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华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工作勤勉尽责,履职期间保持独立性,合理公允的发表审计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年度审计事务所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00年9月19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 ||
首席合伙人 | 黄庆林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03人 |
上年末执业 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51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114人 | ||
2022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8.37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6.08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05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 | 客户家数 | 25家 | |
2022年上市公司 (含A、B股审计情况) | 审计费用总额 | 0.36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2年末,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余额为2,600.8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81.7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诚信不良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21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年度审计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华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和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就其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