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981 公司简称:中芯国际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刘训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晨健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
√本公司为红筹企业
□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可能载有(除历史数据外)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根据中芯国际对未来事件或绩效的现行假设、期望、信念、计划、目标及预测而作出。中芯国际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相信”、“预期”、“打算”、“估计”、“预计”、“预测”、“指标”、“展望”、“继续”、“应该”、“或许”、“寻求”、“应当”、“计划”、“可能”、“愿景”、“目标”、“旨在”、“渴望”、“目的”、“预定”、“前景”和其他类似的表述,以识别前瞻性陈述。该等前瞻性陈述乃反映中芯国际高级管理层根据最佳判断作出的估计,存在重大已知及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中芯国际实际业绩、财务状况或经营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载数据有重大差异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与半导体行业周期及市场情况有关风险、半导体行业的激烈竞争、中芯国际客户能否及时接收晶圆产品、能否及时引进新技术、中芯国际量产新产品的能力、半导体代工服务供求情况、设备、零备件、原材料、软件及服务支持短缺、来自未决诉讼的命令或判决、半导体行业常见的知识产权诉讼、宏观经济状况、货币汇率波动及地缘政治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致股东的信 ...... 6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 36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39
第七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81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90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 |
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
第一节 释义
一、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或中芯国际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本集团或我们 | 指 |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
中芯上海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
中芯北京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中芯天津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
中芯深圳 | 指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深圳)有限公司 |
中芯北方 | 指 | 中芯北方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中芯南方 | 指 | 中芯南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中芯京城 | 指 | 中芯京城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 |
中芯东方 | 指 | 中芯东方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中芯西青 | 指 | 中芯西青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中国信科 | 指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大唐控股 | 指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大唐香港 | 指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指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鑫芯香港 | 指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 | 指 | 本公司2023年6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 | 指 | 本公司董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香港联交所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上交所科创板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香港上市规则 | 指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科创板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指 |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普通股 | 指 |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普通股 |
A股 | 指 | 本公司在上交所科创板发行的普通股 |
港股 | 指 | 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发行的普通股 |
报告期、本期或本年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同期、上期或上年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除另有指明外,本报告所述的硅晶圆数量均以约当8英寸晶圆为单位。约当8英寸数量等于12英寸晶圆数量乘2.25。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第二节 致股东的信
尊敬的各位股东、投资人:
中芯国际自成立以来,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之路,始终保持深耕晶圆制造的战略定力,不断在攻坚克难中追求卓越,取得的发展成就有目共睹、来之不易,离不开广大股东和投资者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向大家致以最诚挚的感谢和最美好的祝愿!
2023年,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身处全球半导体市场的激烈竞争和行业的深刻变革,公司上下团结一心,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自身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从技术研发、生产运营到销售供应链等各方面都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在全体干部员工的努力下,公司全年销售收入人民币453亿元,调整波动幅度好于行业平均水平,毛利率为22%,年平均产能利用率为75%,基本符合年初指引。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38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425亿元,资产结构保持稳健,折合8英寸月产能达到80.6万片。
过去的一年,公司加快拓展战略合作,积极承担和充分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引领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发展合作共赢;公司持续优化项目布局,坚持“稳扎稳打、固本强基”为导向推动项目布局和产能建设,各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均完成预期目标;公司扎实推进管理变革,以BU制改革为主线的各项举措稳步落地,产销研一体化在地化成效初显,运营效率显著提升;公司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坚守可持续发展承诺,不断提升ESG治理能力,“芯肝宝贝计划”等公益项目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稳是大局和基础,进是方向和动力。新的一年,公司将继续坚定践行“做强做优做大中芯国际,代表行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初心使命,站在未来发展的角度来谋划今天的业务布局、站在对标头部企业的高度来检视自身存在的差距、站在产业链生态圈的视角来选择与谁同行,聚焦“稳住产能、控制成本、技术领先、客户至上”四个关键抓手,打造技术领先、制造能力、成本最优的核心竞争力,直面全球半导体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中国半导体产业的深刻变革,为中国和全球市场及用户提供更多价值,为实现人们的幸福生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砥砺前行,为奋力书写中国芯发展史的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董事长 | ||
中国上海 | ||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
第三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芯国际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MI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 | 刘训峰 |
香港上市规则之授权代表 | 刘训峰、郭光莉 |
公司秘书 | 郭光莉 |
公司注册地址 |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Box 2681,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香港注册的营业地点 | 香港皇后大道中9号30楼3003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mics.com/ |
电子信箱 | ir@smics.com |
港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 |
A股股票的托管机构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 |
财务日志 | |
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 | 2024年3月28日 |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 | 2024年6月28日 |
就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的期间(港股股份) |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6月28日(包括首尾两日) |
就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份) | 2024年6月24日 |
财务年度结算日 | 12月31日 |
附注:公司注册地在开曼群岛,无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刘训峰。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光莉 | 温捷涵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电话 | 021-20812800 | 021-20812800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ir@smics.com | ir@smics.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及《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s://www.sse.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香港联交所网址 | https://www.hkexnews.hk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事务办公室,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交所科创板 | 中芯国际 | 688981 | 不适用 |
港股 | 香港联交所主板 | 中芯国际 | 00981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巿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孟冬、顾凡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及注册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师 |
办公地址 | 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翔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名称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郑瑜、陈城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魏先勇、李扬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16日到2023年12月31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45,250,425 | 49,516,084 | -8.6 | 35,630,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22,814 | 12,133,079 | -60.3 | 10,733,0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 | 3,269,518 | 10,133,988 | -67.7 | 5,655,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7,761 | 36,591,209 | -37.0 | 20,844,994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 27,179,998 | 30,997,574 | -12.3 | 24,403,39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42,475,834 | 133,371,921 | 6.8 | 109,198,772 |
总资产 | 338,463,197 | 305,103,691 | 10.9 | 229,932,806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2021年 |
毛利率(%) | 21.9 | 38.3 | 减少16.4个百分点 | 29.3 |
净利率(%) | 14.1 | 29.6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31.4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率(%) | 60.1 | 62.6 | 减少2.5个百分点 | 6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1.53 | -60.1 | 1.3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1 | 1.53 | -60.1 | 1.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 | 0.41 | 1.28 | -68.0 | 0.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 | 3.5 | 10.0 | 减少6.5个百分点 | 1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 | 2.4 | 8.4 | 减少6.0个百分点 | 5.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0 | 10.0 | 增加1.0个百分点 | 11.6 |
附注:
(1) 根据2023年12月22日最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
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本公司重述以前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毛利率以及净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过去一年,半导体行业处于周期底部,全球市场需求疲软,行业库存较高,去库存缓慢,且同业竞争激烈。受此影响,集团平均产能利用率降低,晶圆销售数量减少,产品组合变动。此外,集团处于高投入期,折旧较2022年增加。以上因素一起影响了本集团2023年度的财务表现。
本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由于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期末数 | 期初数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4,822,814 | 12,133,079 | 142,475,834 | 133,371,921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注) | 1,523,489 | 76,948 | -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6,346,303 | 12,210,027 | 142,475,834 | 133,371,921 |
详情请参阅下文(三)中附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附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八、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0,208,898 | 11,108,892 | 11,780,454 | 12,152,1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91,324 | 1,405,941 | 677,519 | 1,148,0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933,444 | 831,454 | 689,947 | 814,6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00,145 | 5,653,162 | 5,394,219 | 6,700,23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3年12月22日最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本公司重述本年度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 | 2021年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20 | 第十节七、73 | 310,231 | 222,5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注)
1,677,347 | 1,272,642 | 1,931,143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0,661 | 第十节七、68和70 | 93,747 | 514,984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69,137 | 312,63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467 | 第十节七、74和75 | -1,572 | 31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1,859 | 请参阅下述说明 | 638,155 | 2,737,599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1,998 | 62,652 | 462,29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8,086 | 320,597 | 179,666 | |
合计 | 1,553,296 | 1,999,091 | 5,077,259 |
附注:根据2023年12月22日最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本公司重述以前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金额。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本集团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 441,859 |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1,450,773 | 1,401,165 | -49,608 | 254,539 |
结构性存款和货币基金 | 2,617,127 | 3,532,634 | 915,507 | 102,056 |
衍生金融净资产/(净负债) | 829,650 | -494,401 | -1,324,051 | - |
合计 | 4,897,550 | 4,439,398 | -458,152 | 356,595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2021年 | |
本年净利润 | 6,396,152 | 14,653,530 | 11,202,505 |
利息费用 | 1,479,733 | 850,310 | 710,143 |
折旧及摊销 | 18,859,847 | 15,387,700 | 12,099,345 |
所得税费用 | 444,266 | 106,034 | 391,402 |
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 27,179,998 | 30,997,574 | 24,403,395 |
十三、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部分信息因涉及商业秘密已申请豁免披露,并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审核程序。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受全球经济疲软、市场需求不振等因素影响,半导体行业周期下行。2023年下半年,终端市场的需求呈一定复苏迹象,但整体供应链库存处于高位,终端产品销售状况处于调整阶段,库存消化仍为2023年半导体行业主旋律。中长期看,全球半导体行业兼具周期性和成长性,短期的供需失衡不会影响行业的中长期向好。伴随着家居、教育、科研、商业、工业、交通、医疗等各领域应用设备智能化需求的上升趋势,市场活力逐渐恢复,终端市场规模获得持续改善,产业链各个环节有望逐级回暖。晶圆代工作为产业链前端的关键行业,产能利用率有望逐步恢复,实现持续稳健的中长期成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管理提升、队伍建设、降本增效、技术攻关、市场拓展等方面积极采取创新举措,全力以赴落实全年各项任务。在整体处于下行周期的大环境下,公司把握日益增长的在地制造需求和日益激烈的成本竞争带来的产业链重组机遇,通过快速识别客户市场份额的增量品类,积极主动地响应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产品组合,聚焦技术创新和工艺优化,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平台技术支持与设计服务,与客户共克时艰。公司在夯实短期经营基础的同时,放眼中长期产能布局,坚定把握半导体长期增长的大趋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44,593.1百万元,同比减少8.8%。其中,晶圆代工业务营收为人民币40,875.0百万元,同比减少9.8%。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向全球客户提供8英寸和12英寸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集团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协同,与产业链中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二)主要经营模式
1.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基于多种技术节点和技术平台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并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配套服务。
2. 研发模式
公司具备完整、高效的创新机制,完善的研发流程管理制度和专业的研发团队,推进应用平台的研发,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构建技术壁垒。公司的研发流程主要包括七个阶段,即项目选择、可行性评估、项目立项、技术开发、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和产品投产,每个阶段均有严格的审批流程,从而确保研发项目的成功转化。
3. 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所需的物料、零备件、设备、软件及技术服务等。为提高生产效率、加强成本控制,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体系。公司拥有成熟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较为完善的供应链安全体系,建立了供应商准入机制、供应商考核与评价机制及供应商能力发展与提升机制,在与主要供应商保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同时,兼顾新供应商的导入与培养,加强供应链的稳定与安全。
4. 生产模式
公司按市场需求规划产能,并按计划进行投产,具体如下:
(1) 小批量试产:客户按照公司提供的设计规则进行产品设计。设计完成后,公司根据客户的产品要求进行小批量试产。
(2) 风险量产:小批量试产后的样品经封装测试、功能验证等环节,如符合市场要求,则进入风险量产阶段。风险量产阶段主要包括产品良率提升、生产工艺能力提升、生产产能拓展等。
(3) 批量生产:风险量产阶段完成且上述各项交付指标达标后,进入批量生产阶段。在批量生产
阶段,销售部门与客户确认采购订单量,生产计划部门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跟踪生产进度并向客户提供生产进度报告。
5. 营销及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多种营销方式,积极通过各种渠道拓展客户。在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后,公司与客户直接沟通并制定符合其需求的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市场研究,主动联系并拜访目标客户,推介与客户匹配的工艺和服务,进而展开一系列的客户拓展活动。公司通过与设计服务公司、IP供应商、EDA厂商、封装测试厂商、行业协会及各集成电路产业促进中心合作,与客户建立合作关系。公司通过主办技术研讨会等活动或参与半导体行业各种专业会展、峰会、论坛进行推广活动并获取客户。部分客户通过公司网站、口碑传播等公开渠道联系公司寻求直接合作。公司销售团队与客户签订订单,并根据订单要求提供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以及相关配套服务,制造完成的产品最终将被发货至客户或其指定的下游封装、测试厂商。
公司结合市场供需情况、上下游发展状况、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核心技术、自身发展阶段等因素,形成了目前的晶圆代工模式。报告期内,上述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2023年,全球宏观经济仍处于下行周期。半导体周期与全球经济周期具有较高的相关性,智能手机和个人电脑等需求减弱,半导体行业经历结构性供需调整。全球半导体库存的消耗速度整体慢于各产业环节的生产和采购速度,芯片库存仍处于高位。2023年下半年,伴随手机、穿戴类设备、个人电脑、智能应用等新品发布,以及宏观经济回暖预期,行业逐步显现复苏迹象。
半导体产业面对的下游行业范围较广,各细分应用领域的复苏周期存在一定的差异。从产品大类来看,存储芯片是2023年半导体市场下行的主要领域,而逻辑、模拟、光电、传感、分立器件领域的需求下降幅度相对有限。伴随一些先导产业对智能化和自动化应用的推广,一些细分领域的需求不降反升,成为晶圆代工企业逆势增长的机遇。
从地域上看,近年来半导体的地域化发展趋势逐年明显。半导体行业本土化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本土市场需求的规模化及本土经济发展的韧性。从中国大陆的产业情况看,作为全球最大的半导体消费市场之一,现阶段我国集成电路产业仍一定程度地依赖进口。国内现有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包括晶圆代工产能规模、工艺技术能力,与实际市场需求仍不匹配。随着新一轮科技创新的推动,国内产业链具备较大的成长空间。
从行业特点看,晶圆代工行业仍然是半导体产业链前端的关键行业,具备高度的技术密集、人才密集和资金密集的特点。晶圆代工的运营过程对生产环境、能源、原材料、设备和质量体系等有非常严格的管理和执行规范,其研发和制造过程涉及材料学、化学、半导体物理、光学、微电子、量子力学等诸多学科,立足专业的技术团队与强大的研发能力,以及对工艺进行整合集成的工程能力,行业的技术门槛极高。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根据全球各纯晶圆代工企业最新公布的2023年销售额情况排名,中芯国际位居全球第四位,在中国大陆企业中排名第一。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晶圆代工企业多以技术领先性、平台多样性、性能差异化作为吸引客户的核心优势。随着市场需求更趋多元化,企业在纵向追求更小的晶体管结构的同时,也更注重利用量产工艺节点的性能基础开展横向的衍生平台建设,以满足庞大的终端市场的差异化需求。
与此同时,各类新型封装,设计服务以及光掩模等技术持续突破,为晶圆代工技术迭代赋能。在新型封装技术领域,各类形式的系统性解决方案有效地突破了晶体管线宽极限并进一步提高了多芯片集成的融合度;在设计服务领域,DTCO(Design Technology Co-Optimization,设计工艺协同优化)对具体设计和工艺匹配作评估和调整,有效地降低了半导体工艺开发的成本和使用风险;光掩模作为集成电路制造产业链上的核心关键工具,其掩模工艺和介质材料不断进化,进一步提升设计图形光刻的工艺表现。
伴随全球行业格局的变化,晶圆代工企业在专注自身工艺技术与平台建设的同时,也愈加重视产业生态布局,其产能规模效应和在地化的产业链协同能力已成为客户衡量供应链稳定性和完整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从未来发展趋势看,晶圆代工企业通过持续拓展产能规模、新工艺研发,加强产业链协同等方式不断强化资本、技术和行业生态壁垒,少数企业占据市场主导地位的业态将长期存在,行业头部效应将愈加明显。
(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中芯国际拥有全面一体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核心技术体系,可以有效地帮助客户降低成本,缩短产品上市时间。中芯国际成功开发了多种技术平台,能为客户提供8英寸和12英寸“一站式”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
2023年,28纳米超低功耗平台项目、40纳米嵌入式存储工艺汽车平台项目、4X纳米NOR Flash工艺平台项目、55纳米高压显示驱动汽车工艺平台项目等项目已完成研发,进入小批量试产。
2023年,多个平台项目开发按计划进行,详情请参阅下述在研项目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601 | 562 | 17,602 | 11,641 |
实用新型专利 | 43 | 19 | 1,841 | 1,809 |
布图设计权 | - | - | 94 | 94 |
合计 | 644 | 581 | 19,537 | 13,544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991,551 | 4,953,026 | 0.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991,551 | 4,953,026 | 0.8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1.0 | 10.0 | 增加1.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28纳米超低漏电平台项目 | 已完成工艺器件开发,PDK1.0制作中。 | 平台性能进一步提升,拓展更多器件,导入多个客户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各类物联网、移动通讯等行业,以满足智能手机、数字电视、机顶盒、图像处理等产品需求。 |
2 | 55纳米高压显示第二代工艺平台 | 基于55纳米高压显示驱动第一代工艺平台,进一步压缩器件面积,已发布PDK 1.0,进入产品导入验证阶段。 | 平台良率进一步提升,拓展更多细分领域,满足更多客户产品需求,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中小屏OLED/LCD 显示驱动芯片。 |
3 | 65纳米射频绝缘体上硅工艺平台 | 完成自主平台开发,器件射频性能已达标,工艺可靠性验证完成,已发布PDK 1.0,进入产品导入验证阶段。 | 平台射频性能提升至业界最佳水平,导入多个客户,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WIFI等射频前端模组中的射频芯片。 |
4 | 90纳米BCD工艺平台第二阶段 | 90纳米BCD平台第一阶段,多家客户产品已经进入量产。第二阶段开发推进中。 | 平台性能进一步提升,丰富器件种类、通过车规验证,满足更多客户需求及电源管理芯片智能化的发展趋势。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智能化电源管理、音频放大器、智能电机驱动和车用芯片。 |
5 | 8英寸BCD平台持续研发项目 | 多平台开发进行中,已有部分平台实现产品导入。 | 平台性能进一步提升,拓展更多器件,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电源管理、工业应用、车用芯片等。 |
6 | 0.18微米嵌入式存储工艺车用平台 | 完成关键工艺模块开发,集成工艺流程验证中。 | 完成平台开发和可靠性验证,推出模型和PDK。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工业应用、车用芯片等。 |
7 | 0.11微米高压显示驱动工艺平台 | 多平台开发进行中,已有部分平台实现产品导入。 | 持续丰富平台种类,拓展更多器件,并实现批量生产。 | 中国大陆领先 | 主要应用于大中尺寸屏幕显示驱动芯片和车载屏幕显示驱动芯片。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本集团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363 | 2,326 |
研发人员数量占本集团总人数的比例(%) | 11.7 | 10.8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108,519 | 1,042,048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469 | 44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449 |
硕士研究生 | 1,304 |
本科 | 337 |
专科及以下 | 273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79 |
30-40岁(不含40岁) | 915 |
40-50岁(不含50岁) | 341 |
50岁及以上 | 28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在核心竞争力方面继续强化:
1. 研发平台优势
公司的研发中心根据总体战略,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工艺研发和创新能力、强化平台建设、升级产品性能。研发项目在初期即充分对标产品的技术要求,有效利用研发资源、确保产出质量与可靠性、积极缩短研发到量产的周期、满足市场对产品创新与快速迭代的需求,力争为公司提供新的业务增长点。
2. 研发团队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集成电路研发实践,组建了高素质的核心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骨干研发队伍。研发队伍的骨干成员由资深专家组成,拥有在行业内多年的研发和管理经验。
3. 丰富产品平台和知名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来长期专注于集成电路工艺技术的开发,向全球客户提供8英寸和12英寸晶圆代工与技术服务,应用于不同工艺技术平台,具备逻辑电路、电源/模拟、高压驱动、嵌入式非挥发性存储、非易失性存储、混合信号/射频、图像传感器等多个技术平台的量产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智能手机、电脑与平板、消费电子、互联与可穿戴、工业与汽车等不同领域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配套服务。通过长期与境内外知名客户的合作,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
4. 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
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内积累了众多核心技术,形成了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获得授权专利共13,450件,其中发明专利11,641件。此外,公司还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94件。
5. 国际化及产业链布局
公司基于国际化运营的理念,为全球客户服务。公司组建了国际化的管理团队与人才队伍,建立了辐射全球的服务基地与运营网络,在美国、欧洲、日本和中国台湾设立了市场推广办公室,在中国香港设立了代表处,以便更好地拓展市场,快速响应来自客户的需求。公司高度重视与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的合作,积极提升产业链整合与布局的能力,构建紧密的集成电路产业生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6. 完善的质量、安全、环保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公司不断扩展质量管控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了全面完善的质量控制系统。目前,公司已经获得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27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 45001,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ATF 16949,电信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L 9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 080000,温室气体排放盘查认证ISO 14064,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 50001,道路车辆功能安全认证ISO 26262等诸多认证。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与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数十种科学技术及工程领域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具有工艺技术迭代快、资金投入大、研发周期长等特点。多年来,公司坚持自主研发的道路并进一步巩固自主化核心知识产权。如果公司未来技术研发的投入不足,不能支撑技术升级的需要,可能导致公司技术被赶超或替代,进而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技术含量较高,需要经历前期的技术论证及后期的不断研发实践,周期较长。如果公司未来不能紧跟行业前沿需求,正确把握研发方向,可能导致工艺技术定位偏差。同时,新工艺的研发过程较为复杂,耗时较长且成本较高,存在不确定性。而且集成电路丰富的终端应用场景决定了各细分领域芯片产品的主流技术节点与工艺存在差异,相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快。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推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效益的技术平台,或技术迭代大幅落后于产品应用的工艺要求,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和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从而影响公司后续发展。
2. 技术人才短缺或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亦属于人才密集型行业。集成电路晶圆代工涉及上千道工艺、数十门专业学科知识的融合,需要相关人才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长期的技术沉淀。同时,各环节的工艺配合和误差控制要求极高,需要相关人才具备很强的综合能力和经验积累。优秀的研发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公司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人力资源的科学管理,制定了较为合理的人才政策及薪酬管理体系,针对优秀人才实施了包括股份激励在内的多项激励措施,对稳定和吸引技术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近年来,集成电路企业数量高速增长,行业优秀技术人才的供给出现了较大缺口,人才争夺激烈。如果公司有大量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离职,而公司无法在短期内招聘到或培养出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可能影响到公司工艺研发的进度,对公司的持续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3. 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护工作,制定了包括信息安全保护制度在内的一系列严格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和相关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以确保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由于技术秘密保护措施的局限性、技术人员的流动性及其他不可控因素,公司仍存在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并产生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研发与生产持续巨额资金投入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为不断升级现有工艺技术平台以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并保证充足的产能以满足订单生产需求,提高核心竞争力,公司需要持续进行巨额的资金投入。未来,如果公司不能获取足够的经营收益,或者融资受限,导致资金投入减少,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产生不利影响。
2. 客户集中度过高或过低的风险
全球集成电路晶圆代工的下游行业市场具有集中度较高的特点,而中国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的下游行业市场集中度相对分散。虽然公司凭借自身的研发实力、产品质量、产能支持、服务响应等优势,与主要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但是仍然可能面临客户集中度过高或过低风险。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问题,或因客户散、弱、小,需要公司投入更多销售、运营和生产成本,将对公司的业绩稳定性、经营效率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 供应链风险
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对原材料、零备件、软件、设备及服务支持等有较高要求,部分重要原材料、零备件、软件、核心设备及服务支持等在全球范围内的合格供应商数量较少,且大多来自中国境外。未来,如果公司的重要原材料、零备件、软件、核心设备及服务支持等发生供应短缺、延迟交货、价格大幅上涨,或者供应商所处的国家和/或地区与他国发生贸易摩擦、外交冲突、战争等进而影响到相应原材料、零备件、软件、设备及服务支持等的出口许可、供应或价格上涨,将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业绩波动风险
宏观环境的波动,集成电路行业景气度变化,境内外客户需求未达预期,主要原材料、设备等价格波动,公司持续进行的产能扩张带来的高额资本开支及研发投入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在一定时期内面临销售收入、毛利率和利润波动等风险。
2. 资产减值风险
作为资本密集型企业,本集团固定资产规模较大。未来,若发生资产市价当期大幅下跌且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或公司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或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公司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等迹象,可能造成资产使用率不足、终止使用或提前处置,或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而形成减值,对本集团利润表在当期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主要客户为境内外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及IDM企业,规模较大,信用水平较高,应收账款回款良好。虽然公司主要客户目前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但未来如果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仍将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此外,未来如果市场需求发生变化,使得部分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损失增加的风险。
(六)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作为信息产业的基础和核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国家陆续出台了包括《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20]8号)在内的一系列政策,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方面为集成电路企业提供了更多的支持。未来如果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对公司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 行业竞争风险
从全球范围来看,晶圆代工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与全球行业龙头相比技术差距较大,目前市场占有率不高。
随着各类新应用领域的不断涌现,芯片产业发展的热点领域在不断丰富,广阔的市场前景及较为有利的产业政策吸引了诸多境内外集成电路相关企业布局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可能将导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将呈现产能结构性供过于求的局面。
未来,如果公司无法及时开发和引进符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的制造工艺技术和平台,或者无法及时扩充产能,将削弱公司的竞争优势,并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和行业周期性风险
受到全球宏观经济的波动、行业景气度等因素影响,集成电路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与宏观经济整体发展亦密切相关。如果宏观经济波动较大或长期处于低谷,集成电路行业的市场需求也将随之受到影响。另外,下游市场需求的波动和低迷亦会导致集成电路产品的需求下降,或由于半导体行业出现投资过热、重复建设的情况进而导致产能供应在景气度较低时超过市场需求,进而影响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2. 地缘政治风险
随着地缘政治冲突加剧,美国等国家/地区相继收紧针对半导体行业的出口管制政策,国际出口管制态势趋严,经济全球化受到较大挑战,对全球半导体市场和芯片供应链稳定带来不确定风险。未来如美国或其他国家/地区与中国的贸易摩擦升级,限制进出口及投资,提高关税或设置其他贸易壁垒,公司还可能面临相关受管制设备、原材料、零备件、软件及服务支持等生产资料供应紧张、融资受限的风险等,进而对公司的研发、生产、经营、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2020年12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公司被美国相关部门列入“中国涉军企业清单”,美国人士对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及其相关衍生品的交易受到限制。
2020年12月18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相关部门以美国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将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和联营企业列入“实体清单”。本公司被列入“实体清单”后,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获得美国相关部门的出口许可后,可以向本公司供应受《出口管制条例》所管辖的物项。对专用于生产10nm及以下技术节点(包括极紫外光技术)的物项,美国相关部门会采取“推定拒绝”的审批政策进行审核。
2021年6月3日(美国东部时间),美国总统拜登颁布了一项行政命令,限制美国人士投资“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美国人士对公司发行的有价证券及其相关衍生品的交易受到限制。
3. 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而集团部分交易采用人民币或欧元、日元等外币计价,外币货币性项目通过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从而对汇兑损益产生影响。公司已通过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工具对冲汇率波动的影响。但是未来如果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本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公司仍将面临汇兑损失的风险。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法律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的治理结构与适用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上市公司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公司是一家依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试点红筹企业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作为一家在开曼注册的红筹企业,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按照香港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规则要求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对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要求,但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安排上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请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2. 法律法规变化的风险
本公司设立在开曼、子公司设立在中国境内及境外地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需要遵守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本公司及子公司注册地、经营地法律法规如发生变化,可能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影响。
3. 诉讼仲裁风险
公司所处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行业是带动集成电路产业联动的关键环节,客户、供应商数量众多。在未来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公司不能排除与客户、供应商等发生诉讼或仲裁,从而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以及分散管理精力,并承担败诉后果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公司较大的未决诉讼及仲裁包括:2020年5月7日,PDF SOLUTIONS, INC.就其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新技术研发(上海)有限公司(“中芯新技术”)签署的某技术服务协议提起的仲裁,当前仲裁仍在持续进行中。
(十)火灾、爆炸、自然灾害与公用设施供应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可燃性、有毒有害化学品,它们可能造成火灾、爆炸或影响环境的风险。此外,全球气候变化或系统性区域地质变化,可造成极端气候、极端天气和破坏性地震等自然灾害,可能带来寒潮、洪水、海啸、台风、干旱和地震等风险,它们可能造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设施供应短缺或中断风险。
中芯国际致力于维护完整的风险管理系统以保护自然资源、保障人员及资产的安全。针对所有可能的紧急状况及自然灾害,从风险预防、紧急应变、危机管理和营运持续等方面,制定全方位应对计划及流程。公司所有已经营运的晶圆厂均已通过环境管理系统(ISO 1400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系统(ISO 45001)的验证,并建立营运持续计划,以期将人员伤害、营运中断及财务冲击降至最低。
虽然在报告期内,公司的各个制造工厂并没有因为上述风险对营运带来影响,但是这些风险依然存在。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公司的财产损失、人员伤害、业务中断及名誉受损。
(十一)信息技术风险
公司组织安全团队,配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制定信息安全政策与目标,构建安全技术方案。依托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领域的权威标准,进行信息安全治理,做好防毒、防骇和防漏三件大事。公司重视对核心技术以及客户信息的保护工作,通过不断强化安全团队和不断优化多种信息安全技术,形成完整的机密信息技术防控和监控体系。
但由于网络安全威胁的不可控因素,包括但不限于:0day漏洞、职业化黑客攻击等,公司仍面临潜在数据丢失、客户服务中断或生产停滞的风险。如上述情况发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使公司的业务及名誉受损。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250.4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8.6%;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396.2百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6.4%。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为人民币23,047.8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0%;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人民币53,865.1百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6%。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5,250,425 | 49,516,084 | -8.6 |
营业成本 | 35,346,301 | 30,552,673 | 15.7 |
毛利 | 9,904,124 | 18,963,411 | -47.8 |
销售费用 | 254,058 | 225,682 | 12.6 |
管理费用 | 3,152,891 | 3,041,583 | 3.7 |
研发费用 | 4,991,551 | 4,953,026 | 0.8 |
财务费用 | -3,774,096 | -1,552,088 | 不适用 |
其他收益 | 2,577,275 | 1,946,389 | 32.4 |
投资收益 | 250,095 | 831,764 | -69.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56,595 | 91,303 | 290.6 |
资产减值损失 | 1,343,532 | 437,858 | 206.8 |
所得税费用 | 444,266 | 106,034 | 31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7,761 | 36,591,209 | -37.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0,514 | -69,468,43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27,931 | 23,268,958 | -32.4 |
(1)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晶圆销售数量减少所致。销售晶圆的数量(8英寸晶
圆约当量)由上年的709.8万片减少17.4%至本年的586.7万片。平均售价(销售晶圆收入除
以总销售晶圆数量)本年为人民币6,967元,上年为人民币6,381元。
(2)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产能利用率下降、产品组合变动和折旧增加所致。
(3) 毛利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产能利用率下降、晶圆销售数量减少及产品组合变动所
致。此外,集团处于高投入期,折旧较2022年增加。
(4)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美元存款利率上升,从而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6)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联营及合营企业的营业利润减少所致。
(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投资的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上
升高于上年同期所致。
(8)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所致。
(9)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处置部分权益性金融资产而造成的所得税费用增
加。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存入定期存款的金额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本年新增及偿还借款净流入减少及
少数股东资本注资减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和成本情况请参阅下方表格。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比上年 增减(%) | 主营业务 成本比上年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行业 | 44,593,076 | 34,702,831 | 22.2 | -8.8 | 15.8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比上年 增减(%) | 主营业务 成本比上年 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40,874,977 | 32,643,167 | 20.1 | -9.8 | 16.0 | 减少17.8个百分点 |
其他主营业务 | 3,718,099 | 2,059,664 | 44.6 | 3.5 | 12.9 | 减少4.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 成本 | 毛利率(%) | 主营业务 收入比上年 增减(%) | 主营业务 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模式 | 44,593,076 | 34,702,831 | 22.2 | -8.8 | 15.8 | 减少16.5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分析 | ||
以地区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中国区 | 80.1% | 74.2% |
美国区 | 16.4% | 20.8% |
欧亚区 | 3.5% | 5.0%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收入分析 | ||
以应用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智能手机 | 26.7% | 27.0% |
电脑与平板 | 26.7% | 17.5% |
消费电子 | 25.0% | 26.7% |
互联与可穿戴 | 12.1% | 18.0% |
工业与汽车 | 9.5% | 10.8% |
以尺寸分类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8英寸晶圆 | 26.3% | 33.0% |
12英寸晶圆 | 73.7% | 67.0%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晶圆 | 片 | 6,073,980 | 5,866,683 | 724,021 | -19.1 | -17.4 | 40.1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库存量增长的原因主要是生产备货。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千元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集成电路行业 | 生产成本 | 34,702,831 | 100.0 | 29,969,754 | 100.0 | 15.8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直接材料 | 2,253,203 | 6.5 | 2,189,818 | 7.3 | 2.9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直接人工 | 749,431 | 2.2 | 979,020 | 3.3 | -23.5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制造费用 | 29,640,533 | 85.4 | 24,977,009 | 83.3 | 18.7 |
其他主营业务 | 生产成本 | 2,059,664 | 5.9 | 1,823,907 | 6.1 | 12.9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第一名和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是人民币6,690.9百万元和人民币16,546.9百万元,分别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15.0%和37.1%;其中前五名客户交易中无关联方销售。
据本公司所知悉,于2023年,本公司董事或其他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者)或其各自联系人未拥有本集团五大客户的任何权益。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第一名和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采购额分别是人民币974.7百万元和人民币3,286.7百万元,分别占年度原材料采购总额的9.6%和32.5%;其中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交易中无关联方采购。
据本公司所知悉,于2023年,本公司董事或其他股东(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或以上者)或其各自联系人未拥有本集团五大供应商的任何权益。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集团费用变动情况请参阅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流动资金与资本来源
√适用 □不适用
(1) 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分析请参阅本节“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2) 债务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末 | 上年末 | |
短期借款 | 3,397,576 | 4,519,383 |
长期借款 | 59,031,810 | 46,790,301 |
租赁负债 | 186,135 | 401,731 |
应付债券 | 4,243,352 | 4,167,4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532,789 | 4,763,925 |
有息债务总额 | 72,391,662 | 60,642,807 |
减:货币资金 | 51,235,370 | 74,921,99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0,160 | 2,617,127 |
长期定期存款及借款保证金 | 65,747,522 | 52,968,414 |
净债务 | -46,111,390 | -69,864,732 |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息债务金额为人民币72,391.7百万元,主要是由有担保或有抵押银行借款人民币21,998.5百万元、无担保及无抵押银行借款人民币45,696.5百万元、租赁负债及应付债券构成,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债务金额是人民币8,930.4百万元。债务安排的具体情况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32.短期借款”和“七、45.长期借款”。
(3) 资本开支及资金来源
报告期内的资本开支主要用于产能扩充。
本集团的实际开支可能会因客户需求、设备交期、业务计划、市场情况和产业政策变化等因素而有别于计划开支。本公司将密切注意全球经济、半导体产业、客户的需求、营运现金流等,并于需要时经董事会批准调整资本开支计划。
本集团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所得现金、银行借款及发行债项或股本、少数股东的资本注资及其他方式的融资。因半导体产业高度周期性及快速变化的特点,预测本集团增长及发展目标所需的资金金额有较大不确定性。
(4) 支出承诺
本报告期末,本集团建造房屋建筑物的支出承诺人民币3,568.3百万元,采购机器设备的支出承诺人民币75,796.5百万元,采购无形资产的支出承诺人民币142.2百万元以及投资的承诺人民币1,213.9百万元。
(5) 汇率及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但本集团亦以其他货币订立交易,导致本集团主要面对欧元、日元和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此外,本集团已订立或发行若干人民币计值贷款融资协议及若干以摊余成本入账的人民币计值金融资产,导致本集团面对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本集团通过运用远期外汇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等金融工具以降低有关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利率风险主要与本集团的长期贷款有关,本集团一般获取该等贷款以用于资本开支及营运资金需求。本集团通过固定利息及浮动利息借款进行融资,同时综合运用利率掉期合约及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管理该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风险及利率风险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占净利润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2,577,275 | 40.3 | 主要系本年内确认的政府资金收入。 | 否 |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本年期末数 | 本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年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1,235,370 | 15.1 | 74,921,998 | 24.6 | -31.6 |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超过三个月但一年到期的银行存款减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20,160 | 0.4 | 2,617,127 | 0.9 | -41.9 |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年以内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减少。 |
衍生金融(净负债)/净资产 | -494,401 | -0.1 | 829,650 | 0.3 | -159.6 |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交叉货币掉期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影响。 |
存货 | 19,377,706 | 5.7 | 13,312,746 | 4.4 | 45.6 |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生产备货。 |
其他流动资产 | 4,000,122 | 1.2 | 2,757,877 | 0.9 | 45.0 |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值税留底税额增加。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413,639 | 1.0 | 1,450,773 | 0.5 | 135.3 |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年以上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增加。 |
在建工程 | 77,003,145 | 22.8 | 45,761,724 | 15.0 | 68.3 | 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为新厂建设及扩充产能设备投资增加。 |
使用权资产 | 409,315 | 0.1 | 733,773 | 0.2 | -44.2 | 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折旧及本年部分使用权资产租赁到期。 |
其他综合收益 | 4,167,884 | 1.2 | 2,675,489 | 0.9 | 55.8 | 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异变动。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作为抵押品的资产
于本报告期末,无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土地使用权抵押作本集团按揭下的借款之抵押品。
(2) 用途受限的资金
于本报告期末,用途受限的资金包括因借款及外汇交易而质押的银行定期存款等人民币3,085.3百万元。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资本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金,以确保本集团内各实体能够以持续经营方式运营,同时亦通过优化资本结构为利益相关者争取最大回报。
本集团通过发行新股、股份回购、发行新的债券或偿还现有债券平衡其整体资本架构,并每半年进行一次资本结构回顾。报告期末的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杠杆比率 | 本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 |
净债务 | -46,111,390 | -69,864,732 |
权益 | 218,470,246 | 201,704,713 |
净债务权益比 | -21.1% | -34.6% |
(2) 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对建设期超过一年的兴建厂房及设备专门借款利息费用予以资本化。资本化利息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按会计政策年限折旧。本报告期内和上年同期,无资本化利息。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同期,本集团有关资本化利息的折旧支出分别为人民币199.2百万元及人民币241.9百万元。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情请参阅本节“二、(三)所处行业情况”。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实缴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 | 上年同期投资额 | 变动幅度 |
772,542 | 672,036 | 15.0%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 的减值 | 本期购买 金额 | 本期出售/ 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263,407 | 76,219 | - | - | - | 127,084 | - | 212,542 |
私募基金 | 1,187,366 | 178,320 | - | - | 67,500 | 244,612 | 49 | 1,188,623 |
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 | 2,617,127 | 102,056 | - | - | 8,330,007 | 7,489,062 | -27,494 | 3,532,634 |
金融衍生工具 | 829,650 | - | 134,546 | - | - | - | -1,458,597 | -494,401 |
合计 | 4,897,550 | 356,595 | 134,546 | - | 8,397,507 | 7,860,758 | -1,486,042 | 4,439,39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期末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 损益 | 其他 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一 | 8,021 | 自有资金 | 250 | -250 | - |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二 | - | 3,614 | 896 | - | - | 4,510 | - | - | - |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三 | - | 655 | 202 | - | - | 857 | - | - | - |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四 | - | 100,754 | 20,963 | - | - | 121,717 | - | - | - | ||
境内外股票 | 上市公司五 | 78,452 | 158,134 | 54,408 | - | - | - | - | - | 212,542 | ||
合计 | / | 86,473 | / | 263,407 | 76,219 | - | - | 127,084 | - | - | 212,542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 - | 662,986 | - | -146,933 | - | - | -1,114,709 | -598,656 | -0.42 |
利率互换合约 | - | 166,664 | - | 121,705 | - | - | -184,114 | 104,255 | 0.07 |
远期外汇合约 | - | - | - | 159,774 | - | - | -159,774 | - | - |
合计 | - | 829,650 | - | 134,546 | - | - | -1,458,597 | -494,401 | -0.35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本公司报告期内均采用套期会计,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本期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未发生重大变化。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本公司报告期内所承做衍生品均以套期保值管理为目的,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当期损益无实际影响。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请参阅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3年5月12日的《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3年5月1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3年度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套期保值业务。此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 利润 影响 | 累计 利润 影响 |
私募基金一 | 2011年3月 | 财务投资 | 1,000,000美元 | - | 116 | 有限合伙人 | 1.27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2,333 | 19,161 |
私募基金二 | 2014年9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34,161 | 8.92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76,203 | 160,568 | |||||
私募基金三 | 2016年9月 | 人民币13,000,000元 | - | 1,032 | 3.61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11,671 | 48,112 | |||||
私募基金四 | 2017年5月 | 人民币30,000,000元 | - | 24,290 | 3.00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13,368 | 64,516 | |||||
私募基金五 | 2018年3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72,346 | 9.05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21,274 | 109,945 | |||||
私募基金六 | 2018年4月 | 人民币165,000,000元 | - | 62,668 | 10.21 | 投资集成电路及相关产业 | 7,260 | 31,459 | |||||
私募基金七 | 2018年6月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 16,597 | 16.53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13,330 | 45,587 | |||||
私募基金八 | 2020年8月 | 人民币50,000,000元 | - | 20,923 | 30.12 | 投资集成电路产业 | 16,924 | 114,657 | |||||
私募基金九 | 2021年10月 | 人民币30,000,000元 | - | 19,701 | 2.96 | 投资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 4,029 | 4,029 | |||||
私募基金十 | 2021年11月 | 人民币200,000,000元 | 60,000 | 200,000 | 24.84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14,261 | 13,480 | |||||
私募基金十一 | 2021年12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100,000 | 17.21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 | - | |||||
私募基金十二 | 2022年12月 | 人民币100,000,000元 | - | 40,000 | 16.53 | 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 | - | - | |||||
私募基金十三 | 2023年10月 | 人民币7,500,000元 | 7,500 | 7,500 | 15.00 | 投资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 | - | - | |||||
合计 | / | / | / | 67,500 | 599,334 | / | / | / | / | / | / | 180,653 | 611,514 |
5.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重大的资产和股权出售。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
本公司主要子公司为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北方、中芯深圳、中芯南方、中芯京城、中芯东方及中芯西青。以下为主要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382,074,339 | 216,126,069 | 44,739,139 | 6,040,189 | 5,917,826 |
主要子公司的详细情况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2. 主要参股公司
公司名称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业务 | 表决权比例 | 会计处理方法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电科技”) | 江阴市澄江镇长山路78号 | 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服务 | 12.79% | 权益法 |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芯鑫融资租赁”)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3205F室 | 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 | 8.17% | 权益法 |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原“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芯联集成”) |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临江路518号 | 提供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封装的代工生产制造服务 | 14.10% | 权益法 |
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中芯宁波”)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安居路335号3幢、4幢、5幢 | 专注于高压模拟、光电集成等特种工艺技术开发 | 14.83% | 权益法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随着晶圆代工企业在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良率保证、成本控制、规模效益、工艺平台的研发速度以及知识产权安全性等方面的优势持续凸显,越来越多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部分垂直整合企业倾向于与晶圆代工厂缔结长期和紧密的合作关系,以应对日趋激烈的行业竞争。
从应用发展趋势看,智能手机和电脑市场缺乏产品的功能革新和增长动力,需求出现波动,对晶圆代工企业影响较大,行业格局面临调整。随着新一轮智能化科技应用走向产业化,产业变革趋势已初步确立。智能化应用趋势包括但不限于家居、教育、科研、商业、工业、交通、医疗等领域,需要大量的逻辑、模拟、射频、光电、传感器件,将为晶圆代工企业注入新一轮市场增量。
从地域发展趋势看,近年来,半导体行业区域化趋势愈发明显。一些国家和地区正积极布局在地化晶圆代工产能扩充,大力促进本土化协同,以缓解地缘限制对全球化产业链的冲击。总体看,各地区半导体行业的发展将同时面临获取近地市场优势的机遇,以及失去行业资源流动性的挑战。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集成电路产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才密集的高科技产业,集成电路制造是集成电路产业的核心环节。中芯国际是世界领先的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企业之一,也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制造业领导者,拥有领先的工艺制造能力、产能优势、服务配套。
中芯国际坚持国际化、市场化方向,致力于高质量特色工艺技术平台的研发及产能布局,致力于生产、运营及相关服务的不断优化及效率提升,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自身健康成长,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业务外,中芯国际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仍然面临宏观经济、地缘政治、同业竞争和老产品库存的挑战。预计公司表现“中规中矩”,随半导体产业链一起摆脱低迷,在客户库存逐步好转和手机与互联需求持续回升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平稳温和的成长。但从整个市场来看,需求复苏的强度尚不足以支撑半导体全面强劲反弹。
在外部环境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司给出的2024年指引是:销售收入增幅不低于可比同业的平均值,同比中个位数增长。公司计划在2024年继续推进近几年来已宣布的12英寸工厂和产能建设计划,预计资本开支与上一年相比大致持平。
公司在持续高投入的过程中,毛利率会承受很高的折旧压力。公司会始终以持续盈利为目标,严格控制成本,提高效率。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董事会报告
一、业务回顾
本集团年内业务回顾及有关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讨论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及“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已推行内控及其他风险管理措施,其目的为降低本集团于财务及运营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我们致力于保护环境,并且已制定多项环境保护、安全及健康政策,以及获得国际标准认证。我们一直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第七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及上交所相关要求,于香港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发独立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由本公司股东选举或重选产生。董事会有权委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任期仅至委任后首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有资格于该次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董事会成员的具体内容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三、子公司
有关本公司于主要子公司的权益在2023年12月31日的情况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股息及股息政策
本公司无普通股宣派或派付任何现金股息。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五、股本
本公司于报告期的股本变动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六、可供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可供分派予股东的储备为人民币40,232.1百万元。
七、发行股权证券
本公司发行股权证券情况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八、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任何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九、股权挂钩协议
如“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五、股份支付”所述,本公司已做出不同的股份奖励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仍然存续。
十、重大投资、收购及出售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的投资、收购及出售。
十一、关连交易
本公司关连交易内容请参阅“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
十二、关联方交易
除本节“十一、关连交易”外,本集团与根据适用会计准则视为“关联方”的多方订立若干交易,而该等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界定并不视作为关连交易。
关联方交易具体内容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
十三、主要股东
详情请参阅“第九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十四、税务减免
本公司概不知悉股东因持有本公司股份而可获得的税务减免。
十五、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除“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七、(四)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披露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任何时间并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各董事可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获益。
十六、董事于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的权益
除“第八节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所披露外,报告期内,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并未在任何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所订立的、任何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要的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十七、董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与公司拟重选连任的董事订立任何在一年内若由本集团终止合约而须向其支付补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
十八、获许可补偿保证条文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可为各董事就其因执行本公司业务或事务,或因行使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授权或裁量权而可能蒙受或产生的所有损失或责任提供补偿。
本公司已就可能对本公司董事提出的诉讼进行抗辩而产生的责任及费用购买了保险。
十九、董事薪酬
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七、(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二十、主要管理层薪酬
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七、(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二十一、雇员
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四、报告期末员工情况”。
二十二、薪酬政策
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四、报告期末员工情况”。
二十三、股权激励计划
详情请参阅“第六节公司治理”之“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二十四、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确认,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法定的优先购买权。
二十五、公众持股量
根据公开资料及董事所知,公众人士于本年报截止日持有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25%。
二十六、主要供货商及客户
主要供货商及客户的具体情况请参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主营业务分析”。
二十七、遵守法律法规
据董事会所知,本集团在各重大方面均已遵守对业务及营运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十八、审计师
本公司财务报表已经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致力保持模范企业公民形象,并维持较高的公司治理水平,以保护其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致力遵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管守则”),自2005年1月25日起已采用一套企业治理政策(“企管政策”),作为其自身的企业治理守则,并不时进行修订(于2022年2月10日最新修订)以符合企管守则。此外,本公司已采纳或制定各种符合企管政策条文的政策、程序和常规。公司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企管守则中列示的所有守则条文。目前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本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两地上市的红筹企业,已按照开曼群岛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
同时,公司严格遵循《香港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并已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开曼群岛法律、《香港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独立有效运作并切实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的常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分别在审计、薪酬、提名及战略方面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能。
此外,公司目前聘任了四名专业人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参与决策和监督,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贯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证券市场普遍认同的标准履行职责。
由于《开曼群岛公司法》没有设置公司监事和监事会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未设置监事及监事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可以有效行使相当部分上述监事会的职权。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一家设立于开曼群岛并在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科创板两地上市的红筹企业,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主要系基于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制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治理模式相比存在一定差异。具体如下:
(一)投资者获取资产收益的权利
根据开曼群岛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可以使用从本公司利润(不论已变现或未变现)、股份溢价或《开曼群岛公司法》允许的其他资产进行股利分配,这一点相较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更加灵活。除此之外,公司关于投资者获取资产收益的制度与境内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实质差异。
(二)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的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的报酬、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公司发行一般公司债券(不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影响公司股本的证券)、公司向并表企业(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关连人士”的除外)提供担保、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受限于适用的法律规定)等事项将由董事会决定,而根据境内要求前述事项A股上市公司一般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虽然存在上述差异,但是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公司业务的根本变化、变更公司授权发行股份总数和已发行在外股份总数、修改公司章程、改选董事、决定分配利润及弥补亏损等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权限仍归属于股东大会。
此外,公司的关联(连)交易制度与适用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的安排亦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为公司关联(连)交易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参照《香港上市规则》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任命和罢免(在章程细则中允许董事会任命或罢免的情况除外),其在对公司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审议时,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并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划分并未损害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
(三)投资者获取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公司章程》和境内要求在剩余财产分配方面没有实质差异。
(四)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的规定,其并不禁止公司在有能力支付其在日常商业运作中的到期债务以及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的情况下,以资本公积消除账面未弥补亏损。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公司的清算资产将用于支付员工薪酬、缴纳相关税费以及清偿公司的债务等,剩余资产将分配给股东。由于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仅涉及公司财务报表中权益项下不同科目之间的调整,不影响公司整体资产负债情况、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情况,因此未损害公司的日常偿债能力和投资者获取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从而在剩余财产分配方面,不会导致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水平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除上文所述公司治理差异以外,公司其他相关安排与一般境内A股上市公司相比还在公司合并、分立、收购、公司清算和解散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公司的现行公司治理模式可以保证公司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水平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与境内法律法规的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相关内容请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六节公司治理”之“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协议控制架构或者类似特殊安排情况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董事会、独立董事职责有不同规定或者安排导致无法按照本所规定履行职责或者发表意见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履行其职责。《香港上市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职权范围、会议机制等方面的要求,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境内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调整适用本所信息披露要求和持续监管规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信息披露调整适用事项,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2月5日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科创板信息披露调整适用申请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之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在年报中对高管薪酬进行了汇总披露,不影响信息披露完整性。
公司的持续监管调整适用事项,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章第一节之红筹企业特别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股东权利和投资者关系
(一)股东权利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57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含10%)股份(按一股一票计)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可联络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或直接于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特别大会上向董事会作出查询,亦可通过相同方法向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查询有关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之程序问题。公司详细联络资料请参阅“第三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一、公司基本情况”及“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在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73条,可向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提呈提案的有关股东,须(1)于该名股东发出通知的日期及确定有权于有关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股东的记录日期,均为记录在册的股东,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含3%)及(2)遵守组织章程细则所载各情况下的通知规定。
符合上述要求的股东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提交有关提案的通知,以在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提案。股东亦可向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查询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提案之程序。
(二)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深明经常与股东保持公开沟通的重要性。
与股东及投资者有效沟通的关键在于适时发布有关本公司的资料。除公布年报及中期报告外,本公司会于每季结束后约45日公布季度财务业绩,并定期举行公开的电话/网络会议,期间高级管理人员会报告有关本公司之业绩情况、最新发展及回复参与者的提问。本公司亦会通过公告、股东大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箱、公司官网、路演、反路演、调研、券商大会等多种方式保持与股票研究分析师、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
公司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向股东披露股东大会通函,通函及随附资料载有关于议案的详细信息。股东大会会就每项实际独立的事宜(包括重选个别董事)分别提呈决议案。大会主席会公布各项决议案的现场投票表决结果,而公司将会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布最终投票表决结果。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当日,董事、管理团队成员及本公司外部审计师会出席回答股东问题。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定于2024年6月28日或前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祖冲之路1136号长荣桂冠酒店(邮编:201203)举行。本公司届时将发布公告告知所有股东。
(三)章程修订
根据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本公司采纳了新的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和组织大纲,以(其中包括)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A1中规定的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反映开曼群岛适用法律和香港上市规则的一些更新,并进行其他轻微的修订。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5月11日的公告和2023年6月2日的通函。
除上述披露外,本年度章程并无变动。本公司章程的最新版本亦可在本公司网站、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网站查阅。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8日/2023年6月29日 |
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股东周年大会,该次股东大会做出以下决议:
? 审阅2022年年度报告(包括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及审计师报告);
? 重选高永岗博士为执行董事、重选刘训峰博士为执行董事、重选鲁国庆先生为非执行董
事、重选杨鲁闽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重选吴汉明院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厘定其酬金;
? 批准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配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不超过于2023年股
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港股股份数目20%之本公司港股股份;
? 批准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购回不超过于2023年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已发行港股股
份数目10%之本公司港股股份;? 授权董事会行使其权力配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理本公司购回之额外法
定但尚未发行之本公司港股股份;? 批准采纳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及据此发行股份;? 批准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计划的条款建议,于2022年9月5日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关连人士;? 批准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计划的条款建议,于2023年4月1日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予
关连人士;? 批准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批准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批准采纳新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董事类别 | 性别 | 年龄(1) | 任期起始日期(2) | 任期终止/重选日期(3) | 年初持有普通股数目(4) | 年末持有 普通股 数目(4)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5) |
刘训峰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第二类 | 男 | 58 | 2023年5月11日 |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否 | |
鲁国庆 | 非执行董事 | 第一类 | 男 | 61 | 2021年5月13日 | 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是 | |
陈山枝 | 非执行董事 | 第二类 | 男 | 54 | 2009年6月23日 |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是 | |
杨鲁闽 | 非执行董事 | 第三类 | 男 | 44 | 2022年11月10日 |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是 | |
刘遵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第二类 | 男 | 79 | 2018年6月22日 |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否 | |
范仁达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第二类 | 男 | 63 | 2018年6月22日 | 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否 | |
刘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第三类 | 女 | 59 | 2021年2月4日 |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否 | |
吴汉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第一类 | 男 | 71 | 2022年8月11日 | 2026年股东周年大会日 | - | - | - | 否 |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 | 男 | 60 | 2017年10月16日 | - | - | - | - | 否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 | 男 | 71 | 2017年10月16日 | - | - | - | - | 否 | |
郭光莉 | 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 - | 女 | 54 | 2020年11月11日 | - | - | - | - | 是 | |
吴俊峰 | 资深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 | 男 | 50 | 2023年2月9日 | - | - | - | - | 否 | |
张昕 | 资深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 | 男 | 58 | 2020年4月30日 | - | 23,000 | 80,000 | 57,000 |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和减持 | 否 |
金达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 | 男 | 48 | 2022年6月30日 | - | 48,000 | 40,000 | -8,000 |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和减持 | 否 |
阎大勇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 | 男 | 45 | 2022年6月30日 | - | - | 35,000 | 35,000 |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 否 |
高永岗(离任)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第一类 | 男 | 58 | 2009年6月23日 | 2023年7月17日 | - | - | - | 是 | |
黄登山(离任) | 非执行董事 | 第二类 | 男 | 56 | 2021年5月13日 | 2023年5月11日 | - | - | - | 是 | |
合计 | / | / | / | / | / | / | 71,000 | 155,000 | 84,000 | / | / |
附注:
(1) 年龄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计算。
(2) 任职起始日期指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最早日期。
(3) 有关董事应在有关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如符合资格,应重选连任公司董事。
(4) 年初/年末持有普通股数目仅指持有的本公司A股股份。
(5) 公司关联方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定义的关联方。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董事会 | |
刘训峰 董事长、执行董事 | 刘训峰博士,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同时担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及上海市新材料协会会长。刘博士长期在大型产业集团工作,拥有逾30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历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烯厂副总工程师、投资工程部副主任、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华谊(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及董事长,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芯国际副董事长及执行董事,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副会长。曾先后荣获上海市工商业领军人物、上海市优秀企业家等称号。刘博士于西安交通大学取得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华东化工学院(现称华东理工大学)取得化学工程系反应工程专业硕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鲁国庆 非执行董事 | 鲁国庆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信科党委书记、董事长;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鲁先生长期在技术研发和企业管理岗位工作,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鲁先生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鲁先生于清华大学取得工业仪表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于华中科技大学取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
陈山枝 非执行董事 | 陈山枝博士,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信科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科技委主任。亦任中国电子学会理事、中国通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理事及IEEE Fellow。陈博士拥有近30年从事信息通信技术与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技术与战略管理工作经验。陈博士曾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博士分别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邮电部邮电科学研究院及北京邮电大学取得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
杨鲁闽 非执行董事 | 杨鲁闽先生,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杨先生现任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及董事,曾在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投资业务局、人事局、江苏省分行及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并曾在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担任董事职务。杨先生于北京大学取得金融学硕士学位,为高级经济师。 |
刘遵义 独立非执行 | 刘遵义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1299.HK)独立非执行董事、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4904.TW)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高等金融研究院理事会理事长、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非官守成员、 |
董事 | 香港特别行政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非官守委员、香港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辖下货币发行委员会委员、团结香港基金理事会成员、台北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董事会成员。刘教授曾任斯坦福大学教授、斯坦福大学亚太研究中心共同主任、斯坦福经济政策研究所主任、香港中文大学校长、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教授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及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教授于斯坦福大学取得物理学理学士学位,于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取得经济学硕士与博士学位。 |
范仁达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范仁达博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博士现任东源资本有限公司主席兼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1205.HK)独立非执行董事、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0220.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0563.HK)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1062.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1206.HK)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地利集团(1387.HK)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1868.HK)独立非执行董事、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6868.HK)执行董事以及海隆控股有限公司(1623.HK)非执行董事。范博士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为香港独立非执行董事协会创始会长。 |
刘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刘明院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院士现任复旦大学教授,曾任烟台大学助理教授,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教授、教授。刘院士在半导体行业的33年职业生涯中,为微╱纳米加工、NVM器件和电路、模型和仿真以及可靠性方面的研究做出了贡献。刘院士发表了5本著作和文章、300多篇期刊论文以及100余篇会议论文(包括40多个主题演讲或受邀论文)。刘院士于合肥工业大学取得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取得微电子材料专业博士学位,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和发展中国家科学院(TWAS)院士。 |
吴汉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吴汉明院士,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院士为微电子技术专家,现任浙江大学微纳电子学院院长,浙江创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71.SZ)独立董事。曾任美国英特尔公司高级工程师,中芯国际研发部技术总监、副总裁及顾问,芯创智创新设计服务中心(宁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吴院士长期工作在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并做出突出贡献。吴院士发表著作论文116篇,获授权发明专利67项。吴院士被评为首届“北京学者”,荣获“十佳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等称号。他亦曾任中国半导体技术国际会议(CSTIC)大会主席。吴院士于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取得博士学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
高级管理人员 | |
刘训峰 | 其简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45页 |
赵海军 联合首席执行官 | 赵海军博士,现任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同时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董事。赵博士亦担任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600160.SH)董事。赵博士拥有逾30年半导体营运及技术研发经验。赵博士于2017年至2022年期间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于2010年至2016年期间,历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兼执行副总裁、中芯北方总经理。赵博士于北京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取得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于美国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梁孟松 联合首席执行官 | 梁孟松博士,现任本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梁博士从事内存储存器以及逻辑制程技术开发,在半导体业界有逾35年经验。拥有逾450项专利,曾发表技术论文350余篇。梁博士于美国加州大学伯克莱分校电机工程及计算器科学系取得博士学位,为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 |
郭光莉 资深副总 | 郭光莉女士,现任本公司资深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亦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六届复核委员会委员、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央财经大学客座导师。郭女士曾任大唐电信科技产业集团党委委员、总会计师,兼任大唐电信财务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
裁,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 具有丰富的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及资本市场投融资项目经验。郭女士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学位,于中央财经大学取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
吴俊峰 资深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吴俊峰博士,现任公司资深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的董事。吴博士亦任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大学硕士生导师、ACCA中国智库专家、中国税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曾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小组成员、首席财务官,新希望财务公司董事长,拥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资本市场投融资项目经验。吴博士于西南财经大学取得博士学位,为ACCA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
核心技术人员 | |
赵海军 | 其简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46页 |
梁孟松 | 其简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46页 |
张昕 资深副总裁 | 张昕先生,现任本公司资深副总裁,亦担任本公司若干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董事或董事长,同时担任中关村集成电路产业联盟理事长、中国集成电路创新联盟(大联盟)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先生多年深耕于集成电路制造领域,拥有长期海外工作经历,先后任职于台积电及格罗方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岗位。张先生本科及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电子物理专业。 |
金达 副总裁 | 金达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先后在本公司研发及生产多个部门担任技术及管理职位,有丰富的集成电路制程技术开发经验。金先生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取得材料工程学士学位,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取得电子工程硕士学位。 |
阎大勇 副总裁 | 阎大勇先生,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先后担任本公司工艺整合部门经理、总监、特色工艺研发资深总监、副总裁,拥有多年的工艺整合及特色工艺技术研发经验。阎先生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子科学与技术系取得工程学士和硕士学位。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鲁国庆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21年2月 | — |
鲁国庆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4月 | — |
鲁国庆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21年4月 | — |
陈山枝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8年6月 | — |
陈山枝 |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年12月 | — |
陈山枝 |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2009年12月 | — |
杨鲁闽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5月 | 2023年10月 |
杨鲁闽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3月 | 2023年10月 |
黄登山 (离任)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5年5月 | — |
黄登山 (离任)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9年9月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注) | 任期终止 日期 |
刘训峰 | 上海华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及董事长 | 2016年1月 | 2023年5月 |
刘训峰 | 上海华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3年6月 | 2023年6月 |
刘训峰 |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7年10月 | 2023年7月 |
赵海军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月 | — |
赵海军 | 凸版迪色丝电子传感器(上海)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7年6月 | — |
赵海军 |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 | — |
鲁国庆 |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17年12月 | — |
鲁国庆 |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总裁 | 2016年8月 | — |
杨鲁闽 | 长江存储二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2年3月 | — |
杨鲁闽 | 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杨鲁闽 | 长江存储科技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杨鲁闽 | 长江存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1年9月 | — |
杨鲁闽 | 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总裁 | 2021年2月 | — |
刘遵义 | 友邦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4年9月 | — |
刘遵义 |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5年8月 | 2023年5月 |
刘遵义 | 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5年5月 | — |
范仁达 |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2年7月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 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 日期(注) | 任期终止 日期 |
范仁达 | 天福(开曼)控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5月 | — |
范仁达 | 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4年8月 | — |
范仁达 | 国开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2年3月 | — |
范仁达 | 同方泰德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1年9月 | — |
范仁达 | 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0年7月 | — |
范仁达 | 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8年9月 | 2024年2月 |
范仁达 | 中国地利集团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8年8月 | — |
范仁达 | 统一企业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7年9月 | — |
范仁达 | 东源资本有限公司 | 董事会主席、董事总经理 | 2003年10月 | — |
范仁达 |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00年8月 | — |
刘明 | 复旦大学 | 教授 | 2021年1月 | — |
吴汉明 | 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9月 | 2023年9月 |
吴汉明 | 浙江创芯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月 | — |
吴汉明 |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2023年12月 |
吴汉明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2月 | — |
吴汉明 | 中国科技大学 | 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院长 | 2020年4月 | 2023年3月 |
吴汉明 | 浙江大学 | 微纳电子学院院长 | 2019年12月 | — |
吴汉明 |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 | — |
郭光莉 |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0月 | — |
高永岗 (离任)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3月 | — |
高永岗 (离任) | 中芯聚源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5月 | — |
高永岗 (离任) |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1月 | — |
高永岗 (离任) |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3月 | 2023年5月 |
高永岗 (离任)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年2月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附注:任职起始日期指在其他单位担任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最早日期。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本公司已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政策,根据该政策执行正规而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定有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所定薪酬应维持合理的水平并足以吸引和留住成功经营本公司所需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得参与决定其报酬。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执行董事的报酬,按公司执行董事的薪酬政策和结构,由薪酬委员会批准,向董事会报告;非执行董事的报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公司制定薪酬管理制度,经薪酬委员会批准后,按照经批准的制度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委员会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形成一致同意的意见。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董事会批准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政策。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
本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6,270 |
本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28,432 |
附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于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和各项保险费、公积金以及以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未包含获得的股权激励。
2. 高级管理层酬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高级管理层酬金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
薪金、奖金及福利 | 43,720 | |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注) | 292 | |
合计 | 44,012 |
附注: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1) 2004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股票期权 授出日期 | 授出日行权 价格 (港元) | 年初持有 (尚未行权) 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可行权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数量 | 报告期 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 日期前港 股加权平 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持有 (尚未行权) 数量 | 紧接授出 日期前港 股收市价 (港元) | 报告 期末 市价 (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13/6/11 | 6.40 | 188,233 | - | 188,233 | - | - | 188,233 | 17.68 | - | 6.20 | 19.86 | 2013/6/11-2023/6/10 |
高永岗(离任)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13/6/17 | 6.24 | 1,360,824 | - | 1,360,824 | - | - | 1,360,824 | 17.68 | - | 6.10 | 19.86 | 2013/6/17-2023/6/16 |
合计 | / | / | / | 1,549,057 | - | 1,549,057 | - | - | 1,549,057 | / | - | / | / | / |
(2)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股票期权 授出日期 | 授出日 行权 价格 (港元) | 年初持有 (尚未行权) 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可行权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数量 | 报告期 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 日期前港 股加权平 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持有 (尚未行权) 数量 | 紧接授出 日期前港 股收市价 (港元) | 报告 期末 市价 (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刘遵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5/31 | 24.50 | 32,877 | - | 32,877 | - | - | - | - | 32,877 | 24.15 | 19.86 | 2021/5/31-2031/5/30 |
范仁达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18/9/13 | 8.57 | 187,500 | - | 187,500 | - | - | - | - | 187,500 | 8.35 | 19.86 | 2018/9/13-2028/9/12 |
2021/5/31 | 24.50 | 32,877 | - | 32,877 | - | - | - | - | 32,877 | 24.15 | 19.86 | 2021/5/31-2031/5/30 | ||
刘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5/31 | 24.50 | 187,500 | - | 177,031 | - | - | - | - | 187,500 | 24.15 | 19.86 | 2021/5/31-2031/5/30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17/9/7 | 7.90 | 1,687,500 | - | 1,687,500 | - | - | - | - | 1,687,500 | 7.83 | 19.86 | 2017/9/7-2027/9/6 |
2020/5/25 | 18.10 | 219,706 | - | 164,779 | - | - | - | - | 219,706 | 16.92 | 19.86 | 2020/5/25-2030/5/24 | ||
2021/5/31 | 24.50 | 277,149 | - | 138,574 | - | - | - | - | 277,149 | 24.15 | 19.86 | 2021/5/31-2031/5/30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0/5/25 | 18.10 | 659,117 | - | 549,264 | - | - | - | - | 659,117 | 16.92 | 19.86 | 2020/5/25-2030/5/24 |
高永岗 (离任)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14/6/12 | 6.40 | 288,648 | - | 288,648 | - | - | 288,648 | 17.68 | - | 6.40 | 19.86 | 2014/6/12-2024/6/11 |
2020/5/25 | 18.10 | 586,793 | - | 586,793 | - | - | - | - | 586,793 | 16.92 | 19.86 | 2020/5/25-2030/5/24 | ||
2021/5/31 | 24.50 | 296,085 | - | 296,085 | - | - | - | - | 296,085 | 24.15 | 19.86 | 2021/5/31-2031/5/30 | ||
合计 | / | / | / | 4,455,752 | - | 4,141,928 | - | - | 288,648 | / | 4,167,104 | / | / | / |
2.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受限制性股份单位
(1)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港股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受限制 股份单位 授出日期 | 购买 价格 (港元) | 年初 持有 已归属 数量 | 年初 尚未归属 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可归属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 数量 | 报告期 注销 数量 | 报告期 归属 数量 | 紧接归属 日期前港 股加权平 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 尚未归属 数量 | 年末 持有 已归属 数量 | 紧接授出 日期前港 股收市价 (港元) | 报告 期末 市价 (港元) | 归属期间 |
刘遵义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5/31 | 0.031 | 32,877 | - | - | - | - | - | - | - | - | 32,877 | 24.15 | 19.86 | 2021/6/22-2022/1/1 |
2022/4/8 | 0.031 | - | 92,500 | - | 92,500 | - | - | 92,500 | 16.72 | - | 92,500 | 16.80 | 19.86 | 2022/1/1-2023/1/1 | ||
2023/4/1 | 0.031 | - | - | 92,500 | - | - | - | - | - | 92,500 | - | 18.60 | 19.86 | 2023/1/1-2024/1/1 | ||
范仁达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5/31 | 0.031 | 32,877 | - | - | - | - | - | - | - | - | - | 24.15 | 19.86 | 2021/6/22-2022/1/1 |
2022/4/8 | 0.031 | - | 92,500 | - | 92,500 | - | - | 92,500 | 16.72 | - | - | 16.80 | 19.86 | 2022/1/1-2023/1/1 | ||
2023/4/1 | 0.031 | - | - | 92,500 | - | - | - | - | - | 92,500 | - | 18.60 | 19.86 | 2023/1/1-2024/1/1 | ||
刘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1/5/31 | 0.031 | - | 125,625 | - | 61,875 | - | - | 61,875 | 17.68 | 63,750 | - | 24.15 | 19.86 | 2021/2/4-2024/2/4 |
吴汉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2022/9/5 | 0.031 | - | 277,500 | - | 91,575 | - | - | 91,575 | 18.48 | 185,925 | - | 15.00 | 19.86 | 2022/8/11-2025/8/11 |
赵海军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0/5/25 | 0.031 | 43,301 | 43,302 | - | 21,651 | - | - | 21,651 | 16.04 | 21,651 | 64,952 | 16.92 | 19.86 | 2020/3/1-2024/3/1 |
2021/5/31 | 0.031 | 34,512 | 103,538 | - | 34,513 | - | - | 34,513 | 16.04 | 69,025 | 69,025 | 24.15 | 19.86 | 2021/3/1-2025/3/1 | ||
2022/4/8 | 0.031 | - | 401,538 | - | 100,384 | - | - | 100,384 | 16.04 | 301,154 | 100,384 | 16.80 | 19.86 | 2022/3/1-2026/3/1 | ||
2023/4/1 | 0.031 | - | - | 159,565 | 79,783 | - | - | 79,783 | 18.60 | 79,782 | - | 18.60 | 19.86 | 2023/4/1-2025/4/1 | ||
梁孟松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2020/5/25 | 0.031 | 64,952 | 21,651 | - | 21,651 | - | - | 21,651 | 16.04 | - | 86,603 | 16.92 | 19.86 | 2019/3/1-2023/3/1 |
2020/5/25 | 0.031 | 86,602 | 86,603 | - | 43,301 | - | - | 43,301 | 16.04 | 43,302 | 129,903 | 16.92 | 19.86 | 2020/3/1-2024/3/1 | ||
2022/4/8 | 0.031 | - | 401,538 | - | 100,384 | - | 100,384 | 16.04 | 301,154 | 100,384 | 16.80 | 19.86 | 2022/3/1-2026/3/1 | |||
2023/4/1 | 0.031 | - | - | 159,565 | 79,783 | - | - | 79,783 | 18.6 | 79,782 | - | 18.60 | 19.86 | 2023/4/1-2025/4/1 | ||
高永岗(离任)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2014/11/17 | 0.031 | 85,505 | - | - | - | - | - | - | - | - | - | 8.60 | 19.86 | 2013/6/17-2018/3/1 |
2020/5/25 | 0.031 | 55,512 | 18,504 | - | 18,504 | - | - | 18,504 | 16.04 | - | - | 16.92 | 19.86 | 2019/3/1-2023/3/1 | ||
2020/5/25 | 0.031 | 78,642 | 78,642 | - | 78,642 | - | - | 78,642 | 18.10 | - | - | 16.92 | 19.86 | 2020/3/1-2024/3/1 | ||
2021/5/31 | 0.031 | 36,870 | 110,612 | - | 110,612 | - | - | 110,612 | 18.78 | - | - | 24.15 | 19.86 | 2021/3/1-2025/3/1 | ||
2022/4/8 | 0.031 | - | 400,764 | - | 400,764 | - | - | 400,764 | 19.12 | - | - | 16.80 | 19.86 | 2022/3/1-2026/3/1 | ||
2023/4/1 | 0.031 | - | - | 159,565 | 159,565 | - | - | 159,565 | 19.37 | - | - | 18.60 | 19.86 | 2023/4/1-2025/4/1 | ||
合计 | / | / | / | 551,650 | 2,254,817 | 663,695 | 1,587,987 | - | - | 1,587,987 | / | 1,330,525 | 676,628 | / | / | / |
(2)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 - 港股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报告期内,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尚未向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授予限制性股票单位。
3.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4.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A股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数量 | 报告期内 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 已归属数量 | 授予价格 (元) | 年末已获授予 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张昕 | 资深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320,000 | - | 80,000 | 80,000 | 20 | 320,000 | 53.02 |
金达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160,000 | - | 40,000 | 40,000 | 20 | 160,000 | 53.02 |
阎大勇 | 副总裁、核心技术人员 | 140,000 | - | 35,000 | 35,000 | 20 | 140,000 | 53.02 |
合计 | / | 620,000 | - | 155,000 | 155,000 | / | 620,000 | / |
附注:关于上述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请参阅本节“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5. 依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董事和最高行政人员的利益和权益
于2023年12月31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持有有关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且须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第7及第8部分通知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及记录于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登记册或按照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董事姓名 | 好仓 /淡仓 | 权益性质 | 持有 普通股 数目 | 衍生工具 | 权益总额 (股) | 权益总额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 | |
股票期权 (港股)(2) | 受限制股份单位(港股)(2) | ||||||
执行董事 | |||||||
刘训峰 | - | - | - | - | - | - | - |
非执行董事 | |||||||
鲁国庆 | - | - | - | - | - | - | - |
陈山枝 | - | - | - | - | - | - | - |
杨鲁闽 | - | - | - | - | - | -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刘遵义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 | 32,877 | 217,877 | 250,754 | 0.003% |
范仁达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312,877 | 220,377 | 92,500 | 625,754 | 0.008% |
刘明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41,304 | 187,500 | 63,750 | 292,554 | 0.004% |
吴汉明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 | - | 185,925 | 185,925 | 0.002% |
联合首席执行官 | |||||||
赵海军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40,082 | 2,184,355 | 705,973 | 2,930,410 | 0.037% |
梁孟松 | 好仓 | 实益拥有人 | 48,873 | 659,117 | 741,128 | 1,449,118 | 0.018% |
附注:
(1) 基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7,946,555,760股股份计算。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董事和联合首席执行官拥有的本公司证券权益全部为港股权益,
其中股票期权(港股)及受限制股份单位(港股)明细请参考以上本节内容:2004年购股权
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和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五)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基本薪酬外,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与公司业绩相挂钩,坚持绩效导向,严格执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考核精神,每年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高永岗 | 首席财务官 | 离任 | 高永岗博士为专注于履行其作为公司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的职责,辞任其所兼任的公司首席财务官职务,自2023年2月9日起生效。 |
吴俊峰 | 财务负责人 | 聘任 | 吴俊峰博士于2023年2月9日获委任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暨高级管理人员。 |
黄登山 | 非执行董事 | 离任 | 黄登山先生由于其他工作安排,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自2023年5月11日起生效。 |
高永岗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离任 | 高永岗博士因工作调整,辞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自2023年7月17日起生效。 |
刘训峰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聘任 | 刘训峰博士于2023年5月11日获委任为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并于2023年7月17日获委任为董事长、执行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
除上述表格所披露外,自2023年中期报告日期起至本年报日期止之期间,董事会成员无其他变动。除本节“七、(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外,自本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刊发以来,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条第(a)至(e)及(g)段须予披露有关本公司董事的任何资料概无其他任何变动。
(七)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董事会概述
(一)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机构,承担着关键的决策和监督责任。董事会向公司股东负责,监督和管理公司事务,所作决策须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董事会直接或通过其下设委员会行使权利,参与并负责确立公司的整体策略,设定企业宗旨及目标,并监督执行进程。董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表现及账目编制、制定公司治理制度及政策,以及审查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各董事会成员可以与管理层就公司运营或财务情况进行咨询或沟通。
(二)董事会构成
于本报告发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共有8名成员,包括1名董事长(执行董事)、3名非执行董事及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成员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每位董事的个人资料载于本节“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内,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
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总人数至少三分之一,其每年向本公司确认其独立性,并且本公司认为这些董事是独立的(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定义)。
公司董事会成员具备不同的专业背景,均积极向董事会提供其宝贵经验,以提升公司及股东的最佳利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致力确保董事会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保证独立及客观。
(三)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长和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角色是分开的。董事长的职务由刘训峰博士担任,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职务由赵海军博士和梁孟松博士担任。
董事长至少每年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没有其他董事出席的会议。
(四)董事会委任及重选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有关委任董事的标准程序,列明委任董事会成员的程序。根据该项政策,董事会考虑(其中包括)下列因素:(1)获提名人士的技能、资格、经验、背景和国籍,包括过往三年在上市公司担任的其他董事职务及其他主要任命;(2)获提名人士持有或实益拥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类别、数目(如有);(3)董事会成员的多元化;及(4)根据香港联交所、上交所的规则须披露有关该获提名人士的任何其他资料。依此董事会再决定是否委任该获提名人士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并划拨至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所规定之三类董事其中一类。
由董事会委任的董事,任期仅至委任后首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有资格于该次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在股东大会上由有权亲自或通过代理人于该会议上投票的股东过半数投票选举通过后,董事可一直任职,直至各自的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分为三个类别,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均有一个类别的董事可重选连任。各类别董事(包括全体非执行董事)的任期为三年。
(五)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制定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认为多样化的观点与角度有利于公司,并确信可通过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实现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例如技能、专业及行业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服务任期、性别和年纪。董事会成员的委任也会以用人唯才为原则,按客观条件决定,同时也会考虑公司业务模式及与时俱进的需求。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在物色符合资格人士成为董事会成员时会考虑该政策。董事会将定期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有效实行。目前,公司已达到香港上市规则多元化要求,董事会成员中具有不同性别董事。
专业及行业经验 | 教育背景 | 年龄 | 性别 | ||||
管理类 | 62.5% | 博士 | 75.0% | 40-49岁 | 12.5% | 男 | 87.5% |
技术类 | 37.5% | 硕士及学士 | 25.0% | 50-59岁 | 37.5% | 女 | 12.5% |
60岁及以上 | 50.0% |
(六)董事培训与发展
全体董事均应及时了解身为董事的责任、本公司经营方式及业务活动。
本公司负责安排董事接受适当培训,并承担培训费用。本公司会向新任董事提供培训,内容关于香港上市规则及上交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董事职责及本公司之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亦向各位董事提供道德合规培训及安排董事参加由国内相关机构举办的董事培训课程。公司秘书保留全体董事的培训记录。于2023年,董事通过参与上述持续专业发展及阅读相关材料及刊物以发展并更新其知识及技能,以遵守企管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4条。
(七)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制定一套符合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订标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向所有董事进行了具体询问后,确认所有董事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以及标准守则。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亦必须遵守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内幕交易的规定。
(八)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的机制
本公司已制定相关机制,以确保董事会可获得独立的观点和意见,该机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提名程序(例如独立非执行董事付出的时间/资格);(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数及所贡献的时间;(3)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贡献的评估;及(4)其他可取得独立意见的渠道(例如董事可取得外部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其执行职务)。董事会于2023年已检讨该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
(九)企业管治职能
根据港交所2022年1月1日生效的经修订《企管守则》,公司在2022年2月对公司《企业管治政策》进行了修订,为达到更好的良好企业管治提供整体的方向指引。根据该政策,董事会(或其任何委员会)负责履行以下企业管治职能:
? 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于企业管治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于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及
?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报告的守则及披露要求的情况。
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会已根据《企业管治政策》履行上述企业管治职能。
(十)董事会议事程序
董事会每年最少召开四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及在有需要时的其他情况举行会议,讨论和表决影响本公司的重大事宜。本公司的公司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准备议程,并协助董事会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董事会会议的相关文件在企管守则的规定时间内发送给各董事会成员。如有需要,董事可于议程中加入待讨论事项。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会议记录将分发给所有董事,以供他们于下一次或其后的董事会会议上批准会议记录之前进行审核和讨论。此外,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相关程序,董事可根据有关程序合理要求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便董事履行其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如有董事在某项交易中存在重大利益冲突,董事会将召开现场董事会会议而不是以书面决议处理,而涉及利益的董事不计入法定人数,且不得就有关事项投票。
九、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之记录列示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
刘训峰 | 否 | 4 | 4 | 0 | 0 | 0 | 否 | 1/1 |
鲁国庆 | 否 | 5 | 3 | 2 | 0 | 1 | 否 | 0/1 |
陈山枝 | 否 | 5 | 4 | 1 | 0 | 1 | 否 | 1/1 |
杨鲁闽 | 否 | 5 | 5 | 0 | 0 | 1 | 否 | 1/1 |
刘遵义 | 是 | 5 | 5 | 0 | 0 | 2 | 否 | 1/1 |
范仁达 | 是 | 5 | 5 | 0 | 0 | 2 | 否 | 1/1 |
刘明 | 是 | 5 | 4 | 1 | 0 | 1 | 否 | 1/1 |
吴汉明 | 是 | 5 | 4 | 1 | 0 | 0 | 否 | 1/1 |
高永岗(离任) | 否 | 2 | 2 | 0 | 0 | 0 | 否 | 1/1 |
黄登山(离任) | 否 | 1 | 1 | 0 | 0 | 0 | 否 | 0/0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5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3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及作出了3次董事会书面决议,已审阅的议案主要包括: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中期报告
? 季度财务业绩公布及季度指引等相关议案
? 2023年全年集团资本支出计划
? 2023年公司目标方案
? 2023年财务预算
? 2024港股股份奖励方案
? 非执行董事的奖金及港股股权授予
? 2022年关连人士港股股权(RSU)授予方案
? 2023年基于公司业绩指标的公司奖金计提方案
? 公司秘书变更
? 委任财务负责人暨高级管理人员
? 2022年度不进行分配的预案
? 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2022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委任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选举副董事长
? 续聘公司审计师议案? 2023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发行及回购港股股份之一般授权? 重选董事并厘定其薪酬? 选举董事长、委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授权代表及其薪酬?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作废处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三)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依照各专门委员会章程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权限。董事委员会的最新章程可在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网站获取。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职责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1)监督公司的会计与财务报告体系及程序;(2)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相关披露;(3)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聘审计师的工作;(4)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范仁达博士(审计委员会主席)、刘遵义教授及刘明院士组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审计委员会共举行4次会议并作出2次书面决议。董事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及主要审阅的事项列示如下:
审计委员会 |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附注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范仁达 | 4/4 | / |
刘遵义 | 4/4 | / |
刘明 | 4/4 | 于2023年11月8日的会议委托范仁达博士代其出席并表决 |
审阅事项主要包括: ? 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中期报告 ? 季度财务业绩公布及业绩指引 ? 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续聘2023年度审计师议案 ? 非鉴证服务的预批准议案 |
? 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022年度及2023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道德合规工作报告? 外部审计师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审计计划
(二)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职责薪酬委员会主要负责评估和审查(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及(2)公司的股份计划之事宜。
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为范仁达博士(薪酬委员会主席)、鲁国庆先生、刘遵义教授及刘明院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共举行3次会议。董事出席薪酬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及审阅的主要事项列示如下:
薪酬委员会 |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附注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范仁达 | 3/3 | / |
刘遵义 | 3/3 | / |
刘明 | 3/3 | / |
非执行董事 | ||
鲁国庆 | 3/3 | 于2023年7月17日的会议委托范仁达博士代其出席。 |
审阅事项主要包括: ? 设立2024年港股股份奖励计划 ? 港股股权激励优化方案 ? 2023年公司目标方案 ? 2022年公司业绩完成情况及奖金计提方案 ? 2023年基于公司业绩指标的公司奖金计提方案 ? 非执行董事的奖金及港股股权授予 ?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与港股股权授予方案 ? 联合首席执行官薪酬方案 ? 员工港股股权授予方案 ? 董事委任及重选薪酬建议 |
薪酬委员会审查与股份计划有关的重大事项摘要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
本年度,于2023年4月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向394名承授人(包括本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授予6,486,093个受限制股份单位。授予的全部或部分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短于12个月。考虑此类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授予构成了承授人薪酬的一部分和/或在取代其离开前雇主的薪酬损失,且部分授予取决于2022年相关绩效目标的达成情况而定,且截至授予日期这些条件已得到满足。薪酬委员会已批准此等安排,认为可以保留并激励本集团相关承授人(包括本集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增长和利润作出贡献,符合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目的。
绩效目标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授出须达成以公司及个人绩效指标为基础的若干目标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营收、利润、项目完成情况及其它相关指标。各项目标可按绝对及/或相对基准列示。
受限制股份单位的退扣机制
主要退扣机制条款如下:
任何未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由承授人归还,且在下述情况下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将立即自动失效,包括但不限于:(1)因任何原因终止于本集团的受雇或服务,除经批准退休除外;或
(2)违规违纪受到本集团内部处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授予详情,请参阅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日的公告。
(三)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职责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1)物色和推荐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候选人;(2)就董事的委任和继任向董事会提供建议;(3)确保公司有一个具有效规模、结构和组合的董事会。
董事会提名政策
本政策列载原则以指引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物色及评估符合资格出任董事会董事的人选,并参考已制定的准则就遴选提名出任董事的人选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董事会最终负责遴选及委任新董事。
提名准则
提名委员会于提名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相关要求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技能及经验︰人选应具备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营运相关的技能、知识及经验。
? 多元化︰应根据人选之长处及客观标准做考虑,并适当参考载于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中的多元化范畴以及董事会组成在技能和经验之间的平衡。
? 投入时间︰人选应能够投入足够时间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入职引介、培训及其他与董事会相关的活动。尤其如果建议人选将获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将担任其第七个(或以上)上市公司董事职位时,提名委员会应考虑该人选提出能够为董事会投入足够时间的理由。
? 信誉︰人选必须满足董事会、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要求的其具备适当的个性、经验及品格,并证明其具备足够的才干胜任本公司董事相关职务。
? 独立性︰获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人选必须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
提名程序
1. 倘提名委员会确定需要额外增加或替换董事,委员会可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以物色
及评估人选。
2. 提名委员会可向董事会提名一名候选人作为候选董事。
3. 董事会可委任该人选担任董事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额外增加的董事。
4. 在下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参选的候选人为董事。
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的提名委员会由刘训峰博士(提名委员会主席)、刘遵义教授、范仁达博士及吴汉明院士组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共举行1次会议。董事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及主要审阅事项列示如下:
提名委员会 |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附注 |
执行董事 | ||
刘训峰 | 0/0 | 于2023年5月11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成员职务,并于2023年7月17日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职务。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刘遵义 | 1/1 | / |
范仁达 | 1/1 | / |
吴汉明 | 1/1 | / |
审阅内容主要包括: ? 审阅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及组合(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 ? 为董事职务定下准则及审批潜在提名人 ?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 审阅董事重选事宜 ? 提名新董事 |
(四)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职责
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协助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评估和考虑不同的战略选项。其主要职责包括:(1)评估和考虑公司任何战略选项;(2)就公司重大事务及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与潜在战略伙伴就战略选项进行讨论并作出贡献;及(4)就任何战略规划向本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提出建议。
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截至本年度报告发布日,本公司战略委员会的成员为陈山枝博士(战略委员会主席)、杨鲁闽先生、刘遵义教授、刘明院士及吴汉明院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战略委员会共举行1次会议。董事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之情况及主要审阅事项列示如下:
战略委员会 | 实际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 附注 |
非执行董事 | ||
陈山枝 | 1/1 | / |
杨鲁闽 | 1/1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刘遵义 | 1/1 | / |
刘明 | 1/1 | / |
吴汉明 | 1/1 | / |
审阅事项主要包括: ? 评估公司战略规划 ? 就战略规划向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 |
十一、董事就财务报表作出财务报告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公司及本集团财务报表的责任。董事经作出适当查询后认为,本集团在可预见未来有充足资源继续营运,因此,采纳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属适当。
本公司审计师关于其报告职责的声明载于“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一、审计报告”。
十二、公司秘书
截至本报告发布日,本公司的公司秘书由郭光莉女士担任,符梅芳女士已于2023年2月9日辞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郭光莉女士的履历详情载于本节“七、(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公司秘书向董事长汇报。全体董事均可联络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负责协助董事会遵从有关合规事宜的适用程序。公司秘书持续向全体董事更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的最新发展,以协助本公司遵从及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常规。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9条,郭光莉女士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均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十三、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末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 |
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20,22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20,223 |
母公司及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5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15,255 |
销售人员 | 269 |
研发人员 | 2,363 |
行政人员 | 2,336 |
合计 | 20,223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638 |
硕士 | 4,862 |
本科 | 8,025 |
大专及以下 | 6,698 |
合计 | 20,223 |
性别比例 | |
性别 | 比例% |
男 | 63.2 |
女 | 36.8 |
本公司坚信员工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集团为每一个员工提供自由宽阔的发展空间、平等多元的工作氛围和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同时,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关切员工福祉,在发展过程中持续完善福利保障体系、打造先进的培训系统、设立多样的员工沟通渠道。本集团通过多元化的人才招聘渠道广泛吸纳世界各地优秀人才,为来自不同国家、民族、文化背景的人才及残障人士提供就业机会。集团全面鼓励性别多元化,在建设人才团队的同时维护性别平等的职场环境,并坚信人才团队的多元化能够为企业发展注入团队创新能力,提高科研效率,更好地满足复杂多样的客户需求,从而助力实现业务增长。
报告期内,董事会并不知悉有任何令全体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达到性别多元化更具挑战或较不相干的因素及情况。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基于员工的岗位、能力、绩效,以固定薪资加绩效奖励的方式向员工支付薪酬。其中,固定薪资是员工根据岗位性质、出勤情况等固定享有的部分,绩效奖励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个人的表现,同时依据相关的制度考核后发放。本集团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另外为员工提供丰富的福利内容,包括公司福利带薪年假、商业保险、福利租房、餐费补贴等。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秉持“用芯成就未来”的人才管理理念,公司致力打造具有集成电路产业特色的、突显企业价值观的人才培养和发展体系,聚焦管理及专业技术人才,施行分层分类的培养,锤炼出一支拥有卓越领导力和过硬专业技术能力的人才队伍,为公司远景目标的实现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并实现产业、公司和员工的三赢共同发展。
公司对标国内外一流企业,搭建国际化、专业化、系统化的人才培养及发展体系,通过定义人才标准,搭建人才评价机制,推动人才盘点,建立公司关键和核心人才库,同时为不同特点的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项目及课程。2023年公司结合线下面授、在线学习和团队建设等多途径,开展多样化的培训项目和课程,员工培训人次达30万以上,线上和线下培训覆盖率100%。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调整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提升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性与可操作性及保护股东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2020年6月1日,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了《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
2. 利润分配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 | 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规定如下:“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当年度实现盈利且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税后利润)为正,现金分红后公司现金流仍可以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建设项目、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满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2023年资本开支约为人民币528.4亿元,预计2024年资本开支与2023年相比大致持平,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资金需求较大。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主要用于产能扩充。 |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股)(1)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2) | 激励对象人数(3)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4)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5) |
2004年购股权计划 | 股票期权 | 243,466,873 | 3.06 | 4,115 | 20.35 | 5.85港元 |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股票期权 | 320,737,712 | 4.04 | 1,995 | 9.87 | 13.35港元 |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受限制股份单位 | 80,184,428 | 1.01 | 2,399 | 11.86 | 0.031港元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75,650,400 | 0.95 | 4,616 | 22.83 | 人民币20元 |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 | 受限制股份单位 | 596,812,206 | 7.51 | - | - | 0.031港元 |
附注:
(1) 标的股票数量为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可予发行的最高普通股数量;
(2)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为标的股票占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 激励对象为授予人数的合计数,已剔除重复的激励对象;
(4)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激励对象人数占本报告期末公司人数的比例;
(5)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为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予该计划标的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格,就各计划下
各授予价格详情,请参阅本节“七、(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及下述披露。
2.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 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可行权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已行权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 | 年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年末已获归属/行权股份数量 |
2004年购股权计划 | 57,289,680 | - | 2,472,323 | 2,472,323 | 附注(1) | 57,289,680 | 49,730,334 |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66,879,993 | - | 23,260,722 | 6,819,997 | 附注(1) | 66,879,993 | 25,296,094 |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65,442,164 | 6,486,093 | 7,421,471 | 7,421,471 | 0.031港元 | 71,928,257 | 49,225,274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68,863,616 | - | 16,260,092 | 16,206,452 | 人民币20元 | 64,787,032 | 35,146,172 |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2) | - | - | - | - | - | - | - |
附注:
(1) 各期授予价格请参阅本节以下内容:2004年购股权计划及2014年购股权计划;
(2)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自2023年11月10日起生效。本年度期间,未根据该计划授予受限制
股份单位。该计划下接收所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对价为按授予合资格参与者香港股份数的总面值和提供服务或按适用法律和规则可能规定的有关最低付款或按薪酬委员会就该授予可能指定的有关其他代价。
本年度期初及期末可根据各计划授权限额而授出的期权及奖励数目详情如下:
? 于2004年购股权计划下,本年度期初及期末已无可供授出之股票期权数目;? 于2014年购股权计划下,本年度期初可供授出股票期权数目为270,204,947份,因该计划已于2023年11月10日终止,本年度期末已无可供授出之股票期权;? 于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下,本年度期初可供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为16,849,889
份,因该计划已于2023年11月10日终止,本年度期末已无可供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 于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本年度期初及期末已无可供授出之限制性股票;? 于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下,因该计划自2023年11月10日生效,本年度期初无可供授
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本年度期末可供授出之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为596,812,206份。
本公司所有港股股票计划(包括200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和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项下所有股票期权和奖励计划拟发行的港股股票数量占本年度已发行港股股票的加权平均数量的比重为0.54%。
本年度根据本公司科创板股票计划(即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奖励拟发行的科创板股票数量除以本年度已发行科创板股票的加权平均数量的比重为1.51%。
本年度,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未授出期权或奖励。于2023年4月1日,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予6,486,093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允价值为18.57港元,乃是基于授予日普通股的价格。根据公司2023年4月2日公告中所披露之归属期,该些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已经或将要进行归属。
有关期权及奖励、受限制股份单位所采纳的会计准则及政策以及在授出日期的公允价值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32.股份支付”和“十五、股份支付”。
(1) 2004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于2004年2月16日采纳2004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其后于2004年3月18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3日修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04年购股权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股票期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票期权 授出日期 | 授出日 行权价格 (港元) | 年初尚未 行权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数量 | 报告期 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日期 前港股加权 平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尚未 行权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 前港股收市价 (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2013/5/7 | 5.92 | 66,812 | - | 36,312 | - | 30,500 | 20.17 | - | 6.00 | 2013/5/7-2023/5/6 |
2013/6/11 | 6.40 | 1,032,490 | - | 12,416 | - | 1,020,074 | 19.53 | - | 6.20 | 2013/6/11-2023/6/10 |
2013/9/6 | 5.62 | 32,525 | - | 9,000 | - | 23,525 | 20.02 | - | 5.70 | 2013/9/6-2023/9/5 |
2013/11/4 | 5.74 | 56,300 | - | 18,900 | - | 37,400 | 19.43 | - | 5.60 | 2013/11/4-2023/11/3 |
合计 | / | 1,188,127 | - | 76,628 | - | 1,111,499 | / | - | / |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目的
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留住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就其对本公司的发展及盈利所作出的贡献提供长期激励,使其共同参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及盈利。
参与者
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股票期权予本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及分配法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则不在此限。
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可奖励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243,466,873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的3.06%。
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截至年度报告日期,2004年购股权计划下已无可供发行的股份。
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股票期权总数(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出当时已发行普通股的1%。
行权期限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应在授予日期起十年内行使,但可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进行改动。
归属期间
根据200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于四年期间归属。股票期权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
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股票期权一般于归属起算日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二、三及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接纳及付款
200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股票期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行使价及厘定基准
股票期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公平市价。该公平市价为(i)股份于有关授出日期(须为营业日)在香港联交所每日报价表的收市价,及(ii)股份于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按香港联交所有关每日报价表所述)两者中的较高者,惟须视乎薪酬委员会决定的适用香港上市规则不时的变动。
计划的剩余年期
2004年购股权计划及其修订于2013年11月15日终止。在终止前,授出的股票期权仍然未获行使,且根据于200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件而继续归属及可予行使,并受制于有关条款。
(2)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4年购股权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股票期权变动如下:
单位:股
股票期权 授出日期 | 授出日 行权价格 (港元) | 年初尚未 行权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数量 | 报告期 行权数量 | 紧接行权日期 前港股加权 平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尚未 行权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 前港股收市价 (港元) | 权利行使期间 |
2014/6/12 | 6.40 | 53,229 | - | - | - | 44,062 | 23.38 | 9,167 | 6.40 | 2014/6/12-2024/6/11 |
2014/11/17 | 8.50 | 1,033,399 | - | 9,862 | - | 295,616 | 21.18 | 727,921 | 8.60 | 2014/11/17-2024/11/16 |
2015/2/24 | 7.08 | 19,500 | - | 16,000 | - | 3,500 | 16.96 | - | 6.90 | 2015/2/24-2025/2/23 |
2015/5/20 | 8.30 | 2,557,079 | - | - | - | 2,521,163 | 20.24 | 35,916 | 8.20 | 2015/5/20-2025/5/19 |
2016/5/25 | 6.42 | 30,450 | - | - | - | - | - | 30,450 | 6.50 | 2016/5/25-2026/5/24 |
2017/5/22 | 8.48 | 11,687 | - | - | - | 4,750 | 17.27 | 6,937 | 8.35 | 2017/5/22-2027/5/21 |
2017/9/7 | 7.90 | 1,687,500 | - | - | - | - | - | 1,687,500 | 7.83 | 2017/9/7-2027/9/6 |
2018/5/23 | 10.51 | 5,993,572 | - | 73,700 | - | 1,996,902 | 20.58 | 3,922,970 | 10.40 | 2018/5/23-2028/5/22 |
2018/11/19 | 6.85 | 62,000 | - | - | - | 62,000 | 17.86 | - | 6.86 | 2018/11/19-2028/11/18 |
2019/9/12 | 9.82 | 254,500 | - | - | - | 189,000 | 21.50 | 65,500 | 9.70 | 2019/9/12-2029/9/11 |
2020/5/25 | 18.10 | 5,843,730 | - | 250,111 | - | 1,189,667 | 21.76 | 4,403,952 | 16.92 | 2020/5/25-2030/5/24 |
2020/9/9 | 22.05 | 8,851 | - | - | - | - | - | 8,851 | 18.80 | 2020/9/9-2030/9/8 |
2020/11/23 | 23.00 | 2,735,087 | - | 247,440 | - | 116,066 | 23.81 | 2,371,581 | 22.75 | 2020/11/23-2030/11/22 |
2021/5/31 | 24.50 | 3,269,542 | - | 235,158 | - | - | - | 3,034,384 | 24.15 | 2021/5/31-2031/5/30 |
2021/9/15 | 23.18 | 362,000 | - | 100,000 | - | - | - | 262,000 | 22.95 | 2021/9/15-2031/9/14 |
2021/11/19 | 22.41 | 3,718,775 | - | 375,958 | - | 108,623 | 23.73 | 3,234,194 | 22.35 | 2021/11/19-2031/11/18 |
合计 | / | 27,640,901 | - | 1,308,229 | - | 6,531,349 | / | 19,801,323 | / |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中的条款,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可分别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归属期。
鉴于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2023年6月28日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董事会已决定终止2014年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将自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年购股权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期权,但在终止前授予的期权应保留,并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概要如下:
目的
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吸引、留住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就其对本公司的发展及盈利所作出的贡献提供长期激励,使其共同参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
参与者
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股票期权予本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及分配法有关的法律规定、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则不在此限。
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可奖励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320,737,712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的4.04%。
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截至年度报告日期,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7,082,027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21%。
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股票期权总数(包括已行使及未行使)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普通股的1%。
行权期限
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应在授予日期起十年内行使,但可根据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决定,按照香港上市规则进行改动。
归属期间
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股票期权于四年期间归属。
2018年1月1日前授出且发行予新雇员及当时现有雇员可认购股票期权一般于归属起算日第一周年按股份25%之比率归属,并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二、三及四周年内,每月再归属余下股份的1/36。
2018年1月1日后授出且发行予新雇员及现有雇员的可认购股票期权一般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一、二、三及四周年分别按25%之比率归属。
接纳及付款
2014年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股票期权时支付任何款额。
行使价及厘定基准
股票期权行使价必须最少等同普通股在授出日期的公平市价。该公平市价为(i)股份于有关授出日期(须为营业日)在香港联交所每日报价表的收市价,及(ii)股份于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香港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按香港联交所有关每日报价表所述)两者中的较高者,惟须视乎薪酬委员会决定的适用香港上市规则不时的变动。
计划的剩余年期
2014年购股权计划将于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日后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购股权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股东批准修订。随着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2014年购股权计划于同日终止。
(3)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港股
本公司股东采纳于2013年11月15日生效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当时于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变动如下:
单位:股
受限制 股份单位 授出日期 | 购买价格 (港元) | 年初尚未 归属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 数量 | 报告期 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 前港股加权 平均收市价 (港元) | 年末尚未 归属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 前港股收市价 (港元) | 归属期间 |
2019/9/12 | 0.031 | 12,000 | - | - | - | 12,000 | 16.64 | - | 9.70 | 2018/10/15-2023/3/1 |
2020/5/25 | 0.031 | 931,911 | - | 41,971 | - | 534,190 | 16.08 | 355,750 | 16.92 | 2019/3/1-2024/3/1 |
2020/9/9 | 0.031 | 873 | - | - | - | 873 | 16.04 | - | 18.80 | 2019/3/1-2024/5/6 |
2020/11/23 | 0.031 | 620,596 | - | 30,055 | - | 304,677 | 16.19 | 285,864 | 22.75 | 2020/3/1-2024/9/29 |
2021/5/31 | 0.031 | 1,160,067 | - | 81,015 | - | 388,242 | 16.26 | 690,810 | 24.15 | 2020/10/16-2025/3/1 |
2021/9/15 | 0.031 | 105,750 | - | 29,250 | - | 25,500 | 19.90 | 51,000 | 22.95 | 2021/4/1-2025/6/10 |
2021/11/19 | 0.031 | 1,311,997 | - | 106,632 | - | 426,876 | 16.09 | 778,489 | 22.35 | 2021/3/1-2025/9/27 |
2022/4/8 | 0.031 | 5,882,368 | - | 534,077 | - | 1,453,885 | 16.17 | 3,894,406 | 16.80 | 2021/11/1-2026/3/1 |
2022/5/20 | 0.031 | 119,970 | - | - | - | 29,992 | 17.15 | 89,978 | 15.88 | 2022/1/4-2026/2/9 |
2022/9/5 | 0.031 | 173,610 | - | - | - | 43,402 | 19.90 | 130,208 | 15.00 | 2022/4/1-2026/6/28 |
2022/11/18 | 0.031 | 500,340 | - | - | - | 125,084 | 18.62 | 375,256 | 17.40 | 2022/8/29-2026/9/27 |
2023/4/1 | 0.031 | - | 6,141,528 | 274,849 | - | 2,970,213 | 18.70 | 2,896,466 | 18.60 | 2022/10/9-2027/1/16 |
合计 | / | 10,819,482 | 6,141,528 | 1,097,849 | - | 6,314,934 | / | 9,548,227 | / |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中的条款,薪酬委员会可批准加快本公司董事及本集团雇员获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期。
鉴于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2023年6月28日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董事会已决定终止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该计划应自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但在终止前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保留,并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目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目的为吸引、留住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就其对本公司的发展及盈利所作出的贡献提供长期激励,使其共同参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
参与者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奖励予本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按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及分配法、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则不在此限。
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可奖励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80,184,428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的1.01%。
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截至年度报告日期,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2,702,98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29%。
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总数(包括已归属及未归属)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普通股的1%。
归属期间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于四年期间或三年期间归属。奖励可根据时间或达成表现指标为条件作出归属。
2023年4月1日前向新雇员及现有雇员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般于归属起算日第一、二、三及第四周年分别按25%之比率归属。
2023年4月1日(含)后向现有雇员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一般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一和第二周年分别按每年50%、30%、20%之比率归属。
接纳及付款
除下述购买价外,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受限制股份单位时支付任何款额。
购买价及厘定基准
根据归属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奖励的每股股份的购买价(0.031港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厘定,并须遵守适用的开曼群岛法律。
计划的剩余年期
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要求股东批准修订。随着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同日终止。
(4)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A股
2021年6月25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采纳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向本集团雇员(本公司董事除外)授出的限制性股票变动如下:
单位:股
限制性股票 授出日期 | 授予价格 (元) | 年初尚未 归属数量 | 报告期 新授予 数量 | 报告期已 失效数量 | 报告期 注销数量 | 报告期已 归属数量 | 紧接归属日期 前A股加权 平均收市价 (元) | 年末尚未 归属数量 | 紧接授出日期 前A股收市价 (元) | 归属有效期 |
2021/7/19 | 20 | 42,397,096 | - | 3,285,656 | - | 14,144,900 | 45.65 | 24,966,540 | 54.86 | 2022/7/20-2026/7/17 |
2022/6/21 | 20 | 7,526,800 | - | 790,928 | - | 2,061,552 | 52.94 | 4,674,320 | 45.68 | 2023/6/22-2027/6/18 |
合计 | / | 49,923,896 | - | 4,076,584 | - | 16,206,452 | / | 29,640,860 | /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目的
该计划旨在健全本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及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本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本公司的长远发展。
该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
该计划首次和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约占本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的
22.83%。激励对象包括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高级业务管理人员、技术与业务骨干人员。
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该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该计划项下所有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A股普通股股票。
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该计划可奖励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超过7,565.04万股A股普通股,约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95%。其中,首次授予数量6,753.52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0.00%,约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85%;预留部分811.52万股,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0.00%,约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的0.10%。
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截至年度报告日期,根据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9,640,86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37%。
各激励对象的最高权利
各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该计划的归属安排
根据该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30%、25%、25%、20%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该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股票禁售期归属。
接纳及付款
除下述授予价格外,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无规定须在申请或接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时支付任何款额。
授予价格及厘定基准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人民币2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一致,为每股人民币20元。授予价格基于综合方法确定,包括当时在科创板市场上市的人民币股票的平均交易价格、中国关于厘定价格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本公司在当时的激励需求。有关厘定基准的详情,请进一步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8日的通函。
该计划的有效期
该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以2018-2020年三年营业收入均值及EBITDA均值为业绩基数,2021、2022、2023、2024年营业收入累计值和EBITDA累计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22%、152%、291%、44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19%、145%、276%、415%。
同时相应设置综合加权及阶梯归属考核模式,根据上述两个指标完成情况分别对应的系数综合核算各年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由个人惩处核定及个人绩效考核评定两部分组成,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惩处核定结果 | 无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 | 有记过及以上惩处记录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0% | ||||
绩效考核结果 | A | B | C | C- | D\E |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100% | 100% | 80% | 0% |
本次科创板激励计划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2021年7月2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5)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 - 港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决议建议通过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批准以限制性股票单位的形式授予本公司的港股新股,该计划已在2023年6月28日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的主要条款载于公司2023年6月2日的通函中。截至年度报告日期,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已自2023年11月10日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后生效。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的概要如下:
目的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的目的为吸引、留住及激励本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就其对本公司的发展及盈利所作出的贡献提供长期激励,使其共同参与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盈利。
参与者
本公司的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管理。本公司的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授出奖励予本公司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董事、或就本公司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成立的信托。
按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授出的奖励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根据遗嘱或按照继承及分配法、或根据分居财产判决或根据薪酬委员会的决定则不在此限。
最高股份数目
根据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可奖励的普通股数目合计不得超过596,812,206股普通股(就股份合并的影响作出调整),占于年度报告日期已发行普通股的7.51%。
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截至年度报告日期,由于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未授予奖励,因此尚无可发行股份总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0。
各参与者的最高权利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各参与者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总数(包括已归属及未归属)于任何时间均不可超过当时已发行普通股的1%。
归属期间
根据本计划授出的奖励不得在奖励授出之日起计满一周年前归属,但薪酬委员会可根据本计划条款及薪酬委员会章程规定就有关奖励酌情决定较短的归属期。
接纳及付款通过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本公司承诺按授予符合资格参与者香港股份数的总面值(“代价”)和提供服务作为对价或按适用法律和规则可能规定的有关最低付款或按薪酬委员会就授出奖励可能规定的有关其他代价,在指定日期支付或交付一股或以上香港股份。代价应在接受授予的奖励时支付,但无论如何不得晚于奖励的归属日期。
购买价及厘定基准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并无规定所奖励香港股份的购买价。
计划的剩余年期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将于向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日后十年终止,惟董事会可提前将之终止。董事会可随时修订或终止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除非适用法律规定,否则毋须股东批准修订。
3. 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04年购股权计划 | 不适用 | - |
2014年购股权计划 | 不适用 | 21,561 |
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不适用 | 134,290 |
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100% | 456,006 |
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 | 不适用 | - |
合计 | / | 611,857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1月30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1月30日 |
2023年2月17日,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2月17日 |
2023年2月27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2月27日 |
2023年3月29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3月29日 |
2023年4月1日,本公司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 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4月2日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披露的《关连交易-授出限制性股票单位》 |
2023年4月6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4月6日 |
2023年4月20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4月20日 |
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
2023年5月12日,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5月12日 |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董事及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7月20日,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及《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 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7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
2023年8月29日,本公司董事及非本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8月29日 |
2023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6日。 | 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9月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及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9月1日 |
2023年9月11日,非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9月11日 |
2023年9月27日,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9月27日 |
2023年10月26日,非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10月26日 |
2023年11月28日,非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11月28日 |
2023年12月29日,非公司董事因行使根据2014以股支薪奖励计划(于2013年6月13日获采纳)所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而发行的普通股股份。 | 香港联交所翌日披露报表: 2023年12月29日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负责确保本集团维持稳健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并监督管理人员持续执行该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架构是否足够及其有效性进行评估。根据香港联交所颁布的企管守则,管理层应向董事会确认该制度的成效。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旨在确保公司达成运营业务目标,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及有关人员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管理影响本集团达成业务目标的各种风险,而非彻底消除这些风险。因此,该制度仅可合理保证但非绝对保证财务报表没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董事会监督管理层对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实施及监测以确保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管理层执行方式如下:
? 辨识风险,例如经营风险、战略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及财务风险等;
? 评估已辨识的风险,考虑其发生的影响(包括对财务、商誉、业务持续性规划及经营上的影响)及可能性;及
? 设计、执行及监督内部控制制度,评估执行的有效性以降低及控制有关风险。
董事会辖下审计委员会每年复核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并要求健全更有力的反舞弊机制以确保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
(二)内部审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一项独立而客观的评估职能,旨在评估并致力改善风险管理、内控和治理制度。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以风险评估为基础拟定年度审计计划,并将计划、预算和人员编制提交审计委员会和董事长审批。
内部审计部门对高级管理人员识别的重大问题进行检查及调查。重大内部控制审计结果、管理层的纠正措施及对管理层纠正措施的跟踪评估结果,将报告审计委员会、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每半年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一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包括:
? 审查管理层的内部控制措施,合理保证财务和运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用以识别、衡量、分类和报告此类信息的方式可靠而健全;
? 审查已设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当前已遵守对运营及报告具有重大影响的计划、程序、制度、法规和法律;
? 审查资产保护的方式,并在适当时核实资产是否存在;
? 识别影响公司实现业务目标的重大风险,向管理层汇报相关风险,并督促管理层采取适
当防范措施;
? 审查支持公司运营的内部控制措施是否有效,并就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 确保内部和外部审计师关于内部控制方面的工作得到协调;及
? 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享有独立地位,不得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内部审计部门对所审计部门的运营概无运营责任或权力。
执行审计时,内部审计可随时要求与相关部门合作、查阅相关记录、审查相关财产及联系相关人员。
审计完成后,所有审计结果均通报管理层。由管理层负责确定并实施必要的纠正措施,消除内部控制系统存在的缺陷。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可在必要时与审计委员会成员单独会面,而无需公司管理层成员或外部审计师列席。
(三)内幕消息
本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度及实施细则”)。根据该制度及实施细则,本公司备存并定期审阅内幕信息范围清单,用以识别可能造成内幕消息的情形。就可能造成的内幕消息而言,本公司确保有关交易的所有相关签约方均会签署保密协议。本公司亦采取适当措施维持有关敏感信息的保密性,如使用项目代号及限定有需要获悉该等信息的群体获取资料。本公司视其需要,定期为因办公环境或雇用情况而很有可能获悉本公司内幕消息的雇员组织培训,以帮助其了解本公司的政策及程序以及其相关披露职责及责任。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实行集团一体化管理,统一管理公司的规范运作、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重大事项报告等事宜。
十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
二十、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十一、道德合规
公司制定了一套适用于全体员工、董事、承包商、顾问、代理商和商业合作伙伴的商业行为与道德规范(“道德准则”),确保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商业行为标准。公司道德准则致力于反欺诈、反腐败、尊重公众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和安全环保事务等。
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独立的道德合规办公室(“道德合规办”)负责道德合规管理和独立调查工作,提供匿名举报任何潜在违规的渠道,不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汇报。
道德合规办负责制定道德合规相关的政策和程序,监督和确保公司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商业行为符合公司道德准则的规定,管理和维护道德举报线索,及时调查任何舞弊线索,如涉嫌违法犯罪,进行法律追责,以及组织员工的道德合规培训,提升员工道德合规意识,并宣导道德举报热线。
二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情况的声明
董事会责任中芯国际身为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在追求共同发展的道路上,深刻认识到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的重要性,我们与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合作,致力于构建更美好的世界。中芯国际董事会作为ESG治理体系的最终责任人,肩负着公司ESG策略、目标制定与进度、ESG相关表现的责任。
董事会下设ESG指导委员会作为公司ESG相关工作管理机构,通过分析公司内外部环境,研究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公司ESG策略、目标及发展方向。由ESG指导委员会牵头并领导公司ESG委员会研讨、规划、推动ESG相关议题,督导各职能部门执行情况,使各项工作符合法律规范,并推动公司ESG目标达成,体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关爱。公司ESG指导委员会负责审议年度ESG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批。
议题分析
ESG委员会通过及时跟进外部环境及同行表现,与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方保持紧密沟通,识别、评估重大议题,并根据ESG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回顾相关工作进度。
ESG委员会负责识别、管理、监督及控制公司ESG相关风险,并向董事会提供风险分析和决策支持,董事会负责监督重大议题。
日常实施
中芯国际成立ESG工作办公室,协助完善公司ESG信息收集体系,根据公司业务性质进行分析、拟定对应策略、目标与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公司ESG策略,使其融入公司日常工作,不断提升公司ESG治理能力。
二、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千元) | 1,686,000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中芯国际下属子公司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北方、中芯天津、中芯深圳及中芯南方为重点排污单位,中芯京城为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各公司不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废气 | |||||
排放方式 | 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 楼顶及地面共计307个 | ||
地区 | 类别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最大排放浓度 废气(毫克/立方米) | 排放标准 (毫克/立方米) | 排放情况 |
上海地区 | 酸性废气 | 氮氧化物 | 13.0 | 150 | 达标 |
氟化物 | 1.4 | 1.5 | 达标 | ||
碱性废气 | 氨 | 1.7 | 无浓度限值 | 达标 | |
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43.5 | 70 | 达标 | |
北京地区 | 酸性废气 | 氮氧化物 | 15.7 | 50 | 达标 |
氟化物 | 0.6 | 3 | 达标 | ||
碱性废气 | 氨 | 3.0 | 10 | 达标 | |
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4.2 | 10 | 达标 | |
天津地区 | 酸性废气 | 氮氧化物 | 30.0 | 50 | 达标 |
氟化物 | 1.2 | 9 | 达标 | ||
碱性废气 | 氨 | 4.0 | 100 | 达标 | |
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8.2 | 20 | 达标 | |
深圳地区 | 酸性废气 | 氮氧化物 | 6.1 | 120 | 达标 |
氟化物 | 2.6 | 9 | 达标 | ||
碱性废气 | 氨 | 24.9 | 无浓度限值 | 达标 | |
有机废气 | 非甲烷总烃 | 14.3 | 20 | 达标 |
废水 | ||||
排放方式 | 经处理达标后接管排放 | 排放口数量及分布情况 | 车间及非车间排口共计19个 | |
地区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最大排放浓度 废水(毫克/升) | 排放标准 (毫克/升) | 排放情况 |
上海地区 | 氟化物 | 12.7 | 20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COD | 451.2 | 500 | 达标 | |
氨氮 | 29.1 | 45 | 达标 | |
砷 | 0.1866 | 0.2 | 达标 | |
北京地区 | 氟化物 | 6.9 | 10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COD | 239.0 | 500 | 达标 | |
氨氮 | 20.5 | 45 | 达标 | |
砷 | 0.0215 | 0.1 | 达标 | |
天津地区 | 氟化物 | 11.4 | 20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COD | 257.0 | 500 | 达标 | |
氨氮 | 4.9 | 35 | 达标 | |
深圳地区 | 氟化物 | 13.8 | 20 | 达标 |
化学需氧量COD | 265.0 | 500 | 达标 | |
氨氮 | 37.0 | 45 | 达标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中芯国际可日处理154,160立方米废水和436,477,200立方米废气,防治污染设备设施全部正常运行。正在建设/建设完成13套酸性废气处理设施、8套碱性废气处理设施、5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和3套砷烷处理设施。正在建设/建设完成2套含氨废水处理系统、2套含氟废水处理系统和1套含砷废水处理系统。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的建设项目均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建设进度取得所需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上述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均已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进行备案工作。上述企业按照预案要求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均依照要求完成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依照方案完成定期监测。截至报告期末,各企业的排放指标皆达标。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述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均已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 14064温室气体排放核查、ISO 50001能源管理体系和IECQ QC 080000有害物质管理体系认证。上述企业均按照体系要求有效执行。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上述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重点管控企业在报告期内均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以下为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1.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为2,607,939吨二氧化碳当量,单位产品温室气体排放量为11.3千克二氧化碳当量/8英寸晶圆当量-光罩数。
2. 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集团电能消耗总量为3,194百万千瓦时,单位产品用电量为13.2千瓦时/8英寸晶圆当量-光罩数;本集团天然气消耗总量为21,930千立方米,单位产品天然气消耗强度为95.5立方米/8英寸晶圆当量-光罩数;本集团蒸汽消耗总量为273千吨,单位产品蒸汽消耗强度为1.3千克/8英寸晶圆当量-光罩数;本集团水资源消耗总量为26,932千吨,单位产品水资源消耗强度为0.107吨/8英寸晶圆当量-光罩数。
3. 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本集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57,059吨,危险废弃物处置量为67,529吨,生活垃圾处置量为4,184吨。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总量均满足环境许可要求。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不但注重企业发展和创造经济价值,而且注重环境保护、善用资源能源。我们持续实施改善措施,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坚持可持续发展。
自成立之初,公司设立环境/安全/卫生部门,基于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出环境保护暨安全卫生政策、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
中芯国际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准绳,以环境管理政策为指南,通过策划、实施、运行环境管理项目,从组织结构、文件管控、运行控制、监督管理、改进提高等方面系统地、规范地将环境管理实践融入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
我们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100多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28,166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持续按要求进行碳核查、完成碳排放履约并同时实施碳排放控制措施,通过各种工程和管理措施控制碳排放。报告期内主要的碳排放控制措施及成果:
2023年,中芯国际实施老化冰机改造、循环风空调节能改造、冰机热回收、蚀刻制程设备制冷剂改善等10个项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相当于年减少碳排放约28,166吨二氧化碳当量。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受国家和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约束,涉及建设项目的政府审批及验收、合规排放及处置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以及控制工业噪音。这些法规规定了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需执行的详细流程,包括项目开始建设前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政府审批,于施工完成后及正式排污前需向主管环境部门申请及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将登记项目运营许可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类型及数量、排放去向或处置方法、工业噪音水平。中芯上海、中芯北京、中芯天津、中芯深圳、中芯北方、中芯南方和中芯京城均已获得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文和排污许可相关批文。同时,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依据产能及时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在中国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政府部门会不时监测和监督检查这些子公司的环保合规情况。若公司的废水、废气排放或噪音水平,高于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可能会受到政府罚款或处分、或被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必须做出整改或暂停运营。
中芯国际的环境保护政策强调善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废气、温室气体和有害废物排放。我们持续实施改善措施,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环境责任,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3年,中芯上海、中芯北京和中芯深圳获得国家绿色工厂认证;中芯天津获得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天津市绿色发展“领跑者”企业称号。
三、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1. 主营业务社会贡献:
在逻辑工艺领域,中芯国际代表中国大陆自主研发集成电路制造技术的领先水平。在特色工艺领域,中芯国际陆续推出中国大陆领先的细分市场特色工艺,与产品客户深入合作,并切实了解终端和整机行业的诉求与发展,努力满足客户需求。
除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外,中芯国际亦致力于打造平台式的生态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设计服务与IP支持、光掩模制造等一站式配套服务,并促进集成电路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与产业链各环节的合作伙伴一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集成电路解决方案。
中芯国际依靠卓越的研发技术实力、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丰富的市场实践经验,形成了明显的品牌效应,获得了良好的行业认知度,积累了广泛的境内外客户资源。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和系统厂商开展了深度合作,并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可和较好反馈。
2. 行业关键指标:
(1) 知识产权数量
截至2023年底,中芯国际已累计申请专利19,443件,累计授权13,450件,申请和授权专利
的数量均在中国大陆半导体制造业领先。
(2) 出货量、晶圆产能
2023年,本集团销售晶圆的数量为586.7万片约当8英寸晶圆,晶圆月产能为80.6万片约
当8英寸晶圆。
(二)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236 | 芯肝宝贝计划 |
救助人数(人) | 87 |
1.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参与公益慈善
2013年,中芯国际发起成立“芯肝宝贝计划”公益慈善项目,该项目十一年捐赠善款总额累计近人民币4,500万元。截至2023年末,中国大陆合计有832名儿童得到救助。
承担社区责任
随着本集团成长及发展,我们运营所在地的社区也同步发展。我们通过在自己园区内开展一系列计划及活动来服务社区内的邻里。我们也鼓励员工尽力支持地方慈善团体、在运营所在地大学举办讲座、为乡村学校筹集资金、协助救灾及担当区内项目的义工,关注社区发展及环境保育。
支持教育公司投资兴办高质量学校,优先服务雇员的孩子,解除他们的子女教育“后顾之忧”;还将学校对社会开放,分享优质教育资源,以优质的资源和有竞争力的费用服务非雇员的儿童。公司和雇员还以其他方式支持教育,例如,我们参与外部公益项目,如向贫困儿童捐赠书本、冬季衣物、书包及其他学习物品等。
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保障公司与股东及投资者之间的良好沟通,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行稳健的财务政策,规范公司运作,增强股东、投资者和债权人对公司的了解、信任和认同,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及保护股东、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中芯国际始终相信,唯有给予人才宏观的视野、宽广的舞台、实现个人梦想、享受工作和生活乐趣,才能成就更远大美好的未来。因此,公司以人为本,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拥有良好的健康,为员工提供自我实现的平台,在工作中获取成就感和满足感,从而实现技术创新,与公司共同成长,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
雇员健康及安全
中芯国际于2003年取得OHSAS 18001(职业健康及安全评估系列)认证。OHSAS 18001(已更名为ISO 45001)标准为本公司健康及安全全面管理系统的主要部分,以国际安全及健康标准为基准。此项认证显示我们一贯在安全及风险管理肩负的承诺,并为雇员提供更健康的工作环境。我们的安全管理原则以防止意外、拥有权管理、频繁安全审核、安全教育、工程监控、个人问责及执行为基础。
雇员福利
中芯国际为雇员提供贴心便捷的生活服务设施。除住房和教育外,我们的雇员及其家属还享受良好的医疗保险,能够在厂区、生活园区及学校内享受有专业人员的健康服务。我们也透过在职培训、资助大学继续教育、提供运动及休闲、交通和餐饮设施,表达对雇员的关怀,尽力丰富雇员的生活。
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4,544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22.47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9,977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1.26 |
附注:员工持股人数/数量为截至年末公司在职员工被归属股权激励计划下的人数/数量,不包含员工于二级市场自行买卖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中芯国际基于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理念,努力协助提升供应链中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能力,保障生产运营的稳定,确保对客户的高质量服务。中芯国际已经建立一套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重点管理供应链中的关键环节,包括供应商准入制度、供应商评价制度以及供应商提升制度。
客户服务是中芯国际企业文化的核心价值之一,我们始终秉持客户导向原则,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中芯国际凭借卓越的制造、技术和服务,有很强的信心执行客户服务战略;并致力于通过多项战略为客户提供卓越的服务并实现共同成功。
为及时了解和满足客户的需求,中芯国际的专业客户服务团队遍布上海、北京、天津、深圳、中国台湾、美国加州、德国慕尼黑、意大利米兰、日本东京等多个地区和城市,能够提供覆盖全球范围的客户服务。中芯国际还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系统来追踪和处理客户投诉。所有客户投诉都有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并按照流程及时处理。
(六)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中芯国际建立了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QC 080000)。我们按照该管理体系的要求,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全过程管控。我们的产品经第三方检测验证,基本满足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欧盟《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oHS指令)和《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ACH指令)等国际、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要求。
(七)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在公司治理、财务会计、透明审核报告上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我们遵守运营所在地国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道德、安全、不危害环境,并确保员工获得公平的待遇。除了遵守适用的法律职责和义务外,我们在企业社会责任上不断践行,孜孜以求。通过各项企业社会责任项目(https://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social),我们期望在促进社会发展、保护环境和道德责任领域达到国际公认标准。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
? 我们宣布支持责任商业联盟(原电子行业公民联盟)的行为准则(https://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criterion),并促使我们的供货商遵守和参与该准则。
? 根据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中芯国际制定商业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https://www.smics.com/uploads/ethic_codebusiness_tc.pdf)、中芯国际人力资源政策及所有其他的中芯国际政策准则的要求,我们将维护全体员工的人权和最高标准的诚信经营。
? 我们将努力为我们的员工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公众环境,同时尽量避免对社区、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不利影响,以符合我们的环保、安全和卫生政策以及相关的ISO等国际认证(https://www.smics.com/site/about_ESH)。
?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项目的一部分,我们将不断维护和发展管理体系,以落实并持续改进
企业社会责任制度。请参阅我们最新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https://www.smics.com/site/responsibility_report_honor。
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中,我们遵循营运地适用的相关法律,也向我们行业内的领先国际标准看齐。我们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行动使我们荣获恒生指数ESG评级A+,同时继续被纳入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指数内。2023年,中芯国际还被新纳入恒指ESG增强指数和恒指ESG增强精选指数,以表彰我们在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的卓著表现。详情请参见www.hsi.com.hk。
四、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4 | 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方便广大股东及投资者更全面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并解答分析师、股东及投资者提问。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9 | 年报及一年四次季度报告摘要、公司入选或获得相关奖项等通稿通过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 □否 | 公司官网设立投资者关系页面,全面展示股东及投资者关注信息。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设有专业团队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旨在加强公司与股东及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有效建立公司管理层听取股东及投资者建议的渠道,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在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中,公司以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为原则,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与资本市场沟通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产品技术、产能建设等事项信息。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的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和邮箱、公司官网、企业微信公众号、路演、反路演、调研、券商大会、宣传资料、媒体采访等。
(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保障股东及投资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获取公司相关资料和信息。
(四)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1. 知识产权保护
公司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设有专业团队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及管理。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从实际情况出发,结合技术创新进展以及市场环境需求,灵活制定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进而在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的同时,合理保护和运用科技创新成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2. 信息安全保护
中芯国际通过不断强化的安全团队和不断优化的物理环境管控、网络访问控制、加强身份认证、数据通讯机密性、数据存贮、机密性、数据使用可控性等多种信息安全技术,已经形成完整的机密信息的技术防控和监控体系。
? 强化的信息资产密级分类,落实分级管理,切实保护公司知识财产机密信息。
? 根据业务机密程度划分成不同等级的物理区域,优化了多级防护方案。
? 建立关键、核心系统等的日志收集分析管理平台,从而更好地对日常操作进行大数据分析,将数据的价值最大化。并以此平台为基础,构建了有效的违规事件告警与追踪机制。
? 建立信息安全巡视督察部,使稽查力度得以加强。
? 强化访客登记、门禁控制及监控系统,规范外来人员的安全访问。
? 持续实施公司及客户机密信息访问控制机制,遵守授权访问、按需访问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 定期开展针对特定机密数据访问、传输及存储行为的相关审计,确保控制持续有效。
? 持续实施信息安全事件监控、汇报、处理及流程优化,有效降低机密信息泄露风险,提升防控的有效性。
(五)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公司举办的股东大会中,机构投资者通过投票的方式表达自身观点,提高了对公司管理的监督力度。此外,公司通过保持与机构投资者持续双向沟通,认真倾听,就业务绩效和战略进行实质性对话,收集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ESG等方面对公司的建议,亦提高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程度。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 | 详见附注1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2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稳定股价的承诺) | 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3 | 2020年7月16日 | 2020年7月16日至2023年7月1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承诺) | 公司 | 详见附注4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购回的承诺)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 | 详见附注5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6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附注7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8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公司、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9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详见附注10 | 2020年7月16日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并未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单独或连同、代表任何人士、商号或公司(企业、单位),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参与、从事相关业务。
2.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企业承诺将不会:(1)单独或与第三方,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主营业务构成具有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竞争业务”);(2)如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以任何方式拥有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从事竞争业务企业的控制性股份、股权或权益的新投资机会,本企业将书面通知发行人,若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发行人做出愿意接受该新投资机会的书面答复,本企业或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除外)在合法框架下尽力促使该等新投资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
3.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如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5%(不包括本数);(2)发行人的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但发行人的股票因任何原因暂停买卖除外);(3)国家规定对某项承诺的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
4. “下属企业”就本承诺函的任何一方而言,指由其(1)持有或控制50%或以上已发行的股本或享有50%或以上的投票权(如适用),或(2)有权享有50%或以上的税后利润,或(3)有权控制董事会之组成或以其他形式控制的任何其他企业或实体(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以及该其他企业或实体的下属企业。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2:
公司承诺
1. 严格按照上市地相关法规要求履行法定关联(连)交易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关联(连)交
易回避制度;
2. 保证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关联(连)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和批准程序的合规性,
最大程度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3. 公司主要股东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发生关联(连)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连)交易决策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连)交
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
与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关联(连)交易,本公司将与发行人依法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等发行人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或配合发行人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等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在不对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措施规范并尽量减少与
发行人发生关联(连)交易。
2. 对于正常经营范围内或存在其他合理原因无法避免的关联(连)交易,本人将与发行人依法
签订规范的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后适用的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
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批准程序和回避表决及信
息披露义务,并保证该等关联(连)交易均将基于关联(连)交易原则实施。
3. 保证不利用关联(连)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3:
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
自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情形时,公司将自行或促使本预案中涉及的其他主体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主要措施与程序:
当预案的触发条件成就后,公司应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经公司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权批准的
内部机构审议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票;
2. 在上述第1项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公
司应要求领薪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前提是该等人员有
资格购买股票);
3.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
他稳定股价的方式。
公司应保证上述股价稳定措施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始终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条件。
本人/本公司将严格执行《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定公司A股股价的预案》及本承诺函中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注4:
公司承诺
1. 如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
诺将依法回购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2. 当《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
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稳
定A股股价的预案》中约定的启动稳定股价的触发条件成就时,公司将按照此预案的规定履
行回购公司股份的义务。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5:
公司承诺
1. 本公司保证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
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保证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 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将督促本公司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
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6:
公司承诺
本公司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
利益。
2.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5. 如发行人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同意拟公布实施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
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完毕前,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前
述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前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的承诺,如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
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7:
公司承诺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后将严格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计划》等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8:
公司承诺
1. 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且公司对上市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且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则公司承诺将依法回购本次A股发行的全部新股。
3.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的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赔偿金额
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如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主要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
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
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
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因此承担责任的,本公司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最终认定赔偿金额
后,据此进行赔偿。
如本公司未能依照上述承诺履行义务的,本公司将依照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次A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2. 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本人因此承担责任的,本人在收到该等认定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 本人将积极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者沟通协商确定赔偿范围、赔偿顺序、赔偿金额、赔偿方式;
(3) 经前述方式协商确定赔偿金额,或者经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赔偿金额后,依据前述沟通协商的方式或其它法定形式进行赔偿。
本人做出的承诺须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管要求。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将遵照另行出具的《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承担相应责任。
附注9:
公司承诺
1. 公司在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并
对公司具有约束力,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将严格履行
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
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及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之日起30日内,或认定因公司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主要股东、间接持股5%以上的境内股东承诺
1. 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公司的真实意
思表示,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则本公司承诺将采取
以下各项措施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认定本公司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且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本人在发行人本次A股发行中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承诺事项”)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 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各项
措施予以约束:
(1) 可以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或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和信息披露程序);
(2) 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人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之日起30
日内,或认定因本人违反或未实际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自愿将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
附注10:
公司承诺
1. 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及公司在科创板上市期间所发生的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以下简称“中国”)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2. 前述第1条规定的纠纷应包括: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提起的派生诉讼;
(2) 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股东针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 若本次A股发行上市以及在科创板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人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孟冬、顾凡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孟冬(3年)、顾凡(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00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翔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年限 | 3年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本公司在2022年6月9日(美国洛杉矶时间)收到美国加利福尼亚中区联邦地区法院的裁决,全部驳回就公司2020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所披露的民事诉讼,原告不得再以同一理由起诉或对诉状进行修改后重新提起诉讼。 | 详见刊登于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的《关于全部驳回民事诉讼的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上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的《关于全部驳回民事诉讼的公告》。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与PDF SOLUTIONS, INC.的合同纠纷仲裁
于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 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PDF认为其与中芯新技术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PDF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该协定下相关费用。中芯新技术已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递交答辩状,认为根据合同义务需向PDF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完全,无需额外支付费用。当前仲裁仍在持续进行中。
2. 于美国提交的民事诉状
就上述(一)中民事诉状,原告于2022年7月8日(美国洛杉矶时间)向原裁决法院递交了上诉通知书。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于2022年7月11日(美国洛杉矶时间)通知受理,并于2023年9月27日裁决驳回上诉。目前,该案已正式审理终结。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
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范仁达博士因在担任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882)(“香港资源控股”)董事期间,违反香港上市规则第3.08条及以香港上市规则附录五B表格所载形式向香港联交所作出的声明和承诺,未能与香港资源控股其他董事共同敦促香港资源控股就其放贷业务制定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而被香港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上市委员会”)公开谴责,并获上市委员会指示参加20小时有关监管及法律主题(包括香港上市规则合规性)的培训。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连)交易
(一)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关连交易
1. 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
董事会宣布于2023年4月1日,本公司建议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授出937,889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予10名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包括董事、联合首席执行官及子公司董事)(“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每个授予关连人士的上述受限制股份单位代表于其归属日期可收取一股港股的权利。
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不收取任何代价,惟开曼群岛适用法律所规定须支付的最低款额(即根据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予以发行的普通股的面值)除外。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任何交易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不获豁免关连交易,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交易已于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独立股东批准。有关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4月2日的公告。
(二)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1. 大唐控股框架协议-2022年至2024年
于2022年2月10日,本公司与大唐控股订立经续期框架协议,年期为3年,由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大唐控股框架协议”)。有关大唐控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2月10日的公告。
于2022年5月12日,由于大唐控股对芯片代工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增加,董事会批准修订和调整大唐控股框架协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由1.81亿美元至2.66亿美元。除上述修订外,大唐控股框架协议下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保持不变。有关修订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的公告。
于订立大唐控股框架协议和随后上限修订之日(即上述2022年5月12日),大唐控股为本公司主要股东大唐香港(于上限修订之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0.78%)的控股公司,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大唐控股为大唐香港的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大唐控股框架协议订立的交易全年上限及所产生之实际交易金额于下文列示。
交易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交易金额全年上限 (百万美元)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实际交易金额 (百万美元) |
本集团根据大唐控股框架协议取得的收入 | 182 | 17 |
结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确认上文“(二)依据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中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项下实施协议的签立及执行均已遵循该等持续关连交易的相关定价原则,相关的交易金额均未超过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全年上限。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向董事会确认,他们已审阅所有不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并认为:
(a) 该等交易是在本集团日常业务中订立;
(b) 该等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
(c) 该等交易是根据有关交易的协议进行,而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审计师审阅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审计师已获委聘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核证聘用准则3000》「历史财务资料审计或审阅以外的核证聘用」及参照《实务说明》第740号“关于《香港上市规则》所述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报告本集团的持续关连交易。审计师已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56条发出载有结论之无保留意见函件,并确认上述持续关连交易:
(a) 已经获董事会批准;
(b) 就本集团提供货品或服务所涉及的交易,在各重大方面已按照本集团的定价政策进行;
(c) 在各重大方面已根据该等交易的相关协议进行;及
(d) 未超出年度上限。
(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 详情请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日期为2023年3月29日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
本报告期内批准并在上交所披露的预计金额为人民币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全年 预计金额 (人民币千元) | 报告期实际 发生金额 (人民币千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盛吉盛(宁波)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盛吉盛”) | 采购货物 | 220 | 32 | 0.0 |
接受劳务 | 1,500 | 929 | 0.2 | |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2,650 | 5,008 | 2.9 | |
向关联方买入机器设备 | 165,000 | 130,165 | 0.6 | |
向关联方卖出机器设备 | 2,100 | - | 0.0 | |
小计 | 171,470 | 136,134 | ||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中芯聚源”) | 接受劳务 | 4,375 | 5,265 | 9.7 |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5,701 | 6,040 | 3.5 | |
小计 | 10,076 | 11,305 | ||
凸版迪色丝电子传感器(上海)有限公司(原“凸版中芯彩晶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凸版”) | 采购货物 | 32,148 | 30,240 | 0.2 |
向关联方出租资产 | 29,556 | 33,519 | 19.3 | |
小计 | 61,704 | 63,759 | ||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灿芯”) | 销售货物 | 678,000 | 433,673 | 1.1 |
小计 | 678,000 | 433,673 | ||
总计 | 921,250 | 644,871 |
以前年度批准并在上交所和港交所披露的全年上限为美元的日常关联交易,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额如下: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3年交易金额 全年上限 (百万美元) | 报告期实际 发生金额 (百万美元) |
大唐控股及其关联公司 | 销售货物 | 182 | 17 |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千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894,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0,432,876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0,432,876 |
担保总额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 | 14.3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5,433,500 |
担保总额超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5,433,5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无 |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结构性存款 | 自有资金 | 3,056,843 | 2,756,843 | -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类型 | 基金管理人 | 投资份额 | 产品类型 | 投资期限 | 是否涉诉 |
嘉实快线货币A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61,118,987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嘉实现金宝货币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2,385,660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嘉实增益宝货币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2,991,435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国君现金管家货币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28,851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无 | 否 |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募集资金和超额配售资金分别于2020年7月14日和2020年8月17日到位,总额约为人民币53,230.2百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52,515.6百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全部投入募投项目使用完毕,并于报告期内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详见公司与本报告同日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 到位时间(注)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4日 | 53,230,193,980 | 25,662,798,300 | 52,515,607,195 | 52,515,607,195 | 52,515,607,195 | 52,515,607,195 | 100.0 | - | - | 不适用 |
附注:超额配售资金于2020年8月17日到位。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 | - | - | -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912,664,696 | 100.00 | 16,206,452 | - | - | 17,684,612 | 33,891,064 | 7,946,555,760 | 10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1,957,402,720 | 24.74 | 16,206,452 | - | - | - | 16,206,452 | 1,973,609,172 | 24.84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2) | 5,955,261,976 | 75.26 | - | - | - | 17,684,612 | 17,684,612 | 5,972,946,588 | 75.16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7,912,664,696 | 100.00 | 16,206,452 | - | - | 17,684,612 | 33,891,064 | 7,946,555,760 | 100.00 |
附注:
(1) 本表格不包含转融通业务对股份变动的影响;
(2) 本表格中的境外上市的外资股为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普通股。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A股股本变动是由于2023年9月6日公司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206,452股上市流通,详情请查阅公司2023年9月2日披露的《中芯国际关于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 报告期内,公司港股股本数量由于港股股份激励计划新增股份17,684,612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本数量由于科创板限制性股票归属及港股股份激励计划新增股份原因增加。该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无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购回、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任何子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购回、出售或赎回任何普通股。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2023年8月31日 | 人民币20元 | 16,206,452 | 2023年9月6日 | 16,206,452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8月31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6,206,452股,于2023年9月6日上市流通。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 | 244,04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 | 248,00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 |
附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注册股东户数244,046户中:A股232,065户,港股11,981户。
(2) 截至2024年2月29日,注册股东户数248,000户中:A股236,040户,港股11,960户。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主要股东
于2023年12月31日,以下人士(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除外)拥有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章第2及第3部分规定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须记入本公司存置登记册的5%或以上已发行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或淡仓: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权益性质 | 好仓 /淡仓 | 所持普通股数目 | 所持普通股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 | 衍生工具 | 权益总额 | 权益总额占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百分比(1) | |
直接持有 | 间接持有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好仓 | 72,470,855(2) | 1,116,852,595(2) | 14.97% | - | 1,189,323,450 | 14.97%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 | 好仓 | 1,116,852,595(2) | - | 14.05% | - | 1,116,852,595 | 14.05%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权益人 |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受控制法团权益 | 好仓 | - | 617,214,804(3) | 7.77% | - | 617,214,804 | 7.77%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实益拥有人 | 好仓 | 617,214,804(3) | - | 7.77% | - | 617,214,804 | 7.77% |
附注:
(1) 基于2023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7,946,555,760股计算。
(2) 1,116,852,595股股份由大唐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大唐香港持有,而大唐控股则由中国信科全资拥有。此外,中国信科直接持有人民币普通股
72,470,855股,共计持有1,189,323,450股。
(3) 617,214,804股股份由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鑫芯香港持有,而巽鑫(上海)投资有限公司则由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全资拥有。
(三)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1.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于香港已发行5,972,946,588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75.2%,于上交所科创板已发行1,973,609,17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24.8%。
2. 本公司香港股东名册由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及其他登记股东组成,其中HKSCC NOMINEES LIMITED代非
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99.8%,其他登记股东持有股份约占本公司港股股份0.2%。
3.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任何类别有投票权股份的权益的股东需自行进行权益申报。根据股东权益申报情况,大唐香港持有港股1,116,852,595股及鑫芯香港持有港股617,214,804股。公司已将前述股东所持股份数目从HKSCC NOMINEES LIMITED所持股份数目中剔除。
4. A股股东性质按照中国结算A股股东名册中的持有人类别填报。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17,906,414 | 4,226,937,558 | 53.19 | — | 未知 | — | 未知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 1,116,852,595 | 14.05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 | 617,214,804 | 7.77 | — | 无 | — | 境外法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0,762,427 | 208,352,114 | 2.62 | — | 无 | — | 其他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 | 127,458,120 | 1.60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 72,470,855 | 0.91 | — | 无 | —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765,258 | 55,510,389 | 0.70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902,607 | 46,571,769 | 0.59 | — | 无 | — | 其他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9,584,237 | 33,435,738 | 0.42 | — | 无 | — | 其他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516,804 | 25,060,036 | 0.32 | — | 无 | —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4,226,937,558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226,937,558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1,116,852,595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1,116,852,595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617,214,804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617,214,804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8,352,1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08,352,114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127,458,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7,458,120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72,470,855 | 人民币普通股 | 72,470,855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510,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55,510,389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6,571,769 | 人民币普通股 | 46,571,769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3,435,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33,435,7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5,060,03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60,036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大唐香港为中国信科的全资子公司。 2.鑫芯香港为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全资子公司。 3.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董事楼宇光、唐雪峰、严剑秋、王文莉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董事;监事林桂凤、宋颖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监事;董事范冰同时担任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的监事。 4.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根据各自的委托管理协议分别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进行管理。 5.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和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有部分相同股东。 除此之外,公司不知悉上述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7,589,687 | 1.36 | 3,759,300 | 0.05 | 208,352,114 | 2.62 | 2,708,300 | 0.0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上证科创板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745,131 | 0.44 | 2,204,400 | 0.03 | 55,510,389 | 0.70 | 566,300 | 0.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国证半导体芯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9,669,162 | 0.50 | 1,266,600 | 0.02 | 46,571,769 | 0.59 | 929,800 | 0.0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3,851,501 | 0.30 | 498,100 | 0.01 | 33,435,738 | 0.42 | 58,100 | 0.00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0,543,232 | 0.26 | 713,600 | 0.01 | 25,060,036 | 0.32 | 351,200 | 0.004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安中证全指半导体产品与设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58,100 | 0.001 | 33,493,838 | 0.4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CES半导体芯片行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351,200 | 0.004 | 25,411,236 | 0.3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退出 | - | - | 24,500,000 | 0.31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退出 | - | - | 6,680,429 | 0.08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四)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五)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6日 | 无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7月16日 | 无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限售期限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
(六)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任何单一股东持股比例均低于30%。各股东提名的董事人数均低于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或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且公司主要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因此,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 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鲁国庆 | 2018年8月15日 | 91420100MA4L0GG411 | 人民币3,000,000万元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大唐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邵晓夏 | 2008年12月3日 | 不适用 | 1,000港元 | 投资控股 |
附注:持股情况请参阅本节“三、(二)主要股东”。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贵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通过多个投资基金间接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将此类投资基金作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基金按公允价值计量投资组合。 该类投资组合的估值需基于采用恰当的估值方法和在估值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假设。贵集团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确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采用的估值技术,尤其是依赖重大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通常涉及管理层的主观判断和假设。采用不同的估值技术或假设,将可能导致估值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考虑投资基金期末余额的重要性、贵集团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所持有的投资组合的数量,对投资组合进行估值的复杂程度,以及估值过程中所使用的估值方法和假设涉及管理层判断的重要程度,我们将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披露参见财务报表本节五、19,本节五、39,本节七、17。 | 我们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了解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的公允价值计量有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评估过程,并评价了相关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在我们内部评估专家的协助下评估贵集团投资基金的估值方法和使用的重大假设,以及测试了估值模型中数学计算的准确性。并在抽样的基础上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 对于有活跃市场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通过将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公开的外部市场数据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 · 对于近期存在股权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查阅最近的投资协议、了解相关投资条款并将投资的公允价值与相关协议中规定的交易价格进行比较,以评估公允价值; · 对于没有直接公开市场报价或近期股权交易的投资组合,我们根据我们的行业知识和获取的可比公司的信息,评估所采用的估值方法(即市场法)和估值中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
关交易和事项。
6. 就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孟 冬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顾 凡中国 北京
2024年3月28日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1,235,370 | 74,921,998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20,160 | 2,617,127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303,397 | 1,021,493 |
应收票据 | 七、4 | 442,456 | 521,610 |
应收账款 | 七、5 | 3,501,291 | 4,807,125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七、8 | 751,860 | 719,919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60,063 | 447,76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七、10 | 19,377,706 | 13,312,746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11 | 156,033 | 153,4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15,125,314 | 14,290,889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4,000,122 | 2,757,877 |
流动资产合计 | 96,573,772 | 115,571,9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4,483,883 | 13,379,64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3,413,639 | 1,450,773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92,432,359 | 85,403,283 |
在建工程 | 七、22 | 77,003,145 | 45,761,72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09,315 | 733,773 |
无形资产 | 七、26 | 3,344,333 | 3,427,981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93,446 | 99,205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50,709,305 | 39,275,32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41,889,425 | 189,531,711 | |
资产总计 | 338,463,197 | 305,103,69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397,576 | 4,519,38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638,720 | 314,921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4,939,533 | 4,012,759 |
预收款项 | 七、37 | 11,830 | 133,111 |
合同负债 | 七、38 | 14,680,669 | 13,898,25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579,904 | 1,413,085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5,087 | 232,78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0,125,032 | 17,207,143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532,789 | 4,763,925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82,592 | 1,359,214 |
流动负债合计 | 52,613,732 | 47,854,583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9,031,810 | 46,790,301 |
应付债券 | 七、46 | 4,243,352 | 4,167,467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86,135 | 401,731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 |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397,621 | 3,834,8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275,612 | 243,62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244,689 | 106,46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7,379,219 | 55,544,395 | |
负债合计 | 119,992,951 | 103,398,9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25,508 | 224,547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02,332,246 | 99,544,503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167,884 | 2,675,489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5,750,196 | 30,927,38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2,475,834 | 133,371,921 | |
少数股东权益 | 75,994,412 | 68,332,79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18,470,246 | 201,704,71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38,463,197 | 305,103,691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45,250,425 | 49,516,08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5,250,425 | 49,516,084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193,364 | 37,492,461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5,346,301 | 30,552,673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22,659 | 271,585 |
销售费用 | 七、63 | 254,058 | 225,6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3,152,891 | 3,041,583 |
研发费用 | 七、65 | 4,991,551 | 4,953,026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74,096 | -1,552,088 |
其中:利息费用 | 1,479,733 | 850,310 | |
利息收入 | 5,199,334 | 2,385,18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2,577,275 | 1,946,38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50,095 | 831,76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46,029 | 791,48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356,595 | 91,30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9,411 | -4,31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43,532 | -437,858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020 | 310,79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905,885 | 14,761,70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716 | 10,90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77,183 | 13,04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840,418 | 14,759,5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44,266 | 106,03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96,152 | 14,653,53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396,152 | 14,653,53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822,814 | 12,133,079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73,338 | 2,520,45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2,686,327 | 15,685,739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492,395 | 10,356,120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1,492,395 | 10,356,12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七、77 | -564,670 | 682,554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2,057,065 | 9,673,566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193,932 | 5,329,619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9,082,479 | 30,339,26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315,209 | 22,489,19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767,270 | 7,850,07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七、78 | 0.61 | 1.53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七、78 | 0.61 | 1.5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633,957 | 62,656,53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498,728 | 4,622,7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4,029,301 | 6,535,26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161,986 | 73,814,52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9,668,611 | 29,353,97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336,982 | 6,262,2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19,092 | 1,174,56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989,540 | 432,49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114,225 | 37,223,3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80 | 23,047,761 | 36,591,20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4,545,579 | 105,192,78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206,182 | 844,388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371 | 481,98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1,815,768 | 1,301,14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604,900 | 107,820,30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865,069 | 42,205,5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5,867,001 | 134,747,16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573,344 | 335,9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305,414 | 177,288,7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700,514 | -69,468,434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497,763 | 8,110,258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98,738 | 8,110,258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716,534 | 25,360,82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719,013 | 848,2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933,310 | 34,319,373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612,581 | 8,834,742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2,753 | 1,103,97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9 | 920,045 | 1,111,69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05,379 | 11,050,41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727,931 | 23,268,95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338,484 | 3,247,556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80 | -4,263,306 | -6,360,71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8,282,697 | 54,643,40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80 | 44,019,391 | 48,282,697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547 | - | - | - | 99,544,503 | - | 2,675,489 | - | - | - | 30,927,382 | - | 133,371,921 | 68,332,792 | 201,704,71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547 | - | - | - | 99,544,503 | - | 2,675,489 | - | - | - | 30,927,382 | - | 133,371,921 | 68,332,792 | 201,704,71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61 | - | - | - | 2,787,743 | - | 1,492,395 | - | - | - | 4,822,814 | - | 9,103,913 | 7,661,620 | 16,765,533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492,395 | - | - | - | 4,822,814 | - | 6,315,209 | 2,767,270 | 9,082,47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61 | - | - | - | 1,220,701 | - | - | - | - | - | - | - | 1,221,662 | 4,894,350 | 6,116,01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61 | - | - | - | 933,541 | - | - | - | - | - | - | - | 934,502 | 82,772 | 1,017,274 |
4.其他 | - | - | - | - | 287,160 | - | - | - | - | - | - | - | 287,160 | 4,811,578 | 5,098,738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1,567,042 | - | - | - | - | - | - | - | 1,567,042 | - | 1,567,042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 | - | - | - | 1,567,042 | - | - | - | - | - | - | - | 1,567,042 | - | 1,567,042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146,782 | - | - | - | - | 146,782 | 30,225 | 177,007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146,782 | - | - | - | - | -146,782 | -30,225 | -177,007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5,508 | - | - | - | 102,332,246 | - | 4,167,884 | - | - | - | 35,750,196 | - | 142,475,834 | 75,994,412 | 218,470,246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24,317 | - | - | - | 97,860,783 | - | -7,680,631 | - | - | - | 18,794,303 | - | 109,198,772 | 52,776,059 | 161,974,83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24,317 | - | - | - | 97,860,783 | - | -7,680,631 | - | - | - | 18,794,303 | - | 109,198,772 | 52,776,059 | 161,974,83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0 | - | - | - | 1,683,720 | - | 10,356,120 | - | - | - | 12,133,079 | - | 24,173,149 | 15,556,733 | 39,729,88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 | - | 10,356,120 | - | - | - | 12,133,079 | - | 22,489,199 | 7,850,070 | 30,339,269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6 | - | - | - | 1,564,507 | - | - | - | - | - | - | - | 1,564,693 | 7,706,663 | 9,271,356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06 | - | - | - | 1,297,970 | - | - | - | - | - | - | - | 1,298,676 | 120,785 | 1,419,461 |
4.其他 | - | - | - | - | 524,380 | - | - | - | - | - | - | - | 524,380 | 7,585,878 | 8,110,258 |
5.股份回购 | -520 | - | - | - | -257,843 | - | - | - | - | - | - | - | -258,363 | - | -258,363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4 | - | - | - | 119,213 | - | - | - | - | - | - | - | 119,257 | - | 119,257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其他 | 44 | - | - | - | 119,213 | - | - | - | - | - | - | - | 119,257 | - | 119,257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本期提取 | - | - | - | - | - | - | - | 66,045 | - | - | - | - | 66,045 | 15,982 | 82,027 |
2.本期使用 | - | - | - | - | - | - | - | -66,045 | - | - | - | - | -66,045 | -15,982 | -82,027 |
(六)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24,547 | - | - | - | 99,544,503 | - | 2,675,489 | - | - | - | 30,927,382 | - | 133,371,921 | 68,332,792 | 201,704,713 |
公司负责人:刘训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俊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晨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有限公司,于2000年4月3日成立。本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已分别在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路18号。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晶圆制造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及技术服务,光掩模制造,测试及销售自产产品,以及其他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编制和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存在导致对外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计提方法、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美元,本公司确定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所使用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主要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确定美元为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美元进行商品和劳务的销售以及销售商品和劳务所需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本集团下属其他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实际核销项目 | 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重要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占总资产比例5%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 占预收款项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 占合同负债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占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比例10%且折合50百万美元以上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占现金总流入或总流出5%以上 |
重要的联营/合营公司 | 集团出资额1亿美元以上且并非为投资性主体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所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者,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本节十二、2。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分别对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五、11。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的之外,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年 | 0% | 4%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年 | 0% | 10%至2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年 | 0% | 20%至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可使用状态 |
机器设备 | 达到设计要求并完成试生产 |
办公设备 | 达到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其余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70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软件使用权 | 3年 | 软件使用权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3-15年 | 专有技术使用权期限与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期权定价模型或授予日普通股股价确定,参见本节十一。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从事集成电路晶圆代工及光掩模制造业务,将所生产产品销售予客户。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晶圆及光掩模等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客户取得货物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本集团对办公设备短期租赁和办公设备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本节五、34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本节五、11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并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该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
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属于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2) 重大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本集团若干资产及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列示于财务报表中。在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时,本集团尽可能使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在无法获取第一层级数据的情况下,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包括并非基于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计)来估计若干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组合公允价值计量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已投资多项投资基金。根据管理层的评估,本集团将此类投资基金计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并以权益法进行计量。投资基金对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些投资基金持有多项投资组合。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定期评估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对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确认存货跌价损失。本集团在估计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考虑存货的持有目的,并以可得到的资料作为估计的基础,其中包括存货的预计使用情况和预计出售价格。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可能随市场价格或需求等因素的改变而发生变化,进而影响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和变化当期的损益。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13%、9%或6%、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7%或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或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请详见下述税收优惠内容。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目前无需于当地缴税。本集团享有企业所得税税务减免的主要中国公司详情如下:
(1) 根据财税【2012】27号文件、国发【2020】8号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中芯北京取
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资格,在完全弥补过往年度税务亏损后,自2015年起享有十年的税务减
免期(2015年至2024年免缴企业所得税)。同时,中芯北京取得发证时间为2021年12月
17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3年,中芯北京根据政策享受免缴企业所得税待遇,并将按照
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工作。
(2) 以下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子公司 |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期间 | 发证时间 |
中芯上海 | 2023年至2025年 | 2023年12月12日 |
中芯天津 | 2022年至2024年 | 2022年11月15日 |
中芯北方 | 2022年至2024年 | 2022年12月30日 |
中芯深圳 | 2023年至2025年 | 2023年11月15日 |
中芯南方 | 2022年至2024年 | 2022年12月14日 |
(3) 本集团下属所有其他中国实体须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49 | 265 |
银行存款 | 50,880,644 | 73,113,879 |
应收利息 | 182,877 | 537,993 |
其他货币资金 | 171,600 | 1,269,861 |
合计 | 51,235,370 | 74,921,99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29,905 | 447,528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包括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的定期存款人民币6,861,502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利息中包括七天通知存款和定期存款等预提利息收入人民币182,877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1,600千元的银行存款为用于外汇交易的保证金。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20,160 | 2,617,127 | / |
其中: | |||
货币基金 | 748,668 | 593,752 | / |
结构性存款 | 771,492 | 2,023,375 | / |
合计 | 1,520,160 | 2,617,12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 284,753 | 1,084,369 |
利率互换合约 | 104,255 | 166,664 |
减:非流动部分(本节七、30) | 85,611 | 229,540 |
合计 | 303,397 | 1,021,493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衍生金融工具非流动部分分别包含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本节七、30)及其他非流动负债(本节七、52)中。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十二、3。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42,456 | 521,610 |
合计 | 442,456 | 521,610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或因出票人未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505,964 | 4,812,502 |
1至2年 | 39 | 3,851 |
2至3年 | - | 251 |
3年以上 | 657 | 1,386 |
合计 | 3,506,660 | 4,817,99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506,660 | 100 | 5,369 | 0.15 | 3,501,291 | 4,817,990 | 100 | 10,865 | 0.23 | 4,807,125 |
合计 | 3,506,660 | / | 5,369 | / | 3,501,291 | 4,817,990 | / | 10,865 | / | 4,807,12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05,964 | 4,703 | 0.13 |
1至2年 | 39 | 9 | 23.08 |
3年以上 | 657 | 657 | 100.00 |
合计 | 3,506,660 | 5,369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五、11。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0,865 | 11,620 | 17,923 | - | 807 | - | 5,369 |
合计 | 10,865 | 11,620 | 17,923 | - | 807 | - | 5,36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2023年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 | 2,155,464 | - | 2,155,464 | 61.47 | 76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751,860 | 100 | 719,919 | 100 |
合计 | 751,860 | 100 | 719,919 | 1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2023年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总额 | 606,443 | 80.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60,063 | 447,764 |
合计 | 160,063 | 447,7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一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5,848 | 405,255 |
1至2年 | 13,615 | 10,295 |
2至3年 | 9,822 | 2,235 |
3年以上 | 33,697 | 36,006 |
合计 | 162,982 | 453,7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61,650 | 175,182 |
应收代垫款项 | 34,412 | 46,015 |
应收投资兑付款 | 27,505 | 59,216 |
应收租金 | 5,689 | 13,495 |
应收资产处置款 | 531 | 120,147 |
其他 | 33,195 | 39,736 |
合计 | 162,982 | 453,79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6,027 | - | - | 6,027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3,108 | - | - | -3,108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919 | - | - | 2,91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于2023年12月31日,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计提比例(%) | |
低信用风险组合 | 162,982 | 2,919 | 1.7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6,027 | - | 3,108 | - | - | 2,919 |
合计 | 6,027 | - | 3,108 | - | - | 2,9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1 | 38,600 | 23.68 | 应收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其他应收款2 | 16,256 | 9.97 | 应收保证金 | 1年以内 | - |
其他应收款3 | 9,363 | 5.74 | 应收厂商费用 | 1年以内 | 9 |
其他应收款4 | 6,663 | 4.09 | 应收代垫款项 | 1年以内 | 7 |
其他应收款5 | 4,976 | 3.05 | 应收厂商费用 | 1年以内 | 5 |
合计 | 75,858 | 46.53 | / | / | 2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567,705 | 601,619 | 8,966,086 | 5,750,898 | 429,761 | 5,321,137 |
在产品 | 8,535,200 | 966,176 | 7,569,024 | 6,888,895 | 303,667 | 6,585,228 |
产成品 | 3,370,846 | 528,250 | 2,842,596 | 1,421,087 | 14,706 | 1,406,381 |
合计 | 21,473,751 | 2,096,045 | 19,377,706 | 14,060,880 | 748,134 | 13,312,74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29,761 | 171,384 | 474 | - | - | 601,619 |
在产品 | 303,667 | 661,013 | 1,496 | - | - | 966,176 |
产成品 | 14,706 | 511,135 | 2,409 | - | - | 528,250 |
合计 | 748,134 | 1,343,532 | 4,379 | - | - | 2,096,045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
原材料 |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并结合库龄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 |
在产品 |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并结合库龄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 |
产成品 | 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并结合库龄因素确定可变现净值。 |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 价值 | 出售价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员工住房(注) | 156,033 | - | 156,033 | 255,127 | 35,457 | / |
合计 | 156,033 | - | 156,033 | 255,127 | 35,457 | / |
附注:经董事会批准,本集团拟出售生活园区住房给员工,本集团与员工签订了购房承诺书并收取了意向金,因此将相应的资产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定期存款(本节七、30) | 14,025,314 | 10,785,024 |
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注)(本节七、30) | 1,100,000 | 3,505,865 |
合计 | 15,125,314 | 14,290,889 |
附注: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为本集团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的质押保证金。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00,000千元的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质押于银行作为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3,958,314 | 2,252,147 |
预缴所得税 | 41,808 | 505,730 |
合计 | 4,000,122 | 2,757,877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信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 | 63,036 | - | 55,237 | 8,456 | - | - | - | - | - | 16,255 | - |
小计 | 63,036 | - | 55,237 | 8,456 | - | - | - | - | - | 16,255 | - |
二、联营企业 | |||||||||||
重要的联营企业(1) | 7,670,887 | - | - | -228,560 | 37,833 | 1,490,753 | 62,217 | - | - | 8,908,696 | - |
股权投资基金(2) | 5,127,930 | 772,542 | 1,393,415 | 475,205 | -3,386 | - | 1,951 | - | - | 4,976,925 | - |
凸版 | 176,784 | - | - | 5,255 | 27 | - | 8,029 | - | - | 174,037 | - |
灿芯 | 123,118 | - | - | 27,704 | 5,406 | 7,128 | - | - | - | 163,356 | - |
其他投资 | 217,888 | - | - | -42,031 | -404 | 69,161 | - | - | - | 244,614 | - |
小计 | 13,316,607 | 772,542 | 1,393,415 | 237,573 | 39,476 | 1,567,042 | 72,197 | - | - | 14,467,628 | - |
合计 | 13,379,643 | 772,542 | 1,448,652 | 246,029 | 39,476 | 1,567,042 | 72,197 | - | - | 14,483,883 | - |
附注:
(1) 本集团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长电科技、芯鑫融资租赁、中芯宁波和芯联集成。
(2) 作为有限合伙人,本集团投资多项股权投资基金,将此类投资基金作为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基金对其持有投资组合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该类投资组合的估值主要基于采用恰当的估值方法和在估值过程中应用适当的假设。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结构性存款 | 2,012,474 | - |
权益工具投资 | 1,401,165 | 1,450,773 |
合计 | 3,413,639 | 1,450,77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 | ||
一成本 | 685,807 | 677,460 |
一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715,358 | 773,313 |
合计 | 1,401,165 | 1,450,773 |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2,432,359 | 85,403,283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92,432,359 | 85,403,28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328,864 | 177,234,664 | 2,046,258 | 189,609,7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9,664 | 26,049,376 | 701,414 | 27,120,454 |
(1)购置 | - | 1,642,082 | - | 1,642,082 |
(2)在建工程转入 | 193,709 | 21,333,318 | 663,922 | 22,190,949 |
(3)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175,955 | 3,073,976 | 37,492 | 3,287,4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69 | 446,451 | 2,980 | 452,100 |
(1)处置或报废 | 2,669 | 446,451 | 2,980 | 452,100 |
4.期末余额 | 10,695,859 | 202,837,589 | 2,744,692 | 216,278,1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791,184 | 99,455,114 | 1,437,677 | 103,683,9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69,969 | 19,162,571 | 413,617 | 20,046,157 |
(1)计提 | 444,724 | 17,414,956 | 400,320 | 18,260,000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25,245 | 1,747,615 | 13,297 | 1,786,15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97 | 406,466 | 5,485 | 413,648 |
(1)处置或报废 | 1,697 | 406,466 | 5,485 | 413,648 |
4.期末余额 | 3,259,456 | 118,211,219 | 1,845,809 | 123,316,48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522,528 | - | 522,5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8,852 | - | 8,852 |
(1)计提 | - | - | - |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8,852 | - | 8,85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2,083 | - | 2,083 |
(1)处置或报废 | - | 2,083 | - | 2,083 |
4.期末余额 | - | 529,297 | - | 529,297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436,403 | 84,097,073 | 898,883 | 92,432,359 |
2.期初账面价值 | 7,537,680 | 77,257,022 | 608,581 | 85,403,28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480,400 | 404,650 | 75,750 | - | /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被抵押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7,003,145 | 45,761,724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77,003,145 | 45,761,7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 | 40,349,197 | 52,614 | 40,296,583 | 16,209,794 | 52,617 | 16,157,177 |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 | 28,415,413 | - | 28,415,413 | 20,022,902 | - | 20,022,902 |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 | 4,193,371 | - | 4,193,371 | 4,348,075 | - | 4,348,075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 | 4,099,550 | 1,772 | 4,097,778 | 5,235,313 | 1,743 | 5,233,570 |
合计 | 77,057,531 | 54,386 | 77,003,145 | 45,816,084 | 54,360 | 45,761,72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 | 158,024,088 | 16,209,794 | 34,187,369 | 10,423,246 | 375,280 | 40,349,197 | 80 | 80 | - | - | - | 自有资金 |
北京工厂扩建工程 | 107,337,584 | 20,022,902 | 10,518,815 | 2,499,719 | 373,415 | 28,415,413 | 91 | 91 | - | - | - | 自有资金 |
天津工厂扩建工程 | 31,170,729 | 4,348,075 | 5,000,545 | 5,228,019 | 72,770 | 4,193,371 | 97 | 97 | - | - | - | 自有资金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 | 28,560,066 | 5,235,313 | 2,820,579 | 4,039,965 | 83,623 | 4,099,550 | 85 | 85 | - | - | - | 自有资金 |
合计 | 325,092,467 | 45,816,084 | 52,527,308 | 22,190,949 | 905,088 | 77,057,531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核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上海工厂扩建工程—部分机器设备 | 52,617 | - | 891 | 888 | 52,614 | 市场发生变化 |
深圳工厂扩建工程—部分机器设备 | 1,743 | - | - | 29 | 1,772 | 市场发生变化 |
合计 | 54,360 | - | 891 | 917 | 54,386 | / |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616 | 1,917,520 | 1,932,136 |
2.本期增加金额 | 8,928 | 32,515 | 41,443 |
(1) 购置 | 8,581 | - | 8,581 |
(2)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47 | 32,515 | 32,86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41,721 | 841,721 |
(1) 租赁到期 | - | 841,721 | 841,721 |
4.期末余额 | 23,544 | 1,108,314 | 1,131,85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71 | 1,195,092 | 1,198,36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26 | 362,175 | 365,901 |
(1) 计提 | 3,655 | 340,470 | 344,125 |
(2)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71 | 21,705 | 21,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841,721 | 841,721 |
(1) 租赁到期 | - | 841,721 | 841,721 |
4.期末余额 | 6,997 | 715,546 | 722,54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1) 计提 | - | - | - |
(2)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1) 租赁到期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547 | 392,768 | 409,3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345 | 722,428 | 733,773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使用权 | 软件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222,348 | 4,926,053 | 805,496 | 8,953,8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0,342 | 102,809 | 102,458 | 265,609 |
(1)购置 | 5,677 | 19,196 | 88,440 | 113,313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54,665 | 83,613 | 14,018 | 152,2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3,405 | 3,405 |
(1)处置 | - | - | 3,405 | 3,405 |
4.期末余额 | 3,282,690 | 5,028,862 | 904,549 | 9,216,10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66,316 | 4,478,582 | 649,259 | 5,394,15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927 | 177,871 | 99,210 | 347,008 |
(1)计提 | 66,619 | 101,507 | 87,596 | 255,722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3,308 | 76,364 | 11,614 | 91,28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3,390 | 3,390 |
(1)处置 | - | - | 3,390 | 3,390 |
4.期末余额 | 336,243 | 4,656,453 | 745,079 | 5,737,77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131,759 | - | 131,7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234 | - | 2,234 |
(1)计提 | - | - | - |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 | 2,234 | - | 2,23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1)处置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133,993 | - | 133,99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46,447 | 238,416 | 159,470 | 3,344,333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56,032 | 315,712 | 156,237 | 3,427,98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固定资产折旧 | 987,622 | 148,143 | 1,056,857 | 156,137 |
资产减值准备 | 288,512 | 43,277 | 59,356 | 8,903 |
预提费用 | 223,192 | 33,479 | 202,331 | 30,350 |
无形资产摊销 | 41,316 | 6,197 | 49,333 | 7,400 |
可抵扣亏损 | - | - | 753,362 | 113,004 |
合计 | 1,540,642 | 231,096 | 2,121,239 | 315,79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折旧 | 1,580,480 | 237,071 | 1,782,503 | 266,86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5,358 | 176,191 | 773,313 | 193,351 |
合计 | 2,295,838 | 413,262 | 2,555,816 | 460,21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7,650 | 93,446 | 216,589 | 99,20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7,650 | 275,612 | 216,589 | 243,623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250,245 | 7,119,769 |
可抵扣亏损 | 25,982,976 | 18,886,849 |
合计 | 27,233,221 | 26,006,61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 | 1,263,073 | / |
2024年 | 11,185 | 729,453 | / |
2025年 | 371,512 | 1,198,276 | / |
2026年 | 17,558 | 2,927,494 | / |
2027年 | 1,262,455 | 12,768,553 | / |
2028年及以上 | 24,320,266 | - | / |
合计 | 25,982,976 | 18,886,84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投资者分配股息,须按10%税率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因此,本集团须就在中国内地成立的子公司所分配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由于本公司能控制子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时间,且中国内地子公司预期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并未就预提所得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定期存款(1) | 48,808,533 | - | 48,808,533 | 38,677,525 | - | 38,677,525 |
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2) | 1,813,675 | - | 1,813,675 | - | - | - |
衍生金融工具(3) | 85,611 | - | 85,611 | 229,540 | - | 229,540 |
其他 | 1,486 | - | 1,486 | 368,264 | - | 368,264 |
合计 | 50,709,305 | - | 50,709,305 | 39,275,329 | - | 39,275,329 |
其他说明:
(1) 长期定期存款为本集团持有的期限在一至三年的定期存款。
(2) 长期借款质押保证金为本集团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的质押保证金。于2023年12月31
日,人民币1,813,675千元的定期存款质押于银行作为长期借款的质押物。
(3) 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签订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及利率互换合约(本节七、34)。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71,600 | 171,600 | 质押 | 附注1 | 164,043 | 164,043 | 质押 | 附注1 |
货币资金 | - | - | / | / | 1,044,690 | 1,044,690 | 质押 | 附注2 |
固定资产 | - | - | / | / | 1,382,029 | 1,382,029 | 抵押 | 附注3 |
无形资产 | - | - | / | / | 232,380 | 232,380 | 抵押 | 附注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913,675 | 2,913,675 | 质押 | 附注5 | 3,505,865 | 3,505,865 | 质押 | 附注5 |
合计 | 3,085,275 | 3,085,275 | / | / | 6,329,007 | 6,329,007 | / | / |
附注:
(1) 用于取得信用证、保函和购汇的保证金;
(2) 用于银行借款质押的保证金;
(3) 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机器设备和房屋及建筑物;
(4) 抵押用于长期借款的土地使用权;
(5) 为取得长期质押借款而支付的质押保证金。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 975,640 |
信用借款 | 3,397,576 | 3,543,743 |
合计 | 3,397,576 | 4,519,383 |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已到期但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 | 883,409 | 421,383 |
减:非流动部分 | 244,689 | 106,462 |
合计 | 638,720 | 314,921 |
本集团将衍生金融工具非流动部分分别包含于其他非流动资产(本节七、30)及其他非流动负债(本节七、52)中。
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和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套期工具,详见本节十二、3。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采购款 | 3,290,348 | 2,518,711 |
应付服务采购款 | 1,649,185 | 1,494,048 |
合计 | 4,939,533 | 4,012,759 |
(2)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机台出售款 | 11,591 | 132,879 |
预收其他 | 239 | 232 |
合计 | 11,830 | 133,111 |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4,542,356 | 13,769,415 |
预收其他 | 138,313 | 128,844 |
合计 | 14,680,669 | 13,898,259 |
(2) 账龄超过一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在2022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的人民币13,898,259千元已于2023年确认为营业收入。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59,730 | 5,946,147 | 5,795,282 | 1,510,59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3,355 | 611,402 | 595,448 | 69,309 |
合计 | 1,413,085 | 6,557,549 | 6,390,730 | 1,579,90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16,663 | 5,173,299 | 5,019,506 | 1,470,456 |
二、职工福利费 | - | 29,374 | 29,374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2,255 | 384,832 | 390,176 | 16,911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648 | 334,252 | 338,704 | 15,196 |
工伤保险费 | 844 | 17,107 | 17,420 | 531 |
生育保险费 | 1,763 | 33,473 | 34,052 | 1,184 |
四、住房公积金 | 16,799 | 353,107 | 349,422 | 20,48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13 | 5,535 | 6,804 | 2,744 |
合计 | 1,359,730 | 5,946,147 | 5,795,282 | 1,510,59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9,834 | 593,986 | 577,908 | 65,912 |
2.失业保险费 | 3,521 | 17,416 | 17,540 | 3,397 |
合计 | 53,355 | 611,402 | 595,448 | 69,30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74,478 | 17,800 |
个人所得税 | 24,387 | 22,464 |
房产税 | 7,551 | 10,864 |
土地使用税 | 983 | 926 |
增值税 | 19 | 140,904 |
其他 | 17,669 | 39,825 |
合计 | 125,087 | 232,783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20,125,032 | 17,207,143 |
合计 | 20,125,032 | 17,207,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资产采购款 | 15,062,048 | 12,244,226 |
应付押金 | 4,025,634 | 3,878,957 |
应付电费 | 134,361 | 168,849 |
应付气费 | 78,379 | 70,061 |
应付服务费 | 72,799 | 60,644 |
其他 | 751,811 | 784,406 |
合计 | 20,125,032 | 17,207,143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应付资产采购款 | 1,197,798 | 尚未完工验收 |
合计 | 1,197,7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节七、45) | 5,265,585 | 4,365,305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本节七、46) | 38,147 | 37,511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本节七、47) | 229,057 | 361,109 |
合计 | 5,532,789 | 4,763,925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582,592 | 1,359,214 |
合计 | 1,582,592 | 1,359,21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42,298,928 | 34,649,735 |
保证借款(1) | 20,040,880 | 13,029,760 |
质押借款(2) | 1,957,587 | 2,188,388 |
抵押借款 | - | 1,287,72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信用借款 | 3,035,151 | 2,984,048 |
保证借款 | 1,693,637 | 887,388 |
质押借款 | 536,797 | 264,765 |
抵押借款 | - | 229,104 |
合计 | 59,031,810 | 46,790,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金额系由本集团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
(2) 于2023年12月31日,银行质押借款人民币1,957,587千元系由本集团人民币2,913,675千元的定期存款作担保。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公司债券 | 4,281,499 | 4,204,978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38,147 | 37,511 |
合计 | 4,243,352 | 4,167,467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本年转股 | 外币报表 折算差异 | 期末 余额 |
6亿美元公司债券① | 美元6亿元 | 2020/2/27 | 5年 | 4,207,560 | 4,167,467 | 5,271 | - | - | 70,614 | 4,243,352 |
合计 | / | / | / | 4,207,560 | 4,167,467 | 5,271 | - | - | 70,614 | 4,243,352 |
于2023年12月31日,债券之应付利息(包括一年内到期的部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本年应计利息 | 本年支付利息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年末余额 | |
6亿美元公司债券① | 37,511 | 115,619 | 113,545 | -1,438 | 38,147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① 本公司于2020年2月27日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发行本金为6亿美元的五年期无抵押公司债券,此债券票面固定年利率为2.693%,每半年付息一次
(于每年2月27日及8月27日)。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415,192 | 762,840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9,057 | 361,109 |
合计 | 186,135 | 401,731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与资产相关 | 3,741,820 | 310,702 | 1,090,127 | 2,962,395 | / |
与收益相关 | 92,991 | 425,212 | 82,977 | 435,226 | / |
合计 | 3,834,811 | 735,914 | 1,173,104 | 3,397,62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衍生金融工具 | 244,689 | 106,462 |
合计 | 244,689 | 106,462 |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工具为本集团签订的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及利率互换合约(本节七、34)。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股份支付 | 小计 | |||
普通股 | 224,547 | - | 961 | 961 | 225,508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 | 97,692,132 | 1,383,177 | - | 99,075,309 |
其他资本公积—股份支付(本节十五) | 963,641 | 529,086 | 691,562 | 801,165 |
其他资本公积—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2) | 888,730 | 1,567,042 | - | 2,455,772 |
合计 | 99,544,503 | 3,479,305 | 691,562 | 102,332,246 |
附注:
(1) 股本溢价变动主要系股份支付行权以及少数股东投入资本导致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产生的与少数股东之间的权益性交易。
(2) 该其他资本公积变动主要系本集团若干联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 - | - | - | - |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75,489 | 3,262,183 | 575,856 | - | - | 1,492,395 | 1,193,932 | 4,167,884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 | - | - |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 -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 - | - | - | - |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628,072 | 11,186 | 575,856 | - | - | -564,670 | - | 63,402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2,047,417 | 3,250,997 | - | - | - | 2,057,065 | 1,193,932 | 4,104,482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2,675,489 | 3,262,183 | 575,856 | - | - | 1,492,395 | 1,193,932 | 4,167,884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 | 146,782 | 146,782 | - |
合计 | - | 146,782 | 146,782 | -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927,382 | 18,794,30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0,927,382 | 18,794,30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822,814 | 12,133,07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5,750,196 | 30,927,38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 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 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 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4,593,076 | 34,702,831 | 48,884,712 | 29,969,754 |
其他业务 | 657,349 | 643,470 | 631,372 | 582,919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49,516,084 | 30,552,673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集成电路晶圆制造代工 | 40,874,977 | 32,643,167 |
其他 | 4,375,448 | 2,703,134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集成电路行业 | 45,250,425 | 35,346,301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合同类型 | ||
销售商品 | 44,278,157 | 34,475,908 |
提供劳务 | 798,530 | 700,323 |
租赁 | 173,738 | 170,070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44,278,157 | 34,475,908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798,530 | 700,323 |
租赁 | 173,738 | 170,070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直销 | 45,076,687 | 35,176,231 |
租赁 | 173,738 | 170,070 |
合计 | 45,250,425 | 35,346,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经营地区分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主营业务收入: | |
中国区 | 35,708,609 |
美国区 | 7,296,634 |
欧亚区 | 1,587,833 |
小计 | 44,593,076 |
其他业务收入: | |
中国区 | 657,349 |
合计 | 45,250,425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商品销售 | 于商品交付时履行 | 预收或开票后一定期限内支付 | 商品 | 是 | 无 | 部分合同为客户提供退货权 |
提供服务 | 随着服务的提供,履约义务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得到履行 | 根据服务进度定期结算 | 服务 | 是 | 无 | 无 |
合计 | /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12月31日,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为14,680,669千元,本集团预计该金额将在未来12个月内确认为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115,531 | 76,871 |
印花税 | 49,130 | 69,7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906 | 61,666 |
教育费附加 | 19,869 | 51,360 |
土地使用税 | 7,770 | 5,914 |
环保税 | 3,453 | 6,038 |
合计 | 222,659 | 271,585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2,653 | 160,620 |
股份支付 | 36,156 | 47,296 |
折旧和摊销 | 3,596 | 3,383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2,476 | 1,888 |
其他 | 29,177 | 12,495 |
合计 | 254,058 | 225,682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108,405 | 1,118,340 |
折旧和摊销 | 553,417 | 567,038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345,551 | 249,093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33,683 | 196,757 |
股份支付 | 151,429 | 210,375 |
安保及保洁费 | 134,298 | 110,655 |
维修维护费 | 134,050 | 278,114 |
软件使用费 | 70,324 | 44,406 |
其他 | 321,734 | 266,805 |
合计 | 3,152,891 | 3,041,583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47,125 | 1,250,318 |
研究测试费用 | 1,221,681 | 1,034,979 |
折旧和摊销 | 1,134,409 | 1,538,070 |
软件使用费 | 482,858 | 408,850 |
维修维护费 | 323,604 | 187,966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53,658 | 78,035 |
股份支付 | 145,175 | 243,923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79,220 | 106,753 |
其他 | 103,821 | 104,132 |
合计 | 4,991,551 | 4,953,026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1,479,733 | 850,310 |
减:利息收入 | 5,199,334 | 2,385,181 |
汇兑损益 | -78,841 | -38,133 |
其他 | 24,346 | 20,916 |
合计 | -3,774,096 | -1,552,08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2,570,702 | 1,940,60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6,573 | 5,786 |
合计 | 2,577,275 | 1,946,389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46,029 | 791,484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 4,066 | 2,444 |
处置联营公司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37,836 |
合计 | 250,095 | 831,76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80,426 | 13,63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6,169 | 77,666 |
合计 | 356,595 | 91,303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转回/(计提) | 6,303 | -5,102 |
其他应收款坏账转回 | 3,108 | 786 |
合计 | 9,411 | -4,31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43,532 | -437,858 |
合计 | -1,343,532 | -437,858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利得 | -1,020 | 248,839 |
持有待售资产处置利得 | - | 61,899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61 |
合计 | -1,020 | 310,799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及赔偿金 | 8,098 | 6,708 | 8,098 |
其他收入 | 3,618 | 4,196 | 3,618 |
合计 | 11,716 | 10,904 | 11,71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 | 67,218 | - | 67,218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6,924 | 568 | 6,924 |
对外捐赠 | 3,001 | 12,372 | 3,001 |
其他支出 | 40 | 104 | 40 |
合计 | 77,183 | 13,044 | 77,183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84,738 | 63,81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9,528 | 42,216 |
合计 | 444,266 | 106,03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840,41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10,10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005 |
归属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损益 | 59,408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936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7,908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902,833 |
加计扣除 | -664,262 |
所得税费用 | 444,2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源于其他地区应纳税所得的税项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所受管辖区域的现行法律、解释公告和惯例,按照适用税率计算。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七、57。
78. 每股收益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基本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元/股) | 0.61 | 1.53 |
稀释每股收益 —持续经营(元/股) | 0.61 | 1.53 |
(1)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2)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子以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调整下述因素后确定: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以及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等于下列两项之和:①基本每股收益中母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及②假定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在计算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为已发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数的加权平均数时,以前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当期期初转换;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转换。
本集团的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本集团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尚未解锁的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已于当期期初全部解锁,当期发行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假设在发行日解锁。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中股份期权的有关规定考虑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的稀释性。其中,行权价格为股份期权或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发行价格加上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有关规定计算确定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的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本集团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业绩情况判断能够满足第一个归属期解锁要求的业绩条件,因此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了发行在外、尚未失效的已满足业绩条件的科创板限制性股票的影响。本集团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加权平均9,460,349股未行权的股份期权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计入,系因其行权价格高于普通股本年的平均收盘价,具有反稀释效应。本集团有6,570股科创板限制性股票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未计入,系未来期间非市场业绩条件达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4,822,814 | 12,133,079 |
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利息 | - | 77 |
调整后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 4,822,814 | 12,133,156 |
用作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合并净利润 | 4,822,814 | 12,133,156 |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 7,928,910 | 7,907,846 |
股份期权和受限制股份单位(千股) | 15,600 | 16,932 |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千股) | 19,505 | 14,230 |
可转换债券(千股) | - | 465 |
用作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千股) | 7,964,015 | 7,939,473 |
7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072,097 | 711,066 |
利息收入 | 1,361,444 | 678,119 |
押金及保证金 | 407,310 | 3,744,488 |
套期工具交割 | 7,412 | 12,899 |
其他 | 181,038 | 1,388,692 |
合计 | 4,029,301 | 6,535,26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534,753 | 60,782 |
套期工具交割 | - | 20,351 |
其他 | 454,787 | 351,359 |
合计 | 989,540 | 432,492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定期存款到期收到的现金 | 55,188,492 | 102,253,697 |
合计 | 55,188,492 | 102,253,697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3,865,069 | 42,205,585 |
购买定期存款所支付的现金 | 46,563,914 | 102,253,697 |
合计 | 100,428,983 | 144,459,282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工具交割 | 1,815,768 | 1,301,147 |
合计 | 1,815,768 | 1,301,147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工具交割 | 573,344 | 335,985 |
合计 | 573,344 | 335,985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工具交割 | 578,166 | 456,675 |
其他 | 140,847 | 391,614 |
合计 | 719,013 | 848,28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套期工具交割 | 553,100 | 39,027 |
租金 | 366,945 | 674,508 |
股份回购 | - | 258,363 |
支付的保证金 | - | 139,796 |
合计 | 920,045 | 1,111,694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长期借款 | 51,155,606 | 22,571,534 | 1,280,502 | 10,710,247 | - | 64,297,395 |
短期借款 | 4,519,383 | 10,145,000 | 177,715 | 11,444,522 | - | 3,397,576 |
租赁负债 | 762,840 | - | 36,356 | 384,004 | - | 415,192 |
应付债券 | 4,204,978 | - | 190,027 | 113,506 | - | 4,281,499 |
合计 | 60,642,807 | 32,716,534 | 1,684,600 | 22,652,279 | - | 72,391,662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收到/支付的与其他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 | 套期工具总额交割现金流量净额列示 | 周转快、金额大、期限短项目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 | 同时减少收到与支付的现金流量列报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8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396,152 | 14,653,53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43,532 | 437,858 |
信用减值(转回)/损失 | -9,411 | 4,316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260,000 | 14,434,16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44,125 | 672,161 |
无形资产摊销 | 255,722 | 281,37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944 | -310,23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6,595 | -91,30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19,509 | 1,310,55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0,095 | -831,764 |
股份支付摊销费 | 611,857 | 1,021,606 |
递延收益摊销 | -1,173,104 | -1,639,89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变动 | 59,528 | 42,21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412,871 | -6,183,15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2,126 | -592,32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28,360 | 13,382,1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047,761 | 36,591,20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可转债转股 | - | 13,028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使用权资产增加 | 8,581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4,019,391 | 48,282,69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8,282,697 | 54,643,40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63,306 | -6,360,71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4,019,391 | 48,282,697 |
其中:库存现金 | 249 | 2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4,019,142 | 48,282,432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4,019,391 | 48,282,697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669,341 | 7.0827 | 4,740,744 |
欧元 | 243,321 | 7.8592 | 1,912,308 |
日元 | 25,307,646 | 0.0502 | 1,270,773 |
港元 | 40,408 | 0.9062 | 36,618 |
台币 | 24,769 | 0.2314 | 5,732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267,830 | 7.0827 | 1,896,959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954 | 7.0827 | 6,75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其中:美元 | 4,718,792 | 7.0827 | 33,421,788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937,276 | 7.0827 | 6,638,444 |
应付债券 | |||
其中:美元 | 604,501 | 7.0827 | 4,281,499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282,672 | 7.0827 | 2,002,083 |
欧元 | 36,845 | 7.8592 | 289,572 |
日元 | 6,034,121 | 0.0502 | 302,991 |
租赁负债 | |||
其中:美元 | 59 | 7.0827 | 415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1,028,456 | 7.0827 | 7,284,246 |
欧元 | 216,602 | 7.8592 | 1,702,316 |
日元 | 20,272,379 | 0.0502 | 1,017,937 |
港元 | 954,508 | 0.9062 | 864,994 |
其他货币性负债 | |||
其中:欧元 | 18 | 7.8592 | 139 |
台币 | 656 | 0.2314 | 152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房屋及建筑物的租赁期通常为5至6年,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的租赁期通常为5年。租赁合同通常约定本集团不能将租赁资产进行转租。使用权资产,请参阅本节七、25;租赁负债,请参阅本节七、47。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为人民币580,996千元,租赁负债利息费用为人民币17,025千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承诺但尚未开始的租赁。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简化处理,参见本节五、37。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合计为人民币52,138千元。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为人民币524,559千元。判断依据请参阅本节五、37。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73,738 | / |
合计 | 173,738 | /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主要为1至3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2022年 | |
1年以内(含1年) | 33,450 | 40,903 |
1年至2年(含2年) | 27,675 | 24,015 |
2年以上 | 18,452 | 28,997 |
合计 | 79,577 | 93,915 |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属于日常活动的试运行销售的损益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167,532 | 5,769 |
营业成本 | 119,080 | 4,553 |
八、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347,125 | 1,250,318 |
研究测试费用 | 1,221,681 | 1,034,979 |
折旧和摊销 | 1,134,409 | 1,538,070 |
软件使用费 | 482,858 | 408,850 |
维修维护费 | 323,604 | 187,966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153,658 | 78,035 |
股份支付 | 145,175 | 243,923 |
燃料动力和水电费 | 79,220 | 106,753 |
其他 | 103,821 | 104,132 |
合计 | 4,991,551 | 4,953,02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991,551 | 4,953,02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芯深圳 | 中国 | 中国 | 2,415,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55.05 | 投资设立 |
中芯北方(1) | 中国 | 中国 | 4,8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51.00 | 投资设立 |
中芯上海 | 中国 | 中国 | 2,44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北京 | 中国 | 中国 | 1,0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天津 | 中国 | 中国 | 1,29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南方(2) | 中国 | 中国 | 6,5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38.52 | 投资设立 |
中芯京城 | 中国 | 中国 | 5,0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51.00 | 投资设立 |
中芯东方 | 中国 | 中国 | 5,5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67.03 | 投资设立 |
中芯西青 | 中国 | 中国 | 5,000,000,000美元 | 制造及买卖半导体产品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柏途企业有限公司 | 萨摩亚 | 萨摩亚 | 1,000,000美元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MIC Japan Corporation | 日本 | 日本 | 10,000,000日元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MIC Europe S.r.l. | 意大利 | 意大利 | 100,000欧元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MIC, Americas | 美国 | 美国 | 500,000美元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emiconductor Manufacturing International (BVI) Corporation | 英属维京群岛 | 英属维京群岛 | 10美元 | 提供市场推广相关活动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芯国际开发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5,000,000美元 | 建造、运营及管理宿舍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中芯新技术 | 中国 | 中国 | 400,000,000美元 | 研发活动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3,458,000,000元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4,000,000,000元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上海合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50,000,000元 | 投资控股 | - | 99.00 | 投资设立 |
芯电半导体(香港)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1,000港元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12,00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中芯集电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465,80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MIC Tianjin (Cayman) Corporation | 开曼群岛 | 开曼群岛 | 5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SilTech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 开曼群岛 | 开曼群岛 | 1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青岛聚源金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155,000,000元 | 投资控股 | - | 78.55 | 投资设立 |
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中国 | 中国 | 50,00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100.00 | - | 投资设立 |
Magnificent Tower Limited | 英属维京群岛 | 英属维京群岛 | 50,000美元 | 投资控股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市民办中芯学校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4,000,000元 | 民办教育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北京市中芯学校 | 中国 | 中国 | 人民币5,000,000元 | 民办教育 | -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1) 中芯北方为中外合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芯北方的持股比例为51.00%,中芯北方相关活动的决策由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至少应经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的董事同意才能通过,中芯北方董事会成员共7名,本集团有权派出4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7.14%。
(2) 中芯南方为中外合资企业。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中芯南方的持股比例为38.52%,根据其公司章程,中芯南方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董事会,除部分保护性事项,董事会决议须经由全体董事过半数批准。中芯南方董事会成员共7名,本集团有权派出4名董事,故本集团拥有的表决权比例为57.14%。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1) 根据中芯深圳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中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芯控股”)与其他少数
股东分别投入资本0.46亿美元和2.22亿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方已实缴24.13亿美元,其中中芯控股和中芯集电共实缴13.28亿美元。于2023年12月31日,根据实缴比例,根据实缴比例,本集团对中芯深圳的持股比例由2022年12月31日的59.80%下降至55.05%。
(2) 根据中芯东方的公司章程,于2023年,海临微投入资本1.85亿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各方已实缴39.18亿美元,其中中芯控股已实缴26.26亿美元,于2023年12月31日,根据实缴比例,本集团对中芯东方的持股比例由2022年12月31日的70.35%下降至67.03%。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中芯北方和中芯京城主要合并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为相互抵销前的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中芯北方及中芯京城 | / | 225,643 | - | 31,816,512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述“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中芯北方和中芯京城主要合并财务信息。这些信息为本集团内各企业之间相互抵销前的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中芯北方及中芯京城 | 23,537,470 | 51,686,762 | 75,224,232 | 7,565,064 | 2,727,523 | 10,292,587 | 23,881,693 | 44,509,819 | 68,391,512 | 8,460,382 | 1,132,173 | 9,592,555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中芯北方及中芯京城 | 11,743,163 | 460,497 | 1,497,332 | 8,122,878 | 12,744,347 | 2,310,600 | 6,841,124 | 5,742,882 |
(3)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4)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份额变化且未影响控制权的交易详见本节九、1之其他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长电科技 | 中国江苏 | 中国江苏 | 微系统集成封装测试服务 | - | 12.79 | 权益法 |
芯鑫融资租赁 | 中国上海 | 中国上海 | 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 | 8.17 | - | 权益法 |
中芯宁波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专注于高压模拟、光电集成等特种工艺技术开发 | - | 14.83 | 权益法 |
芯联集成 | 中国浙江 | 中国浙江 | 提供特色工艺集成电路芯片及模块封装的代工生产制造服务 | - | 14.1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投资协议,本集团通过拥有权力委任董事进入以上企业董事会或与合伙实体的合伙人会议上投票,对该等公司拥有重大影响力,但并无控制权。表决权比例按所委任董事比例计算。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对部分企业的持股比例虽低于20%,但基于在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中拥有的席位,本集团能够对上述企业施加重大影响,故将其作为联营企业核算。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下表列示了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长电科技、芯鑫融资租赁、中芯宁波和芯联集成的财务信息。这些财务信息调节至本财务报表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37,398,416 | 33,514,796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0,302,756 | 11,980,694 |
非流动资产 | 107,396,021 | 98,800,219 |
资产合计 | 144,794,437 | 132,315,015 |
流动负债 | 22,867,504 | 25,505,499 |
非流动负债 | 60,724,070 | 55,495,934 |
负债合计 | 83,591,574 | 81,001,433 |
少数股东权益 | 3,999,477 | 4,230,008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7,203,386 | 47,083,57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820,588 | 5,690,24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2,170,694 | 2,146,61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2,586 | -165,974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908,696 | 7,670,887 |
营业收入 | 37,906,150 | 41,722,317 |
财务费用 | 513,858 | 605,230 |
所得税费用 | 388,211 | 173,696 |
净(亏损)/利润 | -1,667,405 | 1,356,361 |
其他综合收益 | 87,120 | 981,334 |
综合收益总额 | -1,580,285 | 2,337,695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62,217 | 51,912 |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6,255 | 63,03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亏损) | 8,456 | -15,271 |
—综合收益总额 | 8,456 | -15,271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558,932 | 5,645,720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66,133 | 661,025 |
—其他综合收益 | 1,643 | -150 |
—综合收益总额 | 467,776 | 660,875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741,820 | 256,453 | - | 1,090,127 | 54,249 | 2,962,395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92,991 | 418,046 | - | 82,977 | 7,166 | 435,226 | 与收益相关 |
合计 | 3,834,811 | 674,499 | - | 1,173,104 | 61,415 | 3,397,621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其他收益 | 1,090,127 | 1,152,874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计入其他收益 | 1,480,575 | 787,729 |
合计 | 2,570,702 | 1,940,603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分类
于2023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计人民币4,933,799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067,900千元),主要列示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人民币121,172,314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3,666,911千元),主要列示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资产人民币389,008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251,033千元),主要列示于衍生金融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合计人民币97,456.226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81,862,709千元),主要列示于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债券、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和租赁负债。
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负债人民币883,409千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421,383千元),主要列示于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非流动负债。
2.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借款和应付债券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1) 信用风险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信用风险集中按照交易对手进行管理。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38.10%和61.47%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详见本节七、5。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对金融资产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 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于2023年12月31日,已逾期超过30天的其他应收款由于债务人历史期间尚未发生过重大逾期,被认为信用风险尚未显著增加,本集团依然按照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信用风险敞口
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减值准备后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及预期信用损失的量化数据,详见本节
七、5和9。
(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下表概括了非衍生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三个月以内 | 三个月到一年 | 一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3,211,303 | 196,002 | - | - | 3,407,305 |
应付账款 | 4,932,785 | 6,748 | - | - | 4,939,533 |
其他应付款 | 17,959,326 | 2,165,706 | - | - | 20,125,032 |
长期借款 | 452,915 | 6,158,216 | 44,757,863 | 19,745,817 | 71,114,811 |
应付债券 | 57,221 | 57,221 | 4,306,841 | - | 4,421,283 |
租赁负债 | 59,704 | 177,449 | 189,238 | - | 426,391 |
合计 | 26,673,254 | 8,761,342 | 49,253,942 | 19,745,817 | 104,434,355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三个月以内 | 三个月到一年 | 一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2,385,287 | 2,178,538 | - | - | 4,563,825 |
应付账款 | 3,971,440 | 41,319 | - | - | 4,012,759 |
其他应付款 | 17,193,962 | 13,181 | - | - | 17,207,143 |
长期借款 | 606,351 | 4,916,812 | 38,186,711 | 12,677,067 | 56,386,941 |
应付债券 | 56,267 | 56,267 | 4,347,561 | - | 4,460,095 |
租赁负债 | 109,505 | 270,497 | 410,376 | - | 790,378 |
合计 | 24,322,812 | 7,476,614 | 42,944,648 | 12,677,067 | 87,421,141 |
下表概括了衍生金融工具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三个月以内 | 三个月到一年 | 一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全额交割 | |||||
流入 | 14,633,108 | 26,100,134 | 7,723,939 | - | 48,457,181 |
(流出) | -14,711,854 | -26,016,684 | -8,206,623 | - | -48,935,161 |
利率互换合约—全额交割 | |||||
流入 | 36,932 | 73,098 | 58,336 | - | 168,366 |
(流出) | -11,095 | -19,286 | -13,164 | - | -43,545 |
合计 | -52,909 | 137,262 | -437,512 | - | -353,159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三个月以内 | 三个月到一年 | 一到五年 | 五年以上 | 合计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全额交割 | |||||
流入 | 36,085,191 | 7,336,198 | 2,479,400 | - | 45,900,789 |
(流出) | -34,915,624 | -7,420,811 | -2,487,593 | - | -44,824,028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净额交割 | |||||
净流出 | -23,652 | - | - | - | -23,652 |
利率互换合约—全额交割 | |||||
流入 | 135,282 | 94,160 | 49,868 | - | 279,310 |
(流出) | -46,651 | -29,874 | -12,944 | - | -89,469 |
合计 | 1,234,546 | -20,327 | 28,731 | - | 1,242,950 |
(3)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期负债有关。本集团通过密切监控利率变化以及定期审阅借款来管理利率风险。
为了以成本—效益方式管理债务组合,本集团采用利率互换,即本集团同意于特定的时间间隔交换根据商定的名义本金金额计算出来的固定利息金额与可变利息金额之间的差额。于2023年12月31日,在考虑利率互换的影响后,本集团约58%的计息借款按固定利率计息。
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利润(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产生的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基点 增加/(减少) | 净利润 (减少)/增加 |
浮动利率工具 | 50bps | -128,544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基点 增加/(减少) | 净利润 (减少)/增加 |
浮动利率工具 | 50bps | -99,909 |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服务于境内外客户,主要业务以美元结算。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人民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本集团持续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并采用交叉货币互换应对汇率风险,详见本节十二、3。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外币的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本集团外币金融工具将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汇率 增加/(减少) | 净利润 增加/(减少) |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 | -5% | 593,710 |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 | 5% | -593,710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汇率 增加/(减少) | 净利润 增加/(减少) |
美元对人民币贬值 | -5% | 320,979 |
美元对人民币升值 | 5% | -320,979 |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如果本集团各类权益工具投资的预期价格上涨或下跌5%,其他因素不变,则本集团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52,544千元。
3.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现金流量套期本集团将交叉货币互换合约指定为人民币银行存款和借款的套期工具。这些交叉货币互换合约的余额随远期汇率的变动而变化。交叉货币互换合约的关键条款已进行商议从而与被套期项目的条款相匹配,并无现金流量套期无效部分。
本集团将利率互换合约指定为浮动利率借款的套期工具。这些利率互换合约的余额随浮动利率借款规模以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而变化。利率互换合约的关键条款己进行商议从而与被套期项目的条款相匹配,并无现金流量套期无效部分。
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的时间分布以及平均汇率或利率如下:
2023年 | 一年以内 | 一到五年 | 合计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千元) —买入人民币 | 20,769,845 | 7,455,000 | 28,224,845 |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 6.9259 | 6.7624 | /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千元) —卖出人民币 | 19,314,757 | - | 19,314,757 |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 7.0802 | - | / |
利率互换名义金额(千美元) | 152,000 | 159,000 | 311,000 |
利率互换平均利率 | 2.60% | 1.51% | / |
2022年 | 一年以内 | 一到五年 | 合计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千元) —买入人民币 | 4,110,929 | 9,162,300 | 13,273,229 |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 6.5624 | 6.5542 | / |
交叉货币互换合约名义金额(人民币千元) —卖出人民币 | 30,932,517 | - | 30,932,517 |
美元兑人民币的平均汇率 | 6.7135 | - | / |
利率互换名义金额(千美元) | - | 340,000 | 340,000 |
利率互换平均利率 | - | 2.04% | / |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以及公允价值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千元) |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 | 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 | 用于计量无效 套期的公允价 值变动 | |
资产 | 负债 | ||||
汇率风险 | |||||
—人民币存款 | 19,314,757 | 222,029 | -101,693 |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 709,306 |
—人民币借款 | 28,224,845 | 62,724 | -781,716 | 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 -696,465 |
利率风险 | |||||
-浮动利率借款 | 311,000美元 | 104,255 | - | 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1,705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套期工具的名义金额(千元) | 套期工具的账面价值 | 包含套期工具的资产负债表列示项目 | 用于计量无效 套期的公允价 值变动 | |
资产 | 负债 | ||||
汇率风险 | |||||
—人民币存款 | 30,932,517 | 1,008,616 | -150,473 | 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 | 1,846,887 |
—人民币借款 | 13,273,229 | 75,753 | -270,910 | 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 -306,692 |
利率风险 | |||||
-浮动利率借款 | 340,000美元 | 166,66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6,095 |
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在当期损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 计入当期损益的套期无效部分 | 包含已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 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额 | 包含重分类调整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
汇率风险 | |||||
—人民币存款 | 709,306 | - | - | -705,478 | 财务费用 |
—人民币借款 | -696,465 | - | - | 187,686 | 财务费用 |
利率风险 | |||||
—浮动利率借款 | 121,705 | - | - | -181,424 | 财务费用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 计入当期损益的套期无效部分 | 包含已确认的套期无效部分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 从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重分类至当期损益的金额 | 包含重分类调整的利润表列示项目 |
汇率风险 | |||||
—人民币存款 | 1,846,887 | - | - | -1,895,781 | 财务费用 |
—人民币借款 | -306,692 | - | - | 908,410 | 财务费用 |
利率风险 | |||||
—浮动利率借款 | 166,095 | - | - | -36,365 | 财务费用 |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8,668 | - | 771,492 | 1,520,160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48,668 | - | 771,492 | 1,520,160 |
(1)债务工具投资 | 748,668 | - | 771,492 | 1,520,160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 | -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 | 2,012,474 | 2,012,474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1,401,165 | 1,401,165 |
(四)套期工具 | - | 389,008 | - | 389,008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748,668 | 389,008 | 4,185,131 | 5,322,807 |
(五)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883,409 | - | 883,409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883,409 | - | 883,409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 - |
套期工具 | 883,409 | - | 883,409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 883,409 | - | 883,409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上市的非限售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多个交易对手(主要是有着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交叉货币合约和利率互换,采用类似于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以及现值方法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交叉货币合约和利率互换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于2023年12月31日,衍生金融资产的盯市价值,是抵销了归属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信用估值调整之后的净值。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于套期关系中指定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均无重大影响。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上市的限售股投资,以市场报价为基础,结合流动性折扣确认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利率或最近融资价格假设,采用最近融资价格法和市场法估计公允价值,就市场法,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市销率乘数和市盈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需要就流动性折扣等关键参数作出估计。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188,624 | 市场乘数法或最近融资价格法 | 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平均市盈率、企业价值/销售收入乘数或被投资单位最近融资价格 |
限制性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212,541 | 亚式期权定价模型 | 流动性折扣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71,492 | 蒙特卡洛模拟 | 布朗运动过程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 2,012,474 | 蒙特卡洛模拟 | 布朗运动过程 |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187,366 | 市场乘数法或最近融资价格法 | 可比公司平均市销率、平均市盈率或被投资单位最近融资价格 |
限制性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258,888 | 亚式期权定价模型 | 流动性折扣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3,432 | 蒙特卡洛模拟 | 布朗运动过程 |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计入 损益 | 购买 | 出售/到期 | 外币报表 折算差异 | 年末余额 |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 2,023,432 | 63,456 | 5,370,000 | -6,685,396 | - | 771,492 | 1,49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结构性存款 | - | 25,887 | 2,014,082 | - | -27,495 | 2,012,474 | 25,887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权益类工具 | 1,446,254 | 253,691 | 67,500 | -366,330 | 50 | 1,401,165 | 279,578 |
合计 | 3,469,686 | 343,034 | 7,451,582 | -7,051,726 | -27,445 | 4,185,131 | 306,957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长期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情况详见本节十、1。
3. 本公司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除本节十、3中已披露的重要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外,与本集团发生关联交易的其他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凸版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灿芯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中芯聚源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 | 长电科技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芯鑫融资租赁为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盛吉盛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北方集成电路技术创新中心(北京)有限公司(“北方创新中心”)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大唐控股及其子公司 | 大唐控股通过大唐香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本公司董事担任大唐控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 | 本公司董事担任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与本集团有交易的关键管理人员 |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说明
股东情况
各投资方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
2023年 | 2022年 | |||
对本公司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 表决权比例(%) | 对本公司 持股比例(%) | 对本公司 表决权比例(%) |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注) | 14.96 | 14.96 | 15.03 | 15.03 |
鑫芯(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7.77 | 7.77 | 7.80 | 7.80 |
其他股东 | 77.27 | 77.27 | 77.17 | 77.17 |
附注:中国信科直接持股0.91%,及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大唐香港间接持股14.05%。
本公司不存在持股比例超过50%的股东,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因此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本公司单一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单一股东在董事会中提名的董事席位未超过董事会席位半数,无法单独控制公司的董事会,也无法单方面决定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经营决策。因此,本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凸版 | 采购货物 | 30,240 | 14,937 |
北方创新中心 | 接受劳务 | 22,205 | 27,189 |
中芯聚源 | 接受劳务 | 5,265 | 4,031 |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5,105 | 3,993 |
盛吉盛 | 采购货物和接受劳务 | 961 | 1,746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710,696 | 933,350 |
北方创新中心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423,897 | 918,827 |
大唐控股子公司 | 销售货物 | 116,940 | 1,439,968 |
中芯宁波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90,519 | 150,467 |
芯联集成 | 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 | - | 31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的销售价格参考第三方评估价值基于评估价值。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凸版 | 厂房 | 33,519 | 30,653 |
中芯聚源 | 房屋 | 6,040 | 5,206 |
盛吉盛 | 房屋 | 5,008 | 2,688 |
北方创新中心 | 房屋 | 2,878 | 1,454 |
芯联集成 | 房屋 | 714 | 1,632 |
中芯宁波 | 房屋 | 161 | 575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机器设备 | 379,031 | 671,412 | 16,120 | 33,134 | - |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买入机器设备 | 1,642,082 | 3,407,483 |
盛吉盛 | 买入机器设备 | 130,165 | 124,387 |
芯联集成 | 卖出机器设备 | - | 2,353 |
盛吉盛 | 卖出机器设备 | - | 2,130 |
中芯宁波 | 卖出机器设备 | - | 1,322 |
北方创新中心 | 收取技术授权许可费 | - | 870 |
上述资产转让关联交易的销售价格基于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5,978 | 46,190 |
关键管理人员股份支付 | 19,845 | 25,453 |
关键管理人员社保 | 292 | 22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关联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二期对本集团若干子公司进行注资,注资金额为人民币
18.79亿元。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方创新中心 | 275,127 | - | 888,659 | - |
应收账款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58,191 | - | 108,951 | - |
应收账款 | 中芯宁波 | 31,261 | - | 42,235 | - |
应收账款 | 大唐控股子公司 | - | - | 10,241 | - |
其他应收款 | 凸版 | 7,099 | - | 5,434 | - |
其他应收款 | 中芯聚源 | 1,577 | - | 1 | - |
其他应收款 | 盛吉盛 | 1,198 | - | 26 | - |
其他应收款 | 北方创新中心 | 553 | - | 233 | - |
其他应收款 | 中芯宁波 | 4 | - | 51 | - |
其他应收款 | 芯联集成 | - | - | 503 | - |
预付账款 | 盛吉盛 | 22,722 | - | 69,380 | -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凸版 | 4,880 | 1,212 |
应付账款 | 北方创新中心 | 3,460 | 30,513 |
应付账款 | 长电科技及其子公司 | 361 | 82 |
其他应付款 | 盛吉盛 | 16,137 | 8,785 |
其他应付款 | 中芯聚源 | 387 | 387 |
其他应付款 | 大唐控股子公司 | - | 62,304 |
其他应付款 | 芯联集成 | - | 165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北方创新中心 | 129,420 | 166,716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灿芯及其子公司 | 41,135 | 54,867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中芯宁波 | 35,075 | 11,531 |
合同负债/预收款项 | 大唐控股子公司 | 16,723 | 20,591 |
租赁负债 | 芯鑫融资租赁及其子公司 | 397,317 | 750,443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担保。
十五、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数量 | |
生产人员 | 2,588,808 | 13,865,738 | 13,143,351 | 1,813,466 |
管理人员 | 2,320,303 | 12,248,741 | 6,909,050 | 1,472,954 |
研发人员 | 1,184,677 | 5,754,456 | 5,577,803 | 2,556,458 |
销售人员 | 392,305 | 2,022,129 | 1,573,095 | 716,412 |
合计 | 6,486,093 | 33,891,064 | 27,203,299 | 6,559,29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购股权计划 | 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生产人员 | 6.42港元-24.50港元 | 附注(1) | 0.031港元 | 附注(2) | 人民币20元 | 附注(3) |
管理人员 | 6.40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
研发人员 | 8.30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
销售人员 | 6.40港元-24.50港元 | 0.031港元 | 人民币20元 |
其他说明:
附注:
(1) 购股权计划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购股权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的部分员工享有以授予价格购买公司股份的权利,归属期为1-4年。2018年1月1日前授予的股票期权,于归属起算日后第1周年的归属比例为25%,并于归属起算日随后第2、3及4周年内,每月再归属剩余股份的1/36。2018年1月1日后授予的股票期权,于归属起算日后第1、2、3及4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25%。2023年无新授予的股票期权。
2004年购股权计划及其修订于2013年11月15日终止。于2023年12月31日,已无可行权数目。于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2014年购股权计划将自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年购股权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期权,但在终止前授予的期权应保留,并根据2014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股票期权行使有效期为自其授予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0年(除非薪酬委员会对该有效期进行修改)。
(2) 以股支薪奖励计划
本集团的部分员工参与本公司的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在该计划下,本集团于2023年4月1日之前向参与者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期为1-4年。于归属起算日后第1、2、3及第4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25%。本集团于2023年4月1日及之后向现有员工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期为0-2年,于归属起算日当日及随后第1及第2周年的归属比例分别为50%、30%、20%。2023年,本集团于4月1日授予了受限制股份单位。对应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为18.57港元/股。
已于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应自2024年股份奖励计划生效之日起自动到期。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终止后,不再提供新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但在终止前授予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应保留,并根据2014年以股支薪奖励计划的条款继续归属。
(3) 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集团于2021年7月19日及2022年6月21日以书面决议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在该科创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等待期为1-4年。本集团授予部分员工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于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30%、25%、25%、20%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该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股票禁售期归属。
该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的以权益结算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普通股股价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801,165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生产人员 | 279,140 | - |
管理人员 | 151,409 | - |
研发人员 | 145,157 | - |
销售人员 | 36,151 | - |
合计 | 611,857 | -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已签约但未拨备的资本承诺 | 2023年 | 2022年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79,364,781 | 86,197,428 |
无形资产 | 142,154 | 314,582 |
投资承诺 | 1,213,864 | 1,460,406 |
合计 | 80,720,799 | 87,972,416 |
作为承租人的租赁承诺,参见本节七、83。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与PDF SOLUTIONS,INC.的合同纠纷仲裁于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子公司中芯新技术收到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出具的仲裁通知书。根据该仲裁通知书,PDF SOLUTIONS,INC.(“PDF”)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PDF认为其与中芯新技术签署的一系列协议下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存在争议。PDF要求中芯新技术支付该协定下相关费用。中芯新技术已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递交答辩状,认为根据合同义务需向PDF支付的款项已支付完全,无需额外支付费用。当前仲裁仍在持续进行中。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上述合同纠纷目前仍处于仲裁阶段,仲裁结果的不确定性较大且无法合理可靠地估计。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对该合同纠纷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24年3月26日,本公司的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芯电上海”)与磐石香港有限公司(“磐石香港”)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本协议”)。
根据本协议,芯电上海拟将其持有的长电科技228,833,99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以人民币
29.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6,636百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芯电上海将不再持有任何长电科技的股份。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业务单元,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集成电路。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将本集团整体作为一个报告分部并对其经营成果进行管理。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收入的分部信息请参阅本节七、61。
非流动资产总额
本集团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中国大陆。
主要客户信息
营业收入人民币6,690,925千元来自于对某一单个客户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收入。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20 | 第十节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677,347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0,661 | 第十节七、68和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5,467 | 第十节七、74和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41,859 | 请参阅下述说明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81,99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478,086 | |
合计 | 1,553,296 |
附注:根据2023年12月22日最新公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本集团按比例享有的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收益中归属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所持有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 441,85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0 | 0.61 | 0.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37 | 0.41 | 0.4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中国会计准则 | 4,822,814 | 12,133,079 | 142,475,834 | 133,371,921 |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 ||||
联营企业股权被动稀释(注) | 1,523,489 | 76,948 | - | - |
按国际会计准则 | 6,346,303 | 12,210,027 | 142,475,834 | 133,371,921 |
附注:在企业会计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联营及合营企业被动稀释产生的影响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损益。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训峰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