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条款 |
1 |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111.4735万元。 |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468.1695万元。 | 注册资本变更 |
2 | 第十九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本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第十九条:经依法批准与登记,本行经营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经营范围变更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修订依据条款 |
许可项目: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 |||
3 | 第二十四条 本行股份总数为2151114735股,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四条 本行股份总数为2194681695股,均为普通股。 | 股本总数变更 |
特此公告。
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