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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2023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13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王昆 | 王书勤 | 韦军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2015年 | 2017年 | 2009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2008年 | 2018年 | 2006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2015年 | 2017年 | 2009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3年 | 2022年 | 2020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2021年签署龙磁科技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复核晶科能源、东微半导体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永信至诚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021年签署国机汽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国机汽车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天坛生物、金房能源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021年,签署杭齿前进、朗迪集团、天龙股份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天坛生物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朗迪集团、天龙股份、浙江黎明、富佳股份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天坛生物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朗迪集团、天龙股份、浙江黎明、富佳股份、甬矽电子2022年度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9.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报酬
221.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77.60万元,审计范围包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一般情况,按照上年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投入时间和公司资产规模变化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力、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