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 2023年度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99,191,475.83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178,659.74元。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58,839,921.86元。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加上2023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99,191,475.8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59,648,446.03 元。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实
现稳定可持续发展,更好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发展提供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订的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年
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