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国良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77,679,9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82,179,159.9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73.53%。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核心竞争力分析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2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0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北大荒股份公司 | 指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 | 指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农垦集团、集团公司 | 指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龙垦麦芽公司、麦芽公司 | 指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鑫都公司、鑫都房地产公司 | 指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纸业公司 | 指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鑫亚公司 | 指 |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管理公司 | 指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有公司 | 指 |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北大荒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ilongjiang Agriculture Company Limite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AC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马忠峙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马忠峙 | 黄堂虎 |
联系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电话 | 0451-55195980 | 0451-55195988 |
传真 | 0451-55195986 | 0451-55195986 |
电子信箱 | sse600598@163.com | sse600598@163.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50090 |
公司网址 | http://www.hacl.cn |
电子信箱 | sse600598@163.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北大荒 | 600598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宋卫东、吴艳芬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5,044,443,383.20 | 4,261,571,985.21 | 18.37 | 3,629,374,113.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3,714,016.98 | 975,291,615.56 | 9.07 | 770,208,15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64,148,510.30 | 927,003,128.15 | 14.79 | 916,320,664.5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679,557.35 | 1,259,420,459.68 | 20.27 | 1,226,074,666.35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 2021年末 |
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503,446,906.65 | 7,187,729,581.55 | 4.39 | 6,918,565,840.86 |
总资产 | 8,699,471,081.80 | 8,228,092,830.70 | 5.73 | 8,029,006,028.0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8 | 0.549 | 8.93 | 0.4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8 | 0.549 | 8.93 | 0.4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9 | 0.521 | 14.97 | 0.51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0 | 13.95 | 增加0.65个百分点 | 11.2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61 | 13.26 | 增加1.35个百分点 | 13.42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867,078,769.89 | 2,064,584,445.46 | 1,048,328,265.51 | 1,064,451,902.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35,393,661.81 | 425,023,071.22 | 333,520,092.28 | -230,222,808.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535,345,353.29 | 423,382,443.34 | 336,980,616.08 | -231,559,902.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76,881,865.64 | -1,284,545,929.45 | -723,335,067.69 | -1,254,321,311.1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第二季度高于其他三个季度,主要受种植行业特点和种植环节因素影响,农用物资销售集中在4?5月春播阶段,致使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大幅提高。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第四季度低于前三季度,主要因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后进行农业基础设施维修、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导致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形成亏损。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第一季度高于后三季度,主要为农业分公司根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在春播前完成承包费、农用物资订购及代收费收现工作,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第一季度集中反映。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0,681.62 | 1,314,337.45 | 73,619.1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77,024.63 | 8,053,210.60 | 4,173,432.9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426,450.92 | -361,107.32 | 13,211,880.5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61,732.55 | 21,426,225.29 | 20,778,483.1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63,185.39 | 20,757,797.62 | -302,909,142.4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989,170.07 | -1,064,389.7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77,197.65 | 3,891,146.30 | -119,623,601.93 |
合计 | -434,493.32 | 48,288,487.41 | -146,112,514.5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0,530,061.64 | 1,000,236,107.30 | 849,706,045.66 | 4,413,068.9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000,003.00 | 11,000,001.00 | -2.00 | |
合计 | 161,530,064.64 | 1,011,236,108.30 | 849,706,043.66 | 4,413,068.99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增加7.83亿元,同比增长18.37%,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农业分公司积极采取机动地竞价、超规模阶梯收费等增收措施实现土地承包费总收入增加、实现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经营收入同比增加形成。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4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同比增长9.07%,利润增长主要原因:理财收益及农业承包业务收益同比增加形成。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598元,每股同比增加0.049元。资产负债率16.08%,较上年末增加0.56个百分点。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农业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持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高端品牌专属基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使农业现代化水平得以持续提升。报告期内,16家农业分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62亿元,同比增加8.04亿元,增长18.88%。实现利润总额11.66亿元,同比增加0.79亿元,同比增长7.23%。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粮食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今年,按照国家稳粮扩豆要求,稳定大豆种植面积,全年实现粮豆总产600万吨(120亿斤),实现“二十”连丰。积极开展绿色高产创建,打造核心攻关区138个,通过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带动单产提升。二是持续投入,强化农机配备及更新,实现域内农业机械总量达32.99万台套,农机总动力361.2万千瓦,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9%以上。三是按照公司“1221”战略规划,持续打造七大作物118万亩高端品牌专属基地,优化农产品供给质量。四是多措并举开展黑土保护,落实黑土保护田长制,分区域探索技术模式。推进绿色生产方式,开展保护性耕作,助力耕地质量提升。五是积极在周边市、县及域外,开展代耕代种、飞防以及技术指导等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同时,在域内开展规模经营,采取模拟股份制、“联合体”等经营模式,有效带动种植户增收增效。六是强化科技应用,固化科技成果。全年累计应用水田插秧自动驾驶、本田轨道运输等多项节本增效技术,助力实现节本增效。依托现有智能化农机,在“耕种管收”等环节开展示范应用,进一步推进了农机装备向高端智能化的转型升级。七是加强示范区建设,提升标准化水平。在域内打造水旱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6个,共46.4万亩,在产能提升、环境治理、信息化应用、节本增效等各方面均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二)工业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的浩良河化肥分公司、龙垦麦芽公司、纸业公司3家工业企业已完成改革改制,长期处于停产留守状态,收入以出租资产为主。报告期内共实现营业收入97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798万元元,同比减亏3,013万元。具体盈亏情况如下:一是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92万元,同比增亏98万元。增亏主要因本年核销无法支付应付款收益减少及水电费、取暖费等物料消耗增加形成。二是龙垦麦芽公司实现利润总额-2,581万元,同比减亏4,631万元。同比减亏主要为确认资产减值同比减少形成。三是纸业公司实现利润-25万元,同比增亏1,519万元。同比增亏主要为核销无法支付应付款收益减少形成。
(三)经贸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鑫亚公司由于亏损严重,从2013年开始全面停止经营,以清理应收和销售原有存货为主要任务,不再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5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房屋出租收入、白酒(抵债取得)销售收入同比减少。实现利润总额-2,522万元,同比增亏-2,937万元。增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鑫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因诉讼案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支出形成。
(四)房地产企业经营情况
公司下属鑫都公司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406万元,同比减少5,631万元。实现利润总额-863万元,同比增亏861万元。收入同比减少、利润同比增亏主要为鑫都公司按审计署要求冲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收入、利润形成。此外,报告期内,公司总部实现投资理财收益1.70亿元,同比增加3,575万元,其中:结构性存款收益441万元,同比减少2,473万元;定期存款收益4,538万元,同比增加726万元;协定存款12,035万元,同比增加5,322万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大、现代化水平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谷物、豆类、油料等作物的种植及销售;农业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信息处理和储存支持服务;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肥料制造及销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牲畜饲养等。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承包方式取得国有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发包主体,公司授权农业分公司具体实施耕地发包工作,家庭农场(农户)通过与农业分公司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承包公司耕地,家庭农场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按照公司统一管理办法和技术措施安排生产,费用自理。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家庭农场以农产品缴纳的承包费而形成的销售业务;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产业结构、种植结构,促进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落地,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优势
公司是我国目前规模较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拥有 16 家农业分公司,主要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农产品。公司所属区域内土地资源丰富,地处世界三大黑土带之一的三江平原,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具有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据此区位优势所生产的农产品具有较好的优质性和均质性,在生产成本和农产品品质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2023年,公司实现生产水稻、玉米、大豆等优质农作物120亿斤。公司继续智慧农业场景应用,在发展绿色、有机产品上继续挖掘潜力和拓展空间。
(二)科技优势
公司建有完善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拥有 16 家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下设植保站、气象站、试验站和土壤化验室即“三站一室”,建立了完善的病虫害预警服务体系、气象预测预报服务体系、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测土配方施肥服务体系,为各阶段农业生产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体系保障。经过多年农业生产实践,公司建立了高度组织化的管理体系及规范的管控制度,规范了农业生产作业流程,有效确保了公司千万亩耕地的模式化栽培和标准化生产;建立了高效的组织管理模式,拥有完备的技术研发和服务团队,可在技术、信息、培训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服务。建立了农业信息化管理体系,农业物联网项目已具备数据实时传输、智能化监控、数据统计与分析等功能,正逐步实现与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流程进行全面对接, 推进建设实时可控、在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经过多年生产经营实践,公司已有完备的农业生产管理模式,掌握了先进的作物栽培技术、良种繁育技术、施肥施药技术、病虫草害防治技术、农机应用技术及农业经营管理技术,拥有农机农艺各项技术相配套、良种良法相结合的农业先进生产技术模式;同时,加大力度开展了节本增效、高产增效、提质增效的一系列栽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储备研发,形成了一整套抵御旱涝病虫害的有效措施,为高效开展农业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三)装备优势
得益于国家多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司所在区域内,农机装备水平得到逐年提升,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率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目前,区域内大规模配备了大型、现代、智能化的动力机车及配套高性能联合整地机械、精密播种机械和联合收获机械,实了旱田整地、播种和收获全程机械化;配备了高桩重型灭茬机械、自平衡双轴搅浆整地机械、卫星平地机械、大棚平床播种机械、高性能插秧机械等,有效提高了水田的作业效率;配备了履带式拖拉机、收割机及防陷半链轨等抗灾性较强机具配备,有效提高了农业抗灾能力;针对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公司重点引导种植户应用了水稻测深施肥机械,有效实现了精量施肥和精准施肥。截至 2023 年末,区域内实现农业机械总量达 32.99万台套,农业机械总动力达 361.2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率达99%以上。公司所属各农业分公司在农业作物防虫防病方面实现了飞机航化作业。
(四)组织优势
公司具有高度的组织化管理传统,采取以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模式,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积极性,也最大限度地控制了公司的经营风险,组织化传统和组织化能力都明显高于全国其他农业主产区,具体体现在作物品种、功能区划、栽培技术等方面。下属的各农业分公司按照公司授权,每年初与家庭农场签订《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明确约定家庭农场要按公司统一制定的年度生产技术措施进行种植,并接受检查指导。各农业分公司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家庭农场的种植进行全程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公司耕地均按照模式化栽培、标准化作业实施生产。
(五)基础设施优势
公司所属的16家农业分公司拥有各自的全过程智能控制的浸种催芽和育秧等生产服务设施;用于烘干、晾晒、仓储的粮食管护设施;沟渠配套网络化、达到旱能灌、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设施;集中统一管理的农机停放场地和库房等农机管护设施;农用飞机作业用的起降场地等基础设施。为公司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已构建了完善的农业物联网管理系统运行体系,通过平台搭建、网络构建、数据实时监测采集与传输、智能分析等功能,使得农业生产全
过程可控,实现了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提升了农业标准化水平,全面提高了公司农业现代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将进一步有助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建设。
(六)人才优势
公司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和“以发展吸引人;以业绩激励人;以事业凝聚人;以人文关爱人”的人才理念,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懂业务、善经营、会管理的优秀企业管理人员队伍。现拥有众多专业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态度严谨认真、精通管理、熟悉市场、服务发展、扎根一线的各类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人才引进质量,完善人才管理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竞争性配置人才功能,实现人才资源合理配置,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人岗匹配、素质优良、忠于事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需要的人才队伍。
(七)管控优势
公司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在治理层面三会一层机构充分发挥职能,形成了科学规范、协调运转的治理体系。公司全面实施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并通过日常检查、培训、以及违规问责的措施,不断提升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同时,公司积极采取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功能,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管控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增加7.83亿元,增长18.37%;实现利润总额
11.11亿元,同比增加1.53亿元,增长15.94%;实现净利润10.84亿元,同比增加1.38亿元,增长14.5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4亿元,同比增加0.88亿元,增长
9.07%。报告期末,资产总额86.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4.71亿元,增长5.73%;负债总额
13.99亿元,较上年末增加1.22亿元,增长9.5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权益75.0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3.16亿元,增长4.39%;资产负债率16.08%,较上年末增加0.56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5,044,443,383.20 | 4,261,571,985.21 | 18.37 |
营业成本 | 3,259,909,777.51 | 2,575,955,136.65 | 26.55 |
销售费用 | 36,922,690.18 | 24,073,696.69 | 53.37 |
管理费用 | 582,141,761.16 | 598,376,259.81 | -2.71 |
财务费用 | -168,067,399.03 | -105,647,048.61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89,560,692.72 | 72,881,720.09 | 22.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679,557.35 | 1,259,420,459.68 | 20.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557,292.55 | 834,051,249.3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141,261.12 | -721,661,843.30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0.44亿元,同比增加7.83亿元,增长18.37%,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费收入、农用物资收入及农产品收入同比增加形成。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营业成本32.60亿元,同比增加6.84亿元,增长26.55%,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费成本、农用物资成本及农产品成本同比增加形成。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销售费用0.37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增长53.37%,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农用物资、农产品经营规模扩大导致费用同比增加形成。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管理费用5.82亿元,同比减少0.16亿元,下降2.71%,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计提内部退养人员辞退福利同比减少形成。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68亿元,同比减少0.62亿元,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形成。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研发费用0.90亿元,同比增加0.17亿元,增长22.88%,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加大农业科研攻关力度,导致研发费用支出同比增加形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5亿元, 同比增加2.55亿元,增长20.27%,主要原因为承包费和农用物资收现等同比增加形成。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亿元, 同比减少22.56亿元,主要原因为结构性存款投资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形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亿元,同比减少0.58亿元,主要原因为分配股利、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形成。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71亿元,同比增长14.12%,发生主营业务成本18.24亿元,同比增长24.17%,变动主要原因为土地承包业务、农产品经营业务增加形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农业行业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合计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土地承包费 | 3,434,152,306.44 | 1,682,272,938.27 | 51.01 | 9.86 | 14.80 | 减少2.11个百分点 |
农产品销售 | 156,041,799.30 | 153,688,126.77 | 1.51 | 6,630.56 | 4,763.97 | 增加37.80个百分点 |
合计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黑龙江省 | 3,570,266,673.17 | 1,816,238,454.78 | 49.13 | 14.13 | 23.67 | 减少3.92个百分点 |
境内其他 | 19,927,432.57 | 19,722,610.26 | 1.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合计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48.86 | 14.77 | 25.02 | 减少4.19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公司扩大农产品经营规模,土地承包业务积极采取机动地竞价、超规模阶梯收费等增收措施,土地承包费业务、农产品销售业务收入、成本增加形成;农业行业整体“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社保基数上涨导致成本中企业负担的社保费用同比大幅增加,二是为保障农业生产本年度田间路维护支出、水资源及水利维护支出、企业负担的农业保险等支出同比增加导致承包费业务成本增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农业行业 | 承包费履约成本 | 1,682,272,938.27 | 91.63 | 1,465,401,383.58 | 99.78 | 14.80 | |
农业行业 | 农产品成本 | 153,688,126.77 | 8.37 | 3,159,726.34 | 0.22 | 4,763.97 | |
合计 | 1,835,961,065.04 | 100 | 1,468,561,109.92 | 100 | 25.02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农业行业 | 承包费履约成本 | 1,682,272,938.27 | 91.63 | 1,465,401,383.58 | 99.78 | 14.80 | |
农业行业 | 农产品成本 | 153,688,126.77 | 8.37 | 3,159,726.34 | 0.22 | 4,763.97 | |
合计 | 1,835,961,065.04 | 100 | 1,468,561,109.92 | 100 | 25.0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详见本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相关说明。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0,190.0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02%;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4,627.5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8.3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132,203.9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7.28%。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125,095.16 | 54.20 |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销售费用0.37亿元,同比增加0.13亿元,增长53.37%,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农用物资、农产品经营规模扩大导致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2)本报告期财务费用-1.68亿元,同比减少0.62亿元,主要原因为定期存款及协定存款利息收入冲减财务费用同比增加形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89,560,692.72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89,560,692.72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78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310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
硕士研究生 | 24 |
本科 | 225 |
专科 | 52 |
高中及以下 | 9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6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3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76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33 |
60岁及以上 | 4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统筹安排利用自有资金,投入科研经费8,956万元,自主设计完成试验示范课题527余项,加强科技创新与融合,加快推进良种、良法、良田配套,农机、农艺、农民结合。一是三大作物高产栽培技术模式研究,重点围绕品种、施肥量、栽培密度等关键技术进行攻关,强化技术优化集成,集成组装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水稻、玉米、大豆高产栽培技术模式,通过各分公司示范基地和示范户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为提升粮食产能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模式研究,通过多年来耕地监测数据分析,综合应用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信息遥感、保护性耕作等技术措施,集成组装形成了黑土地保护综合配套技术模式,已经在分公司进行大面积示范应用。三是开展低碳种植技术模式研究,在保障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围绕农业固碳、减排、排放监测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推动绿色农业转型升级。四是开展优质栽培技术模式研究,围绕优质栽培技术、绿色(有机)种植,开展优质品种筛选、抗逆提质、特色作物配套栽培技术集成等技术研究,为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提供技术支撑。五是开展水田节本增效技术模式研究,围绕水田标准化种植,重点在机械节本、工厂化育苗、高效施肥、精准防病等方面进行技术集成。全年召开科技培训180余场,重点推广11个新品种、9项新技术,培训人数超过20,000人次,应用水田旱平免搅浆、分段收获等“二十二项”技术,累计达2,000余万亩次。2023年,公司获得地方标准2项。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5亿元, 同比增加2.55亿元,增长
20.27%,主要原因为承包费和农用物资收现等同比增加形成。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2亿元, 同比减少22.56亿元,主要原因为结构性存款投资业务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固定资产投资现金支出同比增加形成。
(3)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0亿元,同比减少0.58亿元,主要原因为分配股利、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形成。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370,282,191.86 | 27.25 | 3,054,013,497.78 | 37.12 | -22.39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236,107.30 | 11.50 | 150,530,061.64 | 1.83 | 564.48 | 注1 |
应收账款 | 10,908,248.60 | 0.13 | 不适用 | 注2 | ||
预付款项 | 2,312,962.52 | 0.03 | 1,770,142.52 | 0.02 | 30.67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31,782,674.01 | 0.37 | 56,079,782.71 | 0.68 | -43.33 | 注4 |
应收利息 | 4,468,918.11 | 0.05 | 13,258,668.76 | 0.16 | -66.29 | 注5 |
存货 | 244,773,037.47 | 2.81 | 184,858,111.43 | 2.25 | 32.41 | 注6 |
其他流动资产 | 39,016,682.63 | 0.45 | 24,897,795.06 | 0.30 | 56.71 | 注7 |
流动资产合计 | 3,699,311,904.39 | 42.52 | 3,472,149,391.14 | 42.20 | 6.54 | |
在建工程 | 20,305,717.68 | 0.23 | 30,494,645.44 | 0.37 | -33.41 | 注8 |
使用权资产 | 77,801,499.68 | 0.89 | 38,143,243.77 | 0.46 | 103.97 | 注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701,534.91 | 0.02 | 不适用 | 注1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00,159,177.41 | 57.48 | 4,755,943,439.56 | 57.80 | 5.13 | |
资产总计 | 8,699,471,081.80 | 100.00 | 8,228,092,830.70 | 100.00 | 5.73 | |
合同负债 | 4,004,007.95 | 0.05 | 13,408,373.82 | 0.16 | -70.14 | 注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49,301.15 | 0.39 | 11,824,670.62 | 0.14 | 190.49 | 注12 |
其他流动负债 | 218,055.71 | 936,349.63 | 0.01 | -76.71 | 注13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5,046,842.97 | 14.20 | 1,117,374,551.90 | 13.58 | 10.53 | |
租赁负债 | 19,560,847.54 | 0.22 | 11,702,540.10 | 0.14 | 67.15 | 注14 |
递延收益 | 12,736,323.13 | 0.15 | 3,194,319.30 | 0.04 | 298.72 | 注15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060,294.01 | 1.89 | 159,781,634.57 | 1.94 | 2.68 | |
负债合计 | 1,399,107,136.98 | 16.08 | 1,277,156,186.47 | 15.52 | 9.55 | |
其他综合收益 | 307,809.80 | 1,872,258.30 | 0.02 | -83.56 | 注16 | |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 | 7,300,363,944.82 | 83.92 | 6,950,936,644.23 | 84.48 | 5.03 |
其他说明注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上期期末下降22.39%、“交易性金融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
564.48%,主要原因系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的结构性存款投资规模扩大,货币资金转入结构性存款形成。注2:报告期末“应收账款”比上期期末增加1,090.82万元,主要原因系北有公司销售豆饼粉形成信用期内应收款项。注3:报告期末“预付款项”比上期期末增长30.67%,主要原因系北有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预付电商服务费形成。注4: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比上期期末下降43.33%,主要原因系经营性往来款、应收协定存款利息同比下降形成。注5: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上期期末下降66.29%,主要原因系应收协定存款利息同比下降形成。注6:报告期末“存货”比上期期末增长32.41%,主要原因系年末经营性库存玉米暂未销售形成。注7: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56.71%,主要原因系库存肥料、粮食暂未销售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同比增加形成。注8: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上期期末下降33.41%,主要原因系按投资计划上年度开始建设的跨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本报告期末完工形成。注9: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比上期期末增长103.97%,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报告期租赁农业基础设施,按准则规定确认使用权资产形成。注10:报告期末“生产性生物资产”比上期期末增加170.15万元,主要原因系八五三分公司养殖湖羊形成。注11:报告期末“合同负债”比上期期末下降70.14%,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预收农用物资销售款减少形成。注12: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期期末增长190.49%,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租赁农业基础设施应付租金增加形成。注13: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比上期期末下降76.71%,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预收款下降进而确认的待转销项税额减少形成。注14:报告期末“租赁负债”比上期期末增长67.15%,主要原因系农业分公司租赁农业基础设施应付租金增加形成。注15:报告期末“递延收益”比上期期末增长298.72%,主要原因系本年度收到国家重点研发项目资金形成。注16: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比上期期末下降83.56%,主要原因系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减少形成。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327,878.53 | 见附注七、1 |
长期股权投资 | 67,588,839.88 | 见附注七、17 |
固定资产 | 146,171,240.94 | 见附注七、21 |
无形资产 | 2,806,209.50 | 见附注七、2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1,019,502.88 | 见附注七、30 |
合计 | 283,913,671.73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有未办妥房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5,780,655.10元,未办妥房屋产权证书的主要原因:农业分公司主要是科技园区、科研中心、农业信息中心、办公用房、员工宿舍;麦芽公司、纸业公司主要是一些生产(维修)车间、材料库等在原厂址上改(扩)建。由于历史上的原因,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缺少或未取得规划、消防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不及时形成的,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等重要工作会议提出,正确认识和把握初级产品供给保障,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对于稳定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风险挑战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将增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这为作为国有控股农业上市公司的农业股份带来发展机遇。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这些政策将给公司为农业科技创新和资本运营带来新契机。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6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其中:银行理财(结购性存款等)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6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合计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65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纸制品生产和销售 | 19,200 | 595 | -10,829 | -25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麦芽生产和销售 | 38,500 | 41,830 | -50,249 | -2,581 |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粮食收购和销售 | 5,000 | 11,015 | -84,960 | -2,408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开发 | 5,000 | 6,802 | -41,582 | -863 |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建筑施工 | 5,000 | 3,594 | 3,444 | -277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1,000 | 2,230 | 1,004 | 2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管理、咨询 | 10,000 | 7,579 | 7,579 | 1,075 |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及销售等 | 5,000 | 5,412 | 4,866 | -113 |
变动情况说明:
(1)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1,519万元,主要原因是核销长期挂账无法支付的应付款收益同比减少。
(2)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4,631万元,主要原因是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形成。
(3)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2,794万元,主要原因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因诉讼案件支付的资金占用费支出增加形成。
(4)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861万元,主要原因是鑫都公司按审计署要求冲回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房产收入、成本形成。
(5)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减少373万元,主要原因是核销无法支付应付款同比减少形成。
(6)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净利润同比增加523万元,主要原因为确认联营企业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范围 | 注册 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金融业务 | 20,000 | 49.00 | 15,896 | 14,370 | 422 | 13 |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企业管理咨询等 | 30,000 | 30.00 | 81,392 | 24,965 | 114,121 | 3,574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等 | 30,000 | 49.00 | 19,731 | 11,479 | -2,182 |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等 | 40,000 | 49.00 | 20,150 | 11,325 | 954 | -1,112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生产豆制品,调味品等 | 4,473 | 22.36 | 7,699 | 1,425 | 2,386 | -498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全球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全球农业需求侧趋势表现为总量增长放缓、对品质的要求仍在提升,已从数量扩张期发展为结构调整期,食品安全得到广泛关注。全球农业供给侧已经进入规模化经营阶段。“精准农业+生物农业” 是全球农业主要发展趋势,数字农服技术成为产量增长的核心驱动力。
2.我国农业发展格局和趋势。“十四五”期间,我国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中国农业需求侧发展趋势为总量增长、结构升级、缺口扩大,个性化、定制化需求增长更快。粮食生产成本面临较大压力、与需求存在错配,高品质农产品缺乏、适度规模趋势明显,新型农业主体对农业科技和服务的需求快速增长。大力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未来国家粮食安全需要生产能力强、现代化水平高的新型农业主体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以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为依托,遵照“科技为本、资本为用、管理为纲、协同为要”的经营方略,围绕科技上项目、围绕项目抓资本,围绕资本创效益,全面构建“农地运营+数字科技+资本运营”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一流高科技农业运营商和服务商,持续提高农业股份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经营目标:2024年公司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0.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7亿元,粮豆总产120.1亿斤,努力实现公司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以上经营目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历史形成应收账款、存货的风险。
公司在历史经营过程中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存货,存在一定变现的风险,公司也按规定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也非常重视清欠与清库工作。
应对措施:一是继续加大清欠力度,推进涉法涉诉案件的进程,尽量减少损失,全力排查欠款人的可执行资产;二是继续加快存货清理力度。流动资产类加快变现,固定资产类实现价值保
全。加快清理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对积压的库存进行分析、处理,加快存货变现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农业土地发包经营与自然条件息息相关,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本公司曾经遭受过旱灾、水灾、霜冻、冰雹、虫灾及风灾等自然灾害,但遭受的损失较小。若2024年公司遭受上述自然灾害,则可能导致家庭农场粮食减产、生产运输设备和农产品的损失。也可导致公司基础设施维修投入增加。
针对自然灾害可能导致的风险,本公司采取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预防旱灾和水灾;加强病虫害的调查和研究,提高对病虫害的防治能力;家庭农场参加灾害保险,提高抵抗风险及灾后恢复生产的能力。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
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2023年公司治理机制有效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20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11 | 2023年4月21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0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13日 | 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22 | 2023年9月14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守聪 | 董事长 | 男 | 59 | 2020年11月5日 | 2024年1月15日 | 0 | 0 | 0 | - | 是 | |
马忠峙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男 | 51 | 2021年7月28日 | 0 | 0 | 0 | 94.28 | 否 | ||
王守江 | 董事 | 男 | 54 | 2020年11月5日 | 0 | 0 | 0 | - | 是 | ||
刘化莲 |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 女 | 54 | 2022年5月23日 | 2024年1月5日 | 0 | 0 | 0 | 79.54 | 否 | |
高建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1 | 2021年7月28日 | 0 | 0 | 0 | 77.24 | 否 | ||
朱启臻 | 独立董事 | 男 | 66 | 2020年11月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王吉恒 | 独立董事 | 男 | 59 | 2020年11月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赵世君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20年11月5日 | 2023年12月29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郭 丹 | 独立董事 | 女 | 53 | 2020年11月5日 | 0 | 0 | 0 | 10.00 | 否 | ||
杨宪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59 | 2020年11月5日 | 2023年9月4日 | 0 | 0 | 0 | 58.31 | 否 | |
王洪宽 | 监事 | 男 | 45 | 2021年7月28日 | 0 | 0 | 0 | - | 是 | ||
顾 宁 | 职工监事 | 男 | 55 | 2022年5月23日 | 0 | 0 | 0 | 48.99 | 否 | ||
李国锋 | 副总经理 | 男 | 53 | 2021年7月10日 | 2024年1月5日 | 0 | 0 | 0 | 79.48 | 否 | |
姜耀辉 | 副总经理 | 男 | 49 | 2022年7月4日 | 0 | 0 | 0 | 75.27 | 否 | ||
李国良 | 总会计师 | 男 | 45 | 2022年7月4日 | 0 | 0 | 0 | 75.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628.11 | / |
说明:薪酬情况统计的数据为本年度应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括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的当年应发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奖金,津贴,补贴和各项企业承担的公积金、年金以及其他形式从公司获得的报酬。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王守聪 | 曾任农业部农垦局局长,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
马忠峙 | 曾任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部部长,现任公司代行董事长职责、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
刘化莲 |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
高建国 | 曾任集团公司金融投资部部长兼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王守江 | 曾任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资深专员、公司董事。 |
朱启臻 | 现任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
王吉恒 | 现任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公司独立董事。 |
赵世君 | 现任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教授,公司独立董事(继续履行职责)。 |
郭 丹 | 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杨宪君 | 曾任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公司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公司监事会主席(继续履行职责)。 |
王洪宽 | 曾任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集团公司资源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公司监事。 |
顾 宁 | 曾任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监事、工会副主席、科技信息产业部副部长、特级主管。 |
李国锋 | 曾任北大荒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
姜耀辉 |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北安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
李国良 | 曾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主管,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王守聪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董事长 | 2017年8月 | 2024年1月 |
王守江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资深专员 | 2023年1月 | |
王洪宽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资源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 2021年9月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朱启臻 | 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 | 所长、教授 | 2012年1月 | |
王吉恒 |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03年7月 | |
赵世君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教授 | 2014年12月 | |
赵世君 |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月 | |
赵世君 |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9月 | |
赵世君 | 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6月 | |
郭丹 | 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法律学系民商法教研室 | 主任 | 2016年7月 | |
郭丹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4月 | |
顾宁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2月 | |
顾宁 | 黑龙江善粮味道数字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 | |
李国锋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 | 2024年1月 |
姜耀辉 |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2月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公司董事与监事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提出建议,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考核指标结果及薪酬兑现的各项内容. |
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依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程序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28.11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王守聪 | 董事长 | 离任 | 工作调动 |
刘化莲 |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 离任 | 离岗待退 |
赵世君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杨宪君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工作调动 |
李国锋 | 副总经理 | 离任 | 工作调动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3月2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16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03)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 | 2023年4月26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1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年8月2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 | 2023年10月25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2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 | 2023年11月1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2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 | 2023年12月18日 |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2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详见公告:2023-031)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王守聪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马忠峙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王守江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1 |
刘化莲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高建国 | 否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朱启臻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王吉恒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赵世君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郭 丹 | 是 | 6 | 6 | 4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6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2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主任委员赵世君先生,委员王吉恒先生、王守江先生 |
提名委员会 | 主任委员王吉恒先生,委员赵世君先生、马忠峙先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郭丹女士,委员朱启臻先生、刘化莲女士 |
战略委员会 | 主任委员朱启臻先生,委员王守聪先生、郭丹女士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4日 | 1.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2022年年审工作事宜。 2.审议2022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报告。 3.审议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审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3年4月3日 |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无 |
2023年10月27日 | 1.审议关于庆丰、八五六等分公司购买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八五六等农场有限公司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关于庆丰、八五六等分公司承租庆丰、八五六农场等资产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 无 | 无 |
2023年11月9日 | 审议关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的议案。 | 无 | 无 |
(三)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3月21日 | 审议关于公司负责人2022年度绩效年薪兑现的议案 | 同意考核指标和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的各项内容 |
(四)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52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00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0,828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496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25,780 |
销售人员 | 83 |
技术人员 | 2,055 |
财务人员 | 692 |
行政人员 | 2,218 |
合计 | 30,828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240 |
本科 | 3,551 |
专科 | 3,665 |
中专 | 1,724 |
高中及以下 | 21,648 |
合计 | 30,828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薪酬职等职级及业绩考核管理办法;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负责人绩效与薪酬管理办法(试行);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农业分公司普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根据内控要求,公司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审批制度。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于年初对公司总部各部门提交的培训计划进行筛选,特别是对培训班次、主旨及培训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时,对分、子公司开展的内部培训工作实施年度培训计划备案制度。2023年,公司年初制定了涉及公司总部13个部门的30个培训班次的计划,拟培训管理人员人数为3,526人,培训费用预算为146.2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所属农业分公司全年实际举办各类线上、线下培训班764期,累计培训员工49,125人次。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报告期内现金红利已经发放完毕,详见公司2023-016号公告。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4.4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82,179,159.96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3,714,016.98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53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82,179,159.96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53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经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与激励制度,对公司负责人履职情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考核评价。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审查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并根据规定予以考核和兑现。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设始终随企业经营管理变化而处于动态优化状态。2023年,公司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司内控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审计结果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发〔2020〕14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专项行动的公告》以及黑龙江证监局对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治理专项活动自查工作,不断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对健全的现代企业制度,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出现重大遗漏及其他不规范行为。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所属企业只有浩良河化肥分公司和纸业公司两家企业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报告期内,上述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状态,没有污染物排放。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都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各企业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运行环保设施,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确保达标排放。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开展农业减肥工作。通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侧深施肥技术、控氮减磷稳钾技术、施用缓释肥技术,减少化肥使用量。开展农业减药工作。一是使用高效低用量药剂和生物药剂;二是利用新机械,精准施药,提高药剂利用率;三是开展病虫草害预测预报,有针对性的进行施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开展网格化管理,禁止秸秆焚烧,切实保护空气质量。
公司下属工业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依据国家环保标准,保证环保方面的投资,防治污染做到了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坚持综合防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管促治、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工业企业未发生造成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未有其它新建项目。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侧深施肥技术、施用缓释肥技术,减少化肥的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应用绿色农药和生物农药,利用生物防治技术、风幕机和棚内施药机械,进行精准施药,减少化学药剂施用。采取棚内电动机械应用,替代柴油和汽油能源的使用。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等方面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具体为:
一、安全应急
(一)强化安全应急组织领导
年度召开安全应急工作会议6次,部署和调度安全应急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在党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上研究部署和强调安全应急工作。制定印发安全专项工作措施方案、工作通知和转发上级安全文件共计63份,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工作要求,全面强化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全面修订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印发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健全完善了全员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机制。公司总经理与分、子公司和总部各部门共签订了《二〇二三年度安全应急工作责任状》33份;分、子公司与行业部门和基层单位共签订《安全应急工作责任状》520份,管理区与种植户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50,187份。印发了《2023年度安全应急工作考核办法》,强化安全应急工作监督考核。
(三)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依据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章,修订完善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0项。组织农业分公司安全业务骨干,编制了农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操作规程》,共编制和修订管理制度68项,操作规程30项,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农业分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
(四)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制定印发了《2023年安全应急工作检查计划》,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春耕秋收、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强化源头管控,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程序和内容,实行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推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聚焦两个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强化动火等危险作业规范化管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攻坚,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排查治理。公司领导带队开展安全检查9次,分、子公司开展综合安全检查341次、专项安全检查237次,派出检查组519个,参加检查人员1,845余人,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025项,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确保整改率100%。
(五)健全安全生产宣教体系
组织开展“农垦应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线上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113人次。聘请专家在各农业分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巡回培训活动,累计培训各级管
理人员1,500余人。各分、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月”及“防灾减灾日”等安全宣传活动187次,参与人数10,674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79次,参与人数19,639人次;开展各类安全培训963场次,累计培训从业人员54,454人次;通过龙头新闻、北大荒日报、北大荒股份微信公众平台、分公司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发布宣传报道2,037篇,安安北大荒发布抖音视频26个,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六)健全安全应急体系
全面修订了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了《2023年应急演练提升年活动方案》。围绕“1+4”框架,组织制定了统一规范的农业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个综合预案,14个专项预案和13个现场处置方案。8月份,在七星分公司举办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为各单位全面提升应急演练效果。分、子公司共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272场次,参加演练8,964人次,有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七)推动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围绕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8个核心要素,制定并印发《农业分公司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文档资料清单》。在七星分公司召开了农业分公司安全标准化建设现场会,以七星分公司为示范引领,全面开展了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修订完善了《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操作手册》,突出粮食收储经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安全风险点动态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两台账、一图、一栏、一卡”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机制,共辨识评估安全风险点2,686处,有效推动了双重预防机制的巩固提升。
二、农产品质量控制
一是推广种植优质作物品种。种植抗病性强、稳定性好的优良品种,确保作物品质优良。二是推广绿色生产方式,通过科学合理控制种植密度及灌溉施肥,提高作物自身防病抗病能力;深入推进农业“减化肥减农药”行动,通过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水稻侧深施肥、缓释肥、有机肥替代等技术措施,实现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应用,达到改善土壤环境、提高农产品品质的目的。三是强化绿色(有机)认证管理,规范认证流程,使公司绿色农业体系建设得到完善,进一步扩大了绿色有机认证面积的申报。四是依托独特的生态条件,突出优质、绿色、安全导向,开展绿色有机种植,持续建设高端品牌专属基地,保障产品质量。五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效利用农业物联网手段,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结合农业标准化生产要求,从投入品、种植过程、环境等多方面进行监管,确保产品安全。六是积极组织公司域内各级管理人员、种植户,通过会议等方式,对绿色生产技术措施进行宣传培训,提升各项技术措施应用到位率。
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
一是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为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个‘耕地中的大熊猫’,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坚持因地制宜、用养结合、科技支撑和综合施策的原则,建立黑土地保护区和建立“田长制”制度,建立长期定位检测点。二是控制和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投入品的使用;强化农业废弃物的处理,对农药残液,农药包装袋、包装瓶等废弃物进行了集中回收和处理。三是推广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在灌溉方面,利用国家灌区工程,全面推进引用灌区工程节水,转变灌溉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在技术措施上,水田采取浅、湿、干灌溉技术,提高种植标准,节约用水。四是建立合理的轮作制度。积极合理调整旱田作物种植结构,通过玉米、大豆及经济作物等进行合理轮作,提高土壤肥力。五是强化科学施肥施药体系建设。重点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体系建设,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肥料和农药的使用量,实现科学施肥、合理施药,提高肥料和农药利用率,改善产品品质,恢复土壤活力。六是推广绿色有机农业技术。按照种植标准,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特别是有机种植避免农药残留和土地污染问题。开展订单农业,打造绿色有机种植基地。七是加大高效农机的推广和使用。重点以推广精量播种机械、卫星智能导航定位、侧深施肥机、割晒拾禾机械等实用型、节本增效机械为主;同时,加大秸秆粉碎及整地机械的应用,全年实现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率达100%,有效实现秸秆还田,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有效开展,确保农业发展可持续。八是继续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种植户的培训,重点增强技术人员低碳环保责任意识,提高其服务水平;增强农户环保意识,掌握相关低碳种植技术的应用。
四、促进就业与员工权益保护
(一)员工合法权益保护
1.公司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管理人员聘用、员工薪酬分配、全员业绩考核制度。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并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每个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实行法定假日带薪休假与带薪年休假制度。
2.公司与聘用的30,828名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严禁使用未成年员工,不得歧视和虐待员工及强制员工从事劳动。
(二)民主管理
建立健全各级工会组织,并选择员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一步发挥员工(代表)大会的民主管理作用,对分子公司员工(代表)大会的审议报告、召开程序严格审核,落实民主评议制度,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监督权有效发挥。
(三)员工培训及素质提升
1.加强员工培训。公司在2023年初,制定了员工培训计划,采取内训和外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工作已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公司在年初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省外培训学习,并在哈尔滨、分公司等地开展现场及网上培训。据统计2023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64期,累计培训员工49,125人次。
2.夯实人才队伍基础。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素质队伍的建设,在2023年初制定了人才需求计划。组织所属16个分公司通过线上、线下招聘等方式招聘应届毕业生,当年共招聘高校毕业生153人。
五、其他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秉承依法经营、诚信纳税的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坚持以纳税报国、反哺社会为己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纳税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及时足额缴纳国家各项税款。2023年,公司缴纳各项税费3,555万元;同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缴纳代扣个人所得税1,434万元、代扣企业所得税154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是:“集团公司因其下属的部分农场也从事稻谷的深加工及其经营活动,就此同业竞争关系,集团公司特向股份公司及其众多的股东保证和承诺,集团公司将会在以后适当的时候进行相应的重组安排,以消除业已存在的同业竞争关系,同意股份公司在上市后的将集团公司从事稻谷深加工相关的资产和业务,在股份公司提出收购要约时,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售与股份公司,以消除该同业竞争关系,并在其经营业务中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中的控股地位转移利润或从事其他行为来损害股份公司及其众多小股东的利益。”“集团公司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任何其他业务活动。” | 2001年 | 是 | 持续有效 | 是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是:“除已有的农业业务外,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进行或参与进行与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竞争的任何业务。” | 2007年 | 是 | 持续有效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不产生影响。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9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3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宋卫东、吴艳芬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3年、3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9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2023年9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兴隆饲料经销有限公司 | 诉讼 | 2010年11月,公司原国际部与兴隆饲料公司签定玉米采购合同,形成欠款,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2,059,492.13 | 被告于2013年8月13日提起反诉,诉讼请求为公司给付294.4万元,法院经三次开庭审理,于2014年5月23日作出〔2013〕绥商初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于2014年10月30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 | 一审判决:第一项被告返还公司货款603,553.10元;第二项被告偿还公司垫付的玉米保管费、仓储费等费用1,321,464.39元;第三项被告给付公司利息109,405元元;第四项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第五项驳回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24,151元,由公司负担1,497元,被告负担22,654元;反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变更第三项利息数额为34,301.93元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24,151元,由公司负担17,369元,被告负担6,782元;二审受理费17,369元,由公司负担。 | 二审判决作出后,兴隆公司在生效判决指定的自动履行期限内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执行回款8万元,其余款项仍待执行。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应收款) | 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刘学、肖荣鹏 | 诉讼 | 2011年11月起至2012年底,公司分批向青枫亚麻公司销售亚麻和亚麻纱,合计价款总额为198,486,208.42元,青枫亚麻公司尚欠付94,484,646.46元及利息,故提起诉讼。 | 102,179,802.12 | 案件于2013年5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2013年7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青枫公司在本案中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监管佣金720万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66.86元。法院于2013年12月10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16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该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5年3月23日受理本案,案号(2015)民二终字第69号,于2015年7月23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9月23日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69号民事判决书。 | 一审判决:一、青枫公司给付鑫亚公司货款24,404,519.1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二、如青枫公司不能清偿上述债务,对不能清偿部分,鑫亚公司以王熙刚、陈卫东、郑丽君、满丽辉持有的青枫公司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三、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四、驳回青枫公司反诉请求。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委托加工) | 诉讼 | 2012年12月23日,公司与青枫亚麻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公司委托被告加工亚麻4000吨。因被告在加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实加工进展情况,且迟迟不予交付产成品,故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加工合同并返还未加工亚麻原料及已加工产成品。 | 113,768,625.66 | 案件于2013年5月在农垦中院立案受理,2013年7月移送至黑龙江省高院。法院于2013年10月28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2013〕黑高商初字第15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院于2015年3月23日受理本案,于2015年5月13日、6月25日开庭审理本案,于10月21日作出(2015)民二终字第68号民事判决书。 | 一审判决:解除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所签订的156号《亚麻纱加工合同》,青枫公司按《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的加工系数4.628给付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变更一审判决第二项为青枫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长麻纱用料系数2.2、其他用料系数按照《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毕的亚麻纱产成品及尚未使用的亚麻原料。 | 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共执行回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加工产品亚麻纱537.40045吨,其中:长麻纱443.66695吨,短麻纱93.7335吨;短亚麻469.099吨(其中:机制短亚麻306.96吨、短亚麻162.139吨)。2018年销售,销售金额2,926.8万元。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诉讼 | 2010年9月和2011年8月期间,公司原玉米部与吉林省扶余县长春岭粮库签订玉米、水稻委托收购合同,2011年7月公司销售玉米提货时,对方仅交付16109.445吨,其余8150.234吨无货可提,财务预付款1428万元。公司于2012年10月18日向农垦中院起诉长春岭粮库,因扶余县粮食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长春岭粮库的全资股东,随同一并起诉。 | 25,637,552.53 | 2013年11月25日收到一审判决书〔2013〕垦商初字第10号判决书。 | 判决结果:被告扶余县长春岭粮库偿还原告欠款14,285,964.24元及违约金300万元,合计17,285,964.24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给付义务,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材料,案件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作出(2014)垦商执字第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公司可在具备执行条件时再申请执行并不受执行期间的限制。 | ||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 | 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诉讼 |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客户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债权1,726,033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还。 | 1,726,033 | 公司于2013年7月起诉至九三农垦法院,法院于2014年1月10日第一次开庭,裁定将案件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并于2014年3月11日再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年4月22日作出〔2013〕九商初字第34号判决。 |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原告煤款及运费1,726,032.6元。 |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经营场所是租赁的,现已撤离,且目前法院无法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 | ||
黑龙江亚德经贸有限公司 | 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 | 诉讼 | 因公司客户黑龙江冠拓煤炭经销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困难,无法清偿到期公司债务,将其终端客户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债权1,101,928元转让给公司,经公司催缴,仍不偿还。 | 1,101,928 | 案件于2013年9月4日和10月30日二次开庭审理,法院于2013年12月2日作出(2013)延民初字第837号民事判决。 | 判决结果:判决被告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给付公司欠款1,101,927.6元。 |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判决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查封了被告400余吨煤,公司申请法院评估、拍卖,但无人买受,且被执行人公司已停止经营,法院无法取得联系。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 | 宋文建用房产(601平方米)担保。 | 执行 | 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在2009年10月至12月期间与公司合作经营黄豆、黑水稻等业务,形成欠款,到今年初,尚欠129万元(帐面为229万元,因与对方达成协议减免100万元未冲帐) | 1,370,000 | 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2013〕绥商初字第132号。 | 调解结果:大连恒承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20日前给付公司欠款137万元;连带责任方宋文建以其所有的坐落于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青山镇黎明村房屋(所有权证号:吉房权证白字第201208856号,建筑面积601.65平方米)作为抵押财产为上述债务提供担保。 | 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司欠款,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执行回款10万元。并申请法院对宋文建抵押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目前已达成房产抵债意向,与法院协商房产过户办理事宜,案件现处于执行中。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纪长武 | 纪长武 | 2012年4月1日,公司与东北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签订《钢材买卖合同》,公司向东北建安公司销售螺纹钢370吨,总价款为150万元,东北建安公司收货后一直未能支付货款。 | 1,638,000 | 公司向法院起诉立案后,因东北建安公司已不正常经营,通过邮寄和直接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法院于2013年8月18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并于2013年12月2日开庭审理本案。2014年1月14日,法院作出〔2013〕绥民初字第143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结果:被告东北建筑安装总公司给付公司货款150万元,利息13.3419万元,被告纪长武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可供执行财产。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下达(2015)沈和执字第537号查证结果通知书,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恢复执行。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霍林郭勒华泽麦业有限公司 | 公司与其自2006年开始长期合作,并先期投入大麦种子,但因遇自然灾害导致欠收,至今应收帐款279万元。 | 2,790,000 | 法院于2013年10月23日开庭审理本案,12月10日作出〔2013〕垦商初字第21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结果:华泽麦业给付原告欠款2,793,848.95元及利息(2013年6月7日至给付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被告负担29,933元,原告负担3,152元。 |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 | 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 | 诉讼 | 2012年4月9日,公司与被告金仓商贸公司合作大麦种植业务,公司借款给被告用于大麦种植,产出的大麦由公司负责收购。公司共计向 | 12,579,174.87 | 公司于2014年6月17日向农垦中院提起诉讼,2014年11月17日法院开庭审理时主持双方调解,调解书案号为〔2014〕垦商初字第40号。 | 调解结果:阿尔山市金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张国军欠公司1142万元,于2014年12月20日前给付342万元,2015年7月15日前给 | 现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经法院拘留被执行人后仍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暂时终结本次执 |
限公司 | 责任公司、张国军 | 被告支付大麦款1172万元,但被告仅交付大麦502.254吨。2013年10月17日,双方对账并签订《还款协议》,被告承诺于2013年12月20日前用大麦抵顶欠款,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国军以个人全部财产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约定履行期限届满,被告仍未能偿还欠款,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 付400万元;2015年12月15日前给付400万元;二被告未履行上述任何一期还款,公司可申请执行全部款项;上述款项自2012年9月27日至法院确定履行实际之日按月千分之6.15给付利息。 | 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 | 公司与哈尔滨益众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李香玉于2011年11月三方合作出资设立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展离子水项目,公司同时提供10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后公司要求其偿还时,益源康公司一直未能偿还,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 1,078,686.3 | 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于2014年9月23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本案,于10月27日裁定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于11月12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本案。2014年11月25日,法院作出(2014)松商初字第231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结果: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公司借款本金10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分期支付相应利息。 | 一审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如期履行给付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了益源康公司机器设备一套,查封到期后对机器设备申请续封,仍处于执行阶段。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于2012年3月份,与邹平汇超保温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水泥基泡沫保温板生产技术及设备转让合同B》,总合同款金额178万,公司于3月26日先支付50%转让款89万元,因我方股份公司未批准此项目,我方于3月29日单方提出让其暂停项目,并要求其退款,该公司认为其已造成损失20余万元不予退款。 | 890,000 | 绥化农垦法院于2013年7月26日、9月17日两次开庭。2013年11月5日作出(2013)绥商初字第134号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2014年4月29日作出〔2014〕垦商终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绥化农垦法院于2014年12月4日、2015年1月8日两次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7月15日作出〔2014〕绥商初字第295号民 | 一审判决:驳回公司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再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再审判决:解除双方于2012年3月15日签订的《转让合同(B)》,邹平汇超公司返还公司转让费777,500元。终审判决:驳回邹平汇超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 判决生效后,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另案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欠款403,690元。2016年4月16日,法院作出(2016)黑8105执108号执行裁定书,公司欠付邹平汇超公司的453,435.7元从被执行欠款828,081中扣除,剩余欠款本金374,645.3元邹平汇超公司应立即给付公司, |
事判决书。邹平汇超公司不服该发回重审一审判决,于2015年10月19日向农垦中院提起上诉,农垦中院经审理于2016年2月23日作出〔2016〕黑81民终21号民事判决书。 | 截止目前公司已执行回款47,690元。由于找不到被执行人也无可供执行财产,2016年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康尔麦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 诉讼 | 公司与其进行大麦种植合作,因2012年自然状况影响其农业受灾,导致大麦减产,无法偿还大麦种植款项共计841万元。 | 8,410,000 | 农垦中院经审理作出(2013)垦民初字第12号民事判决书。被告上诉至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年1月7日省高院开庭审理。2月17日高院作出判决。 | 一审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大麦款841万元及利息-2012年12月31日至实际给付日;未按判决指定期限给付利息加倍;案件受理费被告承担。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70,679元由康尔麦负担。 |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21万元,剩余款项无可供执行财产,现法院已终结本次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再恢复执行。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九三圣龙亚麻产业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2012年5月15日,鑫亚公司与九三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九三公司为公司代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九三公司交付亚麻原料2292.3吨。但九三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九三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65,014,251.7 | 无 | 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3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3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4号,并于2018年5月16日开庭,鑫亚公司于2018 | 一审判决:1、九三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059号《亚麻纱加工合同》及XY-SLYMQFYM20120731-JGHT-GJ-110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及亚麻布;2、驳回鑫亚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6,871.00元,由鑫亚公司负担183,435.50元,九三公司、青枫公司负担183,435.50元。二审判决: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3号民事判决;二、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 |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年9月1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判决书。 | 六十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L24N型长麻纱366.98吨、S20N型短麻纱23.239吨、S15N型短麻纱205.2227吨、混支纱(短麻纱)0.375吨、精络0.8113吨、联络74.1225吨、亚麻布61,405.2米。如不能给付,应折价31,161,510.60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三、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366,871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83,435.50元,黑龙江农垦九三圣龙亚麻产业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183,435.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2,050.07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述亚麻存货成本为33,091,902.40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495,250.70元,净值9,596,651.70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 | 无 | 诉讼 | 2012年5月21日,鑫亚公司与志德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约定志德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原料。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志德公司交付需加工亚麻原料645.15吨及机短 | 23,253,648.82 | 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4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 | 一审判决:1、志德公司、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照XY-YSZDQFYM20120521-YMS-064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纱;2、驳回鑫亚公 |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麻184.82吨。但志德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并拒绝交付产成品。合同同时约定青枫公司对志德公司的加工行为负有下达生产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负责统计保管和生产跟单等责任。因二被告未履行合同义务,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4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6号,并于2018年5月15日开庭,鑫亚公司于2018年8月2日收到二审判决书。 | 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8,050.00元,由鑫亚公司负担79,025.00元,志德公司、青枫公司负担79,025.00元。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4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XY-YSZDQFYM-20120521-YMS-064号《亚麻纱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149.2588吨亚麻纱(其中L24N长麻纱68.9119吨+S15N短麻纱80.3469吨)及精络25.0681吨、联络50.1362吨。如不能给付应折价7,506,289.85元赔偿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158,050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79,025元,延寿志德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79,02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83,219.08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上述亚麻产品成本7,940,448.62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200,300.98 |
元,净值4,740,147.64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丹东市前阳棉麻纺织厂、青枫亚麻公司 | 无 | 诉讼 | 2012年7月31日,鑫亚公司与前阳纺织厂、青枫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前阳纺织厂为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公司向前阳纺织厂交付长麻纱原料161.04723吨、短麻纱原料56.4135吨,共计217.46073吨。但前阳纺织厂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年10月15日,前阳纺织厂出具《说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34,847,760.24 | 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6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6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5号,并于2018年5月14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 一审判决:1、青枫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照XY-QYMMQFYM20120731-JGHT-GJ-111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鑫亚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501,323.765米;2、驳回鑫亚公司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一、维持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6号民事判决主文第二项;二、变更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6号民享判决主文第一项为: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111号亚麻布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501,323.765米,其中101-50x54-63规格461,407,795米,2020-48x45-63规格39,915.97米。如不能给付应折价9009,857.18元赔偿鑫亚公司的损失。一审案件受理费216,000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08,000元,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108,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4,966.79元,由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 |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泰安祝阳林泰亚麻纺织有限公司、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2012年7月31日,鑫亚公司与祝阳公司、青枫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约定祝阳公司为鑫亚公司加工亚麻坯布。合同签订后,鑫亚公司向祝阳公司交付长麻纱原料41.075吨,短麻纱原料55.75吨,共计96.825吨。但祝阳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向鑫亚公司报告加工进度,也未按合同约定在鑫亚公司和青枫公司共同签章后办理产成品出库手续,2013年10月17日,祝阳公司出具《说明》,主张其已向青枫公司交货,然青枫公司对此不认可;因合同约定青枫公司对加工行为负有提请亚麻纱运输计划、监管交付、质量验收等责任,鑫亚公司多次向二被告催要,但至今未收到加工产品,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14,228,014.5 | 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7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审理本案。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7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3号,并于2018年5月14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 一审判决:1、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照XY-TAZYQFYM20120731-JGHT-GJ-112号《亚麻加工合同》的约定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加工完成的亚麻布260486.22米;2、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案鑫亚公司将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1、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8号民事判决;2、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9,611,633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3、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3,769.41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本 |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无 | 诉讼 | 2011年11月3日,鑫亚公司与青枫公司签订337号《销售合同》,鑫亚公司向青枫公司出售亚麻原料4071.03吨,最终确定亚麻原料单价为24514元/吨;后双方发生纠纷,经生效判决确认,青枫公司收取1133.58吨原料,剩余2937.45吨亚麻原料由双方与九三圣龙公司、延寿志德公司签订《亚麻纱加工合同》进行加工。后双方又与九三公司签订《亚麻布加工合同》,由九三公司将前述加工出的部分亚麻纱继续加工为亚麻布。截止2013年4月27日,约有84.225吨亚麻纱及274872.18米亚麻布等加工成品交付给青枫公司。按照双方交易习惯,上述亚麻纱价值5,147,075.00元,亚麻布价值4,947,699.24元,共计10,094,774.24元。青枫公司收货后拒绝支付货款,致鑫亚公司经济损失,故鑫亚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 12,518,235.1 | 法院于2016年1月19日受理本案,案号为〔2016〕黑81民初8号,法院向被告送达起诉材料后,青枫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经审查予以驳回,青枫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黑龙江省高院提起上诉,黑龙江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青枫公司上诉。农垦中院于2016年11月21日至25日开庭审理了本案。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作出(2016)黑81民初8号判决书。鑫亚公司已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于2018年5月2日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传票,此案案号为(2018)黑民终362号,并于2018年5月16日开庭,2018年7月27日,鑫亚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 | 一审判决:驳回鑫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6,60.00元,由鑫亚公司负担。二审判决:(一)撤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16)黑81民初8号民事判决;(二)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给付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9,611,633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三)驳回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93,769.41元,由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负担。上述亚麻布及亚麻纱成本为13,084,017.16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28,794.99元,净值6,255,222.17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本案已审理终结。 | 该案判决书已生效,被告未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公司按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正在执行中。 |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 | 2012年1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1000万元。期限届满后,被告一直未予偿还,故原告提起诉讼。 | 13,500,000 | 农垦中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调解书编号为(2013)垦民初字第9号。 | 调解结果:被告忠信伟业给付原告1350万元;逾期被告承担1350万元自2013年3月29日至给付日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双方共同承担。 | 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能给付,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偿还欠款200万元。后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于2019年10月12日下达〔2013〕垦执字第24-10号执行裁定书将中信伟业4套房产交付龙业公司冲抵案件执行标的412.27万元。 | ||
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诉讼 | 2011年8月,原告向被告提供借款5000万元。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偿还1500万元,故原告提起诉讼。 | 35,000,000 | 哈尔滨市中院经开庭审理于2014年10月14日作出(2014)哈民二民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2015年1月,中青公司以双方法律关系为合作关系不是借贷关系及判决支持给付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就该一审判决书申请再审。省高院于2015年6月17日向龙业公司送达了再审申请书及应诉材料,并于6月30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5年12月2日判决。 | 一审判决:一、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龙业公司借款本金3500万元;二、中青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龙业公司2011年8月31日至2014年3月26日止占用资金补偿款6,327,580.82元。2014年3月26日至实际给付之日占用资金补偿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给付。再审判决:驳回中青公司的再审申请。 | 一审判决作出后,中青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期限届满后,中青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龙业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现处于执行中,因查封土地仍未能拆迁完毕,需继续等待拆迁工作结束后,才能申请法院对查封土地进行评估、拍卖。 | ||
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 | 诉讼 | 2010年1月鑫亚公司与农垦龙健粮油经销公司签定大米联营合作合同,合同签定履行后对方尚欠一部分货款,至2012年12月底,欠公司本息51万元。鑫亚公司2013年1月提起诉讼。 | 510,000 | 2013年5月16日在黑龙江省绥化农垦法院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编号〔2013〕绥商初字第44号。 | 调解结果:被告于2013年10月1日前还款60万元,到期如未能偿还,则按起诉金额68万元给付。 |
被告到期后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9月执行回款7万元,剩余款项仍待执行。
锦宸集团 | 呼伦贝尔市天 | 诉讼 | 2012年4月,在甲方天顺房地产和总承包人锦宸集团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 | 122,000,000 | 2018年4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18年6月25日鑫都公 | 一审判决:1.被告天顺房地产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锦宸集团工程款 | 2019 年 5 月 25 日,鑫都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
有限公司 | 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协议书》时,为甲方全权担保。要求鑫都公司承担甲方拖欠工程款和欠款利息共计1.9亿元的连带责任。 | 司收到原告锦宸集团的上诉状。鑫都公司于2018年9月6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发来的开庭传票,案号为(2018)最高法民终846号,开庭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09时-2018年9月11日12时。 | 121,038,195.88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被告鑫都公司对被告天顺房地产欠付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锦宸集团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91,373.27元,由原告锦宸集团负担98,137.39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公司负担893,235.8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天顺房地产、鑫都公司负担。2019年2月21日,鑫都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邮寄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撤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三项;2、变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0,572,284.76元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3、变更 | 裁定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民终 846 号民事判决书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责令鑫都公司履行下列连带清偿义务:(一)给付申请执行人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 140,572,284.76 及利息(利息自 2015 年 11 月 27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案件受理费 1,032,309.22 元,其他诉讼费用 5,000 元,申请执行费 209,010.00 元。三、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责令鑫都公司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7)内民初3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鑫都公司对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述欠付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款和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对天顺新城二、三期建设工程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具有优先受偿权;5、驳回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2019年5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具体情况如下:1、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最高法民终846号民事判决书由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2、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责令鑫都公司履行下列连带清偿义务:(1)给付申请执行人锦宸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140,572,284.76及利息(利息自2015年11月27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 | 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 10 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2019年7月11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94号,法院根据锦宸集团(2017年6月,锦宸集团诉天顺公司和鑫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7—027,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8—026、2018—030、2019—010、2019—035)强制执行申请,裁定:查封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10号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2019年7月15日,鑫都公司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虽然登记在鑫都公司名下,但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抵债给了北大荒股份公司,法院已裁定其所有权已归属北大荒股份公司”,并提交了黑龙 |
1,032,309.22元,其他诉讼费用5,000元,申请执行费209,010.00元。3、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财产令》责令鑫都公司如实向法院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执行中,如果财产状况发生变动,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法院补充报告。 | 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2020年10月28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不得执行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2021年4月18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发来的(2021)内07执恢10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呼伦贝尔中院恢复执行。2021年10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查封天顺新城三期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当天,鑫都公司向呼伦贝尔中院邮寄情况说明,2021年11月26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中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中止对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的执行。 | ||||||||
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 | 仲裁 | 2017年12月6日,天顺公司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仲裁请求:“(1)请求裁决鑫都公司继续履行《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房地产 | 437,000,000 | 2017年12月22日,鑫都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3469号仲裁案答辩通知》,鑫都公司于2018年1月10日提 | 仲裁庭裁决如下: (一)鑫都公司向天顺公司支付违约金3亿元;(二)鑫都公司向天顺公司支付律师费300万元;(三)驳回鑫都公司的仲裁反请 | 天顺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开发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联合开发补充协议书》,要求鑫都公司支付项目后续资金6000万元;(2)请求裁决鑫都公司向天顺公司支付违约金3.74亿元;(3)请求裁决鑫都公司承担本案律师费300万元;(4)请求裁决鑫都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2018年1月4日,鑫都公司向仲裁委提交了仲裁反请求申请书,仲裁反请求为:“(1)请求裁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地产项目联合开发协议书》;(2)请求对双方联合开发的天顺新城二期、三期项目进行清算,裁决天顺公司给付鑫都公司天顺新城二期项目销售收入206,712,000元(以最终清算确认数额为准);(3)请求裁决天顺公司承担鑫都公司律师费300万元;(4)请求裁决天顺公司承担本案仲裁费”。 | 出反请求(进展公告编号为2018-003号)。2018年3月2日接到北京仲裁委通知将于2018年4月9日开庭审理。本案于2018年4月9日开庭审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交换了证据。等待北京仲裁委的下一次开庭。同时,鑫都公司提出对项目进行审计。2020年4月20日天顺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交了《对仲裁请求事项确认函》,明确撤回第1项仲裁请求,其他仲裁请求不变。2020年4月27日,鑫都公司向北京仲裁委提交了《变更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反请求申请人鑫都公司变更后的仲裁反请求为:1.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给付项目价值款152,334,353.47元(天顺新城二、三期项目总价值乘以55%后减去反请求申请人已抵债的天顺新城三期项目价值);2.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向反请求申请人给付违约金27,718,866.7元(即联合开发协议中约定的罚金,自2016年6月1日至2019年8月20日,以150,715,411.14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2020年4月27日,以150,715,411.1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及自2020年4月 | 求;(五)本案本请求仲裁费1835550元(已由天顺公司向本会全额预交),由鑫都公司全部承担,鑫都公司直接向天顺公司支付天顺公司代其垫付的本请求仲裁费1835550元;本案反请求仲裁费1239147.59(已由鑫都公司向本会全额预交),由天顺公司承担123914.76 元,鑫都公司自行承担1115232.83元,天顺公司直接向鑫都公司支付鑫都公司代其垫付的反请求仲裁费123914.76元;(七)本案鉴定费6600元(已由鑫都公司预交),全部由鑫都公司承担。上述裁决双方应向对方支付的款项互相折抵后,鑫都公司还应向天顺公司支付的剩余款项为303711635.24 元,鑫都公司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支付完毕。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27日至实际给付之日的违约金(以150,715,411.14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3.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反请求申请人律师费300万元; 以上合计:183,053,220.17元。4.请求裁决反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2020年5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发来的《关于(2017)京仲案字第3469号仲裁案变更仲裁反请求受理通知》,通知仲裁庭已于2020年5月22日决定对鑫都公司变更后的仲裁反请求予以受理。2020年8月6日,仲裁委第六次开庭审理。2021年4月30日,仲裁委第七次开庭审理本案。2021年8月27日,收到仲裁裁决。 |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内蒙呼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 | 诉讼 | 2019年7月11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中院《执行裁定书》(2019)内07执94号,法院根据锦宸集团(2017年6月,锦宸集团诉天顺公司和鑫都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7—027,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8—026、2018—030、2019—010、2019—035)强制执行申请,裁定:查封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楼、10号楼整体;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 | 87,700,000 | 2019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呼伦贝尔中院)送达的《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2019年11月4日,开庭双方交换证据。2020年6月23日开庭审理。2020年10月28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内07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 2020 年 11 月20 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本案一审被告锦宸集团提交的 |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内07民初11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得执行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锦宸公司上诉后,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2021)内民终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锦宸集团申请再审,公司于2023年12月6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内07执恢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份(2021)内07执恢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具体情况如下: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解除对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 |
开发有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年7月15日,鑫都公司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书面情况说明,告知法院“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虽然登记在鑫都公司名下,但鑫都公司开发的天顺新城三期在建工程早已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全部抵债给了北大荒股份公司,法院已裁定其所有权已归属北大荒股份公司”,并提交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2016年2月,公司诉鑫都公司借贷款合同纠纷案,公司诉讼事项公告编号:2016—022,后续进展公告编号:2017—002、2018—047、2018—053、2018—055。本案已于2018年10月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2019年8月1日,公司对呼伦贝尔中院给鑫都公司出具的(2019)内07执94号《执行裁定书》,以案外人的主体身份,向呼伦贝尔中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及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阐明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查封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的行为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解除对公司享有所有权的天顺新城三期9号 | 《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2021 年 1 月 30 日,鑫都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1)内民终 20 号,定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开庭。2021年4月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内民终20号《民事判决书》。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内07执恢10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和2份(2021)内07执恢1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 日收到(2023)最高法民再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二审判决。 | 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的查封。本裁定立即执行。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份《协助执行通知书》写明: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向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知解除对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9号楼整体、10号楼整体的查封。 |
94号执行裁定书继续执行,驳回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诉讼请求;3.诉讼费用由北大荒股份公司承担。 |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2018年10月22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股份公司送达了(2016)黑执30-7号以物抵债裁定书,股份公司依据上述法律文书取得了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包括案涉G6-105号房产)所有权。2019年7月29日,股份公司委托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向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送达了限期搬出的律师函。2019年8月4日,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中止案涉G6-105号房产的执行。2019年11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执异371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被告的异议申请。2019年12月12日,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称其于2019年7月29日收到北京岳成(黑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函之时方得知房产争议之事,其未过法定提出执行异议期限,请求撤销 | 40,520,000 | 2021年4月2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案号为(2021)内07民初28号,本案定于2021年5月10日上9:30在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2021年5月12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追加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的通知》和开庭传票。通知我公司人民法院追加呼伦贝尔市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因需要给第三人举证期限,故原定开庭时间改为2021年5月28日。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内07民初28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上诉状》,案号为(2021)内07民初28号,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诉请求如下:1.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内07民初第28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驳 |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决如下:1.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G6-105房产房屋返还给公司。2.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公司自2018年10月22日至2021年3月22日租金损失150.59万元,并自2021年3月23日起至房屋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每月41830元给付房屋租金。3.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4.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案件受理费164757.67元,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98854.60元,公司负担63903.07元。鉴定费20000元,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2000元,公司负担8000元。2021年12月17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 | 暂无 |
(2019)黑执异371号执行裁定书、(2016)黑执30-6号执行裁定书、(2016)黑执30-7号执行裁定书及(2016)黑执30号结案通知书。2020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20)最高法执复44号执行裁定书,驳回了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复议申请。2021年3月1日,股份公司再次向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函主张权利,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仍拒绝搬出。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作为案涉房屋所有权人即股份公司的合法权利。2021年4月19日,股份公司收到了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案号为(2021)内07民初28号。 | 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或将本案发回重审。2.请求一审、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2)内民终444号。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民申1306号应诉通知书,内容如下: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5日做出的(2022)内民终444号《民事判决书》,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 内07民初2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2021)内07民初29号民事判决书中第十七页第四行“63903.07元”补正为“65903.07元”。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22)内民终444号,判决如下:(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162109.61元,由呼伦贝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负担。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第三人(北大荒 | 诉讼 | 龙垦麦芽公司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请求撤销(2021)苏0312执异6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判决不得追加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铜山区人民法院在办理徐州桂柳恒杰牧业有限公司(下称“桂柳恒杰公司”)申请执行北大荒龙麦农业股 | 23,319,700 | 2021年6月22日,龙垦麦芽公司收到了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费预缴通知单》,案号为(2021)苏0312民初6813号。龙垦麦芽公司请求事项:1.请求撤销(2021)苏0312执异6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判决不得追加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2021年12月23日,龙垦麦芽公司 | 一审判决如下:1.追加原告龙垦麦芽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159583061元的范围内,对北大荒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2019)苏0312民初7123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驳回原告龙垦麦芽公司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龙垦麦芽公司负 | 暂无 |
龙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份有限公司(下称“龙麦农业公司”)、北大荒龙麦(广东)粮食有限公司、李斌一案过程中,应桂柳恒杰公司申请作出了(2021)苏0312执异68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龙麦农业公司的股东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下称“龙垦麦芽公司”)、深圳鑫麦香实业有限公司(下称“鑫麦香公司”)、鼎德信(天津)有限公司(下称“鼎德信公司”)为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不服上述裁定,特提起诉讼,龙垦麦芽公司认为:龙垦麦芽公司已向龙麦农业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且龙麦农业公司现有财产足以清偿案涉债务,铜山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将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是错误的,具体理由如下:一、龙垦麦芽公司已向龙麦农业公司足额缴纳出资,铜山区人民法院将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是错误的。1.龙垦麦芽公司于2016年7月已将用于出资的设备、车辆、股权、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了龙麦农业公司,出资的设备已向龙麦农业公司开具发票,出资的股权也已变更至龙麦农业 | 收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苏0312民初6813号《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6月2日,龙垦麦芽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2022)苏03民终2557号,本案龙垦麦芽公司提起上诉后,二审于2022年6月6日开庭。2022年6月21日,龙垦麦芽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苏03民终2557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年3月10日,龙垦麦芽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民申682号《受理通知书》,内容如下:龙垦麦芽公司不服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苏03民终2557号《民事判决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查。 | 担。 二审判决如下:(一)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二审案件受理费158819.5元,由上诉人龙垦麦芽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限公司(下称“龙健绿源公司”)股权(价值约941万元)及现有设备及车辆(价值约1594万元)等财产线索提供给铜山区人民法院,但铜山区人民法院在未经调查的情况下就作出上述裁定将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了第三人,上述裁定中既掩盖了龙麦农业公司持有龙健绿源公司股权的事实且也在未经评估鉴定的情况下作出了龙麦农业公司的机器设备无处置价值的错误结论,上述裁定明显错误;综上,因铜山区人民法院将龙垦麦芽公司追加为被执行人且查封龙垦麦芽公司账户的错误行为,已致使龙垦麦芽公司处于瘫痪状态,无法正常经营,故龙垦麦芽公司向铜山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诉讼 | 麦芽公司欠付股份公司借款,股份公司依法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份公司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麦芽公司立即向股份公司返还借款877,241,555.4元;2.请求判令麦芽公司承担本案保全费、诉讼费等费用。事实理由:股份公司、麦芽公司分别于2010年2月11日签订编号为HBN2010015号《还款责任书》、2011年1月17日签订编号为HBN20110002 | 877,241,555.4 | 2021年10月19日,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1)黑81民初91号。股份公司请求事项: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借款877,241,555.40元;2.请求贵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保全费、诉讼费等费用。2022年1月21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黑8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2022年11月29日收到 | 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1)黑8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1.被告龙垦麦芽公司给付原告公司877,241,555.4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履行完成。2.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案件受理费 | 一审判决生效后及时向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5月14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 |
号《还款责任书》、2011年7月1日签订编号为HBN20110027号《还款责任书》、2011年7月4日签订编号为HBN20110027-1号《还款责任书》、2012年4月11日签订编号为HBN20120011号《还款责任书》及编号为HBN20120012号《还款责任书》,股份公司陆续出借给麦芽公司1,070,000,000.00元,后麦芽公司只返还部分款项。除上述借款外,麦芽公司于2011年9月至2012年间曾单独向股份公司借款合计290万元用于厂区改造等项目使用。2013年12月31日,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十二、关于向分子公司无偿提供借款的议案”,麦芽公司自2013年度起无偿使用股份公司提供的借款。2018年12月27日,麦芽公司向股份公司申请将2013年前所欠利息15,934,088.66元调整为本金,调整后,麦芽公司欠付股份公司借款本金1,063,606,855.40元。2018年12月29日,原、麦芽公司签订《债务豁免协议书》,股份公司同意豁免麦芽公司债务金额190,000,000.00元,豁免后麦芽公司欠付股份公司借款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 | 4,428,007.78元,由被告龙垦麦芽公司负担。2022年1月21日,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作出(2021)黑81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21)黑81民初91号民事判决书中“案件受理费4428007.78元,由被告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负担”补正为“案件受理费4428007.7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负担”。2022年11月29日收到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七《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终结(2022)黑81执96号案件的执行。 | 的(依据本院(2014)垦执字第40.41.42号、(2015)垦执字第9号执行裁定书,经公开参与拍卖,买受所取得的产权)位于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房产。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二、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登记在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名下的牌照号为冀CBM995号帕萨特领域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三、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牌照号为黑A7R0W1号起亚索兰托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四、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牌照号为黑A8177A号大众凯路威牌汽车一辆,查封期限为二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五、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依据本院(2014)垦执字第37-8号执行裁定书,经公开拍卖,以流拍保留价接收所取得的 |
本金873,606,855.4元。2019年12月,股份公司再次出借给麦芽公司3,634,700.00元。截止2021年9月30日,麦芽公司尚欠股份公司借款本金877,241,555.4元。综上,麦芽公司持续拖欠股份公司借款的行为已给股份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特提起诉讼。 | 产权,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已经取得商品房销售发票)位于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状元花园小区B座1-2层12B号、1-2层10号房产二处,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六、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依据本院(2014)垦执字第24-10号执行裁定书,经公开拍卖,以流拍保留价接收所取得的产权)位于肇东市北一街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产籍证号为02-039-01-000101、02-039-01-000102、02-039-01-000103、02-039-01-000105房产四处,查封期限为三年,自本裁定书向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七、拍卖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原哈尔滨龙垦麦芽有限公司)持有的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的100%的股权。案号为(2022)黑81执9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的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龙垦麦芽公司院内的全部机 |
登记机关送达之日起算。三、(2022)黑81执96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裁定:提取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5)松执字第00047号被执行人哈尔滨益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执行款。四、(2022)黑81执96号之六《执行裁定书》裁定:提取被执行人龙垦麦芽公司所有在哈尔滨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2015)哈执字第00004号被执行人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部执行款。 | |||||||||
锦宸集团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诉讼 | 2021年9月13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7执恢10号之三《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鑫都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查封期限为三年,查封期间由鑫都公司负责管理。2021年10月25日,鑫都公司收到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后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解除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查封的情况说明。2021年11月2日,公司向呼伦贝尔 | 125,500,825 | 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案号为(2022)内07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锦宸集团提起上诉,公司于2024年2月4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一审判决:(一)驳回原告锦宸集团诉讼请求。(二)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锦宸集团负担。 | 暂无 |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2021年1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内07执异9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中止对被执行人鑫都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的执行。锦宸集团不服《执行裁定书》“中止对被执行人鑫都公司开发的位于海拉尔火车站前广场南侧天顺新城三期建设工程7号楼整体、8号楼整体的执行”的裁定,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87,50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56,765万元,未超出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500,000,000 | 1,000,0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未到期金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6月27日 | 自有闲置资金 | 银行理财 | 否 | 协议约定 | 2.9% | 7,209,722.22 | 500,000,000 | 是 | 是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4月26日 | 自有闲置资金 | 银行理财 | 否 | 协议约定 | 2.85% | 2,787,534.25 | 300,000,000 | 是 | 是 |
公司哈尔滨分行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000 | 2023年12月29日 | 2024年3月29日 | 自有闲置资金 | 银行理财 | 否 | 协议约定 | 2.7% | 1,350,000 | 200,000,000 | 是 | 是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外支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000 | 2023年1月16日 | 2023年4月16日 | 自有闲置资金 | 银行理财 | 否 | 协议约定 | 3.1% | 3,875,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6,767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14,482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0 | 1,140,262,121 | 64.14 | 0 | 无 | 0 | 国家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676,750 | 26,436,474 | 1.49 | 0 | 无 | 0 | 未知 |
李侨 | 4,464,800 | 4,464,800 | 0.25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42,542 | 4,030,342 | 0.23 | 0 | 无 | 0 | 未知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38,800 | 3,803,100 | 0.21 | 0 | 无 | 0 | 未知 |
郑创华 | 47,500 | 3,652,000 | 0.21 | 0 | 无 | 0 | 未知 |
彭奕 | 225,600 | 3,550,000 | 0.20 | 0 | 无 | 0 | 未知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77,151 | 3,177,151 | 0.18 | 0 | 无 | 0 | 未知 | |
山东三同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2,143,968 | 3,097,168 | 0.17 | 0 | 无 | 0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1,846,400 | 3,046,400 | 0.17 | 0 | 无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1,140,262,1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0,262,121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436,474 | 人民币普通股 | 26,436,474 | |||||
李侨 | 4,46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464,80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030,342 | 人民币普通股 | 4,030,34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80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03,100 | |||||
郑创华 | 3,65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2,000 | |||||
彭奕 | 3,5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5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177,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77,151 | |||||
山东三同优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097,1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7,168 | |||||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二组合 | 3,046,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6,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与上述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972,884 | 0.34 | 724,500 | 0.04 | 4,030,342 | 0.23 | 1,146,600 | 0.0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主要消费交易 | 3,664,300 | 0.21 | 0 | 0 | 3,803,100 | 0.21 | 480,700 | 0.03 |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 | 0 | 0 | 0 | 3,177,151 | 0.18 | 342,800 | 0.02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归还的股份数量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顺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342,800 | 0.02 | 3,519,951 | 0.20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杨宝龙 |
成立日期 | 1994年4月10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农业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业务,主要包括农、林、牧、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投资经营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企业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控股公司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交通运输、仓储等。其他业务,主要包括文化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及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4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以计规划〔1998〕322号文批准的国家120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原黑龙江农垦总局的核心企业。2018年12月,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集团公司的出资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20年5月,正式更名为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及《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农垦发〔201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仍然有效等原因,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24)1400001号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大荒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北大荒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土地承包收入的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4和附注七、61”所述,北大荒股份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504,444.34万元,其中土地承包收入343,415.23万元。 土地承包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公司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的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土地承包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土地承包收入的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土地发包流程、承包流程、土地承包费收取等相关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识别与土地承包经营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条款,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增长、毛利率波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确认的合理性; (4)选取样本检查《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收款收据、凭证记录等支持性证据;检查承包费入账日期、土地面积、亩均单价、金额等是否与《农业生产承包协议》、收款收据等一致; (5)在家庭农场承包户中选取样本实施现场访谈及函证程序。 |
(二)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的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27,附注七、17、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七、30、其他非流动资产和附注七、72、资产减值损失”所述,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61,705.68万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632.00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余额18,256.83万元;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余额65,190.02万元,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75.22万元,资产减值准备余额26,813.52万元。 考虑到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重大,且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基于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和估计,特别是对包括折现率和基于未来市场供需情况在内的现金流量的预测,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 针对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的确认,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公司与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相关的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复核相关会计政策的一贯性; (3)获取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管理层聘请的第三方评估专家是否具备所需的胜任能力、专业素养和客观性; (4)结合其他非流动资产的盘点程序,检查资产的数量、状况,评价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计提的合理性;(5)在本所估值专家协助下,评价资产评估报告使用的评估方法,以及关键假设、折现率等参数的合理性;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复核其计算减值准备金额的准确性; (7)复核长期股权投资、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在财务报告中的相关列报和披露。 |
四、 其他信息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北大荒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北大荒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北大荒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北大荒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北大荒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北大荒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北大荒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卫东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艳芬
中国·武汉 2024年03月27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370,282,191.86 | 3,054,013,497.78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0,236,107.30 | 150,530,061.6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10,908,248.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2,312,962.52 | 1,770,142.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1,782,674.01 | 56,079,782.71 |
其中:应收利息 | 七、9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44,773,037.47 | 184,858,111.43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9,016,682.63 | 24,897,795.06 |
流动资产合计 | 3,699,311,904.39 | 3,472,149,391.1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434,488,486.94 | 470,349,087.5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1,000,001.00 | 11,000,003.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624,222,023.90 | 3,304,606,227.95 |
在建工程 | 七、22 | 20,305,717.68 | 30,494,645.4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七、23 | 1,701,534.91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77,801,499.68 | 38,143,243.77 |
无形资产 | 七、26 | 414,440,951.61 | 404,973,179.3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32,433,919.05 | 41,103,570.9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383,765,042.64 | 455,273,481.5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000,159,177.41 | 4,755,943,439.56 | |
资产总计 | 8,699,471,081.80 | 8,228,092,830.7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96,934,260.37 | 134,741,406.73 |
预收款项 | 七、37 | 3,005,752.49 | 3,927,130.57 |
合同负债 | 七、38 | 4,004,007.95 | 13,408,373.82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93,287,977.95 | 472,056,042.61 |
应交税费 | 七、40 | 87,596,496.49 | 72,905,588.49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15,650,990.86 | 407,574,989.4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4,349,301.15 | 11,824,670.6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8,055.71 | 936,349.63 |
流动负债合计 | 1,235,046,842.97 | 1,117,374,551.9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2,984,954.93 | 2,984,954.9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9,560,847.54 | 11,702,540.10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137,271.31 | 137,271.31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28,640,897.10 | 141,762,548.93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2,736,323.13 | 3,194,319.3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060,294.01 | 159,781,634.57 | |
负债合计 | 1,399,107,136.98 | 1,277,156,186.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777,679,909.00 | 1,777,679,909.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420,453,912.35 | 2,420,260,595.9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307,809.80 | 1,872,258.3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213,354,915.60 | 2,062,683,286.0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91,650,359.90 | 925,233,532.2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503,446,906.65 | 7,187,729,581.55 |
少数股东权益 | -203,082,961.83 | -236,792,937.3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300,363,944.82 | 6,950,936,644.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699,471,081.80 | 8,228,092,830.70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36,094,979.57 | 2,951,238,388.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236,107.30 | 150,530,061.6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83,386,363.28 | 757,361,537.63 |
其中:应收利息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92,814,495.27 | 130,916,979.0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3,399,806.23 | 20,462,606.03 | |
流动资产合计 | 4,146,081,751.65 | 4,010,509,572.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635,640,652.55 | 675,069,248.6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3,382,979,413.34 | 3,046,701,279.42 | |
在建工程 | 20,305,717.68 | 30,494,645.4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701,534.91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8,125,218.51 | 38,143,243.77 | |
无形资产 | 65,626,899.18 | 54,843,316.34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1,940,884.83 | 40,570,658.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2,945,361.04 | 291,107,875.2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450,265,682.04 | 4,187,930,267.33 | |
资产总计 | 8,596,347,433.69 | 8,198,439,839.8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75,183,296.57 | 110,556,106.08 | |
预收款项 | 349,353.72 | 777,196.22 | |
合同负债 | 10,016,398.31 | 19,380,483.92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7,853,349.49 | 467,292,501.82 | |
应交税费 | 14,639,752.57 | 3,102,715.28 | |
其他应付款 | 73,409,244.66 | 46,590,397.2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486,650.84 | 11,824,670.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2,043.55 | 1,473,839.53 | |
流动负债合计 | 796,440,089.71 | 660,997,910.7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984,954.93 | 2,984,954.93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租赁负债 | 19,702,317.71 | 11,702,540.10 | |
长期应付款 | 137,271.31 | 137,271.31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28,640,897.10 | 141,762,548.93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2,736,323.13 | 3,194,319.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201,764.18 | 159,781,634.57 | |
负债合计 | 960,641,853.89 | 820,779,545.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777,679,909.00 | 1,777,679,90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422,288,497.19 | 2,422,095,180.7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213,354,915.60 | 2,062,683,286.01 | |
未分配利润 | 1,222,382,258.01 | 1,115,201,918.7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635,705,579.80 | 7,377,660,294.5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596,347,433.69 | 8,198,439,839.81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5,044,443,383.20 | 4,261,571,985.21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5,044,443,383.20 | 4,261,571,985.2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七、61 | 3,815,996,635.53 | 3,175,825,322.89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259,909,777.51 | 2,575,955,136.6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5,529,112.99 | 10,185,558.26 |
销售费用 | 七、63 | 36,922,690.18 | 24,073,696.69 |
管理费用 | 七、64 | 582,141,761.16 | 598,376,259.81 |
研发费用 | 七、65 | 89,560,692.72 | 72,881,720.09 |
财务费用 | 七、66 | -168,067,399.03 | -105,647,048.61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七、66 | 180,226,900.91 | 113,137,646.21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9,579,176.58 | 9,394,172.5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3,887,265.42 | 12,154,682.1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8,169,470.51 | -16,983,459.6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50,622.17 | 21,262,910.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0,857,622.81 | -183,436,824.4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40,681.62 | 1,314,337.4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23,872,339.81 | 946,435,940.9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8,215,108.29 | 32,741,639.25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1,411,293.68 | 21,201,341.63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10,676,154.42 | 957,976,238.58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6,340,403.48 | 11,676,488.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4,335,750.94 | 946,299,749.92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84,335,750.94 | 946,299,749.9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3,714,016.98 | 975,291,615.5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621,733.96 | -28,991,865.6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564,446.50 | 4,904,700.0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564,446.50 | 4,904,700.07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1,564,446.50 | 4,904,700.07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七、77 | -1,564,446.50 | 4,904,700.07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82,771,304.44 | 951,204,449.9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62,149,570.48 | 980,196,315.6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621,733.96 | -28,991,865.6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8 | 0.54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8 | 0.549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5,061,541,603.28 | 4,258,024,111.3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3,270,311,231.29 | 2,573,693,595.77 |
税金及附加 | 12,063,347.02 | 5,382,003.89 | |
销售费用 | 36,915,294.18 | 24,067,094.66 | |
管理费用 | 552,242,500.90 | 569,155,796.41 | |
研发费用 | 89,260,692.72 | 72,881,720.09 | |
财务费用 | -174,619,490.66 | -104,780,240.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179,198,645.54 | 111,890,354.52 | |
加:其他收益 | 8,682,084.35 | 8,376,981.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9,019,707.37 | 12,445,235.0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301,912.46 | -16,692,906.7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2,293,690.53 | 12,300,187.0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040,395.00 | -135,220,517.57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28,369.91 | 1,314,337.45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4,024,689.19 | 1,016,840,364.24 | |
加:营业外收入 | 8,173,249.98 | 8,718,906.54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381,268.10 | 20,789,544.6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30,816,671.07 | 1,004,769,726.15 | |
减:所得税费用 | 26,339,140.43 | 11,675,871.3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4,477,530.64 | 993,093,854.8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04,477,530.64 | 993,093,854.8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004,477,530.64 | 993,093,854.8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76,180,867.69 | 4,166,743,688.3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6,499,370.5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61,548,954.67 | 221,981,866.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37,729,822.36 | 4,405,224,925.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12,430,155.41 | 1,798,326,500.5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87,324,090.60 | 1,002,650,123.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549,063.62 | 55,810,663.2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7,746,955.38 | 289,017,178.3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23,050,265.01 | 3,145,804,465.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679,557.35 | 1,259,420,459.6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3,900,058,332.6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71,807.45 | 31,187,287.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39,640.26 | 1,812,864.9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511,449.71 | 3,933,058,484.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9,033,575.26 | 348,999,665.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0 | 2,7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5,167.00 | 7,57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9,068,742.26 | 3,099,007,235.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1,557,292.55 | 834,051,249.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09,865.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3,409,865.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895,072.0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5,072.04 | 3,409,86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6,625,561.78 | 711,071,962.2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4,410,771.38 | 13,999,746.0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1,036,333.16 | 725,071,708.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0,141,261.12 | -721,661,843.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7,018,996.32 | 1,371,809,865.7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0,973,309.65 | 1,679,163,443.9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3,954,313.33 | 3,050,973,309.65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187,629,151.45 | 4,169,390,588.33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609,681.35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529,061.05 | 217,920,718.9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41,158,212.50 | 4,399,920,988.6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407,383,000.35 | 1,798,306,462.5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81,843,790.83 | 997,296,808.1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403,051.73 | 48,806,660.7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60,817,714.10 | 283,828,880.7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84,447,557.01 | 3,128,238,812.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56,710,655.49 | 1,271,682,176.5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50,000,000.00 | 3,900,058,332.68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971,807.45 | 31,187,287.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539,640.26 | 1,767,364.9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7,511,447.71 | 3,933,012,984.8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8,271,150.54 | 348,991,215.4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0 | 2,80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67.00 | 7,57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78,306,317.54 | 3,148,998,785.4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0,794,869.83 | 784,014,199.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030,294.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30,294.5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46,625,561.78 | 711,071,962.24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469,866.40 | 13,999,746.0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4,095,428.18 | 725,071,708.3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1,065,133.68 | -725,071,708.3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15,149,348.02 | 1,330,624,667.5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8,599,529.25 | 1,617,974,861.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33,450,181.23 | 2,948,599,529.25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260,595.95 | 1,872,258.30 | 2,062,683,286.01 | 925,233,532.29 | 7,187,729,581.55 | -236,792,937.32 | 6,950,936,644.23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260,595.95 | 1,872,258.30 | 2,062,683,286.01 | 925,233,532.29 | 7,187,729,581.55 | -236,792,937.32 | 6,950,936,644.2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3,316.40 | -1,564,448.50 | 150,671,629.59 | 166,416,827.61 | 315,717,325.10 | 33,709,975.49 | 349,427,300.5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64,446.50 | 1,063,714,016.98 | 1,062,149,570.48 | 20,621,733.96 | 1,082,771,304.4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088,241.53 | 13,088,241.5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088,241.53 | 13,088,241.53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671,629.59 | -897,297,191.37 | -746,625,561.78 | -746,625,561.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671,629.59 | -150,671,629.5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46,625,561.78 | -746,625,561.78 | -746,625,561.7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00 | 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2.00 | 2.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193,316.40 | 193,316.40 | 193,316.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453,912.35 | 307,809.80 | 2,213,354,915.60 | 1,091,650,359.90 | 7,503,446,906.65 | -203,082,961.83 | 7,300,363,944.8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221,207.29 | -3,032,441.77 | 1,913,719,207.78 | 809,977,958.56 | 6,918,565,840.86 | -207,801,071.68 | 6,710,764,769.1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221,207.29 | -3,032,441.77 | 1,913,719,207.78 | 809,977,958.56 | 6,918,565,840.86 | -207,801,071.68 | 6,710,764,769.18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388.66 | 4,904,700.07 | 148,964,078.23 | 115,255,573.73 | 269,163,740.69 | -28,991,865.64 | 240,171,875.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388.66 | 4,904,700.07 | 975,291,615.56 | 980,235,704.29 | -28,991,865.64 | 951,243,838.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8,964,078.23 | -860,036,041.83 | -711,071,963.60 | -711,071,963.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8,964,078.23 | -148,964,078.23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11,071,963.60 | -711,071,963.60 | -711,071,963.6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0,260,595.95 | 1,872,258.30 | 2,062,683,286.01 | 925,233,532.29 | 7,187,729,581.55 | -236,792,937.32 | 6,950,936,644.23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095,180.79 | 2,062,683,286.01 | 1,115,201,918.74 | 7,377,660,294.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095,180.79 | 2,062,683,286.01 | 1,115,201,918.74 | 7,377,660,294.5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3,316.40 | 150,671,629.59 | 107,180,339.27 | 258,045,285.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4,477,530.64 | 1,004,477,530.6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671,629.59 | -897,297,191.37 | -746,625,561.7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671,629.59 | -150,671,629.5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46,625,561.78 | -746,625,561.7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193,316.40 | 193,316.4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288,497.19 | 2,213,354,915.60 | 1,222,382,258.01 | 7,635,705,579.80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095,180.79 | 1,913,719,207.78 | 982,144,105.72 | 7,095,638,403.2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095,180.79 | 1,913,719,207.78 | 982,144,105.72 | 7,095,638,403.2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964,078.23 | 133,057,813.02 | 282,021,891.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93,093,854.85 | 993,093,854.8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8,964,078.23 | -860,036,041.83 | -711,071,963.6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8,964,078.23 | -148,964,078.23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711,071,963.60 | -711,071,963.60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77,679,909.00 | 2,422,095,180.79 | 2,062,683,286.01 | 1,115,201,918.74 | 7,377,660,294.54 |
公司负责人:马忠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忠峙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国良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8年11月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登记机关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现公司总部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00070283865X0。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业务包括农业、化肥、麦芽、纸业、投资、矿产等,分公司主要包括16家农业分公司、浩良河化肥分公司等,二级子公司主要包括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芽公司”)、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纸业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山石墨公司”)、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建筑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都房地产公司”)、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管理公司”)、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亚公司”)、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有公司”)等。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农业。本集团实际经营业务主要包括:耕地发包,农产品收购、销售及种植,农副产品初加工,肥料制造及销售,农药经营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7日决议批准报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19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2年3月19日公开发行股3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并于200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5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93,992,000股;2006年3月,定向回购农垦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129,660,000股;2007年12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15亿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累计转股数为143,387,909股,其余部分因触发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条款而全部赎回。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77,768万股,详见附注七、5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纳入合并范围的二级子公司8户,三级子公司4户,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集团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一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0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从事农业经营。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等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做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集团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将单项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将单项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认定为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将同类在建工程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将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应付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账款 | 将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预收账款认定为重要预收账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将单项金额超过200万元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 将同类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将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其中一项超过集团资产总额、收入、利润总额1%的非全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账面价值、投资收益其中一项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确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重大承诺事项 | 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认定为重要承诺事项 |
其他重要事项 | 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事项认定为重要其他事项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五、7“控制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其中,本集团享有现时权利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不论本集团是否实际行使该权利,视为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本集团自被投资方取得的回报可能会随着被投资方业绩而变动的,视为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以主要责任人身份行使决策权的,视为本集团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本集团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本集团享有的权利是否使本集团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本集团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本集团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本集团与其他方的关系等。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集团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集团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五、19“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集团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集团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集团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集团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集团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集团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集团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外,本集团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集团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集团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集团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8)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①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集
团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③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④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集团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除组合一之外的银行承兑汇票,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应收票据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账龄自初始确认日起算。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票据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本集团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及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组合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与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两类,其中单项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应收账款被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判断标准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账龄组合、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款项性质组合。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账龄组合 | 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
组合2: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 以关联方关系划分组合 |
组合3:款项性质组合 | 以保证金、押金、备用金等划分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账龄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及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与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两类,其中单项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被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判断标准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消耗性生物资产、发出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其中:①房地产开发企业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主要包括库存材料、在建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已完工开发产品和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等。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②建造合同按实际成本计量,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在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则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与已结算的价款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在建合同累计已发生的成本和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超过已结算价款的部分作为存货列示;在建合同已结算的价款超过累计已发生的成本与累计已确认的毛利(亏损)之和的部分作为预收款项列示。
③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集团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8)“金融资产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11“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集团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集团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
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50 | 0-5.00 | 6.67-1.9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20 | 0-5.00 | 20.00-4.75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0-5.00 | 20.00-9.50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8 | 0-5.00 | 33.33-11.88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消耗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收获、郁闭或入库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郁闭或入库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
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如果消耗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生产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生产性生物资产在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后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畜牧养殖业 | 3年 | 20.00 | 26.67 |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死亡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生产性生物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如果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其改变用途后的成本按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若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作为公益性生物资产,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考虑是否发生减值,发生减值时先计提减值准备,再按计提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确定。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本集团所有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土地使用权证书上的使用年限为使用寿命;专利权、商标权、软件,以预期能够给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年限作为使用寿命。本集团拥有的探矿权尚未转采矿权,由于无法预见持续使用该探矿权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故其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27 “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农田水利支出。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集团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集团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集团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土地承包费收入、农用物资及农产品销售等收入。
(1)土地承包费收入
本集团与农户的土地承包合同收入通常包含一个种植周期的履约义务,由于农户能够使用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土地资产,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并在全年各月平均分摊确认。
(2)农用物资及农产品销售收入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取得商品的 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 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因素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②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当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时,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一)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二)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当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一)减(二)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时,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
(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集团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五、21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集团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2月13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根据解释16号问题一: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再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本集团对该类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
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本集团决定于2023年1月1日执行上述规定,并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中对2022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追溯应用。对于2022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该等单项交易,如果导致2022年1月1日相关资产、负债仍然存在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在2022年1月1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将差额(如有)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
该变更对2022年12月31日及2022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税收入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5%、6%、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适用税率计缴 | 1%、5%、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流转税额的适用税率计缴 | 2%、3% |
土地增值税 | 按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税率计缴,本年按超率累进税率30%计缴 | 30%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适用率计缴 | 25%、20%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 |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 20% |
集团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税函〔2009〕
号文件的规定,从事农业项目免征企业所得税。
(
)根据《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
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所得,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受托从事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农、林、牧、渔业项目取得的收入,比照委托方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号),本集团子公司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
过
万元的部分,自2023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
号)文件的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机免征增值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
号),纳税人将国有农用地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病虫害防治免税备案;为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497.60 | 7,497.60 |
银行存款 | 2,363,946,815.73 | 3,050,965,812.05 |
其他货币资金 | 6,327,878.53 | 3,040,188.1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2,370,282,191.86 | 3,054,013,497.7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1)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3,040,188.13元全部为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其中:农业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2,638,858.84元;控股子公司麦芽公司及鑫都房地产公司因诉讼冻结资金23,620.14元;鑫都房地产公司公积金贷款保证金377,709.15元; (2)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其他货币资金6,327,878.53元全部为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其中:农业分公司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粮食管护设施项目占用耕地缴纳复垦保证金2,644,798.34元;子公司因诉讼等被冻结资金3,102,162.38元;鑫都房地产公司公积金贷款保证金580,917.81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236,107.30 | 150,530,061.64 | / |
其中: |
债务工具投资 | / | ||
其他(银行理财产品) | 1,000,236,107.30 | 150,530,061.64 | / |
合计 | 1,000,236,107.30 | 150,530,061.6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1,130,865.92 | |
1年以内小计 | 11,130,865.92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73,236,176.61 | 273,514,435.24 |
合计 | 284,367,042.53 | 273,514,435.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3,236,176.61 | 96.09 | 273,236,176.61 | 100.00 | 273,514,435.24 | 100.00 | 273,514,435.24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98,206,634.23 | 69.70 | 198,206,634.23 | 100.00 | 198,206,634.23 | 72.47 | 198,206,634.23 | 100.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75,029,542.38 | 26.38 | 75,029,542.38 | 100.00 | 75,307,801.01 | 27.53 | 75,307,801.01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130,865.92 | 3.91 | 222,617.32 | 2.00 | 10,908,248.60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1,130,865.92 | 3.91 | 222,617.32 | 2.00 | 10,908,248.60 | |||||
合计 | 284,367,042.53 | / | 273,458,793.93 | / | 10,908,248.60 | 273,514,435.24 | / | 273,514,435.24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110,095,951.40 | 110,095,951.4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622,154.63 | 19,622,154.63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 16,439,366.60 | 16,439,366.6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 11,850,141.97 | 11,850,141.97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 10,181,491.35 | 10,181,491.35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852,897.34 | 8,852,897.34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 | 8,266,882.94 | 8,266,882.94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722,748.00 | 7,722,748.0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 5,175,000.00 | 5,175,000.0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其他不重要的单项计提 | 75,029,542.38 | 75,029,542.38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合计 | 273,236,176.61 | 273,236,176.61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130,865.92 | 222,617.32 | 2.00 |
合计 | 11,130,865.92 | 222,617.32 | 2.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73,514,435.24 | 273,514,435.2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2,617.32 | 222,617.32 | ||
本期转回 | 307,280.90 | 307,280.9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9,022.27 | -29,022.2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222,617.32 | 273,236,176.61 | 273,458,793.9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3。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3,514,435.24 | 307,280.90 | -29,022.27 | 273,236,176.61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198,206,634.23 | 198,206,634.2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75,307,801.01 | 307,280.90 | -29,022.27 | 75,029,542.3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2,617.32 | 222,617.32 | ||||
合计 | 273,514,435.24 | 222,617.32 | 307,280.90 | -29,022.27 | 273,458,793.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110,095,951.40 | 110,095,951.40 | 38.72 | 110,095,951.40 | |
长春市嘉昌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19,622,154.63 | 19,622,154.63 | 6.90 | 19,622,154.63 |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 16,439,366.60 | 16,439,366.60 | 5.78 | 16,439,366.60 | |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 11,850,141.97 | 11,850,141.97 | 4.17 | 11,850,141.97 | |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 10,181,491.35 | 10,181,491.35 | 3.58 | 10,181,491.35 | |
合计 | 168,189,105.95 | 168,189,105.95 | 59.15 | 168,189,105.95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金额为168,189,105.95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9.15%,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168,189,105.95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42,820.00 | 23.47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1,770,142.52 | 76.53 | 1,770,142.52 | 100.00 |
合计 | 2,312,962.52 | 100.00 | 1,770,142.5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黑龙江省恒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B1-B2房款) | 1,502,759.21 | 64.97 |
哈尔滨鹏博普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87,000.00 | 16.73 |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18,150.00 | 5.11 |
哈尔滨市勘察测绘研究院 | 100,000.00 | 4.32 |
大安市圣力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79,200.00 | 3.42 |
合计 | 2,187,109.21 | 94.56 |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187,109.21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4.5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7,313,755.90 | 42,821,113.95 |
合计 | 31,782,674.01 | 56,079,782.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协定存款利息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小计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无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3,716,092.41 | 8,361,644.73 |
1年以内小计 | 3,716,092.41 | 8,361,644.73 |
1至2年 | 3,885,856.70 | 117,180,076.57 |
2至3年 | 117,180,076.57 | 32,472.16 |
3至4年 | 32,472.16 | 226,363.29 |
4至5年 | 224,863.29 | 985,561.06 |
5年以上 | 732,444,731.79 | 746,310,506.84 |
小计 | 857,484,092.92 | 873,096,624.65 |
减:坏账准备 | 830,170,337.02 | 830,275,510.70 |
合计 | 27,313,755.90 | 42,821,113.9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54,190,354.85 | 667,164,723.09 |
应收家庭农场款 | 159,886,179.97 | 160,181,578.21 |
承包结算款 | 9,259,057.94 | 9,259,057.94 |
存出保证金 | 11,780,204.28 | 10,287,499.29 |
资产转售款 | 3,405,853.31 | 3,415,853.31 |
应收职员款 | 3,412,779.61 | 3,343,466.70 |
其他 | 15,549,662.96 | 19,444,446.11 |
小计 | 857,484,092.92 | 873,096,624.65 |
减:坏账准备 | 830,170,337.02 | 830,275,510.70 |
合计 | 27,313,755.90 | 42,821,113.9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2,223.38 | 916,783.27 | 829,206,504.05 | 830,275,510.70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69,207.62 | 69,207.62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7,336.22 | 196,874.12 | 698,955.16 | 788,493.06 |
本期转回 | 954,451.65 | 954,451.6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60,784.91 | -60,784.9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4,887.16 | 1,113,657.39 | 829,011,792.47 | 830,170,337.02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5。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变动为本期收回已核销的坏账准备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29,206,504.05 | 698,955.16 | 954,451.65 | -60,784.91 | 829,011,792.47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606,595,441.43 | 698,955.16 | 607,294,396.59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 | 222,611,062.62 | 954,451.65 | -60,784.91 | 221,717,395.88 |
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9,006.65 | 89,537.90 | 1,158,544.55 | |||
其中:账龄组合 | 1,069,006.65 | 89,537.90 | 1,158,544.55 | |||
合计 | 830,275,510.70 | 788,493.06 | 954,451.65 | -60,784.91 | 830,170,337.0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3,110,027.65 | 17.85 | 暂借款 | 5年以上 | 153,110,027.65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117,450,078.32 | 13.70 | 亚麻货款 | 2-3年 | 117,050,826.32 |
鸡东弘霖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 109,981,715.73 | 12.82 | 煤炭款 | 5年以上 | 109,981,715.73 |
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44,059,405.94 | 5.14 | 房地产款 | 5年以上 | 33,044,554.45 |
鸡东县忠旺粮库 | 26,723,794.95 | 3.11 | 粮款 | 5年以上 | 26,723,794.95 |
合计 | 451,325,022.59 | 52.63 | / | / | 439,910,919.1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36,964,895.18 | 15,280,581.42 | 121,684,313.76 | 115,793,722.09 | 15,280,581.42 | 100,513,140.67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18,277,062.27 | 13,892,669.27 | 104,384,393.00 | 89,009,327.75 | 6,076,429.39 | 82,932,898.36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7,697,062.68 | 7,697,062.68 | 1,412,072.40 | 1,412,072.40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9,075,832.04 | 6,283,300.78 | 2,792,531.26 | 6,283,300.78 | 6,283,300.78 | |
委托加工物资 | 8,214,736.77 | 8,214,736.77 | ||||
合计 | 280,229,588.94 | 35,456,551.47 | 244,773,037.47 | 212,498,423.02 | 27,640,311.59 | 184,858,111.43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5,280,581.42 | 15,280,581.42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6,076,429.39 | 7,820,395.00 | 4,155.12 | 13,892,669.27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6,283,300.78 | 6,283,300.78 | ||||
合计 | 27,640,311.59 | 7,820,395.00 | 4,155.12 | 35,456,551.47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期鑫亚公司转销库存白酒4,155.12元。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 19,161,492.33 | 7,294,896.29 |
待认证进项税 | 2,457,854.14 | 669,153.25 |
预付保险费 | 5,367,288.96 | 4,488,244.00 |
预付报刊费 | 3,449,473.00 | 3,444,984.60 |
预付租金 | 635,698.74 | 1,175,666.13 |
预付服务费 | 1,476,841.49 | 1,000,589.27 |
预付取暖费 | 6,468,033.97 | 6,824,261.52 |
合计 | 39,016,682.63 | 24,897,795.0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1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75,698,187.26 | 61,604.74 | 75,759,792.00 |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317,697,868.67 | -12,248,981.79 | 305,448,886.88 | 145,870,000.00 |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4,107,420.63 | -1,114,535.41 | 193,316.40 | 3,186,201.62 | |||||||
北大荒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26,684,541.58 | -5,617,163.54 | 121,067,378.04 | ||||||||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65,711,069.41 | 10,749,605.49 | -1,564,446.50 | 74,896,228.40 |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98,286.49 | 36,698,286.49 | 36,698,286.49 | ||||||||
小计 | 626,597,374.04 | -8,169,470.51 | -1,564,446.50 | 193,316.40 | 617,056,773.43 | 182,568,286.49 | |||||
合计 | 626,597,374.04 | -8,169,470.51 | -1,564,446.50 | 193,316.40 | 617,056,773.43 | 182,568,286.49 |
其他说明:(1)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鑫亚公司对持有的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6,698,286.49元;
(2)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因另一合作方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45,870,000.00元。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305,448,886.88 | 159,578,886.88 | 145,870,000.00 |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为资产基础法,按照重置全价(即现行购置成本,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扣除实体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后的金额确定;处置费用按照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审计评估费及相应印花税等确定。 | 实体性贬值率30%-85%经济性贬值率38.44% | 注1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6,698,286.49 | 36,698,286.49 | 注2 | |||
合计 | 342,147,173.37 | 159,578,886.88 | 182,568,286.49 | / | /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6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最终确定在30%-85%之间;经济性贬值率在综合考虑浩化公司停产状态、工艺水平、所处地区及化肥行业水平基础上确定为38.44%,由此计算的浩化公司100%股权公允价值为17,144.95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16,973.50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49.00%、实缴出资比例94.02%分别计算享有的上述可回收金额的份额,同时按认缴出资比例49.00%计算享有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三者中取金额最小的15,958.48万元作为本公司持有49.00%股权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87.00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32.00万元;
2.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来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近几年未能取得其财务报表,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000,000.00 | 11,000,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 ||||||||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00 | 510,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 |||||||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1.00 | 160,000.00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1.00 | 1.00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 | ||||||||
合计 | 11,000,003.00 | 2.00 | 11,000,001.00 | 670,000.00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因终止确认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呼伦贝尔市红海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股权转让 | |
哈尔滨益源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00 | 股权转让 | |
合计 | 2.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624,222,023.90 | 3,304,606,227.9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624,222,023.90 | 3,304,606,227.9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08,335,442.10 | 1,218,077,225.28 | 32,029,736.42 | 107,443,361.95 | 7,165,885,765.7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0,771,213.49 | 80,873,996.47 | 1,100,326.42 | 13,048,024.22 | 575,793,560.60 |
(1)购置 | 61,745,867.57 | 33,073,531.36 | 926,736.58 | 11,090,091.93 | 106,836,227.44 |
(2)在建工程转入 | 419,025,345.92 | 47,800,465.11 | 173,589.84 | 1,819,660.29 | 468,819,061.16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 | 138,272.00 | 138,272.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3,985,403.23 | 6,131,113.26 | 1,493,250.30 | 7,685,129.52 | 59,294,896.31 |
(1)处置或报废 | 518,000.00 | 1,418,250.30 | 1,936,250.30 | ||
(2)报废和毁损 | 28,494,281.56 | 5,613,113.26 | 75,000.00 | 7,685,129.52 | 41,867,524.34 |
(3)其他(含转在建) | 15,491,121.67 | 15,491,121.67 | |||
4.期末余额 | 6,245,121,252.36 | 1,292,820,108.49 | 31,636,812.54 | 112,806,256.65 | 7,682,384,430.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06,955,937.97 | 859,871,984.41 | 25,196,978.05 | 60,548,953.77 | 3,552,573,854.20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7,521,651.13 | 32,416,092.46 | 774,419.88 | 8,368,476.69 | 239,080,640.16 |
(1)计提 | 197,521,651.13 | 32,416,092.46 | 774,419.88 | 8,368,476.69 | 239,080,640.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413,803.12 | 5,271,663.56 | 1,140,247.72 | 7,282,654.45 | 43,108,368.85 |
(1)处置或报废 | 21,871.12 | 1,068,997.72 | 1,090,868.84 | ||
(2)报废和毁损 | 24,589,540.41 | 5,249,792.44 | 71,250.00 | 7,282,654.45 | 37,193,237.30 |
(3)其他(含转在建) | 4,824,262.71 | 4,824,262.71 | |||
4.期末余额 | 2,775,063,785.98 | 887,016,413.31 | 24,831,150.21 | 61,634,776.01 | 3,748,546,125.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36,273,491.82 | 170,586,002.62 | 1,772,798.88 | 73,390.28 | 308,705,683.6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8,226.48 | 706,773.52 | 965,000.00 |
(1)计提 | 258,226.48 | 706,773.52 | 965,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670.97 | 6,732.00 | 54,402.97 | ||
(1)处置或报废 | |||||
(2)报废和毁损 | 47,670.97 | 6,732.00 | 54,402.97 | ||
(3)其他(含转在建) | |||||
4.期末余额 | 136,484,047.33 | 171,292,776.14 | 1,772,798.88 | 66,658.28 | 309,616,280.63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33,573,419.05 | 234,510,919.04 | 5,032,863.45 | 51,104,822.36 | 3,624,222,023.90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65,106,012.31 | 187,619,238.25 | 5,059,959.49 | 46,821,017.90 | 3,304,606,227.95 |
其他说明:
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2)黑81执96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3台车辆,查封海拉尔状元花园小区2处房产,查封位于哈尔滨市平房区麦芽公司院内的全部机器设备、房产,以上查封资产年末账面原值455,140,033.74元、账面价值146,171,240.94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513,223,112.32 | 196,149,088.51 | 120,217,045.94 | 196,856,977.87 | |
机器设备 | 818,000,962.23 | 607,390,903.12 | 167,628,756.11 | 42,981,303.00 | |
运输设备 | 7,895,972.74 | 5,644,450.77 | 1,772,798.88 | 478,723.09 |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1,560,702.04 | 1,421,308.16 | 65,520.28 | 73,873.60 | |
合计 | 1,340,680,749.33 | 810,605,750.56 | 289,684,121.21 | 240,390,877.56 |
其他说明: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是停产企业的资产。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103,144,785.99 |
机器设备 | 11,386,592.42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83,100.21 |
合 计 | 114,914,478.6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35,719,156.63 | 正在办理 |
运输设备 | 61,498.47 | 正在办理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0,305,717.68 | 30,494,645.4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0,305,717.68 | 30,494,645.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 20,207.80 | 20,207.80 | ||||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 2,092,662.30 | 2,092,662.30 | 21,062,714.04 | 21,062,714.04 | ||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 5,471,950.37 | 5,471,950.37 | 269,645.39 | 269,645.39 | ||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 4,407,967.16 | 4,407,967.16 | 6,438,438.12 | 6,438,438.12 | ||
其他项目 | 8,333,137.85 | 8,333,137.85 | 2,703,640.09 | 2,703,640.09 | ||
合计 | 20,305,717.68 | 20,305,717.68 | 30,494,645.44 | 30,494,645.4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农田水利设施项目 | 11,656,000.00 | 20,207.80 | 9,731,760.22 | 9,751,968.02 | 83.66 | 完工 | 自筹 | |||||
粮食管护设施项目 | 409,821,500.00 | 21,062,714.04 | 246,006,626.36 | 260,662,672.11 | 4,314,005.99 | 2,092,662.30 | 64.98 | 在建 | 自筹 | |||
农机管护设施项目 | 47,004,200.00 | 269,645.39 | 32,079,901.11 | 26,877,596.13 | 5,471,950.37 | 67.42 | 在建 | 自筹 | ||||
生产服务设施项目 | 148,857,400.00 | 6,438,438.12 | 135,273,189.04 | 137,132,904.86 | 170,755.14 | 4,407,967.16 | 92.32 | 在建 | 自筹 | |||
其他项目 | 51,907,300.00 | 2,703,640.09 | 40,574,569.28 | 34,393,920.04 | 551,151.48 | 8,333,137.85 | 77.59 | 在建 | 自筹 | |||
合计 | 669,246,400.00 | 30,494,645.44 | 463,666,046.01 | 468,819,061.16 | 5,035,912.61 | 20,305,717.6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种植业 | 畜牧养殖业 | 林业 | 水产业 | 合计 |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类别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54,974.00 | 1,954,974.00 | |||||||
(1)外购 | 1,724,625.00 | 1,724,625.00 | |||||||
(2)自行培育 | 230,349.00 | 230,349.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907.84 | 13,907.84 | |||||||
(1)处置 | |||||||||
(2)其他 | 13,907.84 | 13,907.84 | |||||||
4.期末余额 | 1,941,066.16 | 1,941,066.16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9,531.25 | 239,531.25 | |||||||
(1)计提 | 239,531.25 | 239,531.2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 处置 | |||||||||
(2)其他 |
4.期末余额 | 239,531.25 | 239,531.2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01,534.91 | 1,701,534.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注:(1)公司本年畜牧养殖业为农业分公司开展的湖羊养殖业务。
(2)以成本计量生产性生物资产,畜牧养殖业因购买而增加1,724,625.00元,因繁殖(育)而增加230,349.00元,本期未出售,因死亡、盘亏及毁损而减少13,907.84元,因折旧而减少239,531.25元。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626,131.80 | 2,179,552.33 | 3,602,418.72 | 284,515.64 | 44,692,618.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19,386,338.51 | 43,821,554.35 | 63,207,892.86 | ||
(1)本期新增 | 19,386,338.51 | 43,821,554.35 | 63,207,892.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63,744.47 | 284,515.64 | 2,248,260.11 | ||
(1)本期处置 | 1,963,744.47 | 284,515.64 | 2,248,260.11 |
4.期末余额 | 56,048,725.84 | 2,179,552.33 | 47,423,973.07 | 105,652,251.24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79,263.12 | 1,082,399.03 | 1,798,035.47 | 189,677.10 | 6,549,374.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655,901.43 | 546,177.36 | 9,059,951.93 | 94,838.54 | 23,356,869.26 |
(1)计提 | 13,655,901.43 | 546,177.36 | 9,059,951.93 | 94,838.54 | 23,356,869.26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70,976.78 | 284,515.64 | 2,055,492.42 | ||
(1)处置 | 1,770,976.78 | 284,515.64 | 2,055,492.42 | ||
4.期末余额 | 15,364,187.77 | 1,628,576.39 | 10,857,987.40 | 27,850,751.5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684,538.07 | 550,975.94 | 36,565,985.67 | 77,801,499.6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146,868.68 | 1,097,153.30 | 1,804,383.25 | 94,838.54 | 38,143,243.77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商标权 | 软件 | 探矿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0,181,138.64 | 300,000.00 | 2,835.00 | 18,400,592.97 | 302,247,879.43 | 471,132,446.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4,736,998.15 | 10,400,084.92 | 15,137,083.07 | |||
(1)购置 | 4,736,998.15 | 10,400,084.92 | 15,137,083.0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80,000.00 | 1,680,000.00 | ||||
(1)处置 | 1,680,000.00 | 1,680,000.00 | ||||
4.期末余额 | 153,238,136.79 | 300,000.00 | 2,835.00 | 28,800,677.89 | 302,247,879.43 | 484,589,529.1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5,555,301.47 | 1,250.00 | 2,835.00 | 10,599,880.24 | 66,159,266.7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65,260.34 | 15,000.00 | 1,726,706.45 | 4,806,966.79 | ||
(1)计提 | 3,065,260.34 | 15,000.00 | 1,726,706.45 | 4,806,966.7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7,656.00 | 817,656.00 | ||||
(1)处置 | 817,656.00 | 817,656.00 | ||||
4.期末余额 | 57,802,905.81 | 16,250.00 | 2,835.00 | 12,326,586.69 | 70,148,577.5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5,435,230.98 | 283,750.00 | 16,474,091.20 | 302,247,879.43 | 414,440,951.6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625,837.17 | 298,750.00 | 7,800,712.73 | 302,247,879.43 | 404,973,179.33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粮食管护设施土地使用权 | 4,314,005.99 | 正在办理中 |
粮食中心土地使用权 | 778,267.03 | 正在办理中 |
农业发展中心大楼土地使用权 | 208,031.25 | 正在办理中 |
合 计 | 5,300,304.27 |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探矿权的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确定的关键参数为可采(资源)储量、矿山服务年限、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各项关键参数的确认依据为:
①可采(资源)储量:根据《勘探报告评审意见书》探明的保有资源储量,综合考虑采选方案、产品方案、设计损失量等因素确定可采(资源)储量;
②矿山服务年限:根据《矿业权评估参数确定指导意见》及《开发利用方案》设定基建期2年、服务年限16年,共计18年;
③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按照销售收入(矿产品精矿年产量乘以预计产品销售单价)及回收固定资产残值收入等计算现金流入金额;
按照固定资产投资及更新改造、征地费用、成本费用(包括外购材料及辅料、外购燃料动力、职工薪酬、折旧费、修理费、维简费等)及相关税费等计算现金流出金额;
④折现率:按照无风险报酬率(即安全报酬率,参考中长期国债利率或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与风险报酬率(包括勘察开发阶段风险报酬率、行业风险报酬率和财务经营风险报酬率)之和确定为8.32%。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2022)黑81执96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土地使用权,年末账面原值3,185,008.90元、账面价值2,806,209.50元。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
探矿权 | 302,247,879.43 | 本集团认为在可预见的将来该探矿权将会持续使用并带给本集团预期的经济利益流入,无法预见该探矿权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故其使用寿命是不确定的。 |
(3)重要的单项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剩余摊销期限 |
探矿权 | 302,247,879.43 | 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
兴华粮库土地使用权 | 12,625,000.45 | 445个月 |
永丰粮库土地使用权 | 8,588,562.28 | 445个月 |
祯祥粮库土地使用权 | 7,705,333.34 | 445个月 |
合 计 | 331,166,775.50 |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农田水利项目维护费 | 37,724,660.39 | 7,913,972.40 | 29,810,687.99 | ||
其他 | 3,378,910.54 | 755,679.48 | 2,623,231.06 | ||
合计 | 41,103,570.93 | 8,669,651.88 | 32,433,919.05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3,262,165,432.99 | 2,496,287,882.02 |
可抵扣亏损 | 649,014,171.62 | 630,051,049.96 |
合计 | 3,911,179,604.61 | 3,126,338,931.9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9,456,125.30 | ||
2024年 | 56,702,538.83 | 56,702,538.83 | |
2025年 | 205,910,493.87 | 205,910,744.69 | |
2026年 | 325,205,396.28 | 325,205,945.57 | |
2027年 | 22,775,695.57 | 22,775,695.57 | |
2028年 | 38,420,047.07 | ||
合计 | 649,014,171.62 | 630,051,049.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 | 5,071,790.36 | 5,071,790.36 | 5,071,790.36 | 5,071,790.36 | ||
四方山石墨矿探矿支出 | 6,800,000.00 | 6,800,000.00 | 6,800,000.00 | 6,800,000.00 | ||
抵债资产1天顺新城三期 | 418,196,582.91 | 205,880,000.00 | 212,316,582.91 | 418,196,582.91 | 133,480,000.00 | 284,716,582.91 |
抵债资产2二九一龙脉小区 | 114,213,632.96 | 55,272,930.96 | 58,940,702.00 | 114,213,632.96 | 55,272,930.96 | 58,940,702.00 |
抵债资产3肇东忠信国际小区 | 4,328,800.88 | 2,250,000.00 | 2,078,800.88 | 4,328,800.88 | 1,130,000.00 | 3,198,800.88 |
抵债资产4牡丹江市诗苑新城小区 | 3,263,022.00 | 2,500,000.00 | 763,022.00 | 3,263,022.00 | 2,500,000.00 | 763,022.00 |
抵债资产5丽水雅居房产 | 28,362,649.34 | 28,362,649.34 | 28,362,649.34 | 28,362,649.34 | ||
抵债资产6丽水雅居房产 | 25,865,556.60 | 25,865,556.60 | 25,865,556.60 | 25,865,556.60 | ||
抵债资产7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14,022,455.14 | 207,227.81 | 13,815,227.33 | 14,022,455.14 | 14,022,455.14 | |
抵债资产8榆树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9,135,795.90 | 2,025,000.00 | 7,110,795.90 | 9,135,795.90 | 9,135,795.90 | |
预付工程款及软件开发款 | 20,011,249.86 | 20,011,249.86 | 15,773,764.02 | 15,773,764.02 | ||
其他 | 2,628,665.46 | 2,628,665.46 | 2,622,362.44 | 2,622,362.44 | ||
合计 | 651,900,201.41 | 268,135,158.77 | 383,765,042.64 | 647,656,412.55 | 192,382,930.96 | 455,273,481.59 |
其他说明:
(1)哈尔滨合作开发项目系鑫都房地产公司与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绿荫芳邻项目,由黑龙江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处于清盘阶段,但尚未竣工验收完毕。
(2)抵债资产包括:
①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鑫都房地产公司位于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等资产;
②麦芽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秦皇岛市弘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二九一农场龙脉小区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2022) 黑 81 执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抵债资产二九一龙脉小区房产,账面价值58,940,702.00元;
③麦芽公司之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龙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法院执行裁定书,取得黑龙江忠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肇东市忠信国际小区房产的房产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依据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2022) 黑 81 执 96 号之一至六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抵债资产肇东忠信国际小区房产,账面价值2,078,800.88元;
④鑫亚公司依据执行裁定书,取得鸡西市恒盛源选煤有限公司位于牡丹江市诗苑新城小区2套房产;
⑤鑫都房地产公司依据抵债协议,以自行开发的丽水雅居小区房产及车位抵偿公司欠款;
⑥鑫都房地产公司依据抵债协议,以自行开发的丽水雅居小区房产及车位抵偿鑫都建筑公司欠款;
⑦依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黑01执恢134号执行裁定书,鑫亚公司取得青冈县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⑧依据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吉01执105号及(2020)吉01执10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鑫亚公司取得榆树市环城乡桂家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3)预付工程款及软件开发款为公司按合同约定预付建设工程款15,228,249.86元,预付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的软件开发款4,783,000.00元,建设及开发尚未完成;
(4)其他项为应交增值税超过一年以上抵扣的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5)因市场因素影响,抵债资产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5,752,227.81元,其中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在建房计提72,400,000.00元、肇东忠信国际小区计提1,120,000.00元、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计提207,227.81元、榆树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计提2,025,000.00元。
(6)抵债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抵债资产1天顺新城三期 | 418,196,582.91 | 212,316,582.91 | 205,880,000.00 | 公允价值按照假设开发法,即按照续建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扣除后续开发成本、续建投资利润、续建过程期间费用及税费、变现折扣后确定;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各项税费确定。 | 后续投入成本费用、变现折扣率12% | 注1 |
抵债资产3肇东忠信国际小区 | 4,328,800.88 | 2,078,800.88 | 2,250,000.00 | 公允价值在市场近期已挂牌或销售的类似房产价格基础上,进行交易时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等系数修正后确定;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定。 | 市场价格 | 注2 |
抵债资产7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14,022,455.14 | 13,815,227.33 | 207,227.81 | 公允价值按照重置全价(即现行购置成本,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扣除实体性贬值后的金额确定;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定。 | 成新率54%-70% | 注3 |
抵债资产8榆树市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 9,135,795.90 | 7,110,795.90 | 2,025,000.00 | 公允价值按照重置全价(包括建安工程造价、建设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资金成本等)扣除实体性贬值后的金额确定; 处置费用按照销售涉及的相关税费确定。 | 成新率54% | 注4 |
合 计 | 445,683,634.83 | 235,321,407.02 | 210,362,227.81 | —— | ——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9号评估报告,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结合现场完成的实际情况,计算出未施工的工程量;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及《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套取相关工程项目的费用;计算出总费用后,用建筑面积体现各分项工程的单方造价;用单方造价乘以建筑面积确定后续开发成本,并合理考虑续建投资利润、续建过程期间费用及税费等。通过分析影响资产变现因素对变现能力的影响,确定变现折扣为12%。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21,474.06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21,231.66万元,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588.00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7,240.00万元;2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141号评估报告,市场价格在比照市场近期已挂牌或销售的类似房产价格基础上,进行交易时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等系数修正后确定,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210.53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可回收金额为207.88万元,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25.00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112.00万元;
3、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2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2,343.47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部分房屋发生减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72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4、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0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由此计算的公允价值为741.82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部分房屋发生减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0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327,878.53 | 6,327,878.53 | 冻结 | 详见七、1 | 3,040,188.13 | 3,040,188.13 | 冻结 | 详见七、1 |
存货 | 33,054,764.15 | 30,654,764.15 | 查封 | |||||
固定资产 | 455,140,033.74 | 146,171,240.94 | 查封 | 详见七、21 | 455,140,033.74 | 155,379,387.30 | 查封 | 详见七、21 |
无形资产 | 3,185,008.90 | 2,806,209.50 | 查封 | 详见七、26 | 3,185,008.90 | 2,898,976.70 | 查封 | 详见七、26 |
长期股权投资 | 293,078,839.88 | 67,588,839.88 | 查封 | 详见七、17 | 293,078,839.88 | 67,588,839.88 | 查封 | 详见七、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542,433.84 | 61,019,502.88 | 查封 | 详见七、30 | 118,542,433.84 | 62,139,502.88 | 查封 | 详见七、30 |
合计 | 876,274,194.89 | 283,913,671.73 | / | / | 906,041,268.64 | 321,701,659.04 | / | /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家庭农场款 | 1,841.73 | 1,841.73 |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 | 73,769,136.80 | 89,581,179.24 |
应付商品采购款 | 1,041,865.00 | 23,731,647.65 |
应付劳务款 | 21,867,316.84 | 21,426,738.11 |
其他 | 254,100.00 | |
合计 | 96,934,260.37 | 134,741,406.7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哈尔滨大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329,526.52 | 暂未结算 |
黑龙江省恒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37,762.46 | 暂未结算 |
合计 | 17,367,288.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产品销售货款 | 1,440,028.00 | 1,440,028.00 |
出租资产租金 | 1,565,724.49 | 2,487,102.57 |
合计 | 3,005,752.49 | 3,927,130.5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下年承包费 | 1,362,396.06 | |
预收家庭农场销售款 | 1,581,166.66 | 9,761,207.12 |
预收产品销售款 | 2,422,841.29 | 2,284,770.64 |
合计 | 4,004,007.95 | 13,408,373.8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09,246,888.01 | 942,891,574.31 | 813,498,214.05 | 538,640,248.2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00,047,595.20 | 300,047,595.20 | ||
三、辞退福利 | 62,809,154.60 | 64,402,595.34 | 72,564,020.26 | 54,647,729.68 |
合计 | 472,056,042.61 | 1,307,341,764.85 | 1,186,109,829.51 | 593,287,977.9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23,459,789.44 | 643,115,068.83 | 520,934,457.67 | 445,640,400.60 |
二、职工福利费 | 29,520,819.25 | 29,520,819.2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0,884,878.35 | 180,884,878.3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7,948,935.35 | 167,948,935.35 | ||
工伤保险费 | 12,935,943.00 | 12,935,943.00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870,891.34 | 56,441,666.68 | 57,057,178.18 | 255,379.84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4,900,107.23 | 28,887,316.12 | 21,059,055.52 | 92,728,367.83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1,126,300.00 | 1,126,300.00 | ||
七、非货币性福利 | 1,920,627.70 | 1,920,627.70 | ||
八、其他短期薪酬 | 16,100.00 | 994,897.38 | 994,897.38 | 16,100.00 |
合计 | 409,246,888.01 | 942,891,574.31 | 813,498,214.05 | 538,640,248.2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89,493,392.42 | 289,493,392.42 | ||
2、失业保险费 | 9,010,355.16 | 9,010,355.1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543,847.62 | 1,543,847.62 | ||
合计 | 300,047,595.20 | 300,047,595.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分别按员工基本工资的16.00%、0.50%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8,025,083.07 | 27,420,962.87 |
企业所得税 | 2,087,200.50 | 61,104.25 |
个人所得税 | 4,645,243.95 | 2,230,259.84 |
契税 | 2,262,104.51 | 2,262,104.51 |
营业税 | 53,830.48 | 53,830.4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80,538.79 | 1,866,608.05 |
教育费附加 | 2,776,208.61 | 2,744,094.02 |
土地增值税 | 17,532,457.89 | 16,365,229.73 |
房产税 | 10,762,455.16 | 6,562,568.51 |
土地使用税 | 16,748,862.10 | 12,691,996.81 |
车船使用税 | 1,344.00 | 480.00 |
印花税 | 642,293.99 | 470,362.91 |
水利建设基金 | 19,223.39 | 19,223.39 |
其他税费 | 159,650.05 | 156,763.12 |
合计 | 87,596,496.49 | 72,905,588.49 |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415,650,990.86 | 407,574,989.43 |
合计 | 415,650,990.86 | 407,574,989.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职员款项 | 1,581,105.14 | 2,175,913.87 |
应付保证金 | 42,287,985.09 | 19,530,908.93 |
应付工程款 | 22,105,560.69 | 15,476,676.60 |
应付运输费 | 7,343,800.00 | 7,343,800.00 |
应付家庭农场款 | 693,710.30 | 2,839,282.30 |
应付往来款 | 27,974,985.07 | 49,203,259.45 |
其他 | 313,663,844.57 | 311,005,148.28 |
合计 | 415,650,990.86 | 407,574,989.43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呼伦贝尔天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3,675,878.05 | 暂未结算 |
北大荒青枫亚麻纺织有限公司 | 7,343,800.00 | 存在经济纠纷暂未结算 |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 4,428,007.78 | 诉讼费暂未支付 |
哈尔滨市大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05,538.83 | 暂未结算 |
内蒙古爱养牛科技有限公司 | 2,490,400.00 | 保证金 |
郭伟新 | 2,255,000.00 | 暂未结算 |
合计 | 323,698,624.6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349,301.15 | 11,824,670.62 |
合计 | 34,349,301.15 | 11,824,670.62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18,055.71 | 936,349.63 |
合计 | 218,055.71 | 936,349.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984,954.93 | 2,984,954.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合计 | 2,984,954.93 | 2,984,954.9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5,429,175.12 | 24,465,931.4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519,026.43 | 938,720.7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34,349,301.15 | 11,824,670.62 |
合计 | 19,560,847.54 | 11,702,540.10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对租赁负债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以及年末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参见本附注十
二、3“流动性风险”。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37,271.31 | 137,271.31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137,271.31 | 137,271.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补偿贸易引进设备价款(日本丸红补偿贸易借款) | 137,271.31 | 137,271.31 |
合计 | 137,271.31 | 137,271.31 |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
二、辞退福利 | 128,640,897.10 | 141,762,548.93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
合计 | 128,640,897.10 | 141,762,548.93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194,319.30 | 17,819,028.46 | 8,277,024.63 | 12,736,323.13 | 财政资金 |
合计 | 3,194,319.30 | 17,819,028.46 | 8,277,024.63 | 12,736,323.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77,679,909.00 | 1,777,679,909.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372,595,749.96 | 2,372,595,749.96 | ||
其他资本公积 | 47,664,845.99 | 193,316.40 | 47,858,162.39 | |
合计 | 2,420,260,595.95 | 193,316.40 | 2,420,453,912.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资本公积变动为投资管理公司下属联营企业资本公积变动,投资管理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结果。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00 | 2.00 | -2.00 | 1.00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00 | 2.00 | -2.00 | 1.00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72,255.30 | -1,564,446.50 | -1,564,446.50 | 307,808.8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872,255.30 | -1,564,446.50 | -1,564,446.50 | 307,808.8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872,258.30 | -1,564,446.50 | 2.00 | -1,564,448.50 | 307,809.8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490,719,010.52 | 100,447,753.06 | 1,591,166,763.58 | |
任意盈余公积 | 571,964,275.49 | 50,223,876.53 | 622,188,152.02 | |
合计 | 2,062,683,286.01 | 150,671,629.59 | 2,213,354,915.6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按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25,233,532.29 | 809,977,958.5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25,233,532.29 | 809,977,958.56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3,714,016.98 | 975,291,615.56 |
其他调整 | 2.00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0,447,753.06 | 99,309,385.49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50,223,876.53 | 49,654,692.74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746,625,561.78 | 711,071,963.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91,650,359.90 | 925,233,532.29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主营业务 | 3,571,414,662.47 | 1,823,962,722.18 | 3,129,487,931.24 | 1,468,971,078.59 |
其他业务 | 1,473,028,720.73 | 1,435,947,055.33 | 1,132,084,053.97 | 1,106,984,058.06 |
合计 | 5,044,443,383.20 | 3,259,909,777.51 | 4,261,571,985.21 | 2,575,955,136.6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土地承包费 | 3,434,152,306.44 | 1,682,272,938.27 |
农产品销售 | 160,952,966.80 | 157,464,826.30 |
农用物资销售 | 1,202,724,371.72 | 1,204,160,990.36 |
农业服务销售 | 174,206,039.37 | 154,726,972.45 |
资产租赁 | 10,641,004.94 | 6,206,409.89 |
其他商品销售或服务 | 61,766,693.93 | 55,077,640.24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黑龙江省 | 4,995,245,340.61 | 3,214,608,358.84 |
境内其他 | 49,198,042.59 | 45,301,418.67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3,467,367,905.08 | 1,709,071,160.50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577,075,478.12 | 1,550,838,617.01 |
合计 | 5,044,443,383.20 | 3,259,909,777.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土地承包费收入 | 承包期内 分摊确认 | 合同签订后,固定期限内全额缴纳承包费 | 承包期内土地种植权 | 是 | 种植权及配套 设施保证 |
农用物资 销售收入 | 商品发出并 经客户验收 | 预收销货款 | 货物 | 是 | 商品质量保证 | |
农业服务收入 | 服务完成并 经客户确认 | 预收服务费 | 服务 | 是 | 服务质量保证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4,004,007.95元,其中:
4,004,007.95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2,160.63 | 271,912.11 |
教育费附加 | -12,296.03 | 253,391.46 |
土地增值税 | 64,747.18 | 859,541.48 |
房产税 | 7,856,208.73 | 5,082,882.50 |
土地使用税 | 6,612,278.80 | 2,732,001.19 |
车船使用税 | 62,607.04 | 50,140.80 |
印花税 | 1,044,268.05 | 934,185.88 |
垃圾处理费 | 757.00 | 679.50 |
其他税费 | 2,702.85 | 823.34 |
合计 | 15,529,112.99 | 10,185,558.26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4,409,106.16 | 14,811,623.56 |
物料消耗 | 2,282,196.76 | 1,868,197.75 |
折旧费 | 7,417,060.85 | 5,739,936.32 |
修理费 | 633,652.25 | 427,785.05 |
业务招待费 | 185,813.00 | 89,913.00 |
办公费 | 258,679.44 | 179,784.74 |
交通费 | 499,254.00 | 339,789.00 |
差旅费 | 186,711.50 | 140,646.00 |
财产保险费 | 533,968.39 | 373,335.51 |
其他 | 516,247.83 | 102,685.76 |
合计 | 36,922,690.18 | 24,073,696.69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36,592,218.77 | 389,112,318.51 |
折旧费 | 41,746,157.68 | 42,985,581.89 |
物料消耗 | 21,063,766.27 | 18,593,634.61 |
机械作业费 | 8,894,550.50 | 8,357,236.30 |
修理费 | 31,026,637.29 | 30,687,872.35 |
规划及绿化费 | 4,442,892.37 | 5,203,225.30 |
业务招待费 | 13,860,143.21 | 10,135,378.75 |
劳务费 | 5,139,217.40 | 5,776,249.40 |
中介及服务费 | 21,083,915.45 | 14,598,141.22 |
办公费 | 11,379,965.48 | 10,589,379.72 |
差旅费 | 11,325,505.46 | 6,808,715.79 |
无形资产摊销 | 4,600,785.02 | 4,637,033.51 |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 13,797,903.17 | 9,646,362.52 |
安全生产费 | 8,416,800.29 | 7,151,383.49 |
交通费 | 15,192,676.00 | 12,762,595.29 |
宣传展览费 | 16,257,911.92 | 8,145,838.44 |
公有车辆使用费 | 3,130,418.24 | 2,823,883.61 |
财产保险费 | 2,087,019.10 | 2,305,402.99 |
认证验证及注册费 | 2,945,511.38 | 2,304,719.21 |
道路维修费(非田间路) | 4,725,409.97 | 1,416,230.00 |
其他 | 4,432,356.19 | 4,335,076.91 |
合计 | 582,141,761.16 | 598,376,259.81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品种选育项目 | 10,170,190.55 | 15,586,390.58 |
耕作栽培项目 | 49,899,706.98 | 29,919,750.40 |
植物保护项目 | 5,147,252.80 | 4,774,924.00 |
土地肥料项目 | 16,203,619.33 | 18,527,006.62 |
农机技术项目 | 2,255,704.32 | 1,879,592.60 |
信息技术项目 | 5,302,058.51 | 2,180,264.26 |
其他项目 | 582,160.23 | 13,791.63 |
合计 | 89,560,692.72 | 72,881,720.09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180,226,900.91 | -113,137,646.21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380,464.12 | 335,412.25 |
其他 | 11,779,037.76 | 7,155,185.35 |
合计 | -168,067,399.03 | -105,647,048.61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政府补助 | 8,277,024.63 | 8,053,210.60 |
其中: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岗位补贴 | 5,018,152.25 | 7,527,121.48 |
农业生产者种植补贴 | 2,668,004.81 | 60,000.00 |
粮食仓储项目补贴 | 99,999.96 | 99,999.96 |
失业一次性扩岗补贴 | 94,500.00 | 36,000.00 |
国家农机购置补贴 | 72,890.90 | 50,327.96 |
农产品质量追溯 | 44,528.79 | 47,284.68 |
测土配方施肥补贴 | 40,976.52 | 40,976.52 |
其他政府补助 | 237,971.40 | 191,500.00 |
(二)税收减免 | 883,115.82 | 989,170.07 |
(三)扣缴税款手续费 | 419,036.13 | 351,791.86 |
合计 | 9,579,176.58 | 9,394,172.53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十一、“政府补助”。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169,470.51 | -16,983,459.6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13,068.99 | 29,138,141.84 |
其他 | -130,863.90 | |
合计 | -3,887,265.42 | 12,154,682.19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4,663.58 | 21,142,095.22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65,958.59 | 120,815.70 |
合计 | 250,622.17 | 21,262,910.92 |
其他说明: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7,820,395.00 | -2,336,824.45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26,320,000.00 | -78,250,000.00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965,000.00 | -35,280,000.00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75,752,227.81 | -67,570,000.00 |
合计 | -110,857,622.81 | -183,436,824.45 |
其他说明:
1.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海拉尔天顺新城三期、肇东忠信国际小区、青岗中和粮库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榆树环城乡桂家村房产及土地使用权等4处抵债资产确认的减值损失。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合计 | 340,681.62 | 1,314,337.45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5,464.66 | 5,958.49 |
无形资产处置损益 | 448,913.97 | 1,308,378.96 |
使用权资产处置损益 | 7,232.31 | |
合计 | 340,681.62 | 1,314,337.45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462,134.81 | 1,456.30 | 462,134.81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462,134.81 | 1,456.30 | 462,134.81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138,272.00 | 138,272.00 | |
政府补助 | |||
无法支付应付款项 | 26,766,437.01 | ||
保险理赔 | 4,939,112.18 | 4,317,057.35 | 4,939,112.18 |
赔偿金和违约金 | 2,314,124.24 | 1,642,385.60 | 2,314,124.24 |
废品销售收入 | 198,229.99 | 198,229.99 | |
罚款收入 | 85,600.00 | 14,285.40 | 85,600.00 |
其他 | 77,635.07 | 17.59 | 77,635.07 |
合计 | 8,215,108.29 | 32,741,639.25 | 8,215,108.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500,500.40 | 6,448,761.96 | 4,500,500.40 |
其中:固定资产 | 4,500,500.40 | 6,448,761.96 | 4,500,500.40 |
罚款支出 | 158,399.39 | 346.50 | 158,399.39 |
赔偿金 | 1,346,946.50 | 561,836.14 | 1,346,946.50 |
违约金和滞纳金 | 33,252.57 | 16,247.43 | 33,252.57 |
防汛抢险支出 | 13,718,773.91 | 1,908,455.46 | 13,718,773.91 |
农机购置补贴 | 1,633,000.00 | 9,217,500.00 | |
其他支出 | 20,420.91 | 3,048,194.14 | 20,420.91 |
合计 | 21,411,293.68 | 21,201,341.63 | 19,778,293.68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6,340,403.48 | 11,676,488.6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6,340,403.48 | 11,676,488.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10,676,154.42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77,669,038.62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5,584.1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324,916,585.6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69,725.0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072,641.25 |
所得税费用 | 26,340,403.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 | 107,155,529.47 | 75,088,046.86 |
利息收入 | 192,625,622.46 | 99,867,659.24 |
其他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263,205.44 | 7,150,684.78 |
往来款 | 323,995,965.95 | 23,498,809.71 |
租赁收入 | 9,098,154.66 | 11,547,529.85 |
其他 | 10,410,476.69 | 4,829,135.84 |
合计 | 661,548,954.67 | 221,981,866.2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 | 11,573,088.23 | 6,910,692.35 |
办公费 | 7,444,568.72 | 7,061,305.78 |
业务招待费 | 14,028,078.24 | 10,180,880.48 |
物料消耗 | 17,142,252.68 | 17,984,437.50 |
修理费 | 13,979,835.12 | 7,509,635.37 |
保险费 | 5,010,244.95 | 4,505,336.93 |
运输费 | 225,644.40 | 208,864.99 |
广告宣传费 | 11,793,400.81 | 4,665,136.50 |
规划及绿化费 | 3,294,586.00 | 3,882,837.70 |
道路维修费 | 4,155,227.00 | 1,416,230.00 |
租赁、仓储和保管费 | 1,047,928.31 | 707,528.30 |
往来款 | 411,990,707.08 | 77,422,332.06 |
退还保证金 | 80,871,940.44 | 67,346,636.54 |
机械作业费 | 9,234,375.50 | 8,371,236.30 |
劳务费及装卸费 | 4,420,145.67 | 4,946,511.72 |
交通费 | 15,977,780.25 | 13,333,150.64 |
会议费 | 1,141,307.00 | 923,878.80 |
公有车辆使用费 | 2,924,874.04 | 2,445,114.61 |
诉讼费 | 322,840.86 | 596,596.09 |
物业管理及卫生费 | 13,323,565.32 | 9,175,701.99 |
中介及服务费 | 16,464,792.52 | 10,295,552.88 |
安全生产费 | 2,834,492.24 | 2,140,759.56 |
研究费用 | 18,395,708.47 | 12,635,233.63 |
防汛抢险支出 | 7,277,309.32 | 1,876,365.46 |
农机补贴 | 2,916,600.00 | 7,933,900.00 |
银行手续费 | 324,728.58 | 338,064.14 |
其他 | 9,630,933.63 | 4,203,258.07 |
合计 | 687,746,955.38 | 289,017,178.39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现金 | 650,000,000.00 | 3,900,058,332.68 |
合计 | 650,000,000.00 | 3,900,058,332.6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9,033,575.26 | 348,999,665.45 |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1,500,000,000.00 | 2,750,000,000.00 |
合计 | 2,079,033,575.26 | 3,098,999,665.4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 | 35,167.00 | 7,570.00 |
合计 | 35,167.00 | 7,57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租赁资产保证金 | 895,072.04 | |
合计 | 895,072.0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利息及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 | 34,144,592.71 | 13,746,153.46 |
其他 | 266,178.67 | 253,592.60 |
合计 | 34,410,771.38 | 13,999,746.06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租赁负债 | 11,702,540.10 | 61,652,596.20 | 53,794,288.76 | 19,560,847.54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824,670.62 | 53,794,288.76 | 32,366,411.37 | -1,096,753.14 | 34,349,301.15 | |
合计 | 23,527,210.72 | 115,446,884.96 | 32,366,411.37 | 52,697,535.62 | 53,910,148.69 |
其他说明:本年减少中的现金变动32,366,411.37元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利息及保证金所支付的现金”34,144,592.71元的差异,为支付的各项租赁保证金。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
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84,335,750.94 | 946,299,749.92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0,857,622.81 | 183,436,824.45 |
信用减值损失 | -250,622.17 | -21,262,910.9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9,320,171.41 | 231,114,419.9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3,356,869.26 | 3,911,846.48 |
无形资产摊销 | 4,806,966.79 | 4,815,721.6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669,651.88 | 12,526,440.39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40,681.62 | -1,314,337.4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038,365.59 | 6,447,305.6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096,753.14 | 109,332.6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887,265.42 | -12,154,682.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7,735,321.04 | -7,431,442.8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4,904,850.00 | 13,604,465.8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938,283.11 | -100,443,684.71 |
其他 | -396,668.17 | -238,58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14,679,557.35 | 1,259,420,459.6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63,954,313.33 | 3,050,973,309.6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50,973,309.65 | 1,679,163,443.9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87,018,996.32 | 1,371,809,865.7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63,954,313.33 | 3,050,973,309.65 |
其中:库存现金 | 7,497.60 | 7,497.6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63,946,815.73 | 3,050,965,812.05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3,954,313.33 | 3,050,973,309.6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其他货币资金 | 6,327,878.53 | 3,040,188.13 | 司法冻结、查封,或保证金性质 |
合计 | 6,327,878.53 | 3,040,188.1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34,144,592.71(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190,476.19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12,844.62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九农场分公司 | 508,582.89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六农场分公司 | 1,131,389.32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三农场分公司 | 458,789.93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八五四农场分公司 | 1,016,328.69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〇农场分公司 | 318,986.52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九一农场分公司 | 274,807.17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 | 847,998.49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江滨农场分公司 | 90,876.02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勤得利分公司 | 874,646.18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庆丰农场分公司 | 385,820.29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兴凯湖农场分公司 | 288,570.31 |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农场分公司 | 337,031.90 | |
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 | 104,761.86 | |
哈尔滨星途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 362,994.75 |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724,919.36 |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丰旺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 21,142.86 |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久禄鑫粮食工贸有限公司 | 178,903.95 |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乾丰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 | 7,619.05 | |
黑龙江优时惠食品经销有限公司 | 255,657.50 | |
虎林市宝石山米业有限公司 | 28,571.41 | |
建三江管理局八五九农场张胖酒坊 | 18,761.90 | |
友谊县山峰王粮食经销有限公司 | 29,523.81 | |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 23,809.56 | |
自然人租户 | 2,147,190.41 | |
合计 | 10,641,004.94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0,235,821.93 | 43,817,705.83 |
办公费 | 392,803.37 | 388,156.00 |
交通费 | 349,360.00 | 333,403.87 |
差旅费 | 57,952.50 | 33,115.30 |
物料消耗 | 5,840,767.25 | 5,587,448.61 |
折旧费 | 7,445,891.83 | 6,455,913.40 |
无形资产摊销 | 191,448.43 | 62,521.57 |
财产保险费 | 352,406.20 | 375,696.62 |
原料及材料费 | 6,128,281.51 | 4,981,274.39 |
辅助材料 | 1,916,448.93 | 1,166,178.50 |
劳务费 | 6,320,798.00 | 4,070,036.00 |
机械作业费 | 9,598,553.17 | 5,266,049.00 |
运输费 | 75,393.60 | 55,500.00 |
其他相关费用 | 654,766.00 | 288,721.00 |
合计 | 89,560,692.72 | 72,881,720.0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9,560,692.72 | 72,881,720.0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密山市 | 19,200.00 | 密山市 | 纸制品制造 | 97.8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10,000.00 | 哈尔滨市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风险投资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哈尔滨市 | 5,000.00 | 哈尔滨市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38,500.00 | 哈尔滨市 | 农副食品加工 | 58.44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 鹤岗市 | 1,000.00 | 鹤岗市 | 采矿业 | 100.00 | 资产合并 |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5,000.00 | 哈尔滨市 | 房地产开发 | 60.00 | 投资设立 | |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5,000.00 | 哈尔滨市 | 建筑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5,000.00 | 哈尔滨市 | 农工产品购销、技术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省岱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2,000.00 | 哈尔滨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黑龙江北大荒玉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绥化市 | 7,000.00 | 绥化市 | 商贸 | 51.00 | 投资设立 | |
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 秦皇岛市 | 29,307.88 | 秦皇岛市 | 农副食品加工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1,000.00 | 北京市 | 投资管理 | 100.00 | 资产合并 |
注:依据(2022)黑81执96号之一号执行裁定书,在公司与麦芽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查封麦芽公司持有的其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100%股权。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41.56 | 24,953,555.85 | -93,959,307.4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15,602,486.37 | 402,699,916.70 | 418,302,403.07 | 920,795,364.05 | 920,795,364.05 | 15,662,517.15 | 424,167,043.72 | 439,829,560.87 | 916,514,764.04 | 916,514,764.04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925,585.42 | -25,807,757.81 | -25,807,757.81 | 65,140.47 | 861,027.58 | -72,119,824.29 | -72,119,824.29 | -1,773,878.11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企业管理咨询等 | 30.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其他金融业务 | 49.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伊春市 | 伊春市 | 肥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燃气生产和供应;水的生产和供应 | 49.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生产豆制品(发酵性豆制品),调味品,食品用塑料容器,电子商务,互联网销售。 | 22.36 | 按权益法核算 | |
北大荒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哈尔滨市 | 粮食收购,热力生产和供应,谷物种植等 | 49.00 | 按权益法核算 |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双城市 | 双城市 |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 51.22 | 按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佳沃北大荒农业控股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3,215.54 | 93.74 | 5,288.22 | 2,972.99 | 66,286.34 | 12,735.77 | 163.60 | 4,629.08 | 21,659.73 | 44,325.79 |
非流动资产 | 2,680.68 | 19,637.50 | 2,410.35 | 17,176.75 | 15,105.70 | 2,760.40 | 21,749.20 | 2,552.10 | 18,521.67 | 12,827.93 |
资产合计 | 15,896.22 | 19,731.24 | 7,698.57 | 20,149.74 | 81,392.04 | 15,496.17 | 21,912.80 | 7181.18 | 40,181.40 | 57,153.72 |
流动负债 | 1,134.68 | 8,252.67 | 6,094.45 | 8,824.75 | 50,885.09 | 757.54 | 8,252.42 | 5,165.07 | 21,673.21 | 32,405.17 |
非流动负债 | 391.18 | 179.16 | 4,831.02 | 380.84 | 179.16 | 2,124.88 | ||||
负债合计 | 1,525.86 | 8,252.67 | 6,273.61 | 8,824.75 | 55,716.11 | 1,138.38 | 8,252.42 | 5,344.23 | 21,673.21 | 34,530.05 |
少数股东权益 | 710.52 | 719.9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370.36 | 11,478.57 | 1,424.96 | 11,324.99 | 24,965.41 | 14,357.78 | 13,660.38 | 1,836.95 | 18,508.19 | 21,903.6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7,575.98 | 30,544.89 | 299.29 | 12,106.74 | 7,489.62 | 7,569.82 | 31,769.79 | 410.74 | 12,668.45 | 6,571.11 |
调整事项 | -14,587.00 | -11,955.00 | ||||||||
--其他 | -14,587.00 | -11,955.00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575.98 | 15,957.89 | 299.29 | 12,106.74 | 7,489.62 | 7,569.82 | 19,814.79 | 410.74 | 12,668.45 | 6,571.11 |
营业收入 | 422.21 | 2,385.99 | 954.03 | 114,121.21 | 443.37 | 2,385.99 | 227.61 | 75,410.28 | ||
净利润 | 12.57 | -2,181.81 | -498.45 | -1,111.72 | 3,573.74 | 90.38 | -3,207.58 | -576.30 | -1,151.79 | 1,834.08 |
其他综合收益 | -521.48 | 1,634.90 | ||||||||
综合收益总额 | 12.57 | -2,181.81 | -498.45 | -1,111.72 | 3,052.26 | 90.38 | -3,207.58 | -576.30 | -1,151.79 | 3,468.98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停业且主要管理人员涉诉,未能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无法披露相关财务信息。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3,194,319.30 | 330,400.00 | 258,396.17 | 3,266,323.13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17,488,628.46 | 8,018,628.46 | 9,4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3,194,319.30 | 17,819,028.46 | 8,277,024.63 | 12,736,323.1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8,018,628.46 | 7,814,621.48 |
与资产相关 | 258,396.17 | 238,589.12 |
合 计 | 8,277,024.63 | 8,053,210.60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七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需要披露的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产生于结构性存款等短期理财产品。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3)其他价格风险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业务,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价格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
为降低信用风险,本集团成立了一个小组负责确定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过期债权。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集团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故流动资金的信用风险较低。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011,236,108.30 | 1,011,236,108.30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0,236,107.30 | 1,000,236,107.3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0,236,107.30 | 1,000,236,107.30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000,001.00 | 11,000,001.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1,236,108.30 | 1,011,236,108.3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对于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在考虑票面金额的基础上,采用预期收益率确定其公允价值;
(2)对于非上市权益投资,因其经营环境、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采用基于投资对象持有的相关资产及负债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的合理估计进行计量。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等。管理层持有该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收取或支付,故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列报。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 | 农业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管理业务、投资经营管理业务、其他业务等。 | 2,360,000 | 64.14 | 64.1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系经原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于1994年4月成立的大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是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体改委以计规划[1998]322号文批准的国家120家大型企业试点集团。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重要的合营和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京垦丰龙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新疆垦丰种业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农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吉林北大荒奇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黑龙江八五四物资供应站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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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红兴隆农都宾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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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426,306.00 | 39,968.00 |
垦丰长江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83,859.00 |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及服务 | 534,803.80 | |
北京垦丰龙源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244,645.00 | |
新疆垦丰种业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52,257.40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鸡西)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等 | 16,883,057.48 | 22,424,700.27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5,710,027.08 | 15,148,786.30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等 | 33,107,593.92 | 32,440,564.38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20,665,647.20 | 18,603,903.00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95,400.00 | |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71,550.00 | |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2,383,330.00 | |
黑龙江北大荒现代农业服务集团农资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1,593,609.60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双鸭山)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车等 | 2,943,566.37 | 3,622,000.00 |
吉林北大荒奇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65,009.17 |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250,951,596.75 | 901,602,319.80 |
黑龙江八五四物资供应站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 | 198,676.00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二九零米业有限公司 | 采购农用物资等 | 194,320.00 |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 采购信息采集设备及系统 | 5,348,000.00 | 1,894,600.00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 通讯及信息服务 | 4,206,849.06 | |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 通信服务 | 5,929,480.47 | 5,269,645.79 |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数据通信有限公司 | 通信服务 | 499,999.98 | 514,718.54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保险服务 | 88,358,884.26 | 62,512,482.89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保险赔偿 | 4,658,941.00 | 4,317,057.35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炮弹购置补贴 | 443,760.00 |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航化服务 | 40,120,997.00 | 43,885,369.29 |
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服务 | 1,812,750.01 | |
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工程评审服务 | 23,700.00 | |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设计服务 | 158,000.00 | 426,698.11 |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维修服务 | 3,304,107.58 | 5,877,021.30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三江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27,934.71 | 430,745.69 |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山城供热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538,482.79 | 525,553.36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72,666.50 | 44,927.5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511,574.47 | 36,000.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1,435,620.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15,422.00 | 31,456.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1,416,468.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32,409.60 | 89,020.8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采购农产品 | 12,772,126.26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92,783.00 | 346,953.23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28,325.47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新华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1,062,877.79 | 2,288,563.37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新华农场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1,270,00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0,128.00 | 896,062.84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39,970.00 | 3,799,635.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6,895,305.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1,022,734.89 | 791,478.75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14,048.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660,05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866,462.45 | 2,559,366.52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65,716.21 | 1,321,859.79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工程服务 | 1,407,00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名山农场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600,000.00 | |
北大荒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 宣传展览等 | 1,978,791.50 | 521,200.00 |
黑龙江北大荒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 宣传展览 | 20,000.00 | |
北大荒国际饭店有限公司 | 会议服务 | 269,732.00 | 72,256.00 |
黑龙江省庆丰农场公路管理站 | 道路维护 | 1,571,600.00 | |
北大荒粮食物流有限公司 | 其他服务 | 570,080.66 | 549,176.01 |
中油黑龙江农垦石油有限公司 | 油料款 | 1,740,585.33 | 923,097.54 |
黑龙江完达山林海液奶有限公司 | 奶饮品采购 | 107,211.00 | 32,207.00 |
北大荒哈尔滨生活优选超市管理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45,988.41 | |
北大荒五大连池矿泉水股份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21,280.00 | |
哈尔滨大荒环宇新技术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117.00 | |
黑龙江北大荒食品集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59,932.00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17,243.00 | |
九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零星采购 | 26,400.00 | |
北安市龙垦酒店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7,560.00 | |
北大荒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77,677.07 |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建三江分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470,795.49 |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22,743.00 | |
黑龙江农垦北大荒物流集团建三江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504,917.93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200.00 | |
黑龙江省二九〇供热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899,328.88 | |
黑龙江省九三豆都商务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1,480.00 | |
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迎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0,000.00 | |
黑龙江友谊宾馆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1,860.00 | |
双鸭山市红兴隆农都宾馆有限公司 | 物业及零星服务 | 2,774.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101,771.55 | 259,404.16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航化服务 | 13,270.5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1,346,087.50 | 1,257,268.81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农技服务 | 217,110.96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29,598.85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农技服务 | 37,76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1,513,477.8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58,80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41,146.79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宝泉岭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农用物资 | 21,266.47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粮食销售 | 73,660.00 | |
友谊县谊盛祥商贸有限公司 | 粮食销售 | 139,090.84 | |
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二九零米业有限公司 | 粮食销售 | 434,244.00 | |
北大荒丰缘(江苏)食品有限公司 | 粮食销售 | 661,964.80 | |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 协办收入 | 9,131,862.53 | 9,058,716.40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佳木斯建三江)有限公司 | 农技服务收入 | 97,948.11 | |
北大荒农服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农技服务 | 669,811.33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农技服务 | 410.09 | |
黑龙江省宝盟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服务收入 | 12,660.56 |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服务收入 | 562,551.12 |
北大荒粮食集团江苏丰垦贸易有限公司 | 代理手续费收入 | 292,380.17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487,127.60 | 4,164,484.20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411,179.71 | 228,373.64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163.41 | 15,490.38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90,476.19 | 190,476.19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008,338.96 | 1,864,123.54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65,974.27 | 275,309.36 |
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283,185.84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机器设备 | 7,681.21 | 23,043.79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38,361.15 | 30,321.06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设备及其他 | 47,765.38 | 42,623.64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6,700.00 | 116,700.00 | 4,272.25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92,395.04 | 200,000.00 | 7,924.69 | 12,024.26 | 3,548,267.92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1,497,774.40 | 1,497,774.40 | 71,057.88 | 5,921.49 | 4,386,304.74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979,943.32 | 2,979,943.32 | 166,653.70 | 14,482.17 | 8,677,845.71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06,128.99 | 1,506,128.99 | 84,230.48 | 7,319.61 | 4,385,974.39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996,806.75 | 2,996,806.75 | 167,596.77 | 14,564.13 | 8,726,953.46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845,000.00 | 2,845,000.00 | 129,417.75 | 11,247.78 | 8,796,373.83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588,300.00 | 550,000.00 | 10,428.19 | 16,993.95 | 3,646,176.97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200,000.00 | 200,000.00 | 27,050.10 | 19,387.86 | 3,530,340.12 | 561,399.46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741,950.38 | 6,728.04 | 3,443,572.32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945,948.96 | 3,665.04 | 1,869,907.71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6,472.94 | 3,348,073.47 | ||||||||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土地种植权 | 10,555,974.00 | 272,620.60 | 30,964,252.36 |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土地种植权 | 1,366,365.00 | 89,991.80 | 3,236,634.46 | |||||||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土地种植权 | 610,200.00 | 30,205.92 | 1,785,628.9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承租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勤得利农场有限公司资产租赁期限3年,租金按合同约定已在2021年以前一次性预付。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2,707,836.10 | 7,121,387.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4,995,412.00 | 23,849,353.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九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264,683.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8,535,548.00 | 9,040,214.8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9,986,200.00 | 18,555,000.00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 滨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3,697,68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 谊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3,737,552.88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3,680,00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727,500.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11,988,892.00 |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 丰农场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5,982,004.96 | |
黑龙江北大荒米业集团八五四制米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448,913.97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539.12 | 478.94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722,748.00 | 7,722,748.00 | 7,722,748.00 | 7,722,748.00 |
应收账款 | 合计 | 7,722,748.00 | 7,722,748.00 | 7,722,748.00 | 7,722,748.00 |
其他应收款 | 黑龙江北大荒麦芽有限公司 | 1,636,450.27 | 1,636,450.27 | 1,636,450.27 | 1,636,450.27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 153,074.00 | 153,074.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绿源食品加工有限公司 | 130,863.90 | |||
其他应收款 | 哈尔滨乔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53,110,027.65 | 153,110,027.65 | 153,110,027.65 | 152,411,072.49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179,239.50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297,994.33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94,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150,000.00 | 1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合 计 | 156,821,285.75 | 154,746,477.92 | 155,780,415.82 | 154,047,522.7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 4,783,000.00 | 4,783,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 5,550,000.0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合 计 | 4,783,000.00 | 10,333,000.02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 | 2,758,562.54 | |
应付账款 | 黑龙江北大荒农资有限公司 | 72,098,520.40 | 87,539,566.24 |
应付账款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18,555,000.00 | |
应付账款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鹤岗)有限公司 | 1,080,000.00 | 1,080,000.00 |
应付账款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 44,970.00 | 44,970.00 |
应付账款 | 合 计 | 73,223,490.40 | 109,978,098.78 |
预收款项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3,211.08 | |
预收款项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547,423.27 | |
预收款项 | 合 计 | 550,634.35 | |
其他应付款 | 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331,651.96 | 2,583,049.54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龙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382.51 | |
其他应付款 | 北大荒垦丰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1,509.75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海纳粮食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 | 3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 35,95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大荒信息有限公司 | 4,555,675.00 | 39,560.00 |
其他应付款 | 黑龙江省农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158,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北大荒招标有限公司 | 222,743.00 | |
其他应付款 | 合 计 | 6,829,579.71 | 4,112,942.05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2,782,385.61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2,891,745.08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1,461,551.71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2,908,109.43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1,464,810.51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1,523,250.00 | 193,937.76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 532,200.00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 1,588,139.57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1,935,683.75 | |
租赁负债 |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555,974.00 | |
租赁负债 | 合 计 | 16,135,247.32 | 11,702,540.1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青龙山农场有限公司 | 116,7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二农场有限公司 | 1,497,774.40 | 1,429,641.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友谊农场有限公司 | 2,845,000.00 | 2,715,582.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宝泉岭农场有限公司 | 2,979,943.32 | 2,820,639.3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〇农场有限公司 | 2,996,806.75 | 2,836,601.4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江滨农场有限公司 | 1,506,128.99 | 1,425,613.3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三农场有限公司 | 1,792,395.04 | 195,118.8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六农场有限公司 | 2,332,550.00 | 186,849.5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庆丰农场有限公司 | 1,741,950.3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八五四农场有限公司 | 1,588,3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二九一农场有限公司 | 945,948.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兴凯湖农场有限公司 | 1,876,892.2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粮好(河北)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10,555,974.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北大荒农业服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 113,863.7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三亚垦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220,4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合 计 | 33,993,927.80 | 11,726,745.99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2022年6月2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麦芽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苏03民终2557号《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追加麦芽公司为被执行人,在其未缴纳出资159,583,061.00元范围内,对北大荒垄麦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清偿(2019)苏0312民初7123号民事判决书所判决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麦芽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于2023年3月10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苏民申682号《受理通知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审理,尚未组织再审听证。依据获取的法律咨询意见书,再审法院是否决定再审或对一审、二审判决是否予以撤销、改判,目前尚无法确认,故暂无法对公司就该案件可能承担的风险或可能涉及的损失进行判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782,179,159.96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782,179,159.96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业务板块实际经营情况,本集团主要为农业板块,不存在需要披露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管理层决定不再披露分部报告。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小计 |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05,366,997.05 | 105,645,255.68 |
合计 | 105,366,997.05 | 105,645,255.6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5,366,997.05 | 100.00 | 105,366,997.05 | 100.00 | 105,645,255.68 | 100.00 | 105,645,255.6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60,221,645.26 | 57.15 | 60,221,645.26 | 100.00 | 60,221,645.26 | 57.00 | 60,221,645.26 | 57.0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45,145,351.79 | 42.85 | 45,145,351.79 | 100.00 | 45,423,610.42 | 43.00 | 45,423,610.42 | 43.00 | ||
合计 | 105,366,997.05 | / | 105,366,997.05 | / | 105,645,255.68 | / | 105,645,255.68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 16,439,366.60 | 16,439,366.6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 11,850,141.97 | 11,850,141.97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 10,181,491.35 | 10,181,491.35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852,897.34 | 8,852,897.34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722,748.00 | 7,722,748.0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佳木斯华原农资有限公司一部 | 5,175,000.00 | 5,175,000.00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其他不重要的单项计提 | 45,145,351.79 | 45,145,351.79 | 100.00 | 预计全部无法收回 |
合计 | 105,366,997.05 | 105,366,997.05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05,645,255.68 | 105,645,255.68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307,280.90 | 307,280.9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9,022.27 | -29,022.27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05,366,997.05 | 105,366,997.0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3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645,255.68 | 307,280.90 | -29,022.27 | 105,366,997.05 | ||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60,221,645.26 | 60,221,645.2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45,423,610.42 | 307,280.90 | -29,022.27 | 45,145,351.7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05,645,255.68 | 307,280.90 | -29,022.27 | 105,366,997.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沈阳锋烨兴经贸物资公司 | 16,439,366.60 | 15.60 | 16,439,366.60 |
黑龙江农垦宏信有限公司一部 | 11,850,141.97 | 11.25 | 11,850,141.97 | ||
大庆高新区新金雨经贸有限公司 | 10,181,491.35 | 9.66 | 10,181,491.35 | ||
辽宁华信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8,852,897.34 | 8.40 | 8,852,897.34 | ||
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7,722,748.00 | 7.33 | 7,722,748.00 | ||
合计 | 55,046,645.26 | 52.24 | 55,046,645.2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55,046,645.26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52.2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5,046,645.26元。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78,917,445.17 | 744,102,868.87 |
合计 | 583,386,363.28 | 757,361,537.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协定存款利息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小计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减:坏账准备 | ||
合计 | 4,468,918.11 | 13,258,668.76 |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159,919.88 | 4,770,110.03 |
1年以内小计 | 5,159,919.88 | 4,770,110.03 |
1至2年 | 450,000.00 | 110,854.60 |
2至3年 | 110,854.60 | 1,495,600.00 |
3至4年 | 1,495,600.00 | 3,500.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2,233,825,716.76 | 2,267,185,693.97 |
合计 | 2,241,042,091.24 | 2,273,565,758.6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8,790,057.21 | 18,480,376.43 |
应收家庭农场款 | 159,886,179.97 | 160,181,578.21 |
承包结算款 | 9,066,171.46 | 9,066,171.46 |
存出保证金 | 2,421,733.83 | 753,500.00 |
资产转售款 | 3,405,853.31 | 3,415,853.31 |
应收职员款 | 2,381,195.62 | 2,383,106.12 |
公司内部往来 | 2,032,951,013.76 | 2,063,244,387.21 |
其他 | 12,139,886.08 | 16,040,785.86 |
合计 | 2,241,042,091.24 | 2,273,565,758.6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0,402.20 | 813,549.73 | 1,528,568,937.80 | 1,529,462,889.73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61,820.38 | 11,085.46 | 133,020,000.00 | 132,969,265.08 |
本期转回 | 368,293.65 | 368,293.65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60,784.91 | -60,784.9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581.82 | 824,635.19 | 1,661,281,429.06 | 1,662,124,646.07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确认标准及计提比例见附注五、15。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3,667,818.76 | 368,293.65 | -60,784.91 | 203,360,310.02 |
账龄组合 | 893,951.93 | -50,734.92 | 843,217.01 | |||
与交易对象关系组合 | 1,324,901,119.04 | 133,020,000.00 | 1,457,921,119.04 | |||
合计 | 1,529,462,889.73 | 132,969,265.08 | 368,293.65 | -60,784.91 | 1,662,124,646.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920,502,824.03 | 41.07 | 往来款 | 1年以内2,759,095.02元, 5年以上917,743,729.01元 | 810,375,269.08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884,698,855.40 | 39.48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466,411,855.40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0,940,894.56 | 4.9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110,940,894.56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有限公司 | 106,808,439.77 | 4.77 | 往来款 | 3-4年1,495,600.00 元,5年以上105,368,182.77元 | 70,193,100.00 |
北京泰鑫天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0.45 | 往来款 | 5年以上 | |
合 计 | 2,032,951,013.76 | 90.71 | / | / | 1,457,921,119.0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07,427,165.41 | 466,427,165.41 | 441,000,000.00 | 907,427,165.41 | 466,427,165.41 | 441,0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340,510,652.55 | 145,870,000.00 | 194,640,652.55 | 353,619,248.61 | 119,550,000.00 | 234,069,248.61 |
合计 | 1,247,937,817.96 | 612,297,165.41 | 635,640,652.55 | 1,261,046,414.02 | 585,977,165.41 | 675,069,248.6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黑龙江北琴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 189,201,103.91 | 189,201,103.91 | 189,201,103.91 | |||
北大荒龙垦麦芽有限公司 | 222,726,061.50 | 222,726,061.50 | 222,726,061.50 | |||
黑龙江鑫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24,500,000.00 | |||
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北大荒鑫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黑龙江宝泉岭农垦四方山石墨产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黑龙江北大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1,000,000.00 | 61,000,000.00 | ||||
黑龙江北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 计 | 907,427,165.41 | 907,427,165.41 | 466,427,165.41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黑龙江北大荒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 70,353,138.41 | 61,604.74 | 70,414,743.15 |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279,158,689.57 | -12,248,981.79 | 266,909,707.78 | 145,870,000.00 | |||||||
黑龙江省克东腐乳有限公司 | 4,107,420.63 | -1,114,535.41 | 193,316.40 | 3,186,201.62 | |||||||
小计 | 353,619,248.61 | -13,301,912.46 | 193,316.40 | 340,510,652.55 | 145,870,000.00 | ||||||
合计 | 353,619,248.61 | -13,301,912.46 | 193,316.40 | 340,510,652.55 | 145,870,000.00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 | 305,448,886.88 | 159,578,886.88 | 145,870,000.00 | 公允价值的确定方式为资产基础法,按照重置全价(即现行购置成本,包括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扣除实体性贬值及经济性贬值后的金额确定; 处置费用按照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审计评估费及相应印花税等确定。 | 实体性贬值率30%-85% 经济性贬值率38.44% | 注1 |
合计 | 305,448,886.88 | 159,578,886.88 | 145,870,000.00 | / | / | / |
注:1、依据中同华评报字[2024]第030216号评估报告,实体性贬值率按照扣除成新率后的比率确定,最终确定在30%-85%之间;经济性贬值率在综合考虑浩化公司停产状态、工艺水平、所处地区及化肥行业水平基础上确定为38.44%,由此计算的浩化公司100%股权公允价值为17,144.95万元,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可回收金额为16,973.50万元;公司按认缴出资比例49.00%、实缴出资比例94.02%分别计算享有的上述可回收金额的份额,同时按认缴出资比例49.00%计算享有的账面净资产份额,三者中取金额最小的15,958.48万元作为本公司持有49.00%股权的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587.00万元,并于本年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632.00万元。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因另一合作方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持有的黑龙江北大荒浩良河化肥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45,870,000.00元。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90,194,105.74 | 1,835,961,065.04 | 3,128,228,436.00 | 1,468,561,109.92 |
其他业务 | 1,471,347,497.54 | 1,434,350,166.25 | 1,129,795,675.33 | 1,105,132,485.85 |
合计 | 5,061,541,603.28 | 3,270,311,231.29 | 4,258,024,111.33 | 2,573,693,595.7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5,061,541,603.28 | 3,270,311,231.29 |
土地承包费 | 3,434,152,306.44 | 1,682,272,938.27 |
农产品销售 | 160,952,966.80 | 157,464,826.30 |
农用物资销售 | 1,202,724,371.72 | 1,204,160,990.36 |
农业服务销售 | 174,206,039.37 | 154,726,972.45 |
资产租赁 | 8,220,416.25 | 4,610,234.69 |
其他商品销售或服务 | 81,285,502.70 | 67,075,269.2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5,061,541,603.28 | 3,270,311,231.29 |
黑龙江省 | 5,041,790,318.52 | 3,252,769,533.08 |
境内其他 | 19,751,284.76 | 17,541,698.2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5,061,541,603.28 | 3,270,311,231.29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3,464,947,316.39 | 1,707,474,985.30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1,596,594,286.89 | 1,562,836,245.99 |
合计 | 5,061,541,603.28 | 3,270,311,231.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土地承包费收入 | 承包期内 分摊确认 | 合同签订后,固定期限内全额缴纳承包费 | 承包期内土地种植权 | 是 | 种植权及配套设施保证 | |
农用物资 销售收入 | 商品发出并经客户验收 | 预收销货款 | 货物 | 是 | 商品质量保证 | |
农业服务收入 | 服务完成并经客户确认 | 预收服务费 | 服务 | 是 | 服务质量保证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0,016,398.31元,其中:
10,016,398.3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301,912.46 | -16,692,906.7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413,068.99 | 29,138,141.84 |
其他 | -130,863.90 | |
合计 | -9,019,707.37 | 12,445,235.0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40,681.6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8,277,024.63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426,450.92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61,732.5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563,185.3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177,197.65 |
合计 | -434,493.3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0 | 0.598 | 0.59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61 | 0.599 | 0.59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代行):马忠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9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