先生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
本次表决议案19、20、21为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对应的候选人后面填写投票股数,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其余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中,议案8为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
5.00 |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例:张×× | |
5.02 | 例:王×× | |
5.03 | 例:杨×× | |
6.00 |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6.01 | 例:李×× | |
6.02 | 例:陈×× | |
6.03 | 例:黄××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