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泰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思泰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3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8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9.86万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99.43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23年11月23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23日出具容诚验字【2023】361Z0052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9月8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
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一、募集资金净额 | 52,699.43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55.62 |
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2,035.48 |
其中:1.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0.00 |
2.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0.00 |
4.使用超募资金 | 0.00 |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50,719.57 |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51,110.80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与期末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差异3,912,346.80元,其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
(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的金额为91,062,944.58元。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8,279,925.76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2,7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暂未完成置换。
(二)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超募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金暂未实施现金管理。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26,994,272.83元,在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994,272.83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2%。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上述金额。
(四)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099号),认为:思泰克公司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思泰克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思泰克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思泰克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2,699.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5.4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35.4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 | 否 | 13,800.00 | 13,800.00 | 0.00 | 0.00 | 0.00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0,950.00 | 10,950.00 | 0.00 | 0.00 | 0.00 | 2026-11-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000.00 | 5,000.00 | 0.00 | 0.00 | 0.00 | 2025-11-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250.00 | 10,250.00 | 2,035.48 | 2,035.48 | 19.8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000.00 | 40,000.00 | 2,035.48 | 2,035.48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指定用途 | 否 | 12,699.43 | 12,699.43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2,699.43 | 12,699.43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合计 | - | 52,699.43 | 52,699.43 | 2,035.48 | 2,035.4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一、 思泰克科技园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该项目通过自建生产场地提高公司的产能,提升公司生产流程的信息化水平及质量控制能力,从而满足客户对公司机器视觉检测设备持续增长的需求。 该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目前主体工程已按计划完成,但仍有部分楼层装修尚需完成,故该项目正持续推进中。为保障募投项目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经审慎研究,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思泰克科技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投资建设期,尚未产生效益。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属于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单独进行投资收益分析。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提升公司研发及创新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稳固公司技术领先地位,为公司发展新质生产力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 三、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需要系统性、长期性营销投入,难以直接测算对某个具体收入项目产生的影响,因而不单独进行投资收益分析。本项目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营销体系,通过更直观的产品展示与更专业的技术服务,有效提升推进公司核心竞争力与品牌美誉度,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目标提供营销支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26,994,272.83元。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2%。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上述金额。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279,925.76元,以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783,018.82元(不含增值税),置换总金额为91,062,944.58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厦门思泰克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361Z0790号),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完成上述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