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黄倬侦先生、章美珍女士、熊涛先生签署并提交的《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后,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黄倬侦先生、章美珍女士、熊涛先生2023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江西煌上煌集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